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浙江,女子花480万拍到价值连城的西湖别墅,刚入住被催讨63万物业费,女子怒上法庭,结局震惊!


梦寐以求的西湖边别墅成为了陈女士的噩梦。她本以为480万的高价拍得的别墅是人生赢家的象征,却没想到一纸63万的物业费用单将她推上了法庭的辩论台。
案例回顾:
陈女士,一位对生活有着美好向往的普通女性,一直梦想着能够住在风景秀丽的西湖边。

当她得知西湖边有别墅拍卖的消息时,内心的憧憬如同泉水般涌动。经过激烈的竞拍,480万的高价让她如愿以偿地成为了那座别墅的新主人。
拍得别墅的那一刻,喜悦和自豪几乎溢于言表,她以为自己即将开始的是如诗如画的生活。
美好的幻想很快被残酷的现实打破。陈女士入住不久后,物业公司便向她索要了一笔高达63万的物业费。
这笔费用远超她的预期,让她感到震惊和愤怒。陈女士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她决绝地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并试图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解决。
物业公司却对此坚持己见,认为费用的收取是正当合理的,且陈女士作为业主应当履行支付义务。
在随后的法庭争论中,双方各执一词。陈女士坚持认为,在拍卖过程中未曾告知如此高额的物业费,自己不应为此负责。
物业公司则辩称,作为业主,陈女士应当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围绕着物业费的争议,双方的互动逐渐升级为冲突。

陈女士的坚决拒付与物业公司的强硬索费,在法庭上形成了鲜明的对立。法庭成为了双方争辩的舞台,而这场关于物业费的纠纷,不仅涉及到了金钱问题,更关乎着合同义务、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权益等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成为了一宗引人注目的案件。
【责任法规依据】
在涉及物业费用纠纷的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明确权利与义务。
陈女士作为业主,在购买西湖别墅时,需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应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条款。
如果物业公司在合同中未能清晰告知业主具体的物业费用,其行为可能违反了对消费者必要信息披露的义务。
【合同义务履行】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均有责任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陈女士作为别墅的新业主,理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内容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但是,如果物业公司在竞拍环节或合同订立过程中未能向陈女士充分披露物业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金额,那么物业公司可能未尽到告知义务,这可能影响到法院关于物业费用争议的判决。
【核实责任讨论】
买房者在交易过程中也应承担自行核实的责任。陈女士在竞拍成功后,理应对所购房产的相关费用进行核实,包括物业费用的具体情况。
如果陈女士未进行充分核实,导致对物业费用的误解,这种疏忽可能会影响她在纠纷中的权益主张。
【物业费告知过错】
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民法典》中关于服务合同的规定,确保向业主明确告知服务内容及费用。
如若物业公司未能在合同中清晰告知业主陈女士关于63万物业费的具体构成和计算方式,其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责任分配考量】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考虑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合理告知的法律责任。在处理此类物业费用纠纷案件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分配。
如果陈女士能证明物业公司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告知物业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且她本人也已尽到合理核实的责任,法院可能会判决物业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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