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 背诵是学习语言的杀手锏吗?



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学校对学生的作文训练是很有针对性的。一般一个学期甚至一个学年,只训练一种文体。最早的训练是诗歌。这非常符合我的文体理念。我一直认为,成为诗人固然需要天赋,但训练写诗,却是锻词练句的绝佳方式。到了儿子四年级的时候,学校有整整一个学期训练他们的新闻写作,五年级则开始训练写恐怖小说,初中学写爱情小说。这样下来,无需背诵,孩子们自然掌握了优美的句子和适合自己的写作方式。
(图片来自网络)
我儿子刚上小学时,随着课本发下来的就有小学生必背诗词、小学生必背古文的教辅书,更有不时随机印发、同样要求背诵的古谚语(增广贤文)、歇后语、成语之类。学校更要求学生在8点钟之前,提前至少30分钟到校上早自习,一般都是班主任带着学生朗读课文。
学校嘛,就该“书声琅琅”,从小这么长大,至少是我,也不曾认真质疑过这种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尤其是在学习古文的时候。我唯一的腹诽是,那么多古文古诗词,不该提到小学来背诵,而应该到初中阶段再适度增加,那时候孩子理解能力增强,背诵起来相对容易。但由于儿子就读的是北京最有名的学校之一,当时真是不明觉厉。
哪知仅一个学期后,儿子戏剧性地转到斯里兰卡,进了一所英国学制的国际学校。
那时我和儿子半句英语都不会讲,在航班上的入境卡,乃是根据先生指示,请空姐填写的。儿子的学校里,总共只有两名华人学生,另一个在初中部。
课本不用买,是从学校图书馆借来、高年级学生传下来的旧课本。既没有要求阅读,更没有要求背诵。因为学校上课时用的主要是用A4纸自印的一些图案,简单无比。
刚上学的时候,儿子回来说,这个学校真好玩,居然上钱币课。我拿了那一页纸来研究,发现是数学课,老师在用英镑里的硬币图案,教学生加减法。

由于儿子开不了口,无法对话,老师给了他一册图画本,让他画画来表达。老师后来发现,我儿子如果觉得哪个同学好,就把人家画得美一些;反之则画得丑一些,甚至对老师也这样,不过老师不以为忤。
儿子学到的第一个英语单词是“naughty”。他不懂naughty的意思,但直觉这不是一个褒义词。因为有一次他很委屈地说,有的同学说他是个“naughty boy” (淘气包)。我查了之后,倒觉得人家说的没错。
一个学期结束,儿子能够讲英语了。主要介绍自己姓甚名谁,几岁,来自哪个国家,父母的工作以及宠物的名字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完全生活化的语言,且立即就能在各种场合运用。
二年级的时候有了拼写课,一周一节,每次听写10个单词。不用家长监督,下一次课老师自会抽查。我不是一个主动给孩子加码的母亲,学校不要求,我就不管。刚开始儿子的拼写错误百出,10个单词能拼对5个就不错了。令我惊讶的是老师并不介意——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另5个写错了的单词,每一个不罚孩子重写至少10遍不会过关的吧?奇怪的是,一年之后,儿子的拼写就不成问题了。
总之,自从儿子进了国际学校,不论学习哪一国语言,再没有背诵课文或格言警句的要求,甚至连朗诵的要求都没有。孩子不用上早自习,万一去学校早了,儿子说,教室连门也没开,孩子们当然也更愿意在室外玩耍。于我来说,不用监督儿子背诵课文,简直如释重负。我喜欢阅读,认为阅读是对抗孤独的最佳方式,并把“三日不读书,便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作为座右铭,因此特别注重培养儿子的阅读习惯。但国内死记硬背的要求,常让我跟儿子发生冲突,于是我时常担心死记硬背会适得其反,导致儿子讨厌阅读。
国际学校放学早,下午三点学生就回家,家庭作业少得可以忽略不计,儿子因此有了大量课余时间。除了玩耍,尚有充裕的时间用来阅读。
由于我们是临时决定留在斯里兰卡的,随身并没有带多少中文书。友人告诉我们科伦坡有一个英国文化交流中心,可借阅图书,我们立即去那里,办了家庭阅览证。那里虽然藏书整体偏旧,但对于刚开始学习英语的儿子和我来说足够了。最便利的在于,中心有不少图书是专为英语学习而改编的名著,适合不同程度的读者。

中心有一个儿童阅览室。地板上扔着数个“变形”沙发,仿皮袋子里填充进很小的泡沫粒,就成了根据人体随时变化的智能座椅,为孩子们的最爱,跪、坐、爬、卧、躺皆宜。我们至少一周去一次文化中心,我在成人阅览室,儿子在儿童阅览室。耗上一个下午,再根据规定借几本图书,带回来阅读。
非常偶然地,我发现中心还有语音资料,如获至宝,立即借出来,虽然借阅费比书籍高很多。那是CD,通常是讲故事,其中包括恐怖故事和狄更斯等小说名家的改编故事,大多引人入胜。我们将之放到车载音响里,全家一起听。这些CD数目不多,且常常供不应求,但却令我们每个人受益。
我们还经常在车上收听BBC的广播节目。英国原是斯里兰卡的宗主国,当时正值斯30年国内战争的最后阶段,政府军与泰米尔猛虎组织的冲突是一大热点。先生的工作是新闻报道,所以有关斯里兰卡的内容,成了我和儿子最感兴趣也最容易理解的听力教程。更有意思的是,兰卡有个外国记者协会,每次聚会总是邀请家庭成员参加,我和儿子于是有机会接触BBC的记者,话题之一,自然就是我们刚听过的、这位记者的报道。
到后来,BBC因批评斯政府过多而被禁止,先生去香港开会的时候,特意买了一件“黑科技”产品——电台加强接收器。虽然有时受到干扰,但信号好的时候,依旧能够收听。
国际学校的英语教育令人称道——尤其在我这个师范出身、在高等师范学校里有过10年教龄的人看来更如此。从二年级开始,学校对学生的作文训练是很有针对性的,一般一个学期,甚至一个学年,只训练一种文体。最早的训练是诗歌。这非常符合我的文体理念。我一直认为,成为诗人固然需要天赋,但训练写诗,却是锻词练句的绝佳方式。诗歌写作能让孩子立即掌握对词汇精准度的把握,这是其他文体训练所不能代替的。我一直为国内作文训练里没有诗歌写作这一项而深感惋惜。
到了儿子四年级的时候,有整整一个学期是训练新闻写作。那一年恰逢汶川大地震,而儿子期末英语考试作文题便是写一篇关于地震的新闻,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在平常的写作训练中,老师强调的是新闻的五个W和一个H:时间、地点、人物、原因、事件、怎样,那是必须交代清楚的元素。此外老师还指出,在新闻的结尾,最好能够暗示事态的发展,这一项,让我深受启发。
所有作文训练中,唯一没有主题一说。儿子跟我们谈到老师表扬的一条新闻稿,写的是儿子就读的科伦坡国际学校发生火灾,整个校园被烧个精光,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教师学生因此放假一个月云云。讲述这篇同学写的新闻稿时,儿子咯咯从头笑到尾,说他们的英语老师评价:“老师学生放假一个月?看来这学校烧了也不错。”我和先生面面相觑:这样的作文,在国内定然主题不正确,挨批的程度,则视老师人品而定了。
与此相比,写给市长的一封信之类的作文,在我看来属于中规中矩的命题了。但儿子写得特认真,是关于科伦坡公交的。他把北京公交、香港公交拿来跟科伦坡公交做对比,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假如儿子生活在伦敦,这样的建议没准还真会引起市长的注意。我暗自感叹,只要跟生活相结合,学生的作文,是不会言之无物的。
五年级则开始训练写恐怖小说。儿子写的、期末用来评分的恐怖小说这么开头:有一位女士进了一家超市,从货架上取下一个西瓜。捧在手上定睛一看,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那一年他的英语老师是一位女士,评价说够吓人的,不过写得很好。

就在这一年,我们一位朋友的儿子从其他学校转学,进了科伦坡国际学校初中部。这位孩子说,他们的作文是写爱情小说。我听了忍不住抽冷气:心想要在国内,老师对初中生的一大任务,就是对所谓的“早恋”严防死守,恨不得把“爱情”二字从学生的字典里生生抠走,哪容许你们这帮熊孩子在作文里公开涉猎这种充满危险的主题?!
这种贴近孩子心理的教学方式,符合教学规律,因而易于为孩子们接受。尽管进入国际学校时,儿子毫无英语基础,到了初中,他的老师说,儿子的英语程度已经超过了不少以英语为母语的孩子。“陈(我儿子)写的文章可以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了。”她不止一次对我和先生说。
转眼到了13年级,儿子中学时代的最后一年。在最近一次家长会上,英语老师一见我们就说:“陈就要毕业了,我会非常想念他。他是一个有趣、出色的孩子,在英语课上的表现,令整个课堂生色。他的口语和写作,尤其是他的思想,无可挑剔……”那一刻,老师的眼圈红了,我的眼窝热了。
我立即记起,这个经常跟我讨论托尔斯泰、索尔仁尼琴、奥威尔、卡尔维诺、卡赞扎基斯、叶芝、雪莱的孩子,刚送我一本《海明威短篇小说集》作为新年礼物。“优于别人并不高贵;真正的高贵应该是优于过去的自己。(There is nothing noble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ellow men. True nobility lies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ormer self.) ”儿子说,海明威这句名言,已成为他新的座右铭。你看,无需背诵,这样美好的警句,自然会落入孩子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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