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两起与狗有关的社会事件:“人善被狗欺”



近日发生两起与狗有关的社会事件。
一件,发生在武汉,35岁的卢某“拿命控告遛狗人”。
11月13日凌晨,卢某从所居住的小区32楼天台纵身跃下。“此前,她曾多次被小区内遛狗不牵绳的老人围堵。”
据报道,卢某怕狗,曾在小区碰到几名业主遛狗不牵狗绳并被狗追赶。卢某被追赶时, 曾在路边捡起木条驱离狗,此后,便被狗主人挑衅辱骂甚至殴打。期间她曾试图找过物业,找过社区,但无人过问。
卢某表示,“老太婆耍赖可以,我拿命来控告,我死了,这辈子她们都别想安生。”“我要让小区再无遛狗不牵狗绳。”次日凌晨,她从所住楼栋的天台跳下身亡。
我看了,觉得:哎呀,好可惜。
你死了,人家还会活得好好的,怎会不安生?除非你真能“变成厉鬼也不放过谁”,你以为她们会良心不安自我谴责吗?怎么可能……
值得吗?何苦呢?何必呢?
另一件,是发生在河南安阳。一位八旬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两条大型犬咬伤。
监控显示狗主人就在现场,然而,人家拒不承认。老人的女儿找到狗主人的单位——安阳市市场监督局,还遭到拿警棍人员的威胁。
小时候在电影里学到一个成语,叫“狗仗人势”,通常是说黄世仁南霸天一类恶霸地主家的狗或者狗腿子,跟主人一样飞扬跋扈穷凶极恶。
武汉狗事件,安阳狗事件,一时让我有点分不清,是狗仗人势还是人仗狗势。
值得玩味的是,安阳狗事件曝光后,狗主人被指认是一桩百万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一起普通的狗咬人纠纷,牵出八年前的法治旧案,民众期待看到的不止是道歉和承担相关责任,更会把目光聚焦在一个科级干部如此“长袖善舞”,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网和黑幕。
我八岁前生活在农村,养狗的人家并不多。那时候物质匮乏,人都吃不太好,别说狗了。家家户户也没多少值钱的东西,不需要一条狗“看家望门”。
但我还是跟大人学到一条对付狗的办法。遇到过一次,亲测有效。
与野狗狭路相逢,狗冲你狂呔甚至逼近你时,做个假动作,佯装弯腰捡石头(真捡石头),狗就会被吓跑——狗是怕人的。
我爸爸教我的。可能是他小时候,独自走在乡间的小路去上学,遇到过野狗,奶奶教他的吧。
当然,农村大地不比如今的小区,石头坷拉触手可得。城市里的小区,石头泥土难寻,鹅卵石都用水泥嵌在地上,做捡石头的假动作,也不见得对宠物狗有用,何况“每条狗后面都牵着一个人”(语出刀尔登)。
现在想来,野狗可能是人人喊打的,不知被石头坷拉头打过多少回,形成条件反射了。
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你越怕狗越张狂。
小曦同学也怕狗,远远看到狗就露出怯相。恐慌想躲藏的样子,看在狗眼里,那东西便愈发张狂,必须狗主人亲自喝止有效。
我跟她走在一起,就很烦她。我根本还没看到狗,没注意会与狗交错,她就开始躲闪了,偏偏那狗就会冲着她来——
俗话里说“人善被人欺”,我以为应该是“人善被狗欺”。
这个善,跟善良的关系不大,是软弱的代名词。你一个大活人,成年人,是狗的几倍大,何况在小区遇到的多是宠物狗,有狗主人在旁边牵着绳子,怕成那样——不至于吧。
你得做出一副不被狗欺侮的样子。既然你管不了狗,也管不了狗主人,只能改变你自己,至少做出一副不好惹的样子吧?
如果一幅好欺侮的样子,远远看到狗就怂,就退却,就想逃,想躲,狗是能看出来的,知道你好欺侮。
武汉卢某“以死抗争”的方式,我能够理解,但永远不会支持。没有什么值得以生命为代价去争取,去交换。
曾听朋友讲过她们小区一户人家的事。有个孩子父母管教很严,那孩子气性大,“你们对我不好,我死给你们看”,跳楼还是喝药死了。那对父母经过丧子的痛苦,几年后,又生了个儿子……
惩罚了谁呢?生活还得继续啊。
不管是针对谁,以牺牲自己生命的方式去要挟别人,去证明什么,都要不得。除了葬送自己的卿卿性命,只会伤害家人的心。
以我有限的心理学常识理解,一个人想自杀,通常跟别人无关,那是ta自己的选择。
换作是我,会怎么做?不会是我,我就不给狗和狗主人欺侮自己的机会。老太婆敢骂我敢打我试试,哼——
对付恶狗恶人,得用恶手段。
何况,我相信“凡事都有至少三个解决方案”。方案中,肯定不会包括以死抗争这一条。
我没养过狗,也没养过猫,看了这种新闻,更不敢养了。说白了,是可做的事情太多,又没有足够的爱心和耐心吧。
相关文章
大学生作弊后跳楼:最高等的教育是生命教育
一个妈妈带一儿一女去跳楼……
等到了父亲的点赞,他却跳楼了
阿豪为什么跳楼?
那个跳楼的孩子
比起喝农药自杀,李雪莲们坚强多了!
德阳女医生被逼自杀:不管怎样……活久见吧
为鹿晗直播自杀的姑娘,一定很缺爱吧
北大女生疑遭男友精神控制自杀事件:一个人能控制另外一个人吗?
狗这一辈子
当踩到狗屎……
一条名叫“放下”的狗
也许有一天,我会养条狗
我为什么不想养猫
与一只猫一起避雨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