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罗翔老师所有书,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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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只是手段,这是毫不掩饰的极权主义,如果人只是目的,那也会走向过于放纵的个人主义。”
“所有的悖论都提醒我们不要陷入理性的自负,更不要用最好去拒绝较好,能够避免最坏可能就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要用舆论去唤醒我们的感性,以免我们的良知在技术主义的深渊中沉睡。”
大家好,我是小游。
今天主要想跟大家介绍一下罗翔老师的书。

他每出一本新书我就会买来看完,现在看完最新的《法律的悖论》后,回首自己看过的每一本罗老师的书(包括由他作序,他师兄弟姐妹、同事写的书)。
我想是时候,也有资格来给大家谈谈罗翔老师的书有什么特点(优缺点),主要的功能,以及会收获什么这些问题。
我会有意用最直接的方式表达真实的情况,目的是排除个人偏见与喜好。就从这些角度,把有关这些书的一切见闻分享给大家。

1.小疑问
先解释有关罗翔老师的书两个可能的疑问:
1. 为什么普法文章里涉及那么多哲学,是在吊书袋还是个人爱好?
2. 内容差不多吗?要么随便只买一本,要么all in效果大致没有区别?
第一个问题:
在哲学角度分析问题是法学的一种分析方法。在分析法律热点事件的时候,一些学者和老师习惯用法理学、法哲学去分析问题。那些哲学流派孕育了法学思想,也体现了法的价值和人们的诉求。围绕权利与义务、个人与国家,就会很自然地勾连到这些内容来阐释深层立法目的。
第二个问题:
罗翔老师的书,由于法律、哲学、历史学这些学科的强大的逻辑和他超级有特点的文笔,可以这样讲,除了《刑法学讲义》略有不同(同样浸润了哲学和法理的分析视角,区别只在内容,不再是分析随机问题,而在以刑法为顺序展开,感性表达略少),
就《圆圈正义》《刑法罗盘》《法治的细节》《法律的悖论》来说,这几本几乎没有区别,它们体现的是一套思路的延续,如果把这几本扣除重复的部分合订在一本书中,没有任何违和感,所以买一本就足够了解他的观点和分析视角。
2.书的内容
罗翔老师的书写了写什么?
上面提到《圆圈正义》《刑法罗盘》《法治的细节》《法律的悖论》这四本比较像,所以一起讲。

他的书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作者才华横溢,谦虚,富有正义感,而内容容易理解而又带一点深刻。

序言和后记。往往是表达自己的写作原因,勉励自己也勉励大家:坚持本心和对真理的追求,心怀法治理想,不要随波逐流,不要被一时的黑暗和职业的犬儒主义迷失,保持苏格拉底式的谦虚(知己无知谓之智)。
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这几方面:
1. 解读社会事件,普法。
2. 提出现行法律的问题或者可取之处,给出自己对法治建设的建议,引起大家的思考。
3. 在制度和社会背景层面上解释法律原理、法律现象。

正文通常的写法是提出一个法律问题,用热点社会事件引出,给出他对问题的评价,说明理由,理由主要通过:
1.拿出法律依据,现场适用法律;
2.挖掘法或者人性、某项权利的本源:深入哲学层面探讨这样做的合理性,对比不同哲学流派的价值取向之争,分别分析优劣;
3.历史解释:回顾历史找本土人们的观念道德和社会传统的原因;
4.比较解释:对比国外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给出结论,或者开放式结尾(提问读者)。
因为这一步想还原一点,所以通过上述有点儿枯燥的罗列,希望大家能够了解罗翔老师那些书的基本样貌。
3.优点与方法
这些书有什么优点?建议怎样去读?
优点可以概括为:通俗,普法,哲学,启发。这四个部分可以给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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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朋友会对普法书籍感到无趣或者产生退却,但是看罗翔老师的书完全不用有担心,因为非常通俗甚至浅显。所谓“通俗”,这里想和大家解释一下对这个词的理解。‍
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人和我一样,对“通俗”存在偏见——认为一本书很容易看懂,没有超出自己的知识或者常识,就是没有深度甚至没有价值的,我曾经就这样认为。
甚至一个学者谈及不属于他研究范围的知识,我都会给对方打上“旁征博引但是都涉猎很浅”的标签。按照这个标准,我认可的只有商务印书馆那些白皮经典著作和非常优秀的专业教材(马工程、《考试分析》显然也不在此列)。
但是后来我想到几个问题:
1.“浅”“通俗”是否影响我们学到东西?
2.真的浅吗?会不会是我没看懂?
3.过于专业或者深刻的书看不下去、不上不下地僵持的时候,我还能学到多少知识呢?
所以我后来重新读了罗翔、赵宏、苏力、刘星老师的书,才发现这些评论区充斥着“废话连篇”“没有干货”“只有情怀和呼吁”“入门级”的书一点也不简单,确切说是常读常新的——
无论到哪个段位,都能各得其所。随着知识的加深,再看这些书就会产生很多联系和共鸣,把原有的知识打通。
这就是过程永远优先于结果,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思路的锤炼,懂的他们的逻辑和理由角度,应用于之后的思考当中。
但是在一开始看时,只会局限在作者的思路,像看小说一样急于知道结局——最终得到一个符合常理的结论,认为一无所获。实际上是忽略了大量的思路转折点,没有自己思考的买椟还珠之举。
所以强烈建议大家按照这种方式,去看大家熟悉的、认为理所当然的内容。要给些时间,写批注和罗翔老师他们隔空对话都没问题。

我字不太好,大家意会
我就经常写“认可xxxxx,但保留观点xxxx,理由是反例xxxx”这些疑问。过一段时间再看就会自己修改过来,认为作者、老师他们才是正确的。但有几条现在还保留,等待之后的排除。
而应对自己看起来不熟或者抽象的内容,涉及到法律部分的老师会解释;如果没有解释,就说明这个专有名词只是字面意思(刑法特性),不用过于纠结。
针对哲学问题,就有意思了。这也不是我的专业,所以在第一次看到那些理论、著作时,我也模模糊糊,但是罗翔老师一般会解释的很明白,而且他引用的话本身就非常吸引人,还会贴心地列出书目。

我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看了《苏格拉底的申辩》、《理想国》、《社会契约论》、《论自由》、《功利主义》这些书。

所以罗翔老师对我来说不是“法学宫殿的门童”,而是“哲学宫殿的门童”。很少有书能够引起读者对于哲学的兴趣,但是他的书做到了。
4.收获和价值
如果说“一个人越缺乏或者重视什么,那么他就会越强调和表现什么。”。通过看作者反复强调的东西,我们就能更明显的知道,他想给我们呈现出什么,我们又能获得哪些价值。
比如罗翔老师总是反思自己属于存在主义之中的哪一个境界;
反思自己是不是像卢梭那样爱抽象的人、伪善;
反思自己罗列的高尚理想是否心口如一;
反思自己写作的意义是不是同样沽名钓誉。
人类的痛苦与疑惑有这么多来源,罗翔老师也不例外。我们会遇到的人性的幽暗,应然与实然的失望,现实利益的诱惑,各种选择的纠结,意义的追问。
这些自我警示的文字,同样在提醒和追问着我自己,所看到的到底是树木还是森林?在形式化的思维路径中是不是已经丧失了基本的正义判断?以及最重要的,自己是不是能够实现所宣称的所要维护的东西,到底是在为谁说话?

因为好像只要一松手,我就会忘了考虑这些比技术和解决当下问题更重要的内容。
面临职业和知识的无端高傲(即便认为自己已经避免),
对于人们的声音简单概括为“舆论”而不屑一顾,
回到无知的泥潭中主观主义地曲解现实而屡屡碰壁,
看不清真实的自我反而一度在迷失自我。
所以他才会在很多个场合当中重复自己成名的偶然,讲什么是正义和具体的人,或者干脆讲“如果这个问题不想清楚那你们就不要学法律”,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认识自己比锻炼技术更重要。

时刻紧绷正义之弦(即便这让现实主义者回避),划清我们与恶的距离,直面人类与法的局限,不做平庸的推手。
还没有等到发现他人的偏狭,了解社会实践的运转规律,却先发现了自己的狭隘和漏洞,以及由局限、不自洽所带来的虚无和纠结。
我想这就是技术性知识以外的空间,和他人与社会同样重要的、却常常被忽略的,自我。
了解我们为什么举起了手中的知识与技能,
又被什么支撑着前进,最终想到达哪里。
“怕什么真理无穷
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
共勉
参考文献:
《圆圈正义》、《法律的悖论》、《刑法罗盘》、《法治的细节》罗翔
《权力的边界》赵宏
参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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