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于欢出狱后咋样了?坦言后悔犯法:只求妈妈别怪我


2020年11月18日,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定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决定减去余刑,提前5个多月被释放。
得知自己被减刑释放,于欢有点没缓过神来。从一审无期徒刑到二审有期徒刑5年,再到如今提前5个月被释放,于欢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当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他闭上眼睛默默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原本糟糕的一切,正在慢慢变得更好。走出监狱大门,于欢被送到冠县高速路口,妈妈、姐姐、姑姑和姑父已在路口等候他多时。
此刻,距离那个阴暗的夜晚已经过去了四年多的时间。2016年4月14日,22岁的于欢亲眼目睹母亲受辱,濒临崩溃,失去控制的他手持水果刀刺向了“辱母者”,造成暴力催收的4人一死三伤。
那个夜晚,成了于欢一辈子都无法摆脱的梦魇。时隔四年多时间,26岁的于欢走出监狱。提起自己的案子,他说后悔自己冲动触犯了法律:
“现在回看当时,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对于我妈妈,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01-暴力收债上门,母亲受辱
于欢的母亲苏银霞,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做生意。她卖过农药化肥、盖过养猪场,还倒腾过木材。
2007年,她建起了一家小锻造厂,做齿轮。2009年,苏银霞在山东冠县工业园注册成立源大工贸,专门做汽车刹车片。
做了几十年生意,苏银霞在当地是小有名气的企业家老板。虽然经济上还算宽裕,但是一家四口却在三十多平米的瓦房里,挤了20多年。
房子还是于欢的父亲于西明在单位的宿舍,总共就两间房。于欢和父母住一间,姐姐于家乐住一间。宿舍有暖气,到了冬天奶奶也搬来和姐姐住一个屋,就为了节省烧煤取暖的钱。
父母过得如此节俭,姐姐于家乐没少抱怨:“家里虽然是做生意的,父母在生活上极其抠门,钱都用到了厂子里,我妈所有的手机都是充话费送的,没买过一部。”
相对于姐姐的怪脾气,于欢在父母眼里就懂事乖巧得多。他从来不在意房子有多破,从小就帮忙干家务,上初中以后家里的大事小事都被他包了。
做企业并不容易,在于欢高中毕业的那一年,苏银霞的源大工贸陷入困境,资金周转困难,她不得不四处借钱。走投无路之下,苏银霞分别在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分两次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00万和35万,约定月息10%。
东挪西借,拆东墙补西墙。截至2016年4月,苏银霞向吴学占共计还款184万,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80万的房子抵押还债。还剩下最后的17万欠款,她实在还不起了。因为这17万,发生了后来一系列的祸事!

我们补充说一下关键人物吴学占。在2012年,吴学占成立泰和房地产公司。网上流传的一封举报信,吴学占以房地产公司的名义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高利贷和收债业务。
在山东冠县不少企业都向他借过钱。很多小企业经营不景气,从银行贷不到钱,为了资金周转只能铤而走险从吴学占那里借高利贷。如果企业还不上高额本息就将面临暴力催收,堵门、打砸、威胁是常有的事。
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经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遭吴学占及其手下等人的羞辱,他们将她的头按进马桶里,要她还钱。回到厂里后,苏银霞将自己的恐惧和绝望,哭诉着告诉了员工刘晓兰。
4月14日,暴力催债手段升级。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堵在公司财务室,四五个人看守着,不让他们出门。
当晚8点多,催债人杜志浩开着一辆迈腾来到厂里,把苏银霞母子带到接待室,员工刘晓兰也被堵在里面,11个催债人员把3人团团围住。
杜志浩一直用各种难听的话辱骂苏银霞,刘晓兰回忆说:“什么话难听他骂什么,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学着唤狗的样子喊小孩,让孩子喊他爹。”
在长达一小时的凌辱后,杜志浩竟然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儿子的面侮辱苏银霞。眼见母亲受到如此羞辱,情绪失控的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水果刀,对着催债人就是一阵乱捅。

02-刺死辱母者,一审被判无期
有人报了警,警察赶到源大工贸,当晚就把于欢带到了派出所。
在办公楼的门口,于欢的姑姑于秀荣迎面看到,杜志浩用手捂住肚子走了出来。他还说了一句:这小子玩真的,我的迈腾呢?随后其他人也陆续走出办公楼,开车离开。
杜志浩等人受伤后自己开车去冠县人民医院。事发后于秀荣的老公还曾去医院打听,杜志浩还在医院门口和别人发生争执。最终杜志浩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在这里交代一下,本案的关键人物吴学占在2016年8月因“涉及黑恶势力”被警方控制,后被判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6年12月15日,山东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欢一案。庭审的争议点在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杜志浩的家属提出于欢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索赔830万元。于欢的辩护律师则提出,系防卫过当,要求从轻处罚。
2017年2月17日,法院一审认为:
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在听到被判无期的消息时,于欢说自己“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果。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他说:“世界对我来说,全部归零。”
于欢的母亲苏银霞羁押在看守所,听说儿子被判无期,觉得自己毁了儿子一辈子,她非常自责,几乎一夜白头。

在看守所的那段时间,存钱单的签名一直是姑姑于秀荣,一次两三百块钱。于欢知道家里现在很困难,他不想因为打官司请律师而让家里背上更多的债务。
于欢主动放弃上诉,拒绝在上诉书上签字。他说:“我不想拖累家人,跟一审代理律师说,费心费力为我打官司,还不如让家人以后在外面好好生活,放弃我。”
姑姑于秀荣听说他要放弃上诉,当即让律师告诉他:“我在看守所外面等他,你不签字,我不走。”那天天气很冷,还下起了雨夹雪。
律师跟于欢说:你不签字,姑姑就在雨里站着,你知道你姑姑的脾气。于欢不忍心姑姑大冷天在外面受冻,签了字。
2017年3月,南方周末一篇题为《刺死辱母者》的文章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
“11 名催债人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甚至脱下裤子,当着儿子的面用极端手段侮辱母亲。而匆匆赶来的民警却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下,22岁的儿子摸出水果刀刺伤4人,其中一人不治身亡。而后,儿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辱母”成了整个事件的关键词,人们被文章中描述的情节所激怒。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母亲的意象饱含温情,母亲是慈爱的象征,无私的典范,也是人子孝敬奉养的对象。“辱母”意味着所有这些美好价值被以轻蔑的方式毁坏。
古有“血亲复仇”,虽然不容于法理却在情理上受到认可。“辱母杀人案”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法理和情理之间存在着有待商榷的余地。整个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被告人于欢这一边,对法院判决的妥当性提出质疑。
催债人用如此大家不能接受的方式对母亲进行侮辱,却不允许儿子还击,反倒承担非常大的后果?对于欢的判决过重,是大部分人的想法。

03-二审改判,于欢案尘埃落定
古代“以孝治天下”,这种思想历来根深蒂固。但是如果通过“血亲复仇”、“以暴制暴”来实现公平正义,无异于缘木求鱼。以孝杀人,是否可以谅解?现代社会更需要法治精神。
《刺死辱母者》报道发布3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先后迅速发声,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法院认为:
杜志浩的辱母行为严重违法、亵渎人伦,应当受到惩罚和谴责,但于欢在实施防卫行为时致一死三伤,防卫过当。于欢及其母亲苏银霞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欢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忍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认定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既是严格司法的要求,也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院对于欢案作出二审判决,原判量刑过重,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
从一审的无期徒刑到二审的有期徒刑五年,“就是像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之后有能坐到终点的一天了。”于欢说。
儿子的人生终于迎来希望,于欢的母亲苏银霞说:“当时得知这个消息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我、他爸、他姐判多少年都无所谓了。”
于欢入狱期间,他的家人也因罪服刑。于欢的父亲、母亲、姐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继获刑三到四年不等。
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释放。和母亲、姐姐、姑姑一起回到家,于欢理了发,剃个平头洗了澡,买了一身新衣服,开始新的生活。

他想尽快熟悉环境,适应信息社会。他以前用的手机号母亲在用着,那个号码收到了很多朋友、同学发来的消息,他还没来得及回复。
这个手机号,是他关系要好的一位同学买回来的。于欢出事后手机停机了,半年后就销户换了新用户。同学打那个手机号找到用户,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又重新给买回来了。
回家的第一天晚上,他和母亲、姐姐聊到凌晨一点多。那天晚上他只睡了三四个小时就醒了。他说:“在里面天天想着回家,想要的生活突然来到面前,就像是个美梦,是这些天最好的梦。”
媒体蜂拥而至,面对镜头,大多数时间,于欢沉默寡言,不知道该表达些什么,又不好意思推辞。距离“刺死辱母者”的那个晚上已经过去1678个日夜。
回溯往事,于欢说:“当时是个别人比较过分,并不是所有人都那样,但气势汹汹那么多人,我有点害怕,那种情况下我分析不了什么,也没时间去判断这些事,把我逼急了,一心就想着保护母亲了。”
在监狱里,于欢读了作家毕飞宇写的《推拿》,是一部关于盲人的小说。他对作者说过的一段话印象特别深,并且用来解释4年多前发生的一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正常人虽然有视力,但总有自己的局限,有看不到的东西。”
对于当年侮辱母亲的人,于欢说他不恨他们。四年多的监狱生活,让他对自己的案件有了深刻的认识。
11月19日早上6点,于欢一大早回到农村老家,给爷爷奶奶上坟。上完坟,他带着礼物挨家挨户探望村里人,感谢村民们曾经为他写请求轻判的联名信。

04-想要开始新生活,并不容易
2021年5月31日,对于欢一家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于欢的父亲刑满出狱,家人期盼的那一刻终于出现了。上午10点多,于欢的父亲走出监狱的大门。
于欢和姐姐给父亲买了新的衣服和鞋子,再见父亲的那一刻,他说不清自己的心境。没有拥抱,没有喜极而泣,一切尽在不言中。五年时间改变了很多事情,重要的是一家人终于团聚。
于欢出狱后一直没能找到工作。他说找工作期间其实自己失望过、迷茫过,但想起家里发生的事,再想一下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朋友,还是坚持了下来。
“毕竟我身上有案子,有些工作根本就不好找,也有些地方单纯只是看中我的名字,拿我来炒作的。”有好几家公司找到他想签约直播带货,都被他婉拒了。
偶然得知当年父母曾借给别人120万元外债,至今没有收回。他便决定边找工作边学习法律知识,帮父母讨回这笔钱。
父亲出狱后,这个家终于完整了。找不到工作,在家人的帮助下,于欢和姐姐开了一个零售超市。有不少人为他出谋划策,帮忙筹备资金,策划宣传促销活动。于欢非常感动,很多人无私的帮助让他感到温暖。

还有一个好消息,自学法律的他在超市开业前几天,终于帮助父母讨回了120万欠款。一家人把这些钱,发给了当时源大工贸欠薪的工人们。这么多年,从没人主动开口要过钱,这让他们一家很感激。
2021年7月下旬,河南郑州等地发生特大暴雨,于欢跟着山东救援队前往河南新乡支援救灾。他和几个朋友组织募集了物资,准备了6000瓶矿泉水、7000包方便面以及24箱饼干送到新乡。他说:
“连夜赶到卫辉的那天上午,我们瘫坐在货车里。一位河南大哥骑着电动车经过,他拍了拍车窗,说了句谢谢。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们完全是陌生人,但那个场景我永远忘不了,体会特别深。”
从“被帮助”到“帮别人”,于欢说自己好像找到了新的出发点——做有意义的事去回报社会。
从自己出狱,到父亲出狱,从自己尝试找工作到驰援河南去赈灾,再到帮助父母打官司到开店,像坐了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如今总算找到了方向。
27岁的于欢该成家立业了,但还没有找对象。他说自己会以事业为重,终身大事暂时还没有眉目。他说:
“我姐姐30多岁了也暂时没有成家,我妈身体挺好。以前家里的企业是我妈在管理,现在我想逐渐减轻父母的负担,毕竟他们年龄越来越大了,我自己能做的事就尽量多替他们承担一些。”

五年前的事情已经过去,已经成为了于欢人生的一部分。他不会忘记,更不会逃避,总结过去、面向未来,这才是完整的人生。我们也希望于欢的生活能够重新开启,在历经种种磨难之后一家人还能在一起,就是最好的幸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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