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动力学第四章31,32,33


31、个体信用、货币的记账与清算作用
面粉厂与面包厂交易日久,面包厂购买面粉便可能不需要支付货币,而采用赊购的方式,待产出面包后,面粉厂拿走相应数量面包结清账目即可。若如此,基本模型中面粉厂与面包厂的货币储蓄都可以放在床底下,只在遇到风险时动用。更极端的情况是,面粉厂与面包厂根本没有货币,而直接按照约定的价格交易。即下述过程表也是允许的:
第n期
面粉厂
面包厂
期初货币
0
0
面粉交易
+100
-100
面包交易
-100
+100
期末货币
0
0
价格体系为,面粉1元/斤,面包2元/个。
 
由于赊购赊销的存在,经济体系甚至无需货币就能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况下,计算所谓“货币周转率”就会得到无穷大的结果。通常赊销赊购比率难以观测,也就难以计算货币周转率。事实上,就算统计出货币周转率,这个指标也不说明任何问题,所以《2、货币周转》说它是一个无用指标。
面包厂向面粉厂赊购面粉,实际上是欠了面粉厂笔债被记在账上,后来面粉厂买面包,这笔债用面包结清。从这个角度,可以反过来理解货币的记账作用。面包厂使用100元货币向面粉厂购买面粉,理论上可以等效为一种债权的记录,面粉厂得到100元债权的凭证。日后面粉厂用这100元向面包厂购买50个面包,也可以视为类似的债权记录,只是这时换做面包厂得到100元的债权凭证。于是,这种货币的转移与赊购赊销中的记账,理论上等价。货币作为债权凭证,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其特殊性在于债权人是确定的货币持有者,而债务人是不确定的交易对象。
面包厂能够赊购面粉,是因为面包厂在面粉厂处具有个体信用,这种个体信用往往有局限性,若面包厂想去买农具,工业部门就未必给赊销了。下面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
某个村庄债务缠身,每个村民都欠债。一个旅客去该村住店,旅店收了100元房钱,于是旅店拿着钱去还屠夫的100元肉钱,而屠夫拿着钱去还了铁匠100元刀钱,铁匠偿还了伐木工100元燃料费,伐木工拿着钱又偿还了旅店100块房钱,最后旅客改了主意继续赶路,退了房,店家又把这100元钱原原本本还给了旅客。这样,整个村子的债就这么还清了。
这个故事里没有什么神奇之处,实际上是个多角债的抵消过程。整个村庄每个人都背负债务,但同时也都有债权。旅店对屠夫负有100元债务,同时对伐木工享有100元债权,其他每个人都是如此,旅客的100元货币恰好让这种多角债权债务清算完毕。这就是货币的清算作用。按照中国的传统,每年春节前各经济部门收账还账,正是类似的清算操作。
而故事中之所以形成多角债权债务关系,是由于每个个体都只有有限的个体信用。店家欠了屠夫100元,而砍柴的又欠店家100元,借用会计的概念,总体看店家的资产与负债都是100元,净资产正是0元。但是店家对伐木工债权,不能用来抵消对屠夫的债务。伐木工没有取得对屠户的信用,他俩甚至可能根本不认识。信用链条不完全,是三角债乃至多角债不能抵消的最终原因。
若在一个经济体系中,有一个更普遍的信用,那么这个经济体系就可能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来运作。比如,村长可能具有一个更高的权威,他拿着盖着村委会章的白条,去旅店住了一晚。旅店用这张白条向屠夫买肉,屠夫又用这张白条买了铁匠铺的刀……就这样,这张白条就可以支撑起整个村子的经济。在银本位时期,中国由退休官员(员外)、里正保长、当地富商构成的乡绅阶级在地区上的经济、司法、教育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经济方面,乡绅就往往以提供担保等方式,以个体信用来补充货币,使得地方经济在白银货币短缺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平稳运行。
个体信用的存在,使得“货币需求”成为一个无法量化的概念。可以清晰地看到,在个体信用普遍存在、或者有权威个体信用时,经济体系甚至完全不需要货币的支持,就可以进行交易,实现社会分工、产出流转。于是所谓“货币需求”同时受到信用交易和货币周转两个由大量微观交易决定的、总体不可控的因素影响。
但是,个体信用很难真正替代货币,除了因为其有局限性,稳定性也存在问题。以上一个故事为例,如果旅店迟迟没有客人来,如此之长的信用链条非常容易断裂,比如屠夫可能离开村子去别处谋生,导致信用链条崩塌。而在使用村长白条的村子,可能某天发现村长在外村嗜赌成性欠了一屁股债,而村委会根本早就被掏空无力还债。在这些情况下,经济体系内部个体之间基本的信用将不复存在,经济体系的运转就会遇到问题。
 
32、借贷与利息
个体信用除了用以赊购,更常见的是用作借贷。赊购其实也可以看作一种特殊的借贷,旅店老板去屠户那里赊购一斤猪肉,相当于先从屠户那里借了一斤猪肉的钱,又用这笔钱买了一斤猪肉。差别在于,赊购时,屠户并不真的需要有货币借给旅店,旅店从屠户处借来的货币,一般也不是用来向屠户买肉。
借贷行为本身不一定与货币直接相关。可以借面粉、面包,也可以借机器设备。约定的归还标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相同或者更多数量的借贷物。如果借的是面粉,约定归还的却不是面粉,则应该将这一借贷拆解成借贷与买卖两个行为看。
一个借贷行为本身必然存在三个要素:(1)出借的内容(标的)。(2)偿还的期限。(3)偿还的内容。在这里期限是借贷行为特别不同寻常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期限也就是时间性,是借贷与其他经济行为的根本不同之处。这里,又有一个大家熟悉的笑话:
伊万想喝酒,却没有钱,便向村里一个富有的犹太人借一个银币。他们双方商量了条件:伊万明春还债,还加倍的钱。在此期间他用斧子作抵押。伊万拿到钱刚要走,犹太人突然叫住他:“伊万,等一等,我想起一件事。到明春要凑足两个银币你是有困难的。你现在先付一半不是更好吗?”这话使伊万开了窍,于是他归还了银币。他走在回去的路上又想了一阵子,然后自言自语地说:“怪事,银币没了,斧子没了,我还欠一个银币,那犹太人还满有道理!”
这个笑话里面,由于从出借到偿还并没有经过时间,所以本质上并不构成借贷,仅仅是伊万上当受骗。借贷的这种时间属性,要求经济学需要必须在动力学的框架下考量。
通常来说,借贷伴随着风险和利息。无论出借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期限有多长,只要偿还是在未来,总包含借入方还不出的可能性,存在不确定因素。这样,如果借出与归还的内容相等,那么借出行为期望一定小于1,借贷通常就不能发生。所以,约定偿还的内容,常常要比借出的内容多出一些,这就是利息。有些借贷没有约定任何实质上的利息,这类无息借贷往往含有人情因素等经济之外的考量。
有人把利息或者利率理解为货币的时间价值(Time value of money),这是一种绝对错误的看法。首先,利息与利率是依托于借贷这一行为,而不是货币这一标的上的。借贷面粉面包通常当然也会有利息,而我们不会去说“面粉的时间价值”或者“面包的时间价值”。其次,货币也不可能有时间价值。本位时代,贵金属货币放在家里不会有任何产出,黄金不会生小黄金。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更只是纸或者央行系统中的一串数字,其存在本身连价值性都没有,只在流通使用中起作用,更遑论“时间价值”。事实上,利息与利率并非货币的时间价值,与货币本身的价值性也毫无关系,而是货币这种时间上的占用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价值的一种体现。
在基本模型的基础上,我们给出一个最简单的包含借贷与利息的模型。面粉厂与面包厂最初都有50元货币,并按照基本模型的是方式运行。然而,某n期期初,面包厂遗失了所有货币,假设面包厂为此向面粉厂借贷50元,并约定在次期按10%的利率,支付5元利息。于是经济运行情况如下:
第n期
面粉厂
面包厂
期初货币
50
0
借贷交易
-50
+50
面粉交易
+100
-100
面包交易
-100
+100
期末货币
0
50
价格体系为,面粉1元/斤,面包2元/个,并且面粉厂拥有对面包厂50元债权(或者相应的说,面包厂对面粉厂负有50元债务),该债权在下一期的本息为55元,利率为10%。
 
在次期,经济运行情况有多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面粉厂与面包厂保持消费水平不变:
第n+1期
面粉厂
面包厂
期初货币
0
50
利息支付
+5
-5
面粉交易
+100
-100
面包交易
-100
+100
期末货币
5
45
价格体系为,面粉1元/斤,面包2元/个,并且面粉厂拥有对面包厂50元债权,利率为10%。
在这种情况下,面包厂借款所得的50元货币将慢慢被用以支付利息,每期支付5元,在10期后破产。
 
第二种可能,面包厂通过销售更多面包的方式支付利息:
第n+1期
面粉厂
面包厂
期初货币
0
50
利息支付
+5
-5
面粉交易
+100
-100
面包交易
-105
+105
期末货币
0
50
价格体系为,面粉1元/斤,面包2元/个,并且面粉厂拥有对面包厂50元债权,利率为10%。
此时,面粉厂消费52.5个面包,面包厂消费47.5个面包,面包厂通过卖出更多面包、减少自身面包消费的方式偿还利息。
 
第三种可能,面包厂通过销售更多面包的方式支付利息,并偿还部分债务:
第n+1期
面粉厂
面包厂
期初货币
0
50
利息支付
+5
-5
面粉交易
+100
-100
面包交易
-120
+120
面包厂偿还部分债务
20
-20
期末货币
5
45
价格体系为,面粉1元/斤,面包2元/个,并且面粉厂拥有对面包厂30元债权,利率为10%。
本期,面粉厂消费60个面包,面包厂消费40个面包,面包厂通过卖出更多面包、减少自身面包消费的方式偿还利息,并且偿还了部分借款本金。这样,第n+2期面包厂需要偿还的债务本息为33元。
当然,也可以假设面包厂偿还了更多债务本金,乃至清偿了全部债务本息。
第一种情况是不稳定的情况,面包厂会积欠越来越多债务,从而最终破产。第二种第三种情况下,经济体系都可以长期稳定。从第二与第三种情况可以看到,利息的存在以及对利息的清偿,使得支付利息的债务方获得的产出分配减少了,即利息改变了产出分配,而产出分配在之前的模型中只与价格体系和货币配置变动有关。由于利息这种改变分配的性质,我们把利率与利息也视为价格体系的一部分。
在最简单的二元模型里,由于没有外界货币,面包厂只能通过让渡部分消费给面粉厂的方式偿还利息。在现实中,人们往往是通过更多生产、让渡消费给其他经济个体,获得更多货币的方式偿还本息。
 
除了明确约定利息的借贷,赊购赊销可能也隐含利息。例如在面包厂失去货币后,面粉厂同意向面包厂赊销面粉,但是赊销的价格会比现款结清稍高一些,其经济运转如下:
第n+1期
面粉厂
面包厂
期初货币
50
0
面粉交易(赊销方式)
+105
-105
面包交易
-105
+105
期末货币
50
0
价格体系为,面粉1.05元/斤,面包2元/个。
面包的消费情况为,面粉厂消费52.5个,面包厂消费47.5个。
与之前的第二种情况相比较,可以发现消费情况是完全一样的。于是可以认为面包厂以更高的价格向面粉厂赊购和向面粉厂以某种利率借贷,两者等价。在现实中也会出现类似的现象,企业给予较长账期的商品往往具有较高的毛利,这是商品价格中暗含利息的缘故。一般来说,不存在区分类似交易经营毛利和利息收益的有效办法。
33、100元怎样偿还200元的债务
少量货币在《2、货币周转》中可以支撑高额的产出,在《12、大型工程模型与货币流转的宏观本质》可以支撑起浩大的皇宫工程,在经济体系运行中,通过货币流转也能支撑和消化庞大的借贷规模。
假设面粉厂面包厂最初各有300元货币,面包厂听说有某投资项目非常赚钱,便以每期10%的利率向面粉厂借200元,连同自己原有的300元投入该项目。不料该项目实为骗局,面包厂投入的500元血本无归。于是,现在面粉厂与面包厂构成的经济体系总共只剩下100元货币,而面包厂对面粉厂负有200元的带息债务。
假设面粉厂与面包厂关系很好,面包厂总可以按照原价赊购面包,面包厂被骗500元后,经济体系运行情况如下:
第1期
面粉厂
面包厂
期初货币
100
0
面粉交易
+100
-100
面包交易
-150
+150
面包厂偿还债务利息
+20
-20
面包厂偿还部分本金
+30
-30
期末货币
100
0
价格体系为,面粉1元/斤,面包2元/个,利率为10%。期末面包厂尚欠面粉厂170元。
面包的消费情况为,面粉厂消费75个,面包厂消费25个。
于是通过大量减少消费,面包厂在第1期不仅偿还了20元利息,还偿还了30元本金。按照这个趋势,面包厂对面粉厂的债务将越来越少,并最终还清债务。事实上,这就是《32、借贷与利息》中的第三种可能,这里只是给出了一个更极端的例子,说明债务规模相当庞大时,债权债务是如何结清的。
这笔债务能够得以偿还的基础,在于面包厂能够卖出更多的面包给面粉厂。如果面粉厂认为面包完全够吃,不想要更多消费,若面粉厂锁定50个面包消费,那么面包厂的债务只能随着利息累积不断增长,难逃破产命运。如果面粉厂愿意消费60个面包,那么面包厂每期将能够赚取到利息,使得债务规模保持在200元。只有当面粉厂愿意消费60个以上面包时,这笔债务才有可能最终得到清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新增货币的情况下,面粉厂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获得超过100元的货币储蓄。这个事实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把经济个体划分为两类,所有个体的债权债务相抵后,一部分如面包厂为净负债个体,另一部分如面粉厂为拥有净债权的个体,那么如果经济体系发生债权债务大清偿,拥有净债权的个体实际上不可能获得超过经济体系货币量的债权清偿。在上例中,虽然面粉厂拥有100元货币以及对面包厂200元的债权,但面粉厂不可能让那200元债权兑现为实际货币,从而获得300元货币货币储蓄。由于现实中的债权债务规模往往很大,甚至超过货币规模,于是在债权人察觉到风险、纷纷要求债务清偿时,必然发生债务危机。此时,如同面粉厂不得不接受面包还债,债权人也必须进行某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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