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直播间】教师节,《教师法》中的这些权利和义务了解下



2023年9月10日将迎来我国第39个教师节,设立教师节旨在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有助于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全社会关心教育事业,有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除了教师节,在我国,还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法律层面保障和规范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等。

今天在《法律直播间》节目中
为大家请到了
孝南区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冷辉
为大家进行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诞生于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 年10月31日通过, 1994年1月1日施行。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教师法律制度,2021年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

什么是教师?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的职责和使命有哪些?

教师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崇高使命。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教师有哪些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

我国实行怎样的教师资格制度?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国公民或者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中小学(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专业课(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等类别。

哪些情况限制取得或丧失教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教师法中规定了哪些法律责任?

(一)侮辱、殴打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
侮辱、诽谤、殴打教师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造成损害的,责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正在履行职务的教师进行侵害或者侵害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理。
(二)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
教师有违反法定义务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行为的,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及时制止、责令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分别给予调整岗位、暂停教学工作、降低职务等级、限制评奖评优、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或者依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哪些情况下,会对教师进行行政处分或解聘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FM91.8孝感广播电视台
综合广播《法律直播间》
直播时间:每周四上午9:00--9:30 
直播参与QQ:2856844530 
本栏目由孝南区司法局与本台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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