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要脸!”女子在高档餐厅相亲,不仅点了许多名贵菜,临走时还打包给家里人,男子趁机溜掉,网友:干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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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要脸!”女子在高档餐厅相亲,不仅点了许多名贵菜,临走时还打包给家里人,男子趁机溜掉,网友:干的好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些人,平常便宜占惯了,到哪里都想占。
这不,在一家高档餐厅里面,就有一位女士,跟一位男士相亲。

餐桌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昂贵美食,离谱的是两个人吃完之后,女子竟然提议要点一些新菜带回去,给自己的弟弟妹妹一起吃。
男子一听,表示赞成,而就在女子开开心心的点菜打包时,男子却悄悄的溜走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回顾
宋宋今年25岁,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客服人员,她长得非常漂亮,清秀又优雅,身材还很高挑。
李某今年27岁,在培训机构当老师,收入不是很稳定,但长相还算不错。
两人在朋友的介绍下有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并且还约定在一家高档餐厅里面相亲。
在相亲的过程中,两个人对对方,都还挺满意的。
宋宋还点了很多自己爱吃的名贵美食,男生虽然有一点心疼自己的人民币,但也没放在心上,毕竟他觉得吃了就吃了第1次相亲嘛,自己作为男孩子确实应该多付出一点。
然而令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两人吃完准备离开的时候,宋宋却提出了一个很无语的要求。
她说自己家里,还有弟弟妹妹要照顾,今天自己不在,没有人给他们做晚饭,就想要打包一点菜带回去,她又说到餐桌上的菜,两个人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她说我能不能再点一点新的菜品来打包带回去。
李某虽然不舒服,但也表示了同意,没想到的是宋宋挑的才都是特别贵的品点,等宋宋点到第4份菜品的时候,李某实在受不了了,他借口自己要去上厕所,然后趁机溜掉了。
等宋宋打包完七道菜之后,却发现李某还没有回来,于是开始给李某打电话,可李某的电话此时早已变成了无法接通,最终服务员只好来找宋宋要钱,这顿饭一共吃了8000块。
宋总也是非常的无奈,最终,两个人的这场相亲以一种很不愉快的方式结束了。

案件分析
那么在这个案件中,可能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吗?
首先要根据民法典第6条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案当中,宋宋和李某两个人,作为相亲的对象,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理应是平等的。并不存在作为男方的李某,就应该多付一些钱款。而在本案中的宋宋,一直只顾及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并没有尊重李某的态度,可见她的做法,是极为不妥当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8条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当然在这个案子中宋宋和李某两个人都没有违法,只是两个人的做法多少还是有一些不妥。
一方面从宋宋的角度来看,她确实过于自私了,有点像趁机狠狠宰别人一顿的感觉。而李某,作为一个男子,他没有及时的去跟宋宋沟通,既然自己不愿意出钱买这么多的东西,也没有及时的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意愿,才导致了两个人之间的误会越来越大。
几天后宋宋还是联系到了李某,而李某也还挺爽快的,把钱款的一半付给了宋宋。
对于这个案件,网友甲认为:李某的做法很漂亮,宋宋摆明了就是想要趁机讹人一笔的,如果自己不提前走,那被宰的,就是他了。
网友乙则认为:李某太小气了,不就是一顿饭吗?出于绅士的角度考虑,也应该把钱款给付了,没必要让女孩子那么难堪,这个男的,心机太重了,不适合做男女朋友。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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