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直播间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我国第一部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过程会受到父母言行的直接影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刘怡
问
家庭教育指导具体是什么内容?
具体而言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来承担家庭教育责任。
问
如何进行家庭教育?
2021年以来,孝南区检察院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未树立优良家风,不注重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在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时,不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占85%。
对此,监护人应提升自己、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提供示范。在家里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将来走向社会,才会珍惜自己的权利并尊重他人的权利。
明确是非观、底线意识。孩子遇到事情,家长必须问清情况、明确对错。告诉孩子什么行为是正义的、可为的,如何做是不对的、不可为的。
树立法治观、发展自己对行为负责的能力。如果是孩子惹事生非,必须让他自己承担责任、付出代价;如果被同学欺负,必须保护孩子、主持公道,做出下一步处理,不可不问对错,只要有事就挨骂。平时生活时,注意给孩子适当空间,让其自己做决定并对后果负责。
问
那么,为了让孩子正确发展,家长平时应当怎样做呢?
早发现——孩子犯罪的几大征兆:
①言语: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②举止:衣冠不整、萎靡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逞强跋扈、轻佻放纵。
③交友:三朋四友、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④起居:懒散邋遢、迟到早退、结群闲逛。
⑤打扮:奇装异服、过度打扮。
⑥嗜好:喝酒吸烟、赌博闲逛、偷看庸俗甚至黄色读物。
⑦品德:盲目崇拜、效仿混混、追求享受、爱慕虚荣。
问
问:发现苗头怎么办?
早干预——①消除容易诱导孩子的犯罪条件。
如引导孩子辨别真正的朋友、净化朋友圈;加强对孩子闲暇时间的监管,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考试前后是违法犯罪的高发期,多带他们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陶冶性情。
②不良行为习惯纠偏。矫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包括撒谎、旷课、夜不归宿、赌博、打架斗殴、观看淫秽物品等。
③明确犯罪成本、提高法治意识。如多与孩子观看法治节目;主动与孩子探讨身边发生的小冲突、小矛盾或者热点违法犯罪事例,从中发现孩子的法治意识、是非观念等是否有缺失并及时弥补。
④加强价值观引导、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与爱好;让孩子明白爱慕虚荣、哥们义气等不可取等。
不当的监护方式可能会使孩子不知不觉地习得不良示范,引发孩子人格、行为上的偏差,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家长们需要认识到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能够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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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由孝南区司法局与本台联合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