[故事]永结葡塔写灵异小故事

  保罗开始了和戴安的蜜月,戴安一切的一切,都可以用完美来形容,她的确是经典复刻,拥有所有约瑟芬曾有的美好优点,当然,也有自己的特色,那些约瑟芬没有的东西,比如说活力、比如说新鲜。保罗觉得自己大概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不用给戴安更新软件,她自带的功能已经非常的全面,不需要画蛇添足,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现有的这些功能,就已经让保罗应接不暇,当然,只是一点点应接不暇而已。
  昨夜他们跳舞跳到深夜,今天早晨又去欣赏了海上清晨美丽的雾,保罗几乎一进家门就倒在了床上,才不过刚刚吃过了午饭,戴安忙着换上了新裙子,保罗这才记起他答应了她下午要带她去镇上新开的画展。保罗有些力不从心,但不肯拒绝戴安,戴安撒娇的功夫很棒,几乎立刻就会让他心软,而且保罗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力不从心,那会让他有点沮丧和恐惧。
  蜜月归来,一向状态很好的保罗第一次觉得,自己也许真的有些老了。
  也许新东西的质量真的不能再和以前的比,没过多久,保罗觉得戴安的状态有些不好,在餐桌上他在和她谈话,她却好像没有听到一般,脸上的笑容也傻兮兮的。有几个周末打球回来,他甚至没有见到她的人,直到午夜她才回来,她没做解释,他也没有说什么,与约瑟芬相处的太久,让他不需要养成刨根问底儿的习惯,如今习惯成了自然。后来,他觉得她有意避开自己,尤其在晚上,她几乎在他一上床的时候,就会转过身呼呼大睡。
  保罗打电话咨询了伊万,伊万倒是觉得不很意外:“有几个买了同款的客户也反应了这个问题,有可能是芯片设计的时候有缺陷,你知道现在人都喜欢活泼的智能人,所以娱乐模式的自动优选标准可能设计的有些高了,你可以申请召回修理,也可以自己下载软件更新一下,会有很大的改观。”
  返厂需要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保罗只好自己更新,那款四十八合集,终于派上了用场。更新的确很有用,那些不好的习惯都从戴安身上消失了,她变得如保罗希望的一样,更温柔,更能干,更优雅,更甜蜜。
  但保罗还是觉得不对。
  她的语速过快,她的音色过于清脆,她的皮肤弹性太紧实,有些冰冷的紧绷绷的,她的反应过于敏捷,精力也过于旺盛了一点点。
  也不是非常明显的不合适,但就是有一点点不对,但这一点点的不对却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困扰,让保罗越发不能忍受。
  终于有一天,保罗关掉了戴安的开关,他带着她来到了伊万的店:“她很好,但我还是不太喜欢,我想换回约瑟芬,无论造成多大的损失,我都乐于补偿。”
  伊万抬起头看了看保罗:“你反应的那些问题我都跟你解释过了,戴安才是真正达标的‘妻子’,但也许你已经习惯了约瑟芬由于耗损造成的声音失真、行动缓慢、思维放缓等等特点,所以才会对真正正常的戴安有抱怨。”
  伊万有些留恋的望着保罗:“保罗,其实你的状态还很不错,你应该让自己尝试接受些新的,这样才能永葆青春。”
  保罗感激的对着伊万点了点头,却又笑了:“我试过了,但不行,我想我还是更适合约瑟芬,我已经决定了,如果可以,还是把约瑟芬还给我,我想我们才真正是一对儿。”
  伊万叹了一口气,转身到库房里去了,过了好一会才回来:“如果你想好了,就跟我来吧,约瑟芬就在里面,我带你去找她。”
  保罗急忙站起来,跟着伊万走进库房里,他的心有些急切,砰砰跳个不停,那种激动的心情,让他又一次想到了初见约瑟芬时候的场景。
  保罗一直走到库房最里面,那里有一个盒子,这个盒子对保罗来说格外的熟悉,保罗静静的站住,心里充满了一种自己对自己的责怪,他闭上眼睛,决定让心彻底的静下来……
  ……
  安德鲁看着怀特递给他的那几页报告,微微皱着眉:“这么说,那批八十年代的机器人已经全部回收完毕了。”
  “是的,”怀特说:“保罗和约瑟芬是最后的一对,昨天下午刚刚回收装箱。”
  “我看到了,”安德鲁点点头:“这一对保存的相当好,而且难得的是,他们几乎是一直都在一起,我建议把他们留下来,不要送进回收厂,就放在博物馆里陈列吧,当做情人节的‘噱头’,表现忠贞的爱情。”
  “这倒是个好主意,”怀特笑了:“尤其是保罗,他还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款式,仿造第三代007的外貌,全手工制作,用的都是当时最优秀的零件。”
  “那款的确经典,而且使用了这么多年,还是很新。”安德鲁也说:“而且他的性格积极聪明,勇于创新,以后新一代的智能人,还是应该坚持他这种芯片设计。”
  怀特整理了一下文件,站起身来:“那我们就去开会吧,会上说一下这些事情,顺便告诉他们把保罗和约瑟芬送进博物馆,今天开始布置的话,明天应该就可以上展。”
  安德鲁也站起身,跟在怀特后面朝会议室走去,他们是一对亲生兄弟,一百年前,他们的祖辈创建了这家“人工智能人”公司,并为智能人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社会,他们在那里工作生活,替人类创造财富和价值。
  有了他们,人类仿佛全体更新,他们做了人类该做的事情,人类便觉得自己仿佛变得有些类似于“上帝”。
  人类开始可以看到自己的缩影,却依然看不到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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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周末了,大家周末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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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汤
  从很久以前,林鹏就总被妈叮嘱:“离街尾的‘春娘小吃摊’远一点,那不是一个正经地方,老板是个妖精,吃人不吐骨头。”开始时林鹏认认真真的听,认认真真的把那个小吃摊当做洪水猛兽,他甚至不敢走到小吃摊附近去玩,仿佛那周围的一切,都有了妖气一样。
  一年一年,妈妈的嘱咐总是一样,而且随着林鹏越来越大,这叮嘱也越来越严厉。也就是因为这样,林鹏需要越来越拼命压制住自己升腾而起的好奇心:那个“春娘小吃摊”究竟有什么特别?
  林鹏曾经见过老板“春娘”本人,不算美,但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劲儿,仿佛她站在哪里,哪里就会连空气都变得好看,她有一种甜丝丝暖烘烘的气质,让人无法抗拒。林鹏第一次看到她的那天,他们只是在巷子里擦肩而过,女人看都没看林鹏一眼,只是无意间一甩头,头发梢儿微微蹭着了林鹏的领子,他立刻觉得浑身都火烫烫的,不自觉的偷偷回头去看女人摇曳生姿的背影。那天晚上,林鹏完成了男孩子第一次的“成人礼”,早晨躲在院子里偷偷洗内裤的时候,冰凉刺骨的自来水都没能让他清醒,这个女人,实在是个“妖精”。
  十八岁生日那天,妈安排了好多菜,桌子上摆着一瓶白酒,这在他们这个家也是陌生的,那天晚上妈破天荒的喝了一杯,也给林鹏倒了一杯,然后端起酒杯:“儿子,你也大了,有些话,也是妈该告诉你的时候了。”
  妈给林鹏讲了爸的事,说爸并不是病死的,他迷上了“春娘小吃摊”的老板春娘,要跟她过日子。妈不同意,死也不同意,说要让爸爸身败名裂,爸就跳桥了,就从不远处河边的那座小桥跳了下去,林鹏知道那座小桥,下面是个臭水塘,水很浅,不知道爸爸怎么就这么淹死了。
  妈说的时候林鹏很平静,因为他一点也不意外,虽然妈妈刻意瞒着他,但是这附近人们的闲言碎语他从小听得太多太多了,爸是怎么死的,他心里有数,何况他的心里还有一个秘密,这么多年一直让他心明眼亮的接受妈妈刻意的蒙蔽。
  他知道爸爸是怎么回事,他一直都知道。
  那晚之后,妈对他的监控更严格了,对远离那间小吃摊的嘱咐也越来越频繁,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林鹏也开始觉得有些烦,他压抑着自己,但很快发现,他越来越向往去那间小吃店转一转。
  第一次踏进那间小吃店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他告诉妈妈说,要回学校上晚自习,大学图书馆的条件自然比他家这所小房子好太多,妈妈也不阻拦,尽管她有些老了,喜欢粘着儿子,但也知道,男孩子是关不住的。
  林鹏出家门后就直奔了那家“春娘小吃摊”,夜色已经降下来了,那家店在整条街最黑暗的地方矗立着,从窗口晕出一些暖橙色的灯光,格外诱人。林鹏狠狠心,终于走了进去。
  那就是一家小吃摊,一点也没什么特别,旧旧的桌椅,有些暗淡的墙壁,最里面有个深色的大柜台,油腻腻的,春娘站在柜台后,正在和一个男人说话。
  那男人一双色迷迷的小眼,满脸关不住的表情,一说话就不怀好意的拉长音:“老-板-娘。”
  春娘抬起头来,扫了一眼那人,依旧不答言,脸上毫无表情,仿佛刚刚那一眼什么都没看见。
  那男人反而像受了鼓励:“老板娘,你怎么不理人啊,人家叫你呢。”
  春娘这次连眼皮也没抬:“您不是叫老板娘么?叫我该叫老板,这说了算的,就我一个人。”
  那男人便凑上去:“呦,怪我怪我,我忘了春娘你是大能人了,话又说回来,你这么有味儿的女人,想当老板娘的话,还不是要多简单有多简单。”
  春娘便从柜台里走出来,一巴掌不轻不重的拍在男人肩膀上:“别闹,我忙着呢,要吃什么,自己去找伙计。”
  春娘绕过那男人,忽然看见了林鹏,她的眼里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神情,把手随意往旁边一摆:“自己坐啊?要吃什么?看看菜牌?”
  林鹏没接菜牌,随意看了一眼旁边的桌子:“要碗面,那样的就行。”
  春娘也不多言,点了一下头便转身走开,下厨房吩咐去了。
  面上来了,林鹏慢慢吃着,眼睛一个劲儿的看,这的食客还真是多,无一例外都是男人,大多数都是三心二意的吃饭,遮遮掩掩的看春娘,也有的摆了一桌子酒菜,攥着酒杯霸着桌子,酒不醉人人自醉。其中以离柜台最近的那桌最特别,坐着一个黑皮夹克的男人,浑身上下的衣服显得都很有档次,他的桌上满满当当的摆着吃食,却看也不看一眼,略略歪着身子坐在椅子上,漫不经心的坐着。
  春娘一出来,他的眼睛就不住的追着春娘看,春娘不出来的时候,他就不屑于顾的环视周围。他的气势的确很强,不多时的功夫,有几个人已经陆陆续续的离开了,林鹏也随着他们走出去,听见一个人的叨咕:“咱都没戏,看见没有,那个款,人家瞧上春娘了,咱们还不就都快闪。”
  那一个便说:“要我说,今儿晚上这碗‘鲜汤’,这哥们肯定是没跑了。”
  林鹏便凑上去:“两位大哥,您刚才说的是什么鲜汤?”
  先前说话那人便瞧他一眼:“你新来的吧?告诉你,鲜汤给谁喝,就说明春娘瞧上谁了,瞧上谁自然有你的实惠,来这的爷们,十个有九个还不就是为了这点事么。”那人说完就乐了起来,另一个也笑了,又看了看林鹏:“小兄弟,你这样的也没戏,一看就是个孩子,身体还没长全呢。”说完两个人就很夸张的笑起来,勾肩搭背的走了。
  林鹏仿佛没有听见他们这些难听话似的,他只是在想,那碗所谓的“鲜汤”,爸爸他到底喝到了没有呢?
  林鹏开始隔三差五跑去“春娘小吃摊”,有时候,他会偷偷从学校溜回来,绕过自己家的院子,直接到街最里面的这间小店去。春娘每晚都在,从没和他多说过一句话,但每天林鹏一来,春娘都会放下手里的活计亲自去招呼他,这引得很多人对林鹏很看不惯,那个黑皮夹克的男人就是这样,他总是恶狠狠的盯着林鹏,但见春娘并没有对他有更多额外的优待,便也没说过什么。
  一天,林鹏踏进小吃店的门,才一进去就闻见一股扑鼻的香气,店里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在跃跃欲试,林鹏看见上次那个色迷迷小眼睛的男人也在,正在一旁摩拳擦掌的和旁人说:“今儿可算赶着了,春娘又熬鲜汤了。”
  那人便瞪他一样:“那也看有没有造化喝得上,你以为熬了就是给你熬的呢?”
  那黑皮夹克却是胸有成竹的样子,架势十足的坐在那里,唇边带着些志在必得的微笑,林鹏瞧见他的手边放着一个扎眼的红绒盒子,皮夹克看见林鹏盯着那个盒子看,便故意把盒子啪的一声打开,引得一片惊叹,林鹏看见盒子里是两个巨大的金手镯,黄澄澄的,每一个镯子都有大拇指粗细,上面还密密麻麻的錾着些红蓝宝石,俗气是俗气了一些,却分量十足。
  春娘出来了,穿了件鲜亮一些的衣服,显得更妖娆了一些,她没有用托盘,两只手的手指弯成一个优美的圆弧形,端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白瓷碗。轻轻放在黑皮夹克面前。
  众人一片哗然,林鹏却伸头看了看那碗汤,看上去平淡无奇,清而见底,里面只有一瓣红红的西红柿,像是半颗剖开的心,还有一根飘飘摇摇的香菜,连油星都没有半点,但却是香的,一股浓厚的香味,香得勾魂夺魄的。
  那皮夹克瞬间像是打足了气的皮球一般,那股子高傲劲儿不言而喻,他环视四周,然后便端起碗,春娘却抓住了他的胳膊:“慢一点,我可提醒你,这汤的事情我已经和你说过了,你可要想好了,喝了可没法后悔。”
  那黑皮夹克仿佛为了证明什么,只把春娘的胳膊一推,把汤碗放在唇边,一饮而尽,然后拿起那个红绒盒,交到春娘的手里。
  春娘接了,林鹏觉得自己的心里忽然像坍塌了一般,他看见春娘飞快的扫了他一眼,他却一个转身,离开了那间铺子。
  是什么妖精?有什么特别?不过是一样的交易,一样俗不可耐的游戏。林鹏觉得自己有些气哼哼的,自己也说不明白是为什么。
  林鹏连续几天都没再去春娘小吃摊,放假回家的时候,才一进街口就看见很多人聚集在外面,三三两两窃窃私语,林鹏留心一听,原来是巷子里出了命案,一个男人在自己的车子里死了,说不清是被杀还是自行了断。林鹏回去问妈,妈却叫他不要打听,过了一阵子却和林鹏说:“那都是自己作孽,都是因为那个‘春娘小吃摊’,很多人说那男人最近和那‘妖精’混在一起,活该!”林鹏心里一惊,结了个疙瘩。
  后来电视里也播了这件命案,出事的果然是那个黑皮夹克的男人,不过死因没什么特别的,不是自杀也不是他杀,就是正常的猝死,心脏方面的问题。林鹏觉得自己心里的疙瘩非但没解,反而更大了几分。
  犹豫再三,林鹏还是去了“春娘小吃摊”,这里还是老样子,人一点也没减,春娘亲自上来招呼他,转身离开之前轻声说:“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林鹏猛然抬起头,春娘已经走开了,林鹏疑心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但春娘却回过头来,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林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他决定在他想好之前静观其变,他还是若无其事的去小吃摊,静静的观察和发现。黑皮夹克的死仿佛没有惊扰到任何人,林鹏看见又有几个人开始和春娘打得火热,春娘又熬过几次鲜汤,每一碗都是那样清淡见底,红的一瓣西红柿和一条若有若无的香菜。喝过汤的也有那么几位,他们有的人也死了,也有人一直都活着,死的那些人,依旧没有一点点破绽。
  林鹏告诉自己,他一点也不想知道鲜汤的秘密,但他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想得到那碗鲜汤,也许有想要探究秘密的成分,更多的是一种烦躁,一种看见鲜汤捧在别的男人手里的那种烦躁。
  林鹏一直压抑自己,动用浑身解数规劝自己,但仿佛欲望就是一种天性,在一天傍晚,林鹏忽然登上自行车,径直到了春娘小吃店。
  店已经差不多打烊了,只有春娘还在店里,林鹏走进去,直直的看着她的眼睛:“我要一碗鲜汤,我必须要,就现在。”
  “那不是你想要就要的,”春娘轻轻的说:“要看你喝不喝得起。”
  “我没钱,但是我可以写欠条给你,”林鹏说:“多少钱我都喝。”
  春娘就笑了:“如果是钱的话,那不是太简单了。”
  春娘盯着林鹏的眼睛:“我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为什么来。”
  林鹏说:“你猜的也对,但是也不对。我为我爸爸,也为我自己。”
  春娘便起身进了厨房,过了很久,整间屋子都飘出那股香味,林鹏觉得紧绷着的神经放松了,有种熏熏然的醉意。
  又过了很久,春娘端着汤走出来,放在林鹏的面前。
  那碗清淡的汤,清淡的好像在嘲笑着渴望着它的人们,一点热气飘摇而起,轻轻摆动在空气里。林鹏盯着那碗汤,说:“我爸爸……”
  春娘仿佛意料之中,开口说:“他喝了。”她坐下来看着林鹏:“所以你应该知道它的厉害。”
  林鹏瞪着春娘,那双眼里有很复杂的火焰升起来:“是你,真的是你杀了他!”他把汤碗一把推到她面前:“用你这种巫婆汤!”
  春娘竟笑了:“你有误会,我告诉过他这碗汤的厉害,遵守规则,它就是一碗鲜汤,不守规则,它就是一碗毒药。他执意要喝,我也无能为力。”
  春娘看着林鹏:“其实早就我知道,别人喝了,可能永远不会死,但是你爸爸喝了,就一定会死的。”
  “规则是什么?”林鹏恨恨的问。
  “不能负心。”春娘轻轻地说:“就这么简单。”
  “可是他没有负你!”林鹏站了起来:“为了你他甘愿身败名裂,他决定去找你,带你远走高飞,他是真心对你!”
  林鹏永远忘不了那一晚,爸爸收拾好的行李偷偷打开院子的门,转过身的时候,看见儿子就站在他身后。
  “爸爸,别走。”林鹏想哭,又不敢哭出来。
  爸就蹲下身子,摸了摸林鹏的脑袋,仿佛想说什么,却半天都没有说出来。
  “忘了爸爸,你和妈妈好好过。”爸拉住林鹏的小手,但只拉了一下就放开了。屋里传来声音,爸爸慌乱的拉开街门跑了出去,林鹏很希望妈妈能追出来,但妈妈却好像没有发觉。直到第二天一早,妈妈把林鹏叫起来:“你爸死了,昨晚发了急病,从今天起,就剩咱们两个过,就当没有过他这个人。”林鹏看见妈妈眼睛肿的很,脸却瘪下去,仿佛一夜之间就变了模样。
  “是你,是你拒绝和他走,所以他才会自杀,跳下桥去。”林鹏看着春娘:“你没法抵赖,如果他还有希望,他不会在那么浅的水里淹死自己。”
  春娘叹口气:“汤是他自愿喝的,我说过我早知道他必死无疑。他注定是个负心人,那汤对别人来说是定时炸弹,但对他来说是立竿见影的毒药。你说得对,她没有负我,但他负了你妈妈,不管负了谁,都是一个负心人。”
  “他注定要负一个人,谁叫他一双筷子搅过两家的碗。”春娘看着林鹏:“你们男人,总是弄不清楚这一点。不是真不懂,而是装糊涂。”
  那碗汤早已冷下来。
  “汤凉了,但凉了也是一样的。你要不要喝,你自己看着办。”春娘靠在椅子上,静静等着林鹏的答案。
  林鹏的心里有些乱。
  周一 周一 周一 啥也不说的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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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指
  阿布觉得自己必须要得到晶晶的戒指,如果得不到,她宁愿去死。
  那枚绿绿的翡翠戒指,像魔鬼的眼睛,勾去了阿布的灵魂。阿布问过晶晶,她愿意给出晶晶开的任何价钱,晶晶却说:“这是永辉留给我最后的东西,我怎么可能卖?”
  阿布知道她得不到那枚戒指了,永辉死了,在和晶晶结婚的前期。戒指再贵也有价,但晶晶对永辉的感情即便无法继续也可以是永恒的思念。
  就是因为得不到,阿布觉得自己要被自己逼疯了,她从来都能够得到喜欢的任何东西,她本来从不知道什么叫得不到的。她要过别的女孩脖子上新颖的项链,也要过展会上非卖品的古董瓷瓶,甚至连婚礼上作为信物正准备由婆婆交给新娘的玉手镯都成功要来了。没人能够抵御住钱的诱惑,阿布的开价从来都是这物件市值的三倍往上,有阿布那样的爸爸,钱是不需要省着花的。
  阿布记得爸爸曾经跟她说过:“钱会把人变成鬼。”
  爸爸这辈子,就说过这么一句精彩的话。但他纵容阿布,这就够了。
  即便是永辉,阿布也得到了,即便晶晶是阿布最最要好的朋友,但当阿布觉得自己必须要得到永辉的时候,她还是得到了。
  永辉很麻烦,既爱晶晶又不得不正视自己爱钱,对永辉阿布格外大方,大方到连自己都觉得有一点点肉痛的地步,但还是值得,永辉最终没有逃走,乖乖被他俘虏。
  她得到永辉的那一天,永辉想和她定好:她为他保守秘密,他们要瞒住晶晶私下交往。阿布想了想,又开出一张支票:“离开晶晶,娶我,我会救你爸爸的厂。”
  那天永辉流泪了,阿布有些嫌恶的看着他的眼泪,她不爱这个男人,但是就是必须得到。永辉最终还是答应了,他回去和晶晶摊牌,尽管晶晶当时是个快乐的准新娘,满脑子玫瑰色的爱情泡泡,傻头傻脑的幻想着和永辉的新婚生活。
  那又怎样?谁叫她阿布就是想要。
  永辉就死在回家和晶晶摊牌的路上,这个愚蠢的男人一定是心不在焉的开着车,那个像迷宫一样混乱的脑袋驱使他把车钻进了前面的水泥罐车下方,车毁人亡,对他是个好事,起码会变得没有烦恼。
  接到晶晶电话的时候阿布吓了一跳,她飞快的赶到医院,正好看见医生正把白单子盖在永辉脸上,晶晶不顾一切趴在永辉身上,阿布抱住晶晶,晶晶在她怀里软的像摊烂泥一样,一下子就昏过去了。
  晶晶彻底垮掉了,那段时间多亏了阿布,阿布不愿意承认自己那不多的一点愧疚,但她整日整夜的陪着晶晶,在她哭的时候抱着她,给她递纸巾,在她语无伦次的时候耐心的听她絮絮叨叨,在她莫名其妙发脾气的时候哄她,劝她。阿布带着晶晶四处旅行、散心,陪她疯逗她笑,晶晶能走出黑洞,功劳几乎都是阿布的。
  那段时间阿布的心静了很多,她暗暗决定要和晶晶作一辈子的好朋友,那些她欠她的,她会慢慢补偿。
  直到那一天,阿布和晶晶在阿布家华丽的露台上躺着看星星,晶晶指给阿布一颗星星的位置,一道在半明半暗光线中划过的绿光一下子便俘获了阿布的眼睛。
  “晶晶,你的戒指,挺好看的。”阿布抓住晶晶的手,仔细瞧了瞧,那翡翠绿艳艳的,阿布叫佣人打开了露台里面客厅的灯,光线明亮起来,那绿就越发通透,很美。
  阿布看了看也就放下了,是块不错的翡翠,不过太小,不过是个镶戒指的材料,阿布有这种成色的镯子,还有一块很大的,四周镶嵌着钻石的项链坠子。这个戒指,并不是太动心的。
  晶晶抽回了自己的手,抚摸着那枚戒指:“这是永辉留给我的,本来打算婚礼上亲自戴在我手上,可惜,不能够了。”晶晶的声音有点哽咽,她甩了甩头,笑了一下,最近她正在努力学着忘掉永辉,走出阴影:“这块翡翠,是老坑玻璃种,很名贵,是永辉家家传的。”
  “哦,是吗。”阿布漫不经心的回答,心里有些不屑:“没见过世面就是没见过世面,这翡翠是不错,不过也是普通的不错而已。”
  晶晶没有留意阿布的态度,继续说道:“你看这形状,像一滴眼泪吧?我听永辉说,这块翡翠根本没怎么改过形状,剖出来就是这么完美,晶莹剔透,纯天然的泪滴形。”晶晶把戒指转了转,看着阿布:“听说这样的材料百年一遇,几乎无缘得见,曾经很久以前有一块也是天然的泪珠形,采出来就送进宫里去了,所以说我这一块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孤品哦。”
  阿布看了一眼那枚戒指,经晶晶这么一说,她的确发现那枚翡翠确实有些不一样了,它没有那么精准的姿态,泪滴的模样似像非像,却因为自然反而没有破绽,浑然天成,非人力可为。阿布不禁凑过去,紧盯着那枚戒指:“说真的,的确很不一般,真的是孤品吗?”
  “听说是的,永辉跟我说过,但不管怎么说,现在都是孤品了。这是永辉留给我的,唯一的念想,可不就是孤品么。”晶晶叹了一口气。
  阿布的心里似乎升腾起一些什么东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按捺不住,她想开口,又觉得不好,努力咽住了。
  阿布几乎一晚上失眠,第二天,在早餐桌上,她终于开口了:“晶晶,这枚戒指如果你觉得看了伤心,想出手的话,我打算要,价钱你说多少就是多少。”
  晶晶好像吓了一跳似的,下意识的捂住了戴戒指的手指:“阿布,你怎么了?我怎么会卖这戒指,不可能,多少钱我都不会卖的,我不是说了么,那是永辉唯一留给我的东西。”
  “我就是那么随便一问。”阿布赶紧解释,之后低下头,有点做贼心虚似的。
  但那枚碧绿的戒指,像一颗种子,种进了阿布的心里,生根发芽,膨胀的无限大,把阿布的心撑得无法安生。那枚戒指,变成了阿布的梦魇,只要一天没有得到,她将永无宁日。
  阿布想了很多办法弄到那枚戒指,她想过偷,但晶晶时时刻刻留意着那枚戒指,无从下手。她甚至雇人抢劫晶晶,提前说好只吓唬不伤害,但当“劫匪”把晶晶堵在墙角里的时候,晶晶把戒指死死的攥在手里,“劫匪”喊道:“不交出戒指我就割掉你的手指头。”晶晶一声不吭,一双眼睛里全是恐惧,但那攥紧戒指的手指,就是不肯松开一点点。因为说好不能伤害晶晶,“劫匪”便落荒而逃,阿布知道了,心里一边很无奈,一边更升腾起越来越多的征服欲望。
  她要那枚戒指!她就是要那枚戒指!
  阿布最近精神不好,眼前总是晃动着那枚戒指,不是她不想放弃,其实如果看不到那枚戒指,她也许也能试着放弃。人生总有第一次,也许阿布该第一次学习什么叫做得不到的东西。
  但晶晶总是戴着那枚戒指,每一次和她见面的时候,那抹绿色都那样妖魔般诱惑着阿布,阿布刚刚平静的心就这么一下一下的被她搅乱,循环往复越陷越深。
  直到那一天,阿布的期盼感动了上天,她终于得到了属于自己的机会,能够得到那枚戒指的机会。
  那天,晶晶说带她到郊外一个新开发的植物公园玩,哪里知道的人还不多,环境特别幽静,各种各样的植物蓬勃在园中,满眼都是绿意,但都不如晶晶手指上的那抹绿色更动人。
  走着走着,晶晶来了兴致,非要去一个山背后摘蒲公英,阿布不想下去,晶晶也不勉强,她叫阿布自己坐一坐,她去去就来。
  不大一会功夫,阿布听见晶晶尖利的声音叫着自己,阿布忙跑过去,晶晶正跪在一个排水沟旁边,一张脸几乎贴在沟上罩着的铁篦子上面。晶晶对着阿布喊着:“阿布,我的戒指,掉下去了,就在这个沟里面。”阿布急忙扑过去,那个排水沟严格意义上说像一口深井,里面有些暗,但能看出是干涸的,在一旁的池壁上有一排可供上下的简易铁条梯子。戒指在哪里,阿布看不清,她拽开晶晶,用手拽了拽那个铁篦子,竟然动了动:“晶晶快来,帮我把这个铁篦子打开,我们下去,把戒指拿上来。”
  晶晶听说,忙帮着阿布使劲儿的拉铁篦子,很重,两个人几乎是呲牙咧嘴,终于把篦子搬开,露出一个深深的井口,晶晶立刻就要往下跳,阿布忙拦着:“你不看看有多深,掉下去非要摔断腿。要先用手攀住沟沿,伸腿下去够到梯子,再慢慢爬下去。”晶晶立刻就要下去,阿布的脑中一个闪电,拦住了晶晶:“晶晶,还是我下去吧,你不行,我玩过攀岩,这对我是小意思,而且你比我重一些,还是我灵活一些。”
  晶晶有些犹豫,又说:“阿布,井口那么深,你万一摔倒了怎么办,戒指是我的,还是我下去吧。“
  阿布觉得心里震了一震,戒指是你的,但也许很快就不是了。“晶晶你放心,还是我下去,我心里有数,没有问题。”阿布像赛跑一样飞快的弯下身子,下了井,很利落的就攀住了第一节的梯子。
  阿布下到井里,她仔细的找了又找,井底是一片烂泥,她的裤子很快裹满了泥巴,终于在几片烂烂的树叶旁边,她看到了那一抹耀眼的绿,阿布刚要惊呼出声,又拼了命的忍了回去。阿布用手抓住那枚戒指,假装在泥里翻找着,不动声色的把戒指塞在自己的袜子里,牛仔裤裹住了袜子的口,没人知道肮脏的衣服里藏着那枚令阿布梦寐以求的戒指。
  阿布弯着身子找了好久,晶晶说:“阿布,有吗?”
  “没有,”阿布焦急的抬头:“找不到。”
  “你先上来吧,换我下去找,快点上来,换我下去。”晶晶有些急了,阿布又作势翻找了一会,站起身来,慢慢的顺着梯子爬上去。走到梯子口,阿布说:“晶晶,对不起,我没找到。”晶晶急忙朝着阿布伸出手:“来,我拉你上来,没找到没关系,还有我呢,我会找到它的。”阿布拽住了晶晶的手,晶晶的手凉凉的,却格外有力,阿布觉得子几乎是被晶晶轻松的提了上去。
  阿布觉得自己的头探出了井口,她的腿自然而然的攀住了井口的路面,只要一使劲儿她就上去了。
  但晶晶拦在了阿布的面前,挡住了阿布用劲儿的方向,阿布很难受,忙说:“晶晶,让我上来。”
  晶晶还拉着阿布的手,她的眼睛在一瞬间变得格外的空洞:“阿布,你真的没有看见戒指?还是你舍不得把它给我。”
  阿布挤出一个笑:“晶晶,别开玩笑,让我上去?”
  晶晶的手瞬间便松开了,阿布觉得牵引自己身体的力量没有了,她变得格外沉重,悬挂在井口,无依无靠。只剩一双手,死死抓住阿布已经松开的手。
  “阿布,永辉临死前,向我坦白了一切,我一直,忘了告诉你。”晶晶一笑,白白的牙齿一闪,明媚鲜艳,就像那块完美的翡翠一样闪闪发亮。
  阿布觉得晶晶在她的肩膀使劲一推,她瞬间觉得酸痛的手臂得到释放,一瞬间的轻松之后是重重的坠落,浑身上下钻心的疼痛。
  阿布看着晶晶盖上了井口的铁篦子,她的力气很大,沉重的铁篦子在她手里像是一个玩具。
  “阿布,你要从我手里抢永辉,我成全你,永辉我可以给你,但是活得不行。他的戒指,你想要我也给你,不过,你一点不付出也不行。”
  晶晶踩在那铁篦子上,阿布躺在井底动弹不得,她只看见晶晶的脸被铁篦子分割成一块一块的狰狞。
  “你不用喊,这里根本没有人,这个植物园根本还没开始营业,这一点我也忘了告诉你,你给永辉最后的那张支票,我用来买了这间植物园,我喜欢植物,它们很安静。”
  晶晶说完就离开了,阿布的眼里流出眼泪,她死死的盯着那块被铁篦子分割的天空,突然,晶晶的脸又出现在那里。
  她的脸上绽开一个格外阴毒的笑,她的头发长长的透过铁篦子的缝隙垂了下来,她把脸贴在那上面,那张红彤彤的嘴唇开开合合,一字一句的说:“最后说一件我刚刚忘记告诉你的事情。这个排水沟还没有疏通,但是今天晚上,会下大暴雨。”
  晶晶轻轻的对阿布说:“不过你终于得到了那枚戒指,真的恭喜你。”
  喀嚓一声,阿布听见铁篦子上被人扣上一把锁。
  天渐渐暗下来,周围一点声音都没有,阿布看着天上的云厚起来,遮住了月亮,那乌云间隐隐闪亮的,是一触即发的闪电。
  一场大暴雨,真的就要来临。阿布努力想坐起来,雨水也许积不了太高,如果她能坐起来,甚至站起来,也许就不会有太大危险。阿布挪了挪自己腰,无能为力,毫无知觉,只有她的嘴巴下意识的动了动,脸上的五官皱成一团,猛的看上去,竟然像一个嘲笑的表情。
  谢谢大家支持 写作的道路艰苦而孤独 还好有你们
  @fangfang15 2012-3-13 12:17:00
  这是,收拾贱三和贱男的故事么,可是为什么没有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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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葡塔从不认为收拾三和贱男能有快感
  我个人觉得 在那样的一段感情里 每一个人都输了
  原谅我在这个问题上 一直是个悲观主义者
  至亲至疏夫妻,似乎有些难理解。换句民间的话,所谓夫妻,应该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
  但世界总是没有绝对的真理。
  小灵异今天更新《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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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
  周成最近很倒霉,太太林红死了。
  悲伤倒不怎么悲伤,只是无端端惹上了一身骚。
  林红是被厨房的洗碗机漏电电死的,洗碗机的插头被动了手脚,这个懒婆娘,结婚多年,从不曾动手干家务,天知道她为什么去插那个洗碗机的插头?林红临死的时候还蓬头垢面的,赤着脚,脚底板黑乎乎的,她每天即便是在家也要浓妆艳抹,倘若知道自己死的时候是这么一副邋遢的窝囊相,一定会气得脸上的皱纹从厚厚的粉底下爆出来的。
  想到这里周成忍不住冷笑了一声,对面凶神恶煞般的男人便先冲过来了一个,那是林红的弟弟,他的小舅子林杰。满屋子的人还没来得及起反应,林杰已经兜头一拳把周成打了个趔趄:“你这个王八蛋!你害死了我姐姐,还在这笑?”
  脑袋被打得嗡嗡直响,周成依然听见丈母娘在一旁尖声叫着:“打死他!打死这个畜生!你还我女儿!”
  林杰被几个警察拉开了,他们护在周成身边,却用背对着他:“家属都冷静点啊,不要激动,不要影响我们。”丈母娘几个人都被带离现场,一个高个子却很年轻的警察转过身来,周成注意到他不动声色的表情下,隐藏着深深的怀疑。
  警察问了周成几个问题,看似漫不经心似的,但周成还是能够感觉到那种怀疑越来越深,周成觉得冤枉,他是想要林红死,但他不会用这么笨的办法。他已经在林红体内埋下了死亡的种子,那是需要等待才能开花结果的,不会这么早就发作,他更不会这么愚蠢的设计这种低能的谋杀现场。
  周成的确没有料错,勘查了许久之后,警察和法医离开了周成家,年轻警察临出门的时候告诉周成,这段时间内,不能离开这座城市,他必须随叫随到。
  周成答应了,转头去看白色口袋里套着的林红,虽然他知道林红早晚都是这么一个结果,但真的看到的时候,依然觉得有点悲凉。周成叹了一口气,回想自己和林红的关系,其实真的不必要非要搞成这样。
  这一切,还得说都是命吧。
  他们的开始就是个错误,他们的相处更是个错误,他们的孩子出生是错误加错误。也就是因为女儿的存在,让他们没有了退路,失去了相忘于江湖的权利,只能选择你死我活的厮杀。说起来像是个借口,但只有他们彼此明白,他们为什么如此痛苦还要在一起煎熬:女儿仿佛继承了周成的偏执和林红的歇斯底里,当第一次他们告诉她准备离婚的时候,话音未落女儿已经蹿上了窗台,大半个身子悬出了窗户,女儿的脸透过肮脏的玻璃窗,一双眼睛狠狠的瞪着:“你们只要敢离婚!我就从这跳下去。”她的姿势丝毫没有畏惧的影子,她的脸上一派言出必行的决绝。
  周成记得自己和林红疯了似的把女儿从窗口拉进来,林红抱着孩子嚎啕大哭,而他吓得瑟瑟发抖,唯有女儿的样子神态自若:“你们绝对不能离婚,我不能当离异家庭的孩子,我丢不起那个人。我宁愿告诉别人你们死了,也不能说你们离婚了!不能!只要我活着,就不能。”
  离婚的决定就此终结,但周成的心里却如同电光石火。
  真的不能在一起,总要有个了断,这是他们注定的归宿。
  杀死林红对周成来说,真的是一点也没有难度,林红愚蠢笨拙,文化程度不高,而且她常常自作聪明,实际上是一肚子草包。当初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周成完全迷惑于她美丽的外表,但是随后他就发现,林红生命的意义就是在修饰她那副皮囊,一天又一天拼命掩盖一天又一天的苍老。
  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周成很懂药,中药和西药都像他的朋友。他的朋友会帮助他的,周成一直很信任他的朋友,他把它们删选了很久,调配了很久,试验了很久,终于得到了那一小瓶液体,淡淡的蓝色,淡的几乎看不出来,像天使的眼泪,晶莹剔透,于无形中了却人世之苦。
  而且它无色无味,几乎不留破绽,这种毒素非常容易混淆于人体中的某种物质,似乎寻常不过。最主要的是,周成不愿意让林红痛苦,而这“天使泪”,能让她安详而去,仿佛被麻醉药麻倒,瞬间失去知觉,死的干净利索。周成甚至想,自己的“天使泪”甚至是一种福报,林红倘若自然死亡,也许还要经历病症或者衰老的折磨,倒不如这般“有福气”的。
  每天一滴,周成把“天使泪”滴在林红的饮食里,每天一滴就可以了,她的身体不会有任何异样,直到小小玻璃瓶中最后一滴“天使泪”耗尽,他和她才能彻底解脱,少一滴都是不行的。
  如今“天使泪”还有一少半,林红却已经走上黄泉路,周成有些不快,替林红和“天使泪”双重惋惜,尤其是林红的死最后依然让周成难脱干系,简直是让人无法接受。
  周成犹豫了很久,还是把少一半的“天使泪”倒进了下水道,他有些不舍得,但终究知道,这是留不得的。
  警察彻底限制了周成的自由,警察局隔三差五就会来电话查问周成,周成原指望案子能很快被定性为意外收场,但似乎没有那么顺利,尽管没什么证据,但案子的定性却一直没有完成。
  周成快要被逼疯了。
  丈母娘和小舅子几乎隔三差五就会过来大闹,周成想避而不见都不可能,女儿和他们一起来,拿着钥匙给他们开门,看他们扭打辱骂自己,女儿就在一边坐着,一双眼里没有眼泪,只有冰冷。
  周围的邻居也当他是瘟神一样,当他出现以后,热热闹闹的小区花园都能鸦雀无声,人们的眼睛探究的望着他,幼小的孩子们会马上被家长抱在怀里,连那些小狗都被主人紧紧牵住,他们看着他,似乎随时做好迎接他的攻击。但这些,还都算温柔的,有人在他的房门上撒狗血,在他的邮箱里放大便,把他的车子刮花,他们想要把他赶走,毕竟谁也不愿意一个隐藏的杀人犯住在自己的左右。
  周成并不是不想走,如果不是警察限制他,他早已到了天涯海角,何苦在这里,活受。
  有一天,周成又被叫到警察局了。去之前他很紧张,但是却是循例的问话,问的都是以前问过的问题,周成几乎是对答如流,他渐渐踏实了,看警察的目光也有些胸有成竹,他明白警察是在虚张声势,不过是想看他自乱阵脚,周成不会,他一点也不笨。
  直到问完了,周成得到允许站起身来,那个年轻的警察却不经意的抬起头来:“听说你父亲曾经是药剂师?”
  周成的心震了震:“是的,不过我很小的时候他就去世了。”
  警察随意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了,周成鼓了半天勇气,问道:“我父亲……有什么关系吗?”
  警察看了他一眼,眼神锐利极了,话却说得稀松平常:“没什么,随便问问而已。你可以走了。”
  周成走出警察局大门,天暗下来,似乎重重的压在了他的身上。
  周成决定逃跑,尽管仍有些早,但他不想要冒险了。夜已降临,天使隐去,魔鬼正伺机而动。
  仓皇逃窜的路,周成从未帮自己设想过,所以那些艰辛,他从未体会过。肉体上的辛苦只是小事,精神上的折磨让他无法承受,以前许多似乎正常不过的事情在此刻看来都像风吹草动,他像惊弓之鸟,世界变成无所遁形的阎罗殿。
  那晚,周成在一个小摊子上喝馄饨,滚烫的汤烫破了他的嘴角,周成的心里一沉,觉得兆头不好,便格外的小心起来。喝完馄饨正返回住处的路上,周成心事重重,横穿马路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让他惊醒过来,一抬眼已经见到几辆警车停在对面马路上,几个警察正在拦截过往车辆。周成觉得自己的腿瞬间不听使唤,他本想慢慢的蹭过去,哪知对面一个警察忽然伸手招呼他,周成一惊,忽然掉头就跑。
  执勤的交警王建国晚饭后跟队例行在路口拦车,抽取过往司机作酒精检测,今天很顺,过往的司机都规规矩矩的,准备好的警车似乎没什么用处,将近一两个小时了,并没有一个违章的司机。这会车辆少起来了,王建国趁机活动了一下手脚,警察的直觉却没放松,余光不经意的就盯住了街对面正准备走过来的中年男子。
  他已经横穿了一半的马路,就要踏上这一边的马路,王建国不禁下意识的站直了身子。这条道路不久前刚撞死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这人竟然这么大喇喇的无视交通规则,王建国一边有些替他担心,一边有些生气,等他走过来,一定要好好批评教育一番的。
  来往的车子呼啸而过,王建国朝着周成招了招手,意思是让他看车,小心一点。周成似乎愣在了那里,王建国忙喊道:“那位同志,看着点车。”
  谁知:“那位同志”刚一出口,周成便像被惊吓到的兔子一样,先跳起来,然后飞快的转身,向着身后的马路跑了过去。
  王建国忙喊道:“小心!别跑!”周成却更加加大了步伐,他把头稍微向后转了一点,想看清身后的警察追来了没有,可就是这一秒钟的分神,一辆私自改装加了马达的三轮车飞快的驶过来,蹬车人看到周成,忙把车把一转,三轮车瞬间失去了平衡,车尾横扫过来,一下把周成撞倒在马路上,好在马路上的车子纷纷减速,没人撞到周成,却有一辆银灰色的小汽车慢悠悠的从一旁的路口蹭了出来,见周成躺在地上,仿佛没有看到似的,直直的压了上去……
  开车的刘薇薇正低着头给男朋友发短信,家门口的这条道路她熟得很,闭着眼睛都能开车,但只这一低头的短短一秒,车子的机器盖便转了过去,和周成躺倒的位置成了视觉死角。刘薇薇只觉得车轮压在了什么突起物之上,她还暗骂了一句:“这些讨厌的井盖!为什么不给修平了!”一些人大叫着摆着手冲着她跑过来,拦在车前对她喊着:“你压着人了!”刘薇薇吓了一跳,忙下意识的掰了倒档,一脚油门,车子冒着烟向后退去,周成刚刚压变了形的头仿佛一个放软了的西红柿,噗的一声破掉,鲜血喷了出来,流在黑色的柏油马路上。
  ……
  周成醒过来,自己正躺在硬硬的地上,浑身的骨头硌得生疼,尤其是头,疼的像要裂开似的。林红坐在一座大门旁边的石凳上,仿佛等了很久,但她没有发火,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你醒了?”
  周成看了林红一眼:“你究竟是怎么搞的?自杀?嫁祸我吗?”
  林红便笑了:“我才不会自杀呢,杀也是杀你。我想把洗碗机的插头弄坏了,你用的时候一下子就会被电死,我们一了百了。”
  周成有些惊讶,张大了嘴:“那么你?怎么你自己?”
  林红笑变成了苦笑:“布置好了之后我喝了些酒,本想给自己壮壮胆,但想起你和我最后弄成这样,心里也不好受,就不知不觉喝多了,之后我想去泡杯咖啡,昏昏沉沉的插错了插头,把洗碗机的插头当成了咖啡壶的,后面的事情,你不是都知道了。”
  林红恶狠狠的瞪了周成一眼,毫无血色的面容瞬间便狰狞了:“都怪你,你一定要所有的家电用过之后都非要拔下插头!都是你的错!我早说过不用这样的!我早说过!”
  周成一声冷笑:“你是咎由自取,要怪就怪你自己好了。”他怒气冲冲的瞪大了眼睛,眼珠几乎要掉出来,一张脸涨得通红,像没有獠牙的魔鬼:“你这个狠毒的婆娘,你居然要害死我!”
  林红轻声一笑:“彼此彼此,你说得到我吗?”
  周成哑然了,那瓶“天使泪”,他又想起来了。回忆过往,让他头疼异常。
  他们都沉默了,过了很久,周成开口了:“想不到我们,竟然还能够想到一起去。”
  林红也叹了一口气:“多少年没这么有默契了,也怪不容易的。”
  周成看了一眼林红,她看上去还不错,没有了浓妆,静静的坐着,似乎令他想起了初见她时候的一点点美好。
  林红也看了看周成,他一向不太出众,但是儒雅的风度还在,那是当初最令她心动的翩翩男子形象。
  周成觉得自己该主动一些,他向着林红伸出了手:“我们一起进去吧。”林红有些扭捏,倒有了一些最初的娇羞,周成轻声鼓励道:“你先一步来,不也是在这里等我吗?”
  林红想了想,笑了,拉住了周成的手。他们携手走来,站在那堵门前,那门很大,大的看不清全貌,只在门上方錾着一行大字,周成和林红异口同声的读着:
  “你又来了。”
  他们伸出手,轻轻叩着……
  又到周末,日子过得真快
  今天更新《夜叉》~愿每一个善良人都有自己的守护神~~~~~~~~~~~~~~~~~~~~~~~~~~~~~~~~~~~~~~~~~~~~~~~~~~~~~~~~~~~~~~~
  夜叉
  小宝是个“整托生”,所谓的整托生,是指幼儿园里那些整天都在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工作都很忙,下班之后也不愿意接走孩子,而是晚上让孩子在幼儿园里睡觉,直到周末的晚上才会接孩子回去住一天。
  小宝的整托生活没有别的孩子那么困难,他没哭没闹,虽然心里也不大乐意,但是听见妈妈说:“小宝乖,妈妈太忙了,实在是顾不上你,你放心,周末妈妈一定接你回家,给你包饺子,炖排骨。”小宝懂事的点了点头,没闹一点别扭。
  小宝听姥姥说过,爸爸被单位派去很远的地方援建,家里只有妈妈一个大人在,还要照顾比自己小的妹妹,小宝知道自己一定不能给大人添麻烦。用姥姥的话来说:小宝天生是个仁义的孩子。
  何况,整托也没什么不好,幼儿园里整托的孩子也很多,到了晚上,尽管是不同年级的小朋友,都会被老师带到一起,大家在活动室里面玩玩具,听广播,也很高兴,而且不必担心玩的正高兴的时候被家长接走,打断了游戏。小宝没用多久就习惯了整托的生活,何况整托交的伙食费多,食堂的晚餐总有特别好吃的东西。
  厨房里有个爷爷,住在灶间黑黑的角落里。小宝叫他“何爷爷”,别的小朋友见了他都不叫,大概因为他们大都很怕他。何爷爷长得是有些怕人,总穿着一件劳动布的蓝褂子,佝偻着后背,背上似乎背了一个大鼓包,但是胳膊腿却精壮,尤其是小腿肚子,夏天把裤脚挽上去的时候,露着两团硬硬的疙瘩肉。最吓人的是何爷爷的脸,有双似乎永远在瞪着的眼睛,那眼神永远是锐利的,有条疤痕从他右边下巴上深深的贯穿,一直通到眉心,伤害了一小块右眼皮,内眼角揪成一团,结了个肉揪揪。
  幼儿园里很多小孩子不喜欢何爷爷,何爷爷出现的时候,他们都装作没看见似的走过去,有时候何爷爷会停下来摸摸某个小孩子的脑袋或者耳朵,那被摸的孩子便会不耐烦的胡撸自己的头发,好像被蜜蜂蛰了似的。有一次一个很胆小的小姑娘看见了何爷爷,吓得哭了起来,哭个没完没了,黄阿姨哄了很久她才平静下来,后来再看见了小朋友,何爷爷就会走开,他不想招孩子们讨厌。其实何爷爷本身也不常招惹孩子,他总是忙来忙去的,围着花园里的花草转。
  小宝开始也有点怕他,偶尔在幼儿园里撞见了他,小宝也会吓一跳,但他不跑也不哭,只是慢慢走自己的路或作自己的事,等经过何爷爷身边的时候就怯生生的叫一声:“何爷爷好。”那天,何爷爷也好像很意外似的,回头看他:“小宝好,下楼梯当心点,别摔喽。”小宝脸上有点红,何爷爷记得他的名字,小宝心里挺高兴的。
  从此见了何爷爷,就有点亲切了,怕也没有多怕了,何爷爷的脸丑,可他总是对着小宝笑,笑的时候还是丑,但还是慈祥的。
  有阵子小宝晚上总做恶梦,每晚就要睡着的时候,总像有人把他一下子推醒似的,反反复复。有几次梦里还有长着长长指甲的妖怪来掐自己,早上醒来的时候,胳膊上还有红红的印痕。小宝和幼儿园黄阿姨说了,黄阿姨哄了他,答应晚上坐在他床边陪着他一起睡,但晚上,小宝又像被人捅了几下一样被捅醒了,朦胧睁眼,觉得窗前似乎黑影一闪,但原本睡前还坐在这里的阿姨却不知到哪里去了,心里一害怕,便哭了起来。
  隔壁的灯亮了,黄阿姨从灯下走了进来,轻声说:“小宝,不要哭,别把别的小朋友吵醒了。”小宝懂事的点点头,努力忍着不哭出来。阿姨拉着小宝的手,把他带到有灯的屋子里:“小宝,又做恶梦啦?”小宝没吭声,点了点头,刚刚看见的那个黑影,真实的不像是梦,但他说不出来,心里一着急,又掉了几个泪珠珠。
  窗外好像有人走过,一个声音响起来:“小宝,没事吧?”
  小宝心里踏实了一点点,抽抽噎噎的,还不忘礼貌,小声说了一句:“何爷爷好。”
  何爷爷含糊答应了一声,唠唠叨叨的走了,小宝隐约听着何爷爷说:“这孩子,魂儿轻呢。”
  黄阿姨带着小宝回去睡觉,搬了小板凳坐在小宝身旁,小宝伸手抓着阿姨的衣角,心里踏实了很多,一觉睡到大天亮。醒来的时候,手里的衣角变成了自己的被角,阿姨什么时候走的,小宝都不知道。
  白天在院子里碰见何爷爷,小宝有点不好意思,叫了何爷爷后,小脸蛋儿都红了,何爷爷看了看四周,递给小宝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布包:“拿着这个小宝,拿着它就能睡好觉。’
  小宝不敢接,何爷爷就塞在他的小口袋里:“可不许拆开看哦。”何爷爷见小宝有些愣愣的,又笑了:“小宝放心,有了这个,以后再也不会睡不好觉了。”
  小布包的确挺管用的,以后很多天,小宝一直睡得很好,周末妈妈接自己回家,晚上给他换衣服的时候,小布包掉了出来:“呦,这是什么?”
  “有了它能睡好觉,何爷爷给我的。”小宝忙说,伸手想拿回小布包,妈妈个子太高了,他够不着。
  妈妈捏着看了看,伸手想打开瞧一瞧,小宝忙叫:“何爷爷不教打开,打开就不灵了。”
  小宝妈妈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什么味道也没有,左看右看了一阵子,也没什么异样,屋里小宝的妹妹忽然哭了起来,妈妈就把小布包丢给小宝,急着去看孩子了。小宝忙把布包又掖了起来。
  礼拜一到幼儿园送小宝的时候,妈妈给黄阿姨看了小布包,老师笑了,凑在妈妈耳边说:“孩子晚上怕黑,如果有这个小布包他就不怕了,这也是心理暗示的一种,帮助孩子独立睡觉。”妈妈也笑了,放了心,叫小宝听话,然后就走了。
  有了小布包,何爷爷就变得越来越亲切了,小宝还不大懂什么叫感激,但是他知道,每晚能好好睡觉,是何爷爷的功劳。
  秋去春来,和气的黄阿姨结婚了,她离开了幼儿园,新换上来带小宝班的宋老师很严厉,经常板着一张脸,小朋友都有点怕她。一天,小宝在花园里看花,淘气的丁丁跑过来,指着一种长红色小珠珠果实的花问小宝见过没有,小宝说没有,眼睛只管瞧着那些小珠珠,红艳艳的,真的是可爱极了。丁丁见小宝喜欢,伸手拽下最大的一个红珠珠,递给小宝,小宝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正在这时,宋老师出现在身后:“你们怎么能摘花?!”
  小宝吓了一跳,回过头去,丁丁也吓坏了,但红珠珠在小宝手里拿着。宋老师看着小宝:“是你把小红珠子摘下来的?”然后又看着丁丁:“你摘了没有?”
  丁丁不敢说话,只偷偷看着小宝,小宝看了看丁丁,也不说话。
  宋老师便说:“小宝,是你摘的,老师要罚你,既然你把它摘了下来,你就要把它长回去,否则就不要吃点心。”宋老师说着对丁丁伸出手:“丁丁,跟老师走。”
  丁丁看了小宝一眼,跟老师走了。小宝一个人站在太阳底下,想了半天,无计可施,红珠珠在手里折腾的都有些蔫儿了,上面还被小宝的手指头弄出了一个小黑点,小宝一着急,还是哭了。
  “小宝。”一个熟悉的声音,是何爷爷:“把红珠珠交给我吧”
  小宝有了主心骨,哭的更欢了,把红珠珠递过去,抽抽搭搭的说:“长……长不上去……去了。”
  何爷爷仿佛什么都知道:“摘下来的花怎么长的上去呢?不过爷爷有办法,交给我吧。”
  小宝有些不相信,但是还是把红珠珠递过去,何爷爷接了,笑着伸手招呼小宝:“你去吃点心吧,就跟老师说红珠珠长上去了,记住,不要告诉别人是爷爷帮你的。”
  小宝将信将疑的走了,见了宋老师,老师并没有问红珠珠的事情,而是看着他:“小宝,随便摘花对不对?”
  小宝忙说:“不对。”
  “那你知不知道错了?”
  小宝回答:“知道错了。”
  宋老师的表情放松了,从身后桌上的纱网罩下面拿出一块栗子糕:“洗洗手,快吃点心吧,吃完了咱们该下午活动了。”
  栗子糕甜甜的,小宝吃的很香,下午活动的时候,他偷偷跑去看了那株长红珠珠的植物,那颗最大的红珠珠,还真的在叶子之间长得好好的,小宝特意仔细瞧了瞧,珠子的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黑点呢。
  小宝心里高兴极了,何爷爷还真的是有本事呢。
  “小宝,你瞧,爷爷没骗你吧。”何爷爷从小宝身后走出来。
  小宝有点不好意思了:“谢谢爷爷。”
  何爷爷摸了摸他的头:“爷爷喜欢小宝,小宝是个好心眼儿的孩子,老师讲精卫填海,只有小宝一个人掉眼泪,为精卫鸟难过。”
  小宝觉得头上麻酥酥的,一点也不难受,只是有些痒兮兮的。
  何爷爷问小宝:“晚上还怕不怕了?”
  小宝摇摇头,何爷爷又说:“你以前怕什么?怕黑还是怕坏人。”
  小宝想了想:“爷爷,我怕鬼。”
  何爷爷就笑了:“鬼不可怕,不是所有的鬼都是坏心眼的,有时候他们也许只想要亲近你,你是个善良可爱的孩子。”
  “你长大就懂了,”何爷爷说:“不过他们已经知道你害怕了,不会再来打扰你。”
  小宝听不懂,却听见宋老师在远处叫他去做游戏,小宝和何爷爷打了招呼,就跑走了。
  转眼,小宝就上学了。原来的幼儿园里和小宝同岁入学的孩子很多,为了解决家长的困难,这所厂办幼儿园便辟出了几间教室,抽调了几个老师办起了小饭桌和课外班。孩子们放学之后可以来这里吃饭,写作业,等着家长下班接回家,交钱不多,小宝的妈妈就给他报了名,小宝很高兴,幼儿园很亲切,他真的还想再多来几年。
  每天,辅导老师都带着孩子们写作业,小宝的作业写得很快,但辅导班的老师总是说:“小宝,你的字写得最难看,手把铅笔字儿蹭的脏兮兮的。”小宝装作没听见,就想赶快写完跑出去玩。
  一天,小宝糊弄完作业,把本子一扔就跑出去玩了,院子里几个男孩子正在骑马打仗,小宝迫不及待的冲下了楼梯。刚玩了一会,辅导老师在窗口叫小宝,小宝不情不愿的跑上来,老师拿着他的作业本:“小宝,你的作业写完了么?”
  “写完啦。”小宝说,他接过本子翻了翻,咦,刚刚写好的一大篇儿生字怎么没有啦?
  辅导老师不高兴了:“说谎可不是好孩子!”老师看了看表:“离你妈妈来接你还有一个钟头,你赶快在这里把作业写完吧。”
  其他孩子都完成了作业,收拾好东西下楼了,老师把小宝的房门关上,也出去了,小宝把本子来来回回翻了无数次,写好的那些生字都不见了。小宝很迷惑,更沮丧,好好的作业没有了,他必须重来一遍了。
  门被推开了一条小缝,一双眼睛在门缝里看了看,门开了,何爷爷走进来:“小宝,你的作业是我给你擦掉了。”
  小宝想问,却又不敢说话,何爷爷看上去很生气,一双锐利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你这个孩子!不好好学习!字写的那么难看!整天想着玩!”
  何爷爷指着小宝:“不好好念书,长大只能当闲汉!惹是生非!不务正业!”
  小宝吓得不敢出声,何爷爷便打开他的铅笔盒,拿出铅笔和橡皮:“在这里,重新把作业写了,我来帮你。”
  小宝接过铅笔,写了起来,何爷爷就站在他身后,不住的指指点点:“横要平,竖要直,顶天立地,写字就像作人!”
  “写字之前要想好,间架结构怎么安排,不要用笔涂涂画画,有句俗话‘屎不瞧,字不描’。”
  小宝想笑,何爷爷敲了敲桌子:“用心,用心!莫分神。”
  凡是写的不好的字,何爷爷就拿着橡皮不客气的擦个干干净净:“不合格,要重写。一笔一划的写,一边写一边记,以后不看书,也能记住这个字怎么写。”
  往常二十分钟就能写完的生字,足足写了一个小时,直到写完最后一个字,何爷爷才笑了:“好,有进步,以后作业都要这样认认真真的写。”
  小宝把作业交上去,第二天拿到作业本的时候,那个熟悉的“良”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个大大的“优”,老师还用红笔写了批语:“干净整齐,有进步!”小宝觉得心里热乎乎的,以后的作业,再也没有脏兮兮的情况了。
  进了中学,小宝不用去辅导班了,放学自己回家,越来越少见到何爷爷。学校附近有小流氓劫同学的钱,小宝也被劫过,小流氓不让他告诉老师,小宝就不敢说,有天妈妈给他买饭票的五十块钱被劫了,小宝不给,小流氓扇了他个大耳光。小宝害怕了,一松手,钱就被抢走了。
  中午饿着肚子,下午放了学,小宝垂头丧气的往家走,走了很远才想起妈妈今天叫他去帮忙去辅导班接妹妹回家,小宝便走进了久违的幼儿园。
  才转过小操场,就看见了何爷爷,他有些瘦了,精神不大好,没等小宝打招呼,何爷爷便说:“男子汉,要勇敢,不惹事也不能怕事。那些坏人,你越怕他们越要欺负你。”
  何爷爷问小宝:“你为什么不告诉家长,告诉老师?”
  小宝回答不出,何爷爷也没再问,只说到:“小宝,好好作人!别学坏……”
  小宝答应着走了,走几步又回来问:“爷爷,你怎么瘦了?病了么?”
  何爷爷便笑了:“傻孩子,爷爷瘦可是好事,有钱难买老来瘦呢。”
  后来,接连好几天都没见到那个在学校旁总出现的小流氓,有人传说他晚上回家撞见了不知从哪跑来的大狼狗,生生被咬住了大腿根,那大狗咬住他之后不松口,生生吸了他不少血,疼的他哭天喊地,腿上留下了碗大的一块疤。
  小宝院子里的有个老奶奶,听说了之后拍了拍手:“不学好!遭报应,作恶人是要被灵官儿抓去煮了吃的。”
  小宝觉得有点害怕,但也觉得很痛快。
  上中学后,小宝的爸爸也回来了。也许是太久不生活在一起了,爸爸和妈妈总是吵架,他们一吵嘴,小宝就心烦意乱,妹妹只会哭,家里乱成一团。有一天晚上,爸爸妈妈又吵了起来,小宝一生气,拉着妹妹走出了家门。
  街上很黑,妹妹说害怕。小宝就搂着妹妹,想了很久要去哪,小宝决定去找何爷爷,除了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投奔谁。
  家属院到幼儿园的路原来要经过一条大街,现在那里的人都搬迁了,正在施工,黑洞洞的。小宝壮着胆子,紧紧搂着妹妹,快步走过黑漆漆堆满施工沙土的大街。一个大土堆后面忽然窜过一个黑影,小宝吓了一跳,刚要喊,却见黑影身后又出现一个黑影,只听见很短的一声尖叫,两道黑影都不见了。小宝不敢停下,拉着妹妹一路狂奔,飞也似的跑到了幼儿园的大门前。
  敲了敲大门,敲不开,值班的老师没听见,妹妹累坏了,靠在小宝身上睡着了,路灯的黑影里闪出一个人:“小宝,大半夜的,你怎么从家里跑出来?”
  “何爷爷,”小宝有些委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爸爸妈妈总吵架,我和妹妹没法在家里呆。”
  何爷爷叹口气,推开幼儿园大门,把小宝和妹妹叫进去。何爷爷帮小宝背起妹妹,妹妹很瘦,何爷爷好像一点也不吃力:“你是哥哥,凡事要好好考虑,大半夜的带着妹妹乱跑,被坏人害了怎么办?”
  小宝脸有点发烧,好在夜色黑,看不出来,花园里很黑,他们从那里一直走过去,各种各样植物的阴影扑过来,不过有何爷爷在,小宝倒是不害怕的。听见脚步声,值班室的灯亮起来,何爷爷把妹妹放在地上,招呼小宝扶着她:“你去找值班老师,叫他打电话通知你爸爸妈妈来接你们。”何爷爷看上去很累,直接奔着厨房那边走去了。
  爸爸妈妈来了以后,妈妈哭着把小宝和妹妹抱在怀里,值班老师在一旁说:“这俩孩子真让人操心,大半夜跑出来多危险!听说最近很乱,总有坏人躲在工地打劫。”
  小宝稀里糊涂的听着,心里有个疙瘩越结越大,想了想还是没有说,爸爸没骂他,还拉着他承认错误,说自己以后再也不和小宝妈妈吵架了……
  小宝后来很长时间都没有怎么见过何爷爷,妈妈厂里的幼儿园由于生源不多停办了,楼房租给了一家公司。幼儿园老师们都调离了,不知道何爷爷去了哪里。
  小宝升了高中,后来又考上了大学,有天夜里,他睡在宿舍做了一个怪梦,梦见何爷爷来找他,笑而不语。他很瘦很瘦了,从小宝枕头下拿出曾经给他的那个小布包,拆开来。小宝翻了个身,醒了过来,窗外已经亮起来,梦里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的。
  小宝在枕头上想了很久,然后从枕头下摸出那个总带在身边的小布包,拆开来,他伸出一只手掌,把小布包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那是一些粉末,有宝石一般的蓝色,粉末中有一小片没有完全粉碎的东西,薄薄脆脆的,像小小的一片指甲。
  小宝的心里震荡了一下,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大学毕业,小宝全家去了西藏旅行,在一个旅游纪念品商店,小宝买了一尊小小的塑像。妈妈和妹妹都不喜欢,妹妹说:“瞧着怪怕人的。”
  小宝却笑:“这是蓝夜叉,除恶扬善。”
  妹妹耸了耸肩,不以为然,爸爸妈妈急着去照相,就说:“好了好了,喜欢就买吧。”
  小宝把蓝夜叉小心翼翼的放在书包里,走出店门,外面的天格外的蓝,太阳热辣辣的照在脸上,带着一点点灼痛感。
  蓝夜叉,护法灵神,和人亲近。有传说他嫉恶如仇,以吸食恶人骨血为食,有些恐怖,但对善良而言,却是忠实的守卫。
  小宝忽然想起,在那个自己带着妹妹逃出家门的夜里,当幼儿园值班室的灯光亮起来,他不经意看见了何爷爷的脸上,有一块来不及隐藏好的蓝皮,在下巴的一侧,蓝蓝的一点。
  小宝从未告诉过自己的家人,大学期间,他曾经联系过以前幼儿园的那些老师和几个同学,他们都说过,幼儿园里从来没有一位何爷爷。只有最早走了的黄阿姨告诉他:很久以前,学校传达室的一个大爷姓何,为了从闯进幼儿园里的坏人手里救出孩子,被歹徒用刀捅死,坏人用刀子破了他的像,他死的时候脸上有老长老长的一道疤痕。
  黄阿姨说到这里笑了:“小宝,你长大了,小时候的事情还记得吗?你小时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孩子,很善良,善良才能心明眼亮,看得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小宝想起何爷爷也曾说过他是善良的孩子,小宝真心高兴,因为善良是个好习惯。
  我可能是太喜欢文字了吧,爱写,爱看。自己写的不算很好,不过总觉得写不好可以历练,勤能补拙。但是因为爱文字,我讨厌有些乱七八糟的玩意,比如说这篇里面提到的那种“诅咒信”,我觉得,写字给别人看,是会或多或少影响别人,能力有高低,但一定要凭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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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诅咒
  紫琪昨晚没有睡够,同宿舍的姐妹们卧谈会,聊得有些晚了,今天上课的时候格外犯困,老师在黑板上写下那一大团一大团的公式,光是看就让她脑袋疼,紫琪决定不再抵抗快要黏在一起的眼皮,好好睡一觉,大学就是这点好,阶梯教室老大一个,趴下一个睡着了,一点事情都没有。紫琪其实很喜欢这种感觉,宽敞的教室,开着灯,老师在前面用一个频率的声音不停絮絮的讲,周围有同学们的人气,微微咳嗽和翻书的声音,是比绝对安静更适合睡觉的环境。
  紫琪刚刚朦胧睡去,忽然肩膀一阵子麻酥酥的,她不经意伸手去抓,一个硬硬的尖角却直直的顶在她的手上。转头去看,是同宿舍的老三樱子,正冲她挤眉弄眼的笑:“爱德华给你的。”紫琪也笑了,戏谑般的回手在樱子头上轻轻拍了一巴掌。
  爱德华?他才不像呢。
  紫琪漂亮,从刚入学的时候就追求者很多,其中追的最卖力的是同班的彭博,其实彭博也不错,高大英武,虽不算帅气但是很阳光时髦,家庭条件也好,每周末回家的时候,都要开着自己那部跑车在门口等紫琪,有些卖弄,但也确实有实力卖弄。
  也正是因为此,紫琪故意吊着彭博,一方面她享受被这样的男孩子追求,一方面又对他并不是特别满意,这样的男生,俗气了一些似的。
  总有身边的朋友问紫琪:“你到底是要什么样的男朋友?这样挑挑拣拣,好的都被人抢光了。”
  宿舍的大姐新雅还劝她:“紫琪,在大学里不谈场恋爱,人生是不完整的。”
  紫琪就笑:“谈啊,当然要谈啦,但是也不能随随便便的,要找个最好的。”
  “那到底什么样是最好的?你自己画一个得了。”宿舍里最小的徐莹莹不无嘲笑的说。
  紫琪瞪她一眼:“不用画,有现成的。暮光之城里的爱德华,要是他出现,我就一百个满意的。”
  “哄”的一声,大家笑成一团,紫琪也笑了,这本来就是个笑话。
  从此之后,“爱德华”就成了彭博的外号,为了对比,也为了嘲笑似的。
  其实在紫琪心里,爱德华不爱德华的真不重要,主要是对彭博,真的似乎少了些什么,但他的执着却让她不舍和感动,女孩子的心,谁又说得透呢。
  紫琪含笑把彭博递过来的纸条放在桌子上,不着急展开,这个彭博为了追求她,格外用心思,知道她爱浪漫,就去书店买了好多本爱情诗歌选集,一天抄一首,日日不断的给紫琪送过来,当然随信附赠的还有不少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花、巧克力、玩偶、小饰品。紫琪都收了,不收显得小家子气,何况那些东西都是很贵很漂亮的。
  可是今天,只有这一封信,紫琪笑了,心想:“大概是课堂上不大方便吧。”紫琪想回头看彭博一眼,但还是忍住没有回,倘若她那时候回头了,一定会看见彭博正向她挥着手,仿佛要向她嘱咐些什么似的。
  紫琪故意过了半晌,才打开了那封信。今天信的内容似乎不是诗,而是一个故事。紫琪饶有兴趣的看了半篇,心里响起一个炸雷,气往上撞,一伸手就把信狠狠的扔在了桌子上。
  紫琪回过头去,恶狠狠的等着彭博,彭博整个脸都灰暗了,一个劲儿的向紫琪作赔不是的手势。紫琪理也不理,把头转过去,一整节课,再也没有转过头来。身后的樱子也瞧见了,一个劲儿的推她的胳膊:“紫琪,怎么了?怎么了?”紫琪还是不回头,只把樱子的手推开:“没什么,你别管!”
  下课铃响了,紫琪第一个站起来,老师还在讲台上絮絮叨叨没讲完,紫琪已经冲出了教室的门,老师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高大的男孩子紧随其后,也跑出了教室。老师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孩子们,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像我们当初,那么懂礼貌、爱学习。”
  紫琪噔噔噔的在走廊里走,彭博甩开大长腿三步两步就追过去,一伸手就抓住紫琪的胳膊:“紫琪紫琪,我错了,别生气,我不是那个意思。”
  紫琪把他的手一把甩掉:“好啊你,敢写诅咒信给我看,连我也要诅咒上吗?”
  彭博比谁都委屈:“好紫琪,你相信我,我真不是故意的,那封信我不是给你的,我是给樱子的,你看上面我还写着“to樱子”的,谁知道她这个笨蛋没看见上面的字,以为是给你的,就传到你那里去了。”
  紫琪心里的气稍缓了一下,依旧不肯放松,话是这么说,但是这么容易就原谅他了,可不是淑女作风。紫琪理也不理彭博,把嘴一撇:“不管是为什么,这封信我也看过了,等于我也被诅咒了,我心里很不舒服,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紫琪说完又要走,彭博一个箭步拦在他前头,一个求一个偏不理。教室里的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出来了,大家都饶有兴趣的看着这对俏冤家,嘀嘀咕咕吃吃的笑,不一会紫琪同宿舍的几个女孩子也出来了,樱子见了他们就跑过去:“紫琪,还生气呢,爱德华到底给你写什么了?你敢不敢让我看看?我给你们评判评判。”
  紫琪瞪她一眼,讨厌看她那副看热闹的样子,便把信举到她面前:“想看你就看,不过看了可别怪我啊。”
  彭博忙拦着:“你别看,看了可后悔啊。”
  紫琪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你怎么又拦着了?你不是说原本就是给樱子写的吗?”
  樱子听了仿佛吃了一惊:“呦,到底是什么啊?你俩写我坏话呢吧?我可非看不可了。”
  樱子说完,笑嘻嘻的打开了那封信,一目十行的看下去,接着,狠狠把信扔在地上,跺了几脚:“呸呸呸!真缺德!真缺德!”
  新雅和莹莹忙问:“到底是什么啊?”樱子不说话,恶狠狠的蹬着紫琪和彭博,紫琪便大声说:“我来告诉你们吧。信上写了一个含冤而死的女孩子的故事,并声称,看过这封信的人,哪怕只看了一眼,也要复制二十封信发给别人,不然自己就会倒霉、被伤害、出人命。”紫琪瞪了彭博一眼:“都是你干的好事。”
  樱子气哼哼的瞪了紫琪一眼:“你都看了,还让我看,安的是什么心?”说完拉着新雅和莹莹,噔噔噔的走了。
  彭博的心全在紫琪身上,依然在一个劲儿的赔不是,紫琪紧了紧书包带,放冷了声音:“彭博,我本来就觉得咱俩不合适,但是我实在不忍心伤你。不过通过这件事,我觉得咱俩真的不合适,我想要的男朋友,是肯定不会作这种无聊的事情的无聊人的。就这样吧,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紫琪说完要走,彭博忙来拉她,紫琪闪开一步,做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你不要再碰我,否则我不客气了。”
  彭博吓得忙脱开手,紫琪头也不回的走了。
  晚上,紫琪躺在床上睡不着,越想越气,晚上吃饭的时候,樱子说什么也不肯和她坐在一起,新雅和莹莹有点为难,紫琪说了一声:“没关系,你们去找她好了。”莹莹便站起来坐到樱子那边去了,新雅拍了拍自己的后背:“你也别生气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紫琪笑了笑,新雅也走了。
  “到底还是他们三个人比较好一些,”紫琪躺在床上想:“她们一定都是对我有意见,说不定背后常常议论我。”
  上铺晃了一晃,看来樱子也没睡着,平常这个时候,樱子一定会敲床头的铁管,问紫琪睡了没有,但是今天,上铺一点也不见动静。紫琪也不动,不愿意主动示好,只是也翻了翻身,故意摇得床吱吱响。
  又过了好一阵子,床头的铁管上想起笃笃的声音,紫琪猛地抬头仔细听了听,没错,是笃笃的,有人在敲,紫琪心里热了起来,也伸出手去,敲了敲。
  双层床一阵晃,一个人撩开了紫琪的床帘钻了进去,一屁股坐在紫琪腿上,紫琪叫:“哎呦!讨厌,大屁股要坐死我。”
  隔壁床也传来一阵笑声,原来大家都没睡呢。樱子忽的一下把身体倒向紫琪的枕头,用手把她往里面推:“往里点,给我让点地儿。”
  紫琪往里拱了拱:“不在你自己床上,上人家这捣乱干什么。”
  樱子叹了一口气:“该死!睡不着!”
  大家都笑了,樱子却推了推紫琪:“说真的,你不别扭吗?”
  “别扭什么?”紫琪一愣。
  “那封信啊!”樱子说:“那可是诅咒信啊,说的言之凿凿,还说好几个人因为不信没有转发就倒大霉了,就跟午夜凶铃似的,你不怕吗?”
  紫琪觉得心里开始有点发毛,忙制止自己说道:“你别自己吓自己了,无聊的把戏而已,我都差不多把这件事忘了。”
  新雅也说:“樱子你也老大的人了,难道第一次见这玩意?论坛里不是有的是吗,经常插在回帖里,讨厌极了。”
  樱子却说:“就是因为论坛里也有,我才信啊,你们想啊,论坛里转发多容易啊,复制粘贴,一个就发完了,当然不作数了。但是今天这个可是一个字一个字手工写的,这么一大篇,抄也要抄一阵子的,干嘛费这么大工夫?不还是因为他灵嘛,想到这个,我还真有点信了。”
  紫琪不说话,被樱子这么一说,自己心里也有些发毛了。
  新雅却说:“反正我不信,他说诅咒就诅咒?,哪这么容易。”
  樱子却说:“你当然不信了,反正你又没看信,你不了解我们当事人的心情啦。”
  新雅说服不了她,就说:“好了好了,小点声吧,莹莹应该都睡了。”
  谁知许久不说话的莹莹却开口了:“我也认为你们应该认真对待这封信。”
  樱子一下子来了精神:“怎么?为什么这么说。”
  莹莹说:“我有一个表哥,听说他的一个同学就是没重视这种诅咒信,被车撞断一条腿呢。”
  樱子先惊叫出声:“不会吧!”
  新雅也说:“是不是意外?”
  “不像是意外,”莹莹说:“事情好邪呢,本来很空旷的大马路,一辆车都没有的,他横穿马路到一半,还看了一眼,突然就不知道从哪里出来一辆车一下子就把他撞倒了,而且撞得本身也不重,倒在地上还能够坐起来的,但是送到医院去,一条腿就断了,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呢。”
  樱子听得聚精会神,好像很激动似的,把紫琪推了推:“你看吧,你看吧,我告诉你我不管你了,我可是要抄二十封寄出去的,我可怕倒霉。”
  莹莹先喊:“那你可不要寄给我,否则我可不理你了。”
  樱子豪迈的挥手:“放心吧,我不会寄给自己人的,我打算随便塞在学校家属楼的邮箱里,谁看见谁倒霉吧。”樱子的胳膊在黑暗中挥动着,像一大团蹦跳着的阴影似的。
  樱子真的把信抄好寄出去了,寄出去以后就很踏实,但更卖力的劝起紫琪来,紫琪只说不信,心里却越来越烦,后来就和樱子翻脸了:“你好烦啊!不要说这件事情了,再说我就不理你了。”樱子吐了吐舌头,再不说了,但看着紫琪的时候总有点欲言又止的。
  眼看信里面说的最后期限就要到了,紫琪心里仿佛越来越不安似的,不知道是不是总是心神不宁,下楼梯的时候,竟然一脚踏空从楼梯一半滚了下去,伤不大严重,樱子却咋咋呼呼:“紫琪,你别怪我说啊,这是不是是警告啊。”
  新雅推了樱子一把,责怪的看着她,莹莹却也说:“我也觉得是呢,紫琪,要不你也不要那么固执了。”
  其实他们不说,紫琪觉得不过是个意外,但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里也曾那么闪念过一下,可很快就被理智制止了。如今他们这么一说,那阴影似乎又出现了,眼瞧着越来越大。
  晚上,莹莹要去水房打水,见紫琪白天摔了腿,就拿过了紫琪的暖壶:“我给你捎一壶回来。”莹莹个子矮,紫琪见她拿着两个暖壶有些吃力,忙说:“不用,我腿没事,我跟你去吧,那么多壶,你拿不了。”
  新雅正从门外进来:“去打水吗?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好我也接一壶。”新雅接过莹莹手里紫琪的壶:“我拿吧,看你这费劲。”
  两个人你推我让起来,紫琪站起身,接过自己的暖壶:“都说我没事了,你们要去我也跟着去吧,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呆着,怪无聊的。”
  那暖壶刚刚拿到自己手里,不知怎么忽然就轻了,接着是哗啦一声,冒着一点点热气的白烟升起来,一地闪亮亮的胆瓶碎片掉了一地。
  暖壶的底儿掉了,莹莹和新雅面面相觑,紫琪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晚上樱子回来,听说了这件事情,又欲言又止的看着紫琪,过了一会,还是开口了:“紫琪,我是为你好,所以你不爱听我也要说,你真的应该转发一下那些信,我觉得很邪。就说那个暖壶吧,新雅和盈盈拿了那么久都没事,怎么你一接过来就坏了。幸亏里面剩的开水只有一点了,否则还不把你烫坏了。“
  莹莹也说:“紫琪,我也觉得是的,反正转发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吧。“
  紫琪沉默了,过了很久,睡觉之前,她才敲了敲床头,樱子把头伸下来,紫琪看了她一眼:“樱子,要不我还是抄一下吧。”
  紫琪抄好了二十封信,按照樱子的指点随便找个住宅楼的信箱塞了进去,才塞好转过头来,便看见一个胖胖的老太太看着自己:“丫头,又是来塞小广告的吧?居民的邮箱是给你们预备的?太没有公德心了!”紫琪吓了一跳,拔腿就跑,直跑出老远才站住,想了想,竟然笑了起来,想不到自己也是会干这种事情的。
  信寄出之后,紫琪觉得生活中再无任何不妥了,日子恢复了以前的恬淡,快乐和不快乐也都纯粹多了,渐渐的,紫琪自己都把那些信的事情忘记了。
  直到那一天,紫琪回到宿舍,莹莹正在哭,新雅和樱子都在一旁劝着,紫琪一问,原来是莹莹也收到了一封诅咒信,内容和她和樱子之前的那些一样。莹莹倒是没有犹豫,已经边哭边在着手抄信准备转发了。紫琪也没劝,她也发过,能劝谁呢。
  再后来,新雅也收到了一封,再后来,樱子又无意中打开了一封,樱子气的眉毛都竖起来:“这信封太像化妆品的赠品邀请函了,把我都给骗了!”
  而紫琪自己,也中招了,一个曾经的高中同学给她寄来一封正常的信,但在这封信的信尾抄上了那段诅咒,紫琪没办法,既然第一次选择相信了,那么之后也只好一直信下去了。
  后来,信越抄越多了,尽管他们的警惕越来越高,但诅咒信越来越让人防不胜防,之后,紫琪发现自己的课余时间都被用来抄信了,她不停的抄不停的送也不停的接到不停的看到。循环往复让人疲于应付。
  有一天,紫琪在课堂上抄的正带劲儿呢,这封信几乎都要倒背如流了,下笔也流畅,写的快了,意识都模糊起来,紫琪不知道自己抄了多久,当她抬起头的时候,一下子就愣住了。
  原来在自己身边环绕的同学都不见了,周围都是陌生的面孔,大家都在低头认真的抄写着,教室变得无比宽广,一眼望不到边,屋顶更是格外的高,拱成一个穹顶,仿佛比天还远似的。紫琪正在犯楞,一个矮小异常穿白衣的人走过,走近才发现他的衣服上满是文字,各国的都有,麻应应的。小个儿看了一眼紫琪:“怎么不继续了?不想出去了?”
  “出去?”紫琪有点困惑。
  “对啊,”小人儿说:“只能靠自己啊,别人可帮不上你。”
  紫琪昏昏沉沉的,来不及想,便又低下头写了几行字,一张纸写完了,那纸便自动飘到地上,垫在了她的桌椅下。
  “不错,终于有了第一张,”那小人笑了:“继续努力,早晚有一天能捅破天出去的。”
  紫琪懵懵懂懂的环顾了一下四周,周围的人都在卖力的写着,稿纸像雪片一样飞下来,垫在每个人的座子下面,有的人身下的稿纸摞已经很高了,像一座高塔,有的高塔上的人的头,已经顶住了那高高的穹顶了,紫琪看着那人的稿纸又飞快的掉下来几张,高塔又高了一些,那人的头把穹顶顶开一个口子,一道蓝光,那人不见了。
  “大功告成。”那小人儿双手合十,祝福了一下,转头看紫琪:“你也快写啊,你不是爱写吗,多写点才能出的去啊。”
  “出去,去哪啊?”紫琪有点害怕
  “你想去哪?你想去哪就去哪。”小个子笑眯眯的。
  “我?”紫琪想了想:“我只想回去。”
  小个子有些不耐烦了:“可以,不是说了么,想去哪去哪啊。”
  紫琪又写了一张,内容依旧是那已经烂熟于胸的诅咒信,稿纸自动飞在地上,已经好几张了,但她的座位仿佛一点也没高,也难怪,那么薄薄的稿纸,要多少才能刺破穹顶出去啊。
  紫琪环顾了四周,忽然招手叫住了那个小个子:“哎,不公平啊!那个人,还有那边那几个,他们凭什么写完一张稿纸,就能垫高那么高的高度啊。那不是用不了多久,就能出去了吗?为什么?为什么我就不可以呢?”
  紫琪瞪着小个子:“我要求公平!正义的公平!”
  那小个子满不在乎的笑了,用手指点着对紫琪说:“那个人,他写的是隽永优美的诗歌;旁边那一个,写的是针砭时弊发人深省的故事和小说;远处的那个人家写的是科技论文,可以让千千万万的人过上更现代化的生活,还有另一边的那个,那个更厉害了,人家写的东西能给人类留下最高尚的道德典范,所以人家一张稿纸,能够垫起十几米呢。人家写的都是千真万确的好东西,你呢?你写的是什么?你自己不知道吗?”
  紫琪哑口无言,小个子继续说道:“这你还嫌慢?这种东西,能垫起一毫米就算不错了,写这种东西,你还不如不写呢。”
  “而且,其实不写,你还不至于到这个地方来呢。”小个子看了她一眼:“写这种垃圾,就算你搭得高,到了上面,说不定一阵风就把你刮倒了呢。喏,你看那边那个人,他的塔就要倒了。”
  紫琪抬眼一看,不远处一个高塔摇摇欲坠,塔上的人依稀有点眼熟似的,仔细一看,似乎是彭博,可还没看清,那高塔就轰然倒塌,稿纸一下子冲下来,把紫琪覆盖在下面,自己只觉得喘不上来气,她拼命的蹬腿,想要站起来,钻出这让人窒息的空气里去。
  教室里鸦雀无声,忽然,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女生“啪”的一下立起身来,把老师吓了一跳,那女生显然是睡迷糊了做了噩梦,站起来之后才睁开眼睛,脸上的睡痕还清清楚楚的。
  同学们也愣住了,忽然便哄堂大笑,老师也掌不住笑了:“这位姑娘,你这么困啊?”
  紫琪虽然羞得不得了,但心里还是高兴极了。
  下课以后,紫琪第一个冲了出去,她跑进厕所,把那一堆诅咒信撕得粉粉碎扔进了马桶。按下冲水,翻卷的水花四溢,把碎纸片冲的干干净净,紫琪觉得心里格外的安生,像窗外平静的花园,安宁,而且香气四溢的。
  人是有社会性的动物,没人能够天马行空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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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可
  嘉怡从小学舞蹈,小时候没想法,全凭大人做主。后来,等她长成了,她发现自己一点也不爱跳舞,练功让她恶心,排练让她萎靡,但她都凭借着坚韧不拔的忍耐力克服过去了。嘉怡学舞蹈跟艺术没有半点关系,她所有的动力,都源于作为一个学舞蹈的女孩子,在男性面前的高贵感,那挺拔的身姿,完美的曲线,还有精致小巧的一张脸,是会打动每一个准备被打动的人的。
  嘉怡看不起班里的几个业务特别好的女孩子,她们在她眼里都太天真,一心向着艺术的圣殿和美的丰碑,可那些,却都不能当饭吃。尤其是那个徐娜,天资一般,看上去并不像是个能出头的料,但还是拼命刻苦,一刻不停的练,十分的傻,像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所以嘉怡在毕业之后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舞蹈,她已经学得足够多了,长袖善舞,一定能缠住她想要的生活。
  嘉怡开始了工作,跳了几次槽,终于找到了一家满意的公司,公司的规模不小,嘉怡的职位也能够接近老板,老板不到五十岁,年龄正好,而且性格温软。嘉怡没时间浪费,从确定目标的那一天起,任何一个机会,她都不会放过。
  老板承运那天派发员工福利,带着全公司上下一起去吃大餐,席间老板娘也来了,那个叫慧颖的女人不大好对付,容貌秀丽举止斯文,言谈又很得体,看上去没有任何可以让人发力的缝隙。而且嘉怡凭借自己超乎于别人的某发面的敏感察觉到,这个慧颖很聪明,起码她很清楚,嘉怡来者不善。
  承运坐在桌子的主位,左边就是慧颖,右手是秘书阿文,嘉怡早早便霸住了阿文旁边的位置,承运给大家分甲鱼汤,勺子一歪,泼了一些在手上,慧颖自然而然的伸手取纸巾递给老公,嘉怡却更快,一块洒满香水的净白小手绢早已经递了上去:“老板,快,擦擦。”嘉怡的声音又甜又软,丝绸的短旗袍极其突显优美的身材,尤其是递手绢的时候她站起来往前探着一点身,绷直的腰和优美伸开的手臂充满美感。
  承运愣了一下,很快又回过神,伸手去接,袖子却被慧颖拽住了:“瞧你,人家女孩子那么漂亮的手绢,别给人家弄脏了,就用纸巾擦擦好了。”说着笑盈盈的转向嘉怡,一双眼睛里却是没有半点笑意:“谢谢你,不用了。”
  嘉怡却不肯放弃:“没关系呢,大姐,我都拿出来了,就用好了呀,饭店的纸巾都是廉价货,不干不净的,对皮肤不好呢。”
  一桌子顿时鸦雀无声了,慧颖也不急不恼,压根不搭理嘉怡,径直把纸巾塞到承运手里擦了起来,体贴的笑着,尽着妻子的一点小义务,好像漫不经心。
  嘉怡被晾在了那里,只得气鼓鼓的坐下了,脸色一直不大好看。
  承运带来了几瓶红葡萄酒,吩咐服务员分给大家,这会儿酒被装在杯子里拿了上来,承运先站起身讲了几句话,敬了大家一杯酒。接下去应该是老板娘表示了,慧颖的指尖才不过碰着了酒杯的边,嘉怡已经站了起来,三步两步就走到了承运的身边:“老板,我敬您一杯,谢谢您平时对我和大家的照顾。”嘉怡喝了一大口,脸蛋更加红润,乌油油的眼珠升腾起一股水汽,嘉怡还不罢休,盯着承运的酒杯,一伸手半挽半扶住承运的手臂:“老板,给我个面子嘛。”
  嘉怡没想过留余地,她认为,以自己的美丽和信心,不用迂回着前进,她义无反顾,不到目的不罢休,不需要给任何人留面子。
  承运端着酒杯,有些犹豫,明知道不该喝,胳膊上却麻酥酥的,麻到了嘴里,拒绝的话怎么也讲不出口,僵在了那里。
  慧颖又笑了,轻轻抬起头:“这姑娘不大能喝,一杯酒脸就红了,这么漂亮的姑娘可不能喝醉了,容易让坏人占便宜,真让人不放心。”慧颖说着转头向着承运的秘书阿文:“你下去叫司机送她回家吧,一定要送到家啊,保证不能出问题。”
  嘉怡刚要说话,慧颖已经站了起来:“那我们就不送了,叫阿文送送你,你不用不好意思,反正都是同事,喝多了,理应照应照应。”阿文已经站了起来,不容嘉怡说话, 已经拉着嘉怡走了出去,阿文瘦瘦巴巴平凡无奇,可看不出还真有几分力气。
  坐在承运的车上被送回家,嘉怡有些恼羞成怒,今天慧颖给她的下马威,可还是真有几分力道的,嘉怡似乎被激起了斗志,更增添了志在必得的勇气,不经意瞟了一眼,发现司机的眼睛正在后视镜看着自己短裙下露出的两条长腿,见她瞧见了,立刻躲闪开了,嘉怡心里舒服了好多,以她的条件,没有男人会不动心。
  有志者事竟成。这句真理极不负责任的精准,有些该成的事情往往坚持不下去,而有些不该成的事情却每每因为坚持都成了真。
  嘉怡用了不短的一段时间,才拿下了承运,这主要都是因为战术方面的错误,嘉怡把承运带上自己的床几乎没费什么力气,男人嘛,他们自己都说自己在生理上就具有脆弱天性。嘉怡让承运迷恋上自己更不费什么力气,男人嘛,几分美几分哄,十个有八个都要认栽,何况是承运,在女人方面本来就是没什么经验的。
  但是嘉怡要承运自己去和慧颖摊牌离婚,是嘉怡最大的错误,为了这个错误,嘉怡几乎耗费了一年的时间也没有结果,她终于放弃了,当她想到慧颖那清高的让人生恨的模样,嘉怡几乎要笑自己舍近求远的笨。
  嘉怡主动找到了慧颖,当事实摆在慧颖面前的时候,嘉怡比慧颖更心虚,于是她色厉内荏:“我是一定要嫁给承运的,你别想别的,赶紧离婚吧。”慧颖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女人,嘉怡其实怕她和自己周旋。
  但嘉怡其实不大了解自己的精明,她的判断是正确的,慧颖这种女人很怪,当男人全身心站在她身边的时候她会为了保卫家庭斗志满满,但当男人开始犹疑,哪怕只是身体的犹疑,她就会全身而退,不屑于再做更多的努力。
  “自己拿劲儿,傻帽儿。”嘉怡之后常常不无得意的想,像慧颖这种太自重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能吃亏。
  承运和慧颖很快离了婚,慧颖搬走那天承运不让嘉怡出现,嘉怡偏开了车子等在承运家大门口的路上,她眼见着承运依依不舍的送慧颖出门,他们的一双儿女都跟在慧颖身后,客气的像爸爸告别,那两个孩子都差不多成年了,模样取自他们一半一半,如今看来,有点让人唏嘘。承运摆明了后悔加不舍,让嘉怡看得心里恨恨的,肚子里咒骂了一万遍:“不就是两个孩子嘛,孩子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谁不会生啊。”
  所幸慧颖没半点留恋,打点好了便招呼孩子们上车离开,嘉怡略低了下头让他们过去,心里浪花翻滚,她知道承运在财产上没有亏待慧颖,一大半分给了她,那实在有点太多了,多到让嘉怡的心真的疼了起来。嘉怡发动了车子,跟在慧颖后面,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嘉怡超了过去,一下子挡住了慧颖的车子。
  嘉怡和慧颖面对面的站着:“跟我谈谈。”
  “妈,不理她,我们走。”那一双儿女恶狠狠的蹬着嘉怡,女儿挽住了妈妈的胳膊。
  慧颖又是一笑:“没关系,妈这就回来。”
  她们站在路边,这两个女人再一次面对面,身份却已经不像从前,所以嘉怡还是摆出了架子:“我和承运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恭喜,不过婚姻只是一种约定,能建立也能瓦解,你应该比谁都更明白。”慧颖说。
  “没关系。”嘉怡丝毫不为所动:“承运是个重感情的人,从他分给你的财产就能看出来,这一点,你比我更心里有数。”
  “这倒是,”慧颖说:“情分是一方面,另外孩子们跟着我,承运舍不得让他们受苦,将来有了你,他要给孩子们钱也不大方便,等到孩子们继承遗产应该还有老长的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他预先给他们准备了足够的钱。”
  慧颖的坦白更让嘉怡心烦,但她笑了:“你看看我,我不是你,你知道我有多年轻,这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会生孩子。”
  “等我有了我们的孩子,你猜会怎么样?”嘉怡看见慧颖的眼睛闪了一闪,心里得意:“到时候,你的孩子不过是前房儿女,我的孩子才是名正言顺的。”
  嘉怡满意的瞪了慧颖一眼,故意气人似的说了声再见,转身离开了,她的心里无比畅快,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印证了嘉怡一贯的信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这样的人才能如鱼得水。
  那段日子特别的顺,嘉怡和承运结了婚,嘉怡高姿态入驻了慧颖那间豪华的房子,她是新一任的女主人,这身份格外让人心安。
  婚后的生活对嘉怡来说是新鲜的,首先是焕然一新的社交圈,嘉怡已经决定全方位融入承运的生活,他最近看上去萎靡不振,嘉怡知道原因,她有信心,很快能够让他适应新生活的节拍。
  不过嘉怡出师不利,第一阶段一开始,就栽了跟头。
  承运在生意圈有固定的一班朋友,大家隔一段时间就会聚一聚,先生们在一起,太太们在一起。嘉怡知道有几位太太需要小心应对,比如说叶、武、钱三位太太,可以说是这个圈子的灵魂人物,她们的老公最财大气粗,她们三个也都出身富贵,嘉怡听说当时慧颖就是和她们三个处不来,所以和承运总有矛盾,很多次都闹得不愉快,嘉怡决定从此下手,让承运对他刮目相看,至少她们不喜欢慧颖,这点上看来,嘉怡和她们有共同语言。
  那天见面是在赛马场,先生们凑在一起,打过招呼之后,承运示意嘉怡自己去找太太们聊天,太太们离得远远的在树荫下摆着桌椅喝茶,嘉怡便走过去打招呼,大家点了点头,坐在中间的三位却没有动弹,只自顾自的说话,连眼皮都没抬,嘉怡有些尴尬,愣坐了一会,有一个太太招呼大家也去骑马,嘉怡便跟着去了。
  骑了一会,嘉怡惦记着攻陷那三位太太,就换了衣服回来了,那三个人正在休息室的屏风后面吃水果聊天,嘉怡还没走到跟前,就听见她们的声音。
  “那新来的我看还不如慧颖,一看就是个二奶像,顶讨厌这样的女人。”
  “说的是,我虽然不喜欢慧颖那假清高的德行,但她人嘛还是老老实实的,现在想想比这个新的可是强多了。”
  “是啊,关总的眼光一向没品位,慧颖嘛文邹邹的,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其实不过以前就是学画画的,真把自己当艺术家了呢。这一个倒好,一脸狐媚,衣服穿得跟什么都没穿似的,讨厌!”
  嘉怡退后一步,闪到一边,这情形,自己还是不要贸然过去自讨没趣了,嘉怡转身想走,又听得屏风里面高声说了一句:“小三上位,也没什么好下场。”嘉怡像被人打了一嘴巴,急急忙忙的走开了,走到背静的地方坐下来,心里有些堵堵的,还又说不出什么来。
  承运那天见到嘉怡的时候,她正独自一个人呆呆的坐着,别的太太们都各自几个几个在一起谈话听音乐,只有她一个独自坐着。回去的路上,承运不经意说了一句:“你要学着和太太们相处,社交,这也是作太太的功课。”嘉怡脸红了红,很有些心虚似的。
  之后,嘉怡总觉得承运对她冷淡了很多,她知道症结在哪里,她没能让他觉得有面子,本来嘉怡很自信的,自己的长相身材这么美,又是学舞蹈的,理应让别人艳羡,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结果,想起那天自己呆呆的坐着,像个木头娃娃,嘉怡就觉得自己不可原谅。
  不过,机会很快就来了。
  一天,保姆告诉嘉怡有电话找,嘉怡有些意外,自从嫁给承运,以前的朋友便都不联络了,这下是谁打来的呢?嘉怡接起电话,电话那头是个高傲的声音。
  “关太你好,我是武太太,你现在方便吗?我们三缺一,给个面子救救场吧。”武太太与其说是商量,还不如说是居高临下的下通知呢。
  嘉怡却很是受宠若惊,急忙答应了,手忙脚乱收拾好,按照武太太说的地址,径直去了。
  这是一个高档的会所,亭台楼阁四处透着精致,很适合有身份的太太们休闲娱乐,能终于跻身这样的地方,嘉怡很有些得意,还没见面,便对武太太给的机会很是感激。到了地方,进门一瞧,叶太太、武太太和钱太太正在牌桌旁候着,见了她叶太太捋了捋头发,眼神闪躲了一下,依旧不愿意看她,武太太瞧了叶太太一眼,桌下的脚似乎动了动,开口招呼,却很是有分寸,不过分热情:“来了?也没提前通知,对不住哦。”钱太太也对嘉怡笑了一下,似乎附和似的。
  嘉怡忙坐下来:“没关系,没关系,我在家也正闷着。”说完殷切的瞧着叶太太:“只怕我打不好。”
  叶太太漫不经心的按动了自动麻将机的按钮,咳嗽了一声,也许是天气干燥,她的声音有一点点沙哑粗重,勉为其难的说:“学学就会了。”
  这牌一打就打到了天黑下来,三位太太都说要走,嘉怡知道她们不愿意和她一起晚餐,她不急于求成,便告辞了,回去的路上很开心,这一下午相处的不错,嘉怡很会说话,一路奉承,那三位太太表情上似乎看不出,但心里一定受用。
  到家的时候承运已经回来了,看上去心情不错,递过一个锦盒,嘉怡打开一看,里面是只玉手镯:“这是祖传的,从来都是给媳妇,之前在慧颖手里,现在是你的了。”
  嘉怡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忙接过来,玉镯晶莹剔透,泛着温婉的光芒,跟她不大相配,但却是一种认可,嘉怡几乎想哭,暗骂自己犯傻,眼泪还是忍不住,掉下来两滴。
  承运便转过脸去,心里还是有点不快,但看到嘉怡也很珍惜的样子,想想也就算了。曾经戴在慧颖手上,他倒是从没有过不快,但又怎么样,慧颖现在不要它了。
  嘉怡和太太团建立了的交情,也一点一点深厚起来,随后又打过几次牌,喝过两次茶,都是在那间会所,之后连美容做头发之类的私密事,也会叫着她一起,请了美容师和理发师,在会所里给她们VIP服务。联络多了之后,嘉怡便放松了警惕,有时候实在没有什么意思的活动,便不想参加了。
  就像有一次,钱太太搞一个小沙龙,大家自己动手做点心交流心得,嘉怡讨厌进厨房,便找理由推辞掉了,之后一连几个月,太太团都没联络过她。
  后来,新年酒会上,嘉怡发现三个太太都对她爱答不理的,似乎恢复了之前的冷漠,嘉怡留心着,跟着三个太太到了化妆间,她们本来有说有笑的,见她走进来,立刻就冷脸了。嘉怡不好意思特别主动,便挂了一脸的笑,向着三个人频频点头,那三个人却好像没看见一样,嘉怡便转向脾气最好的武太太,凑到身边,说了一句:“最近好冷,人都不愿意出门了。”
  武太太仿佛没想到嘉怡敢贸然和自己说话一样,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之后愣了愣才勉强说了一句:“是吗。”之后就像唯恐避之不及似的,同着叶太太和钱太太走了出去,关门的时候嘉怡听见她们在走廊里说:“这人真脸皮厚,不知道大家不愿意理她吗?”
  嘉怡心里难过极了,她怪自己让已经取得的胜利节节败退了。
  又过了一阵子,太太团依旧不见动静,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承运在高尔夫球场淋着了一些,回来时有些发烧了,嘉怡正在照顾她,电话又来了。
  “关太,会所里的芙蓉花开了,雨中瞧着正好看,来不来一起喝喝茶?”
  嘉怡不敢说不去,虽然承运就躺在身后的床上,有些发热,嘉怡答应着挂上了电话,告诉承运她现在要出门,承运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却也没说什么,挥了挥手让她走了。
  那晚和三位太太在会所玻璃房里喝茶赏花,气氛和气风雅,谁都没提她们之前的不快,嘉怡心里也安慰多了。从那以后,对太太团的邀约,嘉怡随叫随到,几乎再也没有过推辞了。
  过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承运几乎整天不在家,有天回来的却很早,把嘉怡叫到了面前:“我们离婚吧。”
  嘉怡几乎认为自己听错了,她瞪大了眼睛,惊出了一脸蠢相,几乎把承运逗笑了。
  “你有那么惊讶吗?你觉得我们结婚这两年,过得幸福吗?说实话,我不是一个愿意随便换老婆的男人,不过不愿意换也换了,第一次换了第二次也不难了,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你要多少钱你说话。”承运看着嘉怡:“分开也解脱,我们之间原本也没多少情分的。”
  嘉怡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句话,想想这两年的生活,似乎还没进入正轨,便已经彻底终结了。
  那个晶莹剔透的玉镯子,又回到了承运的手上,有时候想给出一个承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嘉怡试过了挽回,没结果。她甚至去会所找到三位太太诉苦,她们依旧是那样,不屑的不屑,惊讶的惊讶。
  钱太太说:“这是你和你先生之间的事情,我不打算介入。”
  武太太说:“关太太,我没想到你竟然会和我说这些事情的。”
  叶太太丝毫不客气:“离婚有什么意外的,关先生又不是第一次离婚了,你不是最清楚嘛。”
  嘉怡不死心,有一次又是在马场见到了三个太太,当着很多人的面,嘉怡和三个太太诉苦,她们竟然都有些莫名其妙,仿佛从来没和嘉怡有过什么交情一样,集体摆出一副一模一样的姿态来:她们和嘉怡不熟,不知道这种乌七八糟的事情嘉怡为什么要赖着她们诉苦。
  那些在会所里亲密的时光,仿佛离开了会所就变成了子虚乌有。
  嘉怡很生气,却又无可奈何。
  ……
  承运分给嘉怡的财产不多,但是以她和承运两年的婚龄来说,得到的也算不少了。嘉怡走的那一天,承运叫来了阿文监督嘉怡收拾东西,阿文的客气带着几分冷漠,还有一些像个新主人似的。嘉怡开车驶出院门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驶了进来,开车的是承运的儿子,副驾驶是承运的女儿,两个人有说有笑的,嘉怡忙踩住刹车,黑轿车也停下了,对准嘉怡脸的那扇窗户缓缓放了下来,慧颖微笑着向她挥了挥手:“再见了。”
  嘉怡恨得牙根痒痒:“没想到你的清高也是假姿态,终究还不是回马枪。”
  慧颖看着嘉怡的眼睛:“你误会了,我是来陪孩子们道贺的,承运和阿文就要结婚了。承运前阵子很苦闷,婚姻不幸福,我觉得阿文人很好,他们两个是我介绍的。”
  那扇黑色的窗户轻轻的关上了,黑色轿车轻灵的滑动,进大门去了。
  嘉怡深深的舒了一口气,掏出包里的支票看了一眼,数字后一连串的零让她心里暖了一点点,她照了照镜子,虽然不如以前,但还是很漂亮的。
  嘉怡高昂着头回到承运分给她的那间公寓里安顿,这里不错,不大不小,应有尽有。肚子很饿,她给自己煮了面,端着碗吃,开了电视来看,像一个无奈的老姑娘。电视里播着个个人舞蹈专场,跳舞的女演员优美得像诗一样,嘉怡有一眼没一眼的看着,忽然就哭了起来:真够不公平的,没想到徐娜那模样的舞蹈演员都成功了!
  面条从嘴里喷出来,周围淋漓尽是,很是碍眼,嘉怡知道自己彻底输了。
  ……
  回到家以后,慧颖叫保姆做好了饭,招呼儿女来吃,女儿老是欲言又止的,慧颖看也不看她:“想说什么就说,这孩子,怎么探头探脑的。”
  “妈,爸怎么又结婚了?”女儿说:“他就不能闲闲吗?”
  “你爸爸年龄也大了,你们不在身边,总得有个人照顾她,”慧颖喝了口汤:“何况男人啊,没女人是不行的。”
  “妈,那你为什么不原谅爸爸,我们还在一起不行吗?”女儿试探般的说。
  慧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放下了碗筷,定定的看着女儿:“不行!你记住了,作女人,要有骨气,不是说男人想回头就回头的,君心莫挽,女人总要学着靠自己。”
  女儿忙点了点头,儿子却在一旁说话了:“妈妈,你不要担心的,妹妹还有我们呢,如果以后有人欺负她,我们就还用这一招对付他。”
  慧颖便笑了,对女儿说:“你比妈妈有福气,有哥哥给你撑腰的,记住了,不要被人骗,也不要随意被人欺负,作人要要机灵一点。”
  孩子们都答应了,慧颖却又对儿子说:“不过,找媳妇可不能按照这个标准,还是要挑单纯没心眼的,没本事也没关系,只要乖乖的,就好了。”
  慧颖说完叹了一口气,这是她的心得吗?她真的不希望教这些给自己的孩子们的。
  保姆拿着一个包裹走出来:“太太,这要丢掉吗?”
  “扔在后院烤炉里,点火烧了吧,烧干净一点,小心不要烫到了。”慧颖头也不回的嘱咐了一句,继续吃饭了。
  包裹里是一些衣服、假发、还有一些仿真的皮肤,这些是来假扮叶太太、武太太、和钱太太的,慧颖和她们曾经很熟悉,凭借她的手艺,把自己和儿女假扮成三个太太实在是太简单的事情了,假扮成了三位太太,才能绊住嘉怡,让阿文有机可乘,男人就是那样,抵不住几分体贴几分温存的。慧颖想:嘉怡知道自己能抢,但忽略了抢来的东西更要小心看护,因为你自己的行为已经宣告世人,你手里的这件东西,抢得动。
  在慧颖看来阿文比嘉怡好,阿文不能生育,而且阿文感念慧颖的情,当年不是慧颖,阿文不过是一个小复印社里面的杂工小妹。
  慧颖学美术出身,曾经是一位很出色的电影美工,后来又转行做了化妆师,嫁给承运之前,报上登过一片赞扬她才华的文章,曾称她化妆的手法精湛,堪比江湖上久已失传的易容术。
  慧颖告诉自己,明天要去那家会所结账,从此以后,叶太太、武太太和钱太太都再也不会光顾那里了。
  葡塔告假来啦,惯例的大姨妈假,俺这大姨妈比较凶,来看我的时候得按照坐月子那么休息,不然就会把我疼死,各位亲请体谅俺一下哦。

  下周一开始给大家更
  谢谢大家的支持啊,这个帖子如无意外的话,应该是会一直的、持续的、常年的、没接没完的更新的,我当练手,大家当解闷吧。
  不过还是更新无规律啊 嘿嘿嘿 不定时更新

  今天更新一个乱七八糟的故事,实际上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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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机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原因,继红不会再留下家里的电话座机,那部白色的电话机经年累月,已经污迹斑斑,看着就怪腻歪人的。而且现在的手机费越来越便宜,各种赠送、套餐、优惠,充值一次差不多能用很久,何况他们老人家,本来就没有多少电话要讲的。
  而且,现在的手机功能可真多,除了打电话发信息,能听音乐当半导体,还能当手电,早先听隔壁家王阿婆的孙子说,他用的那种智能手机还能够上网、打游戏,交水电煤气费,继红想,也许过不了多久,手机能发展到把饭做好喂到人的嘴里。
  但继红还是留下了座机,因为它有大大的数字键盘,操作简单不会断线,就因为这个原因,继红留下了座机。不过,继红想:多亏留下了。
  继红很孤单,房子里只剩了她一个,她很寂寞,出门也不大可能,这部电话机几乎是她和外界联系的最后一点希望,哪怕只是看看,心里就很踏实。
  几天前,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老李打过电话来,非要约继红出去见面,吃上一顿便饭,坐一坐,约定的时间是晚上,继红本不想去,拗不过老李的坚持,还是答应了,老李很能说服人,当初如果不是他的劝说,继红本来也不会答应宏光的求婚,可惜最后也没嫁成,继红为了这桩没成的婚事,耽误了自己的一辈子。
  “继红啊,咱们都这岁数了,见一回少一回,到现在心里还后悔。人啊,就是不能后悔,后悔就晚了。”电话里的老李有些感叹,继红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答应了就去吧,”继红跟自己说:“见不见得着,看缘分了。”
  约好见面的那天刮起了大风,继红有些打退堂鼓,她给老李拨了电话,没有人接,老李可能已经出门了,她又没有他的手机,,继红只好硬着头皮出了门,头上裹了围巾,尽量的保暖。
  约好在马路边的一个车站见面,继红下了车,左等右等不见人来,大风吹得人几乎站不住,继红坚持了四十分钟,还是坚持不住了。回到家,也不见老李的电话来,继红又给老李拨了一个,还是没人接,心里不禁有点担心,怕老李出事情。
  吃过了晚饭,继红愣了一会神,没什么事情,过了九点,便想早早上床躺着,电话铃却响了起来,在寂静的晚上格外让人心惊,继红讨厌晚上打来的电话,她也注意不在晚上给别人打电话过去,因为那往往都代表着紧急的,不大好的消息,她怕别人不高兴。
  继红也不高兴了,接起电话,喂了一声,是老李,声音听不太清楚,继红来不及生气,先问到:“你跑哪里去了?让人怪着急的。”
  “对不住,继红,不过我看见你来了,总算看见你了,真高兴啊。”
  “你在哪看见我的?你怎么不过来?”继红埋怨道:“你搞什么神神秘秘的。”
  “继红,我就实话跟你说了吧,我们家就住在那个车站旁边,我站在楼上就能看到你,对不住,我让你来了又没让你看见,我的腿走不了了,身体也不行了,我想下楼可是下不去,唉,日子不多了,就想见见老朋友,看一眼我也就踏实了。”老李说。
  继红的鼻子有点酸:“你可真是,你就直说,我去你家看看你不就好了嘛。”
  老李就笑了:“不啦,给你添麻烦,看一眼就行了。”
  挂上了电话,继红久久回不过神,老李曾经的样子在脑海中怎么也挥不去,他年轻时候个子高块头大,说话的声音像个大喇叭,可不像现在这般有气无力的,老李是工会主席,人也热心,谁有个困难他第一个冲在前面,所以人缘也好,朋友很多,每天都说说笑笑热热闹闹的,想不到到了如今,却只能窝窝囊囊的窝在家里。继红心里打起了主意,要去看看老李,预先不让他知道,省得他又要拦在前面。
  继红盘算了一晚上,早上醒来,心不在焉起床收拾,然后翻抽屉,找出一个小小的,久已没用的电话本,翻找起来,找到了淑芬的名字,便把座机搬到了面前。
  淑芬原来是老李的街坊,说不定知道老李家的具体门牌。
  电话打过去,一个机械的男声想起来:“对不起,没有这个电话号码。”继红拍了自己的头一下,老李都搬家了,他家那片的平房怕是早拆光了,淑芬一定也换了地方换了电话号码。
  继红想了想,又给建国打了过去,建国和老李以前是最好的哥们,他一定知道老李的消息。电话通了,接电话的却不是建国,而是建国的二小子:“我爸几年前就和我大哥去南方养老了,平时不住在这里。”继红有点失落,又问候了几句:“那行吧,你爸挺好的吧?”
  “挺好的,劳您惦记着,要不我把我哥的电话给您。”建国的儿子很有礼貌,说话也有分寸,建国教育有方。
  “不用了,以后再说吧,我也没什么急事。”继红说完便放下了电话,她有些怕和年轻人讲话,他们血气方刚中气十足,更让她对比出自己的孱弱。
  继红不死心,想了想,又给李芳打了过去,李芳和老李是工会的同事,说不定和老李还有联系。
  这次的电话是李芳本人接的,听见继红的声音,李芳惊呼起来:“哎呀老姐姐,咱们多少年没见面了。”
  继红在电话这头笑了,这个李芳,依旧是这么个痛快脾气,多少年了,说话依旧是这么快性,继红先来不及说老李的事情,而是和李芳聊了几句,她不想让李芳发觉自己这次打电话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和她叙旧的。
  李芳快言快语,继红并没有问,自己已经把近况说了个详细:“我啊,前年我们那口子没了,两个小子一个闺女都说要我过去跟他们,我谁也不跟,我不招人讨厌,咱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一个人也挺好的。”
  继红就笑了,李芳说的她很能理解,虽然她没有孩子,又聊了几句,继红问李芳老李的住址。
  李芳却好像很奇怪似的:“老李?老李死了多少年了,你怎么还打听他呢?”
  继红心里一惊:“不会吧?”
  “不会错的,追悼会我也去了,他家大儿子还跟我聊了半天天呢。”李芳斩钉截铁的说。
  继红蒙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敷衍了几句挂上了电话。她有些难过,更多的是一些怅然若失,但那些心中不愿意成真的猜想,终究还是被她猜中了。
  又过了一阵子,又是深夜,电话响了,继红已经躺下了,本不打算去接,但不知怎么心里一动,还是披衣下床,拿起电话,“喂”了一声,对方还没回话,继红却忽然有了心电感应似的:“老李,是你吧?”
  “继红,没吓到你吧,”确实是老李:“我想你也应该都知道了,你不要害怕。”
  “不怕,我只是不知道你怎么会来电话的。”继红努力咽了口气,坐了下来。
  “嗨,惦记呗,这边孤单啊,一个人待着总想起以前的事情,越想越孤单的慌。”
  “不,我的意思是,你是怎么把电话打过来的。”继红说。
  “你没换电话号码,我记得你的电话,到了这里,人人都知道怎么把电话打过去,等你来了你就知道了。”老李不肯说。
  “你,见到宏光了吗?”继红问,有点急切。
  “没见到的。他看样子还是没来呢。“老李顿了顿:“你在世上的人,难道不和他联系吗?”
  继红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又醒悟过来,苦笑了一声:“多少年没联系了,还联系干嘛啊?”
  老李也叹口气:“没想到你居然向我一个在这里的人寻人的。”
  他们便都笑了。
  “老李,你尽管打来吧,我不害怕的。”继红说。
  老李又笑了:“尽量吧,也不是想打就能打的。”
  “哦,你们那边,规矩还真多的。”继红最后逗了句嘴,挂上了电话,像他们年轻时候一样,活泼顽皮。
  和老李通话之后,继红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心情愉快,她似乎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快乐对于她来说,已经是个含义模糊的词汇了。继红考虑了很久,想和曾经的一些老朋友都联络联络,她有电话号码,但还是犹豫,不知道这样贸然联络好不好,也不知道那些曾经的伙伴是不是都不知道自己的近况,继红不愿意让人家知道,毕竟,她的近况并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消息的。
  考虑了很久,继红还是决定尝试一下,她不想太集中,只每天打一个电话,尽管只是每天一个电话,但继红每天都很快乐。很多人接到她的电话之后高兴的仿佛在电线那端跳了起来,她们大声叫着继红的名字,热烈的问她好不好,“你好不好?”是一句最动人的问候,只有经历过寂寞的人才会懂得欣赏。
  很多人约继红出来见面,继红都婉拒了,上次出去见老李,已经勉为其难了,继红现在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出门似乎越来越是奢望了。
  “见不见面不要紧,能听听你的声音就可以了,”继红对每个人这么说:“真后悔原来没多聚聚,现在想聚,不那么容易了。”
  每个人都理解她,也都似乎感同身受似的,大家在电话里笑笑,接着就是叹息了。
  只有宏光,继红始终没联系上,她根本没有他的电话号码,不过很多人都有他的号码,还问继红要不要,继红心里很矛盾,犹豫了很久,还是都拒绝了。
  就算了吧,一辈子都这么过了,到了现在,为什么还联系呢?
  没什么比一段没有成就的婚姻更能说明无缘的,就像只泡过显影液的相片,景色再显山露水的呈现过,终究还是会褪去的。
  继红想,现在的自己,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
  一天,李芳忽然想起了继红,她在座机上查看通话记录,想按照电话号码给继红拨过去聊一聊,但是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号码了,李芳忙找出了自己的电话本,费劲巴拉的找到了继红的电话,拨过去,是空号,仔细看了看再拨过去,还是空号。
  李芳犹豫了一下,又拨了另一个电话号码,打给了宏光:“宏光,你有没有继红的电话?”
  “继红!”宏光像是被蛰到了似的
  “干嘛啊?不就是老情人嘛,这都多少年了,你家夫人也不会吃这陈年老醋了。” 李芳调侃道:“你和继红都一个样,这么一把岁数了,还是这么避讳谈到对方?”
  “继红跟你谈我?什么时候?”
  宏光听上去还是很紧张。
  李芳笑了:“前不久,她给我打电话来着,还问你呢,我要给她你的电话号码,她又说不要。”
  “不可能!”宏光打断李芳,他的声音像被烫到:“你别胡说。”
  李芳有些不高兴了:“宏光,你干嘛啊?人家继红给我打个电话谈谈你都不行啊。“
  李芳不高兴的嘟囔了一句:“当时是人家家里死活不同意你们结婚的,又不是人家真负心,这么多年了,至于吗。”
  宏光的声音有些压抑不住的悸动:“李芳,继红死了,去年的事情,抑郁症,一个人在家自杀了。”
  “你给她打电话,怎么可能通呢,她家住的那栋老楼,年初都被拆掉了。”
  李芳觉得心里像响了一个炸雷一样,眼前一白,一屁股坐在了电话旁的沙发上……
  座机这个东西,过时了,但还是好用的,方便、可靠,能联系上很久未见的人。继红第一次接到老李的电话时差不多便猜到老李不在了,如果他还在世上,应该是不可能打得通自己的电话的。继红没好意思问清楚,否则她就让老李出来见她了,开始她还担心他看不到自己,但如果她早问清楚老李,知道他也不在世的话,他们也许真的是可以见一面的。
  他们是一样的。只不过老李到的那个地方,继红暂时去不了,她是自杀的,被困在死处不能走,要过很多年以后,才可以被释放。
  表面上,不存在的继红困在不存在的一幢楼里面,只不过在她的空间里,一切还都存在着。
  即使老李卖官司没说,继红也知道他们想要打电话给世上的朋友,是用什么办法的,不过继红也不会再打了,打过一次之后,她快乐多了,再打下去,也许就会造成别人的困扰了。
  只不过继红有点后悔,这种快乐,如果她早一点主动体会的话,事情也许会比现在更好。不过现在有点晚了,但继红也习惯了。
  只剩下等待了,不过就是一些等待了,继红等到今天,虽然做错了很多,但却终究还是等出了一点希望似的。
  博客现在发帖还要编辑审核了,涯叔一天一个新规定啊
  来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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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恋
  高洁的头发上上好了卷子,也涂好了药水,发型师把案板一样厚重的时尚杂志递到高洁手里:“等半个小时给你冲水哦。”
  高洁苦笑了一下,犹豫片刻才伸手拿过了那本杂志。
  “好无聊!”高洁在心里慨叹,但她没办法,谁叫她爱漂亮,高洁有一头长发,美丽又恼人,因为长头发就意味着你要经常的做造型,否则就只能像个大妈一样随随便便抓起来,她讨厌在发型屋的椅子上一坐几个小时,但却只能如此。
  高洁看着手里的杂志,她不喜欢这种杂志,整本美丽的图片,展示着一些天价却美丽的东西,除了让女人的欲望一而再再而三的膨胀,从而更嫌弃现在的生活以外似乎也起不到什么其他的作用,高洁随手翻了翻,恶毒的想:“这虚荣势利的玩意,说得好像女人这辈子除了漂亮什么事情也不要做不要想了一样!好肤浅。”她不经意的转头,却看见镜子里自己围着围裙满头塑料发卷乖乖坐着的蠢样子,高洁的脸却又有点红了。
  高洁把杂志丢到一边,宁愿自己发发呆,忽然有个毛茸茸的东西碰了碰她的裤脚,高洁忙低下头去。
  是一只小狗,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不过因为还小,肉团团的很可爱,它不怕人,用爪子攀着高洁的裤腿,想要爬上来,高洁觉得有趣,就伸手把它抱在了膝上逗弄着玩,打发一点时间。
  小狗很活泼,不知道是谁带来的,高洁四下环顾看了看,大家都各忙各的,仿佛没人注意到这只小狗,高洁低下头,用手在小狗肚子上挠了挠,小狗便左扭右扭,很是可爱。
  正玩的有趣,这小狗却不知道从哪里犯了疯病来,一张嘴咬住了高洁的手指,高洁心里一惊,也紧张起来,用力一拉,小狗却不肯松嘴,手指头一下子就被它的牙齿划破了。
  高洁赶忙蹦起来,小狗颠颠颠若无其事的走了,高洁看着自己流血的手指头,暗骂一声:“倒霉。”
  匆忙卸下了头上的卷子,高洁赶忙跑到附近的医院包扎打狂犬疫苗,医院里的人总是那么多,高洁包扎完伤口,在注射室门口排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高洁总觉得头发昏,排了很久的队才想起给老公陈明打个电话,掏出手机按了几次号码竟然都按不对,好容易接通了电话却长时间的没有人接。
  高洁心里很生气,恶狠狠的把手机扔到包里,这个陈明真讨厌,偏偏自己需要他在身边的时候他不在。不是高洁小气,她只是被宠坏,陈明向来对她百依百顺,高洁已经习惯陈明的随叫随到,习惯成自然,再好也平常了。
  就像陈明这个人,高洁最初觉得自己捡到宝,日子长了,身边的朋友还是羡慕她有个疼她爱她的好老公,但高洁自己却觉得很淡,几乎品不出甜味。
  陈明太乏味了,结婚十几年,百依百顺,没有自己的主见,即使有,只要是高洁反对他都会妥协,他没发过脾气,总是那样笑着、哄着,像蛋糕上的奶油,少了不行,多了又腻。不过高洁一直阻止自己这么想,她不想作个得陇望蜀的人,但心里却越来越多的叹息,越来越欲壑难填。
  甚至不知好歹的,看到同事和男朋友拌嘴赌气,她竟然默默羡慕到不行。
  平时不觉得,但是今天,这桩桩件件的不如意都在没有打通陈明电话之后涌现出来,有句粗话:“贞女失节不如老妓从良”,想到这里,高洁默默笑了,心里却丝毫没有好转。
  排了很久,注射室门口的队伍却丝毫不见缩短,高洁叹了口气,嘟嘟囔囔的说:“也许疫苗还没排到,我早已经毒发身亡了。”想不到这样小的声音却还是被人听到了,对面办公室的门口,一个人噗嗤一笑。
  高洁探头去看,瞬间便愣住了,站在那里的那个人如此完美,简直活化了高洁所有对异性的渴望,他应该是一名医生,穿着白大褂挂着听诊器,戴着一副眼镜,英俊的一张脸斯斯文文的。
  “别抱怨啦,女人总是叹气会气短的,补气的西洋参可是很贵的。”男人笑眯眯的看着高洁,开着玩笑,高洁的心里一阵一阵的悸动。
  “对不起,我不是……”高洁脸红了,自己也骂自己傻气,一把年纪了,拜托不要搞这种一见钟情了好不好。
  “没关系?”那英俊大夫说:“我看一看你的伤口,好像包扎的不大好。”
  他向着高洁勾了勾手指,高洁竟傻兮兮的立刻起身走了过去,那英俊大夫不经意的拉着高洁的手:“哎呀,真的没包好,我来给你重新包一下。”他的手微微用力的揽住了高洁的肩膀,高洁便乖乖和他一起走进了屋子。
  屋里很静,只有他们俩,高洁觉得脸更加发烧,说不出话来,那英俊大夫却很轻松:“你等一下,我去取药,你需要打针是吧,不用排队了,我帮你打就行了。”
  “这不大好吧?”高洁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放心,我的技术没问题的。”大夫一笑:“打针不过是小事情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高洁忙道:“就是……麻烦你了。”
  “怎么?对特殊待遇有点不习惯,”英俊大夫正在拆一次性注射器的包装:“没关系,在我这里,你不用和别人一样。”说完,他对着高洁眨了眨眼睛,高洁觉得自己的呼吸都有了几分局促。
  打针的时候他的手势很轻柔,一举一动又很潇洒,抹碘酒的时候像哄小孩子一般的温言软语:“不要怕,要打了哦,放心,一点也不疼的。”针头扎进皮肤的时候,高洁真的一点也不疼,也许是碘酒的浓度太高,总之高洁已经醉了。针打完拔出针头,那大夫用手在高洁背上轻拍两下,有些疼爱,甚至是宠溺似的。
  打过了针,他们又谈了一会,直到有人敲门把那大夫叫走。临走时他转身看高洁:“你应该再打四针,来的时候不用再去注射室排队了,直接来这里找我就好。”
  高洁几乎是机械性的点了点头,心里早化成一片幸福的汪洋大海。
  那几天总是昏昏沉沉的,几乎都忘记了自己在做什么,但高洁却始终留意着时间,盼望着去医院打针,每一次的注射都像是约会,那英俊的大夫温柔体贴,风趣幽默,一次注射之后还轻轻的拥抱了高洁一下:“你很漂亮,真的。”
  高洁在那一刻忽然想起了陈明,在他们十几年的婚姻中,他从来没当面夸奖过她漂亮的。
  虽然很荒谬,但高洁不得不承认,她迷上了那个英俊的大夫,已经到了有些无法自拔的程度。
  乱七八糟的就发生了,稀里糊涂就沉迷了,短短几天,怎么到达如此境地,高洁已经无法追究。
  脑子确实越来越昏昏沉沉了,当然了,没有一个陷入爱情的女人会是清醒的,高洁决定放任自己的迷恋,随它到达什么样的深度好了。
  最后一次打针的时候,那英俊的大夫也有些依依不舍:“今天是最后一针了,你明天就不来了,对不对?”
  高洁甚至有点感动了:“是,不过没关系,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互相留电话,有时间的话,可以出来吃吃饭,喝杯茶。”高洁觉得自己有点主动了,但是她不在乎。
  那大夫笑了,却犹豫了,高洁的心狠狠的紧了一紧:“你不愿意就算了。”她的口气有点负气,眼角竟然湿了。
  “你误会了,”那张英俊的脸上闪过一点点无奈的表情:“只是,现在好像还不到时候。”
  “我懂了,”高洁站起身来,笑自己的傻,不过是调情罢了,她竟然想到天长地久,实在是有些土:“那再见吧。”
  才要走,却从背后被抱住了,他的怀抱温暖而有力,他呼吸出的气息就在她的耳旁:“高洁,我不想让你走,但是我知道,我们是只能在这里见面的,我们的缘分还没到呢。”
  只着一句话,高洁竟不可思议的理解了对方,那种忧伤和无奈像被注射剂推送到她血管中的药物一样,几乎是立刻就起效了,在那一刻,那种不得不分开的痛苦席卷了高洁,只一瞬间,就一下子梁祝化蝶,廊桥遗梦。
  门外有人笃笃笃的敲着:“大夫,大夫,急诊室找您呢,有重症病患送达。”
  那怀抱就放开了:“对不起高洁,我们只有等待再见面了。”
  一双手松开了,再荡气回肠的爱情也结束了。
  走出医院大门,高洁觉得十分难受,悲伤和头脑的昏沉搅合到一起,把她脑中所有的房间都占满了,只有一句话横冲直撞的在心里乱钻,扎的她的心生疼:“高洁,我不想让你走,但是我知道,我们是只能在这里见面的,我们的缘分还没到呢。”
  缘分没到,缘分不过是自己创造的。仿佛电光石火,高洁的脑中像闪电一样,医院花园里的长椅上,正好有个女孩子在用水果刀给男朋友削苹果,高洁冲过去,一把夺过刀,没命的在自己胸口来回的划着,剧痛、鲜血涌出、心脏像被挤压一般的难受!昏倒前高洁看见很多穿着白衣的身影朝他跑过来,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那个大夫,但不管怎么样,他们终于又有了再见面的理由。
  醒来的时候,窗前站着一个穿白衣服的身影,高洁想喊,发不出声音,像叹了一口气似的。那人转过头,却不是他,是个女人,一张清秀的脸,皱纹却深深的,很面熟。
  “你想见他?”那女人说:“用这种方式吗?”
  高洁知道自己愚蠢,她并不想辩解。
  “他托我告诉你,你们的缘分还没到,没到就是没到,谁也无能为力,你们是只能等待彼此的。”
  “等到什么时候?”高洁艰难的开口,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等到下辈子吗?”
  那女人没回答她,却说道:“再爱一个人,也不应该为此伤害自己,一个人的生命并不只是自己的,还有真正爱你真正属于你的人等你呢。”
  这话说的并不动人,也不新颖,但高洁的心里却像刺出了一条路来似的。
  高洁看着那女人,她真的非常面熟,高洁想起自己早逝的姐姐,姐姐死的那年十七岁,高洁才五岁,如果姐姐活到今天,应该就是这样的年纪了。
  姐姐曾经想当一名医生,如果不是那可恶的疾病,应该早已经如愿以偿了。
  高洁觉得脑中的混沌忽然像退潮一样飞快的散去了,她的心中越来越疑惑起来,一切都在眼中变得模糊,忽然,高洁发现她一切都想明白了。
  于是睁开眼睛,陈明在床边握着她的手,见她醒了,又哭又笑:“你这个傻女人,究竟怎么搞的!做的好好的头发,竟然搞得要被抢救,过几天把你的头发剪短吧,不许再留长头发了!”
  高洁笑了,伸手摸陈明的脸,心里热烘烘的。
  一场春梦,醒来了之后,什么也不代表,那些也许失去了的人,也许还没轮回到身边的感情,都不是这一世需要费心的情节。
  这一辈子,还有很多要做好的事情,还有很多值得好好对待的人。
  @非狐狸精的狐狸精 2012-3-28 12:49:00

  所以从小狗开始就是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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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吧:)
  @由爱而生忧 2012-3-29 1:16:00
  很喜欢楼主的小故事,但是最后这个故事没看懂。这两个大夫到底是什么人呢?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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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亲 其实我觉得故事怎么理解都行
  要是我理解呢 大夫也许是高洁下辈子的爱人 女大夫是她早逝的姐姐
  在俺看来 死去的人总有个大本营 在那里也是一个世界 等待轮回
  @由爱而生忧 2012-3-29 11:31:00
  回复第387楼(作者:@xiaobaner0705 于 2012-03-29 08:59)   @由爱而生忧 2012-3-29 1:16:00   很喜欢楼主的小故事,但是最后这个故事没看懂…… ==========好激动,楼主那么忙还回复我那么多!真心喜欢你的小故事,会一直支持你的!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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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亲
  谢谢大家支持,大家不要担心这个帖子人气不多的问题,人气再不多,我也会一直写下去,我没有对这个帖子抱有什么特别的期待,只是用它来和你们聚会,你们来了,见到了,我就高兴了。

  当然我也有自己的私心,希望你们一直记得我,见证我在这条路上走着。
  所以还是要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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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仔
  朵儿和君君出生相差两个月,从她们还都软绵绵的,刚刚会对对方开始微笑的时候开始,她们就是一对好朋友。每天上午,她们的妈妈会在院子里的草地上铺上一块粉红色的小毯子,把两个小婴儿放上去,她们便互相爬向彼此,不明含义的拥抱,人生最初的好友,最是纯洁动人。
  两个小姑娘像世界上所有的小女孩一样,经常吵嘴,但又很快和好。吵嘴的原因很多,你抢了我的娃娃,我用了你的蝴蝶结,千桩百件林林总总,几乎每天都要吵一吵,多数小小的拌嘴只一会功夫就会好,但有时候也会一连生气好几天,互不理睬,但最终还是会和解。吵架的原因虽多,和解的方法却总是只有一个:她们其中的某一个会主动送对方一个小礼物,可能是一枚小小的发卡,可能是一块好吃的水果糖,总之,只要这表示示好的礼物送出了,对方便会放弃死撑,相逢一笑泯恩仇。
  就这样好了、吵了、哭了、笑了、又好了,日子飞快的过去了,她们进了幼儿园,又出了幼儿园,一转眼,两个人一起进小学了。谢天谢地,她们分在了同一班,她们比所有的同学都要好,手拉手面对生活中陡然增加的各种改变,比如说忽然上课的时候不能随便喝水也不能上厕所了,比如说课堂上不能随便讲话,哪怕很小声也不行,还有很多很多,这些变化让人有些害怕,但朵儿和君君因为有对方在,也觉得容易适应了很多。
  从一年级的下半学期开始,君君经常请病假,朵儿每天出家门的时候总像是赌博,她怀着忐忑的心情听妈妈敲君君家的房门:“君君妈,君君今天去不去学校?”如果君君妈回答“去”,朵儿的心就会忽悠一下热起来,但如果君君妈说:“君君不舒服,今天要请假。”朵儿就会很失望,没精打采的,这一天发生什么快乐的事,她都是高兴不起来的。
  有一天,朵儿放学回家,君君正在等她,朵儿很高兴,马上就琢磨着是和君君扮家家还是玩娃娃,君君却不想玩,她拉着朵儿的手:“朵儿,我要走了。”
  “你去哪啊?”朵儿有点着急。
  “去住院,”君君苍白的脸上泛出一点难过的表情:“可能要住很久,以后就不能和你一起玩了。”
  朵儿心里立刻变得沉甸甸的:“那你不回来了?你得了什么病啊?”
  君君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朵儿心想,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呢?于是朵儿又说:“你不要去住院,医院不好玩,也没有别的小朋友陪你。”
  “有的,”君君点点头:“医院也有别的小朋友住院的,我可以和她们一起玩。
  朵儿就不说话了。她的小心眼又犯了,君君到底是不是生病?还是躲着自己不愿意和自己玩了呢。
  朵儿立刻不高兴了,君君看见了,以为她难过,忙把手从背后拿了出来。
  君君的手里拿着一个熊仔,脖颈间系着金色的蝴蝶结,憨憨的模样很可爱的。朵儿最喜欢熊仔,立刻就笑了:“真好看。”
  “这是送给你的,”君君笑了:“朵儿,我不在的时候,别把我忘了。”
  朵儿说了声谢谢,接过了熊仔,很高兴,她没有看见,在一旁的君君妈妈和自己的妈妈都偷偷擦了擦眼角。
  一转眼,很长时间过去了,朵儿都要升小学二年级了,有一天爸爸妈妈回家来,妈妈哭了,告诉朵儿,君君死了。朵儿有点不明白什么叫死,但是听妈妈说君君再也不会回来陪她玩了,就难过的哭了
  一天下午,学校放了半天假,朵儿早早回到家里,妈妈要去附近市场买菜,朵儿不想跟着,妈妈就锁上门一个人走了。朵儿自己摆弄娃娃玩,怎么也觉得没意思,要是君君在就好了,她们可以比赛给洋娃娃梳妆,君君梳的辫子可好看了。
  正想着,门上笃笃笃敲了三下,朵儿还没来得及回答,君君已经开门走了进来。朵儿高兴极了,忙迎上去:“君君,你怎么来啦?妈妈说你不能来陪我玩了,你不是死了吗?”
  君君笑了:“死了就不能来了吗?”
  朵儿想了想:“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让你陪我玩。”
  君君点点头,从沙发上拿起那曾经送给朵儿的熊仔:“你还留着熊仔,就说明你没忘记我,那我就可以来找你玩啦。”
  朵儿高兴的拍了拍手:“好的,放心吧,我会好好留着它的。”
  君君和朵儿高兴的玩了起来,扮家家酒,给娃娃梳辫子,玩得开心极了,过了一会君君站起来:“我要走了,不要告诉你妈妈我来过。”
  “你去哪啊?回家去吗?”朵儿有点舍不得:“再玩一会吧。”
  “我是要回医院去了,医院很远的,”君君安慰般的拉着朵儿的手:“我明天再来陪你,记住,不要跟你妈妈讲我们一起玩的事情,要不我就不来了。”
  朵儿忙郑重其事的答应了。
  君君刚走,妈妈就回来了,一见朵儿就笑了:“哎呀宝贝,今天总算看见你笑了,怎么那么高兴啊?”
  朵儿赶忙跑开了,她答应过君君,所以尽管很快乐,但这个秘密是不能和妈妈分享的。
  从此以后,君君每天都来陪着朵儿玩,朵儿发现,君君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君君爱和自己争,爱和自己吵,两个人都有自己的主意,常常各不相让。但是,君君现在不那样了,她很让着朵儿,朵儿喜欢的她就会主动递过来,朵儿不喜欢的她就拿开,下跳棋还是玩纸牌,她都让朵儿赢,而且每次朵儿想玩什么君君都没有意见,哪怕是朵儿想玩的是以前君君不喜欢玩的游戏。
  但只有一点,君君不喜欢到外面去玩,君君说:“我怕晒太阳。”朵儿在这点上愿意迁就君君,她知道君君有病,现在还住在医院里,是应该照顾她的。而且,朵儿发现君君不光是怕晒,她还有些怕羞,每次她们两个躲在屋子里玩,只要爸爸妈妈或是其他人来了,君君就会躲起来,朵儿不拆穿,因为君君不让,她总是说:“不要让你家人知道我来,要不我就再也不来了。”
  朵儿不想让君君不来,她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她很喜欢君君,不能失去。
  所以朵儿渐渐和其他小伙伴处不来了,他们都很讨厌,不肯像君君一样让着自己,尽量让自己高兴。他们和她抢,和她争,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着游戏的种类。朵儿受不了,就高喊:“我不和你们玩了!”但那些孩子从来不怕:“那你就不玩呗,你一个人,看谁跟你玩。”
  朵儿一生气,遵守秘密的事情就忘记了:“我去和君君玩,君君比你们好多了。”
  那几个孩子便忽然就愣住了,朵儿很高兴:“谁稀罕跟你们玩。”她跺了跺脚,才要走开,一个小女孩拉住她的胳膊:“朵儿,君君死了。”
  朵儿不高兴的看着她,想说什么,但想起君君的嘱咐,忙咽住了,瞪了小女孩一眼,径直走了。
  后来,朵儿基本上不在外面玩了,她一放学就跑回家里,等着君君来找她,有时候在学校里和人吵架或者受了委屈,便也嘟囔着要去找君君。孩子们都开始怕她,连老师看她的眼神也开始异样了起来。朵儿常常拉着君君的手:“君君,你可千万不要不理我,千万不要走。”
  君君也拉着朵儿的手:“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只要你留着熊仔,就说明你没有忘记我,我就会来陪你的。”
  有一天晚上,朵儿被爸爸妈妈吵嘴的声音弄醒了,她躺在床上,听见妈妈的声音:“你胡说,我女儿不是疯子,我不能把她送到城西的学校去。”
  “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爸爸的声音有点疲惫:“城西学校不是疯人院,现在是朵儿有心理问题,她自闭而且臆想,需要心理干预。”
  “不,我女儿没问题。”妈妈的声音软了下来,底气不足似的,还有了哭腔:“她本来是好好的。”
  “好了好了,”爸爸的声音也软下来:“我们要坚强点,孩子只是心理问题,会好的,那些心理辅导员都是很专业的。”
  “你说,朵儿这真的是不正常吗?”妈妈好像还有些不死心。
  “当然了,她以前活泼好动,现在总是待在家里,而且她常常说自己和君君在一起,难道正常吗?我们都知道,君君早就死了。”爸爸说。
  “朵儿,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妈妈又哭了。
  爸爸说:“别哭了,早点治疗总是有好处的,你放心,明天我去学校给朵儿办转学。”
  转学?!朵儿心里一惊。她不愿意转学,现在的学校多好,有大大的操场,教学楼旁边种着漂亮的花,她还喜欢她们班的老师,又温柔又善良又美丽。朵儿想:“我不转学!”
  于是掀开被子下床来,三步两步跑到客厅里:“我不转学!”
  爸爸妈妈吓了一跳,爸爸犹豫了一下,蹲下身子:“朵儿,你听爸爸说,现在你得了病,这种病是在心里的,我们带你去一所能治病的学校,到了那里,你就好了。”
  朵儿摇头:“你们为什么说我有病?”
  爸爸妈妈被问愣了,过了好半天,妈妈说:“朵儿,你现在为什么不愿意和别的小朋友玩。”
  朵儿说:“因为他们不喜欢我,总是和我吵架,只有君君喜欢我,她愿意和我好。”
  爸爸妈妈互相看了一眼,妈妈说:“朵儿,君君死了,妈妈不是告诉过你的吗?”
  “死了也可以一起玩,君君说的,”朵儿有点着急,不知道爸爸妈妈为什么这么笨,她觉得现在应该把话说个明白,于是就跑进屋里拿了熊仔出来,把自己和君君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然后举着熊仔说:“君君说,只要我留着熊仔,就说明我没有忘记她,她会来陪我玩的。”
  爸爸妈妈很久没说话,后来妈妈走过来,把朵儿揽在怀里:“朵儿,你很想君君吧。”朵儿没说话,因为她看见妈妈哭了。
  转学的事情暂时被搁置了,爸爸妈妈带朵儿去了一个爷爷家里,听爸爸说那个爷爷是个著名的心理专家,朵儿不懂,只记得爷爷家的芝麻糖很好吃。吃糖的时候,朵儿听见爷爷跟爸爸妈妈说:“不要着急,这孩子心理没什么问题,每个孩子都有自己想象中的朋友,他还不太明白什么是存在和不存在,也不太明白死到底是什么意思,慢慢来,没有关系。”
  爸爸妈妈仿佛松了一口气,之后,就再也没有提过送朵儿去城南学校的事情了。
  爸爸妈妈开始常常在家里了,他们认为是自己太忙忽略了孩子,才让朵儿出现问题,于是他们尽量多抽出时间在家,不是爸爸陪着朵儿就是妈妈看着朵儿,君君很久没出现了。有一天,朵儿四处也找不到自己的熊仔,心里很着急,忙去找妈妈:“妈妈,我的熊仔不见了?”
  妈妈正在忙着做饭:“可能是掉在哪里了,找不到就算了,妈妈买个新的给你。”
  朵儿便一下子大叫起来:“没有新的!不要新的!我要原来的那个,君君送的那个。”朵儿哭了,忽然想来了:“一定是爸爸妈妈不喜欢君君来,把熊仔扔掉了。”
  那天朵儿哭了很久,直到爸爸妈妈再三保证熊仔不是他们扔掉的才罢休,其实不是朵儿相信了爸爸妈妈,她确实哭累了,而且也明白,熊仔反正是再也不会出现了。
  只要是大人不喜欢的事情,小孩子再哭闹再坚持也是没用的。
  过了几天,妈妈拿回了一盘录像带,吃过晚饭,爸爸妈妈和朵儿一起看,录像带上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有很多电影的片段,妈妈爸爸告诉朵儿:什么叫死;死了会怎么样;还有那些葬礼,吹吹打打白花花的,朵儿开始懵懵懂懂的,之后便不喜欢了,拉着妈妈的袖子让她关掉,妈妈把电视关了,朵儿的心里还是很不舒服。晚上睡觉的时候,朵儿缩在被窝里求妈妈:“别关灯,好吗?”妈妈答应了关上房门,才走到自己卧室前,朵儿却又跑出来抱住妈妈的腿:“妈妈,今天我能不能跟你睡?”
  妈妈答应了,暗暗叹了一口气,她不想吓女儿,但有时候恐惧代表着开始去明白了一些事情,那总是一些好的现象。
  人是总要去长大的。
  朵儿和妈妈睡了很久,不再提君君了,后来朵儿开始像以前一样出去和小伙伴玩了,玩得累了回家便早早睡了,早晨醒来时会发现回到了自己的床上,又过了一阵子,朵儿便不害怕了,每晚躺在自己卧室里,想着这一天和小伙伴的玩耍打闹,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日子平顺了,时光就水一样的流去,欢乐悲喜交替如浮云,朵儿长大了,要嫁人了。
  出嫁那天晚上,辗转睡不着,听得卧室的门被轻轻推开,以为是妈妈,朵儿没回身却笑了:“妈,我还没睡着呢。”却不见回话,转身去看:窗帘没有拉严实,月光闪进亮亮的一条痕迹,君君站在月光里,这么多年她却没变,还是当年那个小女孩:“朵儿,你忘没忘记我?”
  朵儿吃了一惊,才要害怕,忽然又觉得没什么好怕的,竟然一下子就坦然了:“我记得,你是君君。”
  君君笑了:“我要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我排到了日期,可以去开始新的一段旅行了。”
  “你是说,轮回吗?”朵儿问。
  “是的。”君君点点头:“朵儿,你长大了,很多事情,你已经懂了。”
  朵儿忽然觉得想哭,又忍住了,只说到:“君君,对不起,熊仔被我妈妈扔掉了,但是我并没有忘记你。”
  “我知道,”君君看着朵儿:“别怪你妈妈,熊仔是我带走的。”
  “为什么?”朵儿问:“你生我气了?”
  “不是的,”君君说:“朵儿,其实这一切都和熊仔没关系,它只是一个普通的玩具,有没有它在,我都早晚要离开你。”
  “那你为什么不来了?”朵儿问:“我一直都很想你。”
  “因为你懂了什么叫害怕,你明白了死了和活着有什么区别,我们就不能在一起。你是我的朋友,我们在一起,我无所谓,但是对你来说,并不是好事情。”君君笑了,她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模样,但她的心和朵儿一样,早已不再是个小女孩。
  “我们再也不能见面了对吗?”朵儿问,电视里演过,君君不会说出自己会轮回到那里的。
  君君果然点了点头:“不过那根本没关系,只要你记住我,我们总还是会见面。”
  君君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在心里。”
  朵儿也摸了摸自己心口的位置,想要说声再见,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一使劲就睁开了眼睛,天只是微微亮,不过看上去,应该是个好天气。
  朵儿和君君,从很小时候开始就是一对好朋友,虽然没有在一起长大的运气,终究还是一起经历了自己最重要的时刻,圆满了那只差一点点的,只属于她们自己的,很特殊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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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大家可能都知道了,但是还是告诉不知道的朋友,葡塔有博客https://tuoshuiba-image.oss-cn-hangzhou.aliyuncs.com/system/tybbs/blogger/blog_main.asp?BlogID=3593626
  你们都不肯翻页,只好我来翻了。
  清明节假期,也给大家更一个吧,谢谢大家一直的支持哦
  今天跟大家讨论后悔药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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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启
  电脑有一项功能,是曲静最最喜欢的,那就是“重启”,不管电脑出了什么讨厌的小毛病,你都可以用重启来解决,只要按下这个键,那些处理器费劲运算的程序、垂死挣扎的页面都会一下子归于平静,片刻过后,屏幕会慢慢闪现起来。耐心等待它重新打开,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麻烦十有八九都会消失,即使还有残留,多重启几次就会好的。
  干脆、简单,让人迷恋。
  曲静一直想,生活中要是能随时重启该有多好,那就不需要纠结、不用再犹豫,推倒重来,最是立竿见影的改变。
  其实她也就是这么做的,不顺心的工作、不好的感情,何必勉强,重启就是一片新的天空。曲静不愿意为他们改变,也不勉强他们为自己改变,大家不适合彼此,只需要另外开启新的一篇。曲静一直这样做着,做了三十多年了,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严格意义上来说,有点副作用罢了。
  副作用的威力最近有点大,曲静又辞职了,不过这次很久也没有找到新东家,没有单位再用她,人事经理们对她档案中的频繁跳槽连连摇头,曲静熟悉她们的这种表情,她在最近的相亲对象脸上也经常看到,一听说她之前谈过那么多对象,人人都唯恐避之不及,仿佛她是瘟疫。有人劝曲静不要那么坦白,但她不喜欢欺骗,更不喜欢伪装自己,因为迟早有一天都会暴露的。
  曲静坚持自己的,社会的规则也坚持自己的,他们最近相处不来,矛盾升级,不公平的是,只有曲静一个人感到困扰和痛苦。
  “我的人生根本漏洞百出,已经无法继续,最好是能重启,一切重新来过。”想到这里,曲静似乎被自己的想法鼓起了劲儿:“倘若一切重新来过,那一定是会比现在好得多,至少我已经知道了人生选择题的一半结果,扬长避短,那些不好的事情,做错的选择就可以避开了吧。”
  曲静高兴极了,兴奋的无法自已,她决定马上付诸行动。曲静奔到电脑前,打开搜索引擎搜索起来,太幸运了,第一页就搜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人生重启公司”!曲静命令自己别高兴的太早,这也太容易了吧?心想事成的事情从来没什么可能。
  曲静用鼠标点进公司主页,只是一张油画,太阳和宁静的海面,让人心里有点异样。除此之外就是一个地址,连电话都没有,只在地址后打着一行小字:“欢迎亲临详谈。”神神秘秘的。
  曲静犹豫了:也许是哗众取宠的噱头?可又不像,人家可是连一句忽悠人的广告词都没有。曲静发现自己的身体动作下意识的已经在收拾准备出门了,她的脑子轻声一笑:“就是,去看看再说也好。”
  地方很好找,不过二十分钟,曲静已经在那家公司的门口了。推门进去,陈设和一般公司并无两样,前台没人接待,曲静就顺着长长的走廊走进去,她看见走廊尽头的办公室外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业务咨询与办理”。
  曲静推开办公室的门,一片淡淡的紫色,所有的陈设都像薰衣草一般,让人瞬间变得平静安详。一个女孩走出来,漂亮,淡紫色的罩衫,有点不食人间烟火。
  “曲静,你好。”女孩子大方的笑。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曲静想:“这不会是家算命的公司吧。”
  女孩看出了她的心思:“我知道你会来的。你知道么?我们从来不找客人,都是客人主动来找我们,就像你一样。只有真正有需要的人才会找到我们。”
  曲静听了有点不大相信:“那么说,别人都看不见你们公司的广告了?”她忽然觉得有点鬼气森森,或者说有点科幻了。
  女孩便笑了:“开什么玩笑,当然是能看到的了。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只有真心想做这件事情的人才会来找我们,平常人即使看见了广告,也会当没看见,他们压根不会往这件事上想。”
  曲静听了,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说的事情,是‘重启’吧?”
  女孩更笑了:“当然了,不然你为什么来呢?”
  曲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却是兴奋的那种吃惊:“真的可以吗?整个人生重启?一切重新来过?”
  女孩子以平静来对待她的大惊小怪:“当然了。”
  曲静激动地在室内来回走,忽然又停下来,转头看那女孩子:“不过我必须是有记忆的,我可不想再来一遍懵懵懂懂,那没意义,我必须知道人生每一个重要的时刻,哪些决定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
  曲静义正言辞的说:“我这三十多年总结出的经验,必须还能用上!”
  女孩却依然是平静的,甚至有点理所当然的说:“那是肯定的。”
  曲静连高兴都觉得来不及了,她上前一步走到女孩面前:“在哪里缴费?多少钱?最好不要等,我没问题,今天就可以做。”
  女孩笑了,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收据:“你有多少钱就收多少钱,反正做过之后,你目前的存款也都没用了。”
  女孩看着曲静说:“一切都将会是新的。”
  曲静觉得心里一阵兴奋的悸动,像过电一样的。
  脱光了所有的衣服,曲静躺在那窄窄的床上,刚刚的女孩子笑着问:“你要不要自己按按钮。”曲静忙点头,从一进这间屋子她就看见了那个按钮,又红又大,像伊甸园的苹果,当然,她是没见过伊甸园的。女孩子操作了一下那台机器,那块安着红按钮的面板便升起来,一条长长的机械手臂伸展过来,把按钮送到了曲静的面前。
  “按程序我需要例行询问一下,你应该看过并接受这份协议了吧。”女孩子拿出一张纸,在曲静面前晃了晃。
  曲静不耐烦的点了点头,这种免责协议都是一样的,就像每次在电脑上安装程序时的那些协议,曲静从来都是看也不看就点接受的。不接受又怎么样?难道就放弃不做了?曲静想:“冒险又怎么样?如果让她继续这残生,才是真正冒险的。”
  不过女孩也没多问,适时住嘴退到一旁,曲静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神,用力的按下了那个红色的按钮。
  没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一下子便睡过去了,就像手术时打的麻药起了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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