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怎么谋利的?


已经有很多人私信问我非法买卖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了,大家都知道买卖发票是违法行为,但对这种行为到底怎么获利还是不太明白,包括很多专业的财务人员也是一知半解,今天我专门就这个问题给大伙详细解答一下(记得点赞点关注哟)。
(声明:这里的非法买卖增值税发票不是指火车站偷偷卖的小票,那些票金额小,假的多,购买方都是为了回去报销用,但很可能买了也报不了;也不是注册个皮包公司单纯的虚开增票,这么干税务局只是忙没功夫查你,真想查一查一个准,风险很大,只有傻子才这么做。)
首先我们要明白增值税是怎么控税不流失的。增值税最早是法国人发明黑科技,之前各国政府要收税,主力都是税务局,办法是抽成。逢十抽一,交易额越大抽的税就越多,前几年取消的营业税就是这么干的,优点是简单易操作,缺点是限制了商品的流转,流转环节越多税负就越重,而且按商品总价的比例收税对高价值的商品非常不利,容易造成税负不公。
增值税没这个问题,理论上增值税是从商品的利润里抽成,交税的公司以100元的价格买进,再以150元的价格售出,毛利有50元,按16%的税率,要交8元的税,获利越多交的越多,很公平。最关键这100元的购进必须要有发票抵扣,没有发票税务局就认定毛利有150元,要交24元的税。为了让自己的少交点税,商家就必须要购进发票,这样下家会主动盯着上家要发票,上家开了发票就要按票交税,为了少交税它也要盯着自己的上家要发票,这样一环扣一环,税务局不会花多大力气就可以收到足够的税款,这就是增值税发明的巧妙之处。
上有政策下就有对策,为了逃税不良商家想了很多办法,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不开销售发票或少开销售发票,这么做的前提购货方也不需要发票,这个不难,价格优惠一点,很多消费者都可以接受。但发票是与收入挂钩的,发票少开,收入多收,账就对不上,而且收入低,成本高,企业没有利润,税务的后台监控系统也会自动报警。所以很多企业都有两套账,外账按章纳税,收入成本费用齐全;内账主要记隐瞒下来不开票的那部分收入。
内账光有不开票收入也不行,还会对应一部分不要票购进的成本,这样才能平衡。正因为这类企业购进原材料不用发票,才有了今天的题目:非法买卖增值税发票的操作流程。
(上面部分是说明段,懂会计的可以跳过)
假设有一家正规的A公司,这家公司主要从事商品贸易业务,一直按章纳税。有一次A公司打算把一批价值1000万元的材料卖给B公司,但B公司有两套账,这批货它想要,但不需要A公司开的发票(当然价格能优惠点最好)。
但A公司是正规经营的公司,它不想逃税,也逃不了税。这时C公司出现了!
C公司也逃税,但它逃的方法与B公司不太一样。C公司是一家工厂,产品附加值较高,毛利有20%—30%,税负很高,所以它想买进增值税票抵税。
A公司想交税,B公司和C公司想逃税,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A公司先把本应卖给B公司原材料卖给C公司,合同、发票、现金流等单据齐全。
C公司拿到1000万的发票,可以抵16%的进项税,还可以增加1000万的成本,又逃掉了25%的企业所得税,这一笔交易就逃掉了410万的税金。
C公司只是为了逃税,不需要原材料,于是它转手把价值1000万的货物以950万的价格卖给了B公司,当然,这次交易不用开票,也是在C公司的账外私下进行,表面上这批货被C公司生产使用掉了。
在这笔交易中A公司扮演的是中间人角色,获利最少(B公司和C公司会返利给它),风险也是相对最低的,有时可能是业务员个人行为,公司都不知情。
B公司因为不要进项发票,获利50万元。C公司获利最多,增值税160万元,企业所得税250万元,扣掉费用也有3百多万。
总结一下,这类非法交易比一般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要高级一些,涉案金额大,操作环节多,如果涉案方财务能力强,查案难度会很大。但我们也不要有侥幸心理,上面的例子是有真实案例的,一经发现都是大案要案。
PS:C公司的行为可以很好地解释很多公司为什么不赚钱还能一直开下去,明面上利润微薄,经营困难,实际上利润都在老板私人账户上(收入来自不开票私下卖材料的钱),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洗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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