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一家IPO终止



2022年3月22日,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工程机械销售及后市场服务商,依托新零售门店和“小马快修”平台,为用户提供整机销售、维修及配件、二手机置换、再制造、设备租赁、机手培训等覆盖工程机械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为制造商提供品牌运营、产品营销、风控管理、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
杨义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365.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10%,是公司控股股东。杨义华先生与刘佳琳女士系夫妻,两人合计控制千里马 7,938.83 万股股份,占千里马总股数的 72.6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2 年发行人曾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IPO 申请,后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义华、刘佳琳及公司子公司北京建国者、石家庄建国者等与上海三一、三一重机发生代理权、买卖合同纠纷而撤回 IPO 申请。
2021 年二季度开始,国家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及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同时叠加经济周期及行业供需因素变化,工程机械行业受到较大影响,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开始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因开展上述业务为客户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28,032.96 万元、117,916.27 万元、149,789.58 万元及199,081.93 万元,担保余额较高。如因下游市场波动或其他原因出现大规模的客户违约情况,公司将可能面临较大的连带担保责任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因上述业务发生的垫款损失率分别为 0.46%及0.29%,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 年及 2021 年上半年的垫款损失率为 0.57%及0.76%,主要是受新冠疫情防控、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及行业供需影响,部分客户工程暂缓开工造成资金短缺,垫款损失率有所上升。
2002 年 4 月和 2005 年 5 月,发行人股东存在以实物资产出资的情形;2002 年 4 月增资时实物出资未进行资产评估,且全部货款由公司代付;2005 年 5 月增资时出资资产的部分货款由公司代付;2010 年 6 月,实际控制人以 450 万元向千里马有限补充出资。发行人存在刘孟女和宋二晓为实际控制人杨义华和刘佳琳代持的情形,其中刘孟女系杨义华配偶刘佳琳的母亲。宜马投资、金戈投资和伯乐投资系发行人对公司员工实行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643 万股,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预计融资金额3.7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围绕主营业务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问题一、关于股权转让
申报材料显示:
(1)2005 年,胡小红将其在千里马有限 40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佳琳,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1 元/股;
(2)2014 年 12 月 31 日,杨义华与湖北九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杨义华将其持有的公司 4.87%的股份无偿转让给湖北九派;
(3)2020 年 10 月 12 日,北京君联将其持有的 19,671,429 股发行人股票转让给杨义华、中投经合等其他四家投资机构,其中对投资机构的转让价格为3.66 元/股、对杨义华的转让价格为 0.13 元/股;惠州百利宏将其持有的2,170,414 股发行人股票转让给杨义华,转让价格为 2.25 元每股。发行人解释转让价格差异较大主要系实际控制人与北京君联、惠州百利宏签订的《增资协议二》回购义务约定及《借款协议》、《借款补充协议》转让安排约定所致。
问题三、关于业务模式及核心竞争力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为用户提供整机销售、维修及配件、二手机置换、再制造、设备租赁、机手培训等覆盖工程机械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为制造商提供品牌运营、产品营销、风控管理、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85%来源于整机经销,其中主要代理销售斗山品牌和临工品牌,两者合计占比超过 90%,代理区域主要位于湖北、新疆、广西、重庆、四川、山西等区域。发行人多数经销协议将于 2020 年年底到期。
问题四、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报材料显示:
(1)关于业务模式创新。发行人是国内较早对线下门店实施数字化改造的企业。为了让工程机械用户享受零售超市的便捷服务与购物体验,公司在线下门店中增加用户管理系统、商品管理系统、收款系统,将用户在线下门店产生的数据与后台数据对接,初步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用户数据链闭环。公司以用户为中心,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为目的,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对门店功能重新定位,使得新零售门店成为用户营销服务中心、产品体验室、数据交互节点、服务合伙人线下培训站和区域供应链物流集散点。
(2)信息化与供应链创新。公司自主开发了供应链采购系统、用户管理系统、风控债权系统、物流仓储协同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初步搭建了基于 ERP-SAP 的“千里马数字运营平台”。公司将 ERP-SAP 系统与物流公司 WMS 系统全面打通,实现货物在途可视化,让用户能够实时查看物流动态。
(3)再制造业务创新。公司基于工程机械行业庞大的存量市场,大量老旧工程机械存在功能恢复、性能提升、排放达标等需求,在行业内率先开展再制造业务。
(4)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78,536.31 万元、286,757.70 万元、292,739.34 万元和 208,261.76 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941.03 万元、5,704.00 万元、3,651.40 万元和 4,788.91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在收入增长的背景下,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
问题六、关于关联交易
申报材料显示:
(1)2020 年 4 月发行人原计划将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 107 国道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附属物等资产以 450 万元转让给斗山国际(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发行人董事会变更交易对象,将上述资产转让给武汉油岛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依据 2019 年 8 月 30 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斗山国际(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杨义华、刘佳琳之子杨博文、杨博元控制的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杨博文、杨博元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且为发行人员工。
(3)Doosan Infracore Co.,Ltd.(包括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和斗山山猫机械(中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供应商,2019 年向其采购占比为58.95%。
问题十一、关于行政处罚和诉讼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 27 笔行政处罚,其中 25 笔为税收相关行政处罚。2018 年 3 月 30 号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缴纳 10,000 元罚款。
问题十五、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前业绩波动及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
(1)发行人前身成立于 2002 年,于 2015 年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0 年 8 月摘牌;
(2)发行人 2013 年至 2019 年收入分别为 204,702.98 万元、185,559.15 万元、87,720.41 万元、74,824.98 万元、178,536.31 万元、286,757.70 万元、292,739.34 万元,其中 2015 年、2016 年收入规模显著下滑;
(3)2015 和 2016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3.49 万元和-11,022.88 万元,其中 2016 年归母净利润 703.39 万元;
(4)发行人 2014 年收入 185,559.15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 1,091.37 万元,2017 年收入 178,536.31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 5,941.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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