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IPO终止2家



来源:深交所、上交所

2021年11月27日,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 LED 封装,是一家专业从事 LED 器件及背光灯条模组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产品主要为 LED 器件(包括 LED 背光器件、车用 LED、LED 闪光灯、LED 指示器件等)以及背光灯条模组,广泛应用于各类智能手机、电脑、液晶电视、汽车、工控显示器等的显示、照明、指示、闪光等领域。
郑汉武为公司控股股东,郑汉武和郑泽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二人为叔侄关系,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郑汉武直接持有公司 34.76%的股份,并通过凯华互联控制公司 8.49%的股份;郑泽伟直接持有公司11.87%的股份。郑汉武和郑泽伟合计控制公司 55.12%的股份。
郑汉武,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肄业,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穗晶有限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郑泽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肄业。2010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凯乐会餐饮有限公司采购负责人;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广州市凯尔卡顿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不超过 2,486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选择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1、关于成长性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5,819.00 万元、47,225.90万元和 48,184.81 万元,基本持平。
(2)根据 Omdia 2021 年 2 月 5 日发布的《OLED Display MarketTracker–Pivot–Forecast–3Q20》,预计 2021-2027 年智能手机 OLED 渗透率分别约为 40%、40%、42%、43%、44%、44%、45%。
(3)发行人主要客户隆利科技、宝明科技、联创光电、弘信电子和南极光2020 年度和 2021 年第一季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毛利率和净利润下降。
(4)2021 年三安光电短期内去库存压力依然较大,晶元光电 2019 年年报披露亦存在 LED 芯片产能过剩的相关表述。
请发行人结合 OLED 产品对发行人产品的替代情况、LED 封装行业竞争状况、下游手机 OLED 应用趋势、LED 车灯等其他业务发展情况等,分析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成长性、未来业务的增长点、发行人应对成长性不足的措施,并针对成长性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业绩下滑风险
申报文件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21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向隆利科技、宝明科技销售收入同比变动分别为-17.72%、-24.88%,环比变动分别为-41.11%、-47.02%。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应用于手机领域的占比分别为 75.26%、83.01%和 81.13%。
请发行人:
(1)结合 2021 年向隆利科技、宝明科技的最新销售情况和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发行人向其销售的可持续性;说明对主要客户 2021 年销售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结合“缺芯”对手机出货量的影响、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的终端品牌的出货量变化情况,分析发行人 2021 年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关于成长性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手机类 LED 器件市场占有率为 24.92%。
(2)根据 Omdia 发布数据,2018-2020 年智能手机 OLED 渗透率为 29%、34%、35%;根据中国银河证券发布的《LCD 供需反转,中国制造腾飞——面板显示系列报告一》(2021 年 3 月 2 日),2021-2023 年 OLED 渗透率预计达到 45%、50%、54%。
(3)Mini LED 技术已逐步成熟,发行人已成功向京东方、深天马、富士康等屏幕厂商提供小批量 Mini LED 产品或样品,若 Mini LED 在小尺寸背光领域实现大规模应用,将有望对 OLED 形成替代。
公开信息显示,聚飞光电、瑞丰光电披露的产能利用率约为 80%,并有在建产能。
请发行人:
(1)结合目前发行人手机类 LED 器件应用的手机机型的出货量情况,客户订单分配机制等,说明发行人市场占有率是否存在下降的风险;结合发行人已有市场占有率、发行人占客户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等,说明发行人手机类 LED 器件市场占有率是否还存在提升空间;说明发行人 LED 背光器件除手机外的其他领域、中大尺寸显示设备领域的应用情况和发展前景。
(2)说明发行人主要客户隆利科技、宝明科技、弘信电子、南极光等销售价格、毛利率、净利率下降是否和 OLED 渗透率逐渐提高、行业竞争加剧、行业产能过剩有关;在下游客户销售价格和毛利率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发行人保持稳定的毛利率是否和上游芯片供应商短期去库存有关,发行人较稳定的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形。
(3)说明随着 OLED 渗透率逐渐提高,发行人手机类 LED 器件是否面临市场容量逐年缩小、销售收入逐年下滑、存在逐渐被替代的风险,OLED 渗透率逐渐提高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4)说明发行人的 Mini LED 技术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发行人是否掌握核心技术或者仅靠成本优势进行组装,发行人在 Mini LED 产业链上的议价能力和预计毛利率情况;结合 Mini LED 目前的主要应用领域、与 OLED 相比的竞争优势,说明 Mini LED 在手机领域替代 OLED 的依据。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021年12月03日,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二),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
张永刚直接持有公司 35.67%股权,通过担任无锡九安芯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 11.53%的股权,殷婷系张永刚配偶,通过无锡九安芯间接持有发行人 5.84%的股权,张永刚与殷婷合计控制公司 47.21%股权,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张永刚系公司控股股东。
张永刚,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4 月至 2008年 5 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无锡第 58 研究所芯片设计工程师;2008 年 5 月至2009 年 4 月,任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芯片设计资深工程师;2009年 4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民爆事业部部长;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芯片设计工程师;2010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先后由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外派出任四川久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殷婷,女,198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16.6667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关于核心技术先进性及科创板定位
1.1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及申报材料:(1)发行人技术先进性体现在产品平衡了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设计要求。发行人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共5项,均为2014年之前申请且均为受让取得,同时表示上述专利是研发和生产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的基础技术,而无专门的芯片相关的专利;
(2)发行人产品的核心在于芯片,发行人芯片设计技术所涉及技术为超低功耗设计和高效、鲁棒的通信校验机制等技术,发行人针对上述两项技术采取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方式,并未有发明专利形成,但发行人自身定位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其他与公司产品相关的技术主要为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3)发行人形成主营业务的相关专利主要集中于电子延期模块等的基础技术,并未涉及芯片,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产品平衡了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具有较高性价比。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发明专利与主要产品设计、生产所使用技术的具体关系,与所形成营业收入的映射关系;
(2)在受让取得相关发明专利后,对技术升级、改造及形成的科研成果具体情况,发行人自主研发实力的客观体现;
(3)发行人定位于芯片设计行业,但却未有芯片相关发明专利,该等情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逻辑矛盾;
(4)结合自身的业务实质和技术先进性所侧重方面,进一步说明自身的定位是否准确,发行人是芯片设计企业还是组装制造企业。
1.2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单价价格约为5元/只,其中成测后电路成本占单位生产成本比例约为16%。成测电路主要系采购的经过封装测试后的芯片成品。发行人认为在芯片设计具有技术优势。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中,不同元器件自产、外购等的具体情况及占比;(2)结合电子延期芯片在延期模块定价的占比及绝对额,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芯片设计及产品的技术先进性。
1.6
经首轮问询,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的合作研发予以修改表述,除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属于研发外包服务采购,不属于合作研发。同时,在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合作研发的项目中,发行人作为参与单位,承担非主要任务。
请发行人说明:(1)合作研发、对外研发采购的具体内容及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关系;(2)报告期内,研发外包服务采购金额及占研发投入的比例;(3)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分析发行人自主研发能力及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1.8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结合前述情况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相关要求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及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并提供充分的核查依据。

1、关于科创板定位
招股说明书披露:(1)发行人认为其所属细分行业为“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集成电路设计”。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主要应用于电子雷管领域。电子延期模块单价约5元/只,主要由芯片、电容、点火元件和电子开关等电子元器件构成,芯片是模块的核心。发行人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具有物理层、数据层、协议层和应用层四个层级;
(2)发行人芯片制造采用Fabless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晶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4.07%、15.65%、13.00%,委托加工费主要供应商的主营业务集中在电子元器件生产。
请发行人说明:(1)电子延期模块中各电子元器件的功能及成本占比,技术壁垒和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与销售单价是否匹配;(2)自主研发的芯片或集成电路所实现的功能和在电子延期模块中所起的作用,芯片所集成的微电子器件数量,属于什么类别的集成电路;(3)集成电路四个层级的具体体现,各层级所使用技术与核心技术的关系;(4)同行业公司在电子雷管领域和电子延期模块的技术布局和应用情况;(5)报告期内,晶圆采购占比较低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和Fabless模式是否匹配;(6)委托加工服务主要供应商的主营业务情况,是否具备芯片代工的能力;(7)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论证公司行业分类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之“集成电路设计”的依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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