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河南,大妈退休14年,社保突然停发退休金,并要求退还已发40万。媒体介入,结局大快人心


大家好,我是老李,养老金本是国人晚年最大保障,每月按时领退休金是老年人最心安的事。
近日,河南郑州的胡大妈却遭遇了烦心事,不久前,她接到当地社保局的通知,即日起停发养老金,并要求退回已经领取了14年的退休金,总计40多万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河南郑州,胡大妈已经光荣退休14年,每月能有不到2000元的退休金,钱虽然不多,但足以让她晚年生活多了份底气。
一天胡大妈突然收到市社保局通知,即日起停发养老金,还要退还领了14年的养老金40万元。
原来,社保局称胡大妈的养老缴费记录有缺口,需要缴满年限后,才能开始申领养老金。
胡大妈一听惊讶不已,自己工作了40年,养老金缴了近30年,而且国家审批退休的,怎么会有这档子事?当听到缴费有误,大妈还特地问了一下,对方称缴费年限不足,需要缴满后才可以申领养老金。
胡大妈这就懵了,自己缴了近30年的养老金,怎么会突然冒出这样的差错?

胡大妈记得很清楚,因为她退休前在郑州工作了十年,有当地的社保缴纳的记录。
但胡大妈来郑州工作之前,在贵州某市工作过18年,也有社保缴纳的记录,当年退休时为了领取养老金的事宜,专门从贵州某市开来相应的证明资料,最后市社保局才审批盖章通过,自己才顺利退休。
胡大妈已经领取养老金14年了,但是今天的来电让大妈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社保局说档案里缺了贵州某市的18年社保缴费记录,就是还差5年的缴费记录,就需要补齐差额。来到社保局,胡大妈好不容轮到自己,她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来意。

正如她所料,工作人员翻了翻记录,然后告诉她的社保缴纳年限并未达到规定的15年,还差60个月的缴费记录。这时,胡大妈也不再解释,就问了工作人员两个问题:
一,既然如此,当年你们社保局是如何审批自己退休的?
二,你们的行政决定难道是过家家吗?出尔反尔有公信力吗?
后来,胡大妈向当地媒体的帮助下,曝光了此事,网上引起了大家的讨论,社保局在舆论压力下被迫重新调查这件事情。

案情分析
胡大妈的退休程序是否合法?当地社保局停发养老金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一、本案涉及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
本案中,市社保局提出胡大妈以缴费记录出现误差为由,擅自停发了胡大妈的养老金,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发放养老金是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一般不能随意更改撤回。
本来行政行为就不是儿戏,因为市社保局当年做出任何决定之前,是在充分的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做出的。
从行政法角度来言,本次市社保局的出尔反尔的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值得怀疑。

第二、社保局擅自做出停发养老金的决定是错误的。
一是程序上的问题,要经过告知、调查、通知、审批和公示等程序。
二是关于行政决定做出前的举证原则问题。
本案社保局要撤销胡大妈养老金的发放决定,你要举证胡大妈贵州贵阳市的社保缴费的存在弄虚作假或不足年限的事实,而胡大妈没有举证的义务,所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社保局就擅自做出了停发养老金的决定,这是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媒体的持续追问下,社保局开始重新审查胡大妈的情况,发现是因为当年新进员工存在疏忽大意而导致资料遗失问题。
最后,社保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胡大妈道歉。并撤销停发养老金的错误决定,恢复了胡大妈正常领取养老金。

案后总结
对于此事,老李有话要讲,明明是人社局工作失职,如今却一股脑把责任都推给老百姓。
这也太不像话了,一个拿着千把块退休工资的弱势老人,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和广大网友的关注,她哪有能力保住这十几万的退休金?没了退休金,她怎么生活?
那么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案例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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