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容易让人回归原始,
饮酒后会对大脑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影响,导致自控能力减弱,
更容易做出一些本能的行为,如冲动、攻击性和性欲等,
因此,在饮酒后,可能会更容易失去理智,这大概就是兽性,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如此,也和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修养有关,
一则《拘留通知书》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名在校女学生取外卖的过程中被三名校外人员戏弄,
三名男同学看到后进行了制止,并与对方发生了口角,
随后三名校外人员闯入学校,
其中一名校外人员掐住了一名男同学(小超)的脖子,
小超在下意识反击过程中将其打倒在地,
警察到场后,判定为互殴,经调解双方当场签署了《谅解协议》,互不追究责任,
不过第二天,小超就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因被打的醉酒男子诊断出了脑疝,
网友纷纷在评论区发表个人看法,声援小超,认为小超应当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防卫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所采取的防卫行为,且该侵害应当具有紧迫性。
一、小超面临的不法侵害是否具有紧迫性?
本案中,校外人员挑事在先,且冲破门卫阻拦,强行进入校园,先动手掐小超的脖子,
掐脖子轻则致人缺氧昏厥,重则损伤脖颈神经,造成脑损伤,甚至死亡,
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超面临的侵害具有紧迫性,
二、小超的反击是否属于互殴?
从外观来看,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几乎很难区分出来,
但从案发起因来看,校外人挑事在先,动手在先,小超反击在后,
校外人强行进入校园,直接导致了冲突升级,
从案发起因和冲突升级的原因力来看,
小超应当属于防卫行为!
对此,也有网友比较冷静,想蹲一个官方答复,
希望小超早日得到公道的处理。
如今夜摊经济火爆,
特别是夏天到来后,三五好友吃点烧烤,喝点啤酒,
忘记工作一天的烦闷,感受这烟火的快乐,
乐哉、乐哉······
但是,也确实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女性,
(如唐山打人事件······)
毕竟有的人喝酒前是人,酒后是不是还能坚持做人,真的不好说,看上个月海口公安的通报,
总之,损害最大者及时让步,遇到危险及时报警,保护好自己,避免冲突升级,因为人是人,兽真是兽,
其实,笔者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已经记不清是具体时间了,反正已经大学在读了,
那时候笔者和两个男性朋友在晚上一起聚餐,餐后感觉回去睡觉太热,又找了一个家附近的烧烤摊聊聊天,
有个女同学也住附近,就一起出来了,各自吐槽自己的大学生活,基本没怎么喝酒,
后来边上一桌三个20岁左右的小青年,简称“盲流子”吧,
其中一个盲流子过来强行要给女同学敬酒,那位女同学以不喝酒为由拒绝了,
然后他们还不罢休,强行要求并桌,一起吃,
并桌后也是多次要给女生敬酒,但都被我们几个男生挡下了,
最后各种斡旋下,找机会把女同学送回了家,我们也安全回了家,
后来大家想了想,应该当时是达成了一种共识吧“不能因为几个盲流子影响我们祖国花朵的前程”,不划算!
毕竟他们喝了挺多酒了,是不是人真不好说,
总之,不要用自己的权益受损去证明别人的对错,远离危险,远离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