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 | 神权立法


关键字:立法权的威力
上期说到,西塞罗引入“自然法”的概念后,罗马法便被赋予了理性的“光辉”。而有了理性的加持,罗马法就能像几何学那样,只由少数公理去推导整个法律体系。
不过,这推导的起点,也就是所谓的“公理”,却并不是推导出来的,而是铁口直断,是个孤立的判断。如果它出错了,那后果必将是个灾难。
而像这样的公理,要怎样提出来、由谁提出来才合适呢?
1、“文无第一”
要知道,西塞罗虽然是自然法的提出者,但他却未必有资格提出法律公理。这就好比制作游戏的人未必是游戏高手一样。
不过,西塞罗在《法律篇》中确实提出了一个公理,那就是“美德”。
这其实是西方哲学的老生常谈了,他们认为美德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合起来被称为“四德”。

西塞罗认为,法律的出发点是四德中的智慧,因为智慧是人独有的属性,代表着完善的理性,所以最契合自然法的要求。
不过,这仅仅是一家之言,事实上,古代西方的哲学家都会讨论到四德问题,也都有自己的观点,未必能达成一致。
比如,柏拉图在《理想国》里就认为,四德中,正义最重要。我想,如果让他来定法律的公理,那他极有可能把正义放在起始点上。
因此,西塞罗也好,柏拉图也罢,他们再有名气,也不代表他们的观点就是公理,那谁有资格定这个公理呢?
2、“明星代言”
对此,西塞罗是十分清醒的,他明白,人力有穷时,所以不适合把如此重要的工作交给人来做。因此,他在写作《法律篇》时,把法律的权柄交给了神。
其实,有此想法的不仅仅是西塞罗,柏拉图也是这样操作的,他在《蒂迈欧》中就假设了一个最高的神,宇宙自然都是由祂创造的。
两人可谓英雄所见略同,所不同的是,西塞罗直接谈的就是法律,而柏拉图说的是宇宙万物,可既然万物都是由神创造的,那法律不理所应当的,也应由神创造嘛。
不过,法律毕竟是实践活动,就算有某些规则符合自然规律,那也要由人具体制定出来,而不能等着大自然自动显现。
因此,所谓“神法”,也只是假托神之名而已,归根结底还是“人法”,也需要在人间找个代言人,那谁适合代言呢?
3、烫手的山芋
其实,西塞罗希望这个代言人最好不是人,因此他说:“法律不是人类智慧思考出来的,也不是人民通过的什么决议,而是一种通过其指令与禁令的智慧,统管整个宇宙的永恒力量。”
不过,如此诱人的权柄就像“唐僧肉”,自然有人觊觎,而最渴望得到它的,当然是皇帝。
可西塞罗死后,屋大维才结束了共和制度,建立了罗马帝国,罗马才有了皇帝。因此,无论是自然法,还是皇帝,对罗马人来说都是新鲜事物,而贸然使用太新鲜的事物是很危险的。
比如,第二任元首提贝里乌斯就深受其害,他上台后便大搞严刑峻法,结果操作不当,落下一世骂名,成为了一名“残酷”的皇帝。
因此,直到第十一任皇帝图密善时,此事才初见眉目。而图密善则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那就是——神化皇帝。
按说这并不是多么稀奇的办法,可为何前面那么多皇帝都没想到呢?
4、场外因素
这倒不是说他们没想过神化自己,比如,屋大维的称号“奥古斯都”就有“神圣”的含义,但他们并没有用神的身份去立法。
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把法律与神权结合起来,一同放在自己身上,所以就没有获得神法代言人的资格。
那他们为什么没想到这一点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律之外,具体说,是在政治上。
从第一位皇帝屋大维,到第十一任皇帝图密善,罗马帝国其实经历了两个王朝:一个是儒略-克劳狄王朝,另一个是弗拉维安王朝。
两个王朝中各有一个皇帝重视法律,分别是第二任皇帝提贝里乌斯,与最后第十一位皇帝图密善。
而他们之所以重视法律,是因为他们继承王位时都出了状况,继承的合法性遭到了质疑,需要要靠严刑峻法来加强权威,巩固统治。
不过,提贝里乌斯走偏了,没有在法律本身上想办法,而是任用酷吏,最后把罗马城弄成了恐怖的刑场。
而图密善走对了方向,最后成为了神法的代言人,那效果如何呢?
5、“唐生肉”
单从法律角度看,图密善成功了,他在位期间,政府廉洁高效,社会风气改善一新。
但从统治的角度说,他却一败涂地,最后落得身死国灭的下场。
那为什么图密善成功后,反倒适得其反了呢?
因为这撼动了罗马的“祖宗之法”。
在引入自然法之前,罗马一直是从风俗习惯入手来立法的,它的特点是:法律是行为导向的。一条法律不可能凭空出现,一定是人们先做出了某种行为,然后再针对它立法。
可引入自然法后,法律就以理念为导向了,也就是:人们会设想一种情境,然后针对这个想象的情境来立法。
于是,法律就从一种保守力量,变成了激进的工具,因此,各方都开始加入角逐队伍,都在争夺立法权。
而这在过去是不存在的,因为过去立法权没有“攻击性”,所以它一直掌握在元老院和人民议会手中,元老院负责提案,然后交给议会表决,没有人能把立法权握在手中。
但现在不同了,人人都看到了这种变化,于是,个人力量开始插手立法工作,尤其是皇帝,最想拿到立法的权力。
这样一来,皇帝与元老院便爆发了激烈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到图密善这一任时达到了顶点。
为此,图密善几乎独断专行,撤销了元老院所有权力,把它变成了一个“传声筒”,虽说法律在名义上还是由元老院订立的,但实际上完全是图密善的授意。
也正因如此,元老院对图密善的怨恨才最深,他死后,元老院立刻对他施行了“除忆诅咒”,在历史上完全抹去了他的痕迹,而这在罗马是比死刑更残酷的惩罚。
6、结语
不过,我们也不要感情用事,图密善在历史上臭名昭著,显然不全是因为与元老院的冲突,我们应该继续深挖,看它是否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他死后,罗马为何会采取“禅让”制度,并诞生了五位贤明的君主。
那图密善靠神权立法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下期,我们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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