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终于要开学了,作为家长,你是不是期盼已久?或者,有没有从一种焦虑模式转换为另一种焦虑模式?是否担心孩子在学校里受到伤害,担心孩子学坏?其实,我国多部法律都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关!
嘉宾:湖北名流律师事务所
范权清主任律师
01
比如《刑法》。《刑法》的宗旨是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刑法》里涉及预防犯罪、保护孩子的有:
《刑法》里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猥亵儿童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遗弃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等。
此外,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分别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
大家发现有以上这些犯罪行为,一定要立即坚决果断地向公安机关报案!
02
孩子有可能触犯《刑法》吗?
《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还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有些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可能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但治安管理处罚种类中的“警告”、“罚款”、“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并不免除。
我国还有专门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
但其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最有效的角色,还是孩子的父母或其监护人。《民法总则》里有112处“监护”字样,可见监护权与监护责任的重要性!
03
到底多少岁属于未成年人呢?
《民法总则》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另外,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对于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意见不统一时,应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共七章,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新学期
我们和孩子们一起
学法律、知敬畏!
让孩子们明底线、会自护!
END
FM87.7 孝感交通音乐广播《法律直播间》
直播时间:每周五上午11: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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