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稿,寻出版)《闺密,我的亲我的泪》

  她俩身后坐着个年轻男士,手持钓竿,正在垂钓。那是一个端方、精明的男生,长着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鼻子上架副太阳镜,旁人虽看不清他此时的眼神,却能感受到其眉宇间有股刚毅之气。
  苏荻说:“张广耀,想不到你的口才那么好。”
  “多谢夸奖。”男士微微一笑。那鱼丝轻轻抖动着,分明有鱼儿咬饵,渔夫却似姜子牙般地坐得稳稳当当的,眼角也没斜他的收获,只是仰着脖子,继续对两位女听众高谈阔论:
  “经过了十年寒窗,又得苦干十年,另加上十分的运气,才可能成就一份事业。可是对于大多数人,只能找份职业糊口,默默地度过一生。苏荻,你明知南方有大把机会,可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为什么不赞成我和子嫣去搏一搏?”
  苏荻一笑回眸,看了看这青年才俊。她知道他是聪明人,所以不打算罗嗦:机遇与陷阱是并存的,来南方寻梦的年轻人车载斗量,最终胜出者的概率是多少?
  她提醒他:“现在早过了‘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的时候,我觉得,以子嫣的个性,在学院里看看花,跟学生们谈谈诗,再好不过。”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一个人怎么能对住风花雪月一辈子?”
  苏荻转头去看船边的鳞鳞波光。
  她听子嫣说过,跨省调动要闯过单位、教育局、人事局三关,广耀遂利用堂兄跟教育局、人事局那些乡党的关系,在各方大人物间走起了钢丝。在同学会、在跟他打过交道的商圈及官场,他的名声都不错,接触过的人都觉得此后生可畏。他那位由政从商的堂兄更是视他为得力臂膀。
  而苏荻则从这位要扼住命运咽喉的农家子弟那有力的大手上,看出执拗与野心,看出他做事目的性极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hubert219 2015-02-23 16:04:55
  一直在追楼主的文章,金出场写的真出彩,还有言谈举止,写的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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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是张吧。十分感谢你认真看我的文章,谢谢鼓励!
  @wangxueping2015 2015-02-23 20:04:55
  楼主一般什么时候更新啊,现在好想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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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我一般早上更贴
  可不是,内地生活节奏太慢,机会不多,这人觉得南方才是实现他的老板梦的福地,大学没毕业他就对那边虎视眈眈了,现在他巴心巴力要把女朋友弄过去,就是为了他的冒险人生留一片安全的港湾。
  子嫣太年轻,从校园到校园,简真无菌试验室小白鼠一枚,哪知江湖之险恶,人心之叵测,将这人当鲁仲连崇拜。
  他继续演说:“一个人如果不敢挑战自我,尝试改变,在这台官僚机器里按部就班地做啊做啊,永远没有出头那天。诺,瞧瞧那边那人……”
  顺着广耀所指,两女都看到了湖边那个老乞丐,那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儿,胡子拉渣,尘埃满面,穿着极褴褛的衣衫,佝偻着背,拄着竹杖踽踽而行。
  他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无情的命运还给予他多少时光,让他继续在这尘世间风雨颠箥?
  “鱼!快!快拉!”苏荻突然指着广耀,急切提醒。
  广耀正对着那老乞大发感慨,听罢忙提钓竿,哪里还有鱼的影子?连挂在鱼勾上的鱼食一并丢失。
  他不禁摇头叹息:“该死!敌人太狡猾了。”
  徐子嫣笑得花枝乱颤。
  苏荻边笑边摇头,说:“当徐子嫣这样的人最好,总有人为她操心出力。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当乖乖女,当男人的肋骨。”
  么多女生喜欢当乖乖女,当男人的肋骨。”
  那张小生长得端正刚毅,可看不出有何特才异禀,此人为何能俘获骄傲女友的芳心?就因为他的壮志雄心和一本正经吗?
  苏荻隐隐觉得不妥。
  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用学院教席换小镇中学的教席,虽然广耀一再强调这只是他的临时布局,然则……他不明白子嫣自幼顺风顺水,温室花朵一枚吗?
  从徐子嫣的言语神情中她发现,老友对此君言听计从,她为他做菜做饭,任他带着在教育局、人事局的头头们家中走来走去,把那点可怜的薪水全化为送人的礼品。
  在南方,她见过无数这种满怀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最后在冷酷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的人,这其中,亦包括她的父母。
  她为子嫣的未来忧心忡忡。
  “我就在滨海,自然巴不得你过来,”她侧转脸,轻声对子嫣说:“只是,只是,一旦放弃这边,就没有回头之日了。”
  子嫣心中涌起一股暖流,眼眶有点热。
  她老爸徐宏图两年前提前退休,加盟姑父在合肥的房地产公司,名为“忘记伤心地”、“发挥余热”,实则是拥抱新生活,挥霍来之不易的自由;张小生极力怂勇自己陪他闯南方,名为不想青春留白,实为圆他的创业梦……
  真正为自己着想的,只有苏荻一人。
  她推心置腹地说:“苏荻,你别看我们学院宁静漂亮,其实单位里单调枯燥,按部就班,闷得很。你知道教授们业余时间都在干什么吗?养鸡种菜!在这里呆一年和呆十年有什么不同呢?唯一的变化是学生一茬茬地换。在变得像那个老乞丐一样麻木之前,我想寻找新生活。”
  她凑近苏荻耳边,用只有她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想,妈妈会赞成我试一试。”
  苏荻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沉默了。
  十分感激楼上各位朋友的关注及鼓励,读者的关注是作者长夜孤灯的动力!
  三
  大二那年暑假,南方很热,在南方读书的徐子嫣应在北国读书的苏荻之邀,到京城游玩。
  那天,两人正在圆明园的残垣断壁前凭吊,苏荻的手机上突然出现一条短讯:
  子嫣妈妈病重,叫她速归。徐宏图
  两人相顾骇然。
  徐子嫣这只大头虾因为忘了带充电器,手机已停机,当下赶紧抢过苏荻手机,拨回去。
  “我是子嫣,爸,我妈得的是什么病?”
  那边没有回答。
  “喂,您听到我的声音吗?”
  “听到,子嫣,你妈的病复发了,这次很厉害,”父亲的声音含有某种使她不安的语调。
  “啊?医生怎么说?”她把手机抓得那么紧,以至握得整只手掌都麻了。
  “电话里说不清,你赶紧回来。”
  子嫣慌得手足无措。好在苏荻的遇事冷静,当即打电话,订最快一趟飞广西的航班,又哄得她抓紧时间填饱肚子,然后从容打的,把她弄上了飞机。
  待子嫣抱着一堆秋梨膏茯苓饼酥糖,气喘吁吁地推开家门时,迎接她的是面有戚容的祖母。老太太将她从头看到脚,颤声说:“妹妹,你疯哪去了?你妈死了你晓得不?”
  妈妈?
  子嫣梦一般地看着祖母,看见那副缁衣中的娇小的身板好像一片风中摇摆的落叶。
  刹那间她一点声音都听不到,心中宁静之至,院子里的鱼池假山盆景好像都在慢镜头中,缓缓移动。
  “她从学生宿舍的七楼跳下来,是立即断气的,身上没有伤,也没有血,只是里面已经摔碎了。”
  这些话似一阵飓风,将她吹入万年玄冰做成的冰洞,她被冻伤了,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老太太在撒谎,母亲绝不会没跟爱女道别就一走了之!
  她问:“那是几时的事?”她的声音慢慢的,细细的,逻辑思路很清楚,自己听到都觉得奇怪。
  “五天之前,”祖母呜咽道,“停了三天灵,你爸本来不想下葬,就想等你回来再看一眼,可是谁也不知你跑哪去了,天又那么热……”
  一个细小的疏忽,竟让她抱憾终身。
  “我妈葬在哪儿?”
  “清平山脚,徐家坟场。”
  穿过大片寂静的田野,沿着羊肠小径走到清平山脚下,就是大片大片的坟地,这里,一块块青石碑默然肃立,简单的铭文,归结墓主人的一生。
  母亲新坟前有几个崭新的花圈,一束黄白相间的菊花已蔫了。
  子嫣这才相信,母亲生命的呼吸和生活的气息已随风而去,永不再来了。从今往后,谁……谁还来为她的穿着打扮出主意、点评她的每一篇作文、为她在晚会上出次风头专门编一支舞呢?
  她当初为什么这么自私,光顾着自己那些永远也忙不完的事,不多陪陪母亲,了解她那戏剧般的人生,多开解些她的心结呢?
  在她迷懞的泪眼中,太阳仿佛躲进了阴冷的云层,阴影笼罩着世界,万物都失去了光彩。四周灌木的叶子蔫蔫的,青草地黯淡无光,山坡上有一片雪白的金樱花,这本是她和母亲极喜欢的景色,现在竟也变得凋零残败了。
  她看着呆立一旁的父亲,他似乎一下老了十年,她知道他的难过与自责,知道他承受的打击与猜疑,更知道他在渴求女儿的安慰与谅解。
  他与她之间发生过什么?她不想追究,遂温言劝道:
  “爸,你要节哀,我知道你和妈,这些年都不容易。”
  老徐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般通情达理的话,眼圈渐渐红湿,急忙忍住就要涌出的泪水。
  “我们回去吧,”子嫣对父亲说,她最后看了一眼母亲坟上的新土,挽起父亲的手臂,沿着小路,走向无边的田野。
  就这样,对这位在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她连说声“一路走好”都不可能,就永远见不到了。这一天剩下的时间,子嫣一直躺在床上思念母亲。
  接下来几天,不断有亲朋旧友来看望徐子嫣,他们表示着同情,口里念叨着在这种悲伤场合该说的虚伪悼词。不知怎地,她总觉得这些打着慰问名号来到她跟前的人,在表达着对不幸孤女同情的余暇,更多的是对徐大小姐的好奇。
  谁都想知道:那个极力融入当地却愈显格格不入的病美人,如此决然突然地离世,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她最爱的女儿,如何面对这场飞来横祸?
  面对这些窥视的眼睛,徐子嫣便把腰板挺得直直的,她倒茶,让座,对每个访客都彬彬有礼,该说的说,该笑的笑。渐渐地,全县人都在窃窃私语,传说徐子嫣是个没心没肺的怪物。
  而徐宏图居然说:子嫣长大了,学会了坚强。
  他根本不知道湖底的暗潮汹涌,他不是个好父亲。

  到了第四天夜里,子嫣的表情肌已僵掉了,她凝望星空,觉得满天星斗似在以虚幻的速度慢慢下坠,越看越觉得星空深邃无底,似在向她招手。
  她突然有种幻觉,若是从这三楼的卧室外纵身一跃,是否也像母亲一样,成为一枚欢快奔放的自由落体,就此逃离这无法忍受的世俗,悠悠然飘上天河,成为某颗星上的一朵花?
  苏荻的电话及时到了。
  “你一定要节哀顺变!”她的声音里透着真正的关切,“妈妈也很难过,要我代她问候你。徐子嫣,我问你:要不要我现在过来?”
  子嫣谢绝了她的好意。
  然而,好友的话好像一股清流,冲涮着她心中的块垒。她开始对着话筒,诉说母亲的往事,点点滴滴,似捡拾风中落花,这里一瓣,那里小小的一朵。
  “……她一直强忍失意,追求完美”,她说,“她负责全校的音乐课,还带县中文艺队,每天从天亮做到天黑。在外生龙活虎,一进家门就哼哼叽叽地往沙发倒,我要是在旁边,赶紧给她倒水、揉肩,因为她已经口干声哑,精疲力尽;可是一到周末、节假日,她又精神抖擞地出门了,她要给几十个学生化妆,守着她们登台演出……”
  她停一停,又说:“……她身材一直保持得很好,穿上旗袍人人都说比我还有曲线美;她有很独到的品味,但是不想在县城里招摇,便把她的创意和热情都放在我身上,我从小穿的衣服、梳的发式甚至戴的发饰,都是周围女孩中最时新最别致的……”
  电话那头的人静静地倾听着。
  “我不知道她对我是不是失望,因为她一直希望我接她的班。五岁的时候她教我弹钢琴,六岁她教我唱歌、跳舞,从八岁开始,全县大大小小的文艺晚会都由我主持,我一直是班里的文娱委员,校文艺队的骨干,但是每次演出她从不给我化妆,为的是不想我与众不同……
  “你知道我后来为什么不考艺校?这事我一想就难过。一上初三,老爸便要她回绝所有邀我主持晚会的约请,不再参加文艺队活动,她很为难,说:音乐老师的女儿不带头,叫我怎么动员别人?但是爸的态度十分坚决,他说:搞舞台艺术吃的就是青春饭,人老珠黄一钱不值,你难道要子嫣重复你的路?——一点也不顾忌这种话对自己老婆的打击……你烦了吗?”
  “没有,你说吧,我一直对伯母很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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