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我秦始皇恨你们


扁舟秦汉系列之秦帝国的灭亡(二十七)
上节我们介绍了帝国的《严打危机》,帝国大约两年后就有了相应的大动作:
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
陆梁地就是指的岭南地区。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帝国发动了对岭南的战争。
与以往的历次战争有所不同,岭南之战部队的主力,不再是服徭役的平民,而是一群特殊身份的贱民。
所谓的“尝逋亡人”就是指的曾经逃离户籍的人。好好的干嘛逃离户籍呢,自然是为了逃避税收和徭役。
税收尤其是徭役是帝国的根基,对于逃税分子帝国肯定是恨之入骨,发配他们去岭南打仗还算比较好理解的。
贾人就复杂了,我们先当他指的是商人好了。
我们未必了解帝国为什么对商人这么恨,不过数千年来中华帝国向来有重农轻商的传统,他们遭此一劫我们大约也不会太惊讶。
而赘婿就有点意思了。
虽然说好男不入赘,但人家爱当上门女婿又碍着帝国什么事了,帝国咋还管起男婚女嫁那点屁事了?
其实,不仅仅是秦帝国恨上门女婿和商人,所有战国列强都恨上门女婿和商人,对他们甚至比秦帝国还要狠。
民或棄邑居壄(野),入人孤寡,徼人婦女,非邦之故也。
自今以來,叚(假)門逆呂(旅),贅壻後父,勿令為戶,勿鼠(予)田宇。
三枼(世)之後,欲士(仕)士(仕)之,乃(仍)署其籍曰:故某慮贅壻某叟之乃(仍)孫。
上面这段来自睡虎地秦简,是秦国户口相关的法律,但是特别说明是全文引用自魏国的《户律》。
这些律令都说了些什么呢?大致翻译下:
老百姓不居住在帝国划定的村邑聚居地,行踪不定的,或者是做人家上门女婿的,都不符合国家旧例。
从今往后,所有这些游走各地的商人(假門逆旅),还有那些自甘堕落做上门女婿的家伙(赘婿后父),一律不许进帝国户籍。
没有户籍自然也就意味着他们不能被分配土地。
尤其是对入赘的上门女婿,真是下贱啊,总之只要你入赘了,三代内不能当官,七代内档案上还必须注明是赘婿之后。
叚(假)门逆旅,赘壻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
今遣从军,将军勿恤视。享(烹)牛食士,赐之参饭而勿鼠(予)殽。
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堙豪(壕)。
上面这段还是来自睡虎地秦简,是秦国从民间征发士兵相关的法律,也特别说明是全文引用自魏国的《奔命律》。
这段律文又说的什么呢?我们继续翻译:
那些游走各地的商人和自甘堕落的上门女婿们,你们要么不事耕种,要么不修家室,为淳朴善良的人民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寡人是恨不得把你们这群贱人都杀光了啊!
可是寡人实在是仁慈善良,鸟生鱼汤啊,实在不忍心看到你们的亲人兄弟们伤心。
那咋办呢?寡人决定,把你们送到部队里去接受再教育,好好改造你们。
将军们哪,对于这些贱人,你一定不要心慈手软,一定要严格的对待他们。
对于最可爱的人,将军们要时常杀牛来改善伙食,但同时那些贱民不许吃肉,饭也只许他们吃三分之一。
攻城的时候,哪里需要人就把这些贱人顶上去,尤其是该死的敌人建了好多好深的城壕,正好用这些贱人去填壕沟。
上面这段法律读来实在令人不寒而栗,因为字里行间几乎完全没有了一国之法应有的威严与冷静。
透过竹简,我们仿佛能看到立法者书写时候是何等的咬牙切齿。
我们可以很轻易的感受到帝国对于这些贱民,尤其是上门女婿的仇恨,好像他们是杀父仇人一样。
帝国的法律这么严厉,这么凶狠,那帝国肯定是没有赘婿了。
但是在汉帝国的时候,贾谊曾经这么评价过秦帝国的赘婿问题: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
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也就是说,在贾谊的描述里,帝国只有富裕点的人家的孩子才会分家,只要是穷人家的孩子,都流行入赘!
而且贾谊说这种现象是典型的伤风败俗,根本原因是秦帝国商鞅变法以后就仁义不施了。
贾谊说这话的时候,离秦帝国灭亡不过三十多年,他是在与皇帝正式讨论,大体上不至于满嘴跑火车。
也就是说,六国和秦帝国如此凶狠到近乎疯狂的整上门女婿,可是帝国的穷人家的孩子当上门女婿仍然是时尚。
这虽然是猜测,但是和史记的记载是对得上的。
三类贱民,赘婿排第二,就是说人数总量上大约是被征发总数的三分之一。
帝国征发这些贱人去征讨南越,一共多少人呢?《淮南子》的记载是五十万,后世专家研究则认为没那么多,不超过十万。
所以,这一轮被征发的上门女婿,多的可能有十六七万,少的也有三四万。
也就是说,在帝国赤裸裸的歧视政策的打击下,帝国的上门女婿仍然数以万计。
我们肯定想知道,为什么穷人家的孩子都这么想当上门女婿,而六国和秦帝国的中央又如此痛恨上门女婿呢?
首先我们就要看看,这些上门女婿都上的是谁的门。
我们一般的理解,所谓的上门女婿就是富人家的闺女看上了穷小子,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在帝国的入赘大军中只占极少数。
富人家的黄花闺女,那肯定是要门当户对的,再说了,就算有几个富人家的闺女看上穷小子了,那也不会成千上万啊。
帝国的穷人家的孩子入赘都成时尚了,那富人家的闺女也不够用啊。
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入赘都是指的穷人家的男丁,娶了丧偶的寡妇。
所以帝国的法律里也明确说了,这类人的统称是“赘婿后父”,因为很多寡妇都有了孩子。
那么我们肯定还会有进一步的疑问:
帝国穷人家的男孩们咋就这么人穷志短呢,人家都是寡妇甚至都有了孩子了,你咋还愿娶人家呢?而且还要入赘?
难道帝国的男人们都流行御姐?放着大把黄花闺女不要,非得找寡妇,还巴巴的跟着上门?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理解帝国税收的基本单位。
长期以来,帝国税收的基本单位都是户。
毕竟任何人都不是独立生存的,都有生老病死,老人、女人和孩子,都需要依托于家庭生存。
任何男丁也都是从婴幼儿开始,被母亲和老人们逐渐抚养长大。
为了可持续的发展,任何帝国都需要重视小孩的生育问题。
所以长期以来,帝国的税收都是以户为单位,综合考虑家庭的情况,保证家庭能够源源不断的抚养新的人力。
所以战国以来的各国变法,包括秦国在内,放在前排的重要内容,都是鼓励兄弟分家,化大家为小家。
各国都是土地国有,按户授田,按户收税和发布徭役,家分得越多,收获的税收和徭役也越多。
可能还有很多朋友不太理解,分了家了为什么税收越多。
我们回顾下上一节。
帝国按户分地,每户理论上至少五十亩地。但是实际上绝大多数地区每户实际分到的土地一半都不到,然而税收仍然是按五十亩来收。
徭役情况也是类似,帝国的徭役天数计算和减免,肯定结合家庭情况有复杂内容.
但一户需要服的徭役肯定有个下限,家分的越小,实际要服的徭役肯定也会越多。
现在,我们就比较好理解为什么穷人家的孩子愿意当上门女婿了。
成年了就要开始考虑分家,可是一旦独立成家,就要成为独立的一户,承担繁重的税负和徭役。
那么我家里穷,我承担不起怎么办,人们就想出了这么一条捷径:
在军功授爵的大背景下,各国战斗频繁,距离遥远的各类徭役也非常频繁。
大量家庭的男主人公战死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客死异乡,于是留下了大量的寡妇。
穷人家的孩子如果入赘到这样的家庭,和独自立户相比,就会有很多好处。
由于是入赘,如果战死的前主人留下了爵位或者军功的奖励,妻子可以继承,其余的家产,妻子也可以原封不动的继承。
这样的家庭已经经营多年,有了现成的土地、家产,就不需要从头再来。
这样的家庭往往有了现成的家庭成员,比如还能动的岳父岳母,或者半大不小的小孩,这些都可以帮助承担很多的徭役。
那么反过来,我们也很好理解为什么帝国会如此愤怒了:
一个家庭,死了男主人,孤儿寡母的,你说他们能撑多久呢?
如果这个寡妇再嫁了,那么她前夫家的东西和她就没有关系了,她或许能从头再来,她前夫一家可就更被削弱了,你说他们还能撑多久?
结果现在来了个上门女婿,意味着这个本来撑不下去的家,又来了个男主人,又能撑下去了。
如果这个家撑不下去了,那么他们的下场会咋样呢?
回顾下《一封埋藏千载的家书》,我们就知道他们多半会沦为债务刑徒。
考虑到家里的现状,大概率会转为长期刑徒,家产尤其是土地也就收归国有了。
帝国现在最缺什么?就是缺人啊,哦不,说错了,应该是人形工具。
帝国最缺的就是作为人形工具的刑徒啊。
回顾下《秦帝国的命根是什么》一节和后面几节,我们可以知道随着帝国规模越来越大,帝国越来越依赖刑徒经济,越来越缺刑徒。
现在眼看就有一批刑徒即将诞生,结果你个死穷鬼跑来当上门女婿,这叫什么,这叫截胡啊!
所谓的寡妇,不就是“绝户”吗?帝国张着大口还没来得及吃上,你个穷鬼抢先吃了。
你,你,你这不气死个人也么哥吗?
所以,我们现在就能理解帝国的法律会如此的气急败坏,破口大骂了。
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当上门女婿的这群贱货,可不就是朕的杀父仇人吗?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