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惊愕的对比:法拉第、伏特、富兰克林的主要成就竟然都是杜撰



昨天一篇文章在某号“不幸阵亡”,这年头说点大实话、让大家看清一些把戏也不容易。某乎更狠,在笔者甘德与石申那篇文章成为某个话题下点赞最多时,找了个十分拙劣的借口,冠以低俗营销之名,给删除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妖风四起,批判我的人很多,有某浪的博主,有头条的文章,都成一个系列的“人身攻击”系列,笔者浏览了一下,几乎清一色都是扣帽子,根本不是学术辩论,其所谓的观点亦无半点翔实论据。
一言以蔽之,空口无凭,指鹿为马。
民族伟大复兴的战鼓已经擂响,我辈岂能因这点打压就此退缩?
今天,继续近代高科技狠活的话题,大家一定要看到最后,因为有意想不到的一些收获。
按西史叙事,1821年,据说英国自学成才的物理学家、化学家、发明家,伟大的迈克尔·法拉第(Michael Faraday,元始1791-元始1867)完成了第一项重大的电发明,随后,又于1831年10月28日成功地发明了一种简单的装置,——即世界上第一台电动机,这是第一台使用电流推动物体运动的装置。
由此,法拉第一跃成为发电机和电动机的发明者和创造者。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笔者居然在1903年刊印出版的《西学关键》“卷六,磁电学,七”中发现有这么一段有关电机发明的文字:
问:何谓电机?

答:电机者,生电之机。一千六百六十三年(1663年),西人桂利格首创电机。以硫磺或松香为球,贯以横条,按手球上,疾旋之,则发生电气。

咦?西人桂利格在1663年就发明了电机?这与法拉第于1831年发明的世界第一台电机,可相差了整整168年呢。
而且,这时间可真够早的,说出来会有人相信么?
大抵也是考虑这层因素,所以这个什么西人桂利格干脆也被放弃了,就当他从未出现过。桂冠还是戴在英国人法拉第的头上比较好,不是有个什么叫“法拉第未来”么?法拉第,才是未来啊。

上图中,还有这么一段文字引起笔者的注意。
问:有名电櫈(凳)者何如?
答:电櫈(凳)乃一玻璃櫈(凳),如第八图。人立其上,因玻璃阻电之故,积电人身,不至散失,旁人以猫皮击立者,即有火星出,可谓诧异。
第八图

接下来,再一起看看如雷贯耳的伏特。
凡是上过物理课、学过电路的,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电压伏特(V)吧?
西史叙事中,意大利物理学家伏特因在1800年发明“伏打电堆”(后经改进,亦称伏特电池)而为世人所熟知。

1881年,国际电工委员会决定采用伏特为电压单位名称。
作为电压的单位,“国际伏特”与“绝对伏特”并不相同,二者之间的关系是:
1 国际伏特 = 1.00034 绝对伏特。
1948年,“绝对伏特”取代“国际伏特”。
1960年,第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经过讨论,一致决定将伏特作为国际单位制的一个导出单位的专门名称。
那么,在西方的历史故事中,1745年2月18日出生于意大利科莫一个富有的天主教家庭的伏特是如何发明伏打电堆的呢?
注意,为了缝补“填不饱肚子搞科研”的漏洞,现行西史已经更改了一些说法,凡是在科学上有巨大成就的西方科学大神,家庭条件都一律改成富商、律师、税务官、贵族、地主等等,总之,衣食无虞,生计不愁,有大量的闲钱和大把的时间搞研究,促进人类进步。
据说,家庭富裕的伏特天生爱好科学。
十六岁时,便开始与一些著名的电学家通信,包括巴黎的诺莱和都灵的贝卡里亚。后者是一位很有成就的国际知名的电学家,他劝告伏特少提出理论,多做实验。
十九岁时,创作了一首关于化学发现的六韵步的拉丁文小诗。
伏特青年时期就开始了各种电学实验,其好友加托尼送给他一些仪器,并在家里让出一间房子来支持他的研究。随着对静电的了解逐渐增多,以致于与当时最杰出的电学家媲美,年轻的伏特便应用自己的理论独创设计并制造了各种各样仪器。
西史宣称,电池的发明,来源于一次青蛙的解剖实验所产生的灵感,事出偶然。
1780年,某日,意大利一位名叫伽伐尼的解剖学家在做青蛙解剖实验时,两手分别拿着不同的金属器械,无意中同时碰到了青蛙的大腿,青蛙腿部的肌肉立刻抽搐了一下,仿佛受到电流的刺激。倘若,只用一种金属器械去触碰青蛙大腿,则无此反应。于是,伽伐尼就此认为,动物躯体内产生了一种“生物电”,从而引发了这种现象。
伽伐尼的发现公布后,很快引起了物理学家们的极大兴趣。许多人开始重复他的青蛙实验,试图找到一种产生电流的方法。
伏特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经过多次实验,伏特最后认为,青蛙的肌肉之所以能产生电流,是由于肌肉中某种液体的存在,起了作用,所以伽伐尼的“生物电”之说并不准确。为了进一步论证自己的观点,伏特又把两种不同的金属片浸在各种溶液中进行试验。结果发现,即使没有青蛙,这两种金属片中,只要有一种与溶液发生了化学反应,金属片之间就能够产生电流。
由此,1800年,伏特对外展示了第一个电池——伏打电堆。
伏打电堆用锌片和银片相间叠在一起,中间加有浸透了盐水的布片。不久,伏特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又将铜片与锌片放在盛有稀硫酸的容器中,再将数个相同的容器连接起来,成为“伏特电池”。

伏特电池的发明,在物理学的发展史、乃至人类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般的意义,它极大地改变了电学的发展面貌,使科学家们有了持久的电流源,为人们提供了电能应用的可能性。
当伏特电池传至英国,许多英国科学家不断进行实验、观察,促进了电化学的诞生和电磁场理论的确立。
凑巧,《西学关键》“卷六,磁电学,二十二”也记载了一个青蛙腿实验的故事。
问:电学昉于何时?
答:西人向知有静电,唯未能用。迨一千七百八十六年(1786年),格致学教习伽尔瓦尼偶以青蛙一悬于铁条,察其骨骼筋络,手执铜钩,一再翻弄,及触背髓二腿,即缩,始疑有电气。后意国巴味城教习华尔达以两种金类接作弓形,触于蛙腿则动益甚,遂别创一说谓阴阳二电,唯二金类能触发,而各金类收其一电是说也。伽尔瓦尼非之,互相攻诘,莫衷一是。阅十年,有法飞者见蛙腿歛(敛)舒不关二金类,无论二金类相接与否,常见蛙腿鼓动。由是,弃伽尔瓦尼而从华尔达之说,此即电学之初桄。
初桄,即第一根横木,犹言初阶。桄,泛称门、几、车、船、梯、床、织机等器物上的横木。
现行西史,意大利解剖学家伽伐尼做青蛙解剖实验是在1780年,与上述记录中的伽尔瓦尼两者相差了整整六年。而且,两者名字稍有不同,身份亦不同,1786年做这个实验的格致学教习,也就是物理学家、老师,而不是解剖学家。
此外,最重要的一点,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意国巴味城的教习“华尔达”,是个老师,不是伏特、不是伏特、不是伏特呀。


西史叙事中,伟大的伏特后来又发明了电位序、验电器、储电器及起电盘等,使电学研究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由于其在电学方面作出的杰出成就,伏特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及法国科学院院士。
“伏打电堆”的故事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经分析过了,1855年的《博物通书》中原名“电气五金器”,而不叫什么“伏打电堆”。照理说,如果伏特真在1800年发明了伏打电堆,那么1855年的《博物通书》就应该载明其发明者和名称,但是有吗?根本没有。
再来看看有点陌生的电盘。
问:何谓电盘?
答:电盘乃发电之一器。一千七百六十二年(1762年),西人吴伊克(不是伏特哟)始创此器,以松香铺铜板上,状似饼,如第九图,以猫皮重击之,即发阴电。另用一铜板盖于松香上,铜板立发阴阳二电。阳电在附着松香之一面,其反面为阴电。以手指触之,阴电即入人身,转入于地,铜板上仅留阳电。举手近之,有火星出,按铜板上,须接玻璃柄,用阻电气散失。


第九图

1762年,西人吴伊克始创电盘,这个吴伊克究竟是谁,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一个被抛弃的人名。
此处提及的电盘,应该是一种获得静电的简单装置,即后世所称之“起电盘”。
现行西方叙事中,起电盘乃是1775年由意大利物理学家亚历山德罗·朱塞佩·安东尼奥·安纳塔西欧·伏特(Count Alessandro Giuseppe Antonio Anastasio Volta,1745-1827年)所发明。
发明王冠戴在了伏特的头上。
据说,伏特将一块导电金属板放在一个由摩擦起电的充电树脂"饼"上端,然后用一个绝缘柄与金属板接触,令其接地,再把它举起来,于是金属板就被充电到高电势,而这个方法可以不断重复,恰好可以用来给莱顿瓶充电。由于这一发明非常精巧,以后发展成为一系列静电起电机。
经过比较可以发现,伏特的起电盘,与《西学关键》中提到的“电盘”二者原理基本相同,都是两块板,一个金属板导电板,一个绝缘大饼,而且都有绝缘柄,还都是一端接入地下。
于是,“电盘”被增加了一个字,变成了伏特的“起电盘”。
再看储电器,如下所示(十图)。

问:何谓储电器?
答:储电器如第十图,甲乙二铜板大小相同,均支于玻璃柱,丙为玻璃片,钉定于横档。将甲乙二板移近,合于玻璃片,嗣以乙板用铜线连于电机,甲板用铜线通于地中,异名电彼此多寡相若,互吸之力甚大,故二板储电极多,触之有火星出,欲去其电,当用弓形二铜条如十一图,此条触于二铜板,则二电并合随即隐伏。按弓形铜条上各有玻璃柄,所以阻电气入身,否则有性命危,不可不慎。
既然西方声称,是伏特发明了储电器,那为什么1903年翻译自英国的《西学关键》没有载明这是伏特的发明呢?这储电器与伏特有半毛钱关系吗?
不好意思,完全看不出来是伏特发明的。

用于去电的“弓形二铜条”

据西人说,在起电盘的基础上,伏特由于强烈地感到必须定量地测定电量,于是便设计了验电器,一种可重复测量电势差的静电计,成为各种绝对电计的鼻祖。他还为这种静电计建立了一种刻度。
来看看《西学关键》“卷六,磁电学,八”中的记载:
问:探测某物有无电气,当用何法?
答:有测电表,一种最为简便,以黄杨为小珠,悬以线支于玻璃柱,小珠近有电之物,即为电所吸,遂与相合。即合而亦有电,则以所得为同名电,故相拒。若欲知某物之电是阴是阳,须先将阳电或阴电纳入珠中,然后探之,视其吸拒如何,知其电为同名与否,如十三图。


第十三图

有提到意大利人伏特发明此物吗?
显然没有。
继续往下看,《西学关键》“卷六,磁电学,八”:
问:探测电气有无他器?
答:有名金叶表者,为格致家常用,状如十四图。以玻璃为罩,以软木塞其颈,颈中贯一铜条,上有小铜球,下有金叶,二甚薄且轻,罩之肩颈俱涂火漆,罩下承以铜盘,可移动。凡有电之物近偪(逼)小球,铜条上立生阴阳二电。在小球者,与此物之电异,在金叶者与此物之电同,因系同名电,故相拒而离。视离之远近,便知电之多寡。

第十四图

敢问,上述验电器有提及意大利人伏特的大名吗?
没有。
既然如此,为何一定要说意大利人伏特发明了验电器?
接着往下看,如雷贯耳的几样东西要出现了。
第一样是雷特瓶。
这是个什么东东?
雷特瓶,应是现行西史中所称的“莱顿瓶”。
《西学关键》卷六,磁电学,七:
问:何谓雷特瓶?
答:雷特城名。一千七百四十六年(1746年),得此法于雷特城,故名。形如十二图,瓶以玻璃为之,内外皆裹金片或铜锡皮,通于电机则储电甚多,力亦猛烈。其理与二铜板夹玻璃片之法无异,故不赘。欲去之,亦用弓形铜条如上。

看完这一段几个疑问油然而生,这雷特城是哪个国家的?没有明说。
在哪里?也没有明说。
编故事的人只开了个头,仅仅提及1746年得此法于雷特城,因此得名。
那么谁做的实验,谁设计了雷特瓶呢?也没有提及。
敢情,1903年时,压根儿还不知道有个荷兰人马森布罗克( Pieter Von Musschenbrock,1692~1761)。现行西史声称,1746年马森布罗克在莱顿城做实验收集电荷,最终得到的瓶子就是莱顿瓶。
他把带电的钉子一次又一次地丢入瓶中,一次又一次地“享受”触电的感觉,在经历了N次触电后,马森布罗克最终得出结论:把带电的物体放在玻璃瓶子里,电就不会跑掉,这样就可以把电储存起来了。
把上述雷特城实验的故事,与马森布罗克莱顿城做实验的故事比较一下,有何感受?怎么感觉前者像大学生,后者像小学生?
对比一下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提到的雷特瓶,与现行西史中的莱顿瓶。
雷特瓶

荷兰人马森布罗克与莱顿瓶

也许,您与笔者会有同样的疑问,这雷特瓶与莱顿瓶,怎么有点不太一样呢?绘图的人,确定知道储电、去电的原理吗?
关键是,这雷特瓶也好,莱顿瓶也罢,其原理与二铜板夹玻璃片之法无异,即与莱顿瓶之前的储电器原理相同,明明就是个早已出现的东方储电器,凭什么要把西方的莱顿瓶誉为第一个电容器?就因为把时间提前了吗?倘若如此,那为什么1903年号称翻译自西方的《西学关键》却只字未提莱顿瓶的发明者马森布罗克?也不提这雷特城究竟是在何处?
最后,再来看看避雷针。
西方叙事中,花旗国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年1月17日-1790年4月17日)于1752年10月19日在自己创办的出版物《宾夕法尼亚公报》上发表了一个“风筝引电”的实验声明。
据说,大雨滂沱,雷电交加之时,富兰克林富兰克林站在一间小棚子里放风筝。他用一把金属钥匙充当电极,挂于风筝之上,而风筝的尾巴则由麻绳制成,富兰克林手握丝绸制成的风筝线,在风雨中静待时机。
麻绳因被雨水浸湿并传导电荷,而富兰克林手上的线被丝绸遮盖住了而没有导电。
天空电闪雷鸣,当闪电击中金属钥匙时,富兰克林观察到麻绳竖立起来,因为麻绳周围开始积聚周围空气中的电荷。此时,富兰克林用手指靠近金属钥匙,立即跳出了一个小小的火花,因此“发现”了电,并证明雷电之电与发电机之电完全相同。
由是,聪明的富兰克林制造出了避雷针,用以帮助人们保护木制房屋不被闪电直接击中。
十五年后,这个实验再次出现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里斯特利 (Joseph Priestley)于1767 年出版的《电的历史和现状》(History and Present Status of Electricity)一书中。普里斯特利声称,他是从富兰克林本人那里听说了风筝和钥匙实验,该实验发生在1752年6月。
《History and Present Status of Electricity》,译作《电的历史和现状》

问题来了,为什么1752年6月发生的实验,富兰克林要迟迟拖到10月才在自己创办的出版物《宾夕法尼亚公报》发表?
这又不是什么长篇大论的论文需要准备很长的时间,只是一个实验的消息而已,为什么要拖那么久呢?
好巧,1903年的《西学关键》“卷六,磁电学,十三”也恰好记载了避雷针的故事。
问:何以知云中电与机上电同归一类,绝无分辨?
答:一千七百五十二年(1752年)西五月初十,西人达利巴在高楼上竖一铁条,长四丈许,尖其梢,以便吸电,下以玻璃座承之,使电气不能散失。是日,适云电交作,达(利巴)携尖物近铁条,有火星出,与电机之电无异。
西人达利巴是谁?不得而知。但是,为什么这个故事版本与富兰克林的故事大有雷同之感,还在同一年?
不急,咱们继续往下看。
“厥后,各国人皆试之,确实无疑。俄人李格满植一个铁条于屋顶,近屋顶处绕以玻璃,使电气不能散。又以铁索一,接至屋中几案处,铁索之尾有一铁球。天上有云,李(格满”)以引电之球近置球侧,遂有火星出。一日,偶不经心,头近铁球一尺许,电火入头,登时毙命。”
这个叫李格满的俄国人是谁?从未听说,现行西史中也从未提及。反正,他就这样为科学“献身”了。
接下来,一个名叫福郎棱的学士终于出现了。
福郎棱是哪国人?不知道,只有一个名字,没有提及国籍。
“学士福郎棱别制一具,以丝绸为鸢,如纸鸢,加以尖铁条,拉以铁丝,亦能引电,且以鸢升甚高,所得电火星可长至八九尺,厚则一寸许,此皆云机电同归一类之明证。”
根据上述记录,首先,这福郎棱不是第一个引雷电之人。
其次,他所制的不是纸鸢,而是以丝绸为鸢,以铁丝为线,西方故事中富兰克林却是以丝绸制成风筝线,而且手上还被丝绸覆盖。
再次,福郎棱纸鸢上加的是尖铁条,不是富兰克林的金属钥匙。最后,富兰克林用手指靠近金属钥匙时,跳出的是一个小小的火花,而福郎棱所得火星“长至八九尺,厚则一寸许”,这差别可太大了。

关于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的缘由,佩奇·塔尔博特(Page Talbott)在《本杰明·富兰克林:寻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Benjamin Franklin: In Search of a Better World)中写道:
“当时的很多家庭的房子是木质结构,雷击会引起灾难性的火灾,因此富兰克林对这个问题特别感兴趣。”
“如果实验成功,证明闪电就是电,那么在建筑物高处放置一个尖头金属物体,并通过导线连接到地面,就会让闪电的电力不经过建筑物而进入地面的导体,就能对居民的房屋安全产生巨大影响。”
西史叙事中,富兰克林是风筝实验后当年就发明了避雷针,即在1752年发明的避雷针。

《西学关键》“卷六,磁电学,二十”记载的却是:
问:何谓防雷针?
答:防雷针乃金类长条,一如二十二图。……其法创于福郎林,时在一千七百五十三年(1753年)。
此记录与现行西史时间上差了一年。而且,前面的“福郎棱”,现在变成了“福郎林”,姑且当作一人吧。可是,为什么仍旧没有提及其国籍?他究竟是哪国人,还不清楚吗?

而且,按照《西学关键》的记载,避雷针还有其他样式,发明者还有梅生。
问:防雷针有无他式?
答:有梅生者创制一式,如廿三图。一针而赘出数针,其下以铜皮作长条,直达水井中。此法引电尤易,泄电尤速,较前式为灵便。今西国教堂大厦多有用者。
当然,这个梅生究竟是谁,也不清楚,是法国人杜尔梅森吗?如果是,为什么不写杜尔梅森,而只写梅森?况且,也不提是哪国人?

巧合的是,关于尖端放电与避雷设施,中国古籍中有大量类似的记载。
中国古代由于缺乏避雷设备,因此房屋常常遭遇雷击而发生火灾,其记载在史料文献中屡见不鲜。
三国时,孙权所居王宫曾因被雷击中而起火。
《晋书》中记载,长安城“大风震电,坏屋杀人。”
南北朝时期,史料记载雷电形成的大火焚毁了南昌地区的3000多个房屋。
《宋史》记载,海州地区的地方官梁彦超曾被雷电击伤。
元始1643年,明朝太庙被雷电击中起火。
……
尖端放电,是一种常见的电现象。古时,兵器多为长矛、剑戟,而矛、戟锋刃尖利,常常可导致尖端放电现象的发生。
《汉书·西域记》记载:“元始中(元始3年)……矛端生火。”
元始304年,成都王发动叛乱,陈兵邺城。据晋代《搜神记》记载,夜间遥望“戟锋皆有火光,遥望如悬烛”,实际上这便是一种尖端放电现象。
华夏古人在观察尖端放电现象的基础上,采取各种防雷措施,其后更是逐渐演化制作出了避雷针。中国古代的塔楼尖顶,通常都会多涂金属膜或鎏金,高大建筑物的瓦饰制成动物形状且冲天装设,实际都会起到避雷作用。由于金属尖端有粗导线和大地相通,当雷击发生时,强大的电流就从避雷针的接地粗导线中流过,从而避免了建筑物受到雷击电流的破坏。
例如,武当山主峰峰顶矗立着一座金殿,迄今已有500多年历史,虽高耸于峰巅,却从未遭受过雷击。作为全铜建筑的金殿,其顶部设计十分精巧,除脊饰之外,曲率均不太大,这样的脊饰就起到了避雷针作用。每当雷雨时节,云层与金殿之间存在巨大电势差,通过脊饰放电而产生电弧,电弧使空气急剧膨胀,电弧变形状如硕大火球,令人叹为观止。

此外,明代也有记载,嘉兴的东塔顶上夜间“放金色、若流星四散”。许多高大的殿宇,有所谓“雷公柱”等等的设置,也属于避雷措施。这些完全是古代建筑师们长期实践经验的积累。


法国旅行家卡勃里欧别・戴马甘兰游历中国之后,于1688年写下《中国新事》,书中记载:“当时中国屋宇的屋脊两头,都有一个仰起的龙头,龙口吐出曲折的金属舌头,伸上天空,舌根连接着一根很细的铁丝,直通地下。这种奇妙的装置,在发生雷电的时刻就大显神通,若雷电击中了屋宇,电流就会从龙舌沿线下行地底,起不了丝毫破坏作用。”
由此来看,中国屋顶上的龙头既是一种装饰,同时也是一种避雷装置。
为什么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的缘由,与中国典籍记载有种莫名的相似感?
无独有偶,汤姆·塔克(Tom Tucker)在撰写的《命运的闪电:本杰明·富兰克林和他的电风筝骗局》一书中认为,富兰克林编造了风筝的故事来打击自己的对手威廉·沃森(William Watson),并发现富兰克林在《宾夕法尼亚公报》上公布的描述缺乏许多实验细节,例如,没有实验时间、没有实验地点,而且是用将来条件时(即未来之事,尚未发生)来阐述的:
“只要雷云越过风筝,尖尖的电线就会把电火花引开……”
由此,汤姆·塔克推测,富兰克林只是有了一个实验的设想和构思,他可能并没有亲自进行过实验。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谁都怕雷劈。一不小心,把人劈死了怎么办?
举目四望,地球上有谁能真正控制闪电?
人类历史上,有这样的人存在吗?
也许,有人会一口咬定说,特斯拉。特斯拉是唯一可以掌控闪电的大师。
作为一名物理爱好者,笔者曾经十分喜欢特斯拉,同情他的悲惨遭遇,为他的伟大为感动。然而,随着西史辨伪的深入,随着对近代电磁学发展了解增多,随着对近代电学的进一步认识,笔者忽然发现,特斯拉的故事极有可能只是一个悲情的传说,一个为了掩盖窃取华夏早期电学发展成就、无线电发展成就,而不得不制造的一个又一个西式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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