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原创悬疑玄幻小说《噬魂》,天涯首发,谢绝转载

  凤华不解,“既然鬼王被封在无人知晓的岛上,岛上又被加了封印,鬼王是怎么逃出来的呢?”

  “鬼王被镇压了数百年,眼看即将魂飞魄散,关键时刻却逃了出来,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有人刻意将他放了出来。”

  凤华更不解了,“数百年来都风平浪静的,人们又是怎么找到他的?”

  “此事还不清楚,但鬼王重获自由是千真万确的。”红姑已经修炼千年,道行高深,鬼王从坛中逃出来的那一刻,天下阴气萌动,邪祟尽出,她第一个就感知到了。

  “怪不得我来这里的路上,遇上蛇群昼出,这个时节,本不应该是它们出没的时候。”

  “蛇是至阴之物,最能感受到来自地下的阴邪之气,鬼王出世后,邪气开始盛行,只怕往后将会滋长出更多的妖孽。”

  “那人间岂不是又要遭殃了?”

  “唉——”红姑长叹一声,愁眉紧锁,“鬼王残酷血腥,酷爱暴力,他在岛上被镇压了数百年,心怀怨恨,此番重新出世,必定要对世人痛下杀手,一泄多年的仇怨,只怕人间不日又将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难道世人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办法还是有的,鬼王被镇压了这么些年,元气大伤,此时是最弱的时候,制住他应该不难。”

  凤华想了想,“鬼王长什么样?”

  红姑娓娓道来,“谁也没见过鬼王长什么样,他的本体一直都是个谜,与妖不同,他不需要凡人的皮囊,就可以轻而易举的附身到人类身上,通过操控凡人的魂魄,来实现他的意志。”

  “那岂不是人人都可能成为他操控的对象?”

  “据我所知,鬼王善于窥探人的弱点,意志薄弱的人更容易成为他操控的对象,但他若是想在人间掀起风浪的话,应该会选择一个对他最为有利的人作为宿体。”

  “最为有利的人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他附身的这个人必须能实现他复仇的计划。”

  凤华虽然还不确定鬼王的计划是什么,但从红姑脸上肃穆的神情,她就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红姑又道,“除了要找到合适的宿主外,鬼王如果要复仇,还有一件事是必须要做的,那就是找到他的法器。”

  红姑讲述了这件法器的来历,鬼王被贬至地狱后,花了一千年的时间,收集了地狱的熔岩灰,加上埋藏在地底深处的幽泉水,还有最纯净的星曜石,修炼出了一件绝世法器,鬼王将它称为长生瓶,有了这件法器,鬼王可将成千上万死者的魂魄装入其中。

  “将成千上万死者的魂魄装入其中又能如何?”

  “如此他便可将那些魂魄从幽冥带到人间,然后重新注入尸体,使已经死亡的人重新复活,以达到操纵死尸的目的。”
  凤华觉得难以置信,“死人还能复活?”

  “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人有三魂六魄,死亡以后魄也跟着肉体一起消亡,而魂则散入轮回虚空。鬼王有了这个法器,就可以把魂装入其中,使其不散,找到死尸后,再将魂重新注入尸体,使其复活。”

  “是不是类似于僵尸?”

  “没错,鬼王的这个法器可以容纳成千上万的魂,就可以同时复活成千上万的死尸。”

  联想到无数的死尸重新站起来的情景,饶是凤华见多识广,还是觉得头皮发麻,这些死尸哪里能称之为复活,充其量是行走的怪物。

  “也就是说,有了这件法器,鬼王就可操控起一支千万人马的僵尸军队?”

  红姑叹道,“将人间变成地狱,恐怕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望。”

  “可知那件法器现在哪里?”

  “听说当初鬼王做出法器后,欣喜若狂,想将自己与法器融为一体,正在施法的关键处时,几位上仙适时赶到,联手将法器夺了下来,并将鬼王制住,后来鬼王被禁锢在净魔坛中,但法器的下落却是一直不明,也许只有当时那几位上仙才知道。”

  “既然这件法器威力如此之大,留在世上终究是个隐患,为何不就此毁掉呢?”

  红姑若有所思,“上仙之所以不肯毁掉法器,定有他们的考虑,或有不得已的原因也未可知,可惜当时我刚刚才修炼成人形,懵懵懂懂,对于前辈们的谈话也不甚在意。”对于这一段隔得太久的往事,红姑确实只记得这么多了。

  红姑最后道,“所以咱们一定要在鬼王找到那件法器之前,率先找到它。”

  凤华虽然对此事颇感好奇,但对于红姑的主意还是有些不以为然,毕竟鬼王出世,遭殃的是凡人,与她们妖类并无关系,鬼王法力再大,也操纵不了她们。

  “姑姑,兽类并无三魂六魄,所以也无从操控,咱们已经修成了元神,也不怕鬼王附体,任他如何作乱,和咱们无关,再说咱们千年修行不易,又何必卷入其中呢。”

  红姑深深地看她一眼,“千百年来,咱们与人类同生共存,如唇齿般相依相生,当初你不是也以能修成人形为傲吗,如今人间有灾殃,咱们怎么能袖手旁观?”

  凤华脸颊发烫,不言语了,片刻后,又问,“那法器千百年来踪迹全无,咱们如何找得到,再说鬼王无影无踪,来去自如,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他的宿主,咱们往哪里去找?”

  “这就是我找你来的原因,我准备离开桐阴县,除了打听长生瓶的下落,追寻鬼王的行踪以外,还想寻访青鸢的消息。”

  青鸢是凤华的族兄,但是凤华从来没见过,他更象是一个传说,听说悟性天份极高,数百年前就修炼成仙,从此位列仙班,踪迹全无。

  凤华家族虽然数目众多,但修炼成妖的寥寥无几,而成仙的唯有青鸢一个,所以不仅是家族中人,连别的种类的妖兽,也都以青鸢为楷模,一心想修炼成仙。

  “青鸢虽然成仙多年,不知所踪,但我相信以我和他多年来的感应,还是能找到他的,如果能得到他的帮助,咱们打败鬼王就多了几分胜算。”红姑转向凤华,“我离开桐阴县的日子,一切就交给你了。”

  “姑姑要去多久?”

  “我也不知道,若有急事我会找鸟儿给你传信,我不在的时候,你必须要看护好桐云山,它是咱们家族的根基所在,千万不能出差错,还有仰赖桐云山过活的人,他们把咱们当成山神和土地,咱们也不能叫他们失望,当然还有云家,你更是要细心看护。”
  凤华点头,关于这个云家,她自然是印象深刻,记得在她还未修成人形前,就和红姑,还有众多的兄弟姐妹一直住在云家的大宅子里。

  宅子的主人姓云,是宫中的太医,除了行医外,云家老爷子还有一个喜好,就是养鸟,告老还乡后,就回到老家,在家中养兽弄鸟,凤华和红姑一家子很是受到过云老爷子的庇护。

  桐云山上的树木长了一圈又一圈的年轮,云家的老爷子换了一代又一代,凤华也记不清他们的名字了,只记得到了一个叫云回的一代,家道已经明显中落,云回虽然还担着宫里的太医,但在外行游医的日子更多,而家中鸟雀的数量却日益庞大,养活他们成了云家一项很大的负担。

  但云回并没有嫌弃,还特意为数量日渐增加的鸟雀建了一处园林供他们玩耍,并美其名曰咻啁园,云回从来都不给鸟雀们设牢笼,深受恩惠的鸟雀们将这里当成了固定居所,每年冬天都到云家为他们筑好的园子里过冬,春天再飞回桐云山去。碰上刮风下雨,或在外面受了伤,鸟雀们也会飞到云家寻求帮助。

  数年之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云回从宫中回到了老家,连日常的生活都开始捉襟见肘起来,但云回还是勉力把咻啁园保留了下来。

  再往后的事,凤华就不太清楚了,那时的她已经开始脱胎换骨,距离修成人形还差了一些火候,于是前往桐云山深处修炼,后来又去了别处的名山大川,这一去就是几百年,人间的迭代变换如白云苍狗,一朝回首,已不知今夕是何年。

  但这么多年来,红姑一直留在这里,凤华觉得,红姑很可能是因为云家的缘故才留下来的。

  红姑道,“先人们早已作古,云家的香火一代代延续至今,算来云家现存的子嗣,应该喊云回为高曾爷爷了。”

  云家后继有人,一脉香火一直没有间断,凤华也是颇感欣慰。

  “可惜云家后人子嗣稀少,到了这一辈,只剩了一个三代单传的独子,别的旁族兄弟大都零落在外,云家彻底衰落下来。”

  红姑沉思片刻,似乎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片刻后抬起头,正色道,“云家于咱们有大恩,不管过了多少年,咱们都不能忘了这个恩情,我离开桐阴县的日子,你可不能让他家的独苗出意外。”

  红姑对云家这位独子介绍了一番,这位公子名叫云彻,作为家中的单传,父亲云纪对他家教甚严,从小逼着他刻苦读书,希望他能有朝一日能继承家业,光耀门楣,不想云彻是个不爱读书的,平时只爱养花弄草,斗鸡溜狗,或是钻研奇技杂术之类,根本无意于学习医术,云纪怒极,几次将儿子痛打几乎至死,却又因他是云家的独苗而终究不舍。后来云纪被召到都城丰都当太医,就让云彻在家中好好念书。

  云彻,好熟悉的名字,凤华记得那个被自己误伤的男子好象自称为云彻,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凤华心虚,不敢把自己伤了云彻的事告诉红姑,只点头答应着,“姑姑放心去好了。”

  “这个云彻生性有些痴顽,若是他惹了什么麻烦,你还需多帮衬他才好。”

  凤华心下一沉,看来那个云彻就是姑姑所说的云彻了,凤华虽然和他接触了一两回,对他的性子已经知道了几分。
  “还有,最近你也留意着点,鬼王即出,天下很快就会出现异动,你若能帮得上忙,也需尽一份力。”

  凤华点头,表示记下了。

  红姑又交待了她几句,诸如常加修炼,不要消耗无谓的法力,不得借着法力干预人间的事务等等。

  从红姑处回来后,凤华有点不安心,决定去云家走一趟,看看云彻的伤怎么样了。

  自从上次她找人把云彻抬回去后,就再把此事丢到了脑后,若不是自己误伤了他,凤华根本不会多看他一眼,能找人将他送回家中,还顺带给了他几包药材,已是破了她的例了。如今想来,幸亏这个云彻没出意外,否则她就没法向红姑交待了。

  凤华还是记得云家的地址的,历经百年,云家搬迁过几次,但都是在桐阴县的地界上,凤华找到了旧府,发现这里已经盖起了新楼,主人则改成了一家姓牛的,询问了几个路人后,都说不知。问到一个上了年纪的,才说云家几十年前就搬迁了,听说搬到了桐云山的山脚下。

  凤华又循着路过来,找到了云家后不禁失笑,这里正在红姑的住所附近,两下隔着一条小河,遥遥相望。她早该问一下红姑的,说到底还是她有些心虚,怕被红姑责骂。

  和记忆中相比,现在的云家当真是寒酸了许多,朱户高楼不见了,曾经的咻啁园也不知去向,只剩了几间草屋,屋前几间菜园子和一个花圃。

  寒酸归寒酸,这片远离市镇的宅子到也热闹,门口的鸟儿、鸡鸭之类的鸣叫得正欢,牛羊散落在田间,花圃里也是明妍鲜艳,茶花,海棠之类开得正旺,而且品种繁多,有一些甚至醉红楼里都没有。

  凤华绕着屋子转了两圈,屋子的大门开着,她径直走了进去,庭院里空荡荡的,连个仆人也不见,里屋的门也大都敞开,只有南面一间屋子关着门。

  凤华估摸着云彻在那间关着的屋里,她走过去,透过窗户看去,里面只有一张案几,几张竹椅,几张坐席,乍看之下还以为是到了红姑的草屋,尤其是席上那一架瑶琴,样式古朴,凤头玉腰,连纹理也和红姑的那架一模一样。

  天下竟然还有两架一模一样的瑶琴?也许是从同一棵上砍下来,制作而成的吧。

  凤华觉得红姑和云家之间有一些她所不知道的故事。

  西边一间屋子里传来说话声,隔着一个院子,凤华听得一清二楚。

  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说,“公子,你慢点喝药。”

  “凤姑娘的药太管用了,喝了三天,浑身一点都不疼了,觉得精神比以前还好,过两天应该能下地了。伍叔,你赶明儿把药钱带给凤姑娘,再替我谢谢她。”这是云彻的声音。

  “公子,你不是说你在醉红楼摔伤的吗?她送你回来,又赠你那些个药是应该的,咱们没让他们赔就不错了,还送什么药钱啊?”

  “又不是凤姑娘把我推下楼的,这份情应该要还她才是。”

  “不是她,那是谁把你推下楼的呀?”

  “这个?”云彻也说不清楚,那天他一直都是稀里胡涂的。

  “要不是她干的,她能特意找人把你送回来?再说了,公子受了这么重的伤,咱们本来还找不到人说理,你还要给人家送药钱,哪有这样的道理呢。”

  “我这不是没事吗?”

  咳咳,伍叔禁不住咳嗽起来,“公子,咱们家就剩几间草房,几亩薄田了,可禁不起你这么折腾了。”

  凤华走到窗边,见云彻躺在床上,气色已经大好,床边站着一个须发半白的老者,看打扮应该是家里的老仆人。

  云彻问,“怎么好几天没看见红婶了?”

  “她去丰都找她儿子了,恐怕要一年半载才能回来。”

  凤华知道,他们口中的红婶应该就是红姑,很多年前,红姑就化身成老婆子的模样,在云家充当仆役,这些年来,云家一直承她的护佑,才能平安地走到现在。

  云彻有些伤感,“仆人们走得走,散得散,如今就剩下你和简叔了。”
  “公子有没有想过去丰都找老爷,云老爷一个人在丰都当太医孤零零的,肯定也很想念公子。”

  云彻把头摇得象泼浪鼓,“到了丰都,老爷子肯定又要逼着我学医,万万不能去。”

  伍叔知道劝不动,只得叹一口气,住了嘴。

  凤华朝屋里打量,这间真够寒酸的,除了一张床,几个木箱子外,没有什么别的家具,杂七杂八的东西到是不少,各种瓶瓶罐罐的物件,除了摆放花草奇石外,大概是养蛐蛐蝈蝈之类的。

  墙上还挂着一幅画,画的是一位托腮而坐的女子,女子长得姿容卓越,风鬟雾鬓,头上插一支七彩羽毛。

  凤华心中一跳,若不是这幅画的画布已经泛黄,一看就知道有些年头,还以为画上的人是自己呢。

  难怪那日在醉红楼时,云彻说自己是画儿成了精,当时还以为他在胡言乱语,原来天下竟有如此相似的两个人?

  屋子里头,云彻也正看着墙上的那幅画,说,“伍叔,你说画儿时间放久了会不会成精?”

  “公子,你就不要成天想这些没用的了,今晚杀只鸡给公子补身子可好?”

  云彻对伍叔的建议置若罔闻,呆呆地看着画儿,“不对,不对,她们应该是两个人,只是长得相似而已。”

  “当然不可能是同一个人,这幅画儿是祖爷爷画的,距离现在算来快有三百年了。”

  “她们的神情不一样,”云彻自顾自地说,“画中的女子眼神中有一股脉脉温情,而凤姑娘看上去冷多了。”

  伍叔站起身来,“我得去杀鸡了,公子少乱想,多休息。”

  凤华没有进屋,既然云彻已无大碍,她也就放下心来,至少红姑那边交待得过了。若是云家唯一的子嗣折在她的手上,自己也过意不去。

  回去的路上,她走得不疾不徐,观看沿途的景色,天色已晚,山林中显得静谧幽深,凤华呼吸吐纳,更觉惬意。

  桐云山虽然算不上名山,没有高耸入云的山峰和险壑的峡谷,但四季草木葱翠,溪流密布,山中鸟兽众多,奇花异草不可胜数,常有当地的猎人进山来采药狩猎,外人进山则常因道路复杂,终年迷雾而迷失在山中,所以这里不常有人来,平时很是幽静。

  凤华在这里修炼过数百年,对每一个山头,每一处草木都了如指掌,这么些年过去,桐云山没有什么改变,除了这几年干旱,少了几条淙淙溪流外,还是一如继往的美丽。几只鸟雀见了凤华,飞过来停在她的肩膀上,对她啁鸣一番,对她的到来表示惊喜。

  山中突然传来一声虎啸,震得树叶簌簌作响,凤华熟悉桐云山,对各种兽语更是了然于胸,这一声虎啸带着示威恐吓之意,只有在遇到闯入者时,才会发出如此啸声。

  果不其然,接着就听到有人发出一声尖叫,接着是从山坡上滚落的声音,凤华暗道奇怪,山中的老虎在红姑的示意下,一向很少伤人,不知今日为何发怒。如此想着,她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向发声处而去。

  一个村民仓惶地在林中奔跑,离他不到三丈远的地方,一只吊额白睛虎紧追不舍,那村民还算机灵,在密林间左绕右晃,几次老虎眼看快追上他,又被他绕开了去,老虎几次撞在树干上,震得树叶簌簌而落,老虎怒吼一声,低伏下来,准备作势一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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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华发出一声鸟鸣般的轻哨,老虎浑身一震,紧绷的虎躯松懈下来,不情不愿地晃了晃脑袋,抖抖身体,朝凤华吼了一声,然后调转身子,消失在山林中。

  虽然凤华离开桐云山多年,但对如何驾驭野兽并不陌生,即使威风如百兽之王的老虎,还是一样得听命于她。

  在红姑的管理下,桐云山的野兽一向本份,很少有主动攻击人类的,也许是红姑离开了桐云山,失去了束缚的野兽开始野性大发,蠢蠢欲动起来,所以这只百兽之王展开了主动攻击。

  村民见老虎走远了,才战战兢兢从地上站起来,发现身体已经完全虚脱,一跤又摔坐下来。

  凤华见无事了,正要转身离开,村民远远地瞧见她,喊道,“你可是来寻人参的?”

  听到人参两字,凤华停下脚步。

  村民恢复了些许力气,扶着腰走过来,“你是哪家的姑娘,怎么看着这么眼生?”

  为了方便行事,凤华出门时换了身农妇的打扮,将头发用麻布束起,布衣草屦,到也不引人注目。

  她随口道,“我是邻村的,进山来采草药,刚才路经此地。”

  “你刚才可曾见到一只老虎?”

  “我只听见了它的叫声。”

  “幸亏你晚来片刻,否则今天你就小命不保了,”村民渐渐有了精神,说话也利索起来,向凤华吹嘘道,“你不知道,刚才那只老虎足足有两头牛那么大,一对吊额白睛,胡子跟钢针似的,尾巴那么一扫,一棵碗大的树齐生生折断。”

  凤华默然不语。

  “它从山上就追我,一路追到这里,好几次它的爪子快抓上我的衣服,被我左躲右闪地躲了开去,还叫它撞在了一棵大树上,那老虎怒得直吼吼,却干着急、一点办法也没有,要不是我一时匆忙,把砍刀掉在半路,否则它岂能是我的对手……”

  村民还在絮絮叨叨地吹牛,凤华打断道,“这么晚了,你还来山上干什么?”

  “我这不是想来找人参娃娃吗?”

  凤华皱眉,“人参娃娃?”

  “你难道还没听说?”村民讲了来龙去脉,原来几天前有个猎户进山打猎时,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小娃娃,长得粉嫩可爱,一见到人就咯咯笑个不停,猎人还以为是谁家把娃儿弄丢了,想上前去抱,小娃娃往泥土里一钻就不见了。

  猎户大为奇怪,在小娃娃消失的地方深挖下去,找到了一支比手指还粗的人参。猎户回去后逢人就说自己撞见了人参娃娃,不到半日,村民们都知道了此事,于是大家都前往山上来找人参娃娃,可是这人参娃娃只有晚上才出现,所以他现在才进山,走迷了路,没想到碰见了老虎。

  “这可是个大宝贝,人家都说,谁要是挖到了人参娃娃带回家去,种在院子里,就会长出数不尽的人参,所以大家这几天全往山上跑,我今天来得早了点,还有那半夜上山的人,现在还没来呢。”

  凤华暗忖,桐云山上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就是山鸡多下了一个蛋也有多嘴的鸟儿来告诉她,什么时候出了个人参娃娃,她竟然一无所知。

  “后来他们找到人参娃娃了吗?”

  “还没有,据说那娃娃十分机灵,很难抓到。”

  凤华临走前说,“以后天黑后不要再进山。”

  “你一个姑娘家怎么也这么晚进山?”

  村民说着捡起地上的背篓,发现四周已经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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