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寺庙方丈不幸身亡,竟留下628万存款,方丈儿子提出继承遗产,寺庙:他是出家人,这笔钱是寺庙的。法院判了!


大家好,我是老李,在大家的观念里,出家人一般都是看破红尘,远离尘世间的名利,一心向佛修成正果。
近期,云南一寺庙方丈不幸去世,发现他有628万存款,方丈儿子提出应当继承遗产,寺庙:他是出家人,这笔钱应该归寺庙所有。双方各执一词,最后法院判了!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云南大理,有一座香火很旺的寺庙。
晨钟暮鼓,伴随着僧侣们的诵经声,寺庙宁静而庄重,一场突如其来闹剧打破了这份平静。
寺庙里的方丈因一场意外去世,当僧侣们整理方丈遗物,意外发现方丈留下了高达628万的存款,消息不胫而走。
知悉消息的方丈儿子即刻从外地赶来,表示要悼念父亲,并要继承这笔遗产,这是他应得的财产,怎么方丈突然冒出一个儿子呢?

原来住持年轻时候,是个生意人,家境很好,人到中年看破红尘,选择遁入空门,出家后,一步步做到这座寺庙的方丈,从此以佛法为伴,过起了清贫的生活。直到这次意外去世,他也未曾向其他人透漏自己出家前经历。
面对方丈儿子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寺庙相关管理人提出了反对意见,这笔钱应当属于寺庙所有。寺庙认为,作为一名出家人,方丈的一切财物和文化遗产,都属寺庙所有,财产都应该用于寺庙的日常运营和慈善事业,而非个人所有。
方丈生前一直秉持爱国信教、以寺庙为家,从未有过将财产留给家人的意愿表示。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方丈儿子,以民法典为依据,坚称自己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寺庙以方丈生前的慈善捐赠记录和财物报表为依据,用以推定证明这笔存款的用途与归属。
最后,方丈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方丈作为一名出家人,其遗产是否属于个人,还是应该算作寺庙的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继承继承首先考虑的是继承人继承。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第14条,认为出家人的财产应当归寺庙所有。作为寺庙的主持,其财产不管是否在个人名下,都要转化为寺庙的公共资金,用于维持寺庙的正常运转和慈善活动 。
作为方丈的儿子,民法典继承法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作为方丈唯一的儿子,他当然有继承权。
但是作为寺庙主持,规约通则里也明确规定出家人的名下财产都要转化为寺庙的公共资金。
法院目前面临着法律条文的冲突和个人真实意愿的矛盾。如何平衡尊重个人信仰自由与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成了复杂而棘手的问题。
最后,法庭经过慎重审理并作出判决,方丈名下的628万元存款及20万元债权归寺庙所有。 。

案后总结
这个案子反应了当前寺庙管理、宗教人士个人财产存在的矛盾。
该不该给出家人松绑 ,允许他们拥有个人财产?寺庙财务该如何管理才能做到公开透明?这些都是后续法律法规需要健全的地方。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案例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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