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初筮告,再渎则不告。——原文“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这句话并不是郑学士无中生有故意搪塞老崔,而是出自八卦中第四卦:蒙卦的卜辞。
它的意思,也并不单指第四卦蒙卦,而是有特殊含义的。

需知自八卦占卜出现之后,上古的先圣先贤,尤其是商王朝,经常以此作治国、治军、理财和治民的预卜手段,但是,在实际占卜中,有很多禁忌,这句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
上古占卜时,大巫们礼敬之后,要诚恳虚心,诚心实意地起卦占卜,祈求上神赐予的的预示,初次占卜,上神会赐予预示吉凶,但是,不能因为同一件事而三番五次的进行占卜,这样做,就是亵渎上神,也就是蒙卦卜辞原文的“再三渎”,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上神则会立即停止预示甚至降罪,就是“渎则不告”,任凭大巫们再有能力,也不会再问出一点预示结果。
这种规矩延续到后代,自大唐开始的八卦占卜数术行业中,就明确规定了这一禁忌规定:一事一卜,一卜一次,无论吉凶,不再起卦。从元朝开始,加入了变通规矩:如果一卦不明,问卜者必须要问另外的事或者换人、换时间后再问相关的事,也不能就一件事三番五次的问卜。只是这种问卜方法,比起第一次占卜,有的准确,有的不准确。
用通俗的话说,这句话的意思是:神灵对问卜人的第一次求测是指点的(不论好坏),如果因为第一次占卜到凶卦,而三番五次求卜问询,那么对神灵是不敬的;如果不敬神灵,则神灵就不指点预示结果了。
有的书友问我,郑学士作为清代翰林遗老,会卜卦是不是太玄乎了。其实不是,当年科考《四书五经》里,本来就有易经,是必选考试教材。所以旧社会很多深通经典的读书人和遗老,都会占卜术。跟江湖上那种靠算命为生的打卦、测字的算命先生并不是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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