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曦同学在某宝买了两条裙子。拆开包装一看,就有点失望:怎么跟图片不一样?试穿了一下,更觉得跟宝贝详情描述的差距很大。。
她问我哪件好看?
我说都一般般,显得很老气。三四十岁穿,还差不多。
我现在终于理解了我妈,在我二十出头时买的每件衣服,她都觉得老气。是人到中年,更喜欢那一抹抹亮色,好像要抓住青春的尾巴。
小曦犹豫着,那两条裙子,是都退呢?还是留一条。
让我当参谋,二选一,选哪条?
我指了一条。
她又犹豫:其实这一条,也可要可不要。
我立刻道:可要可不要的,就坚决不要。这跟公司招聘选人是一样的,可用可不用的人,坚决不用……
以前公司招聘面试时,面试结束后,面试官会对应聘者打分,逐一分析是否试用,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就是:可用可不用的人,坚决不用。
我后来还读到一条招聘秘笈:永远不要招聘你不好开除的人进公司。
有次公司招了一个保洁。用人部门和hr一起面试,有个应聘者其实并不太理想,属“可用可不用”系列,但当时卖场急需用人,就决定让她“干干试试”。
结果不到一个月,部门评估反馈那个保洁不能胜任,经理说她经常找地方偷懒,找不到人,有几次发现在店外跟人闲聊天。
我就跟她谈离职。结果,我遭遇了所谓职业生涯最艰难的一次离职面谈。
她在我办公室哭了一个多小时。说:家里人都知道我找到了工作,你们不要我了,我怎么跟家里人说?
我马上跟她道歉。让她中午仍在公司食堂吃饭,下午再回家。就说是自己辞职不干的。又不是你干得不好……
也意识到:传递坏消息果然不能在上午。
再后来谈离职,就改到了下午时间。
“可用可不用的人,坚决不用。”
“可要可不要的衣服,坚决不要。”这种“信条”,似乎也可以用在人生的其它选择中。比如,跟你借钱的人,觉得可借可不借的,一定别借;交朋友,可交可不交的,一定不交……等等。
前段时间,网上看到一个女生发的求助帖,让大家帮她出出主意。大意是:马上要结婚了,发现未婚夫因赌博欠下三十多万的债,跟她商量要用结婚收到的礼金还债,并表决心,今后坚决不再赌了。她犹豫:这婚,还结不结。
帖子下面,多数人留言评论都是让姑娘慎重,回头是岸。
谁说过:黄赌毒,一般人,是很难戒的。别拿张学良戒毒说事,人家可不是一般人。
可结可不结的婚,坚决不结。也是一种选择。
看北大毕业的三个女生跟上野千鹤子的对谈,印象最深的,是:当今女性比过去,有了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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