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月松间照
责编:柳叶叨叨
“救救我,我被母亲带人绑架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我不属于那里。”
2010年8月,《经济与法》栏目组收到一封求救信,江苏南通的朱金红在信中说,她是一个正常人,因为与家人的经济纠纷,被母亲以精神病为由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她请求栏目组救救她。
记者随即赶往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希望见到朱金红本人,了解事情的原委,却被院方领导一口拒绝了。
那么,朱金红事件到底是真的如母亲所说,患有精神病需要住院治疗;还是如朱金红所说,母亲为了侵吞她的房产,出此下策呢?
这还要从多年前说起。
朱金红,1968年12月出生于江苏南通三余镇,上有两个姐姐,母亲唐美兰迫切想要一个男孩。朱金红刚一出生,母亲就很不喜欢,她曾经想送给别人养,因为诸多原因没有送成。父亲性格木讷,家里大事小情均由母亲做主。
朱金红从小性子柔弱,不喜欢争强好胜,与性格泼辣的母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了取悦母亲,朱金红只好拼命学习,证明自己不比男孩差。
1995年,朱金红从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毕业。2000年9月作为日语翻译赴日本结婚,生子,获得永久居住权,成了日籍侨民。
在日期间,朱金红经济宽裕,曾经出钱在三余镇给母亲建了二层小楼,这在当时的农村家庭是不常见的,唐美兰为此得意了好久。
不仅如此,朱金红还分别在北京、上海、南通购入三套房产,交由唐美兰打理。每月的租金就有一万多元,唐美兰逢人就夸朱金红有能力。
此时的母女,还是母慈子孝,一派其乐融融的美好景象。
不料,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而来,彻底打破了这一平衡。
朱金红此时在日本失业,经济窘迫。无奈的她,想起了国内的三处房产,此时房产价值约600万元,她想收回房产,自己打理度过难关。
回国准备处理房产的她,遭到了家里人尤其是唐美兰的强烈反对。
为了阻挠朱金红处理房产,他们想出了一个又一个办法,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2007年开始,他们甚至给朱金红的同学、朋友、亲戚挨个打电话说,朱金红的精神病犯了。
接到电话的人都感觉莫名其妙,因为在同朱金红的交往中,并没发现她的行为有任何怪异之处。
家人行为的变本加厉,让朱金红同他们的关系势同水火。
为了尽快处理房产,早日返回日本,朱金红从家里搬了出来,住进了同学家。
自打朱金红离家,唐美兰就像疯了一样,她声称,谁收留朱金红,谁就是居心不良,想夺房产。
朱金红只好开始了东躲西藏的生活。
2008年12月,随着矛盾的升级,唐美兰带着家人找到朱金红居住的同学家,扬言带人,在110和同学的帮助下,朱金红逃到了黑龙江大伯家,住了8个月,才得以返回日本。
房产的事处理不了,朱金红在日本度日如年。她想,还是跟家人和解吧,毕竟血浓于水,他们是自己的亲人,自己做出让步,总行了吧。
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调节,2010年3月8日,朱金红再次回国处理房产,她和母亲在电话里约好,在南通一处门面房和解。
正是这次和解,朱金红把自己推入了万丈深渊。
当时,朱金红和母亲还没说几句话,表弟就在外面不远处站着,门前停着一辆车。
突然,朱金红发现情形不妙,母亲的眼神开始变得凌厉。
这时,前后冲进来两个彪形大汉,把她塞进了门前的车里,急驶而去。不久,一个女子下车,说住院手续办好了。
这时的朱金红才赫然发现,他们一行人已经驱车来到了南通市第四医院,也就是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两个彪形大汉押着朱金红,把她带到了住院病房。
朱金红蛮以为,见到大夫,她解释清楚就可以走了。
熟料,这一去,就是6个多月,190个日日夜夜的煎熬,她从此开始了百口莫辩的生活。
朱金红说,刚到病房,护士跟护工就用绳子把她绑在了床上,直到第二天早上,这中间连上卫生间都不可能。
她当时跟护士、护工解释,自己因为跟家人有矛盾,才被送到这里。母亲跟大姐夫曾经诬陷她有精神病,当时她写信到国务院侨务办,把他们告倒了。
押她回来的男的就嗤笑说,你瞧瞧,她真的有病,还说写信告到国务院,这怎么可能。
朱金红一看,自打被绑进精神病院以后,自己已经无话可说了。
第二天,大夫就让她服用抗精神病药,她拒绝吃药。就有护工吓唬她说,快点吃吧,你不吃药,就会使用电击,电击完,还得吃药。
朱金红曾见过不配合治疗的病人遭受电击,他们手脚抽搐,难过的样子,在朱金红脑子里挥之不去。
为了不让自己遭此磨难,朱金红只有屈服,她被迫服下药。可怕的副作用显现了-她浑身没劲,酸软无力。
为了减少服药量,趁护士、护工不注意的时候,她开始偷偷吐药。
每天大夫来查房,她都强烈要求出院,可是大夫从来都是不理不睬。
在病房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朱金红只有靠自我调节,尽量忘记不愉快的事。她说,要把这些痛苦的事情从脑子中排除出去,否则,自己真的会疯。
16天后,该院医生刘晓红开具疾病证明。上面明确写着,代述患者疑人加害4年,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住院期间,朱金红说,唐美兰来过医院几次,每次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逼朱金红写房产委托书,全权委托母亲打理三套房产。
朱金红拒绝了,她说,我是不会写的,你走吧!唐美兰无计可施,只好骂咧咧地走人。
如果大家认为唐美兰会如此善罢甘休,那可太小看她了。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唐美兰随即去南通市崇川区法院,申请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企图霸占朱金红的三套房产。
崇川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苏州广济医院对朱金红进行精神鉴定。
2010年5月18日,在律师和家人陪同下,朱金红开始进行精神鉴定。她做了脑电图,一口气做了500多道题,对医生的面对面提问也对答如流。之后,她满心欢喜地等待医生说自己是正常人。
一个月后,鉴定结果出来了,却又一次让她失望了。
医生说,朱金红现在思路清晰,是正常人。但是,她是经过治疗服药之后,恢复正常;还是本身是正常人,无法做出判断。因此,鉴定结论是无法鉴定。
现在只有法院才能决定,朱金红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
朱金红对此充满信心。
2010年6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唐美兰和代理律师未经法庭许可,突然中途退庭,法院只有按撤诉处理。
朱金红还是无法自主走出精神病院。听到沈律师的话,她绝望了,写了遗嘱,同时写了求救信,被朋友辗转送到《经济与法》节目。
栏目记者找医院,医院不肯放人,不但不肯放人,也不让记者见朱金红本人。医生还说,能接朱金红出院的只有一个人,就是她的母亲唐美兰,这是医院的规定:“谁送进来的,谁接走。”
记者又找到南通市卫生局,也就是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希望他们能从中协调。而卫生局却说他们虽然是医院的上级,却没有权力强迫让医院同意朱金红出院。
记者又去找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想听听她的意见。唐美兰面对镜头,痛哭流涕,她说:送朱金红住院,完全是一片慈母之心。唐金红是真的有病。
在唐美兰口中,事情的“真相”是另一个版本:2005年3月,朱金红随日本丈夫派往广东工作,遭遇了一次抢劫,9月份发病,说丈夫有外遇,要药死她。
后来,朱金红与丈夫离婚,行踪不定,唐美兰为了找到女儿给她治病,才不得已带人找她。
唐美兰为了掩人耳目,也怕女儿反抗,又和在派出所工作的大女婿朱健合谋,给朱金红开了假证明,对外界宣称,朱金红是因为婚姻问题疯了。
当记者再次提出让唐美兰接女儿出院时,正满脸泪水的唐美兰,立刻换了副面孔,凶神恶煞地对记者说:“可以接朱金红出院,只要她写委托书,把三套房产都归我名下!”
记者又问:“如果她不同意呢?”
唐美兰恶狠狠地说:“如果不写委托书,那就是病没好透!我是不可能把她接回来的!”
刚才还一副“慈母相”的唐美兰,终于露出了真面目。记者无奈只得离开。
朱金红的事情在央视《经济与法》栏目播出后,引起了全社会的热烈关注。最后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舆论压力下,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终于同意朱金红可以出院。
前提是:第一,朱金红签字承认治疗好转,符合出院条件。第二,谁送来谁接走。
这就意味着,朱金红必须承认自己之前得过精神病。为了能离开精神病院,朱金红咬牙签字同意了。其二,只有监护人唐美兰来精神病院把朱金红接走,才符合正常程序。
9月14日晚,唐美兰不知是迫于压力,还是有别的考量,她一下子改变了主意,决定亲自去精神病院接朱金红出院。
面对媒体,唐美兰一贯的激动,她不希望媒体再打扰他们,而朱金红则对着镜头凄厉的呐喊,“请帮我尽快回到日本。”
被唐美兰接回家的朱金红,到底是逃出生天还是羊入虎口,以后的事实会做出回答。
熟悉唐美兰的人都知道,这个精明的老太太,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在母亲家,唐美兰24小时形影不离地跟着朱金红,随身携带的小包里装着朱金红的身份证、护照、银行卡、房产证。
与其说唐美兰是陪同,不如说是软禁。她把电话线拔掉,电话机锁起来,切断朱金红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记者到达朱家想要采访朱金红,唐美兰不让,记者好不容易支开她一会,她的身影刚刚消失,朱金红趁机对着镜头说,我妈妈拘禁我,不给我完全的自由,希望大家帮我成功逃离这里。
唐美兰走了没一会,发觉上当。她返回来,用手阻挡记者的镜头,说担心记者偷拍,她怕了。
当记者问到,她怕什么?
她说,“把朱金红交给任何人我都不放心。”
众人不禁面面相觑,在坐的人都想帮助朱金红逃离魔窟,只有她这个亲生母亲一味求财,真是巨大的讽刺。
朱金红的遭遇得到了网友们的极大关注,5天后,几位热心网友不放心朱金红,相约去朱家一探究竟,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唐美兰的家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朱金红的下落。
朱金红居然被送到了乡下的舅舅家,终于,她逮到一个机会,给沈律师打了电话,在网友和妇联干部、警察的干预下,唐美兰同意和朱金红一起住到了妇联救助站。
2010年10月4日,朱金红趁着唐美兰熟睡之际,逃到了同学家。
她不仅身无分文,还顶着曾经精神病人的帽子,尽管她从来都没有承认过。
可是,只是一味地躲,也不是办法,身份证、护照、银行卡还是要办的。
朱金红以前曾经办过新的身份证,由于家人的阻挠,一直没取,这是一个好消息。
10月18日,在记者和同学的帮助下,朱金红去派出所取到了补办的身份证,利用身份证办了护照,挂失了银行卡,她顺利回到了日本。
回到日本的朱金红,立即通过律师跨国起诉了唐美兰和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控告他们侵犯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并索赔8万多元。
朱金红本人没有出庭。
2011年9月,法院第一次开庭,审判结果没有对外披露。
朱金红事件的关键,就在于朱金红究竟有没有“精神病”,究竟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按照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上面写着朱金红有精神病史4年,那么按推算来看,应该是2006年发病,但是病历上又写着发布时间是2007年,前后自相矛盾,存在有造假嫌疑。
那么,能认定并宣布朱金红举办民事行为能力的就只有法院了。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只有人民法院,医院的诊断证明只能作为参考。
既然法院没有对朱金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证明朱金红有完全行为能力。
而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依然不肯善罢甘休。2014年,她再次向法院申请,认定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她辩称,2013年8月,朱金红曾经跳河自杀,被警察施救,送到上海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11月离家出走, 2014年1月7日才返回三余镇。
朱金红的行为属于“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是精神病人。
但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朱金红在未服药的情况下,思维清晰,能够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驳回唐美兰的申请,并判决为终身判决。
而朱金红几经周折,终于将房产全权委托给律师办理,摆脱了母亲唐美兰的控制,不再被觊觎财产。可她的内心,恐怕早已经被伤得千疮百孔。
事已至此,我们不觉后怕。
为了600万的房产,朱金红遭受亲生母亲的诬陷、被投送进精神病院,在里面待了6个多月。作为正常人,接受精神病人的治疗,电击、服药,导致她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都说“虎毒不食子”,可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即使最亲的亲人也会露出丑恶嘴脸,真是人间悲剧。
而这件事另外一个可怕的点是,健康人一旦“被精神病”,却居然有冤无处诉,真是骇人听闻。
但这世上并不全是黑暗,就在朱金红事件过去几年。也就是2012年10月,《精神卫生法》在人大常委会通过,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在《精神卫生法》中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施“自愿”原则,除非“已经发生自身危险的”,才可以实施住院治疗。
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送入精神病院构成犯罪的,将被追刑责。
相信许多人看到这里,应该松了一口气。
但愿日益完善的法律,不给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漏洞留下可乘之机,也让每个饱经磨难的人能被善待。
资料来源:
《经济与法》20101022 追踪朱金红事件
排版: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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