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马英九一行到访湖南大学交流,在活动最后结尾致词时,马先生变身马老师。
他称,1997年台湾方面“修宪”后,一个是台湾地区,一个是大陆地区。……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条有定义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台湾地区是台澎金马,大陆地区则是台澎金马以外。因此,不论是在台湾,在大陆,在“宪法”上都属于一个中国,“我们是台湾地区,你们是大陆地区”。
马英九提到的往事,来源于1997年7月21日,台当局公布的“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他是以两岸“宪制性”规定的相同点作为两岸政治定位的基础,提出“一国两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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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无论岛内的政局如何变化,在行政解释和立法上认为两岸关系属于“一国两区”,无论蓝绿哪方执政至今都没有改变。
“一个中国”不是对谁的强迫,而是台湾地区依照自己现行的法律法规也该遵守的原则。
但三十年来,岛内对于两岸关系的政治定位已经严重偏离了原有的法律定位,这是导致分裂势力愈演愈烈的根源。
尤其从1990年代初开始,终止“戡乱”,废除所谓的“惩治叛乱条例”,客观上也为TD势力的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而 “一国两区”的法律定位要得到彰显,需要台当局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但今天的岛内社会,却仅仅把统独问题归于言论自由,这样的普遍认识,是变相地替分裂主张除罪化。
换言之,当“一个中国”失去了台当局的强制力保障,“一国两区”的法律定位在岛内谈何体现?
尤其,当主张分裂的政党可以透过选举获得执政权,进而利用行政资源全面推行去中国化,扭曲岛内社会的历史记忆与国家认同。
当“太阳花学运”分子可以假程序正义之名行TD暴力抗争之实,让台立法机构瘫痪议事长达20余天。
当TD组织“台湾民政府”可以肆无忌惮的攻占中兴新村的台湾省政府,事后没有受到任何惩处。
甚至连国民党阵营的候选人,在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都曾发表过“中华/民国”就是台湾的相关言论。
在以绿为尚的政治环境中,“一个中国”的内涵已经被严重地虚化,而相关的法律也几乎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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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当前民进党的事实TD路线并不以直接挑战“一个中国”的法律定位为首要目标。而是处心积虑地加紧去中国化,向台湾民众灌输TD意识,营造TD的文化、心理、社会环境,比起明火执仗的分裂主张,更具危险性与迷惑性。
而早在1999年5月,民进党在第八届全代会二次会议上,就通过了“台湾前途决议文”,阶段性地承认所谓的“中华/民国”,把TD视为不待宣布的事实状态。
这不仅标志当时的民进党已经和李登辉主导的国民党在TD问题上走向合流。随着2000年陈水扁上台,更标志TD已经从过去体制外正式走进台当局的体制内。
现任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提出的两岸互不隶属,源自20多年前的“台湾前途决议文”,这条“渐进式TD”之路是在不断推进与深化,而岛内反D的力量,因为选民结构的改变,比之当年更处于边缘地位。
在这样的消长变化中,即使今天“一国两区”仍是台湾对于两岸关系的法律定位,但台海形势比二十多年前更加严峻复杂。
在面对两岸统一,“一国两制”等问题上,蓝绿的交集远大于二者对于如何维持所谓台湾主体性的分歧,甚至这种分歧本身也仅限于温和还是急进的手段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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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次座谈会中提到的“修宪”议题,如果从当年李登辉“宪改”的源头追溯,这种因为与大陆长期对峙,面对“法统”受到挑战,又要维持两岸不战不和的“革新”,本质就是为了抗拒统一。
“宪改”的目的不是为了追求两岸和解,而是加速落实本土化与台湾化,“一国两区”定位的初衷,是为了以弹性“外交”拓展国际空间,试图进一步以“一国两对等政治实体”谋求在国际上与大陆平起平坐,是变相的模糊一个中国原则,造成“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的格局。
这种对于两岸关系的定位,从一开始就是李登辉图谋分裂的手段,决定了台当局“一个中国”的主张是有限的和不彻底的,而后的历史演变更证明这一点。
这次马英九先生在湖南大学座谈时, 将两岸政治定位拉回到台湾现有的法律定位,在认同“九二共识”反对TD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寻求与大陆展开更多沟通,对于两岸关系发展具有正面意义。
不过也应看到,比起岛内全面去中国化的现状,面对蓝绿统独主张日渐趋同,真正保障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是祖国大陆,是14亿人反对TD追求统一的决心与意志。
相较在台湾不具备强制力保障的“一国两区”,《反分裂国家法》的悬顶利剑,才是对分裂者最大的震慑,才是两岸和平最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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