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肥妻——与有趣的灵魂结伴

  最后牛水生个把招娣过继给了马福财,他有自己的想法,招娣还小,还不能帮忙干活,她的两个姐姐大的12岁了,小的也有8岁了,已经能帮大人干点活。当然他也不会傻到让马福财发现自己的意图,他跟马福财说,要不是看着马福财求子心切,他才不愿意把自己的骨肉过继过来,至于为什么是招娣,他更是说从马福财的角度考虑,招娣还小,容易融入马家,最重要的是招娣真的会招来弟弟,并现身说法,说有了招娣之后自己马上有了两个儿子。这让马福财对他千恩万谢,不仅送了头牛给他,还封了36块钱红包给他。

  就这样,招娣被当作一碗符水的引子,来到了马家。

  她的到来并没有给马家延续香火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头两年她还过着与普通人家小孩一样的日子,马福财两口子把她看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着照顾着。可自从她看到赵大凤与马福财的弟弟马福旺在床上纠缠在一起的时候,她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

  那是个立秋后没多久的日子,田里的农活基本告一段落,马福财吃完早饭,象往常一样赶着几头牛去江边的草坪上放养,江边离村子有两三里地,为了让牛吃得更饱些,他都是带着干粮,在江边一放就是一整天,傍晚才会慢慢悠悠的赶着牛回家。

  马福财走后,赵大凤给了招娣一块红糖,说自己要出去干活了,不在家,让她拿着去找村里的马满妹玩。

  满妹是招娣最好的小伙伴,两人年龄相当,招娣很喜欢跟她玩,两人一玩就是大半天,直到大人叫回家吃饭。

  那天招娣找到满妹后两个人就在外面玩过家家,开始还玩的好好,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两个人吵了起来,你说我的不是,我说你的不对。小孩的脸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友谊的小船也是说翻就翻,最后两个人都气鼓鼓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回到家招娣发现大门是锁着的,这才想起赵大凤可能出去干活了,刚想去田地里找她的时候听到了家里面有动静,好像还有人说话的声音。于是招娣循声找去,绕道后门后才发现声音和动静是从赵大凤的房间里传来的,她通过门缝往里看,看到来令她终生难忘的一幕:一黑一白一胖一瘦的两个胴体,一丝不挂,赵大凤被马福旺压在身下,随着马福旺的动作,赵大凤闭着眼,表情痛苦,嘴里发出一阵阵的呻吟声,感觉很快就要死的样子。这把招娣吓坏了,拍着门着急的喊:妈!你怎么了?妈!你快开门啊!

  屋里的两个人一下子被吓得灵魂都出了窍,慌乱的穿好衣服打开门一看,发现是招娣,两人左右看了看,见没其他人,一把把招娣拉进房间,恶狠狠的问她看到了什么。招娣被吓住了,浑身发抖,结结巴巴的说:看到——看到——你们没——没穿衣服,看到——叔叔——欺负你。

  赵大凤拉过她说:叔叔没欺负我,他是在给我治病,不管你看到什么,都不要出去乱说,不然妈就把你卖给那些坏人,那些坏人会把你吊在水里喂蚂蟥,那些蚂蟥钻进你的肉里,吸干你的血。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哪经得起她这般吓,当场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自那以后,招娣的日子就不像以前那么好过了,特别是在马福财不在家的时候,赵大凤对她哪怕一点点小事也是非打即骂,骂她不中用,一天到晚只知道玩,六七岁了还不会做饭洗衣服,骂她是个小扫把星,只要犯一点点错,操起手边的东西就打。

  马福旺是个有家室的人,跟哥哥马福财一个住村头,一个住村尾,马福财常年养牛,牛栏里臭气熏天,所以他只好选在比较偏僻的村尾住着。想大部分的农村兄弟一样,成家分家之后除了过年过节和一些家里人的重要日子外,平时也很少来往,虽然同在一个村,低头不见抬头见,但平常见面也是打个招呼而已,并无太多密切来往。至于赵大凤和马福旺怎么搞在一起的,这还得从招娣被过继过来后的第二年说起。

  招娣来马家一年多了,赵大凤的肚皮还是没反应,她与马福财差不多三十岁才结婚,这么几年熬下来,马上就要四十了,再不生以后恐怕就没得生了,这让赵大凤两口子心里很是着急。原本以为听信神婆的话,把招娣领回来后会有改变,可孩子领回来一年多了还是风平浪静,马福财心里郁闷,常常唉声叹气。赵大凤看着丈夫这般模样,心里也是很苦闷。

  马福旺娶了个老婆后连生三个儿子,这让村里很多人都羡慕,特别是马福财两口子。

  两家的田很多是挨在一起的,有时候赵大凤在田里干活碰到马福旺会有意无意说起这些烦心事,马福旺听在心里,心里便起了一些念头。通过赵大凤他知道她去问过神婆,也知道神婆讲的那些话,于是他便利用这一点,把赵大凤往借种这方面引,刚开始赵大凤是抗拒的,可随着时间慢慢的推移,特别是招娣来了这么久还是没起色后,她开始怀疑是不是把神婆的话理解错了,或许正像马福旺说的那样需要借种才能延续香火。加上后来马福旺不断在她面前暗示自己在那方面很强悍,赵大凤动心了,毕竟他三个儿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两人的第一次苟合是在田埂上,那天晚上两人一同去给稻田灌水,宽阔的田野就他们两个人,天空漆黑,四下无人,两人顺势而为,在田埂上就把事办了。

  最初赵大凤纯粹是为了验证神婆那句借助外力的话,觉得跟马福旺有过一次就好了。马福旺可不这么想,相比老婆的干瘪,丰盈多汁的赵大凤无疑跟让他找到了嗨点,他怎么可能放下已经到嘴了的这块大肥肉,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撩拨赵大凤,并在技巧层面使尽浑身解数,让赵大凤得到了极大满足。赵大凤在她一步步的诱导下不仅上心了,更是上瘾了。

  被招娣撞破已是两人苟且半年之后的事了,这让赵大凤很是恼怒,为了能和马福旺继续
  继续保持下去,她不仅吓唬招娣不要说出去,还对她实行了虐待,在她看来,只要控制了招娣,自己和马福旺的jian情就不会败露。

  马招娣的童年是在养母的淫威下度过的,从小就很自卑,寡言少语,自尊心特别强,小小年纪就能独立。好在马福财念着牛水生的情义,处处护着她,让她跟其他孩子一样正常上学。

  招娣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赵大凤生了个儿子,终于应验了神婆的话,至于那个引子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有了弟弟的招娣一下子成了多余的人,日子过得可想而知,赵大凤曾把她送回牛水生家,但不久又被牛水生送了回来,说是户口都落在马家了,哪还有往回送的道理。
  上初中后,招娣寄宿,就很少回家,小小年纪就尝尽了人情冷暖,那个所谓的家,她是抗拒的。她不仅觉得养母残暴,还觉得她肮脏。她很同情马福财,同时心里也有深深的内疚,这么多年了,他还蒙在鼓里,而自己却什么都不敢说。

  她的整个求学之路是坎坷而曲折的,期间赵大凤几次都断了她的学费和伙食,逼着她退学回家帮着做事挣钱,说女孩子迟早要嫁出去的,读再多书将来也是别人家的,还不如趁早帮家里分担些,也算没白养她。但招娣很倔强,任赵大凤怎么弄就是要上学,打死也不回去。因为她知道,考上大学是她离开这个家改变命运唯一希望。没钱了就找马福财找牛水生,甚至找学校领导出面。

  从初中到高中,她的学习成绩都很好,稳定的排在在学校前50名,学校对她也是照顾有加,能减免的尽量减免,实在不行就组织大家捐款。

  她也没有辜负学校的期望,19岁,她考上了广西师范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她哭了,她知道,她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常常让她做噩梦的家了。

  上大学后,招娣没再向马福财要钱,不比中学的小打小闹,大学的费用是一笔不少的开支,他负担不起,就算有,赵大凤也不会给他拿。开学时她只跟二姐牛念娣借了一万块钱,那是他二姐的彩礼钱。

  大学四年,除了跟二姐借的一万块钱之外,她没伸手向任何人拿过钱,这四年,她都是靠自己勤工俭学熬过来的。

  大学里,她学的是英语,大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县里的某中学当英语老师。当她把行李搬到学校安排的单身宿舍时她知道,真正属于她的新生活开始了。

  马招娣属于那种长得很平凡的女人,除了能看出来是个女人外,并没有很吸引人的女性特征,除了相貌平平,胸部也平平。所以大学四年,尽管校园里恋情泛滥,但都没有波及到她。

  招娣知道自己卑微如沙砾,她从不去奢望那些浪漫的爱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期望自然也就不会有失望,即便在那些少女怀春的时节,招娣也没有特别在意。她有自己的计划,就是尽快工作,尽快挣钱,好还清二姐的那笔钱,还有马家这些年在自己身上花费的这些钱。

  从读初中起,马家给她的每一分钱她都一笔笔记在本子上,她告诉自己,不管怎么样,这些钱她必须还回去,她不想欠赵大凤的,更不想欠马福财的。或许养育之恩无法用钱来衡量,但这么多年,自己不仅没感受过什么家庭温暖,反而象雨打的浮萍。如果能把欠下的加倍还回去,或许从心理上,自己与赵大凤就两清了。

  在学校上了三年课,工资低不说,学校还欠了大半年的工资没发,这让招娣的三年计划大打折扣,二姐的钱还有一小部分没还清,更别说欠马家的了。

  学校有个叫王新智的语文老师,在学校工作七八年了,除了上课一直醉心于写作。平时戴着厚厚的眼镜,头发又长又凌乱,还油油的,每天穿着同一套衣服,属于那种典型的不修边幅油腻男。30出头了,还是光棍一个。
  学校的老师,凡事工作个一两年的,基本上都结婚了,要不是自由恋爱,要不是经人介绍,学校里除了上课,业余生活相对乏味清冷,或许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也或许是业余为了共同抵御业余的孤独,很多老师都选择了自己的同事组建了家庭。象招娣和王新智这样上班好几年都还单着的还是比较少的。

  基于对职工生活的关心,学校领导有意撮合他俩,把他俩调到同一个班任教,并在一次学校组织的春游中安排他们两个一起带队,负责一个班。出发前还拍着王新智的肩膀意味深长的对他说:马老师可是单身哦,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

  没有什么花前月下,也没有什么罗曼蒂克,两人就像是赴一场学术讨论会一样组建了一个家庭。两个人结婚后,搬到了一起生活,王新智依然痴迷于他的写作,除了睡觉床上多了一个人之外,他并没有觉得生活跟以前有什么变化。

  婚姻对招娣来说只是一个人生必须要有的东西,她不想标新立异做那种特立独行的新女性,尽管她对婚姻没什么期待,但她不想成为别人口中的闲言碎语,只能随波逐流来完整自己的人生。

  婚后她也尽到了一个做妻子的责任,照顾王新智的生活,在王新智需要的时候,她也会去迎合。在她看来,夫妻生活是一种义务,而不是需要。自从小时候看到赵大凤和马福旺那一幕之后,她心里就留下了阴影,觉得男人都是很脏的物种,每次王新智趴在他身上的时候,她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童年的那个场景,仿佛趴在她身上的不是王新智,而是马福旺。这对她来说是种非人的折磨。

  好在这种折磨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一两分钟王新智就会完事,然后从她身上滚下去,倒在一旁呼呼大睡。这时招娣就会赶紧爬起来,在洗手间把自己全身上下洗一个遍,即便在寒冷的冬天也是如此。

  每个月招娣都要承受两三次这样的折磨,有时候她也会问自己,是自己有性洁癖吗?还是一种创伤的应激反应,为什么在书上看到别人的夫妻生活是种乐此不疲的享受,而自己却是如临大敌的痛苦?

  对于王新智,招娣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反感,只是觉得他是自己法定的丈夫,有些事自己必须要对他尽一定的义务,象帮他洗衣服做饭,象陪他上床睡觉。从认识到结婚,两个人从没牵过手散过步,也没接过吻,好像这些对他们来说是多余的,也是别扭的。唯一能证明他们夫妻关系的除了结婚证,也就是王新智每月两三次直奔主题的房事了。

  结婚两年后,招娣生下了一个儿子,与其说这是爱情的结晶,还不如说这是她完整人生的另一个必需品。

  有了孩子以后,招娣内心的母性被唤醒,她把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儿子的身上。事无巨细,一手操持。王新智在儿子出生以后,仿佛完成了一项使命,对孩子基本不闻不问。好像播完种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在照顾孩子这件事上,成了甩手掌柜。下了课就伏案疾书,对于孩子的哭闹声充耳不闻,更别说帮招娣打打下手了。

  招娣已经习惯了他这种淡漠的态度,在他的世界里,写作高于一切,至于妻子孩子则显得可有可无,甚至在他没灵感的时候还会成为他的累赘。就当这个孩子是自己一个人的吧,既然生了他,总得有人对他负责。

  儿子上幼儿园的时候,一天早上,招娣因为英语组要开会,时间上来不及,就叫王新智送儿子去幼儿园,还在睡觉的王新智没理她,继续呼呼大睡。她没办法只好把儿子伺弄好送到幼儿园后再往学校赶,到学校后会开了大半,领导当着所有与会人员的面把她说了一通。

  晚上回到家里,招娣跟王新智提出了离婚。王新智透过厚厚的镜片看了她许久,最后说了一句那好吧算是同意了。

  第二天两人向学校请了一会假,到民政局把手续给办了。

  这段婚姻除了带给她一个儿子,她什么都没感受到。

  离了婚的招娣一个人带着孩子,再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回想自己的人生,从童年过继给马家到赵大凤对她的种种,再到艰难的求学之路,工作后结婚生子直至这段婚姻的终结,她一度怀疑自己存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余的,她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

  三岁多的儿子看到妈妈常常流泪,就乖巧的拉着她的手说:妈妈不哭,我会乖乖听话的,等我长大了我来保护你。孤独无助的招娣看着乖巧懂事的儿子,把他紧紧搂在怀里对他说:宝宝,以后就我们娘俩相依为命了,妈妈一定努力,做个称职的妈妈,宝宝也要好好读书学文化学知识,等宝宝长大了,才不会过得象妈妈这么辛苦。

  人一旦有了希望,心里就会充满无穷的力量,儿子成了招娣最大的希望,她一扫之前心头的阴霾,全身心的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她要为儿子做个表率,告诉他努力奔跑的人更容易看到自己向往的风景。她还要努力挣钱,她不想让跟自己一样,为了生存含羞受辱,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更多更好的选择,而不是一味的被迫顺从。

  为了一个月能多点课时费,她主动申请增加了两个班的英语教学,她还在外面租了套三居室,买来课桌,利用课余时间办起了英语补习班。

  招娣和我老婆认识是在2014年的某一天,那时的招娣已经不叫马招娣了,而是叫李玲,姓随亲生母亲,单名一个玲字,是她自己取的。那天李玲去老婆店里买化妆品,从没用过化妆品的她自然不知道该买什么,老婆便根据她的皮肤和需求向她推荐了有针对性的美肤套装,用了一两个月后,她的肤质有了明显的改善,原本黯淡的肤色不仅有了光泽,还显得嫩滑了不少,这让李玲很是开心,对老婆更是信任有加,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好朋友。

  2015年,李玲再婚,丈夫叫邓立德,是个教美术的老师,跟她一样离异,带着个女儿。两人是在邓立德开设的美术培训班认识的,那时李玲正在为儿子找美术老师,后来经人介绍说立德美术培训口碑不错,就带着儿子去试课。

  邓立德毕业于名牌美术学院,在画画上有一定的天赋和造诣,他的画作还荣获过省级大奖。在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这些年他开设的美术培训班因他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声名鹊起,每年学生都有百来号人。

  李婷带着儿子去试了一节课后,很满意,就决定让儿子跟着邓立德学画画。虽然价格不菲,但李婷觉得值,人家水平就摆在那,何况这个老师看起来还那么潇洒帅气。
  李玲跟我老婆成为好朋友之后,经常拉着老婆陪她逛街买衣服,她总说我老婆眼光好,有品味,能把一些不是牌子货的衣服搭配出不一样的味道。此时的李玲已非当年的马招娣了,不仅在学校评了职称,还成为了学校的优秀教师,辅导班的生源也相对稳定,每个月加起来有一两万的收入。常年与各式各样的家长领导打交道,也练就了她的能说会道。自从认识了我老婆后,她也开始注重自己的外在形象,与马招娣相比,她完成了一次对自己的蜕变。

  她跟我老婆说,第一次见到邓立德,她居然有一种心动的感觉,活了三十多年,从没有对男人有这种感觉,老婆还打趣的跟她说:你这是真正的怀春了。

  她跟邓立德交往结婚,很大一部分是我老婆怂恿的,每到她犹豫不决患得患失的时候,老婆总是跟她打气,让她不要怕去勇敢的追求。

  邓立德比她大九岁,在年龄上她怕产生代沟,老婆就给她分析:年龄大一些的男人知道照顾人心疼人,特别是离过婚的更知道珍惜,这点年龄差根本就不算什么。

  当她心里因为邓立德优秀自卑的时候老婆又跟她说:你一样优秀!这么多年一个人带着孩子,不仅买了房,还评上了优秀教师,更是学校的骨干,论收入你也不比他差。

  当她提到邓立德那么帅气而自己却相貌平平没前没后,老婆更是一番现身说法:看我家老唐高挑帅气吧,那又怎么样,还不一样被我拿下,只要这个男人是真心喜欢你,有责任心,不会说因为你的一些外在条件而嫌弃你,除非他从没看上你。你这么细心体贴而且还会照顾人,我看他是求之不得呢。

  在老婆一次次的鼓励下,李玲慢慢进入角色,经过一年多的相处,不出意外的把邓立德拿下了。

  婚后两人卖掉了之前的房子,买了套四居室的房子,一家四口住在了一起。

  再婚的李玲第一次感受到恋爱的滋味,从牵手到轻吻再到洞房花烛夜,都让她的心狂跳不止,特别是邓立德温柔的表现,让她真正体会到了做女人的幸福。结婚那一夜,颠覆了她对男人的认知,很奇怪,面对邓立德皎洁的脸,她不仅没有了那种很脏的感觉,内心还有一种被他抚摸被他进入的渴望。在邓立德长达十几分钟的运动中,她从云端跌倒谷底,再从谷底飘到云端,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快要死了,而那种感觉让她觉得即便这样死去,自己身为女人,也不枉来这人世一遭。

  选择决定命运,特别是自己的终身大事。生活是未知的,爱情是盲目的,正是这种未知和盲目带给了我们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一个人一个世界,选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世界,遇到对的人我们都想从一而终,但如果是错的呢?从马招娣到李玲,是一个蜕变的过程,更是她通过努力寻找到自己幸福的过程,这里面没有所谓的逆袭,有的只是难熬岁月的血泪和外人无法感同身受的痛苦。我们都希望看到李玲的幸福,却鲜有人愿意承受马招娣的苦难。在生活面前,很多人都是先马招娣后李玲,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经历种种磨难,期待迎来李玲般的幸福。

  不要在我面前谈什么人生的苦难经历,说什么尝尽人间疾苦之类的,在我面前,你们都是弟弟!

  不信?好吧,来看看我的人生吧,看完你就会知道你的人生有多香。

  我出生还没满月我的母亲就离家出走了,据村里人讲,那是个冬天,村里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寒风凛冽,呼啸刺骨,我母亲说要回娘家拿床被子,一去便没再回来。

  我父亲是个孤儿,脑子不好使,没上过一天学,靠别人施舍的残汤剩羹活下来的。长大后靠捡垃圾为生,40多岁了还是个光棍,佝着个背,住在村里废弃的大队部里面,残垣烂瓦的靠领低保勉强维持生计。

  按理说这样一个佝偻的五保户是不可能娶上媳妇的,可他就偏偏娶上了,而且还是我母亲主动送上门的。

  我母亲是外地逃荒到这的,有几分姿色,但好吃懒做,从不干农活,在跟我父亲之前已经嫁了好几次了,最长的两三年,最短的几个月,但无一例外,都是以她离家出走作为结束。那时候人们不看重结婚证,人来了住一起了就算结婚,人走了自然也就算离婚了。

  坊间传言我母亲是在跟我父亲之前,与一个有老婆的大队干部苟且,事情败露后连夜逃到我父亲这的,见我父亲孤家寡人,住的离村子又比较远,于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我父亲。

  我父亲自然是欢迎的,叫花子哪还会嫌糯米粘牙,单身四十多年了,管她是哪里来的,是个女的就行。

  他俩在一起七个月就生下了足月的我,很明显我不是父亲亲生的。我母亲在卸完货后,身体稍稍恢复就义无反顾的跑路了。

  我母亲走后没几天,我父亲就死了,他把家里能盖的东西都盖在了我身上,自己被活活冻死了。

  我是被村里一个早起捡狗屎的村民发现的,当他走到废弃的大队部时,隐隐约约听到了我的哭声,时断时续,细若蚊蝇,推开门一看,我父亲已经僵硬,他循声扒开一堆破衣服破棉被找到了奄奄一息的我,把我抱回了家。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活下来,或许上天有好生之德,或许自己命不该绝,反正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下来了。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个名副其实的野孩子,来路野,没爹没妈,无依无靠,日子也过得很野。子承父业,我依然住在破破烂烂的大队部了,开始我还不知道垃圾能卖钱,每天只是拿个破碗,到了吃饭的点,就到村里讨点别人吃剩下的饭菜。大一些之后,慢慢知道有些东西能换点钱,就到处去捡,有用没用的都捡回来堆在所谓的家里。

  八九岁,我拿着个破碗,背着个破袋子,每天都各个村子乞讨顺带捡破烂,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被够撵过,咬过,最严重的一次被一只大黄狗扑倒在地,一阵撕咬,差点把小命交待了。每次被狗咬,回去向人讨个酸辣椒,在伤口上涂抹几下当是杀毒消菌了,好在那些年狂犬病毒不像现在这么猖狂,不然我命早休矣。
  这是我用第一人称写的另一个故事,有网友对号入座了,这不是我本人的经历,谢谢大家的支持
  我10岁的时候被人贩子卖到了河南的一个农村,一对50多岁的夫妻花了一千多块钱把我买下,名义上是买来做儿子的,而其实他们根本没把我当人看,白天跟着他们干活,晚上就用铁链子锁着我,由于语音不通,听不懂他们说的话,很多时候会曲解他们的意思,在他们看来那是我不听话,不管三七二十一,操起棍子就打。打完了还饿饭,一顿两顿的不给吃,连水也不给喝。

  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面对两个凶神恶煞的人,我心里非常害怕,我想回自己那个破烂的瓦房,在那里虽然吃不饱穿不暖,但没人打我。于是我蒙生了逃跑的念头。

  一天晚上,我趁他俩睡了,我忍着痛,把锁在脚上的铁链强行从脚上脱下来,脚后跟的肉都被刮下一大块,我顾不了脚上的疼痛,从窗户爬了出来,趁着夜色我没命的跑。

  整整跑了一整夜,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处在一片一望无际的麦田里。我记得很清楚,那时正是夏天,绿油油的麦子已经很高了,我站在里面正好露出一个头。

  那是个平原地带,成片的麦田让我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又累又饿,可我不敢往有人的地方走,我怕被人认出给抓回去,于是我把地里有点湿的泥巴涂在脸上,还在地上滚了几滚,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面目全非,这样就算有人看见也不会有人认出我来。

  我在麦田里继续往前走,所谓的往前走是自己感觉的一个方向,只要能离那对恶夫妻远一点就会安全一点,凭着这个信念,我忍饥挨饿,顾不得疲累,又走了整整一天,快要天黑的时候,我咬咬牙,来到一个村子去讨点吃的。

  很凑巧我来到了一个赤脚医生家里,这世上好人还是挺多的,他不仅给了我吃的和水,看到我脚后跟的伤口发炎流脓了,还帮我处理了伤口,并给了我几小包药,最后拿了个小袋子帮我装了些馒头和水之类的。

  我很感激他,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跪在地上给他磕了几个响头以示感谢。

  我继续走,边走边乞讨,虽然我知道我们村叫什么名字,也知道自己属于哪个省的,可我不会写,讲出来又没人听得懂,只好凭着感觉往前走。我被人贩子带过来的时候,又坐汽车又坐火车的折腾了好几天,根本不知道哪跟哪。

  就这样走了好几天,我来到了一一个有铁路的城镇里面。我记得我们公社也有铁路,我天真的以为铁路只有一条,只要沿着铁路走,总有一天会回到自己的破瓦房。

  于是我凭着感觉沿着铁路往前走,铁路两边有很多乘客丢弃的垃圾,有塑料袋、烟盒、空罐头瓶子、方便面袋子、白色的泡沫饭盒等,如果运气好,还能看到一小块馒头和面包之类的,偶尔还能捡到一个里面还有饭菜的泡沫饭盒,对于这些能吃的东西,我都会捡起来或吃掉,或放进医生给我的袋子里。没想过它们脏或不脏,只知道有了这些自己不用去乞讨,何况很多东西不仅是我没吃过的,而且还很美味。

  后来我学会了偷爬火车,当然不是那种运行中的,也不是客车,而是那种运煤的黑不溜秋的火车,到一个站点的时候,趁还没发车,我就偷偷的爬到车皮里面,坐上个十来站就下车,看看是不是到了我们公社。

  就这样我从河南走到了河北,再从河北走到了江西,最后在好心人的指引下,我又从江西辗转到了湖北,接着就是湖南,最后回到了我出生的地方,历时一年多,我已经十二岁了。

  回到破瓦房我发现里面已经堆满了柴火,大家都以为我死在了外面,把我的栖身之所当作了柴房。

  唯一的容身之处没了,我只好继续在外面流浪,被卖去河南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我决定去公社,从河南沿铁路逃回来的经验告诉我,城镇里面的垃圾要比农村的多得多,而且相对集中,比较好捡。

  来到公社后,我习惯性的沿着铁路走,因为铁路的两边不仅有吃的可捡,还有各种各样的瓶子和易拉罐,这些都可以拿来卖钱。

  在公社我一呆就是十年,刚开始居无定所,睡过马路,睡过桥洞,在别人的铺子前面睡过,也在别人的屋檐下睡过。被深夜醉酒的人打过,也被街上的小混混当沙包一样练过,这些人都心狠手辣,逮住就往死里打,口鼻流血算是轻的了,好几次我都被打晕过去,还有一次被打断了两根肋骨,躲在桥洞躺了一个多月。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打我,我除了捡点垃圾和偶尔跟人讨要点饭菜之外,从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他们打我是没有理由的,往往是看到我冲上来就打,只有一次几个混混打我之前说过一句话:那有个捡垃圾的叫花子,我们拿他练练手。

  为了避免这样的无妄之灾,我在离公社几里外的一座铁路桥上找了个桥洞,把“家“安在那里,每到快天黑的时候,我就往桥洞赶,挨打了那么多次,被打怕了。

  住在桥洞安全了不少,但每次火车经过的时候就像五雷轰顶,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要好一阵子才能恢复平静。一个晚上少则四五趟,多则七八趟。我这人命贱,没多久我就适应了这翻动静,到最后不管它多大动静,我也能睡得着。

  公社街上也还是有很多好人的,见我可怜,很多人都会把不要的衣服和棉被给我,那时候我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外号叫小叫花子,他们给我东西的时候都会向我招手:小叫花子,过来,有东西给你。

  对我最好的是收废品的陈伯两口子,两个老人六十多岁,每次我去卖废品他们都会给我装一些吃的给我带走,叮嘱我不要再到外面去乞讨,如果实在没得吃了就来他这。他告诉我有手有脚的,宁愿苦点累点也别去讨米叫花。陈伯还手把手的教我那些垃圾能卖钱,哪些垃圾没用,并把垃圾的分门别类编成顺口溜让我背熟。

  18岁的时候,我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了,可我还是个没名字没户口的黑户,我听了陈伯的话,几年前就不再乞讨了,而是根据他教我的出去捡垃圾,每天的收入不仅能解决温饱,还能有些结余。我也不在桥洞住了,而是搬到了陈伯用油毡纸盖起来的棚子里,吃住都跟他们两口子在一起,平时除了捡垃圾,就帮陈伯归置收购回来的垃圾。

  他们两口子已经老了,很多东西都搬不动了,而我正值年轻力壮,基本上那些体力活我都包了,就当是他们管我饭的回报吧。

  在我满了十八岁后,陈伯托关系帮我入了户口,两人膝下无子,把我认作儿子,我随他的姓,我是冬天生的,他帮我取名叫陈冬生。我的户口也落在了他家户口本的第三页,自此,我也有了人生的第一张身份证。

  
  带着孩子们回老家了,半个月没回来,树木已经抽出了很多绿芽,山花烂漫,满目嫩绿,满心欢喜。

  远处朦胧起伏的就是天子岭,被天上的光亮注目着,十三坡在它的右侧,徐伯的故事至今都在人们心中流传,看到它我就想起了徐伯,它因徐伯而愈发令人向往。

  回到家的孩子们是雀跃的,田间地头到处都是他们的身影,捉小鱼,网蝌蚪,沾花惹草,追鸡撵狗,圈了这么久,终于可以撒丫子疯跑了,那种感觉简岂是一个嗨字所能概括。

  水暖鸭先知,春天真的来了,我的一亩三分地绿草如茵,村里一片春意盎然。



  
  在陈伯的废品收购站里,我过了一段安稳的日子,一日三餐有人煮,睡觉也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也没人打骂我,如果日子能一直过下去就好了。

  可惜好景不长,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年就戛然而止,先是陈伯突发脑溢血离世,办完他的身后事没几天,陈伯娘神智不清,一个晚上走在大马路上,被摩托车撞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也撒手人寰,肇事者逃逸,至今都不知道是谁。

  一个月两个老人接连去世,我还没从悲痛中反应过来,废品收购站被陈伯的堂弟带着两个儿子强行占去。陈伯在世的时候与他们早已断绝关系,素无来往,没想到两个老人尸骨未寒,他们就强行来抢了。

  我抗争过,却招来一顿毒打,围了一堆人,却没一个人替我说话,不是公道自在人心吗?看着那一堆人漠然的表情,我嘴巴里淌着血,咧嘴笑了。

  从小我就被人鄙视唾弃,早已感受这世间薄凉,而这一次却让我知道,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像我这样孤苦无依的人,没有钱,没有社会地位,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总会成为他人欺凌的对象。

  我什么都没拿,拖着满身的伤,沿着铁路往北走。累了就找个自己觉得安全的地方躺一下,饿了就捡铁路两边旅客丢弃的食物果腹。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小伙子,满身污垢,步履蹒跚,目光呆滞,内心麻木,没有一点这个年纪的青春活力。

  这世间有着太多的虚假繁荣,在某些常人触及不到的角落,有许多像我一样如蝼蚁一般卑贱活着的人。我们只是为活着而活着,看不到太多的希望,一日三餐的温饱就是我们最大的奢望。

  我沿着铁路走了一个多月,来到了湖南永州的东安县,这一路上我想了很多,我不想再这样渺小卑微的活着,让人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我要挣钱,挣很多很多钱,有了钱,才会解决温饱,才会有起码的尊严,也只有这样我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到了东安后,我把铁路上捡来的两大袋垃圾卖了,在收废品的老板那里打听了各种废品的价格,得知啤酒瓶、纸皮、易拉罐和矿泉水瓶价格很好,我就在外面专门捡这几样。那时候捡垃圾的人不是很多,每天出去我都能捡很多,卖的钱抵得上一个工人一天的工资,这些钱我一分都舍不得花,全部把它放在内裤上的口袋里。

  我的内裤是我捡来的,是一条用很厚实的棉布手工缝制的平角裤,除了屁股处破了个洞外,其他都还好,最主要是前面有个很大的口袋,正好可以用来装钱,我把汗水把钱浸湿,特意把钱装在一个洗衣粉袋子里,然后再装进内裤的口袋里。

  到东安半年,我靠捡垃圾攒了一千来块钱,这在当时,算是一笔巨款了,抵得上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这都是我每天走二三十里地捡十几个小时垃圾得来的。

  生活从来都不会因为你是只蝼蚁而放过你,正当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希望的时候,一场无妄之灾突如其来,我被人盯上了。

  一天晚上我正在垃圾桶翻垃圾,来了两个人用刀从后面把我抵住了,他们低喝着要我交出身上的钱,不然就捅死我。那是我赞了大半年的血汗钱,自然不会给他们,我猛的挣开他们的控制,拿起垃圾桶就砸向他们,边砸边大声喊救命。两个人见我居然反抗,拿着刀就往我身上一阵乱捅。身上各处传来了剧烈的疼痛,但为了护住钱顾不了那么多了,我一边反击一边大喊抢钱了救命啊之类的。两人见我誓死抵抗,又看见远处有人拿电筒往这边照,做贼心虚,狠狠捅了我几刀就跑了。

  看着他们跑远,一阵虚脱的感觉袭来,我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醒来的时候躺在了医院,听医生说是警察把我送过来的。

  身上中了十几刀,还好都没伤到要害,钱也保住了,在医院住了两个礼拜后我出院了,前前后后花了六七百块,最后还到派出所做了笔录,警察告诉我,最近很多流窜作案的很多,一时半会查不到什么线索,提醒我晚上最好不要出门,以免再碰到这样的危险。

  经历这件事后,我晚上不敢出去捡垃圾了,但这就意味着每天我会少很多收入。收购废品的老板就建议我说,在捡的同时可以收购一些别人积攒的废品,然后再拿到他这里卖,赚取点差价。我一听这主意不错,于是把身上剩下的几百块钱作为本钱,做起了又捡又收的废品生意。






  今天是个悲伤的日子,大伯父于昨晚去世了。

  一语成谶,他们老哥仨去年一别,竟是永别。

  我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穿好寿衣,直挺挺的躺在床上,脸色煞白,一动不动。

  他的音容笑貌宛在,想起他对我的照拂,想着这世上不再有他,悲从心来,潸然泪下。

  特殊时期,没有唢呐锣鼓相送,只能披麻戴孝,磕三个头,焚三柱香,说一句一路走好,算是送别……

  接下来的几天不会更贴,整理好心情后我会继续努力,谢谢大家一路相随。

  按照农村的习俗,停柩四天,昨天适合下葬,大伯父于昨天中午入土为安。

  大伯父一生育有四女二子,最大的是个女儿,第二个是个儿子,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大堂兄,小堂兄是他最小的儿子。

  大堂姐和大堂兄因为家庭琐事记恨伯父,多年来对他不闻不问,别说尽孝养老了,就是说起大伯父嘴里也没句好话,大都在咒他。

  在我看来大伯父是个慈祥的老人,心态乐观给,平易近人,还有点老顽童的味道,好几次我去看他,他都会风趣的讲一些陈年往事,笑呵呵的露着仅有的几颗牙齿,像极了一个老小孩。

  这些年他一直跟随小儿子住在县城,人老了腿脚不方便了,为了不让他上下楼梯,小儿子在自己住的楼下专门买了间大车库改成了单间配套,里面卫生间、厨房、卧室、全新配套的家具电器一应俱全。

  小堂兄是机关干部,工作很忙,平时照顾大伯父的责任就落在堂嫂身上,堂嫂每天早早起来,买来早点和一天的菜,把伯父安排好,匆匆赶去上班。晚上回来又洗洗涮涮,忙完了才上楼。伯父来县城八九年了,每天如此。伯父常在我面前夸他她说这个儿媳妇比女儿还要好。

  近一两年了来伯父身体每况愈下,尿结石、前列腺炎最后恶化成了尿毒症,大部分的时间都往医院跑,小堂兄两口子既要工作,又要拉着大伯父往市区医院来回奔波,喂饭喂水,端屎端尿从没半句怨言。实在忙不过来才叫几个姐姐过来帮忙,大堂姐和大堂兄即便知道,却一次都没露面。

  大伯父是刚满九十岁没多久去世的,在这边算是高寿了,所以我们身上带的是红孝。没有办酒席,也没有请唢呐鼓手之类的,除了几个家里人,也没有通知其他人。但很多人还是知道了消息,自发的过来祭拜,怎么劝都劝不住,只好给祭拜的人每人发个口罩,告诉他们特殊时期不能聚集,请他们祭拜后自行离去。

  大伯父的赞礼办得很简单,但却没一个人说小堂兄的不是,大家都知道,他在大伯父活着的时候已经尽了自己的孝道,至于身后事,那是办给活人看的,特别是在这个特殊时期,一切从简是最好的了。

  我对小堂兄两口子从来都是敬重有加的,这不仅是他们对老人的孝顺,更多的是他们的为人:豁达大度,正直善良,从不与人斤斤计较。正因为如此,小堂兄才能在高中毕业后从村干部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家的干部。

  大伯父下葬后,我和他并排走在回去的路上,我拍着他的肩膀说:这些年照顾大伯父,你和嫂子辛苦了!

  他摇摇头说:辛苦倒也算不上,为人子女,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老话说养儿防老,不就是这个理吗。

  大伯父走完了他的一生,我知道晚年他是幸福的,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在弥留之际,回老家看看。

  他是个好人,我相信他此刻一定在没有病痛的天堂,笑呵呵的看着我们。
  更贴继续------->


  象我这样每天心里只想着生存的人,没有多余的心思去算计别人。在收废品这件事上,每一斤废品我只赚取不超过一毛的差价,不管行情涨还是跌,我都坚持这样做。后来大家也慢慢看出来把废品卖给我是最划得来的,没多久,我收购的废品越来越多,很多时候我都挑不动。

  为了更有效率,我买了辆二手的三轮车,还在离垃圾收购站不远的地方租了间没人住的破瓦房。每天我骑着三轮车走街串巷的吆喝收废品,收满一车后就拉回来卸载租来的瓦房里,接着再出去收,攒了几天后,我就分门别类的归置好,然后再一车车的拉着去废品收购站卖。

  那时候收废品的人不是很多,再加上我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我每天都能收到很多的废品,有时候一天要拉几车回来。但每天我都要骑很远,没一个月,我就把东安县城的每个角落都骑遍了。

  收入也是可观的,连捡带收,每天有几十块钱的收入,有时候运气好,还能破百。

  但生活从来都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般美好,它总是在你认为理所当然的时候横插一脚,带来的往往不是惊喜而是意外。

  我在东安收了三个月的垃圾,居然赚了三千多块钱,当然这跟我的省吃俭用是分不开的,这么多钱再放在内裤口袋里鼓鼓囊囊的不好看,也不安全,于是我把钱放在收来的一个瓦罐里,在瓦房不起眼的角落挖了一个坑埋了起来,隔个几天再扒出来把挣到的钱放进去,然后再埋起来。

  一天我从外面收废品,发现瓦房的们大开,我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去埋瓦罐的地方,看到瓦罐被人刨出,摔烂在旁边,里面的钱不翼而飞。

  我瘫坐在地上,那可是我辛辛苦苦攒的所有钱啊,这些钱除了每个月交15块房租,其他的我一分都没舍得花,一下子全没了。

  冷静下来后我心里分析了一下,这里就我和房东,房东的房子离这十来米,平时没事他总喜欢过来东瞅瞅西看看,碰到顺眼的东西他问都不问直接拿走,很喜欢贪小便宜。我这个堆满废品的瓦房,气味不怎么好闻,除了他没别的人来过。想到这,我心里基本知道钱是谁拿走的了,可没有证据,我也不能去质问他。

  好几天房东都没来我的瓦房里,有时候他在自家门口看到我还往自己屋里走,这很反常,更证实了我心里的猜疑。

  我什么都没说,几天后,我把瓦房里的东西清理干净,连招呼都没打,我就骑着我的破三轮走了,虽然房租还有二十来天,但惹不起我只能躲了。

  身上还有一百多快钱,这是钱被偷后,这几天卖废品的全部收入。这次的丢钱事件对我触动很大,我怎么都没想到,住着红砖碧瓦衣食无忧的房东居然对我这样一个收废品的下手。让我之前勾勒的所有美好计划都付诸东流,看来很多事情不是靠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就能做到的,人心复杂,防不胜防啊。

  从生下来我就在垃圾堆里,长大后也与垃圾废品为伍,别人避之不及的恶臭味却是我熟悉的味道,但我心里知道,即便如此,自己也不能在这个社会上活成垃圾,为了这个仅有的信念,我不怕苦不怕累,更不怕别人的冷眼和嘲讽。付出比常人多数倍的艰辛,一分一毛的积攒着做个普通人的资本。

  我在东安呆了四五年,从没买过一件衣服,吃的穿的大部分都是捡来的,别人都说那些捡来的东西不干净不卫生,为了省钱,那顾得了那么多,相对于卫生,我更害怕穷。

  28岁的时候我带着一万多块钱,回到了自己的县城,租了一间郊区的破仓库,做起了专门收购废品的买卖。

  那几年做这一行的人并不多,主要是这个行业与脏、乱、臭、累联系在一起,是个让人看不起的行当,若不是逼不得已,没有人愿意来做这个。

  而别人忌讳的这些东西,是我早已司空见惯的,也是我生存的一种常态,所以我做起来轻车熟路,得心应手。

  做了一两年之后,我花了两千多块钱把自己租的仓库买了下来,房东是个好人,不仅把地契给了我,还专门写了一张纸条证明这个仓库在某年某月转卖于我。我不识字,也没想过其他的,只知道这个仓库是我的了,以后不再交房租给房东了。

  在我买下仓库后一年,我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女人比我大几岁,带着个七八岁的儿子,几年前丈夫病逝,带着儿子住在离我不远的三间破瓦房里。平时种点青菜之类的拿到街上卖,闲的时候就到街上捡捡垃圾拿过来卖,有时候看到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帮我整理一下废品之类的,慢慢的就帮我做饭洗衣服。刚开始我想给她一点钱,但她执意不要,说闲着也是闲着。我觉得她人挺好,就在她卖废品的时候多给了她些斤两,价格上也是比其他人高出一些。

  一来二去我们就熟了,我了解到她也是个苦命的人,从小也是父母双亡,嫁到这个郊区后没几年丈夫就死了,自己一个人靠着一点地种青菜拉扯孩子。

  她跟我都是处在这个社会最最底层的人,相似的经历一下就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没多久我们就在一起了。节俭如我,每个月都会买上一两次肉来给她和孩子打打牙祭,也会帮她和孩子买新衣服,孩子上学后,大部分的花费都是我来拿。她也对我很好,除了帮我一起收购废品外,还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她手脚麻利,做事勤快,虽然我住在一大堆废品里,但里面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很干净。

  跟她在一起时,她头发凌乱,穿着跟我一样邋遢,脸是菜色的没点血气,一看就是个营养不良也不讲究的中年寡妇。如果以貌取人,说实在的,我不可能看上她。我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动心,更像是在寒冬邀一个冷得瑟瑟发抖的路人来火堆旁烤火。

  跟我生活了一两年之后,她气色好多了,穿上合身的衣服,整个人不仅显得年轻了不少,还变得漂亮起来,走在路上,还会引来一些光棍的回头。

  我所在的郊区其实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只不过离县城有一两里路,县城人喜欢把这叫做郊区。

  女人跟了我三年,某天她从外面回来跟我说不能跟我一起了,我很奇怪,问她为什么?她说她们村以前有个光棍,她嫁过来的时候就很喜欢她,之前是因为穷不敢跟她说什么,最近县里征了他几亩地发达了,在县里买了房,还有几万块的存款,说要娶他。并承诺只要跟他在一起,就把她和孩子的户口都迁到城里,以后她们就是非农业人口了。

  我听了,心里有些难过,但还是同意了,她跟我说对不起,我笑了笑没说什么,拿出几百块钱给她,让她给孩子买点吃的,这两三年的相处,跟她和孩子处出了感情,现在他们要走,心里还真的有些不舍。

  我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是个来历不明的人,操一口蹩脚的普通话,知道到她离开我都不知道她是哪的。她的出场跟我母亲出现在我名义上的父亲面前有着惊人的雷同。

  一天晚上我忙完刚想关门,就见一个风尘仆仆的女人闯了进来,女人很年轻也很漂亮,穿着也很洋气,一看就不是农村出来的。她慌慌张张的闯进来后赶紧把门关上,然后把食指竖在嘴唇上示意我别声张。

  那时是初秋,她脸上有细细的汗珠,不知道是跑的缘故还是害怕,脸上红扑扑的,嘴唇上涂着口红,高耸的胸部在急促的呼吸下起伏不定,大大的眼睛盯着我,看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过一会她平静下来跟我说她被坏人拐卖,逃跑出来的,实在没地方去了就闯进来了,希望我能帮帮她,让她躲一躲。

  我拿来水和饭菜给她,让她不要害怕,等天亮了就去派出所报案,民警会送她回去的。她一听派出所一下紧张起来,赶紧说我不去派出所,派出所里也有坏人,被他们抓住了说不定会被送到什么地方去。

  我并没有勉强她,只是安慰她别怕,接下来怎么做由她自己。

  夜深了,我的仓库里除了废品就是一张床,我准备把床让给她,自己在外面对付一夜,可她拉着我死都不让我出去,说一个人害怕,非要我陪着她睡,我熬不过她只好和衣躺在她身边。

  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的女人,我毫无睡意,她也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到了半夜,她往我身上蹭,还伸手扒我的衣服裤子,经不起她这么勾引,我一下子翻过身压在了她身上......

  女人在我这住了半个月,这半个月是我疯狂的半个月,莺歌燕语,夜夜笙歌,享尽女人香艳。

  半个月后,女人不辞而别,不仅带走了我的快乐,还带走了我所有村的钱。

  没过多久,我发现下面有些痒,还长了一些小疙瘩一样的东西,到医院一查,尖锐湿疣,医生告诫我要洁身自好,不要去piaochang。

  那时候县城里有很多红灯区,还有很多路边饭店,为了招揽客人专门有年轻漂亮的外地女子做皮肉生意,我没出去过,自然不知道有这些。女人的到来还以为自己走了桃花运了,哪曾想遇到一个逃避打击的小姐,最后落了个人财两空。

  之前的努力和节俭付诸东流,一切又是从零开始,我身无分文,连收废品的钱都没有了,没办法只好又重操就业,四处去捡垃圾。

  我生下来就是个零,活到现在,也无数次归零,我并不抱怨命运的残酷,有些事很明显是自己造成的,人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而我却总是以一种性本善的观念来看待人性,往好了说这是善良,不客气的说这是愚蠢,活该自己倒霉!
  我的第三个女人是我捡垃圾捡来的,自此被那个小姐把我的全部家当席卷一空,我没有本钱收废品,只好每天走很远的路去四处捡垃圾。

  一天我在火车站附近捡垃圾,来到一个垃圾桶旁边时,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在垃圾桶里翻东西,我观察了一下,见她没拿袋子之类的,根据我多年的经验,知道这是一个在里面找食物的。

  我没打扰她,想等她翻完了我再去捡能卖钱的东西,反正大家各取所需,互不冲突。

  她翻了一阵一无所获,准备起身离开,看到我顿了顿,并没有走开,而是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出期待。我见她穿着污浊不堪的厚厚的外衣,头发因常年未洗已结成硬梆梆的块状,身体和手有些颤抖,显然是好几顿没吃了。

  自此跟那个寡妇同居后,我已不在外面找吃的了,基本都是自己煮,一个人的时候为了图方便早上多煮点,中午和晚上把剩菜剩饭热热继续吃。出来捡垃圾时,我会带着中午的饭,这样不用中途折回,节省时间。

  我把自己带的午饭拿出来,她见了,一把抢了过去,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没一会便风卷残云吃个精光,连饭盒都舔得干干净净。吃完继续看着我,那意思没吃饱,看我还有没有吃的。

  我摇了摇头,摊开双手,告诉她没有了。她有些失望,呆在原地不愿走。

  我没理她,自顾自的在垃圾桶里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里面东西不多,我只捡到几个矿泉水瓶,当我提着袋子要走的时候,她拉住了我的衣角,叽里呱啦的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我问她要干什么,她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好像听不懂我在说说什么,我尝试用蹩脚的普通话跟她沟通,结果她还是听不懂。

  我把她的手拿开往前走,这还没到晌午呢,我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没功夫在这跟她磨叽。

  她见我走了,便跟了上来,离我一米的距离,我走一步她跟一步,我停她也停。

  我心里也没想什么,我一个捡垃圾的,没什么可图的,反正是在路上捡垃圾,你愿跟着我也无所谓。

  走走停停,她跟了我一路,到了下午,我背着一大袋废品,饿得实在走不动了,只好花五毛在一个包子铺买了五个馒头,坐在一旁吃了起来。她见了也凑了过来,一把抢走我手上的馒头吃了起来。

  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我只吃了一个。

  傍晚我回到家的时候她也跟了过来,杵在门口,不进也不走。

  我这人心软,没办法,又只好把她让进屋里,煮了一大锅饭,把捡来的菜叶子炒炒,跟她一块吃了。

  吃完又烧了几锅水让她洗头洗澡,光洗头就用了四大盆水,前两盆洗过的水像墨汁,盆地还沉淀着大量的泥沙。

  洗澡时我出去了,打手势告诉她兑点冷水,别烫着。

  刚关上门就听到一声惨叫,我吓了一跳,赶紧推门进去,只见她赤身裸体的站在澡盆边,惊恐的看着盆子里,盆里热气腾腾,一看就知道温度很高,我用手试了试水温,知道她忘了兑凉水。

  我看看她被烫红了的双脚,连忙提着凉水兑了进去。再次试了水温,觉得合适后示意她可以洗了。

  没想到她拉住我,嘴里不停的说着什么,不让我出去。她的身体虽然污垢遍身,但还是能看出一个女人的起伏,她不仅不瘦,反而还有些肥美,看得我心头一热,差点对她上下其手。
  邪念稍纵即逝,因为我发现这个女人有些不正常,她放开我之后坐进盆里,首先在里面撒了泡尿,看着自己尿尿激起的小水窝嘿嘿傻笑。尿完后盯着某处呆呆出神,双手自然的垂着,没有半点要洗澡的意思。

  没办法我只好拿毛巾帮她擦拭身体,从前到后,从上到下,包括胳肢窝和她私密处。她眼神空洞,像个没有意识的躯体一样任我摆弄。

  水换了三次,终于帮她洗干净了,看着她干干净净的胴体,白皙而有弹性,高耸的胸部,肚皮出紧致光滑,没有伤疤和妊娠纹,我知道这是个没生过孩子的女人。正值壮年的我,邪念再一次冒出,但看到她那种无意识的形态,我于心不忍,于是找来自己的衣服帮她穿上,把她弄到了床上让她睡觉。

  或许是累了,没一会她就沉沉睡去,我收拾了一下,也挨着她躺下睡了过去。

  半夜被她的喊叫声吓醒,只见她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双手不停的在空中乱抓,嘴里还不停的喊叫着,隐约能听到走开之类的字眼。

  我知道她是做恶梦了,我把她搂在怀里,用手轻轻的拍着他的背,不停的安慰她:不怕,不怕。开始她还在我怀里猛烈的挣扎,随着我轻轻的拍打和抚慰,她渐渐安静下来,过了一会又沉沉的睡去了。

  整个下半夜,她都枕着我的手臂,只要我想抽开,她就会醒过来,睁着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我。我只好继续把她抱着,让她安心的睡去。

  活了快四十年,第一次抱着一个女人睡了大半夜,手臂虽然酸痛,但心里却很开心,不知怎么的,内心有一种想保护她的欲望,感觉她像我的孩子,又像我的妻子,让我不由得想要护她周全。

  第二天吃过早饭,带着她出去捡废品,一路上她蹦蹦跳跳,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一会摘摘路边的野花,一会扯扯路边的野草,嘴里喃喃的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语,但看得出她很快乐。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她时而正常,时而混沌,正常时会帮着我一起捡废品,跟我说话,混沌时就自言自语,一会哭,一会笑。

  我们这把象她这样的人叫作癫婆,常人唯恐避之不及,对我来说,她是个伴,不管正常与否,她都很依赖我信任我,我走到哪她都会跟着。

  我带着她在外面捡了一个多月的废品,攒了一些钱后,我又做起了收购的生意,每天我只需要坐在家里等人上门,很少出去。她也安心的跟着我在仓库,有时候会帮我洗衣服做饭,搬东搬西的,有时候也会拿着废品发呆或自己玩自己的。

  一天晚上我和她象往常一样躺在床上,象平时一样她先睡去。这一个多月以来,她半夜做恶梦醒来闹腾过几回,大部分的时间我们都是各自睡各自的。这天晚上她又半夜起来闹腾,我轻车熟路的楼过她,安慰她,闹腾了一阵她没有象以前一样重新睡去,而是用手抚摸我的脸,嘴巴不停的在我脸上轻啃,动作笨拙夸张,弄得我满脸都是她的口水。这还不算完,她居然又用手抚摸我的身体,扒拉我的衣服,最后在我的私密处把我的命根子握在手里,不停的摩挲。我看着她的眼睛,发现很清澈,我知道此刻她是清醒的,并没有陷入混沌,我抵挡不住内心的邪火,粗暴的把她的衣服撕扯掉,狠狠的在她硕大的胸部一阵揉面式的蹂躏,带着势不可挡的疯狂,狂暴的进入了她的身体......
  那是终身难忘的一个晚上,整个下半夜我们几乎都没睡过,我是个过来人,有过两个女人,但即便性感如小姐也没能激起我这么强烈的欲望,我象一头精力旺盛的壮年牯牛,在她这块肥沃的土地上纵情耕耘。她也很欢乐,情到深处,指甲深深的嵌入我的肉里,双手箍着我,让我呼吸都有些困难,嘴里肆无忌惮的喊叫,仿佛很痛苦,又好像到了欢愉的极端。

  第二天我们睡到晌午才起,起来后她看到我欲语还休,一副柔情似水的小女人模样。

  很奇怪,自那夜以后,她很少有不正常的时候,偶尔发作,在看到我后便面露笑容,自行修复。

  我的废品收购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拉着废品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女人都会帮着我把收来的废品整理好,归置好,自从她好转了之后,分担了我很多的琐事,让我有更多时间专注废品的买卖,每天的收入也多了不少。

  我常常上街买点肉回来改善生活,给她买新衣服,还领着她去医院看病,医生说她患的是一种间歇性精神病,很难治愈,唯一的办法就是送去精神病院做长期治疗。我并有送她去,一来我没那么多钱,二来我也不忍心。

  她在春季发病比较频繁,大部分的时间神智不清,有时候还会有暴力倾向,砸东西、打人,有时候还会咬我打我,我当她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处处护着她,照顾她。实在不行,我就关上门停止收购生意,在家里陪着她,以免她伤人。

  我和这个女人生活了五年多,她在第六年的春天走丢了,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她走丢了的那段日子,整个县城我都找遍了,我还到周边的村里四处打听,有人说见过疯疯癫癫的她,知道她是个神经病,并未留意她去了何处。

  她和我一样,都是这个世界上微不足道的存在,没有人在意她来自何处,去向何方,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消失在我的生命里,纵使我有万般不舍,却不得不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现在我已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回想我这大半生,出身凄苦,相比常人,我的遭遇如狗血淋头,不堪回首。但我依然渴望好好的活下去,冥冥中我觉得,我的一生不该就如此结束。

  我时常想起那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她象是我的妻子,又象是我的女儿,我把最深的感情都倾注于她,她离开已经十几年了,至今都不相信她就这样消失了,我知道她肯定是迷路了,不然她不会不回家的。

  生活就是这样,先让你拥有,然后再无情的夺走,看着你在得失之间痛不欲生,它在一边冷眼旁观。活了大半辈子也算是看明白了。人的一生就像一场西游,路上遇到无数的妖魔鬼怪想喝你的血吃你的肉,每每把你折磨得体无完肤还留你一命让你继续西行,等你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了西天的时候,等着你的不是极乐世界,而是你生命的尽头,也就是说归西了。

  我还在西行的路上,年过半百,我还住在这间仓库里,过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生活。但我并不悲伤,我知道我还有一段路要走,如果我的宿命早已如此,不妨善良些,坦然些,即使到了大限之日,起码我还能对自己说一句:这辈子问心无愧......
  自疫情发生到现在,我不知道自己在家宅多久了,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几,更不知道今天是几月几号,孩子没上学,也懒得记了。

  有两个一样大的孩子是种什么体验?收拾不完的玩具和布娃娃,各种衣服袜子在沙发上、餐桌上、盆景树上、书桌上,就是不在衣柜里。卧室、客厅、厨房包括厕所,只要是他们所到之处,必定如土匪抄家,狼籍满地。对于家的破坏力,远没有1+1=2那么简单。

  曾把儿子丢在老家一个礼拜,我们两口子带着女儿在家,着实清闲了不少。三五天搞一次卫生都觉得家里特干净整洁,基本不用怎么收拾。最主要的耳根清净了不少,没了哥哥在身边,女儿没了争吵对象,把爱集于一身,不哭不闹,特别乖巧。

  儿子回来后,一切又恢复了原样,两大两小,碍于疫情,一天24小时在一起呆着,大眼瞪小眼,两个小屁孩在家更是争吵不休,鸡飞狗跳。

  我和老婆常常躲在卧室,把门关上,听着外面传来两人没完没了的吵闹声,思考着同一个问题:两人世界不好吗?为啥要生下他俩?

  习惯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就像戴口罩,当 惯了每次出去要戴口罩时,偶尔不戴,总有种没穿内裤的感觉,空荡荡的心里不仅不踏实,还羞于见人。

  老婆这几天试探性的去开了开铺子,发现整个步行街冷冷清清,偶尔有三两个路人走过,与昔日的繁华不可同日而语,这次疫情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国内稍微好转,国外又愈发严重,风声鹤唳,让人揪心。偏偏还有些不知所谓的归国华人,带着不知所谓的优越感,在镜头前数典忘祖,丢人现眼。

  可能是在家宅久了的缘故,脑子不太好使,常常心不在焉丢三落四,单单一个手机一天我得找上好几次。看着只出不进的钱包,有些心慌。不知道小孩什么时候开学,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开铺子。

  最近更贴不太正常,主要是家里琐事纷扰,没了灵感,望大家能给予体谅。

  其实写这个帖子是缘于对自己懒惰这么多年的一种鞭策,我不想为自己找借口。内心特别渴望写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没有穿越,没有悬疑,只有真实的人间烟火,人情冷暖。不求感动天感动地,只求感动自己,如果恰巧有人能看懂或喜欢,那是最好了。

  你若喜欢,我定不辜负,谢谢喜欢我帖子的朋友们,我一直在努力,而且还会更加努力!




  在全州凤凰镇有一个美丽的小村子,叫吉村,东边湘江蜿蜒而过,西边是一大片山林,村子位于湘江和山林中间的田野中,依山傍水,座南朝北。整个村子被众多高大的树木和毛竹环绕着,黑色的瓦片房顶在一片绿色的掩映下,若隐若现。当袅袅炊烟升起的时候,村子里呼儿唤女回家吃饭的声音此起彼伏,乡村特有的烟火气息一览无遗。
   
  七八十年代全州的农村,一座泥砖或鹅卵石外墙结构的大瓦房,内部用木头和木板隔成几个房间,条件好一点的会在横梁上雕刻些花纹或动物加以装饰,所建的瓦房也会宽敞一些。
   
  房子中间是堂屋,也是农村供香火的地方。堂屋旁边一个小天井,天井下面是一个方形的坑,用来接雨水或其他排放的生活用水,在全州称之为阳沟塘,是一个存放污水的地方。到了夏天,苍蝇横飞,里面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象这样的房子,里面一般都住着两到三户人家,堂屋共用,每家也就一两间房。小时候我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我们一家五口,两间房,现在回去看到老房子,狭窄破旧,都不知道当时是怎么住下来的。
   
  阿莲的家在吉村的最北边,她家与老猫仔的家连是连在一起,一座大瓦房从堂屋一分为二,左边是阿莲家,右边是老猫仔的家。
   
  我们这边的农村叫人家的小名是有规律可言的,基本都是老字开头,仔字结尾,中间加大名最后一个字,象老玉仔、老秀仔、老华仔、老建仔仔之类的,还有的中间直接加动物名,象老狗仔、老猫仔、老马仔等。按理说阿莲应该叫老莲仔,可她不一样,她爸是玉林人,依照玉林人的叫法,所以叫作阿莲。
   
  阿莲全名叫耿莲,是我们代课老师耿运昌的女儿。
   
  耿老师在吉村教一年级,语文数学一把抓。那时候课堂设在吉村的祠堂里,二十几个小屁孩就坐在祠堂的一个角落,就着破旧的座椅板凳,开始了求学生涯。
   
  耿老师讲课的普通话里带着浓重的白话乡音,属于那种一看就知道是文化人的人,瓜子脸,人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戴着副比较精致的眼镜,有几分女人的秀气。但有时候着急起来,会口吐芬芳,蹦出一两句我们听不懂的脏话。虽然听不懂,但从他的表情看得出一定不是什么好话。中国人骂人万变不离其宗,无非就是把人比作动物或者问候其家人。我想他骂的也是跟国骂差不多的意思吧。
   
  后来我们还专门就耿老师嘴里吐出的芬芳请教了阿莲她妈,她妈孙香梅也说不清楚,只知道个大概的意思,有点类似于奶奶个熊和搞个毛刷刷。这比那些动不动就卧槽某某或我日某某要文明些,毕竟是为人师表,骂人是拐着弯的,不敢太过直白和露骨。
   
   
  孙香梅外号孙大胆,从小就是个大胖墩,天不怕地不怕,十来岁就敢深更半夜跑到人家新坟上扛花圈玩。长大后圆脸小眼,腰粗膀圆,格外壮实。走起路来也是虎虎生风,那架势像极了一个被肥肉喂养多年的油腻屠夫,如果没有那一头长发和肥臀,从后面看估计都以为是个彪形大汉。
   
  耿老师跟她相比,有一种小鸡和老鹰的即视感,小时候我常常会想,如果孙大胆照着耿老师一巴掌呼过去,耿老师会不会像武打片里那样啊的一声被呼出老远,然后口喷鲜血,气绝身亡。

  其实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戴军歌里的阿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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