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湾的水面早已恢复了平静,月亮又安静地卧在了水中,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幸亏现场有三个人看到了这一奇景,如果只有一个人,恐怕会把刚才发生的一幕当做一场梦。
金小燕好像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上次我带来了两个人,是钱塘帮的,他们水性极佳,我父亲本来就是要这么两个人来探探月亮湾的深浅的。那这两个人有没有下去探过深浅?”
胡三刀道:“探过,他们来了三天后就下水探过。我记得当时那两个家伙上来后说话支支吾吾,显得讳莫如深。只是说这月亮湾的中央像一口三丈宽的水井,直上直下,四壁很光滑,到底有多深他们也说不清,他们只潜下去大概有三十多丈就不敢再往下潜了,因为在水下什么也看不清,只觉得这口井深得没有底。后来他们又下去了几回,便借故不再下潜。”
李远道:“所以现在你父亲就让我跟他们俩学潜水,等完全掌握了技巧,就让我下潜,听说这次还让运送食物的人带来几根一百多丈长的绳索,专为潜水而用。”
金小燕道:“上次我带他们俩来的时候,他们说过,像他们这种潜水高手几乎都有一种本能,只要一下到水中,就能觉察出这块水是安全的还是危险的,这两人既然不情愿在月亮湾潜水,那定时他们觉察到了危险,有令他们不安的东西。”
胡三刀道:“那是不是他们早就觉察到了这水底有怪物,所以才不肯下潜?”
金小燕看着水中的月亮,只觉得这月亮湾就像一只深邃的眼睛,而静卧其中的月亮就是它的瞳孔,直直的注视着她。
金小燕不由打了一个哆嗦,说道:“即便咱们今天没看到这只怪鸟,你们就不觉得月亮湾很奇怪吗?”
金小燕双手抱在胸前,接着说道:“在这荒无人烟的死海大沙漠,凭空出现这么一个装满水的月亮湾,而且这月亮湾不在低洼处,而是在最高处,单这一点就很奇怪了。何况,它 的水好像永远那么多!”
胡三刀轻抚石碑道:“这块石碑不知是何人所立,看这样子是很久远以前的事了。月亮湾肯定比这块石碑存在得更久远。天之镜,海之眼。天之镜好理解,把月亮湾比作天空的镜子,既富有诗意,又让人神往。但这海之眼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把月亮湾比作大沙漠死海的眼睛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有没有觉得很邪性?”
金小燕看看幽幽的月亮湾,又看看月光下茫茫无边的荒漠,小声道:“是有点儿邪性!”
李远说道:“不过听钱塘帮的那两人说,海之眼在民间有另一种说法。在靠海近的一些地方,经常会发现一种这样的水井。这种水井所处的位置都很高,但不管天多干旱,即使低处所有的水井都干枯了,它的水位也不怎么降低;不管天多涝,井水也永远不会满。这种井被人们称之为海眼,传说是仙女的镜子。据说这种井的水脉是和大海相连的,每当海上有大潮的时候,井里的水也会变浑浊,而且这种井里的水喝起来是有一些苦涩的。”
胡三刀道:“但月亮湾显然不是这样的海之眼,大海离这儿几千里,这里的水不但不苦涩,而且很甘甜。”
李远点点头道:“所以连天天跟水打交道的钱塘帮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所以言谈间对月亮湾充满了敬畏,如果再知道其中飞出了这种怪鸟,不知会做何感想!”
(待续)
金小燕轻轻拽了拽李远的衣袖,关切道:“李远,你不要学潜水了,也不要再下水了,太危险了!”
李远心中一暖,虽然对现在的月亮湾也有些犯嘀咕,但嘴上还逞强道:“没事,我加小心便是!再说出了这样的怪事,我倒更想下去探探了。”
金小燕摇头道:“其实好奇心我也有,但毕竟这月亮湾太古怪了,还是安全第一。我跟我父亲说说,别再探这月亮湾了。”
胡三刀摆摆手道:“别告诉你父亲,如果告诉了他,他会更亟不可待的探探这月亮湾了。这件事就咱们三个知道就可以了,其他人谁也不能告诉。凡是来到金窝子的人,没一个省油的,大都是任性胡为的主,一旦知道这么刺激的事,那还不得天天守在这儿,说不好能闹出什么事来。”
金小燕道:“但不管怎样我爹还是会让李远下去探一个究竟的,到时候怎么办?”
胡三刀道:“这几天我们再留心观察一下,看会不会还有怪事发生。另外李远还继续跟钱塘帮的人学潜水,在月亮湾里练得时候当心点儿,慢慢学,不着急。等到实在要下潜的时候,如果感觉不对就不要下潜得太深,找些借口敷衍一下再说。”
金小燕看着李远道:“李远你说呢?”
李远道:“就按三刀说的办吧。我还继续练潜水,真要深潜的时候我会见机行事的。”
金小燕道:“反正你们处处小心留意就好了!”
月光慢慢暗淡下来,东方已渐渐发白。
那只怪鸟没有飞回来,也没有其它的怪鸟再飞出来。
胡三刀道:“小燕,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金小燕道:“我今天找机会见见我父亲,马上就走。”
胡三刀笑道:“你为什么不留下来多待几天?”
金小燕也笑道:“我留下来干吗?对着这死气沉沉的死海,跟你们这帮臭气熏天的男人一起挖矿?”
胡三刀道:“那你至少可以陪一陪你的父亲啊!”
金小燕眼光暗淡了一下,说道:“我即便真想留在这儿陪他,父亲他也绝不会答应,另外,我在这儿陪伴父亲,我母亲也会担心我的。”说完眼中充满忧虑之色。
李远看着金小燕忧虑的样子,想劝慰一下,却不知说什么好。
胡三刀笑道:“那从今后你就不必那么多忧虑了,你可以放心地来来去去。你父亲这儿有金银花在,还有我和李远在,我们都会听从他、照应他,你放心好了!”
金小燕眼中似有泪光盈动,看看胡三刀,又看看李远,说道:“谢谢你们!如果你们想离开这儿,我可以让我父亲给你们解药,跟我一起走。”
胡三刀道:“好!小燕,就凭你这一句,咱们今后都是患难与共的好朋友。不过我们现在倒不急着走,一是这儿有好多未解的秘密挺吸引人,另外无论如何也要把你父亲的腿治好再走。”
金小燕道:“你真能治好我父亲的腿?刚才咱们是开玩笑,你别当真。”
胡三刀道:“我可不是开玩笑,让你父亲的腿回复正常,对我来说一点儿也不难。”
金小燕兴奋道:“真的?那你什么时候治?我先不走了,等你治好再走。”
胡三刀摇头道:“不行,你必须走!因为要治你父亲的腿,还需要一些药物和器具,所以只有辛苦你去准备好再带来。”
金小燕道:“这没问题,你说,需要什么,我马上去办!”
胡三刀道:“最主要的是止血生肌的金创药、接骨的钢钉和骨钻,还有一些细碎的物品你也要用心记住。”当下便把其它一些用品慢慢说来,让金小燕一一记下。
待金小燕把一应物品一一记牢,重复了几遍没有错误,胡三刀说道:“金创药、接骨钉和骨钻这些东西,最好用我们杏林山庄的。杏林山庄有许多分号,专门经营这些东西,你就近购买就可以了。”
金小燕笑道:“你为什么不让我直接到杏林山庄去买?是不是怕我知道你那些胡作非为的丑事吧!嘻嘻!现在天涯阁到处打探你们俩的行踪,你的那些丑事早都传遍天下了,也不必怕我知道了吧!”
胡三刀脸色发红,辩道:“杏林山庄离此太远,我只是怕你耽搁太久!你要愿意去,那你就去吧!嗨,我不拦你!”
金小燕微笑道:“好,那我就去杏林山庄,我父亲的腿废了八九年了,也不差那么几天。胡三刀,你有没有什么话需要我带到的?”
(待续)
胡三刀低转头,脚蹭着石子,低声道:“没什么话!你如果能见到我母亲,替我看望一下即可。我被赶出来的时候,她一急之下得了大病,不知现在怎样了!关于我的事你最好什么也别说,要说也要光说好的!”
金小燕道:“好,我这次去一定要见见你母亲,你放心!”
胡三刀道:“不过你要记住,千万别让他们知道你是毒奶奶的弟子,那样估计你连药都买不成。”
金小燕笑道:“我是毒奶奶的弟子不差,不过你别忘了,我还有一个身份是忠勇王府的郡主,虽然这个郡主不正宗,那好歹也是一个郡主!”
胡三刀笑道:“对,你就以这个身份去,我父亲不怕江湖人士,就怕当官儿的。你去了的话,没准儿我父亲还得跪拜相迎呢!”
金小燕格格笑道:“我平时也经常受一些人的跪拜,但都没觉得有什么。不过一想到你父亲要跪拜迎接我,我就觉得特好玩儿。对了,你们两个以后见了我是不是也得跪拜呢?”
胡三刀瞪了金小燕一眼道:“去去去!一边儿待着去吧!”
金小燕慢慢收拢笑容,转向李远道:“李远,你家住哪儿?要不要我去一趟带些话给家人?”
李远笑道:“不用了,我父母早已去世了,家里只有兄嫂,他们都正当年,也不会有什么事!”
金小燕拍了拍李远的肩膀,对李远和胡三刀道:“好吧,我见过父亲之后就走,你们在这儿多保重,我父亲那边也望你们多照应!”
李远和胡三刀连连点头称是,也嘱咐金小燕一切小心。
李远和胡三刀跟金小燕道别后,两人走下月亮湾高地,迎着朝霞走向金窝子。
两人默默地走了一会儿,胡三刀道:“李远,刚才你中毒的时候,我没有给金小燕跪下求解药,你会不会怪我?”
李远摇手道:“那怎么会?你别多想!如果像你那样不用下跪就可以解决难题,我也不会跪下。我是实在没别的办法才跪的。”
胡三刀拍拍李远的肩膀,感慨道:“想不到我胡三刀今生能交到你这样的朋友!”
李远笑道:“这有什么可感慨的!如果下跪就可以救一个人的性命,这不是既简单又很划算的事儿吗?”
胡三刀突然停了下来,盯着李远,愣了一会儿,突然哈哈笑道:“你他妈的说得好像很有道理啊!我都没法反驳你了!”
李远笑道:“事情可不就是这样的吗?”
胡三刀搂着李远的肩膀,两人往前走了一段,胡三刀又突然问道:“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金小燕?”
李远犹豫了一下,道:“是!”
胡三刀似乎自言自语道:“我也喜欢金小燕,这可怎么办!”
李远心中一沉,微觉有一点点酸楚。胡三刀也喜欢金小燕,从今晚的偶遇与说笑过程中,其实李远也觉察到了这一点。遇到金小燕这样的女子,男子有所动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但令李远有点儿酸楚的是,金小燕看胡三刀的眼神好像更多了一些说不清的东西。男男女女在一起,有时候眼神比言语能传达的东西更多。身处其中的李远怎会察觉不到?
金小燕不管怎么说也是王府的郡主,而胡三刀不管怎么说也是名闻天下的杏林山庄的三少爷,而自己呢?李远想到自己的身世,心中不免有些黯然。
李远笑了笑,道:“那我退出,让给你好了!”
胡三刀呸了一声道:“呸!好像人家金小燕真喜欢上了你似的!你还让给我!?再说这种事儿有让的吗?”
李远道:“你和金小燕更合适一些,至少看起来还门当户对一些!”
胡三刀哈哈笑道:“你还想得真周到!还门当户对!哈哈!你不觉得咱们俩是在自作多情吗?即便是金小燕真有点儿喜欢咱们俩,你觉得她最终会嫁给咱们这样的吗?”
李远想了想,也哈哈笑道:“有这个可能性!不过这个可能性就跟死海里连下三天雨一样大!”
胡三刀拉起李远的手,一边走,一边笑道:“好吧,那咱们就天天祈求老天,让死海连下三天的大雨!”
欢笑伴着朝阳,一路轻快地来到了金窝子。
(待续)
装好玉石和女人们的车队早已远行,金窝子又迎来了早餐时间。
今天的早餐比平日丰盛了一些,每人多分了一些蜜饯干果,每人还分了一个咸鸭蛋。
采花大盗许仙仙端着碗,嬉皮笑脸地来到胡三刀旁边,说道:“胡老弟,你刚才去哪儿啦?刚才有个女人,应该是你昨晚摸到的那个女人,拼死拼活地不上车,说是要留下来陪你一辈子!”
“为什么?”胡三刀问道。
许仙仙笑了,众人都笑了。
许仙仙笑道:“为什么?你跟人家睡了一宿,人家就要跟你一辈子,难道是因为你人品好吗?”众人又笑了。
胡三刀还是装傻道:“那是为什么?”
许仙仙踢了胡三刀一脚,笑骂道:“他娘的!还不是因为你活儿好!要不然呢?还真以为你人品好?”
老袁笑道:“若是因为人品,那咱们这些人的的人品那个不比胡三刀强十倍?怎么没女人愿意留下来赔一辈子?”
众人都起哄道:“对呀对呀!论人品许仙仙都比胡三刀强!哈哈!”
许仙仙淫笑道:“胡老弟,这儿也没外人,都是难兄难弟,你那方面有什么秘技绝招给大家伙儿分享一下怎么样?”
“分享一下!分享一下!”众人齐叫道。
胡三刀看了看中原大侠霹雳刀雷震天,道:“雷大侠,你说呢?”
雷震天瞪了一眼许仙仙,冷哼一声,正色道:“许仙仙这淫贼,哼!说得对!这么大的事儿应该跟大家分享一下!”说罢便哈哈大笑起来。
许仙仙更来了劲儿,说道:“胡老弟,中原大侠的面子你不能不给吧!”
胡三刀假装无奈道:“唉!既然雷大侠发话,只好跟大家分享了!只不过,这玩意儿分享了也没用,因为要达到这种境界要完全看天赋!”
许仙仙瞅了瞅胡三刀的裤裆,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裆,道:“天赋?我既然干采花这一行,自信我的天赋不会比你差吧!”
胡三刀道:“我说的这个天赋不是你说的那个天赋。”说着伸出手,捻着手指道:“我说的是这个,手!”
“手!?你用手?”许仙仙摇头笑道:“谁信?”
胡三刀笑道:“你不信?要不然那女子为什么要拼命留下来陪我?”
许仙仙由点点头道:“那倒是,不然她为什么要拼命留下来?”
胡三刀道:“许大哥,你想不想学?如果想学的话给我磕仨响头,我收你为徒怎么样?做了我的徒弟,学习了手法,你才能名副其实地称为采花大盗!”
“呸!”许仙仙吐了一口唾沫,笑骂道:“去你的吧胡三刀!拜你为师?你做我徒弟还差不多!还让我给你磕仨响头,简直是放狗屁!”
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胡三刀一边笑一边搐通着鼻子道:“是谁在放狗屁?这么臭不可闻?哈哈!”
“咦?”胡三刀突然收起了笑容,“这么臭,是不是真有人放狗屁了?”说着扭头四处闻了起来。
“李远,这是你的帐篷,臭味好像是从你帐篷里传出来的,快看看怎么回事?”
李远开始以为胡三刀又开玩笑,但看到胡三刀站起来撩开帐篷,便也走了过来。
帐篷里的情景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被子被叠得方方正正,褥子也铺得平平整整。只不过在平平整整的褥子中央,安安稳稳地座着一泡屎,屎的前方还有一点儿尿渍。
褥子是深灰色,上面还有两行用白粉划成的字。一行是:我很丑,但我很温柔!另一行是:小伙子,下次再见!
众人一个个看过来。开始还都莫名其妙,最后都一个接一个大笑起来。
许仙仙拍着李远的后背笑道:“李老弟,你是不是活没做好,人家不满意了,所以惩罚你一下?”
李远道:“昨天这个女人长得太丑了,我一下都不敢碰,在月亮湾待了一宿。”
金大坚奇道:“怎么会丑,每次都不可能有丑的。李远,会不会你得要求太高了?”
老袁道:“是啊,我在金窝子待了这么多年,每次摸到的女人虽不敢说都是绝色,但绝对都可称得上是美女,怎么单单让你碰到丑的了呢?”
李远道:“真的是丑,她那种丑我都无法描述,要不然我也不会躲出去!”
金大坚笑道:“看来你的运气不错,这种极品单单让你遇上,说不定你以后还会有更好的运气。”
许仙仙道:“是啊,你看你这次躲出去了,人家还给你拉了一泡屎留作纪念,还说下次再见,下次再见你可别辜负人家啦!”
众人一边摇头,一边大笑,觉得这女子又好笑又古怪,怎么也猜不透她留下一泡屎和两行字,到底是一种什么心理。
众人的笑声刚刚停歇,胡三刀一句:“你别说,这两行字留得还挺有诗意!”把大家惹得又大笑起来,笑声如死海的热浪,久久不息。
(待续)
第十节
秋已深。
秋风,秋雨。
秋风阵阵,秋雨涟涟。
秋风秋雨使人凭添几多愁!
伴着阵阵秋风,淅淅沥沥的秋雨已下了两三天。冰凉的雨滴,阴沉的天空,给人再也见不到阳光的感觉。
这是城西的一片乱葬岗,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坟丘们无助地散落在几棵败落的树木之间,散发着悲凉与绝望的气息。
坟坑已经挖好,帮工的两个村民看了看金小燕,等金小燕点了点头,两人便将一具尸体搬过来,小心地放入了坑中。
这是一具男尸,衣服已破碎不堪,四肢和胸腹部有好几处伤口,浑身上下几乎已被鲜血染透。他的脸上沾满了血迹与泥浆,已看不清本来面目。致命的伤口是在脖颈上,伤口虽然不深,却足以致命。他的左手还紧握着一把刀,那是一把普通的菜刀,刀面的鲜血合着雨水发出刺目的光。
金小燕打着一把粉红色的雨伞,雨滴打在伞面上“沙沙”作响。她的鲜红的衣裙下摆也溅上了泥浆,满头的珠翠却依然光彩夺目。
她的这一身盛装似乎更适合出现在婚礼上或其它喜庆的场面中,而现在却站这乱葬岗,在凄风苦雨中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送葬,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她的脸上画着浓妆,似乎自己已忘了本来的模样,也更记不清自己现在的样子,但再浓的妆也掩盖不了她眼中的那一抹哀伤。
孙小红拉着她的手,跟她站在同一把伞下,身子紧靠在她的身上,她清晰地感觉到了她身体的颤抖。
孙婆婆打着一把褐色的雨伞,在一旁不时地发出一两声叹息。
一株杨柳下站着一位中年男子,在这秋风秋雨中,柳树上仅存的为数不多的叶子依旧不时地飘落。
中年男子相貌平平,与其他大多数中年男子一样,毫无特点可言。他打着一把有些破旧的黑雨伞,抬着头,出神地盯着对面一棵白杨树上的喜鹊窝。
一锨湿漉漉的泥土洒在死者的躯体上,金小燕轻叹了一口气。
一个时辰之前金小燕和这些人根本不认识。一个时辰之前,她正在城内的一个饭馆内开心地享用着一碗热腾腾的羊肉泡馍。
(待续)
这个饭馆不大,做的羊肉泡馍的味道却是相当的不错。金小燕进来的时候店里只有两桌人。
靠门口的一张桌子坐着那个相貌平平的男子,正接着碗认认真真地掰着馍。靠里面的是一个大桌,围坐了五六个人,旁若无人地大声谈论着江湖见闻。
也许是金小燕的这一身装束太过夺目,一桌人刹那间鸦雀无声,等金小燕在窗边落座,他们才又低声谈论起来,并不时有人往这边偷瞧一眼。
坐在门口的中年男子抬头看了金小燕一眼,又低头专心地掰着馍。
虽然这些天天气不好,一直有秋风秋雨不停地纠缠,但金小燕心中并没有多少愁绪,反而时常充满着欢喜。
她已经去过杏林山庄,也以郡主的身份见过了胡三刀的父母,胡三刀所要的一切医药器具都已备齐,现在她已把王府的陪伴们打发回府,正孤身一人返往死海。
金小燕点了一份羊肉泡馍,一碟时令小菜,还要了一壶小酒,坐在窗边,边看窗外的风雨,边轻酌慢饮。
这些年来,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独行,过人的天赋和独特的技艺使她在江湖的风浪中行走起来游刃有余。
她有夜视的本领,黑夜对她来说形同虚设。她只要到过一个地方,今后无论离开那个地方多远,她都会凭感觉轻松地回到那里。
观音山的毒奶奶是她的师父,她的毒术虽然在攻击性上没有唐家的凌厉,毒性也没有唐家那么霸道,但用于自保绰绰有余。
她也会一些简单的易容术,所以经常以不同的面目在江湖上出现。有时候是一个老婆婆,有时候是一个小老头;有时候是一个农妇,有时候是一个大家闺秀;有时候是一个叫花子,有时候是一个俊朗的公子哥儿。
这些年的易容经验告诉她,在江湖上行走,最安全的装束要么是惨兮兮的叫花子,要么是张扬无比装束奇异的大姑娘。
扮叫花子很安全,但金小燕扮过两次之后便再也不想了。因为她不仅受不了人们对叫花子的歧视,也更受不了人们对叫花子的怜悯。
她第一次扮叫花子,晚上饿了,还跟平时一样走进了一个饭馆,结果还没坐下就被店小二骂着轰了出来,自己也根本没法发作,因为店里的客人们也不向着她。
第二次扮叫花子,中午时分在一饭馆门口正琢磨着怎么解决午饭,一位胖乎乎的老年男子提着一盒馅饼从饭馆出来,把她叫到荫凉地儿,用手抓了一张饼递给她,眼中充满怜悯地对她说:“快趁热吃了吧!”
此时的金小燕虽然很想吃,但她却实在没有勇气吃下去。因为她亲眼看着这位好心人在抓饼之前,不仅用那只手抓了抓胳肢窝,而且还抠了抠鼻子。
“快吃吧孩子!”胖胖的好心人不停地催促,“赶紧吃了,省得别的叫花子抢你的!”
“我想拿回去给我爷爷吃!”金小燕编谎道。
“真是个好孩子!你先把这张吃了吧!吃完我再给你两张带回去,这样我才放心!”说罢叹了一口气,又用那只手抠了抠鼻子,抹了抹脸上的油汪汪的汗水。
她本想拿着饼逃离的,但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
于是在这位好心人怜悯的目光和叹息中,金小燕吞下了此生中最有味道的一个馅饼。
有过两次这样的经历之后,金小燕再也没有扮过叫花子,而是开始把自己装扮成奇特的女人。
(待续)
她发现如果一个女人穿着奇异,脸上的化妆也很浓烈,反而是最安全的。因为人们会把她看成一个很奇怪的人,对于这样一个奇怪的人,人们虽然很好奇她的身份来历,但都会敬而远之,不会轻易去招惹。当然总会有个别胆大妄为之徒对她意图不轨,只不过都会糊里糊涂地倒在她的百花毒下。
金小燕之所以更愿意扮作这样的女子,除了安全因素外,还有一点是因为她这样装扮,不论走到哪里都可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不管男女老少。
对于一个女子来说,能够吸引众人的目光,那是多么重要而又过瘾的一件事啊!
现在,她虽然目光投向窗外,看着秋风秋雨,但不用回头她也知道里边那桌上的人,都不时地在偷眼看她。
就连坐在门口看起来比较稳重的那位中年男子,也会趁低头喝汤的一刹那往这边瞥一眼。
金小燕心中暗自得意,端起酒盅轻酌了一口酒,外面虽然风飕飕,雨沥沥,但她心中却暖洋洋的。
想起这次杏林山庄之行见到胡三刀父亲的情形,不由心中暗暗好笑。正如胡三刀所说,他的父亲听说忠勇王府的郡主驾临,果然是恭恭敬敬地跪拜相迎。
胡三刀的父亲胡无伤自始至终都是一副郑重其事、小心翼翼的样子,连问话答话也一板一眼,目不斜视。跟他儿子胡三刀那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对比,金小燕想笑又不能笑,憋得肚子生疼。
看来胡三刀的相貌和性格更随他的母亲。薄薄的嘴唇,挺挺的鼻梁,特别是那双圆圆的眼睛以及眼睛里的那种一闪而过的光都极其相似。
在金小燕郡主面前,胡三刀的母亲一点儿也不拘谨,谈吐之间,既轻松自然又不失分寸。当金小燕说起胡三刀的状况时,胡三刀母亲高兴之际,看金小燕的目光似乎更多了几分亲切和期许,竟让见多识广的金小燕也有一点儿不自然。
胡三刀相貌倒是称得上英俊,为人也热情,但他那种我行我素、捉摸不定的性情却很难让人把控,如果嫁给这样一个男人,虽然会经常让你感到新鲜和惊喜,但也同样会使你常常陷入懊恼和不安之中。
而李远的性格和胡三刀却是大相径庭,如果嫁给李远这样一个男人,虽然很踏实很安心,但也会很平淡很沉闷。
胡三刀和李远两个人的性格折中一下就好了!金小燕想道。
他们在金窝子不知怎么样了,那只怪鸟飞回来了吗?还有没有别的怪鸟飞出?李远有没有下探月亮湾呢?他们应该都还好吧!
“高大哥,你跟天涯阁的孔理事等人相识,可知为何天涯阁一直在追寻胡三刀和李远的下落?”
胡三刀和李远几个字打断了金小燕的思绪,她低头用匙子轻搅羊汤,注意力却全集中到大桌那几个人身上。
(待续)
她余光瞥见一位紫面鹰鼻的中年男子答道:“听说追寻胡三刀和李远的命令是诸葛先生亲自下达的,至于为什么要追寻这两人连孔理事都不是很清楚。那胡三刀是杏林山庄的三少爷,因为行事不轨,已被当地众人联名驱出了终南山。他既是杏林山庄庄主胡无伤的儿子,想必医术上有些根基。”
这紫面高鼻的高大哥喝了一口茶,又慢慢道:“那李远据说普通的很,他的父母早已离世,他的兄嫂继承父业以卖炊饼为生,实在是无特别之处。他今年四五月份离家出外闯荡,至今下落不明。没人猜得出诸葛先生为何要寻这样一个人。”
“既然是诸葛先生亲自下令寻找的,必然是非比寻常的人。不然寻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结果早就该放弃了吧!”一个年纪稍长的说道。
高大哥点点头道:“老冯说得对,这其中定有不为人知的内情。咱们都常年奔走于江湖,认识的朋友也不少,倒也可以顺便帮忙打听一下胡三刀和李远的下落,如果真能发现这两人的踪迹,也是脸上有光的事。”
众人点头齐声说是。
“还有件事挺奇怪的,天涯阁和顺风镖行最近一段时间为什么都消停了?高大哥你可知内情?”又有人问道。
高大哥道:“这有什么奇怪?听说诸葛先生和司马总镖头已互通了书信,各自约束了手下人,所以两家才清净了些。”
有人道:“其实天涯阁把宝箱早点还给顺风镖行不就没那么多事了!”
高大哥轻笑一声说道:“恐怕事情没那么简单!”
有人嘿嘿笑道:“可惜啊!这下没热闹看了。不知这两家真拼杀起来,最终谁输谁赢。”
高大哥摇了摇手,正色道:“魏老弟可千万别这么想。这两家真的火拼起来固然有热闹瞧,但最终不管谁输谁赢,必将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这样一来不知有多少个家庭将被牵连进来,也不知有多少个家庭要遭受不幸。到时只怕整个武林都会是血雨腥风,没有宁日了,说不定哪天就会牵连到你我身上。”
“对!对!对!还是高大哥见识高看得远,不似我等只看眼前。”众人齐道。
高大哥呵呵笑着谦逊了几句,几个人继续喝酒聊天。
外面的风雨依旧是一阵急一阵慢,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门口的那个中年人已吃完了羊肉泡馍,将碗推在一边,双臂搭在桌上,静静看着屋外的风雨。
“对啦!还有一件奇事诸位可能更感兴趣!”高大哥突然提高声音说道,说完还看了看金小燕和门口的男子,显然也想引起他们的关注。
“什么事?”众人急问道。金小燕也竖起了耳朵。
(待续)
“什么事?”众人急问道。金小燕也竖起了耳朵。
高大哥清了清嗓子,不紧不慢道:“二十年前忠义王府的刘妃生了一位小王子,刚刚满月就被人盗走,这件事大家都有所耳闻吧!”
“对!听说过!”
高大哥见大家都全神贯注,急于听下文,笑了笑道:“这位王子最近找到了,已认了祖归了宗。”
“是真的还是假的?”众人皆愕然道。
高大哥喝了口茶笑道:“当然是真的。首先这件事是真的,因为这是春秋二捕头亲自跟我讲的,而且这件事也是春秋二捕头亲自办的。当日在金沙镇春秋二捕头击毙了龙凤双盗,破获了二十年前顺风镖行宝箱被劫一案,谁也想不到龙凤双盗的儿子竟然就是二十年前忠义王府被盗的小王子!”
“竟有这事?”
“这也太巧了吧!”
“这王子是真的吗?”众人满脸疑惑和诧异。
高大哥依然笑道:“这件事确实令人难以置信,但确实是真的。这也是我要说明的第二点,这王子确确实实是真的。”
高大哥往金小燕这个方向瞄了一眼,见金小燕的注意力也被吸引过来了,便面有得色,微笑道:“首先这位王子有随身佩戴的金锁,这把金锁正是忠义王府特有的金锁。其次经过严格的滴血认亲,也证明该王子与王爷有血缘关系。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王子身上的胎记,这块胎记长在比较隐秘的部位,只有王爷和王妃亲近的几个人知道。所以,有了这三点,再加上龙凤双盗伏诛时也亲口承认他们的儿子就是当年失踪的小王子,那就确信无疑这就是真正的王子。”
高大哥说完,又微微一笑道:“诸位还有什么疑问?”
众人一边摇头一边唏嘘道:“这肯定就是真的了!想来简直是不可思议!这位王子二十年来不知吃了多少苦,这下总算苦尽甘来了!”
“这种事我只在故事里听过,唉!我要赶紧回家,问问我爹娘我是不是他们亲生的,如果不是,说不定我也是哪家王府的王子呢!哈哈!”
“哈哈,你最好不是,如果是的话,就你那点儿心眼儿,我估计在王府里你活不过三天!”
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金小燕微微皱了皱眉,倒不是因为他们的喧闹,而是不知为什么心中对这位所谓的高大哥有一丝丝反感。是因为他的相貌,还是因为他的言谈?金小燕也说不清楚。
忠勇王驻守北疆,被称为北王;忠义王驻守南疆,被称为南王。忠义王府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作为忠勇王府的郡主金小燕并不知情。
也许因为我只是忠勇王的义女,这种事没必要让我知道;也许是因为我经常不在府内,所以没机会告诉我。那母亲知不知道这件事呢?
想到了母亲,金小燕的心情突然沉重了一下,又不自觉地想到了父亲,心情又沉重了一层。
羊肉泡馍已吃完,一壶小酒业已喝完,外面虽然风雨依旧,但金小燕想尽快离开这儿,也许在风雨中可以换一种心情,也许冷风冷雨可以让自己丢掉烦恼,重拾快乐。
在金小燕准备结账的一刹那,那边的喧嚣声突然停止了,每个人的目光都望向了门口,金小燕的目光也同样被吸引了过去。
(待续)
此时此刻,孙小红和孙婆婆正打着一把伞,在大家这样的注视下,相搀着不慌不忙地走进了饭馆。
原本阴沉昏暗的饭馆似乎刹那间明亮起来,饭馆里的桌椅、地板、窗户等各种物件似乎刚刚被打精心打扫过,清洁整齐,一尘不染。
金小燕的盛装已为这灰暗的饭馆增添了几分色彩,而衣着朴素、温婉清丽的孙小红却为这色彩铺上了一层阳光。
孙小红搀着孙婆婆在金小燕旁边的桌子坐下来,点了一壶茶,却没点什么饭菜。
那边高大哥一桌人也慢慢恢复了常态,但大家已尽量压低了说笑声,显然谁也不愿在这种情形下显露自己的粗俗和无礼。
门口的那位客人不知什么时候也要了一壶茶,显然也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
金小燕被这一老一少吸引,正琢磨要不要马上离开,只见孙小红冲自己微微一笑,道:“姐姐好香!”
金小燕也报以微笑道:“妹妹好美!”
孙小红点了点头,又笑问道:“姐姐怎么称呼?”
金小燕似乎不自觉道:“我姓胡,叫胡小燕。妹妹怎么称呼?”说完心中一动,不知自己为何要随口说姓胡。
孙小红扶了一下孙婆婆,道:“这是我奶奶,我姓孙,叫孙小红。”
金小燕对孙婆婆施了一礼,道:“奶奶好!”
孙婆婆微笑道:“大家都叫我孙婆婆,你也叫我婆婆吧!”
金小燕笑着点了点头,心中却暗道:“这孙婆婆的眼神好生奇怪!”
孙小红又问道:“姐姐一个人?要往哪里去?”
如果换做平时,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这样询问,金小燕早该烦了,但今天面对着孙小红这样一个可人的小妹妹,却一点儿没觉得烦,反而觉得很亲切。
金小燕道:“我要去边城,投奔我的亲戚。妹妹和婆婆要去哪儿呢?”问完后心中有些好笑,怎么人家妹妹问完什么,我也鹦鹉学舌似的问什么。
孙小红看了一眼孙婆婆,道:“我和奶奶要去都城,也是去投靠亲戚。”
这次金小燕没等孙小红再问,赶紧说道:“都城离此尚有五六天的路程,妹妹和奶奶一路上可要多加小心。”
孙小红点头道:“谢谢姐姐关心。我和奶奶毕竟还有个相互照应,姐姐一个人可更令人担心!”
金小燕笑道:“姐姐我一个人是独来独往惯了的,妹妹倒不必担心。我看不如这样,我先陪着妹妹和奶奶到了都城,我再转道去边城,这期间也不过耽误我两三天的时间。”
孙婆婆摆了摆手笑道:“谢谢姑娘的好意,这可不敢劳动姑娘。我们祖孙俩只是去投奔亲戚,身上也没什么钱财,我们一路上只要早投店,晚出门,光天化日之下能有什么事!”
“孙婆婆,此言差矣!”那边的高大哥突然插嘴道。
高大哥站起身,面带微笑来到三人近前,拱了拱手,向孙婆婆笑道:“婆婆此言差矣!恕我冒昧,婆婆和小红姑娘虽然身上没什么钱财,但以小红姑娘这样的相貌在外行走,可能比身怀巨资更危险。即便是在太平盛世、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怎么安全。”
孙小红低下头不做声,孙婆婆笑了笑道:“不知先生您怎么称呼?”
高大哥笑了笑道:“在下高义。”
孙婆婆道:“高先生说得是。唉!我们虽然是贫寒出身,但我这孙女自小就惹人怜爱,现在一天比一天长大,不单模样越来越好看,性子也是温顺得狠。我这次带着孙女投奔亲戚,也是无奈之举,也知道会有这样的风险,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只得听天由命吧!好在出来这么长时间了,倒也没事。”
高义看了看孙小红和金小燕,对孙婆婆道:“没出什么事固然好,但此地离都城尚有五六天的路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红姑娘和婆婆万一有个闪失,岂不叫人痛惜不已!”
孙婆婆道:“那高先生的意思是?”
高义道:“我也正要去都城会个朋友,如果婆婆和小红姑娘不介意的话,倒是可以一路同行,高某肯定会保证两位的安全,顺利到达都城。”
孙婆婆笑了笑道:“谢谢高先生的好意!我老婆子倒是一百个愿意,就不知我孙女怎么想。”
孙小红低着头,没有吭声,好像犹豫不决的样子。
(待续)
金小燕在一旁插嘴道:“高先生这个主意听起来真是不错,只不过谁能保证高先生你不是坏人呢?”说完笑看着高义。
金小燕话音刚落,那边就有人斥道:“这位大姐不可胡言乱语,高大哥是什么样人你可知道?在川陕道上只要提起扶危济困高义士,谁人不知就是我们面前的这位高大哥!”
高义冲那边摆了摆手,对金小燕温和道:“胡姑娘怀疑我?”
金小燕微笑道:“我不是怀疑,只是有点儿担心!”
高义点点头道:“也是,谁的脸上也没刻着好人或坏人。”说完转头向坐在门口的那位中年男子抱拳道:“这位兄台怎么称呼?”
中年男子起身抱拳道:“我姓风,叫风雨。”
高义道:“风兄,看样貌你也是识字解文之人,你可常看【天涯名人录】?”
风雨道:“我倒是常看。”
“好!”高义转身对店小二道:“店家,你这儿肯定也有【天涯名人录】吧?”
店小二忙道:“自然有!不但有,而且有好几套,上个月还刚买了最新的一套。”说完便从柜台下捧出来一摞书籍,正是【天涯名人录】。
高义挑出最新的一部,递给风雨,道:“风兄,烦请你翻到武林篇,找到我高义的名字,读出来给大家听听。”
风雨打开【天涯名人录】,翻到武林篇,果然找到了高义的名字,便念道:“高义,武林排名第二十七位。陕西樊阳高家堡人。所用兵器,双刀,长三尺,家传武艺。为人仗义,好扶危济困,人称扶危济困高义士。”
风雨将书递给高义,高义又将书放在金小燕桌上,笑道:“这是天涯阁对在下的评价,胡姑娘还有什么疑问?”
金小燕看了看书本,又看了看高义,笑道:“天涯阁的评价我当然相信,只不过我却不敢肯定你这个高义和书上说的高义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那边众人都喧哗起来,有人口中已对金小燕很不客气。
高义又冲那边摆摆手,待大家安静下来,对金小燕微笑道:“那以胡姑娘的意思怎么样才能相信我就是那个高义?是不是要考量一番我高家堡的双刀刀法。”说罢笑容已收拢,目光变得凌厉起来。
这时孙小红不等金小燕答话急忙站起身来,对金小燕道:“多谢姐姐关心,这位高大哥不管是不是那个高义,都是一片好意,我若再怀疑,就伤了好人的心了!”说完转头对高义施礼道:“高大哥,如果你能陪奶奶和我到达都城,我们感激不尽!”
高义哈哈笑道:“小红姑娘对我的信任是我莫大的荣幸,就不必客气了。”然后又对金小燕笑道:“胡姑娘,你若是还不放心,可以跟我们一起先安全到达都城,然后我再送你安全到边城,这样可好?”
金小燕笑了笑还未回答,只听门口有一沙哑的声音说道:“高义!你还是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再说吧!”
门外走进来一个湿漉漉的人,杂乱的头发和破旧的衣服紧贴在身上,脚上没穿鞋,随着他的进入,泥水在地板上形成了清晰的脚印。
他的右手握着一只吴钩,左手攥着一把菜刀。他的目光痴狂而又冷酷,一道疤痕贯穿左脸颊,使整个面部变得扭曲而又可怖,让人见了唯恐避之不及。
店小二本想上前阻拦,刚迈出去一步,又赶紧缩了回来。
(待续)
高义目光一缩,瞬几回复自然,对那人笑道:“兄台贵姓?找的可是我?”
那人眼中似闪过一道火花,狠狠道:“我姓苟,找的就是你!”
高义盯着那人道:“你就是武林榜上排名第三十八位,外号叫疯狗的苟乘风?”
“不错!”
“我的兄长高德你可认识?”
“我自然认识!”苟乘风咬了咬嘴唇,“两年前我与他为了武林榜上的排名打了一架,他伤重而亡!”
高义长笑一声道:“好!太好了!我找了你两年,今天你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苟乘风冷笑一声道:“怎么?你要找我报仇?”
“杀兄之仇焉能不报!”
“当年可是高德主动找上我的,而且我们比武之前也是签了生死状的!”
“签生死状只不过是为了以防万一,谁知你为了武林榜的一个排名竟然下手如此之狠!”
“你兄长下手也不轻,我受的伤也是半年后才得以恢复,还有,他既然知道我的外号叫疯狗,就不该去找我。”
“哼哼,你以为你的外号很吓人吗?你在武林榜上只不过排第三十八位而已。”
“排多少位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打起架来不要命,所以才被叫为疯狗,所以他真不该去找我”
“是吗?那我今天正好用我的双刀会会你疯狗的双钩,看看你究竟有多疯!”
“我有多疯只有打起来你才会知道,不要以为你的排名比我高出许多你就能打赢我。”
“我相信天涯阁给出的排名,我也相信会轻松地打败你,在我面前你根本疯不起来!”
“哼!也许今天就会证明天涯阁也有错的时候!”
“哼哼!错的肯定是你!”
自从苟乘风进到饭馆,除了他和高义两人在对话外,其他人都静静地一声不吭,也都插不上嘴,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饭馆外有的人本想进来吃饭,但看到苟乘风的形象,再瞅瞅两个人的架势,就赶紧躲开,但也不走远,都聚集在不远处的屋檐下看热闹。
屋外的风雨好像小了许多,天空也变白了些,但这屋内的暴风骤雨却眼看就要来临。
柜台内的二掌柜心中暗暗叫苦,看这两人的架势,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如果真在这里动起手来,那这店可真要成了烂摊子了,我这一年的工钱弄不好就得打水漂。这些人怎么没一个出来劝劝的呢?
“两位,且听我一言!”正当二掌柜焦急之时,与高义同桌的老冯左右手各端一杯酒走到了两人中间。
老冯将左手的一杯酒递向高义,说道:“高兄,当年你兄长与苟兄比武,只不过是为了武林榜上的排名,两人间本没什么仇恨,且也签了生死文书。两人那次比武都受了重伤,令兄不治身亡,确实不幸,但也不能全怨苟兄。事已至此,还望高兄喝了这杯酒,从此放下怨仇,与苟兄和解,我想这也是令兄在泉下愿意看到的结局。”
高义犹豫了一下,接过了那杯酒,并没有马上喝下。
老冯将右手的那杯酒递向苟乘风,说道:“苟兄,和高兄干了这杯酒,给高兄道个歉,从此后化干戈为玉帛,好不好?”
苟乘风冷笑一声,没有接过老冯的酒,两眼却盯着高义的眼睛说道:“奇怪,你们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何还要找高义?”
(待续)
老冯的手停在半空,有些尴尬,听苟乘风如此说,乘机收手笑道:“你失手杀死了高德,本应尽力避免与高兄见面,却为何又要找高兄?难道不是为了化解此事吗?我等愿闻其详。”
“你问他!”苟乘风下巴点向高义道。
老冯看看高义,见高义脸色阴沉,便又对苟乘风道:“还请苟兄明示!”
苟乘风瞪着高义道:“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找你!”
高义眼皮跳了一下,冷笑一声道:“你是一只疯狗,我怎么知道你为什么找我!你何不说出来让大家听听!”
苟乘风眼中充满了怒火,用沙哑的声音吼道:“因为你奸污了我的妻子,还害得我妻子自杀!”苟乘风晃了晃手中的菜刀,接着嘶吼道:“她就是用这把菜刀自杀的,这上面还有她的血迹!”
苟乘风此时就像一条疯狗,双目赤红,随时要扑上去把高义撕碎。
“疯狗!胡说八道!血口喷人!”高义将酒杯摔在地上,怒斥道。
老冯急忙伸手劝道:“两位不必动怒,有话慢慢说。”
高义看着老冯怒道:“老冯难道你相信他说的疯话!”
老冯尴尬道:“我当然不会相信他的疯话,咱们且冷静下来听听他的胡言乱语,也好证明高兄的清白!”说罢满脸通红,退回了大桌旁。
高义面沉似水,目光中杀机隐现,对苟乘风一字一句狠狠道:“你两年前杀死了我的兄长,今天又在这儿胡言乱语毁坏我的名声,无论如何今天都要和你做个了断!”
苟乘风似乎冷静了一些,说道:“高德死后你为了报仇,去我家找过我是不是?”
高义稍一犹豫便道:“是!兄长之仇一定要报!”
“你到我家后没有找到我,见我妻子孤身一人,便奸污了她,是不是?”这句话苟乘风似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
“一派胡言!你信口雌黄,一口咬定我奸污了你妻子,你有什么证据?你是听你妻子胡说的还是有谁亲眼看见了?”高义一脸恼怒。
“哼哼!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然有人看见了!”
“有谁看见了?”高义心中一凛,脸上依然保持着愤怒。
“是我!是我自己亲眼看到的!”苟乘风用沙哑的嗓音吼道,他的面部扭曲得更加丑陋。
“哈哈哈!简直是笑话!”高义哈哈大笑道,“你怎么看到的?难道你就眼睁睁地看着我奸污你的妻子?”
“是,我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你奸污了我的妻子!”
“哈哈哈!可悲!可笑!可笑至极!你竟然眼睁睁看着我奸污你的妻子!你为什么不阻拦?你还算是男人吗?呸!”高义一口唾液射在苟乘风脚尖儿下。
“我当然想阻拦,我当时恨不得将你碎尸万段!但我无法阻拦,我与高德比武也受了重伤,根本动换不得。得知你来寻仇,我事先藏在了草垛里,发生的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我那时若是出来阻拦,我夫妻二人的性命都将不保,你也就会永远逍遥法外。” 苟乘风的眼神悲愤而又遥远,他的声音空洞而又冷漠,似乎在述说着别人的事。
高义鄙夷地冷笑道:“如果真是这样,那你根本不配叫疯狗!我相信任何一个男人遇到这种情况,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也会爬出来拼命,可你——”高义摇摇头笑道:“你简直侮辱了疯狗这两个字!”
“正因为我是疯狗,所以我才不会爬出来,所以才有今天报仇的机会!”苟乘风的眼睛里又变得炽热与坚定。
“报仇?你说得这些话谁信?”高义转过头向同桌的人说道:“这种事你们信吗?”
“不信!”那边有几人说道,“首先高大哥根本不是这种人,断不会做出这种事。再者,如果一个男人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老婆被人奸污而无动于衷,那还算是个男人吗?简直连个人都算不上!”
高义哈哈笑了一声,又向坐在门口的风雨问道:“风兄,他说的话你信吗?”
(待续)
风雨似乎斟酌了一下,道:“耳听是虚,眼见为实。他说的话我本来只能相信一半,但苟乘风失手杀死了你兄长,应该对你避之不及才是,而现在他一个大男人却以自己的妻子被你奸污为由找你报仇,看来这事儿多半不假!”又冲高义一拱手道:“请恕我直言!”
高义冷笑一声,转身和颜悦色对孙小红道:“小红姑娘,你可信他的话?”
孙小红低下头,有些慌乱地说道:“我----我不知道!”
孙婆婆也不等高义问她就摇头道:“这件事听起来太邪乎,我有点儿不敢相信!”
高义将目光转移到金小燕脸上,笑道:“胡姑娘怎么看?”
金小燕抿嘴笑道:“这件事我怎么看并不重要,别人相不相信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位苟兄今天肯定要跟你拼个你死我活!”
高义长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似乎认同了金小燕的看法。转头冲苟乘风道:“好!咱们废话少说,公道自在人心,今天就跟你拼个你死我活!”说完一摆手,那边早有人将双刀抛了过来。
高义双手握刀,刹那间显得气定神闲,好像丝毫没把苟乘风放在眼里,说道:“请吧!”
苟乘风诡异地笑了笑道:“不急!不是在这儿,我已选好了地方,就在城西乱葬岗!”
高义冷笑道:“不错,看来你已经想好了自己的身后事!”
苟乘风向风雨、孙小红、金小燕以及与高义同桌的人拱拱手道:“请各位一同前往做个见证!”
风雨应道:“我去。”
孙小红嗫嚅道:“我——我不想去!”
苟乘风恶声道:“都必须去!要不然谁都别想轻松走出这店门!”
金小燕刚要开口说话,苟乘风已将一锭银子向她抛了过来,说道:“我死后找人把我埋在乱葬岗!”
金小燕接住银子微笑道:“如果你赢了,是不是还要把银子要回去?”
苟乘风淡淡道:“不管输赢,我都不会活过今天。”
金小燕的笑容僵挂在脸上,手中的银子不知该放在哪儿好。高义心中则陡然升起一股寒意。
苟乘风走在最前面,几个人相跟着走出了饭馆,往城西乱葬岗而来。
二掌柜和店小二看他们走远才长出一口气,将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但似乎又有一点点失落。
聚在屋檐下看热闹的人随之散去,有个别胆大的则远远地尾随着一行人出了城。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