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了!重庆,男子6人吃36元自助火锅,结账时店家竟傻眼了,桌上堆满120瓶酸梅汤空瓶


重庆一家自助火锅店里,6个年轻人花了36元吃了一顿自助火锅,本想吃得开心就走人。谁知结账时,服务员看到他们的桌上竟堆满了120瓶喝完的酸梅汤空瓶,顿时傻眼了!
原来这6人吃火锅时,狂喝了120瓶免费供应的酸梅汤。这一荒唐的“吃喝”行为,引发网友热议。那么,这在法律上算违法吗?店家可以拒绝提供免费酸梅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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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小王是一名大学二年级学生,这个寒假和几个好哥们相约回家过年。大家想着聚会就该嗨一下,于是相约在一家新开业的自助火锅店吃个痛快。
这家火锅店刚开业不久,采用自助形式,顾客随意取食火锅菜品,每位只收取39元的费用,酸梅汤等饮料作为赠送无限畅饮。
  年三十那天,小王带着5个哥们兴高采烈来到这家火锅店,一共6个人,只收他们36元(店家对6人以上团体优惠)。6个正值青春年少的大男孩围坐一桌,边吃火锅,边有说有笑,其乐融融。一边吃,他们也丝毫不客气,频频举手让服务员为他们免费添饮料。
  一顿饭下来,6个人吃了个痛快,一边吃一边喝,酸梅汤等饮料喝个不停。没过一会儿,一桌的酸梅汤就见底了,服务员很快又热情赠送上几打酸梅汤。
一个多小时后,6个人终于吃饱喝足,要求结账。这时,服务员过来收拾桌子,却看到他们的桌上竟堆满了120瓶喝完的空酸梅汤瓶!
  服务员都傻眼了,连忙汇报店长。店长赶紧过来看到这一幕,也震惊不已。他对小王他们说,你们6个人喝120瓶酸梅汤太过分了,过于浪费了,这样会影响店里的正常运营,下不为例!
  那么,这起事件中,各方的做法在法律上可持续吗?
  
02
案例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消费者的正常使用需要,保证其安全性、功能性。
  这家自助火锅店公开宣传免费提供酸梅汤饮料,属于其提供的正常服务。小王等人的消费行为也仅仅是对店家服务的正常享用,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真实、完整消费信息的权利。店家不能事后反悔,否认已承诺提供的免费服务。
  所以,虽然小王他们喝酸梅汤的数量很多,但店家不应片面认定他们是在“浪费”,而应改进经营方式,适当限制免费服务项目。店长的反应有欠妥当之处。  
03
结语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经营者也应盘活思路,因时制宜。这起小事件,提醒大家对他人行为保持宽容,与人为善,共同缔造和谐友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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