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教育局一直非常重视师生的法治教育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法治教育先进单位”、“ 安全文明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孝南区书院学校多年来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法治教育与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法制建设成效。
今天的节目,我们邀请书院学校校长唐进军为我们普及有关法律知识。
嘉宾:唐进军,书院学校校长,孝感市首届“教育名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孝感市学科带头人,孝感市师德标兵。
主持人:春晖
《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个条例的亮点内容有哪些?
2020年6月初,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六章五十三条,以明确各方面责任为主线,进一步厘清学校安全立法调整的范围,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措施,为学校创造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要求对学校公共场所以及教室宿舍等进行甲醛检测
传统意义上的校园安全,涉及食品、交通、突发事件等方面。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以及跑道等的空气污染事件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对此,条例在全国首次规定对学校公共场所、校舍、操场以及设施设备所含甲醛、苯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明确,校园内运动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教室、宿舍等建(构)筑物在交付使用前,应当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空气中甲醛、苯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检测结果;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加大对校园欺凌事件处罚力度
校园欺凌,不仅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还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条例明确,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机制,采取措施保护和帮助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同时,加大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的处罚力度,规定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由公安机关进行警示教育或者依法予以训诫;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和处置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的大背景下,做好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和处置工作,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报告制度等,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又一重要内容。
条例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实施学校公共卫生风险监测,完善传染病信息报告网络,加强对学校卫生保健、营养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的指导。
条例要求,学校应当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做好日常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访、免疫规划管理等工作。校园内突发传染病或者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暂时性隔离、停课等措施。
书院学校的法治报告会
当前在依法治校方面,学校有哪些问题和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呢?
当前,个别学校法治教育氛围不浓、依法治校浮于表面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点从网上报道的外地个别学校的奇葩校规中可见一斑:如“女生发不披肩”,否则强制剪发;男女中学生交往“至少保持在44厘米以上”,否则视为不检点;小学生上课期间去厕所,每周只允许2次,并与考核挂钩;考试成绩在班级平均分以下,须交相应罚款等等。 这些奇葩校规、班规看似“依法治校”“按规办事”,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殊不知,依法治校首先要求学校管理者应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结合学校和班级实际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制定出合情合理、人性化、有人情味的校纪校规、班规,其前提是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师生乃至家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但这些现象在我们全区还没有,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全区法治教育工作还是比较到位的。
书院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堂
书院学校的法制教育基地
关于学生的法治教育您对家长们有什么建议吗?
家长们要做到言传身教,在日常生活中,要主动的遵规守法,给孩子们做出行动上的示范。如家长们在家里尊重和孝敬老人,在过马路时走人行道、不抢红灯,在外出旅游时保护环境、爱护文物等等。这一点很重要,否则的话,说和做不一致,两层皮,学校的法治教育也很难起到实际的长远的效果。
FM87.7 孝感交通音乐广播《法律直播间》
直播时间:每周五上午11:20-12:00。
直播参与QQ:2856844530 。
本栏目由孝南区司法局友情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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