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他老板说了,这耳环不能见光,我可是求了好久,他才偷偷拿出来给我带的。”
“这么相信你啊,真是情比金坚。就不怕你带着跑路?”长马尾一挑眉。
“说什么呢,我跟阿强也快五年了,”娜娜推开小姐妹的手:“他说明年他存够钱付首期,我们就结婚……”
“首期?呵,”长马尾不屑地哼了一声:“就他一个典当行的伙计,能存到多少钱付首期,就算买个五环外的房子,他有钱供吗?你要真跟他结了婚,不是我说,一辈子要吃的苦都看不到头!”
“我知道你赚得比我多,但我就是不愿意每天对着那些老伯赔笑。”娜娜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眼里却不由自主闪过一丝不甘。
“要是有了钱,你还需要去给那些死老头揉肩按脚吗?”小姐妹推了下娜娜的脑袋:“要是你有钱,有的是人给你揉肩按脚。要我说,你就趁今晚把它卖了,我认识几个香港的老板,搞不好能帮你出手。”
“说什么呢!那我不是害死阿强了?”
“你是不是傻呀!他弄丢了铺头里的东西,又不是杀人,最多不就是做几年牢,等你成了千万富翁,他放出来你可以包养他呀!”长马尾耸耸肩:“要是你到时候还爱他的话——那怕不爱他了,补偿他一百万,也比他拿几年工资强吧?女人的青春转眼就过,你长得这么漂亮,就宁愿跟个穷鬼挨世界,不想背真的嘛?”
“你……你真的有路子能出手?”娜娜攥紧手里的假名牌包,问身边的小姐妹。
“我当然能——”
一个突如其来的急刹车将长马尾的声音嘎然打断,让两个女孩毫无准备,差点没一头撞到前面的车座上。
“我说你会不会开车……”娜娜一边整理着头上被撞乱的粟米烫,一边怒吼道。
司机也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张嘴就骂:“X你妈!看路吗?!”
三个人都盯着出租车正前方,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站在一个人。
他的眼神,直勾勾盯着娜娜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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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不耐烦地按了两下喇叭,刘十三纹丝不动。
“这人怎么回事?”司机也火了,摇下车窗朝外面吼着。
他根本没看清刘十三是怎么上车的,只不过一秒,回头时刘十三已经坐在了副驾座上。
“你要干什——”司机还没问完,刘十三伸出一只手,扼住他的脖子。
他的手像铁钳一样,那司机根本来不及叫唤,就已经一脸乌青,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不对,这个人没有内力。
刘十三手一松,司机顿时捂着自己的咽喉剧烈咳嗽起来,根本顾不上后面的乘客,推开车门就想呼救。
刘十三在他叫出救命以前,轻轻一掌,打在他后颈上,司机还没来得及下车就晕了过去。
出租车就这么停在了本身就拥堵的路面上,后面顿时响起无数汽车喇叭的狂啸。刘十三却好像根本没听见,一动不动,从倒后镜里直勾勾看着后座被吓傻了的女孩。
“她在哪?”
“什……什么她在哪?”
娜娜还没回过神来,声音打着颤。
“妈,妈呀,遇上神经病了!快下车!”
长马尾回过神来,一把推开车门,拽起小姐妹就往外跑。
马路边就是商业街,入夜刚开始热闹起来,熙熙攘攘的人群夹杂着叫卖声和食物的香气,两个女孩跌跌撞撞地混进人潮之中。
“刚刚那个人怎么回事?”
娜娜惊魂未定,攥着小姐妹的手往前跑,不时回头张望。
“谁他tm妈的知道,现在疯子多了。”长马尾啐了一口:“估计认错人了吧……”
话音未落,刘十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她们面前。
“我问你,她在哪?”
他的声音不大,却透着一种彻骨的冰冷。
“神经病!”长马尾吓得大叫一声,将手里的小拎包奋力朝刘十三脸上砸去:“救命啊! 变*态啊!”
两个女孩大声叫着,周围的路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
“这男的是变&态!跟踪我们……”
娜娜话还没说完,一转头,前面一个人也没有。
那个中年男人就像空气一样消失了。
“刚刚他明明在这的……”娜娜惊得捂住嘴。
“别管了,快走吧。”长马尾拉着娜娜往前跑去。
两人一路小跑,穿过商业街,转了几个弯,又绕了另外两条小路,娜娜终于忍不住在后面叫唤:“哎呀不行了,我跑不动了。”
她扭了扭酸胀的脚踝,上面还套着一双将近十寸的高跟鞋。
“行了,那个变¥态¥佬应该不会追上来了。”长马尾昂起头四下看了看,忍不住又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哆哆嗦嗦点了一根。
“我有点害怕,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娜娜接过长马尾的烟,也抽了一口。
“回去?你不会指望那个像鹌鹑一样的阿强保护你吧?”
长马尾本来是一句玩笑话,可是对面的娜娜却没有笑出来,她盯着小姐妹的身后,缓缓张大嘴巴,眼里逐渐溢满恐惧。
刘十三就像是一直以来就在这一样,站在长马尾身后的黑暗里。
长马尾逐渐发觉小姐妹脸上的异样,转头看去,又惊又怒,抬起手条件反射就朝刘十三脸上打过去,可手掌还没到刘十三脸上,就一声尖叫。
刘十三攥住她的手,轻轻一掰,长马尾的整个手腕便向后翻去,形成一个诡异的夹角。
刘十三还是留了力道的,只掰了个骨折,要是他再下手重半分,长马尾的手掌现在已经不在手上了。
冷清的街道上,只剩下长马尾的哀嚎声。
“她在哪?”
刘十三一字一顿地问道。
“你,你再说什,什么,我听不懂,谁在哪,谁,我不知道……”
娜娜脚一软,跌坐在地上。
“你是谁?”刘十三又问。
“大哥我不知道你要找谁,你肯定认错人了……”娜娜眼看自己的小姐妹滚在地上嚎叫,已经被吓出了哭腔,哆哆嗦嗦把挎包往前一扔:“我真的没有钱,您别看我背着名牌,都是仿的……你喜欢我都给你……”
“谁派你来海城的。”
“我真的听不懂你说什么……没人派我来海城的,我,我就是听别人说沿海城市赚钱快,高中辍学就来了,一直在美甲店打工,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求求你饶了我……”
她不是潼风堡的人。刘十三想。
刚才她们一路跑到这里,刘十三一直在暗中观察,这两个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潼风堡的杀手。
如果真是风族,根本不可能带着这对耳环招摇过市。
“这对耳环,是谁给你的?”
沉默数秒,刘十三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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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老板外出,阿强正在典当行里百无聊赖地剔牙,突然听到门钟的声音。
他抬起头,只见女朋友娜娜推开门,一手搀扶着低声呻吟的小姐妹,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
“这么早就喝醉了?”阿强啐了一口,他一直不太喜欢长马尾,自己的女朋友刚认识她没多久就被她带坏了,掉进钱眼里,一天三句离不开钱。
娜娜没说话。
阿强有些奇怪:“怎么了,脸色这么差?空调很冷吗,为什么发抖?”
“我……我……”
娜娜一句话还没说完,已经忍不住哭了出来。
“怎么了?不会是耳环不见了吧?”阿强一惊,第一眼便是超娜娜的耳朵上看去,一双耳环仍在那里,顿时放下心:“怎么了,出门时不还开开心心吗?骚够了?”
“阿强,我有事要问你……这对、这对耳环是怎么来的?”娜娜用颤抖的手撩了撩耳边凌乱的头发,露出耳朵上的金珠。
“你干嘛问这个?”店里的事,老板是一概不让说的,所以阿强之前也没跟娜娜说过这对耳环的来历。
“因为我要知道。”
娜娜身后传来第三个声音。
阿强有些吃惊,打量着跟随两个女孩走进来的中年人,他看上去其貌不扬,甚至还有几分土气,阿强平日在店里也算见过各路老板,一看刘十三就知道他不是什么有钱人,顿时没好气地打发了一句:“这耳环我们不卖,就算卖你也买不起,不用问了。”
说罢,招招手打发刘十三,并示意娜娜过来。
娜娜没动。
刘十三也没理会阿强的嘲讽,径直走到柜台前。
“耳环哪来的?”
“阿强,你快告诉这位大哥吧……”娜娜在后面都快哭了。
阿强看了一眼被吓成鸵鸟的两个女孩,忽然反应过来,感情这个老头欺负了自己的女朋友,顿时火冒三丈,反手打开抽屉,抽出一根铁棍指着刘十三。
当铺,自古以来就是现钱的交流地,客人从来不问来路,拿来的是金银珠宝,拿走的是张张货真价实的钞票,现金的流通是除了银行之外最大的地方。银行不好抢,但当铺就不一样了,所以这行少不了遇到天光日白盗窃抢劫的事。
典当行的老板之所以会请阿强,倒也真不是因为他脑袋有多灵光,而是他以前在社会上混过,练过武,还打过几年黑拳,算是各种好手。若是碰上贼人,一个打几个也不在话下,别说应付一个看上去好无杀伤力的中年人了。
当然只是看上去毫无杀伤力而已。
刘十三盯着阿强,就像根本没看到那条铁棍似的。
“我曰你大爷!”阿强气得青筋暴起,举起铁棍就朝刘十三挥了过去。
眼看铁棍快挥到刘十三眼前,那男人却一动不动,像是根本懒得躲,就这么硬生生接住了这一棍子。
阿强起码用了八成的力道,眼看对方毫无招架之式,刚想得意,奇怪的事却发生了。
这一棍子明明不偏不倚落在了刘十三的肩膀上,可阿强却感觉这一棒子落在了坦克上,回弹的力道震得他虎口生痛,手臂全麻,一个踉跄倒退了好几步。
这,这他ma是人吗?
他没来及细想,只见刘十三不紧不慢抬起食指,在桌上一敲,震起阿强刚刚剔牙的那跟牙签,只一弹指,牙签便断成三节,阿强只勉强看到刘十三的手在他眼前挥了一下,一阵剧痛便从全身传来——
那三节牙签,一节穿过他的锁骨,一节穿过膝盖,一节穿过喉头,钉在了后面的水泥墙上。
刘十三没想在这杀人,否则从喉骨穿过的那节牙签,只需右偏半寸,就能洞穿阿强的大动脉。
他已经很肯定这些人不是潼风堡派来的。
阿强闷哼一声,跌坐在地上。
不过毫秒之间,他已经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对方的对手。
这个人的来路绝非自己能够想象。
阿强看了一眼在门口哭成熊猫眼的女朋友,忽然无比悔恨,要是自己听老板的话,不把这对耳环的事告诉娜娜,借给她招摇过市,就不会惹来这个人!
只是……他这样的身手,还能算是人吗?!
“我说!我说!”
就在刘十三拿起第二根牙签的时候,阿强大叫到。
“是个小姑娘!看起来十几岁……穿着校服!”
“你从她手里抢的吗?!”刘十三握紧拳头。
“我们打开门做正经生意的,不偷不抢!是她自己走进来的……她想要钱!”阿强哆哆嗦嗦地说。
“要钱?”刘十三挑了挑眉。
“对,我老板给了她一千多。”阿强摇了摇嘴唇,这句话说得没底气:“她似乎……似乎不知道这对耳环的价值……”
刘十三的眉毛拧得更紧了。
“她还说什么了?有没有说她要干什么?去哪里?”
“没有了……什么都没说。”阿强垂下眼。
“是她没说,还是你没想清楚?”
刘十三抓起地上跌落的铁棍,一用力,整截铁棍在阿强耳边擦肩而过,洞穿大理石地砖,牢牢插进地里!
“她说!她说她要回家!”阿强大叫着:“她手里还握着火车票!她说要回去找她的家人!!!”
最后一句话,刘十三的心直坠冰窖。
良久,他缓缓站起来,无视后面已经吓傻的阿强,径自走到娜娜身边。
“耳环给我。”
娜娜的双手颤抖着,脱了半天才把耳环脱下来,递向刘十三。
她完全无法想象,上一秒那个杀人不见血的男人,在接起耳环的一瞬间,身上所有的戾气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限温柔的气息。
如此小心翼翼,仿佛手上捧着的并不是一对死物,而是心爱女子的脸庞。
刘十三在柜台上抽出两张纸巾,将耳环擦拭干净,轻轻包好,揣进口袋里。
“今天的事情不能和任何人说。我会一直看着你们,如果不想死的话。”
他恢复了一贯的表情,回头对地上三个人说完,便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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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分钟,阿强才勉强直起身,娜娜哆嗦着爬到他身边,一头钻进他怀里。
“阿强,你怎么样……要不我们报警吧?”娜娜边哭边问。
“报警?你听到他刚才说的吗?我们要是敢报警,警察没来我们就全挂了!”阿强愁云惨淡:“完了完了,老板要是知道我把耳环搞丢了,连工作都保不住了……”
“要不我去跟你老板解释……”
娜娜还没说完,阿强一个嘴巴子就糊了上来。
“最倒霉就是你这个扫把星!认识你到现在我就没走过什么好运!”阿强脸上的恐惧逐渐转化成愤怒:“解释?解释有什么用?你能赔吗?你就算去做又鸟都赔不起!你算是把我害死了!”
娜娜捂着被抽红的巴掌,愣愣地看着这个自称男朋友的人。
砰地一声。
俩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阿强脑门中间就多了一个弹孔。
“我啊,最讨厌打女人的人。”
一个不痛不痒的声音,长马尾拍拍衣服上的土,从地上爬起来。
她的一只手腕还在风里摇摇欲坠,确实是断了,但她却没有表现出太在乎的神情。
她的另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斜挎的背包,从里面取出一只小巧的手枪,上面套着一个消音器。
在娜娜错愕的眼神中,长马尾甩了甩头,转过来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我一早就告诉你了,不要靠男人,这些狗一样的东西,没事的时候就对你万千宠爱,有事的时候只会怪你红颜祸水。这个世界上啊,只有钱最靠谱。”
说罢,长马尾叹了口气,站起来走了几步,仔细观察起仍插在墙上的三节牙签。
“哎呀,这次收获真是大出我所料,”她忽然抿嘴笑了笑:“真没想到,那个传说中的’神之后裔’竟然真的存在,连二十八宿也是真的……只不过这男人功夫虽然厉害,智商却比较堪忧。”
“阿青……”娜娜张张嘴,第一次叫出闺蜜的名字。
“傻瓜,我不叫阿青啦,那是我随便起的。”长马尾走到娜娜身边,心疼地托起她的下巴:“本来我只是来执行别的任务的,要不是无意中听你提起什么遇到热水就会变化的耳环,我也不可能跟你成为朋友的。毕竟巣金错这种传世珍宝,肯定能买个好价格不是吗?”
娜娜完全听不懂自己的闺蜜在说些什么,只能挣大眼睛,惊恐地摇头。
“啧啧啧,这小眼神,真是无辜又可怜。我要是男人我都爱上你了。”长马尾叹了口气:“其实要是你早听我说,把这对耳环转手买到我这儿,你跟你这个无能的男朋友,倒是有可能白头偕老,享几年清福的,可惜了。”
“这次虽然没将巣金错收入囊中,但也赚到了不得了的情报。”长马尾身体盈盈一跃,站起来朝门外走去,没走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一会我的人会来把他处理掉的,对了,作为友谊的回赠,我告诉你我的真名吧。”
“我叫修罗,”长马尾转身前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我经营一间店,叫荒原客栈。”
狐狸碎碎念:不好意思,晚了两天才更,这几天疫情严重,一直在家,没想到从二月一号开始,我住的地方大面积断网,电信抢修了整整两天,第一次感觉到现代人没有了网络的无助和焦虑,平常太依赖互联网,断网的时候觉得自己连个瓜子皮都不是……也正因为这样,我更加深刻的感觉到一个城市被封之后,普通的市民是怎么样的心情。
武汉加油!!一切都会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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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黑透了,筒子楼早已亮起稀稀疏疏的灯光,刘十三的家里却仍漆黑一片。
他悄无声息地站在厨房里。
不到十平米的厨房内有一方灶台,是刘十三搬进来的时候自己砌的,建筑市场买回来的砖,内外垒成宽一丈六、厚一尺半的灶壁,里面灌满水泥,外面贴上瓷砖,嵌进黑乎乎的生铁锅,即使过了十几年,也结实如初。
只是刘十三在垒灶的时候,想的并不是如何设计才会更方便好用,他纯粹为了另一件事。
刘十三吸了口气,抬手一掌击向灶台中间,啪地一声闷响,瓷砖瞬间化为齑粉,内部的水泥应声断裂,裂缝从灶台顶部下沿至地面,变成一道齐刷刷的断口,就像被摔成两半的西瓜。
断口之下接近地板的地方,露出一块不到半尺见方的暗槽。
刘十三蹲下身,拨开暗槽上方的水泥块,从里面掏出一只布满铁锈的饼干盒。他拍了拍上面蒙着的灰,双指一抠,就将焊死的盒盖打开了。
“你好啊,老家伙。”
刘十三的指尖擦拭着上面的尘土,轻声说道。
躺在铁盒里的,是一把通体乌黑的古戈。
戈,手镰耶,其器可礼可兵,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
戈作为冷兵器,从商周时期便有记载。其形状像镰刀,平头狭长,上下均有刃,戈顶成一个倒挂的勾形,三侧均可用以攻击。
随着近代各种高科技武器的层出不穷,作为战场上数千年来最当之无愧的兵器,戈早已消亡在历史中,连其使用的方法也被人们所遗忘,为数不多的也被当成出土文物放在了博物馆。可这把凿齿戈,却作为潼风堡二十八宿的兵器之一,被代代风族传承了下来。
十七年前,刘十三牢牢封住的,正是这把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利器。
杀人越多的兵器,戾气越重。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某种程度上,兵器和人一样,会在不经意间吸引与自己气味相投的同类,如果将凿齿戈放在身边,戾气外露,很有可能为刘十三和刘凡招来无妄之灾。刘十三清楚,唯有将它深深封藏,才能掩盖凿齿戈散发出来的暴戾。
多年的如影随形,凿齿戈对他而言,早已如至亲的战友和手足,与它分离并不是不难过的。
但刘十三更加希望,有生之年,将它取出来的那一天永远不要到来。
刘十三轻轻吹了口气,凿齿戈就像有灵性一样,薄薄的灰尘登时四散在空中,似乎在回应着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此时复杂的愿望。
漆黑的刀刃,反射出一丝寒冷的光芒,时光未曾在凿齿戈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只是当初年少的主人,如今却成了一个早已步入不惑的半老之人。
多少年了?
刘十三不由回忆起初次相逢的那一日。
他通过了青丘和武神的考核,分得印着星辰的黑色遮面,从此有了新的称号。
角宿。
他被风族侍前的长者带领着,穿过重重沙帐和黑瓦白墙,第一次来到那个称为瑶琅台的地方。
瑶琅台存放着风族代代流传下来的兵刃暗器,每个新生的星宿,必须在里面选取一样,从此称为自己的另一半,器在人在,器毁人亡。
角宿只记得在他走过兵器架的时候,这把凿齿戈径自从墙上掉了下来。
他到现在也不知道,究竟是他选择了凿齿戈,还是凿齿戈选择了他。
青龙七宿,主格杀。因其司为进攻破阵,因此所属的兵器通常霸道凶狠,锋芒逼人,能够一击便使敌人毙命于毫秒之间。
就像这把凿齿戈一样。
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
凿齿戈,是传说中可以抵御后羿的神兵器。其柄为青铜,铸有精细的凶兽噬人浮雕,保留了上古凿齿青面獠牙的形象。戈刃则由陨铁百炼锻造而成,通体漆黑,细看之下有风吹过流沙般的缟纹,在戈刃正中,篆刻着属于风族的神徽。
“从此以后,你要好好使用它,保护好那位大人。”
角宿握着凿齿戈,指尖感受着的却是自己的心跳。
风族的一族之母,祖祖辈辈风族的信仰,重重帷幕之后的神,会是什么样子的?
他想起自己曾在朝堂叩拜与祭祀的间隙偷偷地窥探过族母的身影,亭台楼阁之上,金银交错的冠冕之中,是对众生冰冷的俯视。那张若隐若现的脸美艳绝伦,却透着无法接近的虚无缥缈,裙裾飘扬,是天神般居高临下的威严。
“我可以去见族母了吗?”角宿听见自己问。
“她已经在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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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宿将凿齿戈小心别在腰间,穿过细长的走廊,时至深冬,蜀中湿寒,天空阴霾,鹅毛大的飞雪从天而下,铺满山涧。冷冽的寒风在每一条走廊之中穿过。
白色的屋脊,白色的院落,白色的地,白色的天。
就在这片苍白的世界,他第一见到她。
她就这么站在庭院之中,浓密的头发垂在脑后,她的周围五丈之内,竟丝毫没有冬天的痕迹。
取而代之的,是旭日暖阳,春意焕发的绿草红花,一株桑榆竟已冒出一束绿叶。
她抬起头,朝角宿这边看过来。他从来没见过那样的一双眼睛。
温暖,明亮,却夹杂着悲伤。
“怎么办……果然还是不行吗……”
女孩声音带着哭腔,轻轻把小手合拢在胸口。
她的手掌之中,有一只奄奄一息的白色小鸟,翅膀已经不会动了。
“为什么会这样,我明明已经让春天提前来了呀……”女孩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粉嫩的小脸流了下来。
“已经不冷了,为什么小白还是……”
女孩已经难过地说不出话。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泪,忽然让他心里面的某根弦,轻轻动了一下。
“这鸟不是冷死的。”
角宿看了看那只鸟胸口蓬松的羽毛:“它是得了病。”
“病了?”女孩抬起头。
“这种鸟本该在冬季来临之前飞往更温暖的地方,但这只偏偏落了单,估计那时候就染上了。”角宿拨了拨它松软的翅膀,果真地下已经生满了烂疮,顿时一股厌恶之情涌了上来。
“小白,你很难受吧?”女孩低下头,完全没在意鸟儿的溃烂,用手指轻轻拂过它的伤口,带着歉意柔声说:“对不起,我发现得太晚了。”
角宿心里知道,这只鸟肯定活不成了。
世间万物,都它的命运,无法改变,也无法逃离,谁都不能逆天而行,谁都不能逆命而为。这么多年,见惯生死,角宿的心里并未有多少波澜。
“我可以让它早点结束痛苦。”
女孩没有说话,角宿在指尖加了几分力道,刚要碰到那只濒死的鸟儿时,她忽然双手一缩,将鸟儿紧紧护在怀中。
“不要。”
淡淡一句,却在顷刻之间,让天地都寂静。
那女孩的眼里闪动着金色的光。
奇迹发生了,那只已经快要断气的小鸟,在她的手中重新振开双翅,动了起来,焕然新生。
“我不会让你死的。”女孩对小鸟说到,可自己的脸却逐渐惨白:“明年春天来的时候,就飞出这儿,找你的伙伴吧。”
平地忽然涌起一阵狂风,不过瞬间,周围繁茂的红花绿草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倾颓枯萎,桑榆的绿叶纷纷从枝头飘散,未落到地上已碾化成泥。一切像是被什么抽走了生命,数秒内便回归冰雪苍茫一片。
“太好了……”
女孩还没说完,似乎就用完了所有力气,颓然像一侧倒去。
角宿在女孩坠地前的一刻将她拦腰抱起,白色的小鸟在空中转了一圈,竟没有离去,停在了他的肩膀上。
“穆里夕大人就是你要保护的人,她是我们的神女,数千年来出现的最强继任者,风族最大的希望。”身后传来宗族长老的声音。
最强的继任者?
角宿抬起头,眼神中闪过些许迷茫。
“角宿必当竭心尽力,万死不辞。”
很多年后,角宿还会想起当初立下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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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请你听老奴一言,万万不可再用这种能力了。”
柴火在铁炉里劈啪作响,将房间烤得暖烘烘的。年长的侍者跪在床边,一遍一遍地叩头。
“’逆命’并非没有代价,这种能力太过凶险,小姐万金之躯,实在是折损不起的……”
“知道啦知道啦,”那孩子的声音有七分稚气,三分空灵:“说得我耳朵都长茧啦。”
侍者好不容易才退了出去,那孩子立刻就从床上蹦下来,忽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角宿。
“你就是阿角?”
“角宿见过小姐。”角宿单膝跪地。
“你比我大不了多少嘛!”女孩咯咯地笑出声来。
“你怎么知道?”角宿纳闷,自己明明带了遮面。
“我虽然看不到你的脸,但我能感觉到,我心里有另一双眼睛,可是能看穿这块黑布的。”女孩露出一个鬼精灵的表情,转而又问道:
“小白呢?”
“小白是谁?”
“是我给那鸟儿取的名字。”
“已经没事了。”
角宿指了指火炉旁边的鸟笼,白色的小鸟在温暖的房间中早已精神抖擞,发出清脆的叫声。
“它会活到明年春天的。”
“太好啦!快把它拿过来给我看看!”女孩兴奋地说。
角宿没有动。
“怎么了?”女孩问道。
“为什么?”
隔了良久,角宿轻声问。
“您的生命对我们一族来说珍贵无比,为什么要冒着对自己造成巨大伤害的风险,去救一只鸟儿?”
女孩准备接过鸟笼的双手,忽然僵持在空中。
“因为它的翅膀,不应被困在冰雪之中,高墙之内。”
那一瞬间,她眼里闪过一丝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哀伤。
那一年,他十四,她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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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终于如穆里夕所愿,在来年的春天,欢快地展开翅膀,飞向远山之中。
她没有忘了救过自己一命的女孩,因此每年总会飞回来几次。年轻的风族神女也总能在它回来之前便有预感,跑到院子里等待。
“小白今天要回来看我了,我听到它在山里的叫声。”穆里夕回头兴奋地告诉他。
这便是她的能力之一,她能看见常人视力所不及之处,能听到常人听不见的远方。
她能控制四季五行,令盛夏出于冬雪之中,能令夏日飞霜,能让艳阳瞬间升于狂风骤雨之中。
她的双手纤弱细长,却能令顽石刹那碎为齑粉,让金属如流沙消弭与指缝之间,令山涧的溪水在空中凝结成冰,化为绕指柔。
她确实是历代最强的。每个风族都知道。
她是神一样的存在。
沉默的少年仍陪在她身边,一年又一年。高墙内的世界永远就这么大,历经千年也未有多少变化,有的时候,角宿觉得似乎除了穆里夕之外,墙内的一切都是静止的,或许千年以后,这番景象仍不会改变。
这样挺好。他每次想到这,内心之中都会涌起一种微妙的满足。
一直这样下去,挺好。
不谙世事的女童逐渐出落成少女,长发依旧垂在脑后,脸颊从最初的圆润粉嫩逐渐变为修长,只有一双眼睛,仍是黑白分明,却收敛起了年少顽皮,变得愈发深邃。
穆里夕长大了,逐渐有了少女的羞涩和沉稳,不再像童年一般聒噪,话也越来越少,只有在单独和角宿一起的时候,才会露出最初的心性。
“小姐,快上来!”
角宿一个不留神,穆里夕就拖了鞋袜,把脚伸庭院的池水里。虽说冰雪初融,墙内的池水是从山涧的溪流引下来的,此刻仍然刺骨。
“这里又没别人,不要叫我小姐。”穆里夕调皮地眨眨眼睛。
穆里夕叫角宿哥哥,也不愿意让他叫自己小姐,她说她喜欢他叫她的名字。
“穆里夕,你这样被长老看见,又会说你不守礼法,没有规矩的。”角宿只好说。
“没事,今天三月三娲祭,所有人都跟母亲都去了漆吴塔。”
漆吴塔,是风族祭祀的地方,位于闇池中间的一块巨大浮石之中。闇池底下归墟,据说没有尽头,而浮石则八方铸铜锁固定,利用一池烛阴油的浮力漂浮于闇池之上。浮石内部自然中空,为浑然天成的塔形,但却和一般的宝塔不同,漆吴塔塔尖朝下,塔顶朝上,自上有旋梯一直通到塔尖底部。
据说漆吴塔由风族祖先所建,为风族自古以来重大祭祀执行的地方。但依照祖训,只有成年的风族才能下去,穆里夕还未行成年礼,因此每年的祭祀都不能参加。
“你再不上来,我就告诉长老了。”角宿拿她的顽皮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用长老来压她。
“阿角哥哥不会出卖我的,”穆里夕做了个鬼脸:“他不忍心看穆里夕受罚,嘿嘿。”
角宿皱眉,他简直无法想象,风族最纯洁的女神,身居高墙之内的继任者,是从哪里学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伎俩的。
穆里夕从小被族里的长老教授各种规范和利益,当成珍宝一样培养,她一直表现得非常出色,几乎让所有人相信她将会成为一个强大威严的族母,但只有角宿觉得,她心里住着的,是一个没有任何人能理解的灵魂。
穆里夕倚着庭院刚冒出枝丫的桑榆,拢起耳朵,似乎在仔细聆听着什么,没多久竟自顾自地唱起歌来。旋律欢快调皮,却和风族古老庄严的诵唱完全不同,角宿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歌曲。
“这是什么歌?”
虽然他听不懂一个字,却莫名感受到字里行间有一种莫名的情感。
“这是外面的歌……我在风里听见的。”
角宿知道她的意思,穆里夕的能力随着年龄成长,越来越强,甚至能偶尔听到山外世界的声音。
“好听吗?”她问。
“好听。”角宿想了想:“只是我听不懂歌词的意思。”
穆里夕没回答,而是昂起头朝高墙之外望去,躲开了他的眼神。
“这是我和阿角哥的秘密哦,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嗯。”
娲祭在天黑十分结束,随着古老的吟唱,万千烛阴灯被点亮,山谷里萦绕着幽蓝的颜色。
“阿角哥哥,你知道电灯是什么吗?”穆里夕看着远方黑漆漆的天。
角宿摇摇头。
“它虽然不是太阳,却能让一座城在夜晚像白昼一般明亮。”
“烛阴灯也能让夜晚像白昼一样。”角宿不太明白,他看着窗外提灯通明的烛火,只要小姐愿意,便可以点亮一千盏,一万盏,照遍整个山谷。
“不一样啦,我不喜欢烛阴油的光,冷冷的,一点温度也没有。我说的那种灯,能发出不同颜色的光,红的、黄的、紫的、橘色的……五颜六色的星辰聚拢在一起,那会是什么样的景色?”
“不过就是些奇技淫巧的东西,有什么稀奇。”
“我也想要那样的灯,”穆里夕的眼神有些落寞:“不像希望那样,风一吹就会熄灭的光。”
角宿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族母说过,外面的世界再怎么美轮美奂,也不过是浮光掠影,他们和我们是不同的……和您也不一样。”
人和神又怎么会一样。
“或许是吧……”穆里夕低下头去:“或许他们比我快乐。”
“您的先辈为了延续我们的血脉,付出了无数血的代价,近千年来我们忍辱偷生,这里隐世而居,蛰伏着力量不为外界所知,只为有一天能够重获风族昔日荣光。”阿角背着宗族长老告诉他的教条,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她:“我们仰仗您的能力,因此请不要拿您来和任何人比较。”
“我知道了,”年轻的少主抬起头,对角宿露出一个歉意的笑:“我会守护风族的,对不起。”
不知道为什么,角宿下意识地,不敢看她的眼睛。
他不敢面对,那眼神深处极力掩藏的情感。
如果她的能力没有那么强,那该多好。
如果她不能听得那么远,看得那么远,或许她会更快乐。
为什么背负着使命的,恰恰会是她呢?
如果她不是天选之人……那该多好。
可是为什么自己希望她更快乐?角宿却没有深想,他以为自己只是不愿意在看到她盈满泪水的眼睛。
那一年,她十六,他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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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明忽灭的烛阴灯将辇道照亮,路面铺着青色的石砖,上了年岁,棱角已被磨平,却仍能从哪些繁复的花纹中看出昔日的巧夺天工。
摩丹妲被搀扶着走在辇道之上,她刚刚进行完漆吴的祭祀,尽管金银交错的祭祀冕冠挡在面前,却仍盖不住她的沉重面色。
她手里捧着一只盒子。
这只盒子叫天键,并非一般祭祀之物,而是是风族自古以来最为重要的圣物,据说在三皇五帝时期就已经存在。
天键由一种奇异的金属所铸,似铜非铜,似铁非铁,通体镂空,可以隐隐约约见到里面纠结在一起的古怪机扩,没人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天键看似复杂,但铸造的方式浑然天成,坚硬无比,即使最锋利的兵器也无法损毁半分。
关于天键,潼风堡流传下来的历史只有寥寥数句:
负隅而僵,杀不能,娲退于野,城外不入,城内不出,孤立于世外,恍存于世间。
娲竭,弥留之际谶:他日天键开,风皇降,族重现于世。四极复,九州裂,万宿重载,天地永寂。
风皇,自古以来的解读,便是拥有最强神力的继任人。
而键开,则是这指叫天键的盒子开启。
最强的继任人,将会唤醒天键,那时就是风族现世,报血海深仇,重新成为这片大陆的霸主之日。
摩丹妲看着自己带着黑纱的双手,她深知自己并非天选之人,但她没有辜负祖先的庇佑,生下了穆里夕。自那孩子在浸纹的祭礼中彰显了自己的天赋,所有人都认为她便是等待了数千年的天选之人,可奇怪的是,十几年过去了,天键却一直没有动静。
难道作为神的后裔,我们注定只能永生永世被禁锢于这座深山之中?
角宿早已看到归来的人群,他闪身走到宗族长老的队伍当中,低声问到:“今天的祭祀顺利吗?”
长老遗憾地摇了摇头:“天键未开。”
角宿未露声色,心中却有一丝难言的快乐,仿佛大石落地。
上天似乎回应了他的愿望。
或许穆里夕并不是他们千年来等的那个人,或许她的命运没有想象中这么沉重。
这样她会开心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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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过去,他们平静的生活,在某一天被从天空之外传来的轰鸣声打破。
“那是什么?”所有人都被声音吸引出来,聚拢在一起,仰望着蓝天,脸上写满惶恐与迷惑。
在风族多年的撰书记事中,从来没有出现过那种怪物。
巨大的钢铁雄鹰,呼啸着从云层中飞过。
那是什么?
宗族的长老们匍匐在风族宗室的祠堂之外,等待族母获得神明的昭示。
祠堂之内,摩丹妲问的却不是神明,而是她的女儿。
“你看见什么了吗,穆里夕?”
“那些巨鸟不是活着的生物,而是精密的机械,被普通的人类操控着。”穆里夕闭着眼睛,沉吟了片刻回答道。
摩丹妲的眼底闪过一丝忌惮,普通的人类,怎么可能?
虽然风族隐世而居,但每隔百十年便会派出同族,潜访至山外,观察乃至记录外面的世界。
可这么多年过去,外面最大的变化无非是皇权变更,改朝换代,势力角逐,蛮荒的战争和欲望像时钟轮转般重演,而平凡人类的生活,却并未有太多的进步。
数千年来,中州大陆都是依赖原始农业耕作生存的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大部分衣不遮体,只求温饱,生死由天。
什么时候,普通的人类也拥有了神的力量?
“你还看到什么了?”
“一日万里的车撵……钢筋铁骨的巨兽……”穆里夕捂住耳朵,仔细听着:“有人,很多人……他们在潼江的山间铺路。”
“铺路?”
“嗯,有一条路,似乎会通到我们这里来。”
摩丹妲睁大了眼睛,蜀地群山天险,地势陡峭,峰回路转,加之云山雾绕,上千年时间里都未出现过一条能够贯穿的道路,过往不是没有人尝试,但自然面前,血肉之躯无非以卵击石,最终都以放弃告终。
“族母无需担忧,潼风堡自古以来都依仗伏羲封印守护,并不是凡人能找到的。”宗族长老说到:“界外之人自古愚昧……”
“不,不是这样的。”穆里夕轻轻打断他:“外面的世界在近数十年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古往历朝历代都不一样,他们……他们……”
“他们怎么样?”
“他们不再听命于自然之力。他们拥有了一种叫做’科技’的力量。借着这种力量,他们不但能造出翱翔在天的巨鸟,还造出承载数万人一夜千里的赑屃,万丈之高的铜墙铁壁与琼楼玉宇……”
摩丹妲听着穆里夕将她看到的娓娓道来,眉头逐渐深锁。
“能否以你的力量加以阻挡?”良久,她问自己的女儿:“让他们放弃修路的决心。”
“即便我令山泥倾泻,天降暴雨,也只能阻挠一时。这种发展的力量,并不是凭借我一人便可以轻易改变的。”
“在天键开启、我族力量重回荣光之前,必须竭尽所能,不让潼风堡为外人所知。”摩丹妲握紧双手:“系关风族一族之存亡,决不能有半点差池。”
偌大的祠堂之中,唯有摩丹妲一人的声音飘荡于梁柱之上。
“只剩一个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