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道医( 一个几近消失的古老职业,另一种赤脚医 )

  第二十二话 了结(下)
  “荒唐!朗朗乾坤下哪来的尸变!这尸体久居阴穴,又身负戾气,吸食星月精华,恐怕早已成为尸獾!尸獾忌惮浩阳之气,它这是要逃!”陈驼子对我厉声呵斥,随即又大呼,“快,快拽住它!”
  “尸獾?”我楞在那里自言自语。早年间听村里人说过,尸獾以人为食,能模仿人的叫声,夜间习惯以幼儿啼鸣之声引路人,而后伺机捕杀,煞是诡异。
  “想啥子哩!你倒是拽住它呀!”陈驼子近乎央求地说道,接着又狠狠的挖了一锹。
  老头子这回是真急了,我不再犹豫,立刻弯下腰死死地拽住那只脚往出拉。然而,尸獾的力道极大,任凭我怎么用力拖拽,竟动不了它分毫!相反,在我用力拖拽尸獾之后,它如受了巨大刺激一般,竟提脚向后猛的一蹬,将我瞬时弹开。由于惯性,我脚下不稳,顺势向后栽了下去。挣脱束缚的那只脚并不就此消停,而是以极快的速度向土里缩。
  我被刚才那一脚闪的又气又恼,顿时来了脾气,随口而出:“斌斌,拿条绳子过来!”
  然而,此时我身边除了正吃力挖土的陈驼子,哪还有赵文斌的身影!我左右望去,只见这小子正躲在不远处的一颗柳木后探着半个脑袋往这里瞅。见此情景我霎时气不打一处来,高呼:“别愣着!快去拿绳子!快!”话音刚落,只见赵文斌一溜烟儿向别墅跑去,那速度不比兔子慢。
  “别指望那小子!天生鼠相,八成儿是逃了!快挖!”陈驼子喘着粗气说。
  说实话,我也不指望赵文斌那小子能帮上什么忙。我立刻拎起铁锹,使足力气往下铲。几锹下去,那只刚缩回土里的脚又被挖了出来,这次挖的更深,连那条穿着深色裤子的腿都带了出来。我见机会来了,立马扑了上去,双脚蹬住土坑借力,双手则紧紧拿捏住那半条暴露出来的腿。怎料这东西力气大的超乎我的想象,只见那条腿往后一缩,再往前一踢,硬生生地将我弹开。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回,我居然在这件事上栽了两回!真不知道后面还会被绊倒几回。我再次拽住那条腿,却再次被弹开,三回,四回……纵然我恼羞成怒,怒不可言,但就是拿这条腿没办法,眼睁睁的看着它慢慢往土里缩。
  “拽不住就快挖!把它挖出来!”陈驼子见状高呼。
  “行不通呐半仙!这东西也在往下钻,速度不比咱们慢多少!照这么个挖下去,你我二人非困在这坑里不可,虽不至于被活埋,但也难保半夜不会沦为这孽畜的下酒菜。”我指了指齐胸的深坑,有些焦躁地说。
  陈驼子一把丢下铁锹,气的团团转。
  “大学士……半仙……刘大星君来也!”
  我闻言看去,只见大头脚下生风,胳膊上挎着一团绳索朝这里狂奔,边跑边吼,后面还屁颠屁颠地跟着赵文斌。
  “您老睡醒了?还是压根就没醒?”我冲着狂奔过来的大头嚷嚷。
  “别提了!哥们早醒了,真当我是白痴!真想不到这个狗屁幻境这么玄乎,差点没整死小爷!醒来后才发现自己被绑着,是不你们爷俩干的?”大头说着,指了指我和陈驼子。
  “这不是为你着想嘛!谁给你松绑的?”我放下铁锹说。
  “要不是看那俩护士美妞无比亲切,哥们还以为是在梦境里!邪了门了,那两妞死活不给哥们松绑,多亏了小斌子哥们才重获自由。回头得找那俩妞好好谈谈。”大头一边嚷嚷着,一边俯着身子朝坑里看。身后的赵文斌始终没说话,盯着坑里那条不断缩抖的腿,若有所怕。
  “你爷俩干嘛哩?这是埋谁哩,腿还一抖一抖的。犯法的事咱可不能做!”大头一本正经地说。
  “你这厮莫要扯皮!还不快来帮忙!”陈驼子显然怒了。
  “怎么做?”大头说罢,跳到坑里。想必赵文斌定是和大头说了这里情况的原委,否则这厮是不会这么鲁莽的跳下来的。
  “把绳子套在它脚上!”我说罢,接过大头递过来的绳子,并将其打了个扣,而后脚踩坑壁,身子一跃跳了出来,整个过程十分麻利。
  大头知道事态紧急,不敢拖泥带水,一把拽住那只即将缩进土里的脚,另一只手轮起绳扣套住那只脚腕。接着大头紧拉绳线,绳扣一紧,竟将那只脚牢牢套住。却见那只脚剧烈挣扎,可越是挣扎绳扣反而套的越紧。
  “好……快把绳子给我!”我一连说了几个好,仿佛出了一口恶气一样。
  大头立刻将那团绳索抛出坑外,我接过绳索,拉起绳头绕着周围的一棵柳木绕了几圈,由于不放心,又将绳子在其他树上缠了几圈,最后打了个死结。你个孽畜不是力气大嘛,有能耐把树绷断!那只脚被紧紧套住,伸也不是,缩也不是,剧烈挣扎下竟把鞋子挣脱掉了。
  只见脱了鞋的那只脚,竟是一只肿乎乎的长满白毛的“脚”!那团白毛一寸有余,在烈日的照耀下如同有生命一样不断弯曲抖动着,最后竟化为黑色,蔫了吧唧的附在那只脚上。大头见此状况,不禁向后退了几步。
  “果然如此!不是尸獾又是甚!快挖!把它的衣服撕开,让日头照着!”陈驼子说罢,轮起铁锹又是一铲。大头也不敢怠慢,缓过神来后甩开膀子就地开活儿。我则站在上面勒紧绳子以防万一。
  不一会儿,尸獾的另一条腿也暴露出来。尸獾极力挣扎着两腿想往下钻,怎奈脚被束缚着,再也无法下遁分毫。大头不知哪来的胆色,以极快的速度伸出手,将尸獾的整条裤子撕下。那些衣服埋在地下许久,即使没有腐烂也经不住这么一撕。瞬间,两条布满白毛且臃肿的腿暴露在日光下,没过多久白毛褪为黑色,两条腿在挣扎了几许后便没了动静。
  “挖!使劲!”陈驼子鼓动着,接着又是一锹。
  大约半柱香的功夫,尸獾的全貌终于暴露出来。只见那是一副浑身遍布白毛,肚子隆起体相臃肿的人形躯体,脑袋像一个绒球,没有明显的五官。暴露在外的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齐刷刷地左右弯曲跳动,像是要逃离尸獾本体一样。片刻,白毛不再跳动,逐渐变为黑色。而在此之前,尸獾四肢还在不断挣扎,绒球脑袋发出“咕咕”婴儿般的啼叫。白毛变黑后,尸獾竟如泄了气的皮球,慢慢萎缩最后一动不动,怎么看都像一具烧焦的尸体。大头被这突发的情景吓了一跳,连连后退。
  “快取火来!这东西惧怕阳光,只是暂时的没了生气。必须把它烧了,否则今晚大家性命不保!”陈驼子看着眼前这具黑尸厉声吼道。
  话音刚落,只见大头火烧眉毛般的跳出土坑,一把拉住赵文斌跑向别墅后面的库房。没的说,这小子定是找汽油去了。我将陈驼子拉出土坑,又彺紧勒了勒绳子,然后和陈驼子各点一支烟,难得地休息一下。然而手上紧绷的绳子丝毫没有松懈,生怕尸獾突然起尸。
  一会儿功夫,大头提着个桶归来。
  “刚从油箱里吸出来的,真他娘的苦。”大头指着那小半桶泛黄的汽油说道。
  “那还等什么!”陈驼子说罢,拎起半桶汽油“唰”的一下泼洒在尸獾身上。
  我拨开柴油打火机,将火焰调至最大,小心地把它丢在尸獾身上。瞬间,尸獾身上火苗四蹿,最后汇聚成一个大火球,黑烟滚滚。只见尸獾如同火轮一般在土坑里左右翻滚,不时发出“呜呜”之声,凄凉而又瘆人。
  半小时后,火息烟灭,尸獾已成为一副焦炭架子。
  “呀!这算不算毁尸灭迹?犯不犯法?”大头突然拍着自己的脑瓜子问。
  “犯法!最多是个毁尸罪。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把坑填上吧。”陈驼子拍了拍大头肩膀,有气无力地说。
  之后我和陈驼子返回别墅休息,留下大头和赵文斌两个累赘在那里填坑。如此,怨念的本源已除,事态算是平息下来了。
  厨师都放假了,晚饭只能我和赵文斌亲自下厨。陈驼子不会做饭,盘坐在沙发里看韩剧,不时还发着各种感慨,那德行差点没哭出来。大头在二楼和两个护工侃的热闹,最后竟装起神棍来,拉着人家姑娘的手一顿胡诌,“妹子呐,哥看你这手相是富贵命呐!做护士委屈了!命里只缺贵人引导……”
  吃饭期间,我向陈驼子讨教那修脚刀的来由。陈驼子对我连翻白眼,骂我是有眼不识泰山。原来。那柄短刃唤作“七分刃”,乃陈驼子祖师所传。七分刃是由七分阴墓石(古墓里的铁石)和三分阳晶石(名山大川附近的铁石)混合铸造而成。七分刃遇阳而灵,遇血而锈,遇阴而凶。也就是说,只有阳煞之气较重的人才能使用七分刃,因此陈驼子才将此刃放在我兜里。七分刃对陈驼子来说简直就是一把破烂,无法使用。只因我阳煞之气甚重,使得七分刃有了灵气,这才在幻境中被此利器唤醒,助我诛灭傗的幻影。真想不到这七分刃还是个宝贝,在阴性环境下竟能如此凶悍。只是这把七分刃已是锈迹斑斑,不知道沾染过多少血迹,又能使用多久。大头见我得了宝贝,也拜陈驼子当干爹,央求着老头赐予法宝。陈驼子立刻怒斥:“老夫没那么多儿子!好厚的脸皮!”
  晚饭后大头嚷嚷着腮帮子疼,腆着个脸非要我看。我仔细端详,只见大头的两个脸颊竟肿了起来,如同青蛙鼓腮一般。坏了,当初为了叫醒大头和陈驼子,我下手没轻没重,定是巴掌打多了所致。
  “哼,缺德玩意。如此折腾老夫!”只见陈驼子也捂着个腮帮瞪着我嚷嚷。
  我见机不妙,赶忙开溜。这一晚我怎么也睡不着,打开窗户望着漫天繁星感慨万千。好色贪婪的丈夫,利欲熏心的小三,愤恨手辣的原配,可怜那未出生的婴儿……造孽呐!
  这个时代怎么了?人们怎么了?在这个肉欲横生人心向钱的大时代背景下,谁能保持一颗童心?谁又能端着一种平常心态呢?
  这真是欲念生恶孽,天道有轮回,蟾飧始作乱,星君显神通。

  
  注:
  尸獾(huan),又称人獾,以人为食。我们都听说过猪獾(野猪)、狗獾(野狗),但人獾却极少听闻。人獾不及魁拔凶悍多诡,但也极为可怕。魁拔是修道着身负怨气死后埋于背阳之地百年之后所化。人獾则是普通人含怨而死葬于聚阴降浊之地所化,一般几十年后可出土成形,祸乱世间。人獾能模仿人的部分声音,夜间以啼叫之声诱杀路人。传说,有个樵夫行夜路,被一阵啼鸣声吸引,走过去一探究竟时,被潜伏的人獾咬断脖子丢了姓名。人獾吸了樵夫的脑髓后,竟能感应到樵夫的家人。是夜,人獾换上樵夫的着装,悄悄潜入樵夫家。人獾刚入院门,却被樵夫家的土狗一阵乱咬。人獾一怒之下竟活活咬死了那只看家狗。樵夫的媳妇以为自己的丈夫回来了,掌灯开门迎夫。由于灯暗夜黑,樵夫的媳妇愣是没有发觉来者不是夫君。当晚,人獾住在樵夫家,并与其妻圆房。夜里,樵夫的幼儿不住哭啼。第二天一早,樵夫媳妇发觉“丈夫”一早便没了踪影,以为他又去砍柴换米去了。如此三番两次,人獾夜夜晚归,与睡的迷糊的樵夫媳妇同房。一晚,樵夫媳妇起夜,竟发觉平时爱打呼噜丈夫睡得异常宁静。樵夫媳妇凑近观察,在窗缝里透进的月光映衬下,只见自己的丈夫居然是一个满脸生毛的怪物!樵夫媳妇惊吓至极,险些叫出声来觉醒人獾。就这样,樵夫媳妇搂着孩子在惊恐中度过了一晚。黎明时分,人獾觉醒,悄然溜走。樵夫媳妇一早便将此时告之村里里长(过去的村长),只是隐去了与人獾行房之事。里长大惊,召集村里几个年长的老者商议此事。有老者认为,这可能是有道行人獾,需要请道高的法师前来消灭此物。苍天有意,恰巧有个云游道士路过此地,正暂住在村西。里长不敢懈怠,连忙请来道长相助。众人见过道长,唏嘘不已。只见这是一位年不过二十,面相青俊的小道士,看着也不像是道行非凡的大家术士。小道士倒也没有谦虚,连连应了里长之求,并承诺定将人獾生擒活剥。众人不信,鄙夷不已,更是担心小道士的安危。是夜,小道士佯装成樵夫妻子睡在炕中,子时过后,人獾果然赴来。当人獾要和樵夫“妻子”行房时,只见道士一个鲤鱼打挺翻上身来,人獾还没有反应过来时,道士立即以左手锁住人獾的咽喉,右手摁住其颅顶,手腕一用力,就这么一拧,只听“咔嚓”一声,人獾的颈椎骨就这么轻易的被道士拧断。接着道士手臂发力,右手抓住人獾脑袋上的白毛,“嗖”的一下竟将其脑袋生生拔了下来。整个过程干脆利索,人獾都没来得及嘶鸣。没了脑袋的人獾四肢挣扎几下,而后从腔体喷出一股黑气,就此倒在炕上。道士将手里毛绒头颅随手扔在地上,倒头就睡。第二天一大早,村里的人(包括樵夫媳妇)都聚集在樵夫院里熙熙攘攘,一探究竟。由于胆怯,始终无人踏进屋里,甚至有人猜测小道士八成已经进了人獾肚子里。片刻之后,只见小道士拎着个毛绒绒的肉球走了出来,一把将肉球丢在众人前,还不忘伸了个懒腰。众人见那肉球五官模糊,却长着满嘴獠牙,恶心至极,无不惊恐,连连后退。里长见此情景,更是惊讶无比,心知遇到高人了,连连参拜。小道士却面无表情,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走到樵夫媳妇旁边,附耳轻言:“今夜亥时家中等我,贫道助你脱险。”言毕,道士转身离开,走时又不忘叮嘱里长将屋里屋外的人獾尸首火化。是夜,道士如约而至。某氏(樵夫媳妇简称)大惊,问道士所为何事。
  “夫人莫怕,贫道观夫人面色暗沉,身负气死,且下腹赘影(有黑影),有恶臭传出,想来定是与那孽畜生了苟且之事,怀有异种。”小道士客气地说。
  “妖道休要胡言!莫坏了奴家名声!”某氏恼羞成怒,要赶道士走。
  “名声?比你们母子姓名重要吗?”道士指着炕上的幼儿说道,“贫道正是顾及夫人名声,才深夜造访,以解夫人之急。夫人所怀异种,若将其苟且生下来,将来必祸害世道。还请夫人早做打算,久则生变。”道士指着某氏的肚子说。
  “你……你这妖道满口雌黄!”某氏脸红心跳地说。
  “夫人不信?贫道这里有枚五行火木符,专克阴秽。夫人将此符贴于腹前,立见虚实。”道士说罢,将一枚黄符递给某氏。
  某氏接过符纸,半信半疑,最终还是将黄符贴到肚子上。转眼间,某氏肚子突然像充了气一样鼓起,时凹时凸,里面如同有个东西在活蹦乱跳,想要撞破肚子逃出来一般。某氏一阵疼痛,倒在地上打滚,央求道士相救。
  道士不容迟疑,一把抓住某氏的脚,将其倒挂起来。随后以一枚银钉刺入某氏腹中,却见某氏腹部凸起一个鼓包,那鼓包如同有生命一样四处游走,避让着那枚银钉。道士接着手沾朱砂,用食指狠狠地摁住某氏肚上的鼓包,然后缓缓向上拖动手指。那鼓包犹如被道士的手指吸附住了一般,随着食指向上拖动而动。一眨眼的功夫,鼓包随着手指的移动而行至某氏的咽喉处。
  “孽畜,还不现形!”道士说罢,撤回手指,化指为掌,不轻不重地拍向某氏后背。
  掌击之下,只见鼓包下移至口腔(某氏是被倒立着的),某氏“哇”的一口吐了出来。却见地上的一团污秽物中,竟有只青蛙大小的黑色怪虫,生有四肢,嘴里“咕咕”叫着,似婴儿啼哭。道士见状,一脚踩在怪虫身上,将其碾碎。怪虫被踩扁后,一股股黑色汁液泛出,奇臭无比。至于某氏,早已昏厥。道士将某氏抱上炕转身离去。第二日某氏醒来后,想起昨晚发生的一切,竟如梦幻。在给孩子换尿布时,发现襁褓中有封书信,曰:贫道观汝子双目生辉,紫气冠顶,必非凡胎,生来仙风道骨,二十年后再行拜会,古谈津。
  古谈津何人?正是唐中期天信派开山祖师。古谈津与袁天罡同门不同路,二人师兄弟,都是“先天易道”传人。袁天罡继承了易道的意,古谈津继承了易道的志。袁天罡善窥天机,喜观星象,卜卦占相,分理阴阳,博通古今。古谈津观妖识宝,能辨忠奸,奋勇善斗,画符作咒,扶正去邪。此二人曾有隔阂。袁天罡夜观星象,发现妖星降世,掐指一算,祸指武氏。袁天罡遂请古谈津除妖。古谈津潜入武家,见得武氏目明眉扬,耳翘额宽,虽长相标致,却是一副妖媚相。古谈津刚要动手,却发觉武氏两袖生风,背后紫气缭绕,头顶金冠,貌似鸾凤缠身。古谈津大惑,这等情形,分明是天子降世之征兆,除之恐损天道,遂离去。故此,袁古二人有了隔阂。至于武氏,则是后来的女主武则天。然而,在易道学的成就上,袁天罡要略高于古谈津。
  某氏之子成年后,果然随古谈津云游学道,几十年后又是一个人物,乃天信派第一代掌门李云瞬,其嫡传弟子是后来的茅山派祖师。

  
  说明:
  至此,《布道医》第一章回“初出茅庐”篇更新完毕。之后将更新《番外篇》及《布道医》的第二章回“至阳杀生器”。
  本文天涯鬼话首发,勿信其他网站胡诌。
  承蒙诸位力顶,谢过。
  祝君今夜不尿床。
  
  番外篇
  第五讲 人(上)
  我们都是人,起码生物学上是这样称呼的。但是,你知道人是什么吗?我们的周围,又都是人吗?
  作为一名特殊的医生,我的交际圈的确很广。秦广是我的同学,某集团部门经理,闲暇之时,我经常去他那儿蹭吃。
  一天公司举办酬宾酒会,受秦广邀请,我想也没想就去了。这是个面子社会,宴会上的所有来宾不论身份贵贱,都穿的洋气华丽。在众多“贵人”中,一个穿紫色礼服的长发女人显得格外耀眼。
  “想也别想!她是我们公司的金牌销售兼渠道总监,什么人都拿的下,万人迷呐!啧啧……”秦广见我的目光停留在那个女人身上,连忙打趣。
  虽然看不到她的正脸,但不知怎的,总是不自觉的将目光投向那里,似乎她身上有股魔力,能够吸引所有男人。
  “她叫什么?”我指着那里脱口而出。
  “怎么,动心了?你小子呐,走,带你解解馋!”秦广说着,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带头走去。
  秦广说,那女的叫王霏,两年前来到公司做销售,业绩惊人,现在已经是高管了。
  大约离王霏五六米远时,秦广突然停住了。
  “怎么不走了?”我好奇的问。
  “就在这,别离得太近,更别指望我把她介绍给你认识。”秦广说。
  “什么意思?”
  “你说你,明知道这是交际会还穿得这么离谱!我怎么向领导(王霏)介绍?”秦广指着我的旧布鞋说,“再说,那可是万人迷啊!难得的漂亮!开会时我都不敢正眼瞅,那眼神,那脸蛋,销魂呐!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
  秦广说的对,像我这种思想落后不思体面的人注定登不了大雅之堂。
  这回离得较近,又在王霏的正对面,终于有幸一睹芳容。真不愧是万人迷,好生漂亮。只见她肤白脸嫩,浓眉大眼,一副瓜子脸生的一张殷红的樱桃小嘴,整个人看上去秀丽好贵。王霏此时正和一个西装革履的胖头陀举杯谈论,完全没有意识到我的注目。而且,从王菲身旁经过的男人,都会忍不住地回眸再三。
  “美吧!啧啧……”秦广感叹着。
  我抿了口酒,连连点头。
  终于,万人迷注意到我。她缓缓调过脸,看着我痴迷的眼,四目相对。那眼神,如同有魔力一般将我牢牢吸住,险些不能自拔。
  秦广见状,立刻与我撇清关系,转身和旁边的一个美女举杯言欢,装作不认识我。
  王霏看了看我,微微一笑,又和身旁的胖头陀交谈起来。
  不对,不对!那种笑是如此的僵硬机械,与那美丽的脸庞是那么的不符。我趁秦广不注意,又向王霏靠近几步。果然不对劲!打我踏进宴会厅的第一步,就隐约感觉不妙,王霏的出现,更是令我感到特别。作为一名特殊医生,对某些特别的东西有着非常的感知。方才王霏看我的眼神,分明是有气无神。
  人是十相之体(即三魂七魄),身负精、气、神三色。什么是气?我之前讲过,气是万物始源,它是一种状态,芸芸众生都有气,只是或阴或阳罢了,偏阴为气死,偏阳为活气。人壮年时具活气,暮年时具气死,所谓阴阳流通交汇,无死则无生,生死交替阴阳轮回才使得万物向荣。什么是精?精指的是人的躯体,即行为动力,一个人若是行动敏捷,我们称之为精神。魄与身体有关,体残则魄却,魄却则失魂,失魂则人痴。也就是说,魄主精,故有精魄一说。什么是神?神指的是人的意识,或者说思想的凝聚力。人若是失恋或者酒醉,神就会减弱,因此失恋或者酒醉者的思想意识比较薄弱或极端,容易肇事。当然,受了惊吓的人也会失神,大脑一片空白,瞬间没有意识,故有六神无主一说。魂与思想意识有关,也就是说,魂主神,失魂则神散,神散则人痴,故有神魂颠倒一说。人有三魂,即左、中、右三魂,代表天、地、人三才。三魂又有六主,即左上左下魂、中上中下魂、右上右下魂,其中的上下魂代表阴阳二气,也就是说,魂也分阴阳。神魂颠倒、六神无主指的就是三魂换位,阴阳颠倒,这样的人癫狂的很,无法善终。人的左右肩及天灵盖各有一盏阳灯,那是魂所在之处。左肩地魂,右肩天魂,人魂居中。人在惊吓过度时,三盏灯就会昏暗,容易阴阳颠倒,被邪气所侵。因此有些人受惊昏倒后就会变得痴傻,口出疯语,不是阴阳颠倒就是邪气附身。若是行夜路,感到阴风阵阵,恐慌难耐,忽有异动声响,千万莫回头,一定要转过身来直面你的恐慌。夜间阳气弱,人在恐惧之时回头,三盏阳灯就会昏暗,此时最易被邪气侵扰。人的精气神三色汇聚于眉中(即印堂),极具盛阳,夜间转身怒视你的恐惧,可冲散阴秽之气。曾有甲乙二人夜间以鬼话打趣,甲说:“你见鬼去吧!” 乙笑说:“好好,我见鬼,让鬼来找我。”二人夜途分手后,乙忽闻身后有人唤自己的名字,回头看去,却见身后空无一人,大感奇怪。是夜,乙回到家中突然癫狂,大哭大闹,用菜刀自残,还要家人给自己上坟献供,可他明明活着好好的。有经验的老者说,乙是中了邪,需要过火(即把人抬到碳火上来回炙烤),才能安魂。
  我不禁好奇,有气无神的人,不应该是这般正常,更不可能成为一个高管。确切的说,她应该痴傻才对。难道自己看错了?不应该啊,身为一个道医,望色是基本功,错不了!
  难道?难道……我换了个姿势,斜着身子看向王霏的影子,心里“咯噔”一下凉了。



  
  附:
  上文着重提到精、气、神三色,以解读者之惑。气为本源,无气则无精魄,无精魄不能聚神,无神即无魂。参考《布道医》之前所讲注解,有助理解。
  另,无太监一说。那位看客休得胡言!近来繁忙,然更新必不断,勿忧!
  一直有忠实的看客不曾离去,在此一并谢过。《布道医》之后的情景更为匪夷所思,《番外篇》也已近高潮,总之,《番外篇》所涉内容甚广,章节不及《布道医》多,但可以与其相互呼应。
  
  番外篇
  第六讲 人(中)
  曾听师叔老耿说过,人几乎都是三魂七魄,然而,有一种人特殊,道医界称之为“魑魅(读chi mei)”。魑魅者,天地所生,古已有之,与人共存,大同小异。也就是说,魑魅与早先的人类共同存在于这个世界,其外形和内在与人无异,甚至也可以称之为“人”。然而,魑魅生来俊美妖艳,心智过人,蛊惑世间,一但得势则祸乱天下。因此,魑魅曾被视为天下大患,几经屠族,灭绝于世。据说,武王伐纣时,姜子牙斩杀了世上最后的一个魑魅。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被称为祸国殃民的妖后苏妲己。侩子手行刑苏妲己时,几度犹豫,最终下不去手。只因妲己长得过分美丽,美丽中带着妖艳,让人不忍下手。姜尚见状,令人以布袋蒙上苏妲己的脸蛋,侩子手这才狠下心来结果了妖后的性命。魑魅者,可见一斑。那么,魑魅究竟有什么特别呢?普通人有三魂七魄,魑魅则不然,他有二魂八魄,虽亦是十相之体,却比人少魂多魄。正因为魑魅少魂(只有天地二魂,不具人魂),才使得其在面相上长得饱满对称,国色天香。魑魅由于天生少魂,神色不足,使得其眼睛有气而无神。道医都有望色相面的本事,遇到魑魅都会误以为对方患上失魂之症,不会细察。事实上,苏妲己不是最后的魑魅。魑魅生性狡猾多变,为避杀身之祸,隐于盛世之中,装疯卖傻苟活于世,盛世过后,便出来蛊惑世人。即便道士遇见魑魅,也会误以为对方是失魂落魄的疯子。据说杨贵妃也是魑魅,她先是嫁给玄宗的儿子,而后接机接近唐玄宗,用美色蛊惑对方。说来也荒唐,玄宗终究还是以各种手段将儿媳妇抢到手,终日沉迷美色荒废朝政,这才有了“一骑红尘妃子笑”、“在天愿作比翼鸟”的千古讽刺(本人尊重史实,大多历史人物都是根据典籍所写,不存在杜撰。以上二人确实是公公和儿媳关系)。由于有气无神,魑魅的眼能够吸引别人的神气,多数人都会被蛊惑。然而,天有缺人无圆,魑魅也并非如此完美。基于魄多,魑魅的影子和常人不同,他们的影子在任何同一光照耀下,都不能与常人的影子平行(你可以做个实验,夜晚在灯光的照耀下,你会发现自己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是朝同一方向倾斜,也就是平行关系,这是投影原理。魑魅的影子则不同)。
  此刻王霏的影子,和她对面的胖头陀的的影子明显不同,二者的影子呈交叉形。我又看了看自己的影子,果然,这个女人不一般!然而,令我不解的是,这个时代怎么会有魑魅?明末的陈圆圆,应该是世上最后的魑魅了。唐玄宗后,安史之乱,藩镇割据,天下大乱,战火九州。天信派将这种局面归结为魑魅遗祸,故广收门徒,壮大势利,势必罗尽天下魑魅。至此,魑魅一族几乎被抓逮至尽,几近灭族。正是如此杀戮,天信派惹得天怒。终于,在宋初,天信派由于门广徒多,内部拉帮结派,勾心斗角,兄弟相残,最终派倒徒散。这是李云瞬立派初所始料不及的。魑魅的繁衍不及常人,他们怀胎五年,初产下的婴儿极其丑陋(这也是妲己、杨玉环不产子的原因),待到成年后,魑魅不论男女长相个个俊美。由于道家的擒杀及自身繁衍的缺陷,陈圆圆被道界认为是最后的魑魅。因此,这个时代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现魑魅。当然,退一万步来讲,即便她真是魑魅,在这个民主法制社会我也不能把她怎么着。
  为了探个究竟,趁王霏不注意,我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咦?虽然隔着几步远,但还是被我凭着敏锐的洞察力发现了蛛丝马迹。在王霏的耳根处有道浅浅的细痕,一直通到下颚,乍一看还以为是皮肤的纹路。细看之下,就会发现端倪,人的皮肤纹路是略带弯曲且不规则的,绝不可能像这条细痕一样直接,那纹痕更像是有人用尺子比划着划上去的。身为道医的我对这种细痕极为敏感,瞬间推出两个假设:王霏的脸要么是意外受过刀伤,要么就是……整过容。只是几秒钟,第一种假设就被排除了,因为我闻到了一股特殊的味道,尸气。怪不得,怪不得!
  我所说的整容,不是一般医学上的抽脂填充,削鼻刮脸,而是换脸!对,换脸!在这个世界的黑暗处,有一种特殊的“医生”,相比之下,他们比道医更神秘,目前对他们还没有一种确切的称谓。至少,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们,况且,我也没见过这类医生。老耿曾经提到过,这世上有一种医生,他们可以满足任何人对美的需求,可以给任何人换一张任意漂亮的脸蛋。然而,他们不图钱不图利,他们只要顾客身上的某样东西。换句话说,你想要一张美丽的面孔,就必须拿你身体的一部分组成来换,或者是胳膊或者是腿,也有可能是阳寿。“医生”在为顾客手术前,会和对方签个合约,内容大致是以脸换身体的某个组成,顾客一但签了合约就不能反悔(事实上,也没有几个反悔的)。换脸过程其实很简单,医生先把顾客的脸皮割掉,然后为其贴上一张死人的脸皮,最后用尸油将新脸皮和顾客的正面牢牢粘黏,经过七日之后,一张美丽的面孔就此诞生。医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竟能将那张贴在整容者面上的死人脸皮永保鲜活,美丽动容。然而,再高明的伎俩也有缺陷,每当环境炎热时,被整容的顾客身上便会散发出淡淡尸臭,普通人是难以嗅出的。更重要的是,被换过脸的人都会少一魂多一魄,双目有气无神,绝类魑魅。而且,每位换脸顾客的下颚处都会有一道又浅又直的刀痕。那些换脸整容的人,虽然变得面相较好,可笑起来机械僵硬,看着十分别扭,有谁知道那其实是一张死人皮?至于医生为什么要以物换脸,我就不得而知。关于医生更多的事情,老耿没有细讲。
  我基本上可以断定,王霏换过脸。


  
  注:
  ①道医,介于中医和道士之间。道医懂得中医的望闻问切,可又高于中医,能够观精、气、神三色。道医虽知道家法门,可又不同于道士修身习武、炼丹养身、超度往生。早期的道医就是民间俗称的赤脚医,他们不降妖伏魔,亦不治疗普通发热头痛,他们只游走人间专治邪风恶疾。
  ②尸油,尸体腐败过程中从躯体内部渗漏出来的油,有剧毒,味臭。
  ③关于魑魅,让我想起了佛教中的修罗。佛家认为,世有六道且轮回,曰:天道、地道、人道、恶鬼道、禽兽道、阿修罗道。六道轮回,也就是说,人要是不修德行,来世可能投到禽兽道做了畜生,任人宰割。那么,什么是阿修罗呢?阿修罗长得像人,男性丑陋凶悍,且勇猛好斗,法力高强,敢与佛抖,祸害世人。女性阿修罗长得性感美丽,世间难求,但生性阴邪多变,蛊惑世人。佛主为免人间疾苦,就给阿修罗另开一道,不准他们出来祸害世人,阿修罗只能在阿修罗界内活动,不可进入人道。如此看来,阿修罗倒是与道家说的魑魅有着诸多共同点。兴许,佛家还真是源于道家,老子化胡为佛。
  
  福利:
  老夫突发奇想,为回馈众看客,现颁发如下奖项:
  1.铁杆粉丝奖获得者:良人醉我眉眼、风中路人走。
  2.忠实粉丝奖获得者:胡不癫、hjsdodo、wdszz、通因通用、微波睡莲、elaine_rd、清江小哥、一念之间yfh。
  3.脑残粉丝奖获得者:nnsoya
  4.新进粉丝奖获得者:怀旧的主、卿卿荷香、fish6802、欧阳惊宏、打不哭的小马甲。
  5.问题宝宝奖获得者:幽人逸客、花街三哥。
  恭喜以上获奖者!
  对未获奖的粉丝提出口头批评,并令其面壁思过。
  
  番外篇
  第七讲 人(下)
  “别丢人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秦广突然拍了下我的肩膀,然后把我拉至大厅门口。
  “怎么?看上了?想都别想啊!带你来就是个错误!”秦广挖苦道。
  “你对那个王霏了解多少?”我指着人群中的那个她说道。
  “什么意思?你不会真的动心了吧?”秦广一脸诧异的望着我。
  “别扯皮,我没那意思!我是想问,她一开始就长这样吗?”我指着王霏比划着。
  “既然没那意思,你问这干嘛!人家长得本来就漂亮,打她第一次来公司就迷倒了所有男人。不过,不过,非议倒是也不少。”
  “非议?什么非议?”我好奇道。
  “据后勤部丽丽说,有次她帮王霏拿提包,从里面掉出来一张整形美容卡。这事在公司传的沸沸扬扬的,大家都以为王霏整过容。当然,咱也没见过人家之前的证件照,谁知道她有没有整过容。漂亮是事实,其他都无所谓了!”秦广凑到我耳旁悄悄说道。
  “美容卡?哪里的?”我竟有些惊喜。
  “我怎么发现你今天怪怪的!怎么,你也想去整容?说的也是,你这尊容确实得回炉重塑。”秦广白了我一眼。
  “别打岔!快说,美容卡是哪家的!”我捏着秦广的肩膀说道。
  “噢……轻点!爱君美容会所……”秦广被我捏的吃疼,支支吾吾说道。
  爱君美容会所,看来,今晚有事忙活了。我装作有事,匆忙告别秦广,出门打了辆车,目的地爱君美容会所。怎料,司机居然不知道那会所在哪,我一脸无奈,扫兴地下了车。坦白讲,我也没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会所。我不死心,接连又打了两辆车,可结果都一样。如此接二连三地重复,终于有个的哥师傅知道那会所所在。怪不得,那司机有五十多岁,常年跑出租,很少有他不知道的地方。大约二十分钟后,车子在桥北大街西侧的短巷里停下,司机指着外面的绿色广告牌说道:“就是这了。”
  我下车后抬头望去,只见正门上几个闪烁的绿字呈现在眼前:爱君美容会所。会所门是开着的,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抬腿迈了进去。说是会所,其实也不大,上下两层也就是百十多平米。底楼除了几张床和一些医疗设备竟空无一人,我不禁有些好奇,扯着嗓子吼了一句:“有人吗?”
  “噔噔……”楼层间的悬梯传出一阵脚步声,一个身穿白大褂肤色偏白的中年男人走了下来。
  “有事?”那男人向我缓缓逼近,手里拿着一张纸。
  不知怎的,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那男人身上似乎带着无尽阴寒,在这大暑天里让人通体生凉。
  “你是这里的医生?”我看着那男人问道。
  “不错,这里就我一个人!”男人说着,在我身边来回踱步,上下打量。
  “哎呦,来者不凡呐!有点意思!”男人说着,冲我微微一笑,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王霏是你动的手脚?”我开门见山地说。
  “哎呦,这么直接!王霏……”那男人抬起头,似乎在回忆,“是的,她是我的作品。那个女人,唉,真是虚荣。”
  “她跟你做了什么交易?”我竟有些恼怒。
  “噢,你来这儿就是为了那个女人?就凭你,有把握对付得了我吗?你这后生,勇气可嘉。”那男人说着,一把拍在我肩上。
  忽然,我浑身寒冷浸透,四肢麻木,如同被冻住了一般动弹不得。大意了,大意了!明知对手厉害,还妄自充大,真是愚蠢。
  “别反抗,越抗争越冷,别怪我没提醒你,冻死了可就不值了!”男人说着,指了指我眉头上的霜。
  确实,每当我努力挣扎想要动弹的时候,四肢的冰痛感就会变强,这不,眉梢居然结了冰茬。
  “你对我做了什么妖法!”
  “妖法?世上哪来什么妖法!冰蛰伎俩而已!”男人说着,指了指我的左肩。
  我用尽全力扭了扭僵硬的脖子,眼角余光下,隐约可见一只白色的毛虫在我左下肩缓缓蠕动,虫体如同有电流通过一样时不时地闪出亮光。冰蛰!怎么可能!古西夏地慌人稀,常生怪虫猛禽。西夏人挖窖时,曾从冻土中掘出一堆白虫,这种虫子周身附着白毛,体内有断断续续的荧光闪烁,人若不慎触之,片刻之间就会四肢麻木,如同被冻僵了一般不能行动自如。这种虫子惧怕烈日,在阳光下暴晒几许后便化为污水,西夏党项族的巫师后来不知以什么方式将这种虫子饲养在冷窖里。待到西夏党项人南侵大宋时,夜间以此虫对付宋军,宋军损失惨重,多数军民被冻的僵直,任由西夏人如削西瓜一样砍去了脑袋。西夏人此等行径,天怒人怨。后来有位自称在泰山修习的老者奔赴宋军大营,谓左右曰:“此妖虫乃九幽之物,唤名冰蛰,趁山崩地裂逃至阳地。冰蛰,阴寒之物,善吐寒气,能冻活物,食人阴气。此物惧烟火,惧盛阳。”是夜,老者乃令宋军口饮鸡血,身披艾蒿(ai hao,一种中草药,道家认为艾蒿具正气,可以辟邪,故端午节有人身上插艾蒿;中医认为艾蒿有扶正固本,益气补阳的效果)。果然,当夜西夏军大败,冰蛰附着在宋军身上,立刻化为污水。后来,辽人入西夏,捣毁了养冰蛰的冷窖。至此,江湖不曾闻得冰蛰一说。至于那老者,据说是以窥宝识物,驯兽赶尸闻名天下的左连川。
  “有些东西失传了,不见得真的就没有了。”那男人见我满脸惊讶,指着我肩上的冰蛰说道。
  “你想怎样?”我怒视着那个男人。
  “我不想怎样!啧啧……你们这些伪道派,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居然连个小小的冰蛰都对付不了。还有脸拜神农为祖师!”男人瞅了我一眼,又补充道,“放心,我不会把你怎么着的,我与你们先人有过契约,相交不相犯!”
  “你到底什么来头!”
  “别激动,冻死了可别怨我。”男人说着,扯过一把椅子坐在我前面,“念你无知,我就都告诉你吧。我是谁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只在世风日下,怨气弥漫时出现。这个时代,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学历缩水,失业率暴涨,物价上调,薪资下调,贫富阶差大,早已问题百出。再加上人心向利,道德沦丧,吸毒,斗殴,娼妇随地见,奸杀处处有,腐败天天生,作恶时时在,这大道日丧的时代,让本该清闲的我又忙碌起来。”
  “别那么危言耸听!”我有些不满。
  “危言耸听?我说的不对吗?”
  我竟无言以对。
  “王霏这女人我印象很深,她是不请自来。坦白讲,她长得又黑又丑。她第一次来,恳求我给她垫鼻收脸,我收钱后满足了她的要求。老实说,一开始我心生恻隐,没有给她换脸。可是后来她竟三番五次的找我,妄图变成最漂亮的女人,真是贪婪!这都是命呐!对于这种无理的要求,我从来不拒绝。我拿出一张合约,明确告诉她,要她用今后的幸福来换。那女人想都没想就签了,真是愚蠢!就这样,我扒了张死人皮,将其拼凑成最美的面孔换到王霏脸上。”男人说着,拿起手上那张纸抖了抖。
  “卑鄙!”我怒斥道。
  “卑鄙?话别说的那么早!凡是来找我的人,都是身负孽缘,手染怨气的人。当然,你除外。你了解王霏吗?你必不知道她拿什么和我交易,当然,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么说吧,王霏有过三次堕胎,不,是四次。最后一次,她将刚小产的婴儿溺死在马桶里。那次她本来打算要结婚的,可就是因为未婚夫家里穷,她才故意使即将诞下婴儿小产。可怜那死婴,魂未成形,魄未聚合,就这么了结了。事实上,王霏本应降下一名男婴的,只可惜天有意人无情,作孽呐!我给王霏换脸后,又将她开膛破肚,把她曾经堕过的死胎皮又塞了回去。她沾了尸油,昏迷了半月,自然不知道这些。我为什这么做?那些被堕胎的婴儿,魂魄均未成形,又入不得轮回之道,留在世间怨气积重,早晚生了祸端。我把那些幼小的死婴皮塞回她肚里,就是让魂魄慢慢滋长,成型后好入轮回道。当然,婴魂在她宫腔里,她今后再也无法生育。并且,我给她的脸只有九年保质期,九年后婴魂成形,她的脸会慢慢烂掉,最后成为一个又黑又丑又绝育的老女人,距那天还有六年七个月。唉,我本不该做这种恶心的活儿的,世道变了呐!怎么,还觉得我卑鄙吗?”男人说完,从椅子上起身,盯着我问。
  不知为何,我竟无言以对。
  “算了,最烦你们这些伪道派了!我倒是觉得,我比你们更有用。既然被你发现了,我就该挪地儿了!”男人说完,绕过我朝门口走去。
  “对了,我姓白,下面有个弟弟姓黑,他最近很忙,说不定哪天你会见着。他脾气不好,悠着点。我们兄弟俩不看病,不理阴阳,只渡游魂。你师父教过你入定之法吧?抛开杂念,眼观鼻,鼻观心,心入大道,道法自然,冰蛰自除!”身后传来那个男人的碎念。
  我试着那个姓白的男人所讲的法子入定,几分钟后,感觉周身有股暖流涌动,接着,手脚慢慢恢复知觉。再后来,冰蛰从我肩上掉落,在地上滚动几下后竟化为一滩绿液。随后,我行动自如。
  当我追出门外,哪还有那位白先生。三天后,我再次来到这里,却发现美容会所的广告牌已被撤下,取而代之的是某某信托公司。看来,那位白先生真的走了。
  一周后我回到内蒙,将这次所有的经过告之老耿。老耿听后点了只烟,沉默良久后才缓缓开口:“你知道幽冥二使吗?”
  “知道,就是俗称的黑白无常。您是说……”我无比差异。
  “不错,你遇到大概就是白无常。据说,幽冥二使以人的形式存在于这个世上,他们会老也会死,但他们死后,会将生前的记忆转移到其他新生儿身上,极为神秘。我听师祖讲过,幽冥二使与我们道医一样,都是大道的守护人,只不过他们更隐秘,他们代表转生道。冥使与我们先祖有过约定,互不相扰,他们在做什么,恐怕只有先祖才知道!”

  
  注:
  ① 左连川,道号青竹。青竹道长的弟子单信继承了其窥宝的本事,成为后世皇家御用的藏宝人。据说,在反王朱棣攻入紫禁城时,建文帝(朱允炆)在单信门生的帮助下逃出紫禁城,入南海寻宝。朱元璋生前令卦师给皇长孙朱允炆测了一卦,卦相显示二龙夺珠,朱允炆有杀身之灾。其实,朱元璋也知道,儿子燕王朱棣野心勃勃,对皇位窥视已久。二龙夺珠,八成就是这叔侄二人为皇位而战。朱允炆心胸博大,朱棣老谋深算,此二者都有优点,舍去哪个朱元璋都觉得不划算。于是,朱元璋决定把皇位传给孙子朱允炆时,刻意在龙椅上留了个洞,里面装着一个锦囊。锦囊的内容大致是,朱元璋将一些金银珠宝藏于外海,令单信一族的窥宝门生看守,如遇紧急情况,朱允炆潜入外海,以巨财另行谋生。果然,叛军攻破紫禁城,一个小太监穿上龙袍引火自焚,甘愿做了朱允炆的替死鬼。建文帝则化妆成宫女,随窥宝门生逃至外海。后来,朱棣做了皇帝,连连梦到朱允炆前来索命。明成祖朱棣使人卜卦,卦相显示朱允炆还活着,就在东南方。此后,就有了郑和浩浩荡荡的七下西洋(郑和的船队极为广众,有官吏及随军近两万人。即便是哥伦布遇到郑和的大部队,也只有俯首称臣的份儿。可以说,郑和下西洋,是世界历史上最壮观的船队)。郑和下西洋,目的之一就是寻找朱允炆人等下落。据说,郑和有一次在个岛上发现了一群可以人,一一盘问后才知道那是群南洋的渔夫。其实,那群渔夫就是朱允炆及其随从。为避祸端,朱允炆继续南逃,最终在个土著岛上定居下来。那个岛,就是今天的新加坡。因此,也有这样的说法,新加坡人的祖先是中国人。
  青竹道长的另一名弟子刘硕继承了其驭尸驯兽的本事。刘硕后来深居湘西(湖北)一带,不问世事。百年后,湘西便兴起了赶尸。在外打工的人如果客死他乡,尸体必须拉回故乡埋葬。然而,湘西一带炎热潮湿,路途颠簸,运尸过程中,尸体极有可能腐化变质或者颠簸损坏,对逝者家属是大大的不利。而这赶尸术,则是将活鹿的整颗心取出,再塞入死者的胸腔内,由于鹿通灵,刚取出的鹿心还在“扑通扑通”地跳动,把它塞入死者胸腔后,死者立马会恢复几分活气。接着,再以鸡血给尸体点睛,点睛后的尸体的眼睛通红明亮,暂时的恢复了几分精气。最后,在尸体的口鼻、肚脐、肛门塞入用雄黄浸泡过的茱萸、艾草等,一来可以防止尸气及刚恢复的精气泄露,二来可以起到防腐的作用。如此这般,赶尸过程基本算是完成一半。赶尸者一般配有一个用童子尿浸泡过的金铃铛,铃铛一响,尸体受旺阳童子铃铛的刺激,便会朝着铃铛的方向蹦跳。如此往复,尸体就可以随着赶尸者回归故里。当然,赶尸者一般会往尸体里灌注一些道家秘药,以增加尸体的活气。目前,赶尸这种绝技已失传。
  ②茱萸(zhu yu),类似艾蒿,效果强于艾蒿。有聚阳辟邪的作用。茱萸属上阳草木,挂到家中可驱阴湿。故此,九月九登高节有插茱萸的习俗。诗有云:“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附注1:黑白无常
  关于幽冥二使,我还想在做补充。
  有人认为,中国文化中的地狱之说,来源于古印度佛教,在佛教引入我之前,我们是没有地狱一说的。这样说的依据是,“阎罗王”一词源于古印度的梵文。阎罗王被认为是古印度神话中 毗沙国的国王,能挣好斗,死后成为地狱主宰。
  其实我不认同这种观点。在佛教传入我国前,我们也有地狱一说,只不过是换了一种称谓,叫“冥界”。泰山为五岳之首,泰山之神为东岳大帝。人死后,都会进入泰山下面的冥界。而冥界主宰,就是东岳大帝。后来,人们认为四川酆(读feng)都为冥界的一个入口,每逢七月十五(即中元节,又叫鬼节),酆都鬼门大开。这是中国本土早期的地狱文化。后来,佛教传入,与道教文化相融合,就有了今天的地狱之说。地狱共有是个主宰,阎罗王并非是唯一的头头。地狱分十殿,十殿都有王,阎罗王是最著名的一个。除了阎王爷,地狱头头还有秦广王,平等王,仵官王,宋帝王等等。故此,有“十殿阎罗”一说。地狱有十八层,第十八层最为残酷,属第九殿管理,名为阿鼻地狱。阎王爷名气最大,陈毅大帅在诗中写道“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幽冥二使,即黑白无常,被称为无常爷,乃阎罗殿十大阴帅。白无常白天当值,黑无常夜间当值。黑白二无常对应道家的阴阳之说。无常索魂,白无常专抓那些没犯过大错,罪恶较轻的鬼魂,黑无常则拿着个大锁链,抓捕那些十恶不赦之鬼,黑无常怒煞无比,对恶人之魂用酷刑。白无常身着白衣,头顶帽子,上书:你也来了,升官发财。黑无常肤色黝黑,满脸凶相,头顶帽子,上书:正在捉你,在劫难逃。
  无常二爷究竟是怎么来的,道界有这样的传说。 白无常鬼名叫谢必安,黑无常鬼名叫范无救,也称“七爷”、“八爷”。据说,谢范二人自幼结义,情同手足。有一天,两人相偕走至南台桥下,天将下雨,七爷要八爷稍待,回家拿伞,岂料七爷走后,雷雨倾盆,河水暴涨,八爷不愿失约,竟因身材矮小,被水淹死,不久七爷取伞赶来,八爷已失踪,七爷痛不欲生,吊死在桥柱(所以很多白无常的形象是伸著长长的红舌)。阎罗王念 其信义深重,命他们在城隍爷前捉拿不法之徒。有人说,谢必安,就是酬谢神明则必安;范无救,就是犯法的人无救,当然这都是民间传说。在古代,城为建筑的城墙,隍为没有水的护城河,古人设立城隍就是为了保护城内一方百姓的安全。故此,城隍爷别认为是当地的保护神,除妖邪,管风雨,掌阴司冥籍。朱元璋称帝前在城隍庙做和尚,他称帝后大修各地城隍庙,命地方官敬待城隍庙。因此,明朝的城隍庙香火鼎盛。
  有关白无常传说有很多。某日,白无常当值,当他勾了一个老头的魂魄后,突然感觉饥肠辘辘。于是,他将老头的魂魄锁起来,自己躲在老头的菜地里偷菜吃。然而,这一幕恰好被刚赶回来的老头妻子看到。于是,白无常在羞愧之下,将舌头长长地伸出。此后,白无常再也无法缩回舌头。
  总之,白无常不凶,黑无常不吉。
  关于黑无常也有很多说法,具体故事参考详见附注2。
  
  说明:
  关于看客疑惑的问题(尤其是问题宝宝),老夫会在以后的文中逐步提到,层层深入,但不会篇幅甚大,不能掩盖作品主线,偏离医道。

  欲见附注2,请先顶起。看完就没事了?这可是不要钱的良心作。
  下周《布道医》第二章节回归。
  你的身边都是人吗?见过影子奇怪的人吗?做过很多亏心事吗?有奇怪的人和你做过交易吗?小心遇到白先生!
  
  番外篇
  第八讲冥冥之中(即附注2)
  师父曾给我讲过这样的故事。
  自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方方面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外资本注入中国市场,资本主义思想侵蚀国人。由此,中国的官场如迎来“大解放”,在糖衣炮弹的引诱下,一大批官员释放内心的贪欲,开始堕落腐化(这是某个时代段的悲哀与缺陷,过去机构不健全,监督不完善,纪委不作为),贪污作假、行贿受贿、包养情妇、滥用职权,表面上装清官,背地里却过着奢靡腐化的生活。
  广东有个王姓局长,在下属面前,他是个铁腕领导,在老百姓眼里,他两袖清风。这样的官员,应该算得上好官。然而,王局长却得了一种怪病。
  97年冬,王局长突然患上一种特别的病,先是失去味觉,吃什么都没味,而后变得茶饭不思,吃啥吐啥,最后,竟连水都喝不下去。几个月下来,王局长满脸憔悴,肤色蜡黄,瘦的皮包骨头,只靠打营养液维持日常。眼瞅着王局长的身体一天天垮下去,家人却束手无策,急得团团转。早在几个月前,王局长儿子就带着老王遍访全国各大医院,尿检、CT、验血、B超,该做的不该做的检查全做了个遍,可就是查不出王局长不下饭的原因。找不出病因,自然不能乱用药。就这样,王局长天天忍受着饥饿,日复一日地瘦下去,躺在床上等死一般。王局长的儿子小王比较迷信,对父亲老王也算孝顺。小王认为,父亲这般遭遇,怕是粘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于是,小王连日来找了不下几十个“先生”为父亲瞧病,又是画符又是童子尿的。如此折腾了几日,王局长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时不时地陷入昏迷,这可把小王急坏了。一天晚上,小王心烦难以入眠,就在医院外面溜达。由于小王心不在焉,低头走着走着无意中撞着一个人。小王猛的抬头,却见面前一个长相凶煞,面色黝黑的男人盯着自己。
  “年轻人,眼要往前看,路要往宽走,不怕走的回头路,就怕行进死胡同,大道宽阔无尽头,窄巷曲折鬼门关。”男人说完,叹了口气与小王擦肩而过。
  就在小王细细思索男人刚才那番话时,身后却传来一句惊人之语:“准备后事吧!”
  小王立刻转身,身后哪有什么人!
  没过几日,老王病重,昏迷不醒。昏迷中的王局长,隐约看到了一座桥,桥上人来人往。王局长好奇,就向那座桥走去。抵近那座桥时,王局长突然止步,满脸恐惧,双腿止不住地抖。只见桥上的行人,个个面无生气,相貌恐怖。再看桥下河流,时不时地冒出白泡,一具具半死不活的人在沸腾的河水里挣扎。
  “哦,欢迎来到阴曹地府。”一个身着黑衣的男人突然出现在王局长面前。
  “你……你是?”王局长恐惧地望着眼前的这个人。
  “哦,叫我黑先生就行了,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怎么说呢,这里是死人的地方,而你还没死。”男人说着,从身后拿出一本册子。
  “我还没死?这是……怎么回事?”老王似乎不再恐惧,倒是有些好奇。
  “我说过了,这是地府!有些人在死之前,都会提前来到。对了,其实你阳寿未尽,只是,必须该死了。”男人说着,翻弄这手上的册子,“王贵明,男,应81岁正寝。八月十二与郭宁上海出公差,食5000元阳钱大餐,浪费3200元阳钱;二月初六于海南重金购买幼猴,劈开猴颅,生食猴脑,行径残暴,抵六千斤肉食;日月初一于西安嫖娼并养情妇,抵八万三千阳钱;腊月十一暗中受贿三万六千阳钱;七月二十一宴请宾客,花费四千七百阳钱,浪费两千六百阳钱,抵千斤肉食……”男人一口气几乎将王局长的生平大事迹悉数抖出。
  “你,你怎么……”王局长几乎难以置信,这个男人怎么对自己了如指掌?
  “你的一辈子,都在这本册子里”男人说着,指了指手中的册子,“你糊涂了一辈子,我得让你做个明白鬼。你本应过着普通生活,平安活到八十一岁。只可惜呐,你太贪,恶习不改,吃完了你这辈子的粮食,花光了你这辈子的钱!你这辈子,本该有四千斤的肉吃,五十三万阳钱。事实上,你连吃带浪费了十三万斤粮食,超额消耗八千斤肉食,食用酒水抵十一万阳钱,共计支出六十六万余阳钱,其他不正当来源财产九十八万阳钱!真贪,真能吃!”男人说完,立刻变得面目狰狞,一把抓住老王的脖子使劲掐,高呼:“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老王喉咙一阵痛苦,上气不接下气,挣扎几下昏死过去。
  老王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还在病房里,一旁的儿子正紧盯着自己。
  “爸,你可醒了!”小王泪水盈眶。
  “我睡了多久?”老王问小王。
  “您昏迷了两天了!”小王答。
  老王无语,盯着天花板发呆,眼里充满悲伤,抑或悔恨。
  一周后,老王去世了,走的很安静。小王在当天夜里,梦到一个面色发黑,头顶官帽,上书“正在抓你”的男人用铁链将父亲带走。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小王发现父亲留给自己的一张存折里有四十万金额。每月一千两百元工资的父亲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小王终于明白,父亲或许不是想象中的清廉。
  两年后,四川的一个山区里突然建起一座免费小学,校长正是小王。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你还在浪费粮食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你还在肆意挥霍吗?你的粮食,你的钱财,早已注定!先有钱而后穷的人比比皆是,为什么?把早已注定的阳间的花光了而已!
  你不信?忘了告诉你,黑白先生经常会以送餐员的身份给那些贪污浪费的吃货送最后一顿餐。任何人吃了黑白先生的饭,不久即会病亡。黑白先生喜着白衣黑衣,本人也喜欢黑衣。并且,我是个夜间送餐员!不然,为何本贴是午夜更新?
  做人常自省,做事七分善。不然,老夫早晚来找你!

  
  大注解: 道与道教
  在此,我想做一个关于道与道教的特殊注解。
  道教中将老子李耳尊为太上道祖,这似乎意味着老子是道教的创立者。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春秋时的老子,是中国历史上最先开坛论道,讲述天理与自然法则的人,他的学说被称为道学,他的学生群体被称为道家,其得意弟子有庄子等。然而,道家不等于道教。道家偏向于通过理解宇宙自然法则来修生养性,甚至意达仙境,如“道可道非常道(能说清的道理,算不上道理。寓意为真正的天道,不是可以用言语来形容出来的,天道永恒,却奇妙无比。世人愚昧,常把道挂在嘴上,以为那就是真正的道。因此,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人道非天道,人不了解真正的自然法则,富压贫,官削民,恶欺善,以不足养有余,实则背离天道。)”。而道教则偏向于修仙炼丹,长生不老。可以说,最初老子的道家是一种道学理论,后世的术士根据其理论再结合阴阳之术创立了道学门派,如此便诞生了道教。事实上,道教未能很好的继承老子的道学理论,后世的道教专注于炼丹修习,画符作咒,几乎没有彻底的发扬老子天之道精髓理论。我们常说的道士,其实是由古代巫师和秦汉时的方士发展而来的。道士属于道教,可以这样理解,道士是打着太上道祖(老子)门徒的旗号的方士。故此我可以这样讲,道教与老子及其道学有着必然联系,但这种关联并不完全。由于道士是由古代巫师术士发展而来,因此,道教的主要活动内容无非是占卜祈福、祭祀祈雨、丧葬驱邪、养生健体、画符炼丹(其实,古代道士都不长命,所炼丹药均有毒,含汞、砷,类似砒霜)。“道家”与“道教”意思相近,含义有别,一个是论述自然法则的天人之道,一个是纯粹的宗教活动。我个人认为,老子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一点也不逊于孔夫子。道家与儒家在文化上虽然有所不同,但其内在含义都是指向天道人伦,老子怜悯世人,论述天道;孔夫子博大仁爱,力推仁政。总之,道家也好儒家也好道教也好,他们都是道的延伸与体现。
  道,亘古有之,周公、老子只是它的推广论证者。道即天道,天道即自然法则,最早关于道的阐述出于《易经》。《易经》中的一生二,二合一的思想,正是对道的最完美阐述。一为太极(天道),二为阴阳,太极生两仪(阴阳),两仪合太极。混沌宇宙生了阴阳二气,阴阳构成了宇宙总体,阴阳又生的三才(天,地,人),阴阳又生的四象,阴阳又生的五行(万物的属性构成),五行又推演出八卦(八卦是结合天地间万物的规律创造而出,用来推算万物属性特征、规律趋势的东西。包含乾(天)、坤(地)、巽(读xun,风)、艮(山)、雷、兑(水)、坎(沟渠)、离(火)八项,其中离、兑、坎、雷四项主凶)。是故,后人关于天地规律的认知都是出于文王的《易经》。于是乎我们可以说,《易经》是中国文化的源头,有个无知小儿曾回帖批判这一结论,我感到很悲哀。《易经》与《诗经》位于四书五经之首,一个是国人文化的源头,一个是国人文学的源头,二者在国学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比方说筷子,中国人的筷子为什么是七寸六分?就是代表着七情六欲,以示与动物的本质不同。我们称呼筷子为一双而非两支,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国人“一生二,二合一”的思想,外国人是无法理解这种思想文化的。再比如,我们婚丧嫁娶,动土基建,远行迁宅,都要选择黄道吉日。甚至有些地方都有逢单不出行的传统,例如大年初一初三初五初七都不离家远行,初二初四初六初八等双日适合访亲探友。这种黄道吉日和无独有偶的择日思想文化都源于《易经》。因此,我们的迷信,我问的文化都源于《易经》。
  道教存在多个派系,著名的有太平道、上清派、茅山宗派、茅山派、全真派、峨眉派、武当派等。太平道是东汉末年农民起义军首领张角所创。张角得到一位叫于吉的道士传授《太平经》一书, 深受启发,故而四处开坛传道,纠结了大批农民起义,号称“苍天以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意指甲子年推翻汉政权,史称黄巾起义。《太平经》何人所创不可考,被认为天书。太平道宣扬以五行阴阳之道治国,削富救贫,自食其力。因此,太平道深受农民推崇。张角病死后,起义军被朝廷镇压(曹操也参与镇压起义军,广收军民,故而壮大其力,成为后世枭雄,势力至山西河北一带,其子曹丕称帝建立魏晋,后被司马家族夺权。司马家族建立西晋。司马家族内乱,而后又有东晋,东晋末年五胡乱华,又有南北朝),太平道至此衰败。张角作为黄巾军的首领,很有谋略,又善使异术,被当世朝廷认为妖道。当然,黄巾起义期间还有五斗米道,其创始人为张道陵,因入教者须交五斗米而得名五斗米道。五斗米道曾帮助太平道起义,后被汉朝廷收编。太平道亦有修身之法,如食气(以空气为食,净化果腹)、吐呐、养生、画符等。上清道,东晋杨羲所创,著有《上清经》一书。杨羲自由通灵,成年后自称受道祖点化,开始创作大量道家典籍,这些典籍的总称就叫《上清经》。上清派主张存思,调息,画符等。上清派认为,通过调理气息,凝聚精神冥思苦想,抛去杂念可以使上神附身人体,从而行神道。
  其他流派不做介绍,重点说茅山宗派。茅山宗派,相传为汉代茅盈所创。据说,茅盈厌倦了官场争斗,辞官回乡苦心修道,终于在曲句山(句曲山,茅山最早的称呼,后因为茅盈的传说,遂改名茅山)修的正果,并自称得到道祖点化,封其为“天师”。茅盈得道后,一日与父亲说:“你可不要打我,我乃修得上仙,有天兵天将守护。”茅盈父亲听后,立刻火冒三丈,举起拐杖就打。只见顷刻间,拐杖于空中断为三截,飞插入大山之中。有一次,有个人淹死了,已断气三日,不见尸腐。家人下葬死者不久后,便被茅盈刨坟掘棺。茅盈刨出死者后,以气息相传,又用符水喂食死者,乃愈。死而复生者,活到九十九乃终。茅盈常说,死而复生者,实乃身死命不该绝,天道还生也!茅盈的两个弟弟听说哥哥得道升仙,遂辞官,奔赴句曲山随长兄修炼,后得道成仙,道教称此三兄弟为“三茅真君”,并将句曲山命为“茅山”,后世道士多在此山修习,茅山宗派由此而来。然而,茅山宗派的实际开创者并非“三茅”,而是陶弘景。陶弘景,南朝道学家(南朝共分为宋、齐、梁、陈四朝,由于这四朝政权短暂,故合称“南朝”。北朝包括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四朝。南北朝正是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当政,所谓“五胡乱华”正是所指。五胡,羌、笛、鲜卑、匈奴等民族。五胡后来经过民族大融合,有些被入籍其他少数民族,有些成为汉人,例如后来的唐朝突厥,宋朝大辽国、大金国,以及明末的后金,都是五胡之后。后金的努尔哈赤于东北建立大清,清人八旗子弟南下逐步推翻大明朝,建立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陶弘景奉承《上清经》,实为上清道派教徒。陶弘景与其弟子在茅山苦心经营十余载,终于以茅山后庭为基地发现壮大了上清派,后世称茅山的上清派为茅山宗派,其弟子为茅山道士。也就是说,茅山宗派是由上清派演变而来的。茅山宗派在南朝刘宋时作为当时朝廷的后山,深得重视,其后迅速壮大,成为当时道教的重要派别之一。陶弘景不光善于论道注经,还是个医药学家,治病识药,炼丹画符样样精通。陶弘景也是道教的改革人物,自称是道祖所封的天师,晚年又信奉佛教,主张道佛同修,并自称菩萨。道教中的轮回地狱论,就源于陶弘景早期的道教改革。到了清朝,由于当时的清政府信奉佛教(就连太后都被称为老佛爷),道教被排斥,至此,道教各大门派衰败。以上的道派均可娶妻生子,比较人性化。当然,比较有名的还有正一道和天宝派等,它们均是受上清派及太平道影响而自成一派。道教派别甚多,有的侧重内丹,有的侧重医理,有的侧重修身术法(飞升、遁地、穿墙等。当然,这是不科学的,传说而已),有的侧重辟邪伏魔。茅山宗派由于吸取诸多道经医理,自身又融合佛教,故而茅山修习之法繁杂诡异,不仅有医理丹药、符箓咒画(源于古代巫师咒语,用于祈福,与神灵沟通发誓等),还有修仙养生之道,如吐呐、存神、冥思、禅坐、神游等。个人认为,武当派是道教中比较有益长生的教派。与茅山相比,武当更注重自身的健康与素养,而且强调内外兼修,由内及外,由静及动。武当先辈张三丰更创得太极拳,以静制动,以柔克刚,虚实相互,将阴阳之法化作实体的武术,功德无量。
  茅山有两座,江苏句容市的茅山为古代句曲山,正是“三茅真君”之所,为“南茅山”,比较著名。兴化也有茅山,为“北茅山”,与南茅山隔着长江。南茅山为陶弘景的茅山宗派,北茅山为名气较小的茅山派(当然,北茅山上还有其他派别)。北茅山的茅山派宗师为张有仪。张有仪,史书无多记载,道从李云瞬,系天信派始祖古谈津的嫡传二代弟子。由于天信派的内乱,张有仪另开一派,但不多收弟子,幽居于北茅山悟道,深入简出,弟子不过十余人,被部分人称为“小茅山道士”。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派系的存在。张有仪的小茅山派异常神秘,外人知之甚少,据说小茅山派继承了古谈津的绝技,飞檐走壁,跃浪入海,识宝辨妖,更有甚者来去如风,入九幽,摘仙草,飞昆仑。总之,小茅山派有别茅山宗派,系古谈津一脉,不侧重炼丹飞升,更注重逍遥天下,医药草本,为善世间,匡扶正义,替天行道。

  总之,道存于万古,世人悟道出于《易经》,成于老子,兴于庄周,现于道教诸派。


  
  《布道医》第二章节
  第二十三话 途中漫话(上)
  解决了人獾之后,我难得清闲下来。大头给陈璐打了个电话,得知她没什么异常后,又闲侃了半小时终于挂断。陈驼子衣服过于老旧寒酸,我带他到王府井逛了一圈,鞋袜、内衣、服装七零八落地买了不少。期间陈驼子要试鞋试衣裤,我和大头连忙制止了他这种流氓行为(汗臭脚,又没穿内裤。内裤套过傗之后就被赵文斌果断丢入垃圾桶)。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陈驼子换上老年休闲装后如同变了个人似得,咋看咋顺眼。作为酬谢,赵文斌差人为我们包了一间豪华自助套间,晚饭在那吃。晚间吃饭时赵文斌本人没来,原因是他已带着小姨妈去某权威医院做检查。陈驼子犹如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又是海鲜又是羊架子,把能吃的肉类几乎全集中在自己的盘里,一边啃一边瞪着眼珠子,生怕别人跟他抢似得。酒足饭饱后,陈驼子的盘子里还剩着一堆肉食。大头在旁边恐吓,声称吃不完要扣钱的。一提钱陈驼子立马来劲了,抓起一块鸡排往嘴里塞,又是一顿狼吞虎咽,边吧唧嘴边自勉道:“好东西不能浪费掉……”我和大头啧啧称奇,这老头真是老当益壮,他的胃到底有多大?大头腿受了伤,吃过晚饭后回到宾馆早早休息了。我和陈驼子是又困又乏,唠嗑几句后便各自休息。今夜注定是个噩梦,陈驼子海鲜吃多了,一晚上起夜十几回,搞得我全无睡意。大头跟没事人一样,鼾声依旧。
  天二天一早,陈驼子将我唤醒,说是该上路了。我撑着昏昏沉沉的脑袋,一边问缘由一边穿衣服。陈驼子倒是故作神秘,只是简单的说带我见个人,那个人可能知道至阳杀生器的下落。至于那个人姓甚名谁,什么来头,陈驼子是只字未提。我一万个好奇,这老头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主动?不论我怎么追问,老头始终守口如瓶。大头起的比我早,但一直霸占着卫生间,无奈我只能在楼道里上公厕。
  我给金杯加满油,下一站,洛阳。离开西安时我不忘致电赵文斌,让他在别墅挖口井,用水泵将水抽出流入池塘,以便形成活水局。按老子话说,上善若水,水可承载万物,活水亦可可疏通阴阳,改变格局。甚至,我们曾经的领袖名字中都带有水,如“泽”、“江”、“涛”、“润之”等。
  一路上我负责开车,后排的大头和陈驼子则滔滔不绝的胡侃起来。
  “半仙,您说这世上真有鬼吗?”大头给陈驼子点了支烟突然问道。
  “有!但老夫从未见过。”
  “什么意思?”大头有些纳闷。
  “怎么说呢,正如佛家说的,一切都是诸天幻象。鬼这种东西,就存在于我们这里。”陈驼子说着,用手戳了戳我的后脑,“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鬼魅者,人之精魄神魂也。依老夫理解,鬼是一种幻象,一种阴性的东西。人在阳衰或走霉运时,往往可以产生见鬼的幻象。”
  “你们父子俩串通好的!讲的如出一辙!”大头指着我和陈驼子嬉笑。
  陈驼子并未被打断,继续说道:“说到鬼,老夫倒是想起中元节(鬼节)了。给你们讲段往事,鬼节的,也是关于那个人的……”
  “哪个人?”大头好奇道。
  “你们即将要见到的前辈。”陈驼子说罢,看向车窗外,像是在回忆。接着,那个人的故事开始了……
  
  第二十四话 途中漫话(中)
  89四年冬,改革开放正如火如荼。那个时候,沿海城市远比其他地方繁荣,犹以深圳为代表。东北有个倒腾山货的刘姓年轻农民,抓住改革的大好时机,将长白山的人参等珍贵药材带到深圳售卖,再将深圳的洋货带回老家叫卖,这一来一回赚的钱是普通城里职工的近两倍。
  那年冬天特别冷,很多人都生了寒疾。因此,小刘的补参卖的很好。农村人很注重节日,眼看就大年三十了,小李归家心切,在深圳市场里买了一些小玩意(钟表灯具,电池,打火机之类)后,便踏上回家的火车。小李看着包里的琳琅满目,甜上心头,心想回去又能卖个好价钱。那时候交通不发达,小李回家需要倒两趟车。小李在廊坊下车后,本打算转车回沈阳。然而,廊坊去沈阳火车一天一趟,小李已经错过了那趟车。无奈之下,小李只能打尖住店。那个年代不富庶,暗偷明抢时有发生,尤其是过年时,许多游手好闲的赖皮总想搞点身外之财。车站人多眼杂,小李身上背着货包,棉裤里又缝了鼓鼓的一千多块,着实惹眼。小李闯荡多年,自然明白此地留宿。于是,小李背着包离开火车站往北走,想找一间像样的乡间客栈。说来巧了,那天正是腊月二十四,寒风刺骨,小李走了没多久,突然狂风大作,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突如其来的风雪打了小李个措手不及,小李看了看街道两旁,根本没几个人,更谈不上什么旅店客栈。狂风夹杂着雪瓣铺天盖地的扑打在小李脸上,生疼的让人睁不开眼。小李立刻加快步伐,希望前面有家旅店。他哪知道,那时的车站以北还未开发建设,到处都是等着重建的旧屋烂舍,再往前更是一片荒凉。
  小李就这么低头走了好一会儿,等他再次停下观察四周,顿时觉得不对劲。这四周荒无一人,前面是几间破烂的土砌房舍,后面则白茫茫一片,根本不见来路。小李进退不是,如果再这么走下去,保不齐会冻死在这雪地里。小李思索一番后,索性向一间破旧的矮民房走去。民房没有门,里面除废砖弃瓦,空空如也。小李想,今晚将就着在这里过夜,好歹也有墙壁挡风,自己又穿着大棉袄,冻不死。外面虽然白茫茫一片,但屋舍内光线昏暗。小李看了一眼腕表,已久五点半了,他拿出一块饼子,就着凉水吃了起来。胡乱果腹之后,小李拿出一条薄毯铺在地上,枕着行李包打起了盹儿。不知过了多久,小李被一阵嬉闹声惊醒。怪了,这大雪荒郊之地,除了自己难道还有别人在此落脚?好奇之余,小李走出门口四下张望。此刻天色已暗,风雪依旧,眼前昏暗沉沉,略微泛白的大地远方,零星有灯光闪烁。
  “真是邪门了!”小李嘀咕着,心中很是纳闷。莫非自己刚才听错了?就在此时,那嬉闹之声再次响起,并且,一股烤肉的焦香味扑鼻而来。小李走了出去,仔细观察四周。果然,在距他十来米的右后方有个平土屋,屋里有篝火烧的正旺,两男一女在坐在篝火旁不知在烤什么,有说有笑的。看穿着,那三人像是庄户人家。小李一阵好奇,这破地方也有人住?或者,他们被大雪劫路,也在这里落脚?
  “嗯,正他娘的香。”坐了一天的火车,小李没吃过什么正经饭,闻到这肉香味后早已垂涎三尺。
  “要不过去看看?兴许能讨点吃的。”小李心里想。然而,想到自己身负财物,不宜张扬,小李又打起了退堂鼓。犹豫再三,馋虫战胜了忌惮,小李鼓起勇气向前走去。
  “各位大哥大姐,小弟路过,能借个地儿落脚吗?”还没走到门口,小李就先打招呼。
  坐在门口的那位大汉,听到小李吆喝后显然受了惊吓,立刻起身大吼:“谁!”另外两人也站了起来,望向屋外。只见这三人两男一女,门口的大汉虎背熊腰,一脸凶相。另一个男的矮小瘦弱,面相猥琐。女的则村妇打扮,肤黑脸糙。
  “你谁了?来这作甚?”大汉盯着小李问,做出一副防备的动作。
  “大哥莫怪!小弟外来户,初来廊坊,刚下车就逢大雪飘零,这才迷了路误走到这里。”小李立刻解释。
  “哦,俺当是谁了!又是个不认路的瞎球球!”大汉说罢,对小李一招手,然后继续左下烤东西。
  小李一听到“俺”这个字,顿时觉得无比亲切。看来这也是一群庄户人,庄户人热情,没啥心眼子。
  小李走了进去,找个空地儿坐下。只见这屋里横七竖八倒着些木块和砖头,根本不像人住的。
  “大哥哪里人?咋在这了?”小李问向大汉。
  “哦,俺是山东的,这是俺兄弟,这是俺媳妇,来这是投奔本家舅舅了。老家遭了灾,今年西瓜土豆蛋儿收成不好,一场雨全给打了,穷的没法过年了。老天爷苦了俺们庄稼人了。这不,一下火车就赶上大雪片了,走的走的就来这了。俺也是第一次来廊坊,不熟呐!兄弟你是作甚的了?”大汉看着小李说。
  “俺是辽宁黑土沟的,在深圳鞋厂做营生。本打算回家过年了,路过廊坊倒车,误车了!家里穷,舍不得住大旅社,就瞎走到这了!”小李现编现卖地套近乎。
  “咦都是苦命人!”瘦子感叹道。
  “大哥你这烤甚了?咋这么香哩?”小李好奇道。
  “野鸡肉,老家打的。俺带在身上充干粮。你没吃了哇?来,尝尝!”大汉说罢,从焦黄的肉上撕下一块递给小李。
  小李接过肉,一股奇香扑鼻而来。正当小李准备下口时,瘦子突然大喊:“等等!咱也算有缘,但天下没有白吃饭。我哥俩好赌,咱不妨赌几局。要是你赢了,肉管你吃。要是你输了,你得给俺兄弟做个保证,承认你欠俺们多少顿饭,他日相见好补上!都是苦命人,咱就不赌钱了。你看成不?”
  一听对方这么说,小李也觉得有几分道理,毕竟不能白吃人家的肉。再说,小李也是个赌鬼,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赌。
  “好,就依二位哥哥所言!怎么赌?”小李爽口而出。
  “简单点,掷骰子,比点大小。”大汉说罢,从怀里掏出两枚骰子。
  “好,二位哥哥谁先来?”小李有些急切。
  “我先!”瘦子说罢,一把抢过骰子捂在手里,左摇右晃之后打开手掌。
  “五点!看来小弟这肉是吃定了!”小李说罢,抓起骰子摇起来,七点!
  瘦子愿赌服输,任由小李吃了这第一块烤肉。也不知是饿了还是没吃过野味,小李几乎肯定这是他吃货最好吃的肉!这么好吃的肉,一小块当然不能解馋。于是,第二回合开始。这回是大汉和小李赌,大汉掷了六点,小李掷了九点。大汉愿赌服输,又撕了一块肉给小李。
  “真香!真他娘好吃!”小李小声嘀咕道。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这肉似乎有魔力一般,直教人犯馋。小李是越吃越香,越香越馋。第三个回合又是瘦子出马,结果小李又赢了,他又得到一块肉。接着是第四回合,第五回合……小李没有输过一次。
  “我说大兄弟,你看肉都被你吃光了,就剩这么最后一大块了。这么着吧,咱们索性赌大点。最后一把要是你赢了,不仅这块肉归你,这些钱也归你。倘若你要是输了,你就得答应我个要求。” 一直未说话的女人突然开口,并从兜里掏出一叠小票,大概有几十块左右。
  “什么要求,大姐您先说来听听。”小李看着那女人脱口而出,不禁打了个寒颤。只见那女人此刻正以一副奇怪的眼神看着他,那目光像极了农村里野猫盯耗子的眼神。猫抓住老鼠后,在吃它之前往往要将其咬残,一顿戏耍之后,猫会蹲在一边静静地看着苟延残喘的老鼠,等到老鼠将要气尽力竭时,猫会毫不犹豫的一口吞掉老鼠。此刻那女人的眼神,和扑老鼠的猫的神色如出一辙。
  “俺老家还有个孩子没人管,如果你输了,你们全家都得养俺孩子一年,你看成不?”女人面无表情的说道。
  “成!”已经被食欲和赌博的快感冲昏头脑的小李爽快的答应了。在小李看来,养一个小娃能费几袋米几块钱!再者,小李是赌场老手,势在必赢。
  这次由女人和小李赌,女人让小李先摇骰。小李拿起筛子左右晃荡片刻往下一掷,十一点!怪了,摇骰子有些年头了,手感和窍门告诉小李本应摇出十二点的,可怎么就成了十一点呢?不过也没关系,谅那女人也摇不出十二点,小李认为自己赢定了。真是巧了,那女人不偏不倚,刚好摇出十二点,小李输了!
  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小李还是愿赌服输。
  “感谢你陪我们玩了这么久!这块肉送给你吧,这些钱也归你了!”女人突然说道,把最后一块肉递到小李嘴前。
  不知怎的,小李此刻却没了食欲,内心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觉得自己似乎掉进一个巨大的陷进里,悔之已晚。
  “你吃了我们这么多肉,是不是该报答了?”女人沙说罢,立刻变的面目狰狞,脸色泛白,张大嘴对着小李的唇口吻了过去。小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就这么和那个女人口对口。
  这当然不是接吻!那个年代不会有这种败俗的事。当女人的口唇接触到小李嘴巴一刹那,小李突然感到一阵阴寒,身体不住颤抖,体内像是有一寒一热两股气在斗争,脑袋剧烈疼痛,除了感到疼痛外,脑袋里竟无任何意识,身体如同正在被掏空一样。
  就在此时,小李突然感觉眼前一亮,屋子里像是在下红雨一样,一股股红色的尘雾铺天盖地般的撒了下来。红色尘雾落在那女人身上,立刻将那女人的身体腐蚀出一片密密麻麻斑痕。女人立刻松口,躺在地上打滚,哀嚎震耳。大汉和瘦子也好不到哪去,二人亦是左右翻滚,狼狈不堪。小李感觉身体一轻,眼前一黑,就此昏厥。
  当小李再次醒过来时,发觉自己躺在一座积雪很厚的小土丘上,雪已停风已歇。小李缓缓站起身来,感觉四肢疼痛脑袋“嗡嗡”作响。
  “我是怎么了?”小李一边看着四周,一边努力的回想着。
  也就是几秒钟后,小李立刻脸色煞白,双手不住打颤。只见自己的脚下,竟是一座坟丘,面前的一块墓碑赫然而立。小李恐慌之下立刻跑下坟堆儿,四下望去,自己当初落脚的破屋舍竟在几十米开外。小李一阵恐慌,拔腿便跑。怎料脚下一个不稳,不知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小李不敢磨蹭,立刻起身,并望了一眼绊倒自己的那件东西。纸扎人,居然是纸扎人!下雪天的夜晚比较幽亮(雪地辐射反光原理),小李看清楚了,那个纸扎人就是吻自己口唇的那个女人!尽管它身上诸多斑点孔洞,但那刷白而狰狞的面孔分明就是方才那个女人!
  “见鬼了!”小李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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