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良心吗?”河南,女子无偿帮朋友接送孩子2年,孩子意外摔伤被朋友起诉索赔9600元,女子:好意思开口吗? 朋友:谁让你不小心


“还有良心吗?”河南,女子帮朋友接送孩子2年,没有收取一分钱,因一次意外,孩子从电动车上掉下来摔伤,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这件事,直接被朋友起诉了,要求赔偿9600元,2年免费接送孩子,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吗?
01、案情回顾

河南一位姓李的女士,是当地的市民。她的丈夫是一名火车司机。在生下女儿后,李女士辞去了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
经过三年的时间,女儿已经上了幼儿园,李女士的日常主要工作就是接送女儿上下学。
某天,在女儿的开学典礼上,李女士碰到了好朋友王某,两人的孩子是同班同学,从小就一起玩耍。
王某住在离李女士家不远的地方,她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平日里非常忙碌。于是,王某请求李女士帮忙接送孩子。
李女士考虑到两人的关系不错,而且路线也很顺路,便答应了。
然而,在一次接送孩子的路上,发生了意外。在一个转弯路口,王某的孩子突然从后座摔了下来,导致受伤。
李女士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往医院,并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王某随后也赶到了医院。
一周后,王某找上门,表示医疗费用超出了李女士垫付的3000元,共计12600元,要求李女士支付9600元。
李女士对此感到愤怒,她认为自己曾经帮助王某两年之久,从未向她收取过费用,现在却要求支付如此巨额的医疗费用,感到十分不公。
王某的多次索赔未果,最终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
02、案情分析

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因非法行为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李女士作为司机,负有接送孩子的责任。如果孩子受伤是由于李女士的疏忽或者错误操作导致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李女士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违法行为造成他人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李女士承担了一部分医疗费用,但王某主张的医疗费用超出了李女士垫付的金额,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李女士有责任支付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
法院处理程序:王某将李女士告上法庭,法院将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调查事实,收集证据,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护,最终依法作出裁决。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李女士不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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