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机理分析 – 国家的地位
垄断的对应词是竞争,目的都是对于权力的控制。 垄断是特定组织控制住特定领域的主要权力,也就是权力的集中;而竞争则是权力处于分散状态,不同组织在争夺权力。经济的背后是权力。获得权力后,就会得到人们一般所见的经济利益。 而最重要的权力是社会权力,也就是控制整个社会,得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 不同组织都在相互竞争,力求实现对于社会的垄断。 就像洛克菲勒对于美国石油行业的垄断,目的在于获得独一无二的利润。 二战之后,跨国公司大发展,也是各国企业在世界范围寻求市场垄断的结果。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人们想到垄断的时候,往往会想到企业垄断。 但实际上, 人类历史中最常见的并不是企业垄断,而是国家对社会的垄断。 从功能上,国家是特定个人或者组织,以暴力手段为基础,以组织化方式对社会实现控制。 暴力基础就是说,谁要是不服从国家,国家就要通过暴力方式使其屈服、或者直接将其消灭。 组织化方式包括辅助以思想文化手段,控制社会的言论。 随着科技进步的影响,国家垄断的能力越来越强,最后出现了communist国家。 以苏联为代表的communist国家,对整个社会的垄断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与之相对比,美利坚合众国(USA)成立,树立了新的社会形态。 USA对国家进行严格的限制,防止国家对社会的垄断。 二战之后,这两个国家成为世界影响范围最大的国家,并开始了“美苏争霸”。 表面上,美苏之间的争夺是所谓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争。 但从根本上,是两国对于国家在本国社会中的地位之争。 美国有句名言:“所有政治都是地方的 (All politics is local)”;与之相对应,可以说communist国家的“政治都是国家的”。 而政治的不同重点反映出垄断模式的不同,进而决定了国家经济的不同发展方向,也决定了一个国家民众的生活状态。
从经济的角度,国家是一种实体存在。 在文学领域,人们可以歌颂自己的国家,比如说山川秀美(或者雄峻)、大河奔流、森林茂密、草原辽阔、沐英缤纷,或者描述国家里的人们特点和喜怒哀乐。 从社会文化角度,人们可以说某个国家的民族种族、风俗习惯、社会机制等等。 而涉及到经济的时候,人们可以说一个国家富裕、人均生活水平高低等等。 可以说,在人们的印象中,国家就是由这些包含天气、地理、人文和经济等内容组成的。 人们往往从广义的国家角度来进行描述,就是包含整个社会的国家的含义。但实际上,国家的本意并不是广义的资源环境,而是少数人操控的暴力机器。 在欧洲,德国的形成代表了“国家”这个概念的兴起,并且引导了目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形成。 在德国“国家主义”形成之前,世界主要的权力格局主要分为血缘传承的皇权“家天下”、宗教主导(政教合一)的伊斯兰世界、还有教权与王权相互竞争的欧洲。 而普鲁士“军国主义”通过对“家天下”进行包装,不仅巨额投资在武力上,还培养出御用文人,对民众进行宣传。 普鲁士“军国主义”通过强调“国家”,将王权扩大为国家,“代表”民众的权力,然后与罗马教权进行对抗。 然后,普鲁士将民众绑在“国家”的战车上,让民众为国家扩张做“炮灰”。 随着德国的兴起和扩张,迫使各国开始重视自己的疆界。 国家和领土才开始变得重要起来,成为利益冲突的关键焦点。 另外,“国家主义”的兴起之后,国家对整个疆域进行偷换概念,让人们觉得国家就代表疆域内一切资源和社会内涵。更重要的是,随着国家对于世界的分割,“国籍”也成为桎梏个人自由流动的手段,让个人逐渐成为国家的附庸。 个人为了自己能够在国家中生存下去,只能替国家卖命做“炮灰”。 具体涉及到经济领域,这些地理和人文都要抽象成为经济要素,或者说生产和消费,也就是所谓的“财富”。 随着国家对疆域内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从经济角度进行抽象,这些资源就不再具有特点,而只是经济计量的单位。 也就是说,各种资源就变成要素,为国家的运转服务。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本身也就成为经济实体,通过使用要素而获得生存和发展。
在经济运行中,国家作为独立实体的特点也非常明显。 在任何一个国家中,都可以分为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 其中,社会可以看做是中介物,让国家能够有效地控制个人。在实际的经济运行过程中,这三个层面的分界就非常明显。 其中,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往往是对立的,所以国家就要想方设法压制个人利益,而手段就是“社会”。比如说,类似于“社会治理”、公共管理这样的词越来越普遍。 这种词看上去像是社会层面的内容,为个人服务的,但实际上并不如此。“社会治理”的内涵,并非人们管理社会,而是国家管理社会。 那么,国家为什么要“管理社会”? 国家总是跟人们说,“管理社会”的目的,就是让少数坏人不能做坏事,防止坏人破坏整个社会的秩序。 或者说,国家“管理社会”的目的,是让社会运转更加顺畅,社会发展更加良好。 比如,communist国家说起美国,总是说美国枪支泛滥,造成大量的凶杀案,让人们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 所以,communist国家就需要禁枪,让人们能够安居乐业。 但是,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吗? 一些坏人真的能够给社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吗? 如果美国真的像这些人说的那样,为什么美国民众都反对禁枪呢?一个坏人的力量再大,也只能危害很小一部分人,达不到影响整个社会的程度。 即使是一部分人形成黑帮,也只能危害一小部分社会。 当然,这还是黑帮力量强大,社会力量弱小的时候。 而当民众手里都有枪的时候,不论是某个坏人还是整个黑帮,都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危害社会。所以,黑社会帮派之间会进行暴力火拼,但是黑社会与社会之间仍然尽量保持自由平等的交易。如果黑社会敢于欺压社会中的民众,即使警察不出面,社会中也有很多人会想方设法消灭这些黑社会。 可以说,美国民众拥有枪支,是自己很好管理自己的一个标志。 那么,有美国这个标杆,其它国家仍然认为美国不好,各国为什么还要“管理社会”? 因为,国家只有通过“社会管理”这种方式,才能够有效地扩大自己的权力范围,压制个人的活动空间 。在这个时候,国家作为独立的个体就显出自身的需要。
不论在任何国家,只要国家进行“管理社会”,结果必然跟国家许诺的完全不同。 在“社会治理”之前,国家总是跟民众说,未来将如何如何美好。 但是国家的行动开始之后,民众就会发现生活不仅没有得到改善,而且变得更加恶劣。 比如说,整顿市容、打击小商小贩这些活动,就是“社会治理”中最常见的举措。 国家会跟民众说,小商小贩把整个城市环境弄得脏乱差,让人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下降。 于是,就有人支持国家的行动,让小商小贩无影无踪。 而等城市环境变好了,人们却发现,买东西更难了,物价直线上升。 当然,对于国家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个人生活不变和成本上升的问题不归国家管。 同样道理,1929年经济危机之后,各国开始强力干预经济。 不论德国纳粹上台,还是美国的“罗斯福新政”,都在进行典型的国家干预,也就是凯恩斯所倡导的扩大财政支出刺激经济的方法。 后来,“凯恩斯学派”将美国的“罗斯福新政”作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大胜利。 当然,凯恩斯学派不会说,德国纳粹(纳粹全称国家社会主义)也是采用的凯恩斯学派的方法。 而且,没有凯恩斯学派的倡导,各国仍然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因为这是国家的必然。随着人们对于历史的挖掘,人们才逐渐发现“罗斯福新政”只不过延续胡佛(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差的总体)的政策。 而且,“罗斯福新政”的规模更大,结果同样失败、甚至更失败。 只不过,罗斯福更善于利用宣传媒体,比如说用广播这样的媒体进行“炉边谈话”,给美国民众以心理上的安慰。 当然,罗斯福在社会宣传能力上,显然比希特勒的班底差了几个档次。因为, 德国不仅是“国家主义”的鼻祖,还是国家宣传的鼻祖。只不过,欧洲比美国的情况更惨,再加上“二战”的影响,挽救了罗斯福的政治生命。 可以说,“罗斯福新政”之所以成功,并不是罗斯福的国家主义经济的成功,而是欧洲的国家主义经济更加失败。 但是,国家不会这样反思,因此失败一次次在上演。 2008年“次贷危机”席卷全球后,世界各国同样在进行国家干预、刺激经济的措施。 各国都在说,通过干预经济可以让经济从新回到增长的轨道。 但是,3年过去了,各国民众除了发现危机被拖延了几年,而且各国债务剧增、危机更加广泛、深刻之外,没有发现国家改善了经济。 但是,各国虽然知道自己在走失败的老路,仍然在继续竭尽全力,试图挽救经济。
那么,为什么国家“管理社会”的时候,总是让事情变得更糟,而且不完全失败就不罢手? 因为,在实际的生活中,国家和社会、个人并不是一个概念,而且国家往往与个人利益具有直接的矛盾。 国家是具有自我利益的实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努力。 国家进行“社会治理”的目的,也不是支持社会发展。社会治理只不过是“国家”这个实体在社会中进行牟利的方式。 国家通过“管理社会”,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在社会中变得更重要。国家“管理社会”的内容越多,国家的规模就越庞大,可以调动的资源也就越多,然后做更大的事。比如说,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之后,德国纳粹上台,德国的国家力量空前强大。 而且,随着德国持续吞并奥地利、捷克等地区,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德国国家的力量也日益强大。 而1936年柏林奥运会则成为一个舞台,纳粹德国宣传自己走向辉煌。虽然美国黑人运动员杰西 欧文斯获得4枚金牌,让鼓吹雅利安德国的希特勒非常恼怒,但是奥运会仍然对宣传纳粹德国起到了重大作用。 在大西洋的另一面,不论胡佛“经济刺激”还是“罗斯福新政”,也都是国家集中了财力物力做大工程。不论是德国耗费巨资进行的奥运会,还是美国在国家推动下修建的水库大坝,都是国家的行为。而国家进行的工程越大,国家建立的部门就越多,然后国家需要调集的资源就越多。 当然,随着国家需要的资源越来越多,整个社会无法支持的时候,结果问题更加严重。 “罗斯福新政”的大规模工程投入之后,再也无力刺激经济,美国开始陷入死气沉沉的萧条。 而纳粹德国无法支持自己的运转,于是开始通过武力扩张,支持越来越庞大的国家经济,引发第二次世界大战。 1929年大萧条之后的欧美国家形态演变,是在社会运转出现困境时,国家主义趁机大行其道,但是让整个局势更加恶化的一个典型。 而在世界历史上,各国都在一次次地重复这样的情况,而且一次次重复以前的命运。而话语权一般由国家宣传机器掌控,让大多数人觉得国家是好的。 少数人看清楚国家的问题,但是因为势单力孤,只能看着国家做大,毫无办法。 而国家通过“管理社会”,一步步将社会的资源集中到自己的手中,持续进行自我强化。
在经济运行中,“国家”的代表是政府,政府执行国家的功能。 在国家制定和实施“经济刺激”政策的时候,不是社会中的民众个人可以进行的。 不论国家的任何决策,都需要通过政府。 总的来说,“国家”这个经济实体的规则制定和执行者都是政府。 在国家经济运行中,在制定国家经济政策的时候,政府就是裁判员;当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时候,政府又当球员。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基本上等于国家,实现了对国家的实体替代。 因为,虽然“国家”是个实体,但是在 有的人试图区分国家和政府,认为国家是国家,政府是政府,国家不是政府。 但实际上,这种区分方法是徒劳、无意义的。 因为,政府是国家的体现,反映整个国家的形态。 国家通过政府对整个社会控制,并且实现自我运转的能力。如果没有政府的话,也就意味着不可能有国家。如果一个人是无政府主义,其实也意味着他是无国家主义。现在的各个国家的界限,通过政府实施。 尤其是当一个国家的政府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名字往往也进行改变。 而如果政府不变,即使国家发生巨大的变化,国家的名字往往也不改变。 就像USA,在18世纪末成立的时候,只是面积很小的13个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联合体。 到了20世纪,USA已经成为930万平方公里的大国。 不过,因为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没有变,或者说政府的基本组织模式没有变,所以USA的名字和在人们心目中的认知都没有变。 而在中微观领域,个人和国家总要打交道,形成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每个人在面对国家的时候,并不是面对空泛的国家,而是在面对政府,面对政府就等于面对国家。 打个比方,一个人偷税漏税的时候,危害的是国家的利益,危害了其他所有纳税人的利益。 但是,他面对的国家并不是其他所有人,而是直接面对政府。 政府不追究他偷税漏税,他就没事,别人也管不了;政府追究他偷税漏税,他就要被定罪。 他如果被定罪,也是通过政府的司法和执法流程实现。所以,不论从宏观还是从中微观的角度,政府基本上等同于国家。
当涉及经济领域的时候,政府与国家更是不可分割。 在信用货币时代,国家拥有货币铸造权。 国家印刷了货币之后,发行给民众。 而这个铸造权由政府掌控,国家自己建立机构印刷货币,或者委托他人(银行、铸币厂)印刷货币。 同样道理,一个国家的税收,就是政府收入。 政府通过定价方式,对不同的物品或者行为进行征税“抽头”。 比如说,国家对耕地进行征税,对房地产进行征税,对企业运营进行征税,对个人收入进行征税,这些钱最后都要进入政府的腰包。 而印钱(发钱)往往由国家的中央银行负责,征税(收钱)往往由税务局、海关负责,然后由政府财政部管钱。 所以,不论印钱还是征税这些国家行为,实际上都是政府行为。 更重要的是,在政府税收的时候,不会像民间易货交易那样,随便什么都可以互相交换。 在现代社会,政府税收必然是公认的货币,或者是在本国内可以流通的、可以实现其它功能的商品。 这种国家经济的特点,和私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就形成了关键的差别。 在私人的经济生活中,人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经济生活。 比如说,一个农民拿着50斤麦子去集市,既可以把麦子换成钱,然后再拿钱换自己需要的产品或者服务,也可以直接进行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可以用50麦子和盐贩子交换8斤食盐,或者和理发师交换一次理发,或者和铁匠交换修理自己的农具。 在这样的情况下,麦子、猪肉和理发、修理工具都可以作为财富进行交换。 不过,到了国家层面,可以作为财富进行税收的就很少。 大多数国家直接收钱作为税收,维持国家的运转。而在相对穷困落后的国家,还可以收粮食作为税收,这就属于不同的税收方式。 但是,它们内在的逻辑是一样的,就是收的税容易进行定价。 比如说,收钱上来之后,可以拿钱买到一定的其它物品。同样道理,收上粮食之后,也可以用粮食换取其它物品,而理发、修理工具这些行为就不能作为税收。 而国家选择的税收方式,决定什么可以作为税收、什么不可以作为税收,关键在于政府的执行能力。 政府无法执行理发、工具修理这些行为的价值变现能力,所以不能像去赶集的农民那样,承认这些劳动的价值。 所以,国家的界限基于政府的能力,尤其是政府的经济变现能力。 所以,在经济角度上,国家和政府也无法分割。
国家的能力受到政府税收的变现能力的制约。 国家需要稳定的税收来维持自己的运转。 税收往往来源于两个方面:1、货币;2、商品。 而不论货币或者商品,对于国家来说,都要易于变现支付。 因为,国家就像一个处于活动中的人一样,时刻处于新陈代谢中。 一个人通过消耗热量维持自身的运转,也就意味着必须有相应的热量进行补充,否则就会因为缺乏热量补充而死亡。 而一个人需要的热量,往往决定摄入的热量。 如果消耗的热量高,而摄入的热量满足不了需要,那么人就会过一段时间死亡。同样道理,国家也要进行各种消费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这种消费往往用金钱来代表。 那么,国家就需要相应的收入能力来支持消费,而国家的收入根本上来自于税收。 政府以暴力手段为后盾,一方面印刷货币,另一方面强行要求社会中的个人交纳货币和商品。 然后,国家使用货币和收缴来的商品,支付自己运转所需要的费用。 这时候,印刷货币和收缴商品的能力 ,就决定国家的支付能力,或者说国家运转能力。 美国的印刷货币和收缴税收的能力差,同时支付越来越庞大,所以美国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国债度日,让国家继续运转。 当发行国债过多,难以维系的时候,美国政府就要求美联储印钞购买国债,给美国政府“输血”,支持不断增长的支付需求。 从中长期的角度,国家必须保持稳定的税收,才能够正常运转下去。 而稳定的税收来自于收缴的货币和商品价值的稳定。 如果国家收到的货币像津巴布韦币那样,随时会大幅贬值,那么国家也不会收,因为收了也没意义。 所以,津巴布韦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印钞,而不是收缴钞票。 到后来,由于津巴布韦的货币贬值太快,连印钞都解决不了问题,无法维持国家的运转。 于是,津巴布韦自己也不印、不收津巴布韦币,整个国家转向美元本位。 因为,美元本位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美元的价格比较稳定,政府拿到美元之后可以保持稳定的价值。 所以,国家要通过稳定的货币和商品,保障稳定的基本收入来源,就是国家(政府)运转的基本经济机制。
需要明确的是,国家是个冷酷的机器。当人与人之间进行私营经济交易的时候,人们之间往往会采取很有亲和力的姿态。 尤其是卖东西的人,往往会对买东西的人笑脸相迎。 这种亲和力表达的是,出买产品和服务的人,希望给自己的消费者一个好印象,让消费者能够更多地购买自己的东西。 而且,为了能够维持长久的关系,个人或者企业倾向于采取“童叟无欺”等原则,表示自己的诚信,是值得信赖的供应者。而且,越是固定了地点的小商人,越要通过诚信经营来维持自己的生意。 另外,随着商业竞争日益激烈,每个商人或者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必须要持续进行产品和技术创新,给自己的消费者提供质量更好、效率更好、或者价格更低的产品。在这样的经济交往中,“交换”这个词的内涵就表现的非常明确。 买东西的人拿着钱,交换到卖东西的人的商品和笑脸(服务)。 如果买东西的人不想交换,那么卖东西的人也不能强迫,这就是私人经济中的特点。 而这些表现在私有经济中的特征,基本上在国家上表现不出来。 当国家作为一个经济主体,与其它社会部分进行经济交往的时候,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 国家不需要考虑“交换”,只需要考虑“收缴”,而且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收缴”。 有人想要逃脱“收缴”,就要被国家通过暴力的方式进行惩罚。同时,个人可能要求国家提供相应的“服务”,因为个人觉得自己是纳税人,交了钱就应该交换到相应的服务。 但是,国家的服务并不像私人服务那样,能够笑脸相迎。 而“官僚”就是国家这个经济体中,典型的代表形象。 官僚们拥有典型的扑克脸,冷漠的表情下经常眨着警惕的双眼,仿佛生怕别人要骗自己、占自己的便宜。 另外,国家没有信用可言,只有法规对待别人,或者被别人对待。另外,在特定的地域中,国家本身就是个垄断者。 所以,国家不用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仅仅保持基本的服务质量也是问题。 由于国家直接面对个人,所以国家对个人的时候,就变成冷酷的金钱关系。 国家印钞、对个人收税的时候,不会考虑什么亲和力、诚信,想着只是尽可能弄到更多的钱。 另外,国家为了要维持自己的利益,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比如说侦破凶杀案。而为了保证破案率,或者说提高破案率,经常会出现刑讯逼供,或者冤假错案。不论哪个国家,这样的情况都很正常。 国家如果出错后,即使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也就是国家赔偿一些钱。 所以,对于国家来说,没有生命、人情、诚信,只有钱。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国家抓人的时候弄错了,到时候也同样用钱摆平。 同样道理,个人对国家缴税的时候,也是尽可能利用法律方式进行合法“避税”,甚至想方设法偷税漏税。 而且,一个人进行合法“避税”的时候,其他人并不会进行谴责,而是也要学这个人,进行更高明的避税。
可以说,国家是个自利性的追求组织。林肯在著名的葛底斯堡讲话中,说到了流传史册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名言。 这样的政府非常令人向往,不论德国民众、俄国民众、中国民众,都曾经热烈追求过这样的政府。 当时,人们总认为“现政府”是腐败无能的,所以人们需要这样的“完美政府”,实现人民最完美社会的理想。 而这样的“完美政府”和完美 社会又被称为共产主义(communism)。 但在,经过几十年之后的实践,人们在“抛头颅、洒热血”之后,才发现自己陷入了自己制造的地狱。 因为,林肯所说的政府只是在纸上的美好“蓝图”,在真实世界中从来没有实现过。 就像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在照着图纸卖楼的时候,给买楼的人描绘一个极其美好的图景。 在图画中,楼房对面是美丽的小河流过,河对岸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和草地,旁边是便利而且便宜的市场,似乎一切都那美好。 但是,买房的人在交钱一年多之后,房地产商把房子钥匙交给买房的人,买房的人才认识到“真相”。 图上美丽的小河实际上是一条臭气熏天的污水沟,污水沟对面是一个露天垃圾场(规划中的树林草地是填埋垃圾场之后在上面植树种草之后的结果。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开始填埋垃圾,树林和草地更不知道多少年之后才能实现)。 楼房旁边的市场是真正的市场,买东西也比较便宜,这个房地产商没有瞎说。 但是,这个市场和市场周边到处都是垃圾,污水横流。 那么,为什么房地产商描述的蓝图,竟然跟现实相差如此之大? 核心的原因在于利润。一个企业从开始建立之初,就想着要实现成长,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规模,实现更高的利润。所有的企业都要追求自己的利润,没有企业从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他人服务的,服务他人也只是获得利润的手段。 而房地产商就通过为买房人的“梦”而服务,获得高额的利润,支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 同样道理,政府从开始建立之初,经常也会打着“为人民”的旗号。 但实际上,政府的目的总是想方设法让自己存在下去,然后让自己越来越壮大。 更重要的是,国家不仅有类似企业的自利性倾向,而且有暴力机器做保证。 私人经济在自利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消费者不认可、停止购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就会很快失去收入来源,然后关门倒闭。 但是,政府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因为政府拥有暴力,而且没有竞争者,所以政府即使提供的服务再低劣,也能够在暴力的支持下获得收入。
在号称“为人民”的国家中,以communist的国家力量最大。Communist国家对民众说,将来有了为你们谋福利的国家,你们就可以轻松地实现“人间天堂”的生活了。于是,民众就积极行动起来,支持这样一个能够让自己“轻松”的国家。 等这样的国家成立之后,就开始了最全面的“为人民”的行为。 而其国家最明显的行为,就是实行“计划经济”。 所谓“计划经济”,就是一切由国家来进行计划生产,让民众不用动脑子思考了,国家管了民众的一切,民众“舒舒服服”地就奔向天堂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管控整个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 在大的方面,国家不仅要全面改造整个社会,还要改造山河,敢教日月换新天;在小的方面,国家也全面为民众做了安排,比如一个人一年穿多少双鞋和袜子、什么样式的鞋,或者一天吃土豆还是吃大白菜。 想想这种美好的蓝图,人们怎么能够不充满向往。 那么,为什么人们会对这样的社会充满向往呢? 因为,在个人主导的社会中,有太多的奸商、土匪强盗,想法对民众进行坑蒙拐骗、巧取豪夺,让大多数民众苦不堪言。 就像房地产“奸商”,把臭水沟说成是美丽的小河。所以,对于很多人 来说,生活似乎处处都是陷阱,就像到处是虎豹狼虫的茂密丛林。 人们必须事事小心,因为稍不小心就要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而如果把各种个人的罪恶总结起来,就是典型的“万恶的旧社会”。更重要的是,很多人还致富了,这让大多数穷人非常眼红。 大多数穷人就想,为什么这些富人致富了,我也要像他们那样富起来;即使我不像他们 那样富,那就尽量让他们像我这样穷。 这时候,“为人民”的国家出现了,要把这些“万恶”社会问题全部解决掉。 “为人民”的国家不仅要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还要“均贫富”,让穷人更高兴。 所以,国家就要全面管理社会,管理到每一个最微小的细胞(也就是个人),让整个世界变“清净”。 当国家全面涉及到个人的生活,个人不用跟社会上坑蒙拐骗偷的人们打交道了。 而且,人与人之间也没有贫富差距了,生活似乎就要变得更轻松。 另外,卖淫、毒品、黑社会等各种社会中的丑恶现象,也随着国家的强大被消灭掉。 而曾经对社会道德“沦落”而痛心疾首的“卫道士”,看到这样的情况也感到欢欣鼓舞。 所以,人们把自己的权力交给了国家,而这些国家往往会叫做“人民”、“民主”。 当1929年之后,欧美进入“大萧条”和相应的经济混乱后,苏联开始了迅速的“崛起”。因为,越是强有力的国家,越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
不过,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国家的“计划经济”也有两个“小小”的瑕疵。 就像中国房地产商的蓝图变成现实的时候,现实和蓝图总有一些出入;communist国家的“人间天堂”理想变成现实的时候,理想也跟现实有一定差异。 其中,“计划经济”有两个“小意外”没有计划进去: 1、粮食减产和人口增加的小意外 :粮食减产的意外有时候让人措手不及,苏联大规模推行集体农庄,全面推进美好的communist社会进程。 结果没想到,虽然“万恶”被消灭了,但是粮食却无计划地减产了。 在“万恶”的时候,俄国还能够保持农业的自给自足,然后一部分出口。 但是,“万恶”被消灭后,苏联开始遭受大饥荒。 同样,中国搞农村公社(中国型的集体农庄)之后进行大炼钢铁,粮食即使丰收增产,也没有从地里收上来,粮食后来按照计划烂在了地里。 结果,国家非计划性地没粮食了,也就是粮食不够人们吃了。 当粮食非计划不够的时候,国家只能相应地调整计划,让其中一些人死掉了。 苏联、中国、朝鲜这些奔向“人间天堂”的计划经济国家,都出现了饿死超过十分之一的大饥荒。 当然,剩下的大多数人也没有过好日子,也有计划地挨饿。 在非计划的粮食缺乏和计划人们挨饿之后,大多数人都饿到身体浮肿,行动迟缓。 另外,与粮食相对应的是人口,而人口增长也出了点小小的“意外”。虽然,人口增加也不叫做“意外”,因为这些国家都号召妇女争当5个孩子以上的“英雄母亲”。 当然,苏联虽然号召多生孩子,但是并没有实现人口增长。 而中国则成功地按照计划,实现了人口的大量增长。所以,国家在号召多生人口之后,但是经济上没有计划生产相应的更多粮食。 所以,本来在1949年前的“万恶”旧社会,假设是1个人吃饭,基本上能够吃饱。而到了天府之国的四川,要饭的都只要白米饭,如果谁家给乞丐粥,乞丐会以鄙夷的神情离开。 一些佃农由于种地水平较高,所以不仅每顿饭吃大米,而且经常能够吃到肉。 不过,到了1949年后的“计划经济”新中国,由于人口增长,1.5个人共同吃旧社会1个人吃的粮食。 当然,再考虑到“公社”之后,个人种粮的积极性下降以及粮食随便烂在地里没人收,结果粮食产量比旧社会的还少。 也就是说“计划经济”之后,1.5个人比旧社会1个人收获的粮食还少,而人均也就更少。 那么,“计划经济”情况下,结果就只能按照计划,人们大多数吃粗粮,而且经常得饿着了。不过,似乎人们还是喜欢“计划经济”,喜欢国家掌控一切,所以饿着肚子也要批判万恶的旧社会。 另外,从国家来说,绝不可能说自己错了。 因为,既然国家已经明确自己是“为人民”的 ,那么就是民众饿死十分之一、斗死十分之一,然后剩下的绝大多数活着的人都吃着粗粮或者长期挨饿,那也是“好心办坏事”,是可以原谅的。 当然,饿死、斗死的人就不算“人民”了,可以 算作是破坏国家的“阶级敌人”。
2、分配有点小意外:按道理,1.5个人吃以前不足 1个人的饭,也能够基本生存下去。 因为,人们总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如果按照国家计划,每个人都能够平均吃到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虽然从人吃的大米白面变成饲料用的红薯玉米面,也基本上可以维持生存。 但是,既然国家掌控了资源,那就意味着不论什么样情况,国家都的过得好。 所以,在民众中,谁跟国家关系近、或者说是国家的成员,谁就能生活的更好。 比如说,军队是国家的主要支柱,是国家生存的保障。 那么,即使在十分之一民众饿死、大多数人饿得浮肿的情况下,军队也该吃就吃,没有受到饥饿的冲击。 另外,国家干部(也可以叫做“国家人”)也同样生活得有滋有味。 在60年的时候,中国有的农村饿死人数超过一半。 而这些农村的公社书记照样可以时常找几个自己的随从,晚上在一起喝酒吃肉。 因为,即使普通农民饿死再多,这些公社书记的酒和肉还是有保障的。 如果连军队首长、地方公社书记以上的领导的酒和肉都保障不了,那国家还怎么混? 所以,即使在大饥荒期间,民众饿死很多人,周还特批给茅台酒厂大量的粮食,让茅台酒厂增加酒产量,满足国家的需求。当然,到了某个级别以上的国家干部,考虑的就不仅仅是喝酒吃肉了。 这些特殊的“国家人”就要考虑在国家范围内,寻找最好的山珍海味来吃喝。 更重要的是,特殊的“国家人”不仅要吃喝,还要其它方面的需求,尤其是国外产品的需求。 “国家人”们非常痛恨万恶的资本主义,但是并没有阻止他们购买万恶资本主义生产的产品。 比如说,在60、70年代,当中国大多数人都在挨饿的时候,领导们就开始把黑白电视换成彩色彩电。大多数人还在天天看8个样板戏的时候,领导们就已经买VCR录像机,在家里批判地观看各种外国电影、电视剧了。 而且,领导们还有各种“疗养院”,里面都是进口医疗设备和药品,进口家具和材料装修、还有大量法国红酒等进口食品。 当然,这些东西都是国家用“宝贵”的外汇进行购置的。 当然,这样分配的结果是,民众挨饿的程度更深,更加面黄肌瘦。
从这种分配可以看出,每个国家都有明确的指向。 任何一个国家的建立,都是有明确的纲领,这个纲领决定了国家的重点。 这个纲领往往叫做宪法,也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比如说,communist国家都强调公有制、“计划经济”。 公有制是基础,“计划经济”是手段。 那么,什么叫做“公有制”? 就是一国所有版图范围内的土地都是国家的。 根据物权跟随地权的原则,土地上所有的东西从属于土地,所以土地上所有的物质也是国家的。 通过这样的情况,communist国家成功地让所有人都成了“无产阶级”。 当然,“无产阶级”只能在本国活动,既没有钱、也没有能力出国。 需要说明的是,一个人的身体也是物质,物权从属于地权。 所以,人是地的附属物,地又是国家的,所以人也就是国家的附属物。 换句话说,在公有制下,人们都是奴隶,国家可以随意处置任何人。 因为,个人只能顺从国家,如果不顺从国家,国家可以随意断绝个人的任何生存条件。于是,国家就命令个人必须呆在某个地方,依附于某个 地方,这也就成了“户口制度”的基础。 而对于国家来说,只考虑经济利益,不考虑人情,所以个人在国家眼里只能算是“人口”。意思是,干活的时候算人,吃饭的时候算口。 然后,一个国家通过整个纲领,让这些人口为国家的纲领服务。 比如说,communist中国从开始就建立纲领,为了“保卫苏维埃”而服务。 因为,中国的communists从开始就靠苏维埃的钱活着,所以communist保卫苏维埃是理所当然。communist中国在打败中华民国的过程中,苏联也是不遗余力地支援大量的军火。 所以,communist中国成立后,就要为苏联服务,让中国人口保卫苏联也是理所当然。 斯大林过生日的时候,communist中国的人口们举行隆重的纪念仪式,庆祝“伟大的父亲斯大林万寿无疆”,这就是有钱便是爹。 而且,既然土地是国家的,那么国家就可以随意处置这些土地。 比如说把大量领土划给苏联,同意外蒙独立,支持日本对钓鱼岛的拥有权等等,这些都是communist中国很自然的行为。 另外,拿别人的钱,就要替别人做事。 所以,communist中国要出兵朝鲜、越南,替苏联当炮灰。 那么,中国人为了“保家卫国”,跨鸭绿江和友谊关去和美军战斗。 从公有制的角度来说,不论保家,还是卫国,都是为了保护国家,保护communist中国。
当然,对于中国个人来说,美军进不进中国其实都无所谓。 因为在抗战期间,美军本来在中国就有驻军,支持国民政府。 抗战结束后,一些美军就驻留在中国,尚未撤出。 而且,中华民国和美国签订通商航海条约,允许对方国民自由出入。 也就是,美国人可以随意进出中国,中国人也可以随意进出美国。 从 这个角度,中华民国和美国的关系,比美国和加拿大的关系都要紧密。 后来,美军在中国碰到一些事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比如说,其中一个著名的美军士兵强奸某女学生案件,引发了城市大规模反对美国驻军的运动。 1949年后,这个“女学生”移居美国,自己承认是捏造美军士兵强奸的案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杜鲁门和马歇尔趁机立刻从中国撤军,因为他们不喜欢国民政府。 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民众并不害怕美军,而是communist中国害怕美军。如果美军解决掉了communist朝鲜,那么communist中国也要受到明显影响,这就是“唇亡齿寒”。 而且,communist中国把批评communist国家的人,痛斥为“内奸、卖国贼”。 因为如果不消灭这些人的批评和反对,会从基础上瓦解communist中国的纲领,导致communist中国无法保卫苏联。 没有苏联的支持,communist中国也就难以生存。 当然,communist中国最初进入朝鲜的时候,认为美军是“纸老虎”。 宋时轮兵团15万人进行偷袭,想整体吃掉美国2万人左右的陆一师。 没想到,虽然美军陆一师死伤数千人,但是自己损失达到10万,而且美军陆一师全身而退。 从朝鲜第三次战役开始,美军对中国军队已经不是战争,而是一面倒的“屠杀”。 Communist中国想像国内战争那样,用“人海战术”堆出对美军的胜利。没想到,美军的“火海”让“人海”毫无用处,迫使communist中国改变腔调,逐渐开始说“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进入21世纪,中国盛行的“美帝阴谋论”仍然延续“忘我之心不死”的腔调。 而且,无数中国人也在痛恨美国,认为美国对中国进行“阴谋”。 当然,痛恨美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无数人排大队花钱去美国使馆办签证,想方设法想去美国。 即使是当面质问克林顿的某知名女大学生,毕业后也到了美国,并且嫁给美国人、给美国人生了孩子。 而中国无数大学生痛恨美国、同时拼命想去美国的精神割裂状态,反映出国家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割裂。 人们一方面说着国家希望说的话,另一方面做着自己希望做的事。
当然,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些地方的人们,从开始就选择了另外的道路。 在欧洲大陆,国家主义逐渐兴起的时候,英国民众和它的北美殖民地民众对国家保持着天然的敌意。 英国在对外扩张之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王权与教权进行的势力争夺。而整个过程中,英国民众更多地站在教权一边。 也就是说,在国家这个物质体系与宗教这个精神体系对抗的过程中,国家从来没有占了上风。 即使王权想施展国家的力量,也首先得利用教权的力量。 比如说,英国通过宗教改革,英王想集王权和教权为一身,形成新的国家形态。但是,英国的民众通过“一波三折”的努力,从开始将国王送上断头台,再防范克伦威尔式的“共和国”,最终选择了“君主立宪”的国家系统。 这个系统通过架空国王的王权,也在很大程度上架空了国家对于社会的统治。 在英国对外扩张的过程中,英国殖民地也沿袭英国本土制度,而且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英国作为“宗主国”,基本上对殖民地进行“放任自流”式的管理,形成具有英国特点的“宗主国”与自治殖民地的模式。殖民地的民众自己生存、自己发展。与之相对比,王权主导的西班牙在南美的殖民地,则采取国家强力控制的模式。而西班牙王公贵族则牢牢控制殖民地,把殖民地作为可以压榨的“肥肉”。而英国的“宗主国”模式也让北美殖民地的民众更加关心自己的利益。 在英国本土准备向北美殖民地加收茶叶税之后,引发了殖民地人民的愤怒,于是开始了著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今天北美和拉美之间的发展差异,在殖民地建立之处就已经注定。在独立战争之前,托马斯 潘恩在《常识》的小册子中强调;殖民地给英国交了更多的税之后,不会得到更多的保护。 所以,殖民地还不如脱离“宗主国“英国的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保护”,把交给英国的税收留给自己,然后自己建立起自己保护自己的机制。潘恩的《常识》得到了殖民地民众的共鸣,大家开始为了摆脱英国而努力。 而领导“独立战争”的美国先贤们,都是冒着因“叛国罪”而上绞架的风险进行着战斗。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反对英国,还有很多人希望英国能够继续“治理”殖民地。 所以,独立战争的领导者在面对强大的英军同时,还需要提防亲英的势力。 当然,由于多数民众自发拿起枪与英国对抗,再加上法国的帮助,殖民地在“独立战争”中经历屡次失败后,似乎突然之间获得胜利。
当北美十三个殖民地脱离英国之后,美国迟迟没有建立起来。 因为,在建立什么样的国家这个问题上,不同殖民地代表有着不同的态度。 而更重要的是,大多数殖民地本身对于建立国家的态度都比较消极,所以建立美国的事情一直在向后拖。开始,美国建立的是confederation的模式,也就是松散的联合体。 这种松散的联合体过于强调各殖民地的自主权,所以美国就不能算是个国家,而是十三个殖民地国家的联盟。 很快,这个松散的联盟垮掉了,因为它更强调各个 殖民地的自我利益,而不是殖民地共同的利益。 后来,外部压力越来越大:在东部,英国再度入侵的风险随时存在;在西部,与印第安人也随时爆发大规模战争。 而各个殖民地考虑到共同抵御外来入侵的问题,大多数殖民地的代表才坐到一起,考虑共同建立起国家。当然,即使有抵御外敌这种强大的共同利益基础,不同代表仍然根据自己对国家的不同思考,进行了长时间激烈、甚至针锋相对的争论。 因为,每个殖民地代表都要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强调本殖民地的自我利益。 在制宪会议几度接近破裂的时候,华盛顿劝大家平心静气,更多寻找共同点,弥合差异点,最后才勉强达成“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然后报送各个殖民地批准。 而在争论过程中,虽然殖民地代表在多数问题上存在大量分歧,但是大家对于一个基本问题的认识高度一致:小政府、大社会。 各个殖民地代表不论如何争论,都是想方设法保持殖民地的独立性,保护殖民地的自我利益,减少美国国家对于各个殖民地的影响和干预。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保持强大的殖民地自主权,将国家的权力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从美国的名字,也可以看出美国的特点。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意思很明显,它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而是以各州联结为主要结构的。 所以,美国的名字强调的是united states(联合起来的各个州),而不是republic(共和国)。 而state虽然在中文里翻译成“州”,但它的基本含义是“国家”。 这些states没有用大写的State(美国国家),说明是各自的小国。 所以,“合众国”这个翻译很传神,说明是众多小国联合起来的,小国是整个系统的主体。 US这个名称也表明了美国人的态度,没有states就没有State。 美国人不希望一个国家管了主要的职能,而是各个州(小国)自己管自己。 然后,当碰到外事或者跨州事物时,人们才使用美国(US)这个State大国的概念。
在states(小国们)当道的国家中,当State(大国)的“国家人”是比较穷困的。 在独立战争结束后,被欠薪的部分军队曾经准备哗变,支持华盛顿当国王。 这些军队希望华盛顿当国王后,可以对各殖民地课税,让自己被欠的军饷得到快速补发。 后来,华盛顿亲自到军队中,以德高望重的总司令、一个为民众利益鞠躬尽瘁的老人的身份,说服军队的错误,打消了推举他当国王的念头。 于是,军人们停止了哗变,两手空空地解散回家。 华盛顿的姿态为后来的“合众国”-而不是美利坚“王国”-奠定了重要的基石。 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华盛顿具有高贵的品质,而且整个殖民地的文化环境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因为,即使华盛顿想当国王,甚至当上了国王,美国从英国继承的文化传统和整个殖民地的社会结构也决定了,华盛顿最多是“君主立宪制”的国王。 更重要的是,早期美国殖民地以教堂为社区中心进行建设,国家在社会中基本没有地位。 因此,即使华盛顿成为美国国王,在他死后,王国也可能分裂消失,北美殖民地重新变成各自独立的小国(states)的状态。 这就是在教会和自治殖民地共同作用,形成的美国社会基础。 在USA成立后,华盛顿全票当了两届总统,而且第三届的时候,大家还推举他当总统。 但是,华盛顿坚决不干,回家经商赚钱去了。 因为,他自费全心全意为民众服务,但是很多人还在“恶意中伤”他。 所以,他对政治感到失望,还不如离开总统职位,自己去干自己的事情。 而他的离去也给美国总统留下一个不成文的文化惯例,到了 两届之后自动离职退休。 这个不成文惯例在二战期间,富兰克林 罗斯福总统以战争为由打破。 之后,美国法律则进行补充条款,禁止超过两次的任期,将文化惯例变成法律规定。
那么,华盛顿为什么在当了两届总统之后,就坚决要退休? 华盛顿的状况反映出当时美国先贤们的特点,以及他们建立美国的模式。 总的来说,美国先贤们是一群富豪,冒着上绞架的危险,建立了一个非常穷困的国家。 华盛顿作为他们的领导人,可能是当时美国最大的地主和富豪。而他当美国总统,也就是美国最有权势的人。 但是,他当美国总统、美国最有权势的人,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油水可捞。 因为,不论美国看上去多强大,但是国家的权力小、资源很少。 因为,主要权力都在各州的手中,国家根本没什么油水。 即使在国家内部,美国的这些富人们也都斤斤计较。 他们之间都相互提防,防止别人多占一点点便宜。所以,在这样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内部,当总统处于各种限制之中,根本没有很多的钱可赚。 人们都是趋利的,这样的总统有什么意思? 华盛顿是个商人,总得计算自己的利益得失。 他每当一天总统,就意味着生意上的损失。他从总统位置上退休后,很快自己弄先进设备做烧酒卖,就赚了一大笔钱,更别说他的庄园产业的其它收入了。而当总统的时候,不论他觉得自己怎么努力,都有人怀疑他、甚至说他的坏话。而他自己做烧酒赚大钱的时候,别人只能羡慕和赞叹。当这样的美国总统,显然不如他当美国富豪赚钱多。而且,他当富豪又极为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很容易就能赚钱。 所以,他觉得当总统就是给民众尽义务,等当大陆军总司令打完仗、勉强当了8年总统之后,再也不能为民众服务了。 他需要自己自由自在、而且赚大钱的生活! 另外,华盛顿自己有钱,所以自费当美国总统,退休后也不要退休金。 就这样,他在文化上留下了一个“坏传统”,让美国民众觉得美国总统是荣誉职位,少拿钱或者不拿钱都无所谓。 这样的结果是,早期的几任退休总统或者总统遗孀在晚年过着困苦的生活,有的不得不靠别人的救济过活。 即使到了20世纪末,美国已经成为无可匹敌的“超级大国”,美国退休总统也没有很好的待遇。 克林顿总统退休后,马上到处“走穴”赚钱,弥补当初竞选总统的几千万美元的欠债亏空。 如果克林顿不是经济成就显著,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可,他的这几千万美元的债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清。 如果那样的话,他就成了现代历史上穷困潦倒的美国前总统的代表。
与之相对比,communist国家的领导人们都是“无产阶级”出身,然后坐拥无限的国家资源。 所谓“无产阶级”,就是自己没什么钱,没什么赚钱的能力。 如果把这些人放到社会 上,根本没什么出头之日。 就像毛在北大的时候,只是个图书管理员,说着别人很难听懂的方言。他想跟胡适之(北大的老师领袖)和傅斯年(北大学生领袖)套近乎,但是别人根本不把他当回事。 后来,他走上了communist道路,开始从中国的赞助人那里弄到不少钱。 然后,毛又得到苏联的持续资助,这样 才成为“有钱人”。 当这些人建立communist国家之后,实施公有制,国家拥有国内全部的资源和权力。作为国家的领导人,拥有了国家的权力。 国家领导人们也就住上了全国最好的宫殿、坐上了汽车飞机、吃着世界上最好的食品。也就是说,建立communist国家后,这些 国家领导人的生活状况,与华盛顿等总统的生活状况相比,两者之间的待遇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 更重要的是,既然国家拥有所有土地和资源,拥有无限的权力,那么国家可以随意处置任何人。也就是说,communist国家领导人可以随意处置任何人。 一方面,可以随便睡本国内的任何女人;另一方面,可以折磨或者消灭任何自己讨厌的人。 可以说,很难有人能够抗拒这样的生活。 尤其对于“无产阶级”领导人来说,从最初没人搭理,到随意可以处置他人,这种“一步登天”的感觉更无法抵挡。 谁要是随意放弃这样的地方,那不是疯了、就是傻了。 所以,communist国家的领导人们尽可能当领导人当到死,然后传给自己的子孙。 在一个“人民”无比幸福的国家,第三代“太阳”准备接班了。设想一下,如果美国总统到了communist国家中,不仅在台上的时候可以风光无限、要啥有啥、想干啥干啥,而且退休后也保持极高的待遇(如果他们没有一直到死都在台上的话)。 那么,即使华盛顿能够成为“圣人”,“高风亮节”地主动退休,那么其他总统会像华盛顿那样,在两届之后乖乖地离开总统“宝座”吗? 进一步说,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华裔)到京赴任,飞机坐经济舱、然后自己像民工一样推着小车、扛着包走出机场。骆家辉这样的行为,让中国的一个村长都觉得不屑。 Communist中国哪有当领导的,还自己推车扛包的? 而且,美国副总统访华,骆家辉还陪他去吃几个人几十块钱人民币的小吃。 可以说,骆家辉也是中国人的血统,只不过在美国的文化环境中长大而已。 那么,难道他受了美国文化的教育,就变得“高风亮节”,有很好的享受也不去沾,反而自讨苦吃吗? 陷入不是。每个人从天然上 就知道趋利避害,尽可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舒适。 那么,为什么骆家辉这个美国的高级官员,和中国官员县长、甚至乡长相比,都非常寒酸? 根本就是美国的力量太小,能够控制住资源太少,没有那么多钱给这些美国官员来花。 美国官员手里的钱有限、可以弄到的钱有限,就只能很寒酸地自己干这干那了。
当国家权力被个人切割后,美国就表现出个人主义的特点。 而且,由于商人的天性就是逐利,所以美国这个国家体现了突出的逐利特点。 美国先贤们基本上都是富人,主要由一帮种植园主组成。 按照现代的语言,这些人就是企业家和商人。 他们虽然冒着上绞架的风险,领导北美的独立战争,但是“斤斤计较”的精明反映在他们的每一个行为中。 在独立战争中,最响亮的口号是“不自由、毋宁死”,吸引了无数人参与进来。 但实际上,美国先贤们不会为“自由”这种虚无缥缈的口号而冒险,他们要把“自由”这个概念弄成实实在在的利益。 所以,他们反对英国的过程中,真正的着眼点在于“无权利、不纳税”,可以说是非常实际而精明的商人思维。 权利和纳税(义务)相配套,就是商人“交换”的文化思维的产物。 而且,这些人在基督教文化 中成长,对于人性中的贪婪(也就是原罪的开端)具有极高的警惕。 这些先贤们一方面想方设法不让别人随便占自己的便宜;另一方面自己要通过做生意获利。当英国开始对殖民地增税的时候,这些先贤们不仅仅看到的是眼前的税收,而是看到一个趋势。 如果这样征税下去,那么殖民地人民创造的财富都要被英国弄走。 而美国先贤们拥有殖民地中最多的财富,所以也就有最大的责任反对英国,保护殖民地的财富。 如果他们不起来抗击英国,那么财富更少、学识更少的小种植园主和平民更没有动力去行动。 所以,这些殖民地的大财主、高知识的群体首先要冒生命危险行动起来,这就是财富越多、社会地位越高、责任越大。 而华盛顿作为殖民地的大富豪、最会打仗的人,当大陆军总司令也是顺理成章。 而华盛顿自己负担各种费用做总司令,也是他作为大富豪需要做出的姿态。 而这些先贤们在建立美国的过程中,精明的思维更明显暴露出来。 在“制宪会议”讨论美国宪法条款的过程中,一方要求废除奴隶制度;另一方出于自身的利益,坚持奴隶制度的合法性。 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僵持不下,制宪会议差点失败。 也就是说,殖民地代表们即使不要一个统一的国家,也要保护自己的利益。 不能保护自己利益的国家,各殖民地宁愿不要。 这种以本殖民地利益为主导的思想,贯穿于美国建立的过程中。 通过殖民地代表们的反复争论,尽可能减少美国宪法中可能存在的漏洞,防止美国宪法被少数人利用,成为危害大多数人利益的工具。 代表们就像订立商业合同一样 ,将每个条款都仔细检查,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可以说,代表们的这些行为,充分体现出商人的精明,以及商人的“交换”思想。
而在美国的成文宪法中,也处处体现出商人的精明。 在制宪会议中,不同意见针锋相对的时候,华盛顿更表现出商人的特点。 商人的一些特点包括面对现实、思维灵活、态度积极,然后想方设法做成生意。 所以,华盛顿总是跟双方说,还有一点点进展就可以达成协议,希望双方能够各让一步。 而奴隶制度的问题,也在宪法中被模糊处理,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通过这样的模糊处理,美国宪法终于得到通过。 当然,宪法中关于奴隶制度的模糊性,成为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美国毕竟有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宪法,美利坚合众国正式成立,开始了世界的新纪元。 当然,对于殖民地代表来说,建立美国不是目的,而是保障殖民地利益的手段。 那么,保护殖民地利益的基本保障,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系统。 这个“人人”也包括法人,比如说美国国家就是一个法人,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全部。 而这个社会系统的根基就是美国宪法,宪法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导向。 各殖民地不是服从“美国”,而是服从美国宪法。 作为美国人,可以反对国家,反对国家的人无罪;但是,不能反对美国宪法,以及宪法延伸出来的法律,反对宪法、危害宪法系统的人则是叛国。 比如说,美国人的反战运动、焚烧国旗,都是反对国家的行为,人们都不当回事;但是,将美国的机密情报卖给苏联,危害了美国的制度基础,就是叛国。 而美国总统作为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也不是对美国负责,而是对美国宪法负责。 通过这样的方式,国家也变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一个实体,和殖民地、个人的地位相同,而不能凌驾于殖民地和个人之上。 当然,殖民地代表们作为商人中的成功者,什么事情都不想当然。 美国国家虽然是一个实体法人,但是实力强大,拥有压制殖民地和个人的力量。 那么,为了防止美国“店大欺客”,利用规模和资源优势,压制和危害殖民地与个人的利益,还坚持加入了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 ”。
美国宪法修正案充分反映出商人们的自我意识。 虽然美国宪法中,已经在逻辑中包含了“权利法案”的内容,但是殖民地代表仍然坚持,将这些内容用专门的条款明示出来。 比如说,“权利法案”中的第一条和第二条,言论自由和建立良好组织的民兵,都是社会防范国家的基本手段 。 因为,国家拓展自己范围,经常有两个基本手段:暴力和谎言。 由于国家的规模和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深度,可以随意调动舆论,用歪曲事实的描述,对付殖民地和个人。 尤其是个人,由于人单势孤,即使遭遇不公正待遇往往也难以申辩。 而国家对个人权利的侵害,就是通过故意打倒一些个人,通过一个个小事、一点点谎言,逐渐实现的。 所以,“权利法案”通过保障言论自由,随时准备打破谎言,保卫个人权利。 另外,有组织的民兵-也就是地方武装-能够有效对抗国家暴力。 在独立战争中,七拼八凑的“大陆军”实际上就是民兵,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开始见了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英军,“大陆军”立刻一哄而散,甚至很多时候望风而逃。 但是,经过数年的战争锻炼,这些民兵终于打成“老兵油子”,最终打败了英军。 而对民兵进行良好组织,民兵的作战能力更强,更能够抗击正规军。 而通过保留地方民兵系统,就能有效防范国家军队调转枪口对内,压制各州和个人的行为。 因为,对于“全民皆兵”的社会,任何国家都不敢随意侵犯。 二战期间,希特勒横扫欧洲大陆,而留下了瑞士这个小国。 那么,希特勒是怎么考虑的? 首先,战争也是经济行为,要考虑成本效益。 而瑞士作为以基督教新教加尔文教派为基础建立的社会的起源地,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民皆兵”。 虽然瑞士国家小、处于长期和平,但是军事实力强。 要想征服占领瑞士,必须消灭其大部分成年男子。 问题在于,由于瑞士强悍的军事实力、多山的地形,消灭瑞士需要自己死伤数倍以上于瑞士成年男子的军队、并且承受巨大的战争消耗的代价、这对于谁都是不合算的。 所以说,瑞士只能被消灭、不能被打败。 即使希特勒能够占领瑞士,结果也是两败俱伤。不论希特勒怎么想的,他都不可能占领瑞士。所以,希特勒横扫欧洲大陆的时候,留下了瑞士。 而美国社会的基础,也是基督教新教,加上一定的天主教的力量。 而美国的社会结构也是类似瑞士的模式,体现出“全民皆兵”的特点。 而不论国家的军事力量多么强大,都不可能压制整个社会。 斯泰隆演的《第一滴血》在美国上演,获得轰动效应。 就反映出民众对于国家的敌视,以及人们随时准备起来反对国家的社会文化。
国家实施“社会管理”是个系统工程。 国家主要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其中,行政包括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机器。如果立法、行政与司法合流,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家系统,那么地方和个人就难以抵御国家的侵害。其中,行政是国家行为的主要执行者,又叫做执法机构,保证国家功能的实现。 在实际的生活中,行政往往在国家中占据主导地位,影响立法和司法。而 Communist国家以行政执法系统为中心,让立法和司法为行政执法服务。国家只需要在行政层面制定出政策,立法就可以进行配合,司法也不需要进行干预。 这样形成的系统可以随意对社会中的团体和个人实施相应手段,抢夺相应民众的利益。 根据维基百科“列宁”词条的内容:“在1918年至1921年的俄国内战时期,列宁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苏俄政权得到充分的物资供应,同时也尝试直接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于是在1918年6月,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通过了实施“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该政策主要包括:强制征收农民除维持生存量之外的所有粮食(即余粮收集制),国有化所有大中企业,国家垄断所有外贸活动,禁止商品交易并实行计划配给制,对工人采用严格的管理制度,罢工者即行枪决等。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很快就导致了经济崩溃,到1921年,俄国的重工业产量只有一战前1913年的20%,1918年至1920年,彼得格勒失去的75%的人口,而莫斯科的人口也减少了50%。而余粮收集制也严重打击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成为日后饥荒的主要原因。由于长期的内战和余粮收集制的实施,粮食供给明显下降,而在内战基本结束之后,苏俄当局却没有终止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导致1921年春季出现了波及30多个省的严重饥荒,据估计期间全俄约有500多万人饿死,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象。同期的农民也对苏俄政权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发生了反抗征粮的坦波夫叛乱。列宁则认为这是“富农暴动”,下令由图哈切夫斯基率领红军使用毒气镇压抗粮农民。1921年2月21日,彼得格勒发生了喀琅施塔得事件,曾经在十月革命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喀琅施塔得水兵暴动,他们要求苏俄当局实现言论自由、解除贸易限制、重新选举一个“没有布尔什维克的苏维埃”。列宁派加里宁前往劝说无效后决定使用武力,令托洛茨基和图哈切夫斯基攻陷喀琅施塔得镇压了水兵暴动。” 从这个词条可以看出,只要国家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让立法和司法为执法服务,那就能够产生强大的力量,随意改变整个社会形态。
当然,建立美国的商人们从开始就要防止国家的强大。 在美国,宪法通过法律系统,分割国家的权力,让国家权力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 美国宪法不仅通过言论自由和地方民兵,防止国家对个人的压制,而且通过对国家的分割,保证国家不能随意侵害个人利益。 一般认为,美国进行“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美国强大的基础。 这个说法有道理,因为国会和法院对行政形成有效制约。 不过,这仍然是将视野局限在的国家范围内,没有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思考 。 因为“三权分立”本身也不稳固,因为国家作为一个整体,从天然上就很容易“融合”在一起。 因为,行政(窄义的政府)往往实力强大,很容易通过军事、经济等手段,将立法和司法变成傀儡。 表面上看,“三权分立”还存在,但是权力早已经集中。罗马从共和国向帝国转变的过程,就是凯撒、屋大维通过武力夺得行政的权力后,逐步使元老院(立法机构)变成附庸的过程。 而Communist国家就是先依靠武力建立行政系统,然后再建立附庸性质的立法和司法系统。那么,美国先贤们为了防止合众国变成王国、帝国,首先要防止行政权“一股独大”。 而限制行政权的方法,就是让要求公务人员维护宪法。 不仅总统、议会、法官要宣誓维护宪法,而且在行政机构中-尤其是军队、警察、监狱-不同层级的执行者也要维护宪法。 因为,国家的职能需要众多的个人来执行,而国家侵害地方和个人的权利,也需要个人来执行的。 那么,Communist国家通过垄断资源、并且培养驯化个人。 这些被驯化的个人可以无情地执行国家的指令,侵害民众的个人权利,以此维护国家的生存。 比如说,列宁先利用喀琅施塔得水兵,建立苏俄这个国家,然后再利用其它武力镇压喀琅施塔得水兵,国家的力量就得到稳固。而在美国,精明计算的先贤们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不让国家变成“一股独大”。 所以,美国的警察、军队并不是效忠国家,而是效忠于宪法。 这时候,美国行政系统的执行能力就 经常会出问题,确切地说是行政系统具有拒绝执行的能力。 当总统或者其它政府高级官员发布违反宪法的命令时,中下层的执行者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执行,而是要不要执行。 当中下层一部分人、甚至个别人认为命令违反宪法,拒绝执行命令的时候,国家的不正当行为就开始瓦解了。 因为,上层不确定中下层是否执行的时候,往往也不敢发布与宪法相抵触的命令。
在行政系统中,捍卫宪法是通过组织机制保证的。 从整个国家的行政角度来说,执行系统需要保持稳定,以保证国家的高效运转。 比如说,美国军队和警察都是职业化系统,人们的工作都很稳定。 美国军队中,一个四星上将需要上大学、然后在军队中成长多年、并且参加过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重大战役、表现出卓越的指挥才能。可以说,这样的上将不仅 在军界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可以“团结”相当一部分的军队;而且,四星上将经常在政界也拥有广泛的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时间长了,政治系统和军队系统可能会逐渐形成一个稳定的利益集团。 然后,政府办事机构和军队就有可能为了自己的私利进行合谋,力量集中起来压制民众。所以,美国先贤们就要定期打散政治系统和军事系统之间的联系,让一切都处于不确定之中。 那么,军队需要处于稳定的状态,以保障整个系统的高效、稳定、流畅运作。 既然军队和警察等武力执行部门不能换,那么就需要轮换政治系统。 而总统作为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每四年换一次,而国防部长-另一个武装部队的主要领导人-也进行不定期更换。这种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更换,实际上就是美国政府的上层定期或者不定期“崩溃”、瓦解,然后新上任的美国政府可能就要改变方向。 而且,在竞选过程中,往往是相互竞争的政党的总统和国防部长轮番上台。 在这样的情况下,军队的高级将领不可能跟某个总统建立过密的关系。 因为,这位将军不知道下届还是不是同一个总统、或者同一党派的总统。如果自己跟某个总统或者某个党派关系过密,那么就等于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政治风险下。 既然将军们与政治领导人保持一定距离,尽可能保持中立的态度,所以将军们主要考虑的是效忠美国宪法。 这种迫使人们效忠宪法的组织手段,让小利益集团的合谋或者密谋几乎无法实现。 而当富兰克林 罗斯福打破华盛顿留下的未成文“惯例”,连任四届之后,引起整个国会的忧虑。所以,国会制定补充法案,严格限制总统任期,让总统不可能建立对于军队和警察的绝对权威。 所以,当总统的命令违反宪法的时候,军队警察中有人敢于违反命令。 因为,就是从个人在军队中的前途来说,反正总统很快就走人了,所以违反总统命令的代价也不至于太大。 就像“水门事件”中,一位效忠宪法的“深喉”揭露了政府对在野党的窃听行为。 然后,媒体上展开大讨论,尼克松是否应该下台。 在开始,大多数受调查的民众认为问题不大,尼克松可以不下台;过了一个月,大部分受调查的人认为尼克松需要下台。 结果,直接下令窃听的人被判刑,尼克松以自动下台换取免于起诉。 这就是通过效忠宪法,肢解国家错误行为的一个明显案例。 如果说,连总统班底的关键人员窃听对手都被揭露,然后被判刑,那么敢违宪抢民众财产、对 民众开木仓的,不仅军队警察不会服从,而且下令者也要被送上绞架。 所以,美国总统都要小心翼翼,防止自己因为违宪而被弹劾,更不用说其它官员了。
另外,美国的立法和司法机构的运作模式,也起到肢解国家权力的作用。 “三权”本身天然上就倾向于形成一个整体,共同对付地方和个人。比如说,当时间相处久了,立法、行政和司法就会形成比较融洽的关系,这样可以形成“高效”的机制。 而“三权分立”不仅在于分割行政系统,更在于分割立法和司法系统,削弱其国家掌控的能力。任何一个国家,包括国家权力达到极致的communist国家,都需要通过立法机构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而communist国家通过选取服从自己的人作为“代表”进入立法机构,然后给自己的政策进行合法性背书。 要想安全选取服从自己的人,一个必要条件就是防止出现民选的立法机构。 通过这样的方式, 在communist国家中,当国家和个人的利益发生冲突,国家只需要通过立法机构设立相关法律,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抢夺个人利益,或者对个人进行肉体消灭。 但是,在美国的立法过程中,宪法的规范有效地防止国家凌驾于各州和个人之上。 因为,美国宪法从开始就设计国会制度 ,定期从民众中直接选举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员。 由于议员来自于民众,直接从民众中进行普选,而且议员的任期较短。 在这样的组织模式之下,如果行政系统想危害个人利益,首先就要拉拢议员。 问题在于,首先议员都是来自不同地方、不同阶层,具有不同的观念,不容易进行拉拢。 而即使行政系统能够拉拢这些议员,刚跟这些议员处好关系之后,这些议员就可能消失了,新的陌生面孔又出现。而且,新议员都要施展自己的抱负,要为自己的选区和自己代表的民众负责,更不容易被拉拢。 就像在制宪会议过程中,各制宪代表为了自己殖民地的利益,在奴隶制和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上绝不含糊一样。 在这样的情况下,行政系统很难收买立法系统。 而没有立法系统的背书,行政系统的中下层也不会认真执行来自上层的指令。 所以,行政系统必须经常对国会喊话,让国会同意行政系统的措施,否则国家就难以运转。 就像美国国债问题一样,议员们如果不同意增加债务上限,那么大量美国政府人员就得下岗回家,等国家有钱了之后再回来上班。 在这样的情况下,总统说了不算,不能给行政人员额外的利益。 所以,拿工资的普通行政人员就不会效忠总统,总统的权威也树立不起来。 而且,总统的权威越低,国会的力量就越大,立法机构收到民众的影响也越大。
当国会是民选的时候,国家的主要运作空间就只能在司法上了。 当立法机构来自民众的时候,法律的制定和通过就不会明显偏向于行政。 那么,如果国家与各州或者个人发生矛盾,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在法庭上对峙。 也就是说,当国家与个人发生矛盾时候,国家不能随意长时间拘留个人;也不能通过立法,获得随意拘留个人的权力。 那么,国家如何能够长期监禁个人、或者罚没个人财产? 只有通过法庭,也就是司法系统。 当国家认为个人有罪的时候,自己说了不算,还得在法庭上确认才算。 而法庭则是相对公平的地方,个人也可以起诉国家,让国家承受大量经济损失。 当然,司法系统比较稳定,而且与执法系统的关系密切。而且,美国的大法官都由总统制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受到总统的意见影响。 如果司法和执法能够结合起来,一个负责判案,一个负责抓人、审问,那么国家 的力量也比较强大。 当然,美国系统连这个机会都不给司法系统,而通过民众来解决。 这个民众参与的模式,就是陪审团模式。 陪审团成员完全随机从美国的合乎条件的公民中选择,然后由原告和被告的双方律师进行筛选。 然后,双方律师面对陪审团进行控辩,由法官进行约束。更重要的是,当国家(面对个人的时候,州就代表国家 )起诉个人的时候,陪审团首先要对被告进行无罪推定。 只有国家掌握了足够的推理逻辑和合法证据,让陪审团很信服地同意国家的判断,陪审团才会认为个人有罪。 最后,判定被告是否有罪,由陪审团做出裁决。 而如果陪审团的裁决判定被告有罪,法官再根据相应的法律进行量刑。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基本上失去了定罪的权力。 民众掌控着定罪权,让国家的操作空间进一步被切割。 就像轰动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虽然大家都认为辛普森谋杀了自己的妻子。 但是,陪审团最终裁决,辛普森在刑事案上无罪。 因为,警察在采集关键证据的时候,犯了重大的错误。 假设一下,如果辛普森案由法官判案的话,即使警方取证出了问题,也可能判刑辛普森有罪。 因为,法官也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这种思维方式很难改变。 与之相对比,公民陪审团就不这么认为,而是盯准了国家的漏洞。 如果国家的执法机构为了能够给被告定罪,可以违法进行采据,可以欺骗陪审团的话,那么也可以刑讯逼供,让公民的权利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所以,为了保护公民权利,宁愿放过一个可能的罪犯;也不能因为国家的错误,冤枉一个合法公民。 而且,如果辛普森真的犯罪,那么让辛普森以无罪的身份离开的罪魁祸首是国家。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就必须采取更完善的合法措施,与个人在法庭上进行公平对决。
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宪法和一些法律只是明示条款,用来限制国家的权力。 在美国宪法制定的过程中,不同的殖民地、个人出于自身的利益思考,对所有的宪法条款都提出疑问或者反对。 也就是说,当宪法的每个条款都被质疑过之后,整个宪法就变得相对健全。 而质疑或者反对的背后,是不同人对于问题的更深层次的思考。 另外,宪法和法律条文是死的,而国家和社会是活的。 宪法只是确立了一个框架,更多的内容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来进行补充。 在权力归属上,国家和地方、个人的争夺一直在进行,不可能结束。 国家的权力大一些,地方和个人的权力就小一些,反之亦然。 所以,美国地方社会采取“案例法”的形式,保持个人的权力空间。 通过美国实用主义法学思想和案例法教育系统的推广,个人对于法律系统的影响也非常显著。 也就是说,个人在思想、观念、行为等方面,也在塑造着美国的 法律系统。 在美国历史上,不论种族平权运动,还是妇女平权运动,都是个人化行为的影响。 就像种族平权运动,是从一位黑人妇女在公共汽车上不愿意让座开始。然后,在马丁 路德 金牧师领导,变成全国性的运动,而且引起了美国相关法律的改变。 这就是少数人在 看似个体的事件上,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某项法律的典型案例。 另外,美国国会一直是民众为了自己利益而争夺权力的场所,所以国会持续在争吵不休 。尤其是在社会变化剧烈的时候,国会的换届选举争夺也因此异常激烈,让民众和国家之间的互动变得更加活跃。 在2006年,美国民众非常不满乔治 w布什对外战争的耗费,于是在中期选举中将大多数的共和党议员选下去。 民主党趁机控制了美国国会,要对布什政府加以严格限制。 而到了2010年,民众又对奥巴马的“ 政策”极为不满,所以在众议院选举中,把一部分民主党议员选下去,让共和党控制了众议院。 共和党控制众议院后,奥巴马的政策也就基本上就无法施展。 另外,有的州还试图废除奥巴马通过的医保法案。 不过,不论民主党还是共和党控制国会或者行政机构,都已经让广大民众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信心。 民众越来越不相信,国家系统能够通过“经济刺激政策”,将美国社会拽出“经济泥潭”。 可以说,不论是专门法律的制定,还是国会与总统的立场对立,都让国家经常处于“应接不暇”的状态。 这个时候,国家系统内部就无法进行进行合谋,打压地方和个人的生存发展空间。
到了司法层面,美国的个人化特点更加明显。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法官只是担任相对被动的角色,比如说在法庭上对法律条文和证据等方面进行规范,并且约束律师、证人等的行为,让法庭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而律师则是主要的角色,在陪审团面前进行表演。在决定案例成败的控辩过程中,律师经常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不论是国家对个人,还是个人对个人,律师经常在创造性地解读法律,为自己的论点做支持。 这些律师进行的案例积累,为美国司法系统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活力。尤其在国家对个人的诉讼过程中,比如说杀人案,首先要对被告进行无罪假设,这让辩护律师拥有较大的灵活操控空间。 在行政机构的检察官强调被告有罪,请求陪审团裁决被告有罪的时候,高明的辩方律师不是仅仅被动地应辩,而是往往对控方进行反击。 辩方律师攻击控方的证据、逻辑和被告状态,从中找出控方的漏洞,以驳倒控方的检控。 而且,控辩双方经常对陪审团施加感情因素,希望通过影响陪审团的印象,影响陪审团的裁决。 所以,像辛普森这样的有钱名人,可以花大价钱聘请能力高超的律师。律师在筛选陪审团成员、攻击警方在采证过程中的问题、感情上诉诸种族歧视等综合方面,引导陪审团最终做出辛普森无罪的判决。 而辛普森这个著名的案例,又为以后类似案件中,控辩双方相互攻击提供了重要案例借鉴。 而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控辩 ,就像两军对垒时候的单挑。 国家即使力量再强大,也只能派出一个人,而不能依靠自己的强大实力欺负对方。 比如说,两个人进行决斗,其中一个人自身能力很差,但是拥有很多先进武器,拥有很多帮手,而且还使用各种卑劣手段,对付另外一个强者。 在这样的情况下,卑劣往往能够胜出。 而美国司法系统就像一个公平的平台,不论一方多么人多势众,都只能派出一个人来单独对阵。 而且,在这个平台上,还要排除掉武器、帮手、尤其去掉不能见人的卑劣手段。 在这样的系统中,当国家被迫在个人层面与个人进行对决的时候,司法系统的个人特点就难以抹煞,国家也很难扭转司法系统的惯例。 而这种光明正大、公平对决方式,又扎根于西方骑士精神的文化传统。 所以,司法系统中个人化的特点很难改变,而且保障这种司法系统,为防止国家侵害个人的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总的来说,美国先贤们的“商人心态”造就了美国这个像“商人”的国家。 美国宪法的制定和批准主要由有产者组成,而且这些有产者把利益看得非常清楚。 因为,这些人是主要的交税者,所以对“无权利、不纳税”的思路非常清晰。 而美国早期的规则也可以反过来,可以叫做“不纳税、无权利”。所以,当黑人、女人和无固定财产的成年男人被排除在法律投票之外,只有大约占总人口六分之一的有产成年男人参与投票批准了宪法。大多数种植园主出身、具有浓厚商人思维的美国先贤们,通过一系列手段切割国家、保护个人权利后,造就了美国的发展模式。 而批准宪法的有产者成年男人的投票人口结构进而加强了美国的“商人”文化形态。 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国家和私人的资源界限清楚,比如说国家土地和私人土地界标明确,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极为严格。 从法律上,国家没有正当授权,不得强行进入私有领地;从实际操作上,美国公民可以拿起枪随时反抗他人对自己领地的侵入。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基本上无法强征私有财产。 同时,由于美国的公有土地相对较少,所以美国国家自己可以独立操作的资源很少。 而且,只要涉及到共有资源的处置,几乎都得经过社会的批准和监督。 那么,美国的私有制界限分明这意味着什么? 一方面,美国国家不可能对外进行“割地赔款”。在法律层面,行政系统负责对外的具体事务,但是关键决策必须经过国会批准。 在行政系统中,如果谁敢单独决定割地赔款,那么就会受到国会和司法系统的追究,然后有可能因为叛国罪上绞架。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跟国会进行广泛的沟通,而且要经过国会的全体表决,否则没人敢于对外签订重要合约。 当然,更不可能签订明显不利于美国的合约。 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由于私人拥有土地,土地属于私人、而不属于国家。 所以,国家也不可能随意割让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不可能未经私人同意,就把私人领土割让出去。 所以,从这两点来说,其它国家经常出现的“割地赔款”,在美国就没有出现过。而且,由于私人占有土地,再加上美国人拥有枪的权利,以及地方拥有民兵组织,所以即使美国面对入侵的时候,也将奋勇抵抗。而且,美国主要依靠当地民兵,打败了当年最强大的英军,很少有其它力量敢于侵犯美国领土。 而在美国历史上,侵犯美国的印第安人、日本、基地组织等,都遭到美国不计成本的严厉报复。 所以,不论是美国宪法、还是美国社会模式,都决定了美国从建国开始,就很难被侵占。
另一方面,美国的“商人”文化模式也决定了对外扩张的方式。 一个国家不会一直处于稳定状态,不是领土扩大、就是领土缩小。 尤其在20世纪之前,在世界范围内,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和“国界”的概念并没有形成的时候,国家的疆域变化非常频繁。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美国不可能割地赔款,那么也就自然要走上对外扩张的道路。 一般来说,国家的扩张都通过战争,战争决定一个国家的疆土扩张,或者割地赔款。 而且,在世界历史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扩张往往通过战争来解决。 而且,战争往往由某一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 就像俄国沙皇、普鲁士国王,在“国家强盛”的口号下,调动整个国家的资源,对外进行战争,通过掠夺来获得土地。 而美国的对外扩张模式,和历史上的国家扩张模式有着关键的不同。 美国的扩张处处体现出“商人”的特点,而“商人”的特点是进行平等交易,以和平方式进行利益交换。 因为,对于美国“商人”来说,以主动对外战争的方法获取土地,既不符合正义原则,又不符合经济原则。 经济原则就是,商人要通过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回报,也就是最大效率原则。 而国家层面的正义原则可以这样认为,你今天公平对待别人,那么别人将来就不会实施疯狂的报复行为;你今天从别人那里强抢了东西,明天别人就有理由不惜一切代价抢回来。所以,商人讲求“和气生财”,或者叫做公平交易。交易过后,即使别人觉得自己亏了,也没有话说。本次交易吃亏的人只能想着提高自己的智商,在下次交易的时候,让自己更聪明地把利益找回来。 而这样的方式就意味着,国家与国家之间不是通过战争解决问题,而是通过交易解决问题。 交易的成本再高,也比战争的成本要低,而且“后遗症”小。民众和各州不关心国家有多大,“有利可图”才是关键。当以“国家”为口号进行对外战争扩张的时候,国家往往很少考虑成本。 最后,民众承担战争的成本、以及战争“后遗症”,国家拥有了战争的辉煌。而作为个人主导的社会、尤其是商人们领导的社会,美国就必须考虑战争成本。所以,美国人的建国思维决定了美国的对外战争与对外扩张的方式,形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国家扩张形态。
美国刚成立不久,就开始了以交易扩张美国领土的道路。 其中,最著名的两个就是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和从俄国人手中购买阿拉斯加。 1903年,美国从拿破仑手中,要求以低价收购路易斯安那。 当时,法属海地爆发独立运动,拿破仑派兵镇压,没想到竟然被当地人打得大败而归。这个事件让拿破仑既对美洲的殖民地心灰意冷,觉得维持法属美洲殖民地无利可图。同时,英法战争一触即发,拿破仑又难以照顾得上美洲殖民地。这时候,美国提出,以1500万美元收购路易斯安那。拿破仑一方面对美洲殖民地已经失去兴趣,另一方面需要钱支持战争,所以很高兴地就把路易斯安那卖掉了。 1804年,法国与美国签订《路易斯安那条约》,相当于每英亩3美分的价格卖掉了路易斯安娜。当然,等欧洲战争过后,很多法国人觉得非常可惜,觉得路易斯安那卖的太便宜了。 但是,交易已经完成,美国人也付了钱,所以一些法国人后悔也没用了。就这样,美国以1500万美元和零军事成本的代价,就取得了路易斯安那,让美国国土几乎翻番。 而且,这样的购买没有任何后遗症,因为这是法国人自己同意卖的,不是美国人通过战争强抢来的,所以法国人必须认账。 到了2003年12月20日,美国、法国、西班牙政府的代表还 会聚在美国的新奥尔良市,庆祝美国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200周年。 美国购买阿拉斯加的情况也类似,而且更具有戏剧性。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在遭遇财政危机的时候,决定把不挣钱的不毛之地阿拉斯加卖给盟友美国。 因为,俄罗斯把阿拉斯加纳入版图100多年后,没有为俄国带来任何金钱贡献,而且沙皇反倒要贴钱派驻军队。 所以,亚历山大二世派特使到美国暗示美国人,由后者要求俄国出卖阿拉斯加。据说,为了让美国人觉得物有所值,俄国花了10万美元贿赂,收买美国的新闻记者和政治家,由他们说服美国国会“慷慨解囊”。 俄美于1867年3月30日正式签订购买阿拉斯加的条约。阿拉斯加总面积达151.88万平方公里,让美国增加了20%左右的国土。 而720万美元的售价占美国当年一年支出的2.6%,相当于每平方公里4美元74美分(平均每英亩只值2美分),比路易斯安娜还廉价。 当时,美国全国舆论哗然,认为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毫无用处,购买它是恣意浪费,无比愚蠢。 而且,美国内战刚结束,财政极其困难,耗资如此巨大购买一块土地,等于让美国财政“雪上加霜”。 不过,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西沃德认为,阿拉斯加潜在的长远意义绝非金钱可比。经过激烈争论,国会终于批准条约。当时,不论千方百计想卖地的俄国沙皇,还是力主买地的美国行政长官,都长舒了一口气。 而随着美国工业化的开展、对阿拉斯加州的探测和开发逐渐展开后,人们才开始认识到阿拉斯加州蕴藏的宝藏。 这时候,相信很多俄国人也非常后悔,以如此便宜的价格卖掉了如此巨大的财富。 不过,同拿破仑卖路易斯安那一样,俄国人再后悔也没用。因为,这块土地是俄国千方百计想卖给美国的,而且还通过贿赂的方式卖的。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条约签订,和德国逼迫以列宁为首的苏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不一样,所以俄国也不可能单方面宣布废除条约。
购买阿拉斯加的决策过程,反映出美国在国家扩张中的“商人”思维。 美国内部的争吵,都是为利益而争吵,而且是为了民众的利益而争吵。 比如说,美国低价购买路易斯安那,美国人就没有明显的异议,因为这对于美国民众来说,具有非常大的利益。 虽然美国付出了1500万美元,但是扩大了美国的领土。 那么,扩大领土的目的是什么? 还是扩大民众的利益。 当美国领土扩大之后,美国人均享有的领土面积就扩大了一倍,也就是说民众相对更加富裕。 当然,这样的富裕并不是白来的,“商人”不会随便白给人利益的。 即使美国国土扩大了,该贫穷的人还是 照样贫穷。 就像美国在经济发展中,成为富人、甚至巨富的人不少,但是穷人还是占了大多数。 那么,美国扩张如何给民众带来好处,美国人如何在其中实现个人更大的利益? 那就是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出自己的财富。 当美国收购路易斯安那后,开始大规模向西部移民。 西部移民的方法是,国家无偿将西部的某块地分给某个人。 而这个人从东部向西部移民后,只要在这块土地上耕作一定年限,这块土地就归了个人。 所以,美国的农民普遍被成为 farmer,也就是有自己的大块农田的耕作者,或者叫做农场主;美国的农民不是 peasant(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农),或者无地的雇农。这两个词的差异就是富裕与贫穷之间的差异,farmer土地大,变成富人的潜力就大;peasant土地小甚至没有,成为富人的机会也就更小。然后,美国购买更多的土地,而美国的牧师们更积极地号召人们向西部去开拓,更多的人去当farmer。 当然,很多人死在西部开拓的过程中,很多人受不了西部的艰苦生活,返回了东部。 但是,还有很多人在西部扎根,并且发财致富。 通过这样的方式,美国先贤们创造了一个商人化的国家。 而这个国家通过扩张,并且给积极开拓的民众分配土地,让敢于冒险、善于生存的人们,实现了个人的财富积累。 这些人虽然表面上是农场主,但按照现代的语言,实际上是独立进行经济运营的农业“企业家”,致力于个人的发展和扩张。 无数从欧洲来的、一无所有的人们,在美国获得了大块的土地,并且因此发财致富,就是19世纪“美国梦”的典型。 在这样的“商人”社会中,美国的扩张根据经济原则,主要以收购的方式进行着。 比如说,美国收购阿拉斯加,开始人们不满意。但是政府内阁中总有非常精明的商人,看出潜在的商业价值,而阿拉斯加就是这样具有巨大潜在商业价值的地区。
可以说,通过收购的“滚雪球”方式,美国实现了财富增值循环。 国家低价购买土地 -- 国有土地面积增大 -- 免费分配给愿意迁徙的个人 -- 个人进行耕作、实现经济产出 -- 实现土地私有 -- 增强个人力量、减弱国家力量 -- 个人缴纳更多的赋税、国家富裕 -- 国家有钱再购买新的土地、实现扩张。 这种模式可以看作是“滚雪球”模式。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就像一个精明的商人,随时等着机会的到来,然后廉价从其它国家购买土地。 美国人选择的是不是国家扩张,而是民众扩张的“商人”道路。 当美国买到一块地广人稀的土地后,美国人均拥有的资源增加,“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美国人普遍也就变得更富裕。 民众就开始进行迁徙,到这个土地上开拓、繁衍,把这块土地基本上变成私有土地。美国人开垦土地之后,往往也意味着民众收入的整体提升。 然后,国家再将土地私有化,让私人拥有大量土地。等这些新开发地区的人多了之后,就会出现人口密度较大的交通枢纽。然后,人们就开始建立教堂,并且围绕教堂建设市镇。由于美国民众本身有枪,而且自己进行民兵组织训练,所以可以肩负起自己保卫自己和自己土地任务,当然顺便也保护了本国国土的完整。 当然,美国国家也保留着大量的土地,以备各种需要。 而私人拥有土地后,私人随时会拿起枪来,共同保护自己的土地。 民兵组织在保护当地私有财产的同时,也顺便保护了美国国家的领土。 这种方式等于是国家搭了私人的“顺风车”,不用维持军队的巨额费用。拿俄国和美国相对比,俄国宣布拥有阿拉斯加之后,还得派军队去保护阿拉斯加,耗费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金钱、国家机关的精力。 而美国买下阿拉斯加后,不需要派兵保护,而是只需要宣布阿拉斯加归属美国就行了。 然后,很多美国人自然就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去阿拉斯加冒险生活。 能够生存下来的人们就开始了民间的自我组织,顺便成为保卫国土的主要力量。 这样的情况是,美国只需要花掉购买阿拉斯加的钱,然后就等着民众自己去填充阿拉斯加,自己维持秩序。 结果,美国不需要大量派兵把守,就能够获得更多的税收来源 ,让国家的财富进一步增多。 从收购路易斯安那到兼并夏威夷,美国就通过这样“滚雪球”的方式一步步扩大。 而在艰苦的西部开拓过程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人不仅自身强大,也实现了个人的财富积累。 同时,美国虽然把大部分土地无偿分配给了个人,实现了土地私有。 但是,国家通过对土地的税收,也实行了财政的增长。 而“滚雪球”的结果,就是“民强国富”,也就是美国这个“商人”国家的特征。
在人类历史上,绝大多数是以国家为主导的社会。对于一般的国家来说,美国的“滚雪球”模式很少见。 多数国家在强大的时候,会致力于无限制的领土扩张。 不论古罗马、蒙古帝国、苏联,都在尽可能地扩张自己的地盘。 尤其是苏联,曾经占据了世界上最大面积的地界。 苏联不仅自己占有2200万平方公里的广阔国土,而且还控制着东欧、中国、越南、北韩等其它广大的卫星国和仆从国。 而中国作为控制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存在的目的也是保卫“苏维埃”。 而且,世界人口第二大国印度与苏联关系密切,也在走着“苏联道路”。 对于国家来说,权力越大越好,而疆域是国家权力的主要体现。苏联在二战前是一个二流国家,凭借着美国的巨大物资援助,才没有被德国灭国。到了二战后,苏联一跃成为和美国争霸的“超级大国”,就是依靠着世界历史上最大的疆土、控制着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可以说,在世界历史上,苏联是国家权力和力量的顶峰,没有国家能够超越苏联,拥有如此巨大的权力。 当然,国家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保卫自己的权力,就要建立起强大的国家机器。 国家机器中最主要的力量,就是军队和军事装备;然后,辅之以间谍机关、秘密警察和警察机构。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国家的利益总是和民众的利益冲突。国家持续扩张、力量强大的时候,民众的个人利益往往会被忽略掉。而且,国家的力量越强大,整个社会资源就越要向国家倾斜。尤其是在国家疆域广大的时候,国家就越需要资源的支持,支持庞大维护成本。在“冷战”期间,美苏竞争的主要领域就是经济领域。 在美苏争霸期间,苏联领导人带着美国领导人去参观苏联的样板民居生活,说苏联人目标在未来二十年内实现。美国领导人说,美国早就实现了这样的生活。那么,苏联在民生型经济部分比不过美国,就要在国家经济上和美国一较高低。所以,苏联规定卢布比美元还值钱,虽然人们换不到这个价格,而黑市上美元比卢布价格要高很多。另外,苏联大力发展军工产业,创造出巨大的产值。 毕竟造一辆装甲车,比造5000双鞋创造的产值要高得多。 通过这样的方式,苏联对美国的经济“急起直追”。 在苏联的巅峰时期 ,重工业占经济的比重超过一半,而其中军事工业则达到25%。除了军事工业之外,还需要大量的资源维持国家机器中其它部分的运转。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就是通过掠夺民众的个人利益,支持国家的运转,也就是一般人们所说的“穷兵黩武”。而国家成长到极限,民众的个人利益被严重剥夺,无法忍受相应的经济负担。当利益剥夺到达严重的程度,贫困的民众就会采取极端的措施,让国家失去收入来源。随着国家对于社会的利益剥夺超过临界点,国家就无法继续维持庞大的行政系统-尤其是军队,然后就会发生解体。历史上的任何大帝国,最后结局都是土崩瓦解,原因就在于此。而苏联就是耗尽了整个社会资源,不仅苏联本身的国民不再干活,而且苏联的卫星国和仆从国也不再赊账给苏联,苏联在内外交困中解体。 而且,解体的时候,差不多四分之三的民众强烈支持苏联解体。 因为,国家发展到最后,对所有人都没有好处,这样的国家还有什么意义?
Communist中国的本质和苏联一样。 communist中国没有苏联的军事实力,不像苏联那样在扩张中灭亡。从表象上,苏联解体的导火索是阿富汗战争。苏联入侵阿富汗,没想到陷入阿富汗战争“泥潭”,将整个国家经济和军队士气拖垮,加速了苏联的灭亡。 而中国则没有进行对外侵略,不仅没有对外侵略,而且因为采取“韬光养晦”,还让周边小国追着打。 在任何一个领土争端中,都是周边小国占了便宜。周边小国出现杀中国人的事件,communist中国也当没事一样。 看上去,communist中国和苏联不一样,但是在内部机制上,既然都是communist国家,所以国家形态一样、国家的发展模式也一样。 二战后,苏联树立“宗主国”的地位,所以想方设法通过榨取本国、仆从国和卫星国的利益,维持国家的运转。 而communist中国作为仆从国,没有其它仆从国可以榨取,那就要想法榨取本国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维持自己的运转。 而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本来自然资源也很丰富。那么,国家就要通过榨取民众、榨取自然资源,获得自身的生产生存。所以,世界上只有中国一直在强调“人口红利”这个名称,这个名称就是完全直白地把人当做剥削的对象。在个人年轻的时候,把人当机器一样使用。等个人病了、老了,就直接抛弃个人,让个人自生自灭。所以,在最初国家跟个人说,低工资是为了高福利,计划生育之后,国家管个人的养老,然后让个人“无私奉献”。到了人口老龄化开始之后,国家又强调“孝道”,也就是让孩子养老人,国家不管了。而学校、医院、社会保险等等,也都成为“人口红利”的获取方式。另外,communist中国通过出口获得外汇,而出口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血汗工厂”和毁灭环境的方式来实现。 等赚到钱之后,国家把外汇都弄到自己手中,然后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中心城市里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尤其是zf大楼)、马路上奔跑的进口车、各种大型聚会等等,都是要体现国家的力量。 让个人在大楼前,感觉到自己如蚂蚁草芥一样渺小无力。 国家可以动辄花几千亿弄奥运、世博,欢迎外国人来中国,中国有面子;花几百亿、上千亿到外国、或者免掉给外国人的债务,对外展示中国的实力。但是,国家对于本国国民,就连一分钱都要抠出来,这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
与之相对比,美国“商人”的特点,就是不做赔本买卖。 在美国扩张过程中,不像一般国家那样,觉得国土“越大越好”。因为,对于个人来说,国土大小没有意义,关键是每个人摊到头上的国土有多少。 另外,怎么能够更好地利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优势,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 也就是说,“商人”首先审视的是,自己做的买卖是否合算。 所以,对于利大于弊的地方,美国就在合适的时候接纳;对于得不偿失的地区,美国则选择拒绝接纳。 连阿拉斯加这样便宜、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还不要说后来发现的矿产),很多美国人都觉得不值,不应该购买,那么不如阿拉斯加的地方,美国人更不想要了。而德克萨斯在脱离墨西哥后,强烈要求加入美国。 但是,美国内部考虑到和墨西哥的关系,有的人赞成、有的人反对,导致美国开始不接纳德克萨斯。后来,德克萨斯成立“孤星共和国”, 在美西、美墨战争之后,据说墨西哥觉得自己很窝囊,所以曾经也要求加入美国,成为 美国的一部分,但是被美国婉拒了。 这就是美国作为个人为主导的国家,采取的主要策略。因为,美国是个人、民众主导的社会。 当墨西哥要求加入美国的时候,美国的大多数个人就开始打起了“小算盘”。 墨西哥比美国穷,而且人口密度比美国大。 从人性来说,一般人都喜欢找富有或者有能力的家人,而不愿意和穷亲戚联系。 打个比方,美国越来越大的土地是个“大馅饼”,美国人都希望靠这个“大馅饼”过着越来越好的生活。同时,美国人在大量吸引欧洲人,对美国进行殖民。 因为,到美国的欧洲人大多数都是失地农民、技术工人等等。 这些人拥有熟练的技术,到了美国可以迅速提高美国人的耕作技术和相关工艺技术水平。 有了更高的技术水平之后,美国人能够更好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让“大馅饼”更好。 所以,美国不仅在建国前、而且在建国后,一直大量吸引欧洲人到美国殖民。 同样道理,到了20世纪80、90年代之后,大量中国人和印度人加速向美国殖民。 这也是美国认为,这些亚洲人能够增强美国的IT竞争力,提升美国的财富。但是,如果墨西哥成为美国的一部分,大量的墨西哥人就会参与分“大馅饼”。 这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因为,墨西哥自己的条件也不错,但是经济和民众教育程度都很差。 即使加入美国,也主要给美国增加负担。 所以,美国民众基本上不支持墨西哥加入美国,美国国会自然也不会通过相关的议案。 同样道理,菲律宾曾经是美国的托管地,类似于美国领土。 但是,美国和菲律宾相距过远,拥有菲律宾的话,必须支付大量的军事开支、行政开支。即使菲律宾的资源丰富,对美国来说也得不偿失。虽然菲律宾人希望留在美国,但是美国后来还是支持菲律宾独立。 通过这种方式,美国也不用负担过多的费用。
当然,美国在发展过程中,也必然遇到战争。 “商人”国家是厌恶战争的,但是并不是害怕战争。 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战争,美国和其它国家一样,也必须面对战争。 可以说,美国的成长也是伴随战争而成长的,而且规模相对越来越大。 尤其是二战后,美国作为世界头号强国,肩负起维持世界秩序的责任。 这也意味着,美国除了与苏联进行“冷战”之外,围绕“冷战”进行的“热战”也在持续不断。 而美国在战争中的表现,“商人”模式同样非常明显。 在世界历史上,其它国家的快速扩张和强大,都依靠军队的建设和扩张。而只有美国在发展过程中,对军队建设上斤斤计较。因为,钱总是不够的,给军队花了钱,社会上的民众的钱就少了。而美国作为“商人”国家,所以优先考虑民众的经济需求,国家能够筹集到的资源很有限,所以对军队的投资就比较可怜。 由于军队的资金匮乏,美军从美国建国开始就表现得非常软弱。 在出售路易斯安那的时候, 拿破仑最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军事战略家之一,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 由于英法的敌对状态,拿破仑希望通过通过出售路易斯安那,同时达到美国牵制英国的效果。 在拿破仑的挑拨下,英国对于规模急剧扩大的美国非常恐惧。 于是,英军开始对美国实施海上军事封锁,引发第二次美英战争。 在战争中,美军曾经准备占领加拿大,切断英国在北美的势力范围。 但是没想到,美军以绝对优势兵力攻打加拿大守军,结果一败涂地。人们后来把军队的松散软弱归咎于对于国家军队不重视,尤其是指挥官年龄老迈、缺乏指挥能力。 而独立战争的模式,在第二次美英战争中重演。英军侵入美国本土,占领华盛顿,烧毁国会大厦。 而美军在本土作战中,开始奋起抵抗,再次打败英军。 可以这样认为,美国的抵抗力量主要依靠民众的武装,而美军则表现得非常软弱。 在“一战”中,美国远征军最后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一战 ”结束后,美国又开始大规模裁军。尤其是1929年经济大萧条后,美国军队更是被裁减得七零八落。 如果不是当时的陆军部长麦克阿瑟一次次据理力争,极力保留最骨干的军官队伍,美军早已经溃不成军了。 二战后的朝鲜战争也一样,也是七拼八凑的美军临时上战场。反恐战争开始后,美军也是临时扩招,开赴伊拉克战场。 不过,由于美国个人主义的强悍、训练有素的民兵、稳定的军官队伍、加上强大的工业实力,所以一旦美军开打,很快就会进入正轨,展现出强大的实力。
美国“商人”社会的关键特点是,社会强大带动国家强大。 美苏争霸从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核心就在于不同的发展模式 。 苏联作为二战之前的“二流国家”,依靠强大的国家系统,掠夺所有的本国资源、卫星国和仆从国资源,来支持国家的运转, 而美国在20世纪初成为世界第一工业大国,一战后成为不可匹敌的强国。但是,经过29年经济大萧条后,美国军队因为财政困难,被裁减到非常可怜的地步。 到了二战之前,美国陆军只有可怜的10万人,编成4个步兵师、1个坦克师和1个预备役师,只有300多辆过时的坦克。 在希特勒和戈林的眼里,美国兵不过是一群穿着军服的商人,他们只懂得做生意,而不会打仗。 但是希特勒没想到,美国的“商人军队”却是比自己更加强悍的对手。在战场上,向来是以少胜多的德国人,根本无法挡得住美军的进攻。虽然美军大部分由商人、教师、工人和工程师等等不同行业人员临时拼凑起来,但是这些人一方面本身就生长在枪械的环境中,另一方面通过跨专业的合作,以更灵活实用的方式,达到了极高的战争效率。在德军的阿登反击战中,德国人终于认识到,美国人不仅仅依靠强大的军备取胜。同时,美国社会蕴藏的强大力量调动起来,形成压垮轴心国的军备生产系统 。在苏联战场上,德国被苏联扭转局势,并不是德国本身力量被削弱、或者苏联变强,而是美国的武器装备源源不断运到苏联,让苏联在武器上完全压倒德国。 在美国强大的社会生产的支持下,盟国最后终于战胜轴心国,取得了艰苦的胜利。 根据相关数据,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有1250万现役军人,美国海军还有1200艘大型军舰,拥有绝对的制空权和海权,同时美国 还有原子弹制造技术。 而且,苏联、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中国等主要国家的国土均受到重创,美国本土却没有受到战争的创伤。 另外,世界一半以上的制造业生产量来自美国,可以让美国轻易打垮任何一个国家。 所以,巴顿等人曾经建议,在消灭纳粹德国后,直接打到苏联去。在这个时候,美国的“商人”特点显露出来。 大多数美国人觉得打完仗之后,和平时期来了,不愿意再打仗耗费金钱。 于是,美军开始大规模裁员,然后闲置各种军备,任其生锈。到1950年6月,美国陆军总兵力只有591000 人,大约36万人分布在美国本土,而且装备已经变得陈旧。在海外部队中,西欧部署10万余人,在日本的4个师均未满员,而且大都担任警备任务。 另外,杜鲁门和马歇尔宁愿将大量武器废弃,也不愿支持后来装备处于劣势的中国国民政府。 结果,中国国民政府在战争中,败给了被苏联武装起来的communist中国。 到了朝鲜战争之前的1950年,美国已经明确了战略防御圈,而朝鲜半岛和台湾都在防御圈之外。 因为在他们看来,美国卷入朝鲜战场不划算。 后来,在麦克阿瑟将军的积极呼吁下,美国人觉得背弃盟友不合适,才决定参战后,临时拼凑起来的美军开赴朝鲜战场。
战争是体现国家形态的一个重要场所。 战争是往往因利益而起,本质是国家体制和观念的冲突。 而朝鲜战争是两大阵营第一次“对决”的战场:一个是国家权力垄断社会的communist世界,中国给不敢出头的苏联做炮灰,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成为communist军队的主力;另一个是美国作为联合国军的主力,开始了拯救南韩的行动。对于美国来说,这场战争经历了两个“出乎意料”:1、北韩出乎意料地攻击南韩,迅速打垮韩国军队,几乎占领整个朝鲜半岛全境。在李奇微的朝鲜战争回忆录中提到,面对南韩兵败如山倒的情形,美国人对于保护南韩非常犹豫。 美国曾经准备直接放弃南韩、并且放弃台湾,然后美国的防御圈退守到日本一线。 如果以国家的角度看问题,美国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超级巨大,可以说全世界都抵挡不住。但是,美国准备放弃南韩和台湾这两个盟友,本身就体现出“商人”的自利与狡猾。 当然,美国人最终下定决心,开始担负起西方世界领导者的责任,为保卫盟友而开始加入朝鲜战争。2、中国出乎意料地出兵,给美军造成巨大的杀伤和挫败。 不过,美国人很快从被偷袭的挫败中恢复过来,开始实施有限目标的战争。 也就是说,中国军队想把美军赶到大海里,而美军只想让停火线回到38线。 而这种不对等战争,反映出不同国家的差异。 Communist国家的目标是,不惜一切代价,然后想得到一切。 所谓不惜一切代价,就是把战士不当人、把社会资源不当资源。 当然,美国是communist中国做梦都想打败的国家,如果能够歼灭美国的一个师,那么communist中国付出多大代价都行。而美国的目标是,计算自己的投入和产出,在可接受的战争成本范围内,达到有限的战争目标。 所以,在1951年,美国人想停止战争,希望和中国进行谈判,恢复到战前的38线状态。 当然,中国人不答应,在谈判的过程中,持续增兵和美军绞杀。 当美国人认识到必须在战场上决出胜负之后,就加强对中国军队的消耗。 消耗的结果是,整个中国经济崩溃,人民币作废,只能通过发行新版人民币度过危机。 同时,在前线的中国军队士气开始瓦解,开始抗拒军队上层“不惜一切代价”的作战指令。 等中国崩溃后,继续进行的停战谈判,已经把中国军队排除在外。最终的结果是,双方最后在38线以北进行停火,南韩的疆界比在开战之前还得到扩大。
对于阵亡人员的待遇,反映出不同国家的特点。在朝鲜战场上,美军战死36574人,除南韩之外的其它联合国军 死亡人数中最多的是英国和土耳其,超过710人。 而美军战死的人员,每个人的名字都刻在战争纪念碑上,让后人来瞻仰和铭记 。 这就是以个人为主导的国家,采取的纪念方式。 与之相对比,根据中国自己宣布的数据,中国军队死亡14万余人。 不过,美国估计的中国死亡人员超过90万人,而据说苏联的解密文件显示中国军队死亡100万人。如果按照中国宣布的数字,中国军队和美军阵亡人数的比例超过3:1,而如果按照美国和苏联的数字,中国和美国的比例则将近30:1。而中国军队的死亡人员名单,估计也不会留下来。因为,communist中国考虑的只是国家,而不考虑个人,所以无从知道到底 多少人在朝鲜战争中死亡。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对内是正规军去朝鲜战场作战。 如果谁不去的话,就要按照逃兵进行枪毙正法。但是,中国对外是以“志愿军”的方式参加的,也就是说中国自己不敢名正言顺地支持北韩。 Communist中国只能对世界宣称,有一些人愿意自己去朝鲜战场送死(志愿军),支持发动战争的北韩金氏。 而美军是在联合国授权下,领导联合国军拯救南韩。 这种联合国组织的正义拯救行动,苏联也没有反对。 另外,联合国还在朝鲜战争过程中,通过了谴责communist中国的议案,苏联也没有反对。苏联就是支持朝鲜和中国,也只是在“桌子底下”进行。 也就是说,中国人上了朝鲜战场之后,站到了侵略的金氏一方,而且死了也白死;而美国人是受到联合国授权,站在被侵略的一方,死了也是战争英雄。 而处于不同的战争原因,死亡和被俘的人员待遇也不一样。 很多中国军人死在朝鲜战场上,没人给收尸,然后被人遗忘,甚至被朝鲜人痛恨;而阵亡的美国人则进入纪念碑,被人永久纪念。 另外,被俘的中国军人中,有的要求去了台湾,有的要求回到大陆。 回到大陆的,命运都很悲惨,基本上被灭口。 当然,灭口的原因很容易理解,国家要对本国民众宣传自己取得了胜利。而这些战俘经过残酷的战争,目睹了中国军队的惨状。 如果他们回国说了真实的东西,就等于对国家严重“抹黑”。 所以,为了保持国家的形象,就可以通过叛徒、逃兵、嫌疑犯等借口,消灭了这个个体。 而被俘的美军人员归队后,则受到英雄般的礼遇。 人们会认为,他们为了其他人的福利,做出了很大的牺牲,经受了很多的苦难。
需要深入说明的是,军人的死亡数量更反映出不同国家形态的差异。按道理,训练有素的老兵比缺乏训练的新兵,在战争中的伤亡少、战绩好。中国的“志愿军”是刚刚打完残酷的内战、具有丰富经验的部队。在朝鲜战争中,前期一直在横扫完全用美式装备的韩国军队。韩国军队一和中国军队交手,就溃不成军,抛下大量美式装备和并肩战斗的美军,然后四散奔逃。李奇微在朝鲜战争回忆录中,态度尖锐地提到溃逃的南韩军队让美军损失了数量巨大的宝贵装备,而且将美军置于侧翼暴露的危险之下。而到达朝鲜战场上的美军,大多数也是临时征召、缺乏战争经验的新兵。按道理,美军也可能像南韩军队医一样,在中国军队的打击下溃败。 但实际上,美军在面对中国军队偷袭的时候,不仅没有溃散,而且大量消耗了中国军队。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 在第二次战役的时候,中美都说自己在长津湖取得了胜利。 中国说,宋时轮的第九兵团将美军赶到了38线以南;而美国则认为,陆战一师在中国军队的偷袭下,完成了一次成功的战略撤退。不过,后来李奇微进入朝鲜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美国军队生龙活虎的精神状态。 当时,李奇微看到很多士兵缺乏足够的手套,立即要求军需官为每位士兵配备两副手套。 因为,长津湖战役在零下30-40度的冰天雪地中打仗,导致了美军数千人的冻伤。 尤其是赤手使用枪械,对士兵的手造成很大的损害,也影响了美军的战斗力。而在美军喝着热咖啡打仗的时候,中国军队穿着很薄的衣服、胶鞋、自己带着馒头等干粮上前线,在冰天雪地中啃着已经被冻得硬邦邦的馒头。 而宋时轮兵团15万人左右,围剿2万人左右的陆战一师,结果让陆战一师轻松撤退。战役之后,陆战一师伤亡数千人,其中大多数是冻伤;而估计宋时轮兵团伤亡达10万左右,退到后方整补3个多月后才重新参战。其中,冻死冻伤的人比战争伤亡的还多。根据中国军人的记述,他们看到整个阵地的中国军人全部被冻死。也就是说,美军在恶劣环境下打仗,关心的是士兵是否装备齐全、发挥出最大的作战能力。 而中国军队则让士兵们硬抗,抗不过的就冻死。另外,中国军队上前线的时候,战地医院很少。 所以有的中国军人总结中美伤亡情况,中国军人死亡率非常高,因为天冷衣服少、美军的火力猛,另外缺乏战地医院,枪伤冻伤之后大量死亡;同时,美军伤亡率高,因为美军装备好、中国武器火力弱、美军救护机制完善。 所以,美军伤亡人员经过一定时间的救治,很多人都能够回到战场上。 而美军和中国军队的伤亡差异,反映出两种国家的不同理念:以个人为主导的国家,把人当做人,承认人的价值;以国家为主导的国家,把人不当人,当机器零件、炮灰。 即使在战争中,美国的“商人”经济思维也非常明显。 因为美国强调个人权利,所以美国为军人而进行的投资巨大。 对于阵亡军人、尤其是伤残军人,美国的的耗资更是巨大。 尤其是战争伤亡人数增加后,美国民众这时候就觉得,耗费美国的金钱、尤其是人命,去支持外国太得不偿失。 所以,美国宁愿增加军备投资,大量研发和使用高新设备,也要减少战争伤亡,降低来自社会民众的压力,降低因为伤亡而造成的更大的经济损失。
即使在美国,国家也在持续强化自己的力量。在经济理论界,人们提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帝国主义、国家福利主义等等不同名词,然后人们认为这些不同主义的国家相互在进行着竞争。但实际上,这些主义都是表象,而真正重要的是国家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对立。 即使美国这个以个人主义立国的国家,也在被国家主义所侵蚀。 1929年经济大萧条后,罗斯福新政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国家的地位,让国家开始在社会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而到了奥巴马时期,奥巴马更进一步加强国家对于经济的干预。 也就是说,奥巴马开始扭转美国“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要取而代之以“大政府”的模式。 当然,奥巴马上台3年,除了通过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让美国增加了5万多亿美元的国债,并没有明显改善美国的经济状况。 尤其是让奥巴马一直强调要解决的失业率,但是美国的失业率仍然维持在9%以上,而半失业人数则更多。 美国失业率高企导致民众无力负担房贷,美国房地产市场状况越来越差。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因为,当美国进行“经济刺激”的时候,大把进行花钱,要刺激国内的供应和就业。 但实际上,美国的刺激都变成了消费,而这些消费又都是在购买外国产品,导致贸易赤字连创新高。这样的结果就是,美国通过增加国债,也就是增加美国的个人债务,刺激了外国的经济增长。 如果是个人决定自己的钱,会让自己负债更多、然后让别人赚钱花吗? 基本上不会。 尤其是美国“商人”,更考虑的是如何自己进行节约,然后赚别人的钱,这样才能够让自己长久过着较好的生活。不过,国家不这样考虑,国家考虑的是如何让自己显得很强大,能够“救美国经济于水火”。 然后,为了显示自己的强大,就要调动更多的资源进行投入。国家投入越多,国家本身就越强大,反过来又能够投入更多。 那么,如果投入错了怎么办? 很简单,让民众的每个人来承担错误的结果。 而美国就在持续进行这样的投入,直到最后无药可救的时候,才会被迫收手。 同样道理,欧洲建立欧元区后,也就意味着强大的“超国家”势力开始“崛起”。 然后,出现希腊、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乃至法国的债务危机。 而为了解决希腊债务危机,欧洲各国开始采取各种策略进行救助。 当希腊总理提出需要希腊全民公投,决定是否接受救助的时候,欧洲各国开始坐不住了。 也就是说,当“超国家”力量出现后,民众的意见已经不能被接受了。 因为,一旦让民众自己做出决定,那么欧元这个“超国家”就要很快解体。
所以,社会中的关键矛盾,来自于国家和个人的矛盾。 对于国家或者个人的强调重点,决定了不同国家的形式,进而形成相应的经济和文化形态。 而经济和文化反过来,又影响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力量对比。而不同主义表面上纷繁复杂、似乎有着不同的远大目标,但是本质上也只是对国家或者个人的不同侧面的强调而已。 更重要的是,国家与个人的权力争夺,反映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认识,又影响到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定位,进而决定个人和子孙的生存发展空间。 所以,一个人想要寻找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道路,就应该了解国家主导与个人主导的社会中,社会经济以及文化生活的差异。 那么,通过进一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对比,以美国为主要对比物,分析中国垄断企业状况,以及对中国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