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小韩婚前280万购买了一套房子,月供1.2万。
婚后不久,夫妻俩回县城办事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双双去世。
当小韩父亲还沉浸在丧子之痛时,银行却打来催款电话,老人
家欲哭无泪,老韩夫妻每月只有几千退休金。
老韩夫妇本来想退房,谁知开发商却不肯退房款。
这可怎么办呢?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山东济南,小韩和李女士是一对新婚小夫妻。
两人经相亲认识,婚前,两人挑选了一套位于主城区的房子,总共花了280
万,首付80万,从银行贷了200万。月供1.2万。小韩付的80万首付,女
方家负责新房装修。
韩先生和李女士都非常优秀毕业于名牌大学,一个是外科医生,一个是幼
儿园老师。
俩人的工资都不低,每月还1.2万,压力也不大,准备不久要孩子。
天有不测风云,夫妻俩去县城办事的路上,与一辆重型大货车相撞。
救护车赶到的时候,两人早已没了呼吸。
老韩夫妇听到这个消息,感觉天都塌了,悲痛欲绝,他们就这么一个儿
子,没想到上天会这么残忍。白发人送黑发人。
老两口强忍着悲痛,处理了儿子、儿媳的后事,还没走出儿子离世的阴影
呢,老韩又受到了一个沉重的打击。
十几天后,老韩收到了银行的电话,让他偿还贷款。
银行说,韩先生虽然去世了,但是贷款每个月还得还。
老韩夫妇作为韩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必须承担其生前欠下的债务。老韩两口
子,听到这个消息,感觉天都塌了。
俩人退休好几年,此前的积蓄都花在了儿子买房上。
如今老两口一个月退休金几千块钱,勉强够生活,要是每个月还得1.2万房
贷,就是把他俩卖了也还不上。
老韩找开发商商量退房,开发商不答应,银行那边又催着还月供。真应了老话: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老两口没招了,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无奈之下,老李只能向法院提起
了诉讼,希望法院能帮帮自己。
案情分析
老韩夫妇要求退房合理吗,开发商可以拒绝解除合同吗?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老韩的儿子儿媳车祸意外离世属不可抗力,使得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继续履行。
本案的焦点在于,小韩夫妇死亡之后还款能力的巨变,是否构成了不可抗力事件。
法院通过庭审调查,结合实际走访,根据小韩购房时经济情况,合同的相关细节,得出小韩在车祸意外去世后,房产买卖合同履行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法官对于小韩的合法继承人老韩的还款能力做了经济调查,老韩夫妇退休金6000元,而且之前因为儿子购房、结婚已经花掉所有积蓄。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继续要求履行合同,不仅不公也违背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老韩在儿子去世后已经第一时间与开发商沟通,表达了解除合同的意愿,
符合《民法典》第590条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不应承担违约金。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小韩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
商需退还老韩80万元首付款,以及已支付的8个月房贷9.6万元。
案后总结
本案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彰显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合同的履行并非一成不变,它需要考虑到实际的履行能力和情况,法律是
有温情的,应当具有弹性和人文关怀。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法律只有兼顾公平具有人文关怀,社
会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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