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一名男子因为居住在他妻子婚前购买的房子里,感觉家庭地位不太好,所以就用堂妹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 几年后,堂妹想要离婚,她的丈夫却声称这套房子应该算是他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王某是长沙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他与妻子关系紧张,经济大权完全在妻子手中。 他多年来一直住在妻子婚前购置的房子里,缺乏足够的尊重和话语权。 在偶然的机会中,王某听说郊区的楼盘价格低廉,于是他决定采取行动,冒险地通过堂妹的名义买一套房子以增强他在家庭中的地位。 一切都在秘密进行,堂妹很高兴地同意了他的计划。 这让王某的信心倍增,甚至在面对妻子时也变得更加强硬了。
好景不长,时间推移,突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一天,堂妹脸色沉重地对王某说,她和丈夫即将离婚,且王某的房子可能会成为分割财产之一。 因为房产证上写着堂妹的名字,依据法律,她的丈夫声称这处房产应为夫妻间的共同资产。 王某感到非常震惊和困惑,他无法理解自己辛辛苦苦购得的房产,怎么会突然变成他人的共同财产。
接下来,王某迅速采取行动,搜集所有能够证明他是实际购房者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付款记录及每一笔贷款的还款记录。 他决心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让他人轻易分享他独自承担的负担。 然而,这样的冲突让人深思,借名买房固然能暂时保密和避风头,但这种做法潜藏的法律风险却是巨大的。 生活中,很多人或许会尝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然而,一旦涉及法律纠纷,就可能陷入一个难以预料的漩涡中。
【法律依据】
王某案例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房产真实所有权和堂妹丈夫对此房产权益的主张。 依据《民法典》第217条,房产权属证书是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尽管王某实际支付了房款,但房产证名义上的主人是堂妹,法律规定,证书上的名字代表了法律意义上的房产所有者。
【权属判决】
虽然王某与堂妹之间的协议并未有书面合同,但他们的口头约定以及王某支付购房款项和相关税费的事实,足以证明存在借名购房的合同关系。 尽管王某的姓名并未在房产证上,但他收集的支付记录等证据充分证明了他对房产拥有实质性的权益。
【上诉与维权】
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要求堂妹夫妻在规定时间内将房产过户给王某。 堂妹夫妻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 然而,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请求,并最终支持了王某作为实际购房者的权益。
【风险提示】
王某的案例充分体现了借名购房的弊端。 尽管借名购房在实践中很常见,但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尽管王某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也警示我们,借名购房可能引发复杂的法律纠纷,因此必须谨慎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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