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直播间
创建和谐平安家庭,弘扬社会文明新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胡艳鹃(右)
第二期
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胡艳鹃
围绕《反家庭暴力法》
为大家交流分享
《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1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
只有家庭成员之间暴力行为才是家庭暴力?前配偶等施暴行为不属于家庭暴力?
不!都适用!都受法律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该规定意味着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存在特殊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之中,应受到法律约束。
3
遭受家庭暴力,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做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当于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墙”,将加害人阻拦在够不到受害人的地方。
4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时,应提交哪些证据呢?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应提交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类证据,可以包括:
1.伤情照片、病历或医疗机构检查报告;
2.申请人的亲友、被申请人的亲友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知道事情经过的人的证言;
3.公安机关的接警、出警、询问记录或警察证言;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相关记录和证明;
5.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6.被申请人的悔过书、保证书等;
7.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明显的家庭暴力倾向的证据。
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收集。
5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通常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内容一般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作出。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五)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律不会姑息任何家暴行为
希望受害者遇到家庭暴力不要慌
要注意以下几点
01
零容忍态度。在遭遇第一次暴力后,受暴力者要明确表示“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自己不可忍受暴力。
02
搜集证据。在发生家暴时,可用摄像头、手机、电脑等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保留视频、图片等证据。
03
及时求助。在家暴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2338向妇联求助。
04
保留证据。因家暴受伤的,应及时就医验伤,并保留好公安机关告诫书、报警回执、验伤报告、门诊病历、伤情照片等证据材料。
05
对婚姻做出的理智选择。经过努力,如果对方仍不改恶习,暴力持续发生,家庭已名存实亡,婚姻已成为“死亡婚姻”时,要勇敢地走出暴力家庭,自立自强地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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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时间:每周四上午9: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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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由孝南区司法局与本台联合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