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经典|夜里不睡的作家,吃点什么呢?






EDITOR'S 
NOTE
作家大概是最沉浸于黑夜的职业,而夜宵作为夜晚消磨寂寞的最好方式,往往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在文学作品中。从梁实秋、张爱玲、池波正太郎、鲁迅、林语堂、三毛、白先勇现实中的夜宵趣事,到福楼拜、村上春树、简·奥斯汀、曹雪芹、贾平凹、李碧华、张恨水、池莉、亦舒的作品里对夜宵的描写,文学偶然的灵光一现与夜宵持久的罗曼蒂克,还会在月光和夜露里延续。
夜里不睡的人,白天多多少少总有什么要逃避掩饰的吧。
白昼解不开的结,黑夜里慢慢耗。
——雷蒙德·卡佛
 
- 半夜突袭而来的欲望 -
 
作家大概是最沉浸于黑夜的职业。张爱玲每天中午起床,天亮时才睡。这样的作息就是道地的作家习惯。《夜访张爱玲》分析道:“她是和月亮同进退的人,难怪看见月亮的次数较常人为多,所以她小说里有关月亮的意象,特别多,也特别的玲珑。”夜里除了月亮,对食物也特别敏感。她从公寓往下望,留意专做下班售票员生意的小贩们曼声兜售着面包,想到了《侬本痴情》里顾兰君用丝袜结了绳子,缚住了纸盒,吊下窗去买汤面,还想到了臭豆腐。
过去作家搞创作,晨夜颠倒是常事。大众印象里,作家似乎都应该吃夜宵。好比汪曾祺写赵树理:“他工作得很晚,每天十点多钟要出去吃夜宵。和霞公府相平行的一个胡同里有一溜卖夜宵的摊子。树理同志往长板凳上一坐,要一碗馄饨,两个烧饼夹猪头肉,喝二两酒,自得其乐。”吃完也不直接睡觉,劲头特别足。
但谁都知道,点灯熬油,耗尽的是自己的生命。典型如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下午六时上床睡觉,凌晨一时起床开始写,要写足十三个半小时。每天喝五十杯浓酽酽土耳其咖啡的他,和吃个可颂面包躺床上病恹恹写作的普鲁斯特一样,都只活到五十一岁。
雷蒙德·卡佛也是个熬夜写文章的,有篇小说写失业的推销员,晚上去妻子打工的通宵咖啡店蹭夜宵,三明治旁堆着炸薯条、凉拌卷心菜、莳萝味的腌黄瓜,然而食不知味。日夜辛劳的卡佛只活了五十岁,比普鲁斯特的命还短。
不过我总觉得时代在变,作家们过得越来越健康。尤其是那些功成名就的,知道爱惜自个儿的身子,悠着点蓄力。
早些年,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标榜爱惜自个儿身子骨的作家。他坚信写作首先得有好身体,以至于严格控制饮食,认为夜生活和漂亮女人虽然很好,但每天纵欲狂欢就无法动笔了,“而生命中我唯一想要的就是写作”。
比马尔克斯更健壮的村上春树,秉持相似的观点。他写长篇期间,凌晨四点起床,写上五六个小时,午后跑步或游泳,晚上九点即上床睡觉。可小说本身与黑夜一样潜藏着人突如其来的邪念欲望,比如夜里的一场暴食。《再袭面包店》里半夜饿醒的夫妻,上麦当劳店抢走三十个刚做好的牛肉汉堡包,当场在车里,丈夫塞了六个进入空洞的胃里,妻子也一鼓作气吃了四个。当他们吃下汉堡包后:“这时候,再也看不见海底火山的模样了。水面一片平静,倒映着蓝色的天空,小小的波浪像清风吹拂缓缓摇曳的绢质睡袍似的,轻叩着小船的侧板。我横躺在船底,闭上了眼睛,等待涨潮将我运到最适合的地方。”那真是夜宵过后,身体达到最惬意满足的一瞬,虽死无憾。
尽管对《再袭面包店》有诸多灵魂妙评,还是有人相当直肠子地认为:“这就是一篇描写想吃夜宵很想很想想吃到死的短篇小说。”这顿抢来的汉堡包的确写出了夜宵的几个特点:是在夜晚休息时间里吃的,额外的,恰好地填补了无处安放的欲望。
就连经常出现在心灵鸡汤型文摘里,宣布“谁请我吃夜宵,我就回请他吃早点”的“拒吃夜宵派代表”梁实秋,也无法抵挡那样的欲望。这位每晚八点上床、凌晨四点起来写作的早睡早起型作家,夜里也会馋。他痴想的是一盏油灯下的羊头肉:“胜利还乡之后,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我坐在懒凳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的羊角,撒上一些椒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复钻进被窝,在枕上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睡乡,十分满足地解了馋瘾。”
北平的羊头肉必是严冬晚上过了八九点钟才开始吆喝的。风如刀割,呵气成冰,还能诱惑一个早睡男子移出暖乎乎的被窝,足见魅力。人生一世,彻骨寒夜里放纵一下食欲,这才是夜宵的神奇奥义啊。
 
- 夜宵的时代感 -
 
夜宵,就是宵夜,过去写作“消夜”,消磨的是漫漫长夜。《梦粲录·除夜》里“进呈精巧消夜果子合,合内簇诸般细果、时件、蜜煎、糖煎及市食”。宋代取消宵禁,夜市渐兴,夜宵市场也跟着繁荣起来。据说隆兴年间元宵节皇宫搭台观灯,深夜时分,宋孝宗叫了南瓦张家圆子和李婆婆鱼羹的外卖来当夜宵,还大方地加倍付钱。
最精致、奢华的夜宵饮食,都说起自青楼。那是夜间花天酒地、一掷千金的地方。风流豪客与青楼女子,普通的就打个茶围,关系上升到一定阶段就要“执寨厅”。《清稗类钞》记载:“所谓开厅者,设宴于厅事也,价有十六圆、二十圆、二十四圆、三十圆四种,听客自择。所谓消夜者,夜中备小吃也。肴于粤人所设之酒楼唤之,客仅可三四人。”
李碧华的《胭脂扣》里,十二少和如花“执寨厅”,报社里做事的袁永定听得发愣:“六国大封相的锣鼓喧天,歌姬清韵悠扬。饮客拾级登楼……然后全寨妓女燕瘦环肥,一一奉为君王。但晚饭消夜甜点烟酒打赏,还有什么夹翅费、开果碟费、毛巾费……连‘床头金尽’四个字还未写完,我已壮士无颜。”小说里那个在香港报馆做事的“我”,出门吃个夜宵,乃是烧鹅濑粉加一碟猪红萝卜。反差鲜明,旧时代的女鬼无感。
夜宵有其时代感。一篇小说如果夜宵吃的是羊头肉,背景定是民国的;嚼的是羊肉串,那必是进入当代了。《胭脂扣》的女鬼不会了解,1950年代至1960年代的香港,风流有钱人上舞厅“买钟”出去吃夜宵爱大排档,露天明炉猛火,镬气充足。太正儿八经的、过精细的菜色,不符合现代夜宵精神。
在中国,越往南方,夜宵越活跃。大约一百年前,上海的文人严独鹤认为广东菜“只能小吃,夜宵一客,鸭粥一碗,于深夜苦饥时偶一尝之,亦觉别有风味”。那个时候,广东饭馆几乎就是夜宵的代名词,《海上竹枝词》记“广东消夜杏花楼”,既有冬夜的红泥小火炉,也有清汤菠菜与生鱼生鸭生鸡片。唐鲁孙追忆武汉广东馆子的夜宵,乃是新鲜鲩鱼切薄丝做的滚烫鱼生粥。民国小说《春明外史》里主人公编完稿子去吃点好的,也说“广东消夜”。
夜宵是与不夜的城市作息相伴的,国外有学者提出“时域性城市”,以时间分段规划城市,有夜经济、夜消费。
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城市有了漫游者,以某种距离感扫描着这座城市。柯灵出门到夜阑人静的街上逛,《夜行》里写“从热闹场中出来,踽踽独行,常感到一种微妙的喜悦”,记录的是1930年代的小铺子夜宵,一碗牛肉汤、一碗阳春面,外加二两白酒,店堂湫隘腌臜,花不了多少钱。
城市的夜间消费,是国际大都市的标志。读者感慨香港夜宵之丰富:“真正的亦舒女郎都是吃货!”《我俩不是朋友》中,女主给男主做的夜宵是卖相奇佳的云吞面,盛着三口面与两只云吞,葱花韭黄点缀,配了樱桃与覆盆子。《绝对是个梦》里“我们去吃夜宵”,小菜是辣味炒蚬、虾酱通菜、蒸鱼肠、豆腐芥菜石狗公滚汤,再加一煲咸鱼鸡粒饭。《她的二三事》酒席终,领班送两只瓷盅上来,芳好轻轻同弟弟说:“一盅清炖燕窝,另一盅银耳木瓜,带回去给妈妈当夜宵。”
然而,巨型城市发展到了今时今日,反而正渐渐消灭夜宵最理想的生存空间。《收获》主编程永新回忆1980年代,格非宿舍成“文学会所”,吸引了一批先锋作家,晚上聊天聊饿了,翻过一扇大铁门,去华师大后门吃夜宵:“当年在门上翻来翻去的,就是当代的一批实力派作家。”的确,这个吃夜宵的作家群名单,现在列出来简直闪瞎人眼,而华师大后门的那些夜宵店铺摊头,恐怕都已被整治殆尽了。
 
- 对失意的共鸣 -
 
谈话类节目《圆桌派》有期讲到夜宵。作家蒋方舟称有调查表明,中国夜宵人士是按收入分层的,月收入六千到九千元的人最爱吃夜宵,低于六千元的人就在家吃泡面了。而窦文涛说小酒馆是办公室到家的第三空间,欧洲人认为半夜十二点以后跑到小饭馆吃饭的人,基本都是失意者,而我们对于失意者有无限的共鸣。
夜晚的城市是无常的、疏离的、超然的。微博上最会引诱人吃夜宵的美食作家沈宏非写道:“厦门深夜,必须蹲一个大排档。鸭肉店这种形式,为此地独有,除了鸭肉,鱿鱼、猪肠、猪尾等等卤味,每个都适合深更半夜蹲在街边喝喝小酒,说说粗话,聊聊是非,吐槽一下惨淡的人生。”
太多的城市千篇一律地发展,如果夜宵也跟着大同小异,变成一色儿马马虎虎做出来的奶茶鸡排烤肉串,那么这个城市,起码的良心都没了。
无论是油腻的清淡的、喧闹的寂寞的、投入的游离的,夜都是偏离主流的,是留给边缘人的。
《深夜食堂》的故事皆来自边缘人。作者安倍夜郎自己夜里吃些什么呢?晚上吃鱼肉肠蘸点蛋黄酱,加啤酒就是绝配了,速食炒面配啤酒也不错。在热腾腾的白米饭上撒上鲣鱼干,看着鱼干在热气中微微颤动,再淋上酱油,就觉得真不知有多好吃。让平淡无奇的食物,焕发出最治愈的力量,这是夜宵的温柔。
“有时候我也很馋肯德基炸鸡,趁热开吃,再一口气灌下冰凉的啤酒。”在散文集《酒友饭友》的开篇漫画中,安倍夜郎正是提着一袋子肯德基来“深夜食堂”的,只点了一杯啤酒,炸鸡块可是见者有份,老板也跟着一起吃。这样气氛宽松的小馆子,当然是赚不到什么钱的,店主相当穷,每天幻想中彩票。
其实,文艺作品总是偏向失意人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本来是属于失意之人的,越失意越希望得到安慰与陪伴,作者张嘉佳也是个后半夜开工的人。书卖得风生水起,张嘉佳与王家卫、梁朝伟吃起了火锅。电影《摆渡人》以火锅方式开媒体见面会,麻辣味儿四溢,毛肚、鹅肠、鸭血、牛肉……一盘盘端上,片场夜宵吃的都是火锅,所谓“能够一起吃火锅的人,都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作家站在名气的巅峰,即刻完成了最大值的变现。一篇《我的小龙虾编年史》大红,又开启了夜宵界网红小龙虾的营销。但烈火烹油的得意风光也只一年多,小龙虾店就一家家消逝在夜色中了。
作家,或许真的要保持一种“失意感”吧,和鲜花着锦的娱乐行业是有些不同的。
唱戏演剧的人都有吃夜宵的习惯,所谓“饱吹饿唱”,散戏之后,角儿们得好好吃一顿。梅兰芳回家的夜宵,满满都是菜,满满都是人。马连良多福巷寓所是当时达官显要吃夜宵的最高级处所,拿手点心是鸡肉抄手与攒馅儿烫面饺儿,吃完夜宵都要夜里两点了。时代再拉近些,电视台的人最常在外吃夜宵。央视节目加班加点,附近饭店“这桌是《东方时空》,那桌是《足球之夜》,再有一桌是《十二演播室》……”。拍美食纪录片的陈晓卿在书里写道:“常见的情景是,夜里两三点钟,在楚乡门口的那个凉棚下,我和同事点上五十只香辣小龙虾,一盘子麻辣烫,埋头认真大嚼。”
娱乐业热热闹闹工作的人,夜宵也活色生香,要聚上许多人。但作家不一样,晚上熬夜写稿,其实离热闹是很远的,甚至必须是一个人。
 
- 深夜的独食本性 -
 
夜宵满足人最私密的喜好。许多人在喧闹的酒局后,还会一个人静静地再吃个什么收尾,不需要任何与人的交际,只尽兴地品味。
日本作家池波正太郎爱喝酒,也爱甜食。甜食是要在喝了酒以后才当夜宵收尾的。他去上贺茂神社前的神马堂买回豆馅糯米饼,留着半夜里吃。在大阪的新歌舞伎座排练时,晚上喝完酒以后也会顺便去法善寺横丁的“夫妇善哉”红豆圆子店。
但是男人年轻气盛时好面子,以能喝酒为荣,以吃甜食为耻。早年红豆圆子店女客人比较多,装潢也流露出一股脂粉气,年轻时不管多么嘴馋,男人走进去都会觉得很没面子。
不过,等爱喝酒的男人们都上了年纪,就会情不自禁地更遵从自己的本心。十年前那个一边喝酒一边讥讽男人去红豆圆子店的朋友,现在居然被撞见一个人从红豆圆子店出来。他支支吾吾地撒谎,池波正太郎立即唬道:“你嘴边还粘着红豆圆子呢。”朋友吓了一跳,连忙狼狈地擦了擦嘴。其实,他嘴边压根儿什么也没有粘着。
虽然同属于夜晚,但酒是向外的、刚烈的,点心则是向内的、阴柔的。张爱玲在美国独居时,曾与学者在公寓一口气聊过七个小时直到凌晨两点。她称自己一天只吃半个English muffin,学者则猜她大概喜欢零食。十几年后,那个爱翻张爱玲垃圾的戴文采女士声称:张爱玲现在不大吃零嘴配茶了,因为她的牙坏了。
因为吃了太多甜食而坏了牙齿的作家,还有鲁迅。在日本留过学的鲁迅,也一直拿甜食当夜宵,半夜三更在家里吃萨其马、豆酥糖、条头糕、桂花白糖伦教糕,还爱吃糖,“爱买三四角钱一磅的廉价糖”。有次得了朋友送的河南柿霜糖,即刻迫不及待地吃起来,“圆圆的小薄片,黄棕色。吃起来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许广平说这东西性凉,如果嘴上生疮一搽就好,鲁迅吃到一半收了起来,预备生疮时用。可是,想想就不甘心,夜间又将藏好的柿霜糖翻了出来:“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夜晚很容易让人放纵,正适于任性胡为,于是补了牙齿的鲁迅又继续买糖吃,而且吃的都是独食,连儿子也舍不得分。
林语堂在《京华烟云》里写花生汤、螃蟹宴,比较北京和山东的香肠鸭子、粽子和汤圆。万万想不到长相斯文的他是个大胃王,夜宵不能少,因为真饿。林语堂女儿记叙父亲爱在半夜里吃东西,某次烧了五只鸡蛋,还吃了两片脆饼。有时候半夜醒来听到厨房的响声,那不是老鼠,而是正找夜宵吃的林语堂。忍不了饥饿的他被发现在外独自吃夜宵,惭愧地解释,一直想了十多分钟才起来的,不能委屈自己!
夜宵也正有众人皆睡,我自独食的快感。作家三毛夜里不睡,凌晨念及冰箱里的白菜和饺子,光脚悄悄跑进厨房,将白菜切丝,拌了酱油,就着冷饺子生吃下去。数十个胖胖的饺子和一棵白菜吃完,天已快亮了,这才漱漱口,洒些香水,悄悄上床睡觉。
健康吗?不。也谈不上是什么了不得的美味。但,超级爽啊!夜宵最讲求的是“尽兴”,是在进入旭日东升新一天前的一个饱满句点。
 
- 夜宵与虚构 -
 
能让粉丝张罗着梳理小说里的食物,并依样画葫芦整理成菜谱出书的作家并不多,日本有村上春树,中国有曹雪芹,英国么,有简·奥斯汀。
美国的“奥斯汀粉”写过一本《简·奥斯汀食谱》,在第三章《通往奥斯汀时代的推荐食单》中,记录有“最简单的夜宵”“吃点热乎乎的夜宵”“曼斯菲尔德庄园的舞会点心”“哈特菲尔德的夜宵”等。
晚餐是一天中的正餐,晚餐吃得早,就得准备点夜宵。谁家里举办舞会,那么男女青年必然要坐下来享受一点夜宵,与客人打牌的话,也会准备点食物。小说《爱玛》里,伍德豪斯先生让女士们吃的是:很小的一块苹果馅饼(不含果酱),小半杯葡萄酒(还要兑上一杯水)。
而到了法国作家福楼拜笔下,夜宵就馋人多了。《包法利夫人》里的舞会夜宵,有的是西班牙酒、莱茵葡萄酒,镀银的贝壳里装着樱桃酒刨冰,虾酱浓汤,杏仁奶汤,英国式的果馅“布丁”,还有各式各样的酱肉,盘子四边的肉冻都在哆嗦。在爱玛心目中,巴黎比海洋还大。一群文人和坤伶,半夜过后来用夜宵,对着烛光,纵声欢笑。
澳大利亚的畅销小说《荆棘鸟》里,史密斯太太准备的是吐司涂奶酪、热奶油烤饼和葡萄干烤饼,吃得红衣主教拉尔夫都面色红润起来了。
按照中国的传统,文人同时也兼任美食家。苏轼、张岱、袁枚、李渔、曹雪芹,都是。楷模立在那,后来的作家动不动就将食物放进自己的小说里。
民国畅销书大家张恨水的小说就时不时“致敬”清代小说《红楼梦》。《金粉世家》里冷清秋做糖芋头用了多样配料,燕西就联想到“贾府吃茄鲞”。小说里官宦人家夜宵的口味也和贾府相似。宴会结束后,小妾准备夜宵:“盛了稀饭放在桌上,又把桌子里的四碟小菜取来。一碟子糖醋拌咸雪里红,一碟海虾肉拌芹菜,一碟干桃仁,一碟子生四川泡菜,上面还铺着几丝红椒。”叫人想起《红楼梦》里过元宵节,贾母道:“夜长,不觉得有些饿了。”又嫌预备的鸭子肉粥太荤腻,选了枣儿熬的粳米粥,搭配几样精致小菜。
李碧华擅长将诡异的爱欲裹挟在滚烫的美食里。志怪小说《流星雨解毒片》里写东华门夜市的小吃,居然不厌其烦地罗列出二十多种,与其说是为了强调“每一个繁华的城市,必然拥有风味小吃的夜市食街”,不如说是为了过笔头干瘾。
《生死桥》里卖了个满堂后,大家高高兴兴地一起夜宵,在路边吃鸡粥、茶叶蛋,还有出名的硬货排骨年糕:“一块排门板,上面有红笔写上‘排骨大王’,门庭如市。排骨是常州、无锡的猪肉造的,年糕是松江大米,放在石臼里用木榔头反复打成,文火慢慢地拨,又嫩又甜,五香粉的特色令人吃了又吃。”这一客排骨年糕,比起后来金先生在“大鸿运”请的两桌全套宴席佳肴,给人的印象更深。
排骨年糕是上海的,李碧华赞过上海云南路的“鲜得来”,“猪扒煎得很香,年糕软软糯糯的一大片”,“排骨年糕粗糙得来口感丰富,即使很饱,也忍不住吃上两口”。香港没有这样的排骨年糕,就直接馋进了小说。
夜宵能直接刺激人的创作欲。贾平凹《入川小记》写半夜进抄手店夜宵,酒有泸州老窖也有成都小曲,配一碟酱肉、香肠,来一盘胡豆、牛肉,还有那怪味兔块,调上红油、花椒、麻酱、香油、芝麻、味精。酒醇而柔,肉嫩味怪。抄手煮好了,皮薄如白纸,馅嫩如肉泥,滋润化渣,汤味浑香,麻辣得“唏唏溜溜”不止。这顿夜宵直接刺激到作家的创作热情:“摇摇晃晃而走,想那神也如此,仙也如此,果然涌来万句诗词,只恨无笔无纸,不能显形。”
夜宵对作家的写作是不可缺的滋养。耄耋之年的白先勇,在新加坡觅夜宵,吃罢潮州糜又吃榴莲椰子,直到夜里十二点半才回酒店,说:“补充了榴莲能量,现在可以把写了一半的《红楼梦》前言继续写完。”
毕飞宇写《推拿》,最后一幕是“推拿中心”的盲人们聚一起吃夜宵,沙复明因胃病吐血被送入医院。《推拿》拿到了茅盾文学奖,许多报道提到小说创作的契机始自毕飞宇的一顿夜宵:“一天晚上,我到这群盲人朋友的住处玩,一对小情侣执意请我吃夜宵。往外走时,我本能地去搀小伙子,却发现过道里的灯坏了,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倒是那个小伙子领着我。到楼下后,他开心地对我说:‘毕老师你发现了吗,你还不如我。’”瞬间,他打定主意,写一部关于盲人的小说。
至于商业上的贡献,更了不起的是武汉作家池莉,真乃以一篇小说之力,点燃一座城市乃至全中国的燎原之火,建立起“鸭脖帝国”。
小说《生活秀》写的是吉庆街夜市卖卤鸭脖子的女人来双扬,然而事实是,鸭脖生意是池莉虚构的。她在创作访谈里自豪地揭秘道:在写《生活秀》前,武汉根本没有鸭脖子卖。卖卤菜的锅里煮着猪蹄子、顺风、口条……鸡脖子鸭脖子属下脚料,不算菜,熬卤锅边上增添一点肉味而已。打烊后,店主将鸭脖挑出,坐在昏黄路灯下,啃着喝两口小酒。池莉看到这一幕,用想象力将鸭脖子切成一段一段,在小摊上摆放整齐,让做了红指甲的来双扬守在小摊前,款款吸香烟。
随着小说《生活秀》名满天下,吉庆街上居然真竖起了“武汉特产来双扬鸭脖子”灯箱。此起彼伏的鸭脖品牌冒了出来,无数武汉人抓住了商机,全国上下猛啃鸭脖,还有公司做大上市。池莉感叹:“成功的虚构,几年之间,就变成了成功的现实,这也太神奇了!”
“吉庆街是夜的日子,亮起的是长明灯。没有日出日落,是不醉不罢休的宴席。”文学偶然的灵光一现与夜宵持久的罗曼蒂克,还会在月光和夜露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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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萌芽》2019年6月刊。萌芽微信公众号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萌芽杂志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者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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