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如果举债不能还或者有钱追不回,是挺恼人的。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渠道,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十分富有吸引力。但由于民间借贷的随意性、不可控性和风险性,加之部分借贷当事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民间借贷极易引发“烂债”,产生民事纠纷。
从借贷一开始
你就该明白以下的法律问题
本期嘉宾
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 徐文娟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否高于银行?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民间借贷可否预扣利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在借贷合同纠纷中,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1
形成原因和定义不同
借条是基于特定的借款事实产生的借款合同关系,也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凭证;而欠条产生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基于拖欠货款、给付服务费等其它事实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
2
适用法律不同
借条适用借贷关系相关的法律,而欠条基于其形成的原因适用对应的法律;
3
诉讼时效的起始期间不同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三年,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该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在该三年内债权人 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
4
举证责任不同
出借人向法官提供借条作为借款关系成立的凭证,而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若对方不予认可,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过程,并提供欠条形成的合法性依据。
一张完整的借条应该有哪些内容?
出具借条时,首先对借款人与出借人、借款数额、用途、利息、借期、出借方式(现金或转账)等都应做明确的说明。另外,借条中的措辞、表达要准确明了,避免一些有歧义或模棱两可词语的出现。如“现还欠款X元”就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切忌出具类似“今收到某某X元”等过于简单的借条或收据,这类单据有时连借贷双方是谁都证明不了。
注意
如签署打印好的格式借条文本,则双方当事人签字时应将格式文本空白处全部填写完成或者将不适用条款划去,如果只在落款处签名而未对空白填写处进行关注,后期填写的内容可能会出现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情况。
借条上要不要约定还款时间?
是否约定还款时间主要是会对诉讼时效期间计算产生影响:
(1)约定了具体还款日期。
借款合同或者借据(俗称欠条或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的,那么从到期还款日起,三年内为诉讼时效期间;
(2)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
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先息后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仅有转款的转账凭证,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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