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讨薪?”大爷拉横幅讨要工程款表示:过年让农民吃土吗?公安局:拘留10日,罚款500,大爷不服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年关将至,李大爷的家门前却一片冷清。这位在本地颇有名气的老先生,接手了政府的一个公共工程项目。工程进度顺利,质量也过得了关,然而竣工后的工程款迟迟未见着落。李大爷一时间陷入两难境地,工人催着要钱,自己的家用也捉襟见肘。这要是放在平时,倔强的老爷子准能想出办法,但眼下这个节骨眼儿,实在让人心焦。
这天清晨,临近政府大楼的百姓们纷纷撑开了伞。只见政府门口的石狮子旁边竖起了一块白底黑字的壮观横幅:“合法讨薪”!横幅的下头肃然矗立着李大爷,脸上带着寒气逼人的凝重。过路的行人纷纷驻足观看,窃窃私语道:这不是李大爷吗?听说他抱怨政府拖欠工程款,简直让人过年没法过了!”
李大爷手执横幅,一语双关地向路人诉说自己的冤情。就在人群聚集时,突然蜂拥而至的数辆警车打破了寂静。李大爷当即被控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热心的村民们议论纷纷,也让李大爷难以接受。他决定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请求撤销这一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李大爷败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扰乱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李大爷的举动不仅影响了政府门前的交通,也使政府大楼门口一度出现拥堵的局面,已经构成对正常工作秩序的扰乱。因此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当。
李大爷对判决结果非常失望,提起上诉要求改判。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有关证据确实清楚充分,处罚程序也未见瑕疵。因此维持原判,驳回李大爷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出现也让人不禁深思,这其中是否存在可以调整的余地。法律框架固然重要,但如何在保证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又能体恤民生疾苦,或许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李大爷所代表的民众诉求并非完全无理,如果能通过渠道沟通解释,或许本可避免一次司法程序,这也是我们今后需要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