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浦东新区一桩房产中介诈骗案中,一名女士被骗2200万元,为儿子购置的婚房变成了一场空。
李女士的儿子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怀揣着为儿子打造一个温馨家庭的愿望,李女士决定动用自己的全部积蓄,为儿子购买一套婚房。
她联系了当地知名的金牌房产中介员于某,期望借助于某的专业经验选购一套合适的住宅。
于某向李女士推荐了一套位于市中心、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新房”,并声称这套房子可以免摇号且能在税款上有所省省,这对于李女士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
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购买中的摇号环节和税费往往是两大难关。被于某的甜言蜜语和专业知识所说服,李女士决定购买这套房子。
她四处筹集资金,甚至不惜借贷,终于凑齐了2200万元的巨款,全数转给了于某。在交房日期临近时,李女士接获消息称于某自首了,原来这套心仪的房产根本就不存在。
李女士一时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所有的积蓄不翼而飞,梦想中的婚房化为泡影。这起诈骗案不仅让李女士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还揭开了一个更大的骗局。
原来,于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同样的手法诈骗了多名购房者,所涉及的金额累计高达数千万元。
李女士及其他受害者在悔恨与愤怒中陷入了困境,他们的积蓄被骗,债台高筑,面临着生活的重重压力,而这一切的背后,是一张精心编织的欺诈网。
【诈骗罪构成】
在李女士的案例中,金牌中介员于某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即声称拥有低于市场价的“新房”并可以避免摇号和节省税款,诱使李女士交付高达2200万元的购房款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于某的行为显然符合这一构成要件,她虚构了一套不存在的房产,并以此骗得李女士的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量刑标准适用】
诈骗罪的量刑标凈根据骗取财物的数额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在本案中,于某诈骗的金额高达2200万元,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一数额远远超过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因此,于某的行为应当按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予以定罪,并可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定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明确解释,其规定不仅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来划分不同的量刑档次,还会考虑犯罪的手段、后果、是否有自首等情节来调整刑期。
在于某的案例中,尽管她选择了自首,这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鉴于其诈骗金额巨大,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影响,这将影响法院对其最终量刑的决定。
总体而言,于某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也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生活困境。
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通常会依法严惩,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在判决中,法官会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于某的自首情节以及其行为对受害者的具体影响,最终确定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法律公正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