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续资治通鉴长编》

  961-1-9、周顯德末,分命常參官詣諸州度民田,多為民所訴,坐譴黜。上將循世宗之制,欲先事戒敕之,因謂侍臣曰:「比遣使度田,蓋欲勤卹下民也,而民弊愈甚,得非使臣圖功幸進,致其然哉?今當精擇其人,以副朕意。」(遣官度田,據食貨志,云皇朝受命,頗循周制,而常準、崔遜黜責皆繫之二年正月,則元年蓋嘗遣官矣。本紀、實錄乃無其二事。二年正月壬子,實錄始載今當精擇其人之言。正月丁巳,本紀始書分遣常參官詣諸州度田。據實錄、本紀,則食貨志誤矣。崔遜由伊陽令為太子洗馬,元年四月丁亥也。常準削兩任官,二年四月甲午也。而食貨志并二事合言之,疑作志者便文,不考其日月先後,故失其實。然則實未嘗遣官,太祖所言當精選其人,蓋謂前朝所遣或不得其人,如崔遜等也。實錄又云崔遜責伊陽,未滿歲除洗馬,云未滿歲,則其責當在顯德末矣,若在建隆初,則才逾三月耳,不當云未滿歲也。按王仁鎬傳稱:顯德中,國子博士上官瓚括田河中,將大增賦調,比戶愁怨,仁鎬奏罷之。蓋當是時,坐度田非實貶黜者,不但崔遜一人也。今皆削去姓名,泛云多為民所訴,坐譴黜,庶無所牴牾云。)
  1) 自五代以兵战为务,条章多阙,周世宗始遣使均括诸州民田。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隆以来,命官分诣诸道均田,苛暴失实者辄谴黜。申明周显德三年之令,课民种树,定民籍为五等,第一等种杂树百,每等减二十为差,桑枣半之;男女十岁以上种韭一畦,阔一步,长十步;乏井者,邻伍为凿之;令、佐春秋巡视,书其数,秩满,第其课为殿最。又诏所在长吏谕民,有能广植桑枣、垦辟荒田者,止输旧租;县令、佐能招徕劝课,致户口增羡、野无旷土者,议赏。诸州各随风土所宜,量地广狭,土壤瘠埆不宜种艺者,不须责课。遇丰岁,则谕民谨盖岁,节费用,以备不虞。民伐桑枣为薪者罪之:剥桑三工以上,为首者死,从者流三千里;不满三工者减死配役,从者徒三年。
  …….五代以来,常检视见垦田以定岁租。吏缘为奸,税不均适,繇是百姓失业,田多荒芜。太祖即位,诏许民辟土,州县毋得检括,止以见佃为额。选官分莅京畿仓瘐,及诣诸道,受民租调,有增羡者辄得罪,多入民租者或至弃市。《宋史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农田》
  某案:是则叙艺祖对官僚扰民之为尽知也。
  宋承后周之制,岁遣官员分道查询州民所拥有之田地数量、田地之肥瘦、自然灾害等等,以定应收之赋税。此类人物,官职不大,对州民而言,生杀予夺皆操此人之手,可谓一言兴家,一言丧家也。民若无反制之权利,则为鱼肉任人宰割也。艺祖出身下层,其中猫腻皆明白,其语于近臣者,警告下州县之官吏:你等所为我皆知,当谨守规则,否则定惩不容,勿谓言之不预也。是时国之肇立,法律等不全,浑水摸鱼者比比皆是,艺祖欲之乱世用重典,事先说明,亦为为君之道。
  观引1),每户种植何种作物皆有明旨,大可不必,此束缚了民之手脚,农业不能大发展也。治国宜粗当粗,过分细致反无益于事。红朝小岗村,即为明证。
  细读几则,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水平太低,不足以读是书,网购一批宋之政治经济等书,欲边读边学,恳求诸君为某出策,以少出错误也。某叩首祈求。
  @得进楼主 2022-08-04 22:39:42
  1)五代梁开平元年(907)改东都(今河南开封市)北面中门酸枣门为兴和门,后晋天福三年(938)改为玄化门。《词典网》
  2)丁巳,導蔡水入頴。《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3)(元丰)二年正月,使還,以為工費浩大,不可為。上復遣入內供奉宋用臣,還奏可為,請「自任村沙谷口至汴口開河五十里,引伊、洛水入汴河,每二十里置束水一,以芻楗為之,以節湍急之勢,取水深一丈,以通漕運。引古索河為源,注房家、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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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方记起未列陈承昭传也,列之笔记。又悟乘昭以南唐降臣立于宋者,非仅为技术干部也,其求艺祖写信南唐,召其婿归宋者,拉近于艺祖之关系也。袁项城小站练兵,所持军纪素严厉,其军官升迁,须考试。北洋三杰龙虎狗,龙、狗皆为统领。虎(即段祺瑞)三考不就,甚忧,考试前夜,项城出小抄于虎,虎为之伏也。段合肥归家就婚,回天津谢宴群僚毕,会账,掌柜言大帅(袁项城)已经会矣,自此合肥未反项城。其精华者,无非公事私办,私事公办也。项城精于此道,承昭亦有所得;聪明人也,仅此一事,拉近于艺祖私人关系,大好。)
  961-1-10、丁巳(建隆二年正月二十二日961/2/10),分遣常參官詣諸州度民田。(此從本紀也,新、舊錄盡無之。)
  某案:既然有先前警告,派人检查就可进行了,是则是也。

  
  961-1-12、己未(建隆二年正月二十四961/2/12),幸造船務。
  1)壬寅(建隆二年正月初七961/1/26),幸造船務,觀 水戰。《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战船凡水战,以船舰大小为等,胜人多少皆以米为准,一人不过重米二石。帆橹轻便为上,以金鼓旗幡为进退之节。其战,则有楼船、斗舰、走舸、海鹘;其潜袭,则有蒙冲、游艇;其器,则有拍竿为其用,利顺流以击之。诸军视大将军之旗,旗前亚,闻鼓,进,则旗立;闻金,则止;旗偃即还。若先锋、游变等船,为贼所围,以须外援,则视大将赤旗,向贼点则进。每点,一船进;旗前亚,不举,则战船徐退;旗向内点,每点,一船退。若张疑兵,则于浦泥广设旌旗、帆樯以惑之。此其大略也。《武经总要 前集 卷十一》
  某案:艺祖欲南征也。
  《武经总要 后集 卷十四》言及水战故事,以启发将士如何水战也。搜《武经总要》,无战舰之作法,宋人亦有保密意识也。网文穿越至北宋者,往往诟病宋人无保密意识,穿越者每有新发明,朝廷记录者必详细记之,公布于天下。是时当无《版权法》,公布于天下可以促进技术进步,虽然对发明创新无益。黄仁宇《中国大历史》言及无制度,则无产业革命,宋为例也,颇有道理。
  己未艺祖又幸造船务,引1)即961-1-5也,二十日不到,艺祖两次驾临造船务,是艺祖急欲南下也。961-1-5时,造船务位置在京何处,某百思不得其解?检《北宋东京城研究》第五章,知即金明池也,如图。莫道金明池水浅,观战尤胜钱塘江。改诗一句,博君一笑。
  91-1-13、甲子,斬澤州刺史張崇詁。初,崇詁為泗州刺史,李重進出領淮南,崇詁迎說以完聚之計。重進既敗,其事乃露,故命戮焉。
  1)甲子,澤州刺史張崇詁坐黨李重進棄市。《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又有張崇詁者,周廣順初,為樞密承旨。二年,出為解州刺史、兩池權鹽使,多規畫鹽池利害。顯德三年,改德州,又改泗州、澤州。崇詁本名崇訓,恭帝嗣位,避諱改焉。重進赴淮南時,道出泗上,崇詁說以畜兵完城之計,重進敗,事露,詔捕之,棄市,籍其家。《宋史卷四百八十四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某案:时间上有点牵强。
  重进领淮南,是周恭帝时,道经泗州,与刺史张崇祜谈论完聚之计,是时艺祖夺天下否?即使已经取得天下,张崇祜与李重进商量畜兵完城计策,亦不可看作谋反。计此策时,当在艺祖登基前后十日内,非仅仅为反艺祖也,李张或有艺祖陈桥之谋?且李重进犹豫不决,建隆元年九月己未,即九月十六日,反书才到达汴京,张崇祜除非一开始就有反心,否,则不会长达九个月的时间内,既不劝重进发兵反赵,又不做自保之策,垂手就擒。再者,李张之谋,是则及《宋史》皆言重进赴淮南之时,别无他言,当是李张谋时,有纸墨记录,或是后来书信来往谈及,更可能为人告发,以崇祜之急智,矢口否认,无凭无据,艺祖必不敢杀之,且籍其家。君不密则失其臣,臣不密则失其身,固也。
  是则李张说“完聚之计”何解?网上未搜到。大家指教。
  961-1-14、監修國史王溥等上唐會要一百卷。唐德宗時,蘇冕始撰會要四十卷。武宗時,崔鉉又續四十卷。溥等於是采宣宗以降故事,共勒成一百卷。詔藏史館,賜物有差。
  1)(恭帝嗣位959)是冬,表請修世宗實錄,遂奏史館修撰、都官郎中、知制誥扈蒙,右司員外郎、知制誥張淡,左拾遺王格,直史館、左拾遺董淳,同加修纂,從之。
  溥好學,手不釋卷,嘗集蘇冕會要及崔鉉續會要,補其闕漏,為百卷,曰唐會要。又采朱梁至周為三十卷,曰五代會要。有集二十卷。《宋史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王溥》
  某案:王溥之功在修《五代会要》。
  引1)言,周世宗故后入冬,王溥即上书求修《世宗实录》,时当无修《唐会要》之计划,此计划过于庞大,非一人可完工。一年之后,溥献是书,说明入宋即进行采访遗漏,进行撰写,否,则不会进展如此之速。进行《唐实录》之时,溥必上报艺祖,开《五代会要》之计划,甚至二者同时进行。无他,写史,即为宣布旧王朝之灭亡,须盖棺定论也。建隆四年秋七月甲寅,溥进新修梁、后唐、晋、汉、周《五代会要》三十卷。《宋史 王溥传》言及《唐会要》为溥集苏冕、崔铉之会要,仅补其漏缺,就为之一百卷,《五代会要》仅三十卷也。再做《五代史》之比较:《旧五代时》公认材料芜杂,概括力差,材料保存的很齐全,辍故书而成,史料价值大,为为一百五十卷。欧阳修《新五代史》则去芜存精,删除很多,亦为七十四卷。两相比较,足证《五代会要》编篡之匆忙。《百度百科》对其评价:“《五代会要》成书于《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之前,依五代时期的各朝实录的诏令、奏议分类编纂而成,是研究五代典章制度必不可少的史料,价值很高,可视为《通典》之续编。由于《旧五代史》是辑本,《新五代史》又仅有司天、职方二考,《五代会要》遂成为研究五代“礼法刑政沿革”的唯一史料”。言外之意,史识不足,与《旧五代史》相酹。

  
  961-2-1、二月丙寅(建隆二年二月初二961/2/19),幸飛山軍營閱砲車。
  1)仁宗即位,海內承平,而留神武備,始幸安肅教場觀飛山雄武發炮,命捧日、天武、神衞、虎翼四軍為戰陣法,拔其擊刺騎射之精者,稍遷補之。《宋史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2)建隆飛山營:二年二月丙寅,幸飛山營閲砲軍。《玉海 卷一百三十九 兵制【四】》
  十月,出玄武門,幸西教塲觀飛山兵按砲,《開寶通禮》有四時講武儀。國初四方未寧,多親臨閱兵,亦無常。所按砲角射軍儀,精銳近世無有也。《玉海 卷一百四十五 兵制 建隆便殿講武 大閱西郊》
  3)霹雳炮,又称火药火球,宋末年所发展出来的火炮,威力巨大,声如霹雳,故称之,由扭力投石机投射出。靖康元年(1126年),金入围攻汴京,李纲在守城时曾用霹雳炮、绍兴末年(1161年)虞允文领导的采石之战中都立下战功。
  北宋开宝三年(970年)冯继升发明火箭法,开宝八年(975年),宋朝在攻打灭南唐时使用了“火炮弹”和“火箭”。1000年唐福制造了火箭、火球、火蒺藜,1002年石普制成火球,火箭。北宋政府在建康府(今江苏南京)、江陵府(今湖北江陵)等城市建立了火药制坊,制造了火药箭,火炮等以燃烧性能为主的武器,宋敏求在《东京记》载,京城开封有制造火药的工厂,叫“火药窑子作”。
  靖康元年(1126年)李纲用霹雳炮击退金兵,“夜发霹雳炮以击贼,军皆惊呼”。
  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宋军已经将霹雳炮装备在水师舰船上。
  震天雷,北宋后期发展的火药武器,身粗口小内盛火药,外壳以生铁包裹,上安以引信,使用时根据目标远近,决定引线的长短。引爆后能将生铁外壳炸成碎片,并打穿铁甲。是手榴弹的前身。
  蒙古南侵之时,金军也学会以火药武器抗蒙。金天兴元年(1232年),赤盏合喜驻守汴京,“其守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铁礶盛药,以火点之,炮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爇围半亩之上,火点著甲铁皆透”,时蒙古军攻城,连攻十六日还打不下来。
  南宋军队也同样以之抗蒙。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元兵攻静江(今广西桂林),静江外城被攻破,守将“娄钤辖犹以二百五十人守月城不下”。元军围之十余日,“娄乃令所部入拥一火炮燃之,声如雷霆,震城土皆崩,烟气涨天外,兵多惊死者,火熄入视之,灰烬无遗矣”。《百科百度》
  某案:北宋之炮,或是石炮,即投石机。
  观引3),宋时火炮时尚未发明出,引3)言及用扭力投石机射出,说明此时投石机已经大规模使用。《玉海》未有标点,“所按砲角射軍儀,精銳近世無有也”标点某未标错的话,炮与角射当有逗号,是时投石机既有按角度射击也。
  图1、2乃网上搜到,仅作参考。

  
  961-2-2、庚午(建隆二年二月初六961/2/23),幸造船務。
  某案:是为第三次幸临造船务。《武经总要》中的几种军船。如图。
  961-2-3、壬申,命給事中范陽劉載往定陶督曹、單丁夫三萬,浚五丈渠,(案宋史作五丈河。)自都城北歷曹、濟及鄆,以通東方之漕。上因謂侍臣曰:「煩民奉己之事,朕必不為也。開導溝洫以濟京邑,蓋不獲已耳。」
  某案:观961-18.
  961-2-4、癸酉(建隆二年二月初九961/2/26,權知貢舉竇儀奏進士合格者十一人。
  1)癸酉,有司奏進士合格者十一人。《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某案:此宋朝之第二次科举也。
  961-2-5、甲戌(建隆二年二月初十961/2/27),幸城南觀修水櫃。
  1) 甲戌,幸城南,觀脩水匱。《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 为了保证汴河的水量,河两边挖了许多池塘蓄水济运,古代称这些池塘为水柜,同时在堤上建筑斗门用于引水冲淤积的泥沙。赖晨《北宋漕运那些事儿》
  某案:漕运为艺祖最为关心之事也,此时导洛入汴未开始,观水柜即观察漕运之能否进行也。
  《百度百科》遍艘不得水柜之明确解释,反不如一篇网文。感谢赖晨,鞠躬。
  读《管锥编》有所得,忍不住谝谝。《有女同车》“增订三”,默存先生言《夷坚志补》卷四《龙阳王丞》有“颜色紫堂”语,堂字未他见,或是讹字。先生文字商榷,而语气之判定,显而易见。足见先生读书之广,而言此语之笃然。
  先生是则言人肤黑亦有美人,引《左转 昭公十二年》“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鉴,名曰玄妻。乐正后夔取之,生伯封。”思及吾乡之谓女黑而美者,一曰“黑璨地”,肤微微黑,然有光泽;一曰“黑的瓷实”,黑而健康,皆与钱先生所引相似,是以千古同心也。
  961-2-6、丁丑(建隆二年二月十三日961/3/2),唐主景遣使來賀長春節。
  1)丁丑,南唐進長春節御衣、金帶及金銀器。《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建隆二年春二月,国主迁于南都,立吴王从嘉为太子,留金陵监国,壬午(建隆二年二月十八日961/3/7),发行旌麾仗卫六军百司,凡千余里不绝,所过劳问高年疾苦,大宴于当涂。《十国春秋卷第十六南唐二本纪》
  某案:人一旦迈出一步,再难回首。李璟一旦称臣于宋,一切皆以宋之事为先。迁都,大事,比之于艺祖之圣诞,小事也;宗主国之芥事,南唐之天大事也。汪精卫降日后,建立国家尚意以常凯申为名义首领,其妻陈璧君:“难道做汉奸也要人后乎?”汪遂任总裁。后访问“满洲国”,对溥仪三鞠躬呼万岁,回住处嚎啕大哭,作诗曰:心宇将灭万事休,天涯无处不怨尤。总有先辈尝炎凉,谅无后人续春秋。其悲凉和绝望堪比“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陈寅恪诗《阜昌》哀之,惜其文学才情也,亦可比拟于李璟。
  961-2-7、己卯(建隆二年二月十五日961/3/4),遣通事舍人王守正使江南,勞唐主之遷都也。(守正,未見。)
  1) 宋以我迁都,遣通事舍人王守贞来劳问。《十国春秋 卷第十六 南唐二 本纪》
  某案:王守正在《十国春秋》为王守贞,盖避清世宗讳。其劳南唐迁都者,明为劳,实为看其笑话,笑其劳民伤财也。
  961-2-8、先是,藩鎮率遣親吏視民租入,概量增溢,公取餘羡,符彥卿在天雄軍,取諸民尤悉。上聞之,即遣常參官分主其事,民始不困於重斂,於是出公粟賜彥卿,以媿其心。(朔記即以賜粟事繫之元年五月命王仲等監在京諸倉後,今從實錄。)
  1)己卯,賜天雄軍節度符彥卿粟。《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鎮大名餘十年,政委牙校劉思遇。思遇貪黠,怙勢斂貨財,公府之利多入其家,彥卿不之覺。時藩鎮率遣親吏受民租,概量增溢,公取其餘羨,而魏郡尤甚。太祖聞之,遣常參官主其事,由是斛量始平。詔以羨餘粟賜彥卿,以愧其心。《宋史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符彥卿 》

  3)五代以來,常檢視見墾田以定歲租。吏緣為姦,稅不均適,繇是百姓失業,田多荒蕪。太祖即位,詔許民闢土,州縣毋得檢括,止以見佃為額。選官分涖京畿倉庾,及詣諸道,受民租調,有增羨者輒得罪,多入民租者或至棄市。《宋史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賦稅》
  4)概量增溢:中国五代、两宋时期在两税征收过程中盘剥老百姓的一种方法。概量是推平量器中粮食的一种工具,在税收时,把量器装的满一些或用大斗,夺取于民。五代统治者经常用这种方法重敛于民。以后蜀、清源、南汉为最酷。后蜀“官仓给纳用斗有二等,受纳斗盛十升,出给都盛七升八合”;清源军在陈氏统治时,每斗等于宋时1.5斗,税率提高百分之五十;南汉刘氏“私制大斗,重敛于民。凡收一石,乃为一石八斗”,税率提高百分之八十,为诸国之最。直到宋朝,这种情况仍有出现。如符彦卿镇守魏州,派亲信征收两税“概量增益,公取余羡”。太祖派人阻止此事。然而到南宋理宗时,此现象仍然存在,以至于皇帝县令要求“概量毋科抑”。《中国大百科全书》
  5)常朝日參見皇帝的高級官員。唐文官五品以上及中書、門下兩省供奉官、監察御史、員外郎、太常博士,每日參見皇帝,稱常參官。
  宋神宗元豐改制後,門下省起居郎以上,中書省起居舍人以上,尚書省侍郎以上,御史台中丞以上,每日參見皇帝,為“常參官”,亦稱“朝官”。《百度百科》
  某案:是则言艺祖铲除税收陋规也,实际上收回税收权。
  注意,是则句“藩鎮率遣亲吏视民租入,概量增溢,公取余羡”,即藩镇自己收取两税,其陋规不过是沿袭五代,后蜀等地之规则耳。艺祖“遣常參官分主其事”,派出亲信大臣到州县“受民租调”(引3),有多收者入罪。故引4)言及艺祖派人阻止,否,当是接手各地税收。自唐中后期税收不在中央之弊,自此改之。统一税收,是艺祖之大功劳也,亦为下一步文官治理州县打下物质基础。愧符彦卿者,文人狡猾之笔耳。
  鲁南吾乡,毗邻三孔,受夫子影响颇大。至今有“借平还尖”之举:借一平碗米,还一尖碗,非取利也,人情来往必须之义。
  961-2-9、舊制,竊盜贓滿絹三匹者,棄市。己丑(建隆二年二月二十五日961/3/14),改為錢三千,其陌八十。
  1)己丑,定竊盜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唐建中令:竊盜贓滿三匹者死。武宗時,竊盜贓滿千錢者死。宣宗立,乃罷之。漢乾祐以來,用法益峻,民盜一錢抵極法。周初,深懲其失,復遵建中之制。帝(艺祖)猶以其太重,嘗增為錢三千,陌以八十為限。既而詔曰:「禁民為非,乃設法令,臨下以簡,必務哀矜。竊盜之生,本非巨蠹。近朝立制,重於律文,非愛人之旨也。自今竊盜贓滿五貫足陌者死。」《宋史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3)【准】唐建中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敕;节文:自今以后捉获窃盗,赃满三匹以上者并集众决杀。
  【准】建隆三年二月十一日敕;节文:起今后犯窃盗,赃满五贯文足陌,处死。不满五贯文,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不满三贯文,决脊杖二十,配役二年。不满二贯文,决脊杖十八,配役一年。一贯文以下,量罪科决。其随身并女仆偷盗本主,财物赃满十贯文足陌,处死。不满十贯文,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不满七贯文,决脊杖二十,配役二年。不满五贯文,决脊杖十八,配役一年。不满三贯文,决臀杖二十。一贯文以下量罪科决。如是,伏事未满二周年,偷盗者一准。凡人断遣应配役人,并配逐处重役,不刺面,满日疏放,其女口与免配役。所有赃钱以一百文足陌为陌余,从前后格敕处分。《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 卷十九 贼盗律》
  4)太祖初鑄錢,文曰「宋通元寶」。凡諸州輕小惡錢及鐵鑞錢悉禁之,詔到限一月送官,限滿不送官者罪有差,其私鑄者皆棄市。銅錢闌出江南、塞外及南蕃諸國,差定其法,至二貫者徒一年,五貫以上棄市,募告者賞之。江南錢不得至江北。自唐天祐中,兵亂窘乏,以八十五錢為百,後唐天成中,減五錢,漢乾祐初,復減三錢。宋初,凡輸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為百,然諸州私用則各隨其俗,至有以四十八錢為百者。至是(平廣南、江南后),詔所在用七十七錢為百。《宋史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錢幣》
  5)绢价的情形以白银计算,涨得更为缓和。以铜钱计算的绢价,自宋初的千钱一匹,建炎时涨到两千;南渡后三千四千五千,一支涨下去,最高到过一万钱一匹。但如果折成银价,则除了绍兴年间的波动外,几乎没有什么大的涨跌,宋初一匹是一两二三钱,末年也不过一两二钱。彭信威《中国货币史 第五章 第二节 六 白银的购买力 绢价》
  某案:是则有点小意思,本为查询宋刑法之盗窃律,结果成为宋之货币法。
  观引4),宋初,钱八十或八十五为一百,即一陌,十陌为一贯。结合引5),则一匹绢价钱800或850。是则绢三匹、钱三千者,皆以一贯800钱计,减轻了百分之二十,作为刑法,亦为善政。
  再观《中国货币史》是章节,宋初米一石须银0.329两,750钱合一两银,则一石米合钱247钱。钱三千弃市,合十石米。现在米约4.5元每公斤,合2.25元每斤,石、担虽不同,此处按一石为一担100斤计算,宋时钱三千为现在2250元。观960-8-11则,宋时每升合585毫升,亦即系数为0.585,乘以2250为1316.25元。以千余元杀人,现在看有些过了,乱世用重典,是时为善政。

  
  是图为《管锥编 毛诗正义 三四 狡童》之部分,钱钟书先生释言外之意有含蓄、寄托两类,以《狡童》为例,言含蓄:诗未言者,如衾余枕剩、冰床雪被,甚至诗之名义作者幽怨狡童,而记恨“子”之夺爱。言寄托:狡童为郑昭公,子为祭仲擅政,贤人被挤,不官无禄,故不能餐息。读划线句,某案:诗三百,某视之皆为男女情爱,何者《传》、《笺》、《疏》、《注》每言此类有讽、讥君臣之意,且几千年来一直如此,无人质疑?因或有二,一者古人-特别是夏商周三朝之时,能流传且公认的字少,书写不便,须刀刻火烧,一音多意,如通假字、一文多义,如《诗三百》;惟如此,方能在有限之文字、之文章表达、包涵更多的信息,以存文脉。二者三朝-甚至战国春秋读书人少,圈子很小,文字口传,心意相通。稍微有不同字面之意见,彼此皆明了且意会,进而宣扬于众。某读左思《三都赋》,晦涩难懂,有些诗句分明生编硬造,了无意义,然时人谓之“洛阳纸贵”,何也?字多可为课本,圈子小,吹捧彼此可以存活的很自在。此大约为儒家生存之道。无他,非儒家不能顺应时代释帝王之重大意义也。迅翁谓夫子时之圣者,固有因也。
  961-2-10、【己丑(建隆二年二月二十五日961/3/14)】令民二月至九月無得採捕蟲魚,彈射飛鳥,有司歲申明之。
  1)禁春夏捕魚射鳥。《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某案:时之禁渔令也。
  961-1-9则,引1)言及艺祖“课民种树”、“桑枣半之”,种桑以求绢帛,种枣珠江笑笑生兄以为枣耐储存,大灾之年可以活人,颇有见地。宋之种树禁猎,不过是古时以时而猎的朴素环境保护思想之发展耳,其保护面扩大罢了。方宝璋先生在《宋代国家管理思想 第七章 宋代公共事业管理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思想》中,有些拔高。但资料甚好,可以借鉴。
  影印本《续资治通鉴长编》961-2-10在961-2-9之后,时间应当为同一天。中华书局1992年3月版虽然标注条目1、2等,不好分别时间,前几则就有此问题,百密一忽吧。

  
  中图网购书如图1,泉792.3元,孔夫子《唐会要》、《五代会要》,泉380.0元。
  961-2-11、辛卯(建隆二年二月二十七日961/3/16),幸迎春苑宴射。
  1)天子歲時游豫,則上元幸集禧觀、相國寺,御宣德門觀燈;首夏幸金明池觀水嬉,瓊林苑宴射;大祀禮成,則幸太一宮、集禧觀、相國寺恭謝,或詣諸寺觀焚香,或至近郊閱武、觀稼,其事蓋不一焉。
  太祖建隆元年四月,幸玉津園。是後凡十三臨幸。九月,幸宜春苑。是後觀 水戰者二十有八,幸大相國寺、封禪寺者各五,龍興寺及皇弟開封尹園各三,幸太清觀、建隆觀者再,崇夏寺、廣化寺、等覺寺者各一,觀水磑者八,閱砲車、觀水櫃、觀稼、幸飛龍院、幸開封府、幸都亭驛、幸禮賢院、幸茶庫染院、幸河倉、幸金鳳園,皆一再至焉。《宋史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遊觀》
  某案:是则宴射,某欲求诸《宋会要辑稿》,以便得知艺祖幸迎春苑之次数也,未料求之不得。方做《宋会要辑稿 礼 目录》,今日始录入U盘,以备检阅。然,仍无此次宴射记录焉。
  962-2-12、是月,唐主始遷於南都,立吳王從嘉為太子,監國。留左僕射嚴續知樞密院事,湯悅佐之。悅即殷崇義,池州人也,姓犯宣祖諱,故改焉。(續事據九國志。悅事據本傳。)
  1)終以國境蹙弱,不遑寧居,遂遷於豫章。上遣通事舍人王守正持詔撫之。
  建隆二年,景遷洪州,《宋史 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南唐李氏》
  2)景因營緝諸城,謀遷其都于洪州,羣臣皆不欲遷,惟樞密使唐鎬贊之,乃升洪州為南昌,建南都。建隆二年,留太子從嘉監國,景遷于南都。而洪州迫隘,宮府營廨,皆不能容,羣臣日夕思歸,景悔怒不已。唐鎬慚懼,發疾卒。《新五代史 卷六十二 南唐世家第二 》
  3)961-2-6 引2
  某案:961-2-6,引2)知,南唐建隆二年春二月壬午,即二月十八日始迁都。《宋史 本纪》、《旧五代史》无记录,不屑也。
  李璟之迁都,皆因艺祖列战舰与迎銮(960-11-7),复幸造船务凡三次(961-1-3、961-1-12、961-2-2),七矛头指向,不言而喻。非是李璟惊弓,实为艺祖之咄咄逼人。而派王守贞安抚,见艺祖之恶趣味-类似猫戏弄老鼠之心态。至此。艺祖及赵宋对南唐怯战心理了如指掌,从心理愈发看不起李氏父子,更视南唐为自家后院也。而李氏随此次退让,心理上愈发无战意,对宋一味求和。对内,由于愤怒之转移,更为残暴对待军民矣。其亡,固也,李焘此则之叙,或应有此意。
  961-3-1、三月,唐主至南都。城邑迫隘,宮府營廨,十不容一二,力役雖繁,無所施巧,羣臣日夜思歸。唐主悔怒,欲誅始謀者,樞密副使、給事中唐鎬發病卒。(江南野錄稱鎬自縊,今從五代史。鎬,初見顯德六年七月,無邑里。)
  1)961-2-12、引2)
  2)(显德六年959)秋七月,国主议迁都洪州,曰[建康与敌境隔江而已,今吾迁都豫章,据上游而制根本,上策也。]群臣多不欲,惟枢密使唐镐赞成之。
  三月,国主至南都。宋以我迁都,遣通事舍人王守贞来劳问。南都迫隘,上下不能容,群心思归。国主退朝之暇,北望金陵,恒郁郁不乐,澄心堂承旨秦承裕常引屏风障之。唐镐惭惧,发痬卒。(小字注:江南野史又云:嗣主怒镐阿旨,欲致极法,镐惧,缢死。)复议东迁,未及行,国主寝疾,不复进膳,惟啜蔗浆,嗅藉华。(小子注:江南野史云:嗣主至南都,常不自安,将宴百僚于殿上,忽见故太傅宋齐丘自陛而趋进,遂恶之,入而得疾。)《十国春秋 卷十六 南唐二 本纪》
  某案:《孟子·告子下》:“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是则李焘叙南唐君臣凝聚心散矣。
  洪州之狭迫,南唐之君臣当有心理准备。迁都之后,君臣安定下来,从枪顶脑门之恐惧中平静下来,君臣自有反思。一者为是时之恐惧而匆忙定迁都之计谋而羞愧,二者为不自觉对金陵、洪州各方面对比,更加对迁都洪州之不满意。为此,君臣思归可以理解。李璟北望金陵,当是李煜“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是难”之预演也。羞愧难当之李璟,急欲发泄自己之恼怒,自有迁怒唐镐之意;而群臣看来,百依百顺之臣子结果都如是,我辈何以处之?自然人人自危,忐忑不安,君臣对立情绪或有扩大。唐镐之死,对李璟为一个解脱,同时,为减缓君臣对立情绪,李璟大宴百僚;时,璟当对唐镐多少有点愧疚,虽为宴会,神经亦当紧张之极,故有相似宋齐丘之身影出现,即疑为丘趋进也,是璟神经衰弱之表现也。故,璟之迁都,加大君臣对立,实为南唐必败之表现,李焘书之为后发展作背景。
  由引2)可知,迁都之思,在对周世宗称臣时就有,艺祖所为加速了这个过程。南唐国主心理之脆弱,有所恃则狂妄无比,有所惧则软弱无比,迁都正是对强权下意识之躲避。有此心态,无怪艺祖对其之不齿也。
  981-3-2、丙申(建隆二年三月初二961/3/21),內酒坊火。坊與三司接,火作之夕,工徒突入省署。上登樓見之,以酒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巖縱其下為盜,並棄市。酒工五十人,命斬於諸門。宰臣極諫,上怒微解,遽追釋之,獲免者十二人而已。(宋朝大事記:建隆二年三月,林德頌曰:「在易之乾,君象也。其德,君德也。天以剛為德,君德而非剛健,何以君天下?我太祖之開國也,以千百年破碎不可為之天下,一舉而削平之。強者服,很者順,俛首聽命,惟恐或後。處藩鎮以環衛,而藩鎮無異辭,授守臣以倅貳,而守臣無異意,是果何道而得此哉?英武自天,雄斷如神。」開寶六年,差利州知州李鑄通判成都府,川班妄訴,全班盡廢,雄武肆掠,戮及百人,役夫突入省部,其主將亦寘極法,吏黷貨賄者斬,官辭濁務者黜。威令之不可測如此,其誰敢忤人主之意哉。)
  1)三月丙申,內酒坊火,酒工死者三十餘人,乘火為盜者五十人,擒斬三十八人,餘以宰臣諫獲免。酒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巖以酒工為盜,坐棄市。《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二年三月,內酒坊火,燔舍百八十區,酒工死者三十餘。《宋史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火》

  3)法酒庫 內酒坊 掌以式法授酒材,視其厚薄之齊,而謹其出納之政。若造酒以待供進及祭祀,給賜,則法酒庫掌之;凡祭祀,供五齊三酒,以實尊罍。內酒坊惟造酒,以待餘用。《宋史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光祿寺 》
  4)太祖建隆二年三月,内酒坊火,焚屋百八十余间,酒工死者三十余人。诛内酒坊使左承规、副使田处岩于厚载门外,工匠五十余人悉命斩于诸门。宰相等极言谏止,乃追释之,获免者十有二人。《宋会要辑稿 第五十二册 瑞异二 三一》
  5)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天下財賦,內庭諸司,中外筦庫,悉隸三司。《宋史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6)大内正门宣德楼列五门,……入门东去街北廊乃枢密院、次中书省、次都堂(宰相退朝治事于此)、次门下省….
  《东京梦华录 卷一 大内》
  外诸司:……法酒库、内酒坊……
  外诸司:皇宫内为皇帝德朝廷政务、外出巡游及相关活动服务的各部门总称。《东京梦华录 卷一 外诸司》
  某案:是则叙艺祖戾气渐重也。
  观引3),“内酒坊惟造酒”,知内酒坊职责为造酒备用也。其位置由是则知在皇宫内,与省署相连。如图1、引5)、6),三省当在宣德门内右,则内酒坊亦应在此处,艺祖之登楼见之地,或是宣德楼。
  酒坊起火,势必很大,引2)言燔舍一百八十余区,死于火者当不为小数。是则未言,引1)、引2)言死于火酒工为三十余人,引4)摘抄旧书,可不为据。为艺祖斩者三十余人,计死于是事故者当超过六、七十人。
  前则言及艺祖屠李重进兄弟子侄(960-11-5)、视南唐军民为豚羊(960-11-7),是则又言斩为避火而仓皇入台省之酒工三十余人。“宰臣极谏,上怒微解……获免者十二人而已”,李焘似为春秋笔法,由所引可知下令杀人时艺祖极其暴怒,怒而杀人,为君者不仁也。引1)为缓颊言五十余人“乘火为盗”,强饰耳,当有何等胆气在戒备森严之皇宫明目张胆自为盗?反不如引《宋朝大事记》来的果断:威令不可测,谁敢忤认主之意?此艺祖已戾气大增,非复有些许怜民之心也。

  
  补图1
  961-3-3、初,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詔右監門衛將軍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河造斗門,自滎陽鑿渠百餘里,引京、索二水通城壕入斗門,架流於汴,東匯於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甲辰,新水門成,上臨視焉。
  1)太祖建隆二年正月,遣使往定陶規度,發曹、單丁夫數萬浚之。三月,幸新水門觀放水入河。先是,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遂詔左監門衞將軍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水造斗門,引京、索、蔡河水通城濠入斗門,俾架流汴水之上,東進於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公私咸利。《宋史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廣濟河(即五丈河)》
  某案:961-1-8已叙,可参观。
  961-3-4、乙巳(建隆二年三月十一日961/3/30),賜樞密副使趙普宅一區。
  1)從平上黨,遷兵部侍郎、樞密副使,賜第一區。《宋史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某案:是赏赐李筠、李重进之灭也。
  961-3-5、辛亥,以雄武節度使、守太保、兼中書令、太原郡王王景為鳳翔節度使,充西面沿邊都部署。景,掖人,(景,初見天福三年。)起兵伍,性謙退,折節下士,每朝廷使至,雖卑位皆送迎,周旋盡禮。左右或言:「王位崇,不宜過自損抑。」景曰:「人臣重君命,固當如此,我惟恐不謹爾。」建隆初,封郡王。朝廷以吏部尚書張昭為使,景尤加禮重,遺昭萬餘緡,左右或言其過厚,景曰:「我在行間,即聞張尚書名,今使於我,是國家厚我也,豈可以往例為限。」於是,自秦州來朝,上優待之,宴賜加等,復遣鎮鳳翔。
  1)宋初,加守太保,封太原郡王。建隆二年春來朝,太祖宴賜加等,復以為鳳翔節度、西面緣邊都部署。
  性謙退,折節下士,每朝廷使至,雖卑位必降階送迎,周旋盡禮。左右或曰:「王位尊崇,無自謙抑。」景曰:「人臣重君命,固當如是,我惟恐不謹耳。」初封郡王,朝廷以吏部尚書張昭將命,景尤加禮重,以萬餘緡遺昭。左右或言其過厚,景曰:「我在行伍間,即聞張尚書名,今使於我,是朝廷厚我也,豈可以往例為限耶?」《宋史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2)都部署,官名。所谓都部署是马步军都部署的省称,其简称还有部署、兵马都部署、步军都部署等。五代后唐初置,为战时指挥官。宋置于邻接辽、夏地区,为地方军事长官,掌军队屯戍、防守、训练、教阅、赏罚事务。英宗(赵曙)时,为避其嫌名而改称都总管。辽北大王院、南大王院有此官,北面宫官有诸行宫都部署与契丹行宫都部署,北面边防官有兵马都部署。都部署在北宋初年是军事指挥官的重要职称,是前线各路部署的总指挥,在宋朝统一战争中,往往是最高指挥官的称呼。《百度百科》
  某案:又是一个进京效忠的地方军事大吏。
  雄武、凤翔两地相隔不大,改地任节度使无非加其西面沿边都部署衔耳,增王景之地位。某所感到悲哀者,是王景之谦退。方面节度使对朝廷小官,卑躬屈膝作属下状,不知王景是何心态承受。袁世凯欲称帝,探寻段祺瑞之态度,段严词拒绝,言曰:最恨长子变矮子之举动,指下跪也。段祺瑞三造共和,其功业煌煌,某皆不为意,惟此一句话,每想起,心血澎湃,有浮一大白之兴,此,国民之觉醒也。
  961-3-6、宰相范質、王溥相繼臥疾,上命翰林醫官王襲、米瓊視之,質、溥皆瘳。上喜,於是以襲為光祿寺丞,瓊為都水監主簿。
  某案:此则观之,艺祖尚有恻隐之心,能以大臣之生死为念,甚好。
  961-3-7、北漢寇麟州,防禦使楊重勳擊走之。重勳、即重訓也,避周恭帝諱改焉。(廣順二年冬,重訓初見。顯德四年十月,重訓以北漢麟州來降,即命為防禦使。)
  1)杨重勋(?—975),北宋名将,本名杨重训,后周末避周恭帝名宗训改。
  父亲杨信死后,由于兄杨业(杨重贵)事北汉,杨重勋继任麟州刺史后也归附北汉。后周广顺二年(952)末,一度归附后周,后又再次归附北汉。显德四年十月,再次归降后周,升为防御史。
  宋朝建立,杨重勋归附,多次击退北汉的进攻。
  乾德五年(967),设建宁军于麟州,杨重勋升任建宁军节度留后。
  开宝五年(964)九月,宋太祖采取另派武臣任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麟州等地的长官,而将世袭的土豪移置内地,杨重勋由建宁军节度留后移为保静军(宿州,今属安徽省)节度留后,后升节度使。
  开宝八年(975)七月死于任上。《百度百科》
  某案:是役诸书皆无记载,当属《百度百科》之多次击败北汉进攻之一。杨重勋为杨业之弟,颇好,此时杨家兄弟刚刚归顺,艺祖未及给其兄弟升职也。
  961-3-8、令文武官及致仕官、僧道百姓,自今長春節及他慶賀,不得輒有貢獻。
  1)建隆元年,羣臣請以二月十六日為長春節。正月十七日,於大相國寺建道場以祝壽,至日,上壽退,百僚詣寺行香。尋詔:「今後長春及諸慶節,常參官、致仕官、僧道、百姓等毋得進奉。」《宋史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某案:《宋史》、《宋会要辑稿》皆未记载是诏。
  是则可见长春节百官等有贡献,民间传言乾隆时刘墉进万年青为之寿,亦可知清朝帝王之寿收贡献,艺祖此诏,解民困也。李焘言诏发布于是时,而《宋史》言发布于元年,当以是则为准,盖《宋史》舛误颇多故也。
  961-3-9、癸亥(建隆二年三月二十九日961/4/17),上步自明德門,幸作坊宴射。酒酣,顧前鳳翔節度使、兼中書令臨清王彥超曰:(彥超,初見開運三年。)「卿曩在復州,朕往依卿,卿何不納我?」彥超降堦頓首曰:「當時臣一刺史耳,勺水豈可容神龍乎。使臣納陛下,陛下安有今日!」上大笑而罷。
  1)漢初,領岳州防禦使兼護聖左廂都校,出為復州防禦使。
  宋初,加兼中書令,代還。太祖與彥超有舊,因幸作坊,召從臣宴射,酒酣,謂彥超曰:「卿昔在復州,朕往依卿,何不納我?」彥超降階頓首曰:「勺水豈能止神龍耶!當日陛下不留滯於小郡者,蓋天使然爾。」帝大笑。彥超翌日奉表待罪,帝遣中使慰諭,令赴朝謁。《宋史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王彥超》
  某案:艺祖怀旧于旧雨。
  昔读《石头》,王熙凤有皇帝也有三门穷亲戚之语,深为信之,此为艺祖忆苦思甜于穷友也。艺祖从军前,“漫游无所遇”,借宿襄阳僧舍,僧力其北,方于周太祖相遇,是为访王彦超后之事,亦为艺祖发迹前最后之失意。为帝后,艺祖自有底气责难彦超,怕是半为责难半为炫耀耳,此汉高祖责太上皇“今某之业就孰与仲多”艺祖版也。彦超亦为妙人,一句水浅不足以养龙,艺祖之臭脚捧得高高。此则之酒酣二字,深得其妙。

  
  补图
  961-闰3-1、閏三月甲子朔(建隆二年闰三月初一961/4/18),彥超上表待罪於私第,上遣中使慰撫之,因謂侍臣曰:「沈湎於酒,何以為人?朕或因宴會至醉,經宿未嘗不悔也。」侍臣皆再拜。(本紀及舊錄皆於閏月甲子載此事。甲子,初一日也,與癸亥實相接矣,蓋因王彥超上表待罪故云。而新錄乃於己巳始載之,恐誤也,今不取。)
  1)閏月己巳,幸玉津園,謂侍臣曰:「沉湎非令儀,朕宴偶醉,恒悔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某案:君臣具为妙人。
  彦超之表,想必统篇皆为自己如何不慎重,大醉于御前,罪大恶极等等。艺祖亦当言,朕亦醉,不知所言。其言于侍臣者,非悔醉酒,悔问责彦超也。帝王之真心态不可示于人,托于酒,最好之借口。严子陵脚压光武帝腹,彦超谢罪艺祖酒,皆为大学问。
  李焘所谓新录,当是艺祖《起居注》。编著者怕是未读是则,仍记载为己巳日,误。

  
  961-闰3-2、殿前都點檢、鎮寧軍節度使慕容延釗罷為山南西道節度使,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韓令坤罷為成德節度使。自是,殿前都點檢遂不復除授。
  1)建隆二年,(韓令坤)改成德軍節度,充北面緣邊兵馬都部署。將赴鎮,上於別殿置酒餞之,因勗其為治。《宋史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韓令坤》
  2)建隆二年,(慕容延釗)長春節來朝,賜宅一區。表解軍職,徙為山南東道節度、西南面兵馬都部署。《宋史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慕容延釗》
  3)而有都點檢、副都點檢之名,在都指揮之上,後不復置,《宋史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4)国初,有都点检、副都点检之名,在都指挥使之上,后不复置。其属吏之名并如侍卫司,而都指挥使、都虞候三局吏人之数各有差降。《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二》
  5)宋初無所掌,其事務悉歸本州知州、通判兼總之,亦無定員。恩數與執政同。初除,鎖院降麻,其禮尤異,以待宗室近屬、外戚、國婿年勞久次者。若外任,除殿帥始授此官,亦止於一員;或有功勳顯著,任帥守於外,及前宰執拜者,尤不輕授。又遵唐制,以節度使兼中書令、或侍中、或中書門下平章事,皆謂之使相,以待勳賢故老及宰相久次罷政者;隨其舊職或檢校官加節度使出判大藩,通謂之使相。元豐以新制,始改為開府儀同三司。舊制,敕出中書門下,故事之大者使相繫銜。至是,皆南省奉行,而開府不預。《宋史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6)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宋朝灭后蜀,宋沿置山南西道节度,治梁州,又称汉中郡、山南西节度。《百度百科》
  某案:是时宋朝或无山南西道节度使之称。
  如图(图时为959年),山南西道节度使驻扎梁州,即今之汉中市南郑区附近。时为后蜀之地,宋军何以驻扎?引6)言及艺祖乾德三年(965年)沿置此节度使,当是延续后蜀之地、之称。《宋史 地理志》、《宋史 职官》、《宋会要辑稿 职官》、《宋会要辑稿 方域》皆无记载,不知《百科百度》以何而定。非一手资料,不敢定夺,若引6)为是,则《宋史 慕容延钊传》记载准确,山南东道节度使。校者此处亦无说明。
  是则与引1)并读,知二人成为方面大佬,则“罢”字当指去延钊之都点检、令坤之都指挥使职。不再设都点检,为艺祖尚任是职,尊艺祖也。近代亦有是例,孙中山任党总理,常凯申则名为总裁,留总理为孙中山之专称;得国时卡扎菲为上校,利比亚最高军衔即为上校,不能僭越也。
  961-闰3-3、己巳(建隆二年闰三月初六961/4/23),幸玉津園。
  1)閏月己巳,幸玉津園,謂侍臣曰:「沉湎非令儀,朕宴偶醉,恒悔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建隆元年四月十六日,幸玉津园。八月五日、二年闰三月六日、《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行》
  某案:引1)前已叙,《宋史》有误;引2)可知,此为艺祖第三次游观玉津园。

  
  961-闰3-4、庚午,詔開封府集眾杖殺皇建院僧輝文,僧錄瓊隱等十七人各決杖配流。先是,上還自揚州,左右街僧道出迎,輝文等攜婦人酣飲傳舍,為其黨所告,逮捕按驗得實,故有是命。
  某案:是则艺祖用刑未找到出处。
  如图,按照《北宋东京城研究 第四章》表4-1皇建院条,原为郭威旧第,街道以寺院为名,当在此街道。《东京梦华录 卷二》有描述皇建院街。
  搜《宋史 刑法》、《宋会要辑稿 刑法》、《宋会要辑稿 道释》皆无艺祖杖杀辉文之法律依据,亦无此条记载。
  961-闰3-5、壬申(建隆二年闰三月初九961/4/26),唐主遣使貢金器二千兩、銀器萬兩、錦綺二千段,謝生辰之賜也。
  1)壬辰,南唐進謝賜生辰金器、羅綺。《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景生日,遣使賜以金幣及賜羊萬口、馬三百疋、槖駝三十,以為常制。《宋史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南唐李氏》
  3)自太祖受命,俶貢奉有加常數。二年,遣使賜俶戰馬二百、羊五千、橐駝三十。《宋史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4)宋初,從效遂上表稱藩,貢奉不絕。會李景遷洪州,從效疑景討己,頗懼,遣其從子紹錤齎厚幣獻景,又遣使假道吳越入貢。太祖特命使厚賜以撫之,使未至,從效疽發背卒,年五十七。《宋史卷四百八十三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漳泉留氏 》
  5)建隆二年春三月,宋遣丁德裕送王弟信回,仍赐马二百匹、羊五百口、橐駝二十头。(宋史作羊五千、橐駝三十,今从备史)《十国春秋卷八十一 吴越五 世家》
  6)建隆元年三月,遣使贡绢二万匹、银万两如宋,贺即位。(宋史作二月,今从南唐书)
  秋七月,贡宋金器五百两,银器三千两。罗纨千匹,绢五千匹;又遣礼部郎中龚慎仪朝宋,贡乘舆、御服。自是贡献尤数,岁费以万计。
  十一月丁未,……又遣户部侍郎冯延鲁贡金买宴,并伶官五十人作乐上寿;又贡金玉、鞍勒、银装、兵器。
  国主诞日,宋遣使馈羊万头、马三百匹、槖駝三十,自后岁以为例。《十国春秋卷第十六 南唐二 本纪》
  某案:是则对比宋、南唐进贡与馈赠也。他国为对比,不再细说。
  南唐李璟谢生日馈赠,当在壬申(初九)日。《宋史 太祖本纪》是则下为丁丑(十四)赈灾,若为壬辰(二十九),则是月过矣,何以先言后事而后言前事哉?网文、《宋史》1977年11月版及网上影印《四库全书》版皆曰壬辰,当是著者误。
  宋唐之贡赐皆以白银两计算,其比例、价格取自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程民生《宋代物价研究》,后注彭书、程书。银:金=6.25:1(彭书);铜:银=800:1(961-2-9);银:绢=1.2:1(彭书);铜:罗纨=1:2贯(程书)。羊价:2贯600文/只,马价:20贯/只,牛价:5贯/只,囊驼价:无,当介于牛马之间,以10贯/只计算(以上程书)。
  建隆元年:三月,绢二万疋,2.4万两白银;银万两。合银3.4万两。
  秋七月:金五百两,3125两白银;银3000两;纨一千疋,合铜2000贯,合银2500两;绢五千疋,合银6000两。合银1.5万两。
  十一月:是记录不详细,以引6)二句末语,可以为是1.0万两。至此,建隆元年南唐进贡银两越六万两。
  羊一万头,合铜2万贯,合银2.5万两;马三百匹,合铜6000贯,合银0.75万两。囊驼三十匹,合铜三百贯,合银0.04万两。合银3.2万两。
  要之,艺祖约占南唐三万两白银的便宜。


  
  961-闰3-6、丁丑(建隆二年闰三月十四日961/5/1),金、商、房三州民饑,遣使賑之。
  1)丁丑,金、商、房三州饑,振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二年三月,以金、商、延州鼠食田苗,民饥,遣使赈之。《宋会要辑稿 食货六八》
  3)建隆元年夏,相、金、均、房、商五州鼠食苗。《宋史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木》
  某案:是则承961-1-7而来。
  如图,受灾地以金、商、房三州相连为重,盖引3)五州、引2)延州中,延州、相州、均州与此三地相隔远,扑灭鼠害,不易相连。建隆二年之灾荒,为元年鼠害之结果(相、延二州未在图上)。延州仅《宋会要辑稿》有记载,未知是否确为灾区也。
  是则与961-1-7对读,则宋代灾荒的报告、救助现矣。李华瑞《宋代救荒史稿》第十一、十二、十三章描写颇详,某今未简叙之。灾害发生,灾民填写诉状投至州县,州县接收后,按照里正(后称保正,即村官)提供之地貌、灾情遣派官吏核实受灾程度,做出等级判定上报中央;同时对灾民“抄劄姓名、审核给历、直计口粮”,为赈灾之基础依据。中央收到报告后,或派员(如是则)、或委托地方官员赈灾,设粥厂、以工代赈、招募饥民为兵等等常规办法,不叙。
  综上。宋之赈灾措施较为精当,惠人无数,此可褒扬。
  961-闰3-7、癸未(建隆二年闰三月二十日961/5/7),幸迎春苑宴射。
  1)癸未,幸迎春苑宴射《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某案:所记不错的话,此为第二次宴射迎春园。具体位置参观961-闰3-4图。
  961-闰3-8、丙戌(建隆二年闰三月二十三日961/5/10),韓令坤、慕容延釗辭,宴於廣政殿。自是,節度使以上出使赴鎮,宴如儀。
  1)国朝凡宰相、枢密、参知政事、使相、节度、外国使见辞日,皆赐饮。其日宣徽、三司使、学士、节度使、两使留后、观察使已上并预。如有节度使进上酒器者,俟第一盏遍,舍人引下殿进奉如仪。或上表辞免,即罢。《宋会要辑稿 礼四五-三二》
  某案:是则叙有宋见辞宴例之兴也。
  谚云:无例不可兴,有例不可灭,盖谓治大国如烹小鲜,不可频频改治国之策也。
  961-闰3-9、是春,詔申明周顯德三年之令,課民種植,每縣定民籍為五等。第一種篮木百,每等減二十為差,桑棗半之。男女十七以上,人種韭一畦,闊一步,長十步。乏井者,鄰伍為鑿之。令佐以春秋巡視其數,秩滿赴調,有司第其課而為之殿最。(此據本志在二月,不得其日,今附見閏月後。)又詔自今民有逃亡者,本州具戶籍頃畝以聞,即檢視之,勿使親鄰代輸其租。(此據本志附見,不得其月日也,當考。)
  是春,令长吏课民种植,每县定民籍为五等。第一种杂木百,每岁减二十为差;桑、枣半之。男女十岁以上,人种韭一畦,阔一步,长十步。无井者,邻伍为凿之。令佐以春秋巡视其数;秩满赴调,有司第其课而为之殿最。又诏:“自今民有逃亡者,本州具户籍顷亩以闻,即检视之,勿使亲邻代输其租。”《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農田之制自五代以兵戰為務,條章多闕,周世宗始遣使均括諸州民田。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隆以來,命官分詣諸道均田,苛暴失實者輒譴黜。申明周顯德三年之令,課民種樹,定民籍為五等,第一等種雜樹百,每等減二十為差,桑棗半之[一]桑棗半之(「桑」原作「梨」,據下文和通考卷四田賦考、太平治蹟統類卷二改。);男女十歲以上(男女十歲以上長編卷二作「十七歲以上」,太平治蹟統類卷二作「十五以上」,宋刑統卷一二以「十五以下為小,二十以下為中」,疑當作「男女十五歲以上」。)種韭一畦,闊一步,長十步;乏井者,鄰伍為鑿之;令、佐春秋巡視,書其數,秩滿,第其課為殿最。又詔所在長吏諭民,有能廣植桑棗、墾闢荒田者,止輸舊租;縣令、佐能招徠勸課,致戶口增羨、野無曠土者,議賞。諸州各隨風土所宜,量地廣狹,土壤瘠埆不宜種藝者,不須責課。遇豐歲,則諭民謹蓋藏,節費用,以備不虞。民伐桑棗為薪者罪之:剝桑三工以上,為首者死,從者流三千里;不滿三工者減死配役,從者徒三年。《宋史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農田》
  2)至道二年,太常博士、直史館陳靖上言:
  先王之欲厚生民,莫先於積穀而務農,鹽鐵榷酤斯為末矣。按天下土田,除江淮、湖湘、兩浙、隴蜀、河東諸路地里敻遠,雖加勸督,未遽獲利。今京畿周環二十三州,幅員數千里,地之墾者十纔二三,稅之入者又十無五六。復有匿里舍而稱逃亡,棄耕農而事游惰,賦額歲減,國用不充。
  詔書累下,許民復業,蠲其租調,寬以歲時。然鄉縣擾之,每一戶歸業,則刺報所由。朝耕尺寸之田,暮入差徭之籍,追胥責問,繼踵而來,雖蒙蠲其常租,實無補於捐瘠。況民之流徙,始由貧困,或避私債,或逃公稅。亦既亡遯,則鄉里檢其資財,至於室廬、什器、桑棗、材木,咸計其直,或鄉官用以輸稅,或債主取以償逋;生計蕩然,還無所詣,以茲浮蕩,絕意歸耕。
  如授以閑曠之田,廣募游惰,誘之耕墾,未計賦租,許令別置版圖,便宜從事;酌民力豐寡、農畝肥磽,均配督課,令其不倦。其逃民歸業,丁口授田,煩碎之事,並取大司農裁決。耕桑之外,令益樹雜木蔬果,孳畜羊犬雞豚。給授桑土,潛擬井田,營造室居,使立保伍,養生送死之具,慶弔問遺之資,並立條制。候至三五年間,生計成立,即計戶定征,量田輸稅。若民力不足,官借糴錢,或以市餱糧,或以營耕具。凡此給受,委於司農,比及秋成,乃令償直,依時價折納,以其成數關白戶部。
  帝覽之喜,令靖條奏以聞。《宋史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農田》
  某案:宋代劝勉农桑。
  自此则起,毕沅《续资治通鉴》亦如是贴,因其多涉他国史实,以求全面也。
  农桑为社会之根本,新朝厥立,当即劝农,宋不例外。引1)重申周之旧策,未得此诏原文,不知其规定植树之品种、数量、考核办法为哪朝所定,太过繁琐,不好执行。引2)劝多种杂树、瓜果,求瓜果半年粮?方宝璋《宋代国家管理思想》第四章亦言,枣可以为粮,同珠江笑笑生兄判定,足征英雄所见略同。劝桑农一事,是书是章描述颇好,诸君可移步一观。
  961-4-1、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日食在甲乙日,主四海之外,不占;丙丁,江、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濟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各以其下所主當之。寅卯辰木,招謀者司徒也。巳午未火,招謀者太子也。申酉戌金,司馬也。亥子丑水,司空也。《宋史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日食》
  某案:可与960-5-1对读。
  960-5-1则,日食为己亥朔,主恶,故有艺祖之斋戒。是则无关大局,例行记载耳。《续资治通鉴》句读多了些,有春秋味道。
  961-4-2、甲午,給事中常準奪兩官,授兵部郎中免。先是,大名館陶民郭贄詣闕訴括田不均,詔令他縣官按視,所隱頃畝皆實。上怒,本縣令程迪,決杖流海島。準實為括田使,故責之。(常準,未見。)
  甲午,诏检田使、给事中常准夺两官。先是馆陶民郭贽,诣阙诉检田不均,诏令它县官案视,所隐顷亩皆实。帝怒,责准,本县令程迪,决杖流海岛。《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太祖建隆二年四月,大名府上言:餐陶县民郭赟诉去冬所检田,各有隐漏田亩。诏本县令程迪杖脊除名,配沙门岛;元检官给事中常准夺两任官。《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
  2)自五代以兵戰為務,條章多闕,周世宗始遣使均括諸州民田。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隆以來,命官分詣諸道均田,苛暴失實者輒譴黜。《宋史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農田》
  3)诸差科赋役违法及不均平,杖六十。若非法而擅赋敛及以法赋敛,而擅加益赃重入官者,计所擅坐赃论入私者,以枉法论,至死者加役流。《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 卷十一职制律 》
  某案:宋因唐制,检田括户。
  宋因唐制采用两税法,即户税和地税,户税以民之资产多寡征税,须括户;地税以地之多少、肥瘠、种植物品种类为依据征税,须检田。引2)言艺祖用周世宗法,此则为检田时发生纰漏。因学识短浅,水平有限,某再三检查建隆四年前之检括手法,牵扯税费问题,终不得,憾事也。
  是则适用法规,亦如前言,牵扯法律问题,亦为某之盲点,引3)未知确否?句读之不通、条文之舛误,恳请大家正之,合手。
  961-4-3、潁州團練使范再遇請老,授左金吾衛大將軍致仕,別降璽書勞問之。再遇,故唐將,以泗州降者也。(再遇,見顯德四年。)
  1)(显德四年957)十二月乙卯,泗州守将范再遇叛于唐,以其州来降。《新五代史卷十二 周本纪第十二 世宗》
  2)十二月乙卯,泗州守将范再遇以其城降,授再遇宿州团练使。《旧五代史卷一百一十七 周书第八 世宗纪第四》
  某案:是则范再遇,检两史周世宗纪仅有两则记载,其在世似乎仅仅为降世宗而来。遥想当年守泗州,亦为一方大人物,威风凛凛,史书不过百字,想来悲哀。降周再入宋,由宿州而颍州,不过五年致仕,当有“心在泗州,身老颖州”之叹。读是则,顿觉有“五鼎烹”之志者,亦应仰视膜拜。
  961-4-4、壬寅(建隆二年四月十日961/5/26),詔:「先代帝王陵寢,令所屬州府遣近戶守視。前賢冢墓有隳毀者,即加修葺。」
  壬寅,诏:“先代帝王陵寝,令所属州府遣近户守视;前贤冢墓堕坏者,即加修葺。” 《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壬寅,詔郡國置前代帝王、賢臣陵冢戶。《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建隆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忠臣賢士丘壠,或樵采不禁、風雨不芘,宜以郡國置戶以守,隳毀者修葺之。」《宋史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先代陵廟》
  某案:艺祖尊前朝帝王。
  《宋会要辑稿》最早记录到乾德四年,无是则。《宋史》本纪、礼时间不一致。观引2)诏书内容,几乎一致,当为同一诏书;如是,建隆二年颁布当为准确,盖《宋史》之纰漏非一次也。史书如贞女,不可不慎重也。
  961-4-5、滄州無棣縣民趙遇詐稱皇弟,付有司鞫實,斬於東市。
  1)己酉,無棣男子趙遇詐稱皇弟,伏誅。《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宋承唐制,宗王襁褓即裂土而爵之。然名存實亡,無補於事。降至疏屬,宗正有籍,玉牒有名,宗學有教,郊祀、明堂,遇國慶典,皆有祿秩。所寓州縣,月有廩餼。至於宗女適人,亦有恩數。然國祚既長,世代浸遠,恒產豐約,去士庶之家無甚相遠者。靖康之亂,諸王駢首以弊於金人之虐,論者咎其無封建之實,故不獲維城之助焉。
  雖然,東都之仁宗,南渡之高、寧,元良虛位,立繼小宗,大策一定,卒無動搖,磐石之固,亦可知矣。且宋於宗室,稍有過差,君臣之間,不吝於改,尤不憚於言。涪陵、武功,真宗即位,尋議追復改葬,封其子孫。濮邸尊稱,言者惟務格非,不少避忌。宋末濟邸,國事將亡,諫疏不息,必褒卹而後止。是蓋歷代之所難得者歟!《宋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3)宗正寺 卿掌敘宗派屬籍,以別昭穆而定其親疏,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修纂牒、譜、圖、籍,其別有五:曰玉牒,以編年之體敘帝系而記其歷數,凡政令賞罰、封域戶口、豐凶祥瑞之事載焉。曰屬籍,序同姓之親而第其服紀之戚疏遠近。曰宗藩慶系錄,辨譜系之所自出,序其子孫而列其名位品秩。曰僊源積慶圖,考定世次枝分派別而系以本宗。曰僊源類譜,序男女宗婦族姓婚姻及官爵遷敘而著其功罪、生死。凡錄以一歲,圖以三歲、牒、譜、籍以十歲修纂以進。宋初,舊置判寺事二人,以宗姓兩制以上充,闕則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諸廟諸陵薦享之事,司皇族之籍。主簿一員,以京官充。
  大宗正司 景祐三年始制司,以皇兄寧江軍節度使濮王知大宗正事,皇姪彰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守節同知大宗正事,元豐正名,仍置知及同知官各一人,選宗室團練、觀察使以上有德望者充;丞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掌糾合族屬而訓之以德行、道藝,受其詞訟而糾正其愆違,有罪則先劾以聞;法例不能決者,同上殿取裁。若宮邸官因事出入,日書於籍,季終類奏。歲錄存亡之數報宗正寺。凡宗室服屬遠近之數及其賞罰規式,皆總之。《宋史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宗正寺 大宗正司附》
  某案:是则微涉宋之宗室制度。
  珠江笑笑生兄所言不谬,读史就是一个大坑。比如是则,某网上搜寻冒认皇亲如何治罪,得知有《宋代皇亲与政治》,整个宋朝被人研究透彻了。再买是书以备查询。
  宋朝宗室制度,简言之就是所有赵氏子弟,全部养起来,给爵位、给读书、给禄秩,就是不给权力。南宋前所有宗室圈养于京师,南渡后大多居住杭州,故有引2)“寓州县者”之说。管理其生活的为宗正寺,如引3)。终有宋一代,宗室始终未有叛乱等发生,亦可见宋室对宗室防范之成功。俟所购书到,再给诸君详谈。
  赵遇诈称皇弟,世之多矣。后世有名郑三发子者,诈称常凯申兄,军统囚禁终生耳,亦可见中华文明之进步。
  961-4-6、己未(建隆二年四月二十六961/6/12),杖殺商河縣令李瑤,左贊善大夫申文緯除籍為民。文緯奉詔按田,瑤受贓,文緯不之察,為部民所訴故也。
  己未,商河县令李瑶,坐赃杖死;左赞善大夫申文纬,奉使案田,不能举察,除籍。帝深恶赃吏,以后内外官赃罪,多至弃市。《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己未,商河縣令李瑤坐贓杖死,左贊善大夫申文緯坐失覺察除籍。《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宋興,承五季之亂,太祖、太宗頗用重典,以繩姦慝,歲時躬自折獄慮囚,務底明慎,而以忠厚為本。《宋史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一》
  紹聖三年,刑部侍郎邢恕等言:「藝祖初定天下,主典自盜,贓滿者往往抵死。仁祖之初,尚不廢也。其後用法稍寬,官吏犯自盜,罪至極法,率多貸死。然甚者猶決刺配島,錢仙芝帶館職,李希甫歷轉運使,不免也。比朝廷用法益寬,主典人吏軍司有犯,例各貸死,略無差別。慾望進述祖宗故事,凡自盜,計贓多者,間出睿斷,以肅中外。」詔:「今後應枉法自盜,罪至死、贓數多者,並取旨。」《宋史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3)诸监临、主守自盗,及盗所监临财物者(若亲王财物而监守自盗亦同),加凡盗二等,三十匹绞。本条已有加者,亦累加之。
  【疏议曰】假如左藏库物,则太府卿丞为监临,左藏令丞为监事,见守库者为主守,而自盗库物者为监临、主守自盗。又如州县官人盗部内人财物,是为盗所监临,(注云:若亲王财物,依令皇兄弟、皇子为亲王,监守自盗王家财物,亦同官物之罪,)加凡盗二等,一尺杖八十,一匹加一等;一匹一尺杖九十;五匹徒二年;五匹加一等是名。加凡盗二等,三十匹绞。(注云:本条已有加者,亦累加之。)谓监临、主守自盗所监主不计赃之物,计赃重者,以凡盗论加一等。即是本条已有加于此又加二等。假有武库令自盗禁兵器,计赃直绢二十匹,凡人盗者二十匹合徒二年半,以盗不计赃而立罪名。计赃重者,加凡盗一等者,徒三年,监主又加二等,流二千五百里。如此之类,是本条已有加者亦累加之。《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 卷十九 贼盗律 》
  某案:李瑶坐赃杖死,申文纬不察除籍。
  李瑶之罪,按照主守自盗,引3),处以杖毙,可。惟申文纬除籍,有何可依?《宋史》刑法、铨法皆无,《选举一》有“送举”不察坐连条(960-2-5)。祈大家指正。
  961-4-7、右神武將軍李懷節出典坊州,受代歸闕,行次華州,忿其從者王,乘醉手斬之,為其黨所訟,下吏按劾。乙卯(建隆二年四月二十三961/6/8),責授率府率。
  1)主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不限罪之轻重;故杀者,加一等(谓非因殴打,本心故杀者加一等),合徒一年半。其有愆犯而因决罚致死,及过失杀之者并无罪。《宋建隆详定刑统 卷二十一 斗讼律 》
  某案:艺祖亦有枉法举。
  观是则,李怀节借酒杀部曲,当为故杀,以律(引1)徒一年半,艺祖仅仅降为率府率,恂情枉法也。从者死后,其同党敢于诉讼,下吏敢于弹劾,皆说明艺祖之“更戍法”之实行渐有成效,自唐以来藩镇“兵为将有”之弊渐渐松懈矣。李焘之描写,言微而义重,春秋笔法也。
  961-4-8、漢初,犯私麴者並棄市,周祖始令至五斤死。上以周法尚峻,壬戌(建隆二年四月三十日961/6/15),詔民犯私麴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三斗者,始處極典,其餘論罪有差;私市酒麴,減造者之半。
  上又以前朝鹽法太峻,是日,定令:「官鹽闌入禁地貿易至十斤,煮鹻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蠶鹽以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奏裁。」(太宗實錄太平興國二年云:先是,官貨鹽與民,蠶事既畢,即以絲絹償官,謂之蠶鹽,令民隨夏秋賦租納其直。食貨志云:唐有蠶鹽,皆賦於民,隨夏稅收錢絹。與實錄少異,當考。)
  汉初,犯私曲者弃市;周令至五斤死。帝以其法尚峻,庚申,诏:“民犯私曲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三斗者,始处极典,其馀罪有差。”又以前朝盐法太峻,定令:“官盐阑入禁地贸易至十斤,煮碱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蚕盐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奏裁。”

  是月,辽主射鹿,不视朝。《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庚申(建隆二年四月二十八),班私鍊貨易鹽及貨造酒麴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先是,五代時鹽法太峻。建隆二年,始定官鹽闌入法,禁地貿易至十斤、鬻鹻鹽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蠶鹽以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上請。《宋史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盐上》
  3)宋榷酤之法:諸州城內皆置務釀酒,縣、鎮、鄉、閭或許民釀而定其歲課,若有遺利,所在多請官酤。三京官造麴,聽民納直以取。
  五代漢初,犯私麴者並棄市;周,至五斤者死。建隆二年,以周法太峻,犯私麴至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三斗者始處極刑,餘論罪有差;私市酒、麴者減造人罪之半。《宋史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酒》
  4)太祖建隆二年四月,诏:「应百姓私造曲,十五斤者死;酝酒入城市者,三斗死;不及者等第罪之。买者减卖人罪之半;告捕者等第赏之。」《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〇 酒曲杂录》
  5)太祖建隆二年四月,诏私炼盐者,三斤死。擅货官盐入禁法地分者,十斤死。以蚕盐贸易及入城市者,二十斤已上,杖脊二十,配役一年;三十斤以上上请。《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三 盐法杂录》
  6)(广顺二年八月 )癸丑,詔改鹽麴法,鹽麴犯五斤已上處死,煎鹻鹽者犯一斤已上處死。先是,漢法不計斤兩多少,並處極刑,至是始革之。《旧五代史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7)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是月,射鹿,不視朝。《遼史卷六 本紀第六 穆宗上》
  8)辽穆宗在位,不亲国事,每夜酣饮,达旦乃寐,国人谓之睡王。[明]王锜《谷山笔麈》
  某案:是则有涉宋初盐曲之法、辽穆宗始不视朝政。
  有宋之前朝代盐曲之禁,尤为严厉。《二十二史札记 卷二十二 五代盐曲之禁》描摹颇细,晋初,私贩盐十斤、刮碱煮盐无论多少处死,至宋未改。艺祖所改变着,见引2)、5),无非是蚕盐之性质略变耳。酒曲自汉以来私贩即死,周广顺二年改为贩卖五斤才死(引6,《旧五代史 食货志》、《五代会要 食货志》皆未言是条,岂不怪哉?某取之于《旧五代史 周祖本纪》。),而艺祖为十五斤(引4)。五十步笑百步耳。
  辽穆宗亦有雄才大志,然后期不理朝政,对近臣残暴,终为其杀。始于应历十一年四月,即是则,不理朝政也。正是因为辽穆宗不上朝,与赵宋亦无涉,恰为艺祖平定江南留出机会-无须顾忌北方也。冥冥中似有天意。
  961-5-1、五月癸亥朔,上御崇元殿受朝,服通天冠、絳紗袍,仗衛如式。
  五月,癸亥朔,帝御崇元殿受朝。以皇太后疾,赦杂犯死罪以下。《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大朝會。宋承前代之制,以元日、五月朔、冬至行大朝會之禮。太祖建隆二年正月朔,始受朝賀於崇元殿,服兗冕,設宮縣、仗衞如儀。仗退,羣臣詣皇太后宮門奉賀。帝常服,御廣德殿,羣臣上壽,用教坊樂。五月朔,受朝賀於崇元殿,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宮縣、儀仗如元會儀。乾德三年冬至,受朝賀於文明殿,四年於朝元殿,賀畢,常服御大明殿,羣臣上壽,始用雅樂登歌、二舞,羣臣酒五行罷。《宋史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大朝會儀》
  2)太祖建隆元年五月朔,有司请受朝。时司天上言日当食,故罢。(视朔御殿,非古也。唐德宗以数术之说肇行斯礼说:原脱,据《玉海》卷七○补。宪(中)[宗]元和中以其不经,罢之。后唐同光中,复诏举行。至是犹循旧例。)十一月冬至,帝亲征扬州,不受朝,宰臣率百官诣行宫拜表称贺。自是凡正、冬及五月朔,皆太常礼院奏请。其无事而罢会者,下敕但云不御殿,至日宰臣文武百官诣合门拜表称贺。五月朔亦无拜表之礼。其无事而罢会,不录。
  二年正月朔,御崇元殿受朝贺,服衮冕,设宫悬、仗卫如仪。仗退,常服御广德殿,群臣上寿,用教坊乐。《通考》:仗退,群臣诣皇太后宫门奉贺。
  五月朔,御崇元殿受朝,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宫县、仗卫如式。《宋会要辑稿 礼五六 大朝会仪》
  某案:此大朝会,如引1,每年元旦、五月初一、冬至三日举行。建隆元年五月朔,有司言或有日食,罢;十一月冬至,征杨洲,罢。二年元旦为初次,此为第二次举行也,见引2。古之仪式,莫名庄严,本以为死死板板,必须按时进行,读是则方知,古人亦相权也。
  961-5-2、德音降死罪囚,流以下釋之。時皇太后寢疾,上憂懼,乃曲赦天下,以祈冥祐焉。
  五月,癸亥朔,帝御崇元殿受朝。以皇太后疾,赦杂犯死罪以下。《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五月癸亥朔,以皇太后疾,赦雜犯死罪已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恩宥之制,凡大赦及天下,釋雜犯死罪以下,甚則常赦所不原罪,皆除之。凡曲赦,惟一路或一州,或別京,或畿內。凡德音,則死及流罪降等,餘罪釋之,間亦釋流罪。所被廣狹無常。又,天子歲自錄京師繫囚,畿內則遣使,往往雜犯死罪以下第降等,杖、笞釋之,或徒罪亦得釋。若并及諸路,則命監司錄焉。
  初,太宗嘗因郊禮議赦,有秦再恩者,上書願勿赦,引諸葛亮佐劉備數十年不赦事。帝頗疑之。時趙普對曰:「凡郊祀肆眚,聖朝彝典,其仁如天,若劉備區區一方,臣所不取。」上善之,遂定赦。
  初,太祖將祀南郊,詔:「兩京、諸道,自十月後犯強竊盜,不得預郊祀之赦。所在長吏告諭,民無冒法。」是後將祀,必先申明此詔。天聖五年,馬亮言:「朝廷雖有是詔,而法官斷獄乃言終是會赦,多所寬貸,惠姦失詔旨。」遂詔:「已下約束而犯劫盜,及官典受贓,勿復奏,悉論如律。」七年春,京師雨,彌月不止。仁宗謂輔臣曰:「豈政事未當天心耶?」因言:「向者大辟覆奏,州縣至於三,京師至於五,蓋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決獄議罪,毋或枉濫。」又曰:「赦不欲數,然捨是無以召和氣。」遂命赦天下。
  宋自祖宗以來,三歲遇郊則赦,此常制也。世謂三歲一赦,於古無有。《宋史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某案:是则颇费我脑筋,几费我一日之功夫也。涉及宋朝赦免制度,为诸君道来。
  观引2,宋之赦免种类有四:一曰大赦,普天之下,杂犯死罪以下,甚至常赦不原之罪亦除之。范围最大,减免罪行亦最大;再曰曲赦,仅涉及相关州县,与他地无关,罪行减免不一;三曰德音,涉及范围无常例,死罪、流罪降等,余罪释之;是则是也,李焘言“曲赦天下”,误,赦宥天下,非仅一地也;四曰录囚,帝王亲讯囚犯,往往减免罪责,即特赦也,范围、程度皆不一。赦免由头,江苏大学唐彭华、顾莉《浅析宋朝赦免制度》文中,列为十条:(1)践祚、(2)改元、(3)立后、(4)、建储、(5)不豫、(6)郊祭、(7)封禅、(8)克捷、(9)祥瑞、(10)灾异。每有大事辄赦,改 诗即为“国有大事赦宥谁”。且赵宋一朝,赦免频繁,郭东旭《宋朝法律史论》统计,两宋三百年历史,赦免大大小小竟有290次,年均近一次也。其作用不再多说,举杨志杀牛二后之淡然,即可知宋朝法律之坏也。
  何以赵宋赦免之频繁?无他,示惠于人而。艺祖兄弟得位不正,心理渴望他人认可,期望军民拥戴,故借口大事收买人心。然篡位于孤儿寡母,是其原罪,岂是些许赦免能当之?其他帝王,三百年之历史,屡屡败于狄夷,唯一之百年安稳,却是三十万金赎买,为人君不能庇护民众安全,亦为赵家之心病。史家屡言有宋为历史之一大变,以某看来,客居帝位,常思报民,当是宋之变化根本也,此则为征。
  961-5-3、乙丑(建隆二年五月三日961/6/18),天狗墮西南,欽天曆推驗稍疏,詔司天少監洛陽王處訥等重加研覈。欽天曆初成,處訥私謂王朴曰:「此曆不久即差。」因指其當差處以示朴,朴深然之。
  乙丑,诏司天少监洛阳王处讷等重核《钦天历》。先是《钦天历》成,处讷私谓王朴曰:“此历不久即差。”亦指其当差处以示朴,朴深然之。《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乙丑,天狗墮西南。《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 流星,天使也。自上而降曰流,東西橫行亦曰流。流星有八,曰天使,曰天暉,曰天鴈,曰天保,曰地鴈,曰梁星,曰營頭,曰天狗。流星之為天使者有祥有妖,為天暉、天鴈,夜隕而為天保,則祥;若夜隕而為地鴈、梁星,晝隕而為營頭,則妖。流星之大者為奔星,夜隕而為天狗,厥妖大。自下而升曰飛。飛星有五,亦有妖祥之分,飛星化而為天刑則祥;為降石,為頓頑,為解銜,為大滑,則為妖。《宋史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流星》
  3)妖星 建隆二年五月己丑,天狗墮西南。《宋史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妖星》
  4)太祖建隆二年五月,以钦天历时刻差谬,命有司重加研核。至四年四月,司天少监王处讷上新《宋建隆应天历》六卷,太祖御制序颁布。《历经》一卷,《算草》一卷,《五更中星立成》一卷,《晨昏分立成》一卷,《昼夜日出入立成》一卷,《晷影立成》一卷。《宋会要辑稿 第五十三册 运历一 五》
  5)廣順中,遷司天少監。世宗以舊歷差舛,俾處訥詳定。曆成未上,會樞密使王樸作欽天曆以獻,頗為精密,處訥私謂樸曰:「此曆且可用,不久即差矣。」因指以示樸,樸深然之。
  至建隆二年,以欽天曆謬誤,詔處訥別造新曆。經三年而成,為六卷,太祖自製序,命為應天曆。處訥又以漏刻無準,重定水秤及候中星、分五鼓時刻。《宋史卷四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王處訥》
  6)王朴,字文伯,東平人也。父序,以朴貴,贈左諫議大夫。朴幼警慧,好學善屬文。漢乾祐中,擢進士第,解褐授校書郎,依樞密使楊邠,館於邠第。是時漢室寖亂,大臣交惡,朴度其必危,因乞告東歸。未幾,李業輩作亂,害邠等三族,凡遊其門下者,多被其禍,而朴獨免。國初,世宗鎮澶淵,朝廷以朴為記室。及世宗為開封尹,拜右拾遺,充開封府推官。世宗嗣位,授比部郎中,賜紫。二年夏,世宗命朝廷文學之士二十餘人,各撰策論一首,以試其才。時朴獻平邊策,云:
  唐失道而失吳、蜀,晉失道而失幽、并,觀所以失之由,知所以平之術。當失之時,莫不君暗政亂,兵驕民困,近者姦于內,遠者叛于外,小不制而至于大,大不制而至於僭。天下離心,人不用命,吳、蜀乘其亂而竊其號,幽、并乘其間而據其地。平之之術,在乎反唐、晉之失而已。必先進賢退不肖以清其時,用能去不能以審其財,恩信號令以結其心,賞功罰罪以盡其力,恭儉節用以豐其財,徭役以時以阜其民。俟其倉廩實、器用備、人可用而舉之。彼方之民,知我政化大行,上下同心,力強財足,人知將和,有必取之勢,則知彼情狀者願為之間諜,知彼山川者願為之先導。彼民與此民之心同,是與天意同;與天意同,則無不成之功。
  攻取之道,從易者始。當今吳國,東至海,南至江,可撓之地二千里。從少備處先撓之,備東則撓西,備西則撓東,必奔走以救其弊,奔走之間,可以知彼之虛實、眾之強弱,攻虛擊弱,則所向無前矣。勿大舉,但以輕兵撓之。彼人怯,知我師入其地,必大發以來應,數大發則必民困而國竭,一不大發則我獲其利,彼竭我利,則江北諸州乃國家之所有也。既得江北,則用彼之民,揚我之兵,江之南亦不難而平之也。如此,則用力少而收功多,得吳,則桂、廣皆為內臣,岷、蜀可飛書而召之,如不到,則四面並進,席卷而蜀平矣。吳、蜀平,幽可望風而至。唯并必死之寇,不可以恩信誘,必須以強兵攻之,但亦不足以為邊患,可為後圖,候其便則一削以平之。
  方今兵力精練,器用具備,羣下知法,諸將用命,一稔之後,可以平邊,此歲夏秋,便可於沿邊貯納。臣書生也,不足以講大事,至於不達大體,不合機變,望陛下寬之。(案東都事略:時朴與徐台符、竇儀同議。)
  世宗覽之,愈重其器識。未幾,遷左諫議大夫,知開封府事。
  初,世宗以英武自任,喜言天下事,常憤廣明之後,中土日蹙,值累朝多事,尚未克復,慨然有包舉天下之志。而居常計事者,多不諭其旨,唯朴神氣勁峻,性剛決有斷,凡所謀畫,動愜世宗之意,繇是急于登用。尋拜左散騎常侍,充端明殿學士,知府如故。是時,初廣京城,朴奉命經度,凡通衢委巷,廣袤之間,靡不由其心匠。及世宗南征,以朴為東京副留守,車駕還京,改戶部侍郎兼樞密副使。未幾,遷樞密使、檢校太保。頃之。丁內艱,尋起復授本官。四年冬,世宗再幸淮甸,兼東京留守,京邑庶務,悉以便宜制之,比及還蹕,都下肅如也。(默記引閒談錄云:朴性剛烈,大臣藩鎮皆憚之。世宗收淮南,俾朴留守。時以街巷隘狹,例從展拆,朴怒廂校弛慢,于通衢中鞭背數十,其人忿然歎曰:「宣補廂虞候,豈得便從決。」朴微聞之,命左右擒至,立斃于馬前。世宗聞之,笑謂近臣曰:「此大愚人,去王朴面前誇宣補廂虞候,宜其死矣。」《旧五代史考异》)六年三月,世宗令樹斗門於汴口,不踰時而歸朝。是日,朴方過前司空李穀之第,交談之頃,疾作而仆於座,遽以肩輿歸第,是夕而卒,時年四十五。(默記:王朴仕周世宗,制禮作樂,攷定聲律,正星歷,修刑統,百廢俱起。又取三關,取淮南,皆朴為謀。然事世宗纔四年耳,使假之壽考,安可量也。《旧五代史考异》)世宗聞之駭愕,即時幸其第,及柩前,以所執玉鉞卓地而慟者數四。贈賻之類,率有加等,優詔贈侍中。(案宋史王侁傳:朴卒,世宗幸其第,召見諸孤,以侁為東頭供奉官。默记云:周世宗于禁中作功臣阁,画当时大臣如李谷、郑仁惠之属。太祖即位,一日过功臣阁,风开半门,正与朴像相对,太祖望见,却立悚然,整御袍襟带,磐折鞠躬。左右曰[陛下贵为天子,彼前朝之臣,礼何过也?]太祖以手指御袍云[此人在,朕不得此袍著。]其敬畏如是。《旧五代史考异》)
  朴性敏銳,然傷于太剛,每稠人廣座之中,正色高談,無敢觸其鋒者,故時人雖服其機變而無恭懿之譽。其筆述之外,多所該綜,至如星緯聲律,莫不畢殫其妙,所撰大周欽天歷及律準,並行于世。(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二十三。五代史闕文:周顯德中,朴與魏仁浦俱為樞密使。時太祖皇帝已掌禁兵,一日,有殿直乘馬誤衝太祖導從,太祖自詣密地,訴其無禮。仁浦令徽院勘詰,朴謂太祖曰:「太尉名位雖高,未加使相。殿直,廷臣也,與太尉比肩事主,太尉況帶職,不宜如此。」太祖唯唯而出。臣謹按,朴之行事,傳于人口者甚眾,而史氏缺書。臣聞重修太祖實錄,已于李穀傳中見朴遺事,今復補其大者。况太祖、太宗在位,每稱朴有上輔之器,朝列具聞。)《旧五代史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王朴》
  7)王朴字文伯,東平人也。少舉進士,為校書郎,依漢樞密使楊邠。邠與王章、史弘肇等有隙,朴見漢興日淺,隱帝年少孱弱,任用小人,而邠為大臣,與將相交惡,知其必亂,乃去邠東歸。後李業等教隱帝誅權臣,邠與章、弘肇皆見殺,三家之客多及,而朴以故獨免。
  周世宗鎮澶州,朴為節度掌書記。世宗為開封尹,拜朴右拾遺,為推官。世宗即位,遷比部郎中,獻平邊策,曰:(略,与旧五代史同)
  遷左諫議大夫,知開封府事。歲中,遷左散騎常侍,充端明殿學士。是時,世宗新即位,銳意征伐,已撓羣議,親敗劉旻於高平,歸而益治兵,慨然有平一天下之志。數顧大臣問治道,選文學之士徐台符等二十人,使作為君難為臣不易論及平邊策,朴在選中。而當時文士皆不欲上急於用武,以謂平定僭亂,在修文德以為先。惟翰林學士陶穀竇儀、御史中丞楊昭儉與朴皆言用兵之策,朴謂江淮為可先取。世宗雅已知朴,及見其議論偉然,益以為奇,引與計議天下事,無不合,遂決意用之。顯德三年,征淮,以朴為東京副留守。還,拜戶部侍郎、樞密副使,遷樞密使。四年,再征淮,以朴留守京師。
  世宗之時,外事征伐,而內修法度。朴為人明敏多材智,非獨當世之務,至於陰陽律曆之法,莫不通焉。顯德二年,詔朴校定大曆,乃削去近世符天流俗不經之學,設通、經、統三法,以歲軌離交朔望周變率策之數,步日月五星,為欽天曆。六年,又詔朴考正雅樂,朴以謂十二律管互吹,難得其真,乃依京房為律準,以九尺之絃十三,依管長短寸分設柱,用七聲為均,樂成而和。
  朴性剛果,又見信於世宗,凡其所為,當時無敢難者,然人亦莫能加也。世宗征淮,朴留京師,廣新城,通道路,壯偉宏闊,今京師之制,多其所規為。其所作樂,至今用之不可變。其陳用兵之略,非特一時之策。至言諸國興滅次第云:「淮南可最先取,并必死之寇,最後亡。」其後宋興,平定四方,惟并獨後服,皆如朴言。
  六年春,世宗遣朴行視汴口,作斗門,還,過故相李穀第,疾作,仆于坐上,舁歸而卒,年五十四。世宗臨其喪,以玉鉞叩地,大慟者數四。贈侍中。《新五代史卷三十一 周臣传第十九 王朴》
  某案:是则言宋以流星订正历法,然某最感兴趣者王朴也。录新旧五代史之朴传,以示尊敬。
  先订正错误,某所用电子书籍,多取之于《国学导航》,盖其资料全且有句读。玉有微瑕,今正之:引3、4电子版无是两则,据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补,《旧五代史 王朴传》艺祖鞠躬之案,错置《永乐大典》句后,据中华书局1976年5月版调至正位。是书言朴卒于四十五,错,据史料推断当为五十四,未改。
  据引2,天狗为流星之大妖(某少年读郭乐山之《天狗》,心潮澎湃,若早知为妖,当不屑一顾也。),因与后周《钦天历》推算不一致,令王处讷重新验算,两年后为《宋建隆应天历》,艺祖序而颁布天下,见引4、5。
  观新旧王朴传,知有大才也。《平边策》全文录于旧传,不下《隆中对》,某大声诵读,自有慷慨激昂之感觉,雄文也。想其稠人广座之中侃侃而谈,无人敢撸虎须,比之孔明战群儒又高大矣。某前推测宋之平天下,即用朴之该策,引6证之;艺祖非拜朴像,拜其策也。千年后彭城徐树铮亦有此人风采,其文,挽孙中山联:百年之政,孰若民先,曷居乎一言而兴,一言而丧;十稔以还,使无公在,正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人推为挽联之冠;其武,以区区四旅边防军8000余人,收复外蒙。其女嫁史学大家李方桂,或是天酬其劳?作句以记今日之读书:
  读王朴《平边策》
  每听纶音喜欲狂,阑干拍断念王郎。
  琴弹自比平边策,舌战人夸灭狄方。
  草室生谋分赤县,筹边计恃下新疆。
  英雄白发难相见,常使书生泪肆扬。
  博君一笑。
  961-5-4、初,周世宗命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洛陽聶崇義(崇義,初見顯德四年。)詳定郊廟器玉,崇義因取三禮舊圖,考正同異,別為新圖二十卷,丙寅(建隆二年五月四日961/6/19)來上,詔加褒賞,仍命太子詹事汝陰尹拙集儒臣參議初,周世宗命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洛阳聂崇义详定郊庙礼器,崇义因取三礼旧图,考正同异,列为新图二十卷,至是来上,诏加褒赏,仍命太子詹事汝阴尹拙集儒臣参议。拙多所驳难,崇义复引经解释,乃悉以下工部尚书窦仪,裁处至当,颁行。。拙多所駁難,崇義復引經解釋,乃悉以下工部尚書竇儀,裁處至當,然後頒行。
  初,周世宗命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洛阳聂崇义详定郊庙礼器,崇义因取三礼旧图,考正同异,列为新图二十卷,至是来上,诏加褒赏,仍命太子詹事汝阴尹拙集儒臣参议。拙多所驳难,崇义复引经解释,乃悉以下工部尚书窦仪,裁处至当,颁行。《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舊圖十卷,形制闕漏,文字省畧,名數法式上下差違。既無所從,難以取象,蓋久傳俗不知所自也。臣崇義先於顯德三年冬,奉命差定郊廟器玉,因敢删改。其或名數雖殊制度不别,則存其名而略其制者,瑚簋車輅之類是也。其名義多而舊圖略,振其綱而目不舉者,則就而增之,射侯喪服之類是也。有其名而無其制者,亦略而不圖,仍别序目錄,共為二十卷。凡所集註皆周公正,經仲尼所定,康成所註。傍依䟽義事有未達,則引漢法以況之。或圖有未周,則於目錄内詳證以補其闕,又案詳近禮,周知沿革。至大宋建隆二年四月辛丑,第叙既訖,冠冕衣服見吉凶之象焉,宮室車旗見古今之制焉,弓矢射侯見尊卑之别焉,鐘鼓管磬見法度之均焉,祭器祭玉見大小之數焉,圭璧繅藉見君臣之序焉,喪葬飾具見上下之紀焉,舉而行之易於詳覽。聶崇義《三禮圖集注 卷二十》
  某案:是则叙皇家礼器也,颇为复杂,仅仅聂崇义《三礼图集注》,几乎看不懂。录《集注》部分,说明是书之内容。
  961-5-5、三佛齊國遣使來貢方物。
  1)三佛齊國,蓋南蠻之別種,與占城為鄰,居真臘、闍婆之間,所管十五州。土產紅籐、紫礦、箋沈香、檳榔、椰子。無緡錢,土俗以金銀貿易諸物。四時之氣,多熱少寒,冬無霜雪。人用香油塗身。其地無麥,有米及青白豆,雞魚鵝鴨頗類中土。有花酒、椰子酒、檳榔酒、蜜酒,皆非麴○所醞,飲之亦醉。樂有小琴、小鼓,崑侖奴踏曲為樂。國中文字用究梵書,以其王指環為印,亦有中國文字,上章表即用焉。累甓為城,周數十里,用椰葉覆屋。人民散居城外,不輸租賦,有所征伐,隨時調發,立酋長率領,皆自備兵器糧糗。汎海使風二十日至廣州。其王號詹卑,其國居人多蒲姓。唐天祐元年貢物,授其使都蕃長蒲訶粟立寧遠將軍。
  建隆元年九月,其子悉利胡大霞里檀遣使李遮帝來朝貢。二年夏,又遣使蒲蔑貢方物。《宋史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三佛齊國》
  2)三佛齐(阿拉伯语:سريفيجايا,爪哇语:ꦯꦿꦶꦮꦶꦗꦪ,?-1397年),中国古籍又称室利佛逝(梵语: Sri Vijaya)佛逝、旧港,在阿拉伯文献则称为社婆格或室利佛哲,是公元7世纪中叶在苏门答腊岛代替干陀利国的古国,683年以梵文撰写的格度干武吉碑,是最早的室利佛逝本国记载。室利佛逝无文字,大量出土的碑文皆以梵文撰写。鼎盛时期,其势力范围包括马来半岛和巽他群岛的大部分地区。《百度百科》
  某案:又是小国来贡献,实为贸易也。

  
  补图,三佛齐国之位置。
  961-5-6、甲戌,令殿前、侍衛司及諸州長吏閱所部兵,驍勇者升其籍,老弱怯懦者去之。初置剩員,以處退兵。(此但令諸州揀去老弱者耳。部送強壯以補兩司之闕,乃乾德三年八月事。兵志及經武聖略等多并言之,非是,今從實錄。)
  甲戌,令殿前、侍卫司及诸州长吏阅所部兵骁勇者,升其籍,老弱怯懦者去之。初置剩员,以处退兵。《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建隆元年,詔殿前、侍衞二司各閱所掌兵,揀其驍勇升為上軍,老弱怯懦置剩員以處之。詔諸州長吏選所部兵送都下,以補禁旅之闕。又選強壯卒定為兵樣,分送諸道。其後代以木梃,為高下之等,散給諸州軍。委長吏、都監等召募教 ,俟其精練,即送闕下。《宋史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禁軍上》
  某案:是则言艺祖兵制改革也。
  更戍法有效果后,艺祖开始兵制改革,首先淘汰老弱怯懦之兵,余下不堪为兵者按剩員安置,发给饷金,安置工作,如961-5-10则,安排驿站,以定军心。勇敢能战之兵,厢军升禁军,禁军提军官,如此,则士气大增,为平定四方打下基础。
  961-5-6乙、乙亥(应历十一年五月十三日961/6/28),辽司天王白、李正等进历。先是晋天福中,司天监马重绩奏上乙未元历,号《调元历》。及太宗灭晋入汴,收百司僚属、技术、历象,迁于中京,辽始有历。白等所进,即《调元历》也。白,蓟州人,明天文,善卜筮,晋司天少监,太宗入汴得之。《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五月乙亥,司天王白、李正等進曆。《遼史卷六 本紀第六 穆宗上》
  2)王白,冀州人,明天文,善卜筮,晉司天少監,太宗入汴得之。
  應曆十九年,王子只沒以事下獄,其母求卜,白曰:「此人當王,未能殺也,毋過憂!」景宗即位,釋其罪,封寧王,竟如其言。凡決禍褔多此類。
  保寧中,歷彰武、興國二軍節度使。撰百中歌行于世。
  某案:《辽史》不避讳辽之落后也。至太宗年间才有历法,而王白等人敷衍了事,献旧历法与当朝,胆子不小。
  961-5-7、丁丑(建隆二年五月十五日961/6/30),詔以安邑、解縣兩池鹽給徐、宿、鄆、濟之民。先是,數郡皆食海鹽,泝流而運,其費倍多,故釐革之。
  丁丑,诏以安邑、解县两池盐给徐、宿、郓、济之民。先是数郡皆食海盐,溯流而上,其费倍多,故厘革之。《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丁丑,以安邑、解兩池鹽給徐、宿、鄆、濟。《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引池為鹽,曰解州解縣、安邑兩池。墾地為畦,引池水沃之,謂之種鹽,水耗則鹽成。籍民戶為畦夫,官廩給之,復其家。募巡邏之兵百人,目為護寶都。歲二月一日墾畦,四月始種,八月乃止。安邑池每歲歲種鹽千席(安邑池每歲歲種鹽千席此處所列數字,同下文兩池年產量相差很遠,通考卷一五征榷考上一「歲」字作「戶」,似近是。)解池減二十席,以給本州及三京,京東之濟兗曹濮單鄆州、廣濟軍,京西之滑、鄭、陳、潁、汝、許、孟州,陝西之河中府、陝虢州、慶成軍,河東之晉、絳、慈、隰州,淮南之宿、亳州,河北之懷州及澶州諸縣之在河南者。凡禁榷之地,官立標識、候望以曉民。其通商之地,京西則蔡襄鄧隨唐金房均郢州、光化信陽軍,陝西則京兆鳳翔府、同華耀乾商涇原邠寧儀渭鄜坊丹延環慶秦隴鳳階成州、保安鎮戎軍,及澶州諸縣之在河北者。顆、末鹽皆以五斤為斗,顆鹽之直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錢,有三等。至道二年,兩池得鹽三十七萬三千五百四十五席,席一百一十六斤半。三年,鬻錢七十二萬八千餘貫。《宋史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某案:食盐专卖,每地所用之盐产地固定。此四州原来食用海盐,运输不便,改食池盐。然《食货志》未列徐州,误,既是书者漏记,又是校者未对比而校。
  961-5-8、戊寅,賜左補闕氏居方、引進副使郭承遷等錢各十萬,令與兩浙、江南進奉使飲博。(居方、承遷,未見。)
  某案:这一则,某怀疑非李焘所书。前几则皆曰唐主如何如何,今言两浙、江南进奉使者,写作习惯不一也。且化国家前,与使者饮酒赌博,是艺祖拉拢使者?殊不解,大家正之。氏居方搜之不得?有是姓?
  961-5-9、舊制,文武常參官各以曹務閑劇為月限,考滿即遷。上謂宰相曰:「若是,非循名責實之道。」會監門衛將軍魏仁滌等(仁滌,未見。)治市征有羡利,己卯(建隆二年五月十七日961/7/2),並詔增秩,因罷歲月序遷之制。
  己卯,罢常参官序迁法。旧制皆以岁月序迁,帝谓宰相曰:“是非循名责实之道。”会监门卫将军魏仁涤等治市征有羡利,并诏增秩,自是不以序迁矣。《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 太祖設官分職,多襲五代之制,稍損益之。凡入仕,有貢舉、奏廕、攝署、流外、從軍五等。吏部銓惟注擬州縣官、幕職,兩京諸司六品以下官皆無選;文臣少卿、監以上中書主之,京朝官則審官院主之;武臣刺史、副率以上內職,樞密院主之,使臣則三班院主之。其後,典選之職分為四:文選曰審官東院,曰流內銓,武選曰審官西院,曰三班院。元豐定制而後,銓注之法,悉歸選部:以審官東院為尚書左選,流內銓為侍郎左選,審官西院為尚書右選,三班院為侍郎右選,於是吏部有四選之法。文臣寄祿官自朝議大夫、職事官自大理正以下,非中書省敕授者,歸尚書左選;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職事官自金吾階衞仗司(金吾階衞仗司:按本書卷一六四職官志,有「左右金吾街司」和「左右金吾仗司」,無金吾階衞仗司。宋會要選舉二三之一記此事作「金吾街仗司」,當是。)以下,非樞密院宣授者,歸尚書右選;自初仕至州縣幕職官,歸侍郎左選;自借差、監當至供奉官、軍使,歸侍郎右選。凡應注擬、升移、敘復、廕補、封贈、酬賞,隨所分隸校勘合格,團甲以上尚書省,若中散大夫、閤門使以上,則列選敘之狀上中書省、樞密院,得畫旨,給告身.《宋史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銓法上》
  2)掌文武官選敘、磨勘、資任、考課之政令。凡命官,隨所隸遷,以其職事具注於曆,給之於其屬州若司,歲書其功過。應陞遷授者,驗曆按法而敘進之;有負殿,則正其罪罰。以七事考監司:一曰舉官當否,二曰勸課農桑、增墾田疇,三曰戶口增損,四曰興利除害,五曰事失案察,六曰較正刑獄,七曰盜賊多寡。以四善、三最考守令:德義有聞、清謹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為四善;獄訟無冤、催科不擾為治事之最,農桑墾殖水利興修為勸課之最,屏除姦盜、人獲安處、振恤困窮、不致流移為撫養之最。通善、最分三等:五事為上,二事為中,餘為下。若能否尤著,則別為優劣,以詔黜陟。凡內外官,計在官之日,滿一歲為一考,三考為一任。
  磨勘之法,文選官之等四:銀青光祿大夫至朝議大夫,進士理八年,非進士理十年;通直郎至太中大夫充諫議大夫、待制以上職任者,理三年;朝散大夫至承務郎,理四年。武選官之等六:遙郡團練使、刺史、合門舍人轉左武、右武郎,理十年;武功大夫以下,理七年;橫行武德大夫以下至校尉,理五年;合門祗候初補從義郎以下至承節郎、承信郎充隨行指使,理四年;承信郎以功補授及宗室觀察使以下祗應校尉,理三年;宗室承宣使以下祗應校尉,理二年。幕職州縣官之等三:進士第一、第二、第三名及第者,一任回改京官;自留守、府判官至縣令,理六考;自軍巡判官至縣尉,理七考。率以法計其曆任歲月、功過而序遷之。凡改服色者以年勞計之。執政官、節度使、銀青光祿大夫以上應縊者,覆太常所定行狀,報尚書省官集議以聞。[紹聖四年,河東提刑司徐君平奏:「乞凡將集議,前期三日,持考功狀遍示當議之官,使先紬繹而後集於都堂以詢之,庶幾有所見者得以自申,以稱朝廷博謀盡下之意。」從之。]凡立碑碣名額之事,掌之。舊制,考課院其定殿最皆有考辭。元豐官制行,悉罷。分案十有七,置吏六十有八。《宋史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考功郎中 員外郎》
  3)考功掌幕职州县流外官年终考帐,次年三月奏较给牒据。仍申关铨曹,以定减、殿选数及掌覆太常拟谥、都省集议之事。
  《两朝国史志》:考功判司事一人,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凡考课之法,分隶他司,或以他司专领,本司但掌覆、太常拟谥、及幕(府)[职]州县官流外较考之事。令史五人:元丰官制行,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郎中一人,掌考课之法及应文武臣磨勘、关升、资任、较考等事。(案十二:曰六品,曰七品,曰八品,曰曹掾,曰令丞,曰从义,曰成忠,曰资任,曰检法,曰校定,曰知杂,曰开拆)。吏额:主事二人,书令史十人,守当官一十人,正贴司八人,私名一十人。
  《神宗正史 职官志》考功郎中、员外郎,参掌考课及名谥、碑碣之事,随文武选分治。凡命官,皆所隶选选(《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三作「迁」。),以其职事具注于历,给之统属州若司,岁书其功过。应升迁选授者,验历按法而叙进之。有负殿,则正(具)[其]罪罚。凡考监司以七事,一曰劝农桑,治荒废;二曰招荒亡,增户口;三曰兴利除害;四曰劾有罪,平狱讼;五曰失案察;六曰屏盗贼;七曰举廉能。考守令以善最,德义有闻,清慎明着,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赈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通算分定三等;五事为上,三事为中,余为下。而择其能否功过,著者别为优劣,以诏黜陟焉(原稿旁批:「『屏盗贼』,寄案《大典》卷一百九十四作『平盗贼』。又『考守令』以下至『以诏黜陟焉』,一百有八字,据《大典》卷一百九十四校补。」)。执政官、节度使、银青光禄大夫以上若死而应谥,则覆太常所定行状,考验名实,报尚书集〔议〕以闻。旧置考课院,其定殿最,皆有考辞。至熙宁中及官制行,悉罢。分案十有七,设吏六十有八。《哲宗职官志》同。《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〇 考功部》
  4)序迁,即:按其官职品秩以岁月为序逐级提升。后为定制,宋代初废除此法。《百度百科》
  某案:是则叙艺祖废序迁法而用考核法也。
  艺祖前则军队改革后,又废止序迁法,改以考核法以改革吏治也。《宋史 太祖本纪》略无记载,实为失误,此当为有宋一朝吏治之根本。其法甚妙,抓住官吏关注之重点-升迁降黜做文章,以政绩考核为中心,规定政绩之项目、等次、考核间隔时间、升降,一下子调动各级官吏工作积极性,为现在绩效考核之雏形,艺祖政治才能高也。
  引1说明有谁主持考核,引2、3为考核内容等。是则某捡视多书,校正网文后方敢引用,自叹其苦也。
  961-5-10、令諸州勿復調民給傳置,悉代以軍卒。(此從新錄及本紀,舊錄蓋無之。)
  庚寅(建隆二年五月二十八961/7/13),供奉官李继昭坐盗卖官船弃市。
  诏:“诸州勿复调民给传置,悉代以军卒。”《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庚寅,供奉官李繼昭坐盜賣官船棄市。詔諸道郵傳以軍卒遞。《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廂兵者,諸州之鎮兵也。內總於侍衞司。一軍之額,有分隸數州者,或一州之管兼屯數州者,在京諸司之額五,隸宣徽院,以分給畜牧繕修之役,而諸州則各以其事屬焉。建隆初,選諸州募兵之壯勇者部送京師,以備禁衞,余留本城,雖無戍更,然罕教閱,類多給役而已。《宋史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厢军》
  3)(厢兵)止斋陈氏曰:"自建隆二年,以诸郡本城共百役(淳化四年十一月宣:'应马递铺兵士并於本城诸指挥内轮差,候及二年替。'咸平三年九月宣:'诸路本城兵士差直马递铺祗应,内有搬家者,今後并五年一替,不搬家者三年一替。'嘉祐元年九月二十七日,定州都著礼奏:'在城厢军逐年抽上黄河执役,并修葺仓营、城池,迎送官员,担擎往来。又自官中不招添以来,人数转少。今来一名当著数人色。欲权宜勾抽马递铺闲剧人赴州驱使。'见得自淳化,至嘉祐犹如此)《文献通考 卷一百五十六 兵考八》
  4)宋朝设置厢兵,“大抵以供百役”(《止斋先生文集》卷19《赴桂阳军拟奏事札子第三》)。厢兵服役范围很广泛,如壮城军用于修筑城池,作院军用于制造武器,桥道军用于修路筑桥......(叶72表格中,裁并后厢兵番号有步驿者:京西路、荆湖路、江南路、广南路)。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中华书局 1983年8月一版一印版)
  5)传置: (1).驿站。《汉书•文帝纪》:“太僕见马遗财足,餘皆以给传置。” 颜师古 注:“置者,置传驛之所,因名置也。” 王先谦 补注引 宋祁 云:“传,传舍;置,廏置。”《宋史•礼志七》:“出廏马,增传置。”
  (2).指驿站转运。 唐 元稹 《李立则知盐铁东都留后》:“勑 李立则 :国有移用之职曰转运使,每岁传置货贿於京师。” 清 钱谦益 《明故光禄大夫成公神道碑》:“自时厥后,国势日蹙,上心益困,登拜如践更,罢免如传置。”《百度百科》
  某案:是则言以厢军充驿站、邮亭递夫也。
  李继昭之罪,在历朝皆为死罪。
  传置,《百度百科》解释为驿站,观引1,当有邮政传递之责。
  是则承961-5-6而来,其改革淘汰之兵,大多安置为厢兵,见引2“类多给役而已”,所给之役,其中就有传置。引3之注释,即为建隆后各朝代之官方宣言,足见其轮值时间、所干勾当。引4直言厢兵服役范围广,其表格中有步驿之厢军名号;其他由番号可知相当复杂,类似今之所有行当皆为厢军所能为也。厢兵服役,的确可以减轻民户的部分夫役负担,但是不可过高估计其减轻程度:其一,巨额养兵费用亦是收取民户税费,太祖开宝年间,财政收入1600万贯,军费支出513.1万贯,占32%,其后皆有增长(杨高凡《宋代三冗问题研究》叶58,人民出版社2018年6月一版一印)。其二,厢兵服役太重。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有讲,诸君可移步观阅。
  厢兵服役实际上为社会工作之分工,提高了各工种工作人员的熟练程度,亦提高了工作效率,尤为重要的是,解放了大部分劳动力,为宋朝之商业、手工业之繁荣发达提供了人力资源,亦是宋朝经济发达之重要原因也。艺祖之本意为防止有从军经历之散员造反,故安置为传置;而崇祯不解艺祖苦心,随意解雇驿卒,终酿成国灭之祸。此,为国者当慎之慎之。
  961-5-11、五代以來,典刑弛廢,州郡掌獄吏不明 律令,守牧多武人,率恣意用法。金州民馬從玘子漢惠無賴,嘗害其從弟,又好為敚〈襄欠〉,閭里患之。從玘與妻及次子共殺漢惠,防禦使仇超、判官左扶,悉按誅從玘妻及次子。上怒超等故入死罪,令有司劾之,並除名,杖流海島。自是,人知奉法矣。(此事新、舊錄皆不載,今從本紀載于此月,其日則闕之。)
  五代以来,州郡牧守多武人,任狱吏,恣意用法。时金州民有马汉惠者,杀人无赖,闾里患之,其父母及弟共杀汉惠;防御使仇超、判官左扶悉按诛之。帝怒超等持法深刻,并除名,流扶海岛。自是人知奉法。《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宋興,承五季之亂,太祖、太宗頗用重典,以繩姦慝,歲時躬自折獄慮囚,務底明慎,而以忠厚為本。海同悉平,文教寖盛。士初試官,皆 律令。其君一以寬仁為治,故立法之制嚴,而用法之情恕。獄有小疑,覆奏輒得減宥。觀夫重熙累洽之際,天下之民咸樂其生,重於犯法,而致治之盛於乎三代之懿。元豐以來,刑書益繁,已而憸邪並進,刑政紊矣。國既南遷,威柄下逮,州郡之吏亦頗專行,而刑之寬猛繫乎其人。然累世猶知以愛民為心,雖其失慈弱,而祖宗之遺意蓋未泯焉。《宋史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律令者,有司之所守也。太祖以來,其所自斷,則輕重取捨,有法外之意焉。然其末流之弊,專用己私以亂祖宗之成憲者多矣。《宋史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二》
  2)诸犯私罪,以官当徒者 (私罪谓私自犯及对制诈不以实、受请枉法之类),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公罪谓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其有二官(谓职事官、散官、卫官同为一官、勋官为一官。),先以高者当,若去官未叙,亦准此;次以勋官当,行守者各以本品当,仍各解见任。若有余罪及更犯者,听以历任之官当(历任谓降所不至者),其流内官而任流外职,犯罪以流内官当,及赎徒一年者,各解流外任。《宋建隆详定刑统 卷二名律例 以官当徒除名免官免所居官》
  3)官当是指官吏犯罪可以官品抵挡刑罪。按以官当徒原则,公罪比私罪抵当为多,官品高的比官品低的抵当为多。自隋开始,官当广泛采用,办法更为详尽复杂,官吏所得到的特权也更为丰厚,在唐宋时期达到顶峰。此间官当的标准大体是:犯私罪以官当徒一年;犯公罪当徒者,五品以上官当徒三年,九品以上官当徒二年;流罪亦可官当,三岁流刑比徒四年。官当不是永远剥夺官吏的政治生命,而只是暂时不为官。《唐律疏议•名例》和《宋刑统•名例律》都规定:以官当罪者期年后但降先品一等叙,除名者六载之后依出身法听叙,免官者三载之后降先品二等叙,免所居官者期年后降先品一等叙。叙官以后,与他官无异。在执行中,官当尽量设法保留犯官的官位,一人身兼多官,可以分别当罪,还可以用历任之官当之。《唐律疏汉》有记载:有二官者,例得先以职事官、散官及衙官中之最高者当之,次以勋官当之,一一折算,累加抵罪。《宋刑统》规定:若现任二官当罪之外尚有余罪,或当罪已尽,后又犯法者,并听以历任之官当之。官当而丧官之人,并不失去法律上的特权地位,在法律上仍比平民优越。《唐律疏议》和《宋刑统》均规定:官阶低微,不足以当其罪者,余罪收赎;官已当尽,未重叙之前,又犯罪者,听以赎论。官虽已尽,但因官而生的赎权仍在。《百度百科》
  某案:是则言艺祖整治司法也。
  金州防御使、判官按诛马从玘妻子,既是军事长官行使行政权,此为五代以来藩镇之行为也。判案有误,艺祖当是借此收回军镇行政权,司法权仅为其一耳。至于典刑驰废、不明律令等,皆为借口,均为艺祖以文官代军镇之冠冕堂皇之语也。引1“士初试官,皆习律令”者,士为主因。
  仇超为五品高官,且犯罪为公罪,官当三年徒刑,三流当徒四年,当为流二千里决脊杖十七配役一年,艺祖除名,流扶海岛者,流刑之最也。故州县知奉法也。
  司法某不是很懂,此则所言若有误,万望不吝赐教。
  961-5-12、是月,蜀以翰林學士承旨、吏部侍郎華陽歐陽炯為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毋昭裔及范仁恕皆致仕。仁恕後尋卒。(此據十國紀年。)
  1)广政二十四年(961),自春至夏无雨,螟蝗见成都。诏以吏部侍郎承旨欧阳迥为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同平章事。《十国春秋 卷四十九 后蜀二 后主本纪》
  2)歐陽迥,益州華陽人。父珏,通泉令。迥少事王衍,為中書舍人。後唐同光中,蜀平,隨衍至洛陽,補秦州從事。知祥鎮成都,迥復來入蜀。知祥僭號,以為中書舍人。廣政十二年,拜翰林學士。明年,知貢舉、判太常寺。遷禮部侍郎,領陵州刺史,轉吏部侍郎,加承旨。二十四年,拜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監修國史。嘗擬白居易諷諫詩五十篇以獻,昶手詔嘉美,賚以銀器、錦綵。
  從昶歸朝,為右散騎常侍,俄充翰林學士,就轉左散騎常侍。嶺南平,議遣迥祭南海,迥聞之稱病不出。太祖怒,罷其職,以本官分司西京。開寶四年,卒,年七十六。贈工部尚書。
  迥性坦率,無檢操,雅善長笛。太祖常召於偏殿,令奏數曲。御史中丞劉溫叟聞之,叩殿門求見,諫曰:「禁署之職,典司誥命,不可作伶人之事。」上曰:「朕嘗聞孟昶君臣溺於聲樂,迥至宰司尚 此技,故為我所擒。所以召迥,欲驗言者之不誣也。」溫叟謝曰:「臣愚不識陛下鑒戒之微旨。」自是不復召。
  迥好為歌詩,雖多而不工,掌誥命亦非所長。但在蜀日,卿相以奢靡相尚,迥猶能守儉素,此其可稱也。《宋史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欧阳迥》
  3)歐陽迴,成都華陽人。父珏,通泉令。迴少事前蜀後主,為中書舍人,國亡降後唐,補秦州從事。高祖鎮西川,迴復入蜀,及登極,以為中書舍人。廣政十二年,除翰林學士。明年,知貢舉,判太常寺,遷禮部侍郎,領陵州刺史,轉吏部侍郎,加承旨。二十四年,拜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同平章事、監脩國史。常擬白居易諷諫詩五十篇以獻,後主手詔嘉美,賚以銀器錦綵。從後主歸宋,為右散騎常侍,俄充翰林學士,就轉左散騎常侍。南漢平,議遣迴祭南海,迴聞之,稱病不出。宋太祖怒,罷其職,以本官分司西京開。寶四年卒,年七十六,贈工部尚書。
  迴性坦率,末年少檢操,雅善長笛,宋大祖常召於偏殿,令奏數曲。御史中丞劉温叟聞之,叩殿門求見,諫曰[禁署之職,典司誥命,不可作伶人之事] 。太祖曰[朕嘗聞孟昶君臣溺于聲樂,迴至宰司,尚 此枝;故為我所擒.所以召迴欲驗言者之不誣也] 。温叟謝曰[臣愚,不識陛下鑒戒之微旨]。自是不復召。迴好為歌詩雖多而不工,掌誥命亦非所長。初在成都日,卿相争尚奢靡,迴獨儉素自守,人頗以此多之。《十国春秋 卷五十三 后蜀六 歐陽迴》
  4)母昭裔字【闕】,河中龍門人。博學有才名。高祖鎮西川,辟掌書記。唐客省使李嚴來監高祖軍,昭裔請止嚴無内,不聽。高祖卒誅嚴,然亦奇昭裔才,思大用之。及登極,擢為御史中丞。後主踐阼之明年,拜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已又改門下侍郎。廣政三年,分判塩鉄,久之,以次進左僕射。時漢趙思綰據永興、王景崇據鳳翔反,密送欵後主,後主遣安思謙應之,昭裔上疏諫曰[竊見莊宗皇帝志貪西顧,前蜀主意欲北行,凡在廷臣,皆貢諫疏,殊無聽納,有何所成。只此兩朝,可為鑒戒] 。後主不用其言,竟無功.後數年,以太子太師致仕.
  昭裔性嗜藏書,酷好古文,精經術.常按雍都舊本九經,命張德釗書之,刻石於成都學宫.蜀土自唐末以來,學校廢絶,昭裔出私財營學宫,立黌舍,且請後主鏤版印九經,由是文學復盛.又令門人句中正、孫逢吉書文選、初學記、白氏六帖,刻版行之。【五代史補云:母昭裔貧賤時常借文選于交游間,其人有難色,發憤:“異日若貴,當版以鏤之,遺學者。”後仕蜀為宰,遂踐其言刋之。】後子守素齎至中朝,諸書遂大彰於世。所著有《爾雅音畧》三卷。《十国春秋 卷五十二 后蜀五 母昭裔》
  5)范仁恕,廣政中官御史中丞。時封建諸王,以仁恕為夔王冊使,仁恕以職居風憲,不宜特節藩邸,請免。俄拜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會成都水灾,奉詔禱青羊觀,卒。《十国春秋 卷五十三 后蜀六 范仁恕》
  《后山谈丛‧卷五》:“王师初伐蜀,李昊、范仁恕劝后主不拒而降,不听。”《百度百科》
  某案:是则言孟昶用人不当也。
  欧阳迥为花间词人,《宋史》言“好为诗歌,虽多而不工”,是对其最大之蔑视,“末年少检操”,盖棺而论:文不成,武不就,其为相,实为后蜀之大不幸。母昭裔、范仁恕皆有所美,未知何因独对迥丑化?
  范仁恕劝后蜀主降宋,或是誉词,盖其孙范雍真宗时为振武军节度使也。
  艺祖以迥为笛者,与纳花蕊夫人为妃同一心理,胜者为王之恶趣味也。所谓验者,托词耳,是时艺祖亦有惧怕臣子进谏,此亦为客居帝位之心理也。

  
  961-6-1、六月甲午(建隆二年六月初二961/7/17),皇太后崩。后聰明有智度,嘗與上參決大政,猶呼趙普為書記,常勞撫之曰:「趙書記且為盡心,吾兒未更事也。」尤愛皇弟光義,然未嘗假以顏色,光義每出,輒戒之曰:「必與趙書記偕行乃可。」仍刻景以待其歸,光義不敢違。及寢疾,上侍藥餌不離左右。疾革,召普入受遺命。后問上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上嗚咽不能對。后曰:「吾自老死,哭無益也,吾方語汝以大事,而但哭耶?」問之如初。上曰:「此皆祖考及太后餘慶也。」后曰:「不然。政由柴氏使幼兒主天下,羣心不附故耳。若周有長君,汝安得至此?汝與光義皆我所生,汝後當傳位汝弟。四海至廣,能立長君,社稷之福也。」上頓首泣曰:「敢不如太后教。」因謂普曰:「汝同記吾言,不可違也。」普即就榻前為誓書,於紙尾署曰「臣普記」。上藏其書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司馬光記聞稱太后欲傳位二弟,其意謂太宗及秦王廷美也。今從正史及新錄,而舊錄蓋無是事。按太后以周鄭王年幼,羣情不附,故令太祖授天下於太宗。太宗當是時年二十三矣,太祖母弟也。若并及廷美則亡謂,廷美當是時才十四歲,而太祖之子魏王德昭亦十歲,其齒蓋不甚相遠也,舍嫡孫而立庶子,人情殆不然。然則太后顧命,獨指太宗,記聞誤也。正史、新錄稱太宗亦入受顧命,而記聞不載,今從記聞。按太宗初疑趙普有異論,及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匱,得普所書,乃釋然。若同于牀下受顧命,則親見普書矣,又何竢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匱乎?蓋正史、新錄容有潤色。按太宗實錄載普自訴章,其辭略與記聞同,當顧命時,太宗實不在旁也。正史、新錄別加刪修,遂失事實耳,故必以太宗實錄及記聞為正。王禹偁建隆遺事又云廷美與太祖、太宗皆杜太后所生。今本傳以廷美為太宗乳母王氏所生,非也。謹按廷美與趙廷俊同母,母姓耿氏,實太宗親語宰相,國史著之,其跡,明甚,不知遺事果何所據乃云爾。就使廷美真杜太后所生,有罪黜廢,於親親之道奚損,而太宗特設此虛偽以自欺邪?其不然決矣。或者杜太后愛廷美與親所生不異,故世俗因有是說,且太后享年六十,崩時,廷美才十四歲,逆數之,則生廷美時,太后已四十七也。然宮掖事秘,要不可用傳聞無驗語改國史明跡,況所謂建隆遺事者,亦不必皆出于禹偁所記也。臣燾嘗辯之,具開寶九年十月及太平興國六年九月。龜鑑:慈闈一語,金匱預盟,十七歲倦勤之後,舉神器之大,挈而授之龍行虎步之天子,堯、舜授受,曾不是過。劉元城嘗曰:三代而下,漢、唐不能仿彿其萬一。蓋亦歎詠於斯云。)
  六月,甲午,皇太后杜氏崩于滋德殿。后聪明有智度,每与帝参决大政,犹呼赵普为书记,尝劳抚之曰:“赵书记且为尽心,吾儿未更事也。”尤爱光义,每出,辄戒之曰:“必与赵书记偕行。”疾革,召普入受遗命。后问帝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帝呜咽不能对。后曰:“吾方语汝以大事,而但哭邪?”问之如初。帝曰:“此皆祖考及太后馀庆也。”后曰:“不然。正由柴氏使幼儿主天下,群心不附故耳。汝与光义皆吾所生,汝后当传位汝弟。四海至广,能立长君,社稷之福也。”帝顿首泣曰:“敢不如太后教!”因谓普曰:“汝同记吾言,不可违也。”普即就榻前为誓书,于纸尾署曰“臣普记”。藏之金匮,命谨密宫人掌之。《续资治通鉴 卷二 宋纪二》
  1)六月甲午,皇太后崩于滋德殿。《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太祖母昭憲杜太后,定州安喜人也。父爽,贈太師。母范氏,生五子三女,太后居長。既笄,歸于宣祖。治家嚴毅有禮法。生邕王光濟、太祖、太宗、秦王廷美、夔王光贊、燕國陳國二長公主。
  周顯德中,太祖為定國軍節度使,封南陽郡太夫人。及太祖自陳橋還京師,人走報太后曰:「點檢已作天子。」太后曰:「吾兒素有大志,今果然。」太祖即位,尊為皇太后。太祖拜太后於堂上,衆皆賀。太后愀然不樂,左右進曰:「臣聞母以子貴,今子為天子,胡為不樂?」太后曰:「吾聞為君難,天子置身兆庶之上,若治得其道,則此位可尊;苟或失馭,求為匹夫不可得,是吾所以憂也。」太祖再拜曰:「謹受教。」
  建隆二年,太后不豫,太祖侍樂餌不離左右。疾亟,召趙普入受遺命。太后因問太祖曰:「汝知所以得天下乎?」太祖嗚噎不能對。太后固問之,太祖曰:「臣所以得天下者,皆祖考及太后之積慶也。」太后曰:「不然,正由周世宗使幼兒主天下耳。使周氏有長君,天下豈為汝有乎?汝百歲後當傳位于汝弟。四海至廣,萬幾至衆,能立長君,社稷之福也。」太祖頓首泣曰:「敢不如教。」太后顧謂趙普曰:「爾同記吾言,不可違也。」命普於榻前為約誓書,普於紙尾書「臣普書」。藏之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
  太后崩于滋德殿,年六十,謚曰明憲。葬安陵,神主祔享太廟。乾德二年,更謚昭憲,合祔安陵。《宋史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3)魏悼王廷美字文化,本名光美,太平興國初,改今名。太祖兄弟五人:兄光濟,早亡,宋興,追封邕王,改曹王;弟光義,即太宗;次廷美;次光贊,幼亡,追封夔王,改岐王。
  建隆元年,授廷美嘉州防禦使。二年,遷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乾德二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開寶六年,加檢校太保、侍中、京兆尹、永興軍節度使。太宗即位,加中書令、開封尹,封齊王,又加檢校太師。從征太原,進封秦王。
  七年三月,或告秦王廷美驕恣,將有陰謀竊發。上不忍暴其事,遂罷廷美開封尹,授西京留守,賜襲衣、通犀帶,錢千萬緡,絹、綵各萬匹,銀萬兩,西京甲第一區。詔樞密使曹彬餞廷美於瓊林苑。以太常博士王遹判河南府事,開封府判官閻矩判留守事。以如京使柴禹錫為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楊守一為東上閤門使充樞密都承旨,賞其告廷美陰謀功也。左衞將軍、樞密承旨陳從龍為左衞將軍,皇城使劉知信為右衞將軍,弓箭庫使惠延真為商州長史,禁軍列校皇甫繼明責為汝州馬步軍都指揮使,定人王榮為濮州教練使,皆坐交通廷美及受其燕犒也。榮未行,或又告榮嘗與廷美親吏狂言:「我不久當得節帥。」坐削籍,流海島。
  會趙普再相,廉得盧多遜與廷美交通事上聞。上怒,責授多遜兵部尚書,下御史獄。補繫中書守堂官趙白、秦府孔目官閻密、小吏王繼勳、樊德明、趙懷祿、閻懷忠等,命翰林學士承旨李昉、學士扈蒙、衞尉卿崔仁冀、膳部郎中兼御史知雜滕中正雜治之。多遜自言:累遣趙白以中書機事密告廷美。去年九月中,又令趙白言於廷美云:「願宮車晏駕,盡力事大王。」廷美遣樊德明報多遜云:「承旨言正會我意,我亦願宮車早晏駕。」私遺多遜弓箭等,多遜受之。
  閻密初給事廷美,上即位,補殿直,仍隸秦王府,恣橫不法,言多指斥。王繼勳尤為廷美親信,嘗使求訪聲妓,怙勢取貨,贓污狼藉。樊德明素與趙白遊處,多遜因之以結廷美。廷美又遣趙懷祿私召同母弟軍器庫副使趙廷俊與語。閻懷忠嘗為廷美詣淮海王錢俶求犀玉帶、金酒器,懷忠受俶私遺白金百兩、金器、絹扇等。廷美又嘗遣懷忠齎銀盌、錦綵、羊酒,詣其妻父御前忠佐馬軍都軍頭開封潘潾營燕軍校。至是,皆伏罪。
  詔文武常參官集議朝堂。太子太師王溥等七十四人奏:「多遜及廷美顧望呪詛,大逆不道,宜行誅滅,以正刑章。趙白等處斬。」詔削奪多遜官爵,并家屬流崖州;廷美勒歸私第;趙白、閻密、王繼勳、樊德明、趙懷祿、閻懷忠皆斬於都門外,籍其家財。詔:「秦王廷美男女等宜正名稱,貴州防禦使德恭等仍為皇姪;皇姪女適韓氏去雲陽公主之號;右監門將軍韓崇業降為右千牛衞率府率,仍去附馬都尉之號:並發遣西京,就廷美居止。」五月,貶西京留守判官閻矩為涪州司戶參軍,前開封推官孫嶼為融州司戶參軍,皆秦王廷美官屬,坐輔導無狀也。
  趙普以廷美謫居西洛非便,復教知開封府李符上言:「廷美不悔過,怨望,乞徙遠郡,以防他變。」詔降廷美為涪陵縣公,房州安置。妻楚國夫人張氏,削國封。命崇儀使閻彥進知房州,監察御史袁廓通判州事,各賜白 百兩。八年正月,涪陵縣公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卒。雍熙元年,廷美至房州,因憂悸成疾而卒,年三十八。上聞之,嗚咽流涕,謂宰相曰:「廷美自少剛愎,長益凶惡。朕以同氣至親,不忍寘之於法,俾居房陵,冀其思過。方欲推恩復舊,遽茲殞逝,痛傷奈何!」因悲泣,感動左右,遂下詔追封廷美為涪王,謚曰悼,為發哀成服。
  其後,太宗從容謂宰相曰:「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後出嫁趙氏,生廷俊。朕以廷美故,令廷俊屬鞬左右,而廷俊泄禁中事於廷美。邇者,鑿西池,水心殿成,橋梁未備,朕將泛舟往焉。廷美與左右謀,欲以此時竊發,不果,即詐稱疾於邸,俟朕臨省,因而為變。有告其事者,若命有司窮究,則廷美罪不容誅。朕不欲暴揚其醜,及盧多遜交通事發,止令居守西洛。而廷美不悔過,益怨望,出不遜語,始命遷房陵以全宥之。至于廷俊,亦不加深罪,但從貶宥。朕於廷美,蓋無負矣!」言未訖,為之惻然。李昉對曰:「涪陵悖逆,天下共聞。西池,禁中事,若非陛下委曲宣示,臣等何由知之。」
  初,昭憲太后不豫,命太祖傳位太宗,因顧謂趙普曰:「爾同記吾言,不可違也。」命普於榻前為約誓書,普於紙尾書云「臣普書」,藏之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或謂昭憲及太祖本意,蓋欲太宗傳之廷美,而廷美復傳之德昭。故太宗既立,即令廷美尹開封,德昭實稱皇子。德昭不得其死,德芳相繼夭絕,廷美始不自安。已而柴禹錫等告廷美陰謀,上召問普,普對曰:「臣願備樞軸以察姦變。」退復密奏:「臣忝舊臣,為權倖所沮。」因言昭憲太后顧命及先朝自愬之事。上於宮中訪得普前所上章,并發金匱得誓書,遂大感悟。召普謂曰:「人誰無過,朕不待五十,已盡知四十九年非矣。」辛亥,以普為司徒兼侍中。他日,太宗嘗以傳國之意訪之趙普,普曰:「太祖已誤,陛下豈容再誤邪?」於是廷美遂得罪。凡廷美所以遂得罪,普之為也。《宋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魏王廷美》
  4) 燕懿王德昭字日新,母賀皇后。乾德二年出閤。故事,皇子出閤即封王。太祖以德昭沖年,欲其由漸而進,授貴州防禦使。開寶六年,授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終太祖之世,竟不封以王爵。太宗太平興國元年,改京兆尹,移鎮永興,兼侍中,始封武功郡王。詔與齊王廷美自今朝會宜班宰相之上。三年二月,娶太子太傅王溥女,封韓國夫人。是冬郊祀,加檢校太尉。
  四年,從征幽州。軍中嘗夜驚,不知上所在,有謀立德昭者,上聞不悅。及歸,以北征不利,久不行太原之賞。德昭以為言,上大怒曰:「待汝自為之,賞未晚也!」德昭退而自刎。上聞驚悔,往抱其尸,大哭曰:「癡兒何至此邪!」贈中書令,追封魏王,賜謚,後改吳王,又改越王。德昭喜慍不形於色。真宗即位,贈太傅。乾興初,加贈太師。《宋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燕王德昭》
  5)秦康惠王德芳,開寶九年出閤,授貴州防禦使。太平興國元年,授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三年冬,加檢校太尉。六年三月,寢疾薨,年二十三。車駕臨哭,廢朝五日。贈中書令、岐王及謚。後加贈太師,改楚王。《宋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秦康惠王德芳》
  6)開寶九年冬十月癸丑,太祖崩,帝遂即皇帝位。乙卯,大赦,常赦所不原者咸除之。丙辰,羣臣表請聽政,不許;丁巳,宰相薛居正等固請,乃許,即日移御長春殿。庚申,以弟廷美為開封尹兼中書令,封齊王;先帝子德昭為永興軍節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德芳為山南西道節度使、興元尹、同平章事。
  十二月己亥,置直舍人院。甲寅,御乾元殿受朝,樂縣而不作。大赦,改是歲為太平興國元年。命太祖子及齊王廷美子並稱皇子,女並稱皇女。
  (七年三月)乙未,以秦王廷美為西京留守。壬子,賜秦王襲衣、通犀帶、錢十萬。
  (七年四月)丁丑,西京留守、秦王廷美罷歸第,復其子德恭、德隆名皇姪,女韓氏婦落皇女、雲陽公主之號。盧多遜褫職流崖州,并徙其家,朞周以上親悉配遠裔。
  (七年五月)丙辰,秦王廷美降封涪陵縣公,房州安置。以崇化副使閻彥進知房州,監察御史袁廓通判軍州事,各賜白 百兩。
  (雍熙元年春正月)丁卯,涪陵縣公廷美薨,追封涪陵王。
  (三年十一月)庚申,幸武功郡王德昭邸,遂幸齊王邸,賜齊王銀萬兩、絹萬匹,德昭、德芳有差。
  (四年八月)甲戌,武功郡王德昭自殺。
  (六年)三月己酉,興元尹德芳薨,追封岐王。《宋史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7)太平興國初入朝,改太子少保,遷太子太保。頗為盧多遜所毀,奉朝請數年,鬱鬱不得志。會柴禹錫、趙鎔等告秦王廷美驕恣,將有陰謀竊發。帝召問,普言願備樞軸以察姦變,退又上書,自陳預聞太祖、昭憲皇太后顧託之事,辭甚切至。太宗感悟,召見慰諭。俄拜司徒兼侍中,封梁國公。先是,秦王廷美班在宰相上,至是,以普勳舊,再登元輔,表乞居其下,從之。及涪陵事敗,多遜南遷,皆普之力也。《宋史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趙普》
  8)太祖大漸之夕,德玄宿信陵坊,夜有扣關疾呼趣赴宮邸者。德玄遽起,不暇盥櫛,詣府,府門尚關。方三鼓,德玄不自悟,盤桓久之。俄頃,見內侍王繼恩馳至,稱遺詔迎太宗即位。德玄因從以入,拜翰林使。《宋史卷三百0九 列傳第六十八 程德玄》
  9)繼恩初事太祖,特承恩顧。及崩夕,太宗在南府,繼恩中夜馳詣府邸,請太宗入,太宗忠之,自是寵遇莫比。《宋史卷四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王繼恩》
  10)癸丑,上崩。宋后使王继恩出,召贵州防御使。时立晋王之志素,定乃不诣德芳,径趋府衙。程德玄先坐于府门,德玄者,善为医,对曰[我宿于信陵坊,一夜有当关疾呼,视则无人,如是者三.吾恐晋王有疾,故来].继恩异之,告以故,叩门与俱入,见上且召之.王大惊,犹豫不行,曰[吾当与家人议之],入乆不出,继恩促之,曰[事乆将为他人有矣].时大雪,遂与王于雪中步至宫。继恩使王止其直庐,曰[王且待于此,继恩当先入言之],德玄曰[便应直前,何待之有?],乃与王俱进。至寝殿,后闻继恩至,问曰[德芳来耶?]继恩曰[晋王至矣。],后见王愕然,遽呼官家,曰[吾母子之命,皆托于官家]。王泣曰[共保富贵,勿忧也]。(宋)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
  某案:是则之重点为“金匮之盟”。
  某于960-2-1尝言是盟约不存在,近来观书甚多,似乎此论有待商榷。山东大学王育济教授《金匮之盟真伪考》、香港何冠环《金匮之盟真伪新考》皆有判定,何文针对张荫麟《宋太宗继统考实》逐条反驳,颇有见地。王育济发现《太祖遗诏》,以此为基石反驳毕沅之论。综合诸资料,某以为“金匮之盟”切实存在,宋太祖所公布为篡改后之盟约,其真当为三传说。
  先谈盟约之存在。首先,帝位传承由兄及弟之可行,唐以前毋论,仅就五代十国论之。如图1、2,五代十国65年之历史中,权力传承55次,其传承由兄及弟者17次、其他传位于养子、侄、甥者7次,由父传子者仅仅21次,未及一半。65年在彼时当为四世人之更替,汉唐以来之帝位由父传子之观念当以改变,以兄即弟未尚不可。观今日之美丽岛,去国不过七十余年,其人对国家、民族之大统一概念少之又少也,可为征,又,960-3-3则刘鋹杀诸兄弟之行为,当时惘然,今读之,心惊肉跳,此亦可征以兄即弟之可行,且已经行也。读史当以是时之思想观念理解是时之行为,我辈之以现代文化概念坐而论道,必有偏差。
  其次,如图1、2,五代国祚最长者后梁为16年(后唐42年,当去掉与后梁对恃之923年前,余13年),短者后汉4年;十国楚最长为55年,最短前蜀为19年,此皆杜太后亡故前事,太后、艺祖、赵普皆知也。尽其所能,三人是时能有宋祚300年之想?惟有传位长君,保持政策稳定,保证陈桥之事不再发生,是三人之首选(读至此,某亦想,宋君有客居之感,是否与其二祖未作传位百年之想有关?)。
  其三,时人之寿命,不必说普通人,观此55人,最高寿为81,最短寿为21,建隆二年艺祖34岁,太宗22岁。一旦不测,亦仅有太宗有从政经验也。三人未料想艺祖长寿如此。
  其四,终艺祖一生,除太宗封王外,他人皆为为王,且太宗尹开封,此位置为储君位也,观表1、2。(理工男,以表格说话,诸君谅解。)
  王育济《金匮之盟真伪考》一文,以《宋史 魏王廷美传》为据,提出三传说,即艺祖传太宗、太宗传廷美、廷美传德昭,论证尤好,可移步一观。某所议者,在太宗何以在即位六年后公布假盟约。
  按是则及《宋史》之说,此盟约制定时仅有杜太后、艺祖、赵普在场。二圣故后,无人知晓,赵普献太宗方为人知。谬也,此盟约虽非人人皆知,但至少太宗、王继恩等知晓,否则,继恩不会有引10 之举动,而太宗未读遗诏情况下,不会有共富贵之承诺,更不会有廷美尹开封、德昭等同为皇子之称谓。
  太宗即位后,随着四方渐渐平定,朝内外秩序渐也稳定,有宋一朝的祚命似乎比杜太后估计的要长的多。此时太宗心理发生变化,由遵守三传盟约到想毁约,传位于自己子孙,此为本能,无可置否。有此心思,廷美、德昭兄弟自然成为眼刺肉钉,况征幽州立德昭之事,刺激太宗尤甚,其斥责德昭语,为脱口而出,其恼怒可知(此亦反证三传之存在),此为真言也。
  此盟约臣民亦当有知晓者,冷落赵普几年后,太宗意识到非此人不可完成独传之说,此时德昭兄弟亡故,三传去其一,正好借此除去廷美,故有赵普所献也。为求不露马脚,太宗调阅两帝之《起居注》,帝王调阅《起居注》自宋太宗始,想必有删改也。
  王育济《宋太祖遗诏的发现及其意义》一文称,《宋史 王继恩传》有引10之内容,且引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开宝九年甲寅则按语为征,误,沅书是则有引10内容,其言引10者,当谓引9条,某捡浙大影印《宋史 王继恩传》无引10内容。
  自8月24日始,查询资料至今,所论或有偏差,大家不吝指教,先谢。
  961-6-2、壬子,翰林學士單父王著言:「時雨稍愆,請令近臣按舊禮告天地、宗廟、社稷,及望告嶽鎮海瀆於北郊。」詔從之。(著,初見顯德六年六月。)
  某案:是则言祈祷平息灾难也。

  961-6-2乙、己亥(建隆二年六月初七),群臣请听政,从之。庚子(六月初八),以太后丧,权停时享。辛丑(六月初九),见百官于紫宸殿。庚申(六月二十八),帝释服。《续资治通鉴 宋纪二 》
  1)己亥,群臣請聽政,從之。庚子,以太后喪,權停時享。辛丑,見百官於紫宸殿門。壬子,祈雨。庚申,釋服。
  2)太祖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崩于滋德殿,遗令曰:「生死者人之常道,修短者天之定数。考终为福,又奚其悲!予年过六旬,比多衰病,家国之故,忧劳积念,自春及夏,风气频作,针石备至,有加无瘳。将尽天年,宜申理命。皇帝天资仁孝,亲侍医药,衣不解带,涉于数旬。军国事繁,人神所托,勉思远大,无过哀毁。予瞑目之后,宜以宗社为心,更赖群臣,共与开释。皇帝成服,三日听政,以日易月,一依旧制。在京文武臣僚十三日而除,诸司长官以上及近臣、列校朝晡临于宫门外。诸道州府长吏以下三日释服,军人百姓不用缟素,沿边州府不得举哀。释服之后,勿禁作乐。园陵制度,务从俭省。勉从予志,勿用烦劳。」故事,皇太后下书曰(今)[令],称末亡人。今制首云皇太后敬问(其)[具]位,惟太上皇书曰诰,称予。今昭宪下诰,复称予,盖学士之误也。其后明德亦仍此矣。是日,帝行服于滋德殿。
  三日,文武群臣入临。
  四日,大敛,攒于滋福宫,百官成服。中书门下、文武百僚、诸军副兵马使以上,并服布斜巾、四脚、直领襕衫、腰绖。外命妇帕头、帔、裙衫。
  五日,太常礼院请文武百官临三日后更不入临,每日入朝不立班。小祥、大祥、禫除日,并赴滋福宫临,移班少东奉慰,又进名奉慰皇后。缘百官既已除服不临,外命妇进笺慰皇后,朔望日百官进名奉慰。又准礼例,合权停太庙时飨及中小祠,俟山陵毕复旧。从之。
  是日,宰臣范质等上表请听政,表三上。
  七日,诏答允。
  八日,以枢密副使赵普为山陵按行使,又命内客省使王赞、司天监赵修己同往按行。
  九日,帝见百官于紫宸殿门。太(掌)[常]礼院言:「皇后、燕国长公主高氏、皇弟泰宁军节度使匡义匡义:原作「太宗旧名」,今据其名回改。嘉州防御使光美并服齐衰三年。准故事,合随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释服,二十七日而禫除毕,服吉服,心丧终制。」从之。
  十四日,百官释服。
  十九日,有司言,请以今年十月十六日祔葬安陵,从之。
  二十三日,太常少卿冯吉请上尊谥曰明宪皇太后,诏恭依。谥曰:「臣闻谥所以知行,号所以表功。功大者播之无穷,德厚者传之不朽。唯诗人之咏,本王化之基。姜嫄发后稷之祥,太姒兴武王之业。祖宗之庆,今古相沿。恭惟大行皇太后沙麓储灵太:原无,据《太常因革礼》卷九二补。,涂山孕粹,恢张阴教,表正人伦,化行而九族惟和,法正而六宫承式。事光彤史,美溢椒涂。母仪方耀于庶邦,仙驭俄闻于厌世。袆衣褕翟,即成原庙之游;蜃路龙輴,将祔霜陵之寝霜:原作「霸」,据《太常因革礼》卷九二改。。葬期定谥,斯曰旧章。谨按《谥法》:『照临四方曰明,圣善周达曰宪达:原作「逵」,据《太常因革礼》卷九二改。。』请上尊谥曰明宪皇太后。」
  二十四日二十四日 [原作「十四日」。按前条为二十三日,后条为二十五日,可知此条必是二十四日。《长编》卷二载王溥为山陵使在六月丙辰,正是二十四日。今据补「二」字。],命宰臣王溥为山陵使,太常卿边光范为礼仪使,御史中丞刘温叟为仪仗使,兵部尚书李涛为卤簿使,端明殿学士、知开封府事吕余庆为桥道顿递使。又诏王溥摄太尉,持节导梓宫,题册宝,监 玄宫;工部尚书宝仪摄司徒,率捧紫宫官奉升大升轝,又引梓宫即玄宫,又摄司空,复土九锸;左谏议大夫崔颂摄侍中谏:原作「练」,据本书《又礼》三一之二改。,奏请灵驾御龙輴,及沿路奏进发,及陵所奏翟车进发;中书舍人扈蒙摄中书令读哀册文,摄礼部侍郎奉谥册宝、哀册等案;太常丞吕端、著作郎冯正、右赞善大夫辛文悦、安守鏻舆策举册;秘书监张铸授哀册、谥册;太府卿卫融奉币;太子詹事尹拙摄少府监进龙輴,陈明器、幡翣,又摄将作监捧梓宫登龙輴,兼 玄宫;太常少卿冯吉帅执翣者障梓宫;太常丞吕端摄监察御史,监 玄宫;太常博士和岘、通事舍人王信,并分引行事;尚辇奉御宁仁裕押腰舆,又摄尚衣奉御捧衣箱置舆中;宗正卿赵矩充九虞及掩玄宫飨官;少卿赵洙祭望 城及陵左后土;著作郎冯正题虞主;中书舍人扈蒙题神主。
  二十五日,太常礼院言:「吉凶仪仗,准诏减省数目,今除兵部卤簿仪仗,太常寺鼓吹,太仆寺翟车、从车等,殿中省辇舆、伞扇、法物,中书省谥册、哀册、法物,门下省谥宝、缘宝、法物外,其凶仗大升轝、轝士百五十人。輴车、挽士二十人。哀册车、谥册车、谥宝车、鹅纛车、魂车、香舆、重车、焚于城门外。铭旌车、买道车、方相车、十车并驾以牛,驾士各一。白幰弩、素信幡各一,钱山舆、黄白纸帐各二,暖帐、下帐千味台盘各一,拂纛二,铎翣各八,挽歌二十人,花钗礼衣一副,梓宫仪椁各一,夷衾一,障梓宫翣十二,十二时神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各一,赠玉一,包牲舆三,仓瓶舆、五谷舆各一,招幡二。《宋会要辑稿三一 凶礼 后丧 昭宪皇后》
  961-6-3、丙辰(建隆二年六月二十四),宰臣王溥為皇太后山陵使。
  某案:是则与毕沅则同看,其过程皆在会要。
  961-6-4、丁巳(建隆二年六月二十五),吏部郎中閻式(式,未見。)奪兩任官。式監納河陽夏稅倉,上得式所收一斛有五升之羡,故黜之。其後右衛率府率薛勳、著作佐郎徐雄亦坐監納民租概量失平,為偵者所告,皆免官。(勳、雄,皆未見。)
  某案:是则叙艺祖严厉处置官吏侵害民利益者。
  961-6-5、國子司業趙洙為宗正少卿。洙父名漢卿,憲司以其冒寵授官,欲糾之,執政者舉禮文不偏諱,乃止。(洙,未見。)
  1)《曲礼》:“二名不偏讳。”郑注:“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陈桓 《史讳举例卷五 四十四 二名偏讳例》
  某案:宋人入官者。谁人不懂《曲礼》?以求名耳,此类人最为可恶。
  961-6-6、是月,唐主景殂於南都。
  (庚申建隆二年六月二十八961/8/12)是日,南唐主景殂。先期,自书遗令,留葬南都之西山,累土数尺为坟,且曰:“违吾言,非忠臣孝子。”南唐主多才艺,好读书,在位慈俭,有君人之度。然自附为唐室苗裔,訹于斥大境士之说,及福州、湖南再丧师,知攻取之难,始议弭兵务农。尝曰:“兵可终身不用。”会周师大举,寄任多非其人,折北不支,至于蹙国降号,忧悔而殂。《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
  1)(八月)甲辰,南唐主李景死,子煜嗣,遣使請追尊帝號,從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俄而景卒,其臣桂陽郡公徐邈奉遺表來上,太祖廢朝五日,遣鞍轡庫使梁義吊祭,贈賻絹三千匹。子煜又遣其臣馮謐奉表,願追尊帝號,許之。煜乃謚景為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廟號元宗,陵號順陵。《宋史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南唐李氏》
  3)皇朝建隆二年夏,景以疾卒于金陵,時年四十六。以其子煜襲偽位,其後事具皇家日歷。《旧五代史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4)六月,景卒,年六十四。從嘉嗣立,以喪歸金陵,遣使入朝,願復景帝號,太祖皇帝許之,乃謚曰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廟號元宗,陵曰順陵。《新五代史卷六十二 南唐世家第二 李景》
  5)六月己未,疾革,親書遺令,留葬西山,累土數尺為墳,且曰[違吾言,非忠臣孝子。]夕有大星霣于南都。庚申,殂于長春殿。[馬令南唐書云:大漸之際,羣鶴翔于空,雙龍據殿屋.]年四十六。後主不忍從遺令,迎梓宫還。
  秋八月,至金陵。丁未,殯于宫中萬壽殿,告哀于宋,且請追復帝號,許之。[宋史云:景卒,其臣桂陽郡公徐邈奉遺表來上,太祖廢朝五日.子煜又遣其臣馮謐奉表願追尊帝號,許之.]乃謚曰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宋史無宣字.]廟號元宗.[五國故事作至道文宣孝皇帝,廟號太宗,非是.]明年正月戊寅,葬順陵。
  帝音容閒雅,眉目若畫。[詩話??編云:元宗神采清暢,湖南使至,歸與親友言曰[東朝官家,南岳真君不如也.]好讀書,能詩。[元宗春恨浣沙溪詞及帝臺春詞,稱為絶倫.]
  多才藝,便騎善射。少喜栖隱,築館于廬山瀑布前,葢將終焉,廹于紹襲而止。然自附唐室苗裔,訹于斥大境土之說,及保大中再䘮師,始知攻取之難,[江南野史云:天性儒懦,素昧威武.]議弭兵務農。或曰[願陛下十數年,勿復問兵。]帝曰[兵可終身不用,何十數年之有.]會北師大舉,郡縣屢失,竟致蹙國降號,賫志以殁云。[唐餘紀傳云;中主接羣臣如布衣交,間御小殿,以燕服見學士,必先遣中使謝曰:“小疾,不能著幘,欲冠褐可乎?”其待士有禮如此。]先是烈祖將受禪,有善相者,烈祖出諸子見之,相者指齊王景達曰[此雖不及公,然善持守者也.]及相帝,曰[只恐不了公家事。]又帝在位,常搆一小殿,謂之龜頭,居常處以視事,左右偵其所在,必問曰[大家何在龜頭裏?]及後有内附之事,人始悟其先兆。
  論曰:元宗在位幾二十年,史稱其慈仁恭儉,禮賢愛民,裕然有人君之度。然兵氣方張,旋經敗衂,國威損矣。卒之淮南震驚,奉表削號,豈運會有固然與?抑任寄非才,以至此也。治亂顧不係于人哉!《十国春秋卷十六 南唐二 元宗本纪》
  某案:南唐李璟故。
  《宋史 太祖本纪》八月甲辰记李璟亡故事,盖南唐正式国书至也。艺祖废朝五日,于礼不合:按照宋辍朝之制,文武大臣一、二品方辍朝二日。时宋朝初立,礼未尽备;960-8-15,荆南节度使高保融故,废朝三日,相较南唐为重。
  《旧五代史》言璟故于金陵,误。
  《十国春秋》为清人吴任臣著,其论即为盖棺。后世提及璟父子,为词人而非国主也。
  961-7-1、秋七月,唐主景喪歸金陵。(景喪歸金陵,在七月。此據王舉天下大定錄。)有司議梓宮不宜復大內,太子從嘉不可,乃殯於正寢。從嘉即位,改名煜。尊母鍾氏為太后,太后父名泰章,易其號曰聖尊后。立妃周氏為國后,封弟鄧王從善為韓王,莒公從鎰為鄧王,從謙為宜春王,從度為昭平郡公,從信為文陽郡公。右僕射嚴續為司空、平章事,吏部尚書、門下侍郎、知樞密院湯悅為右僕射、樞密使。大赦境內。文武進位有差。
  罷諸道屯田務歸本州縣。先是,唐主用尚書員外郎李德明議,興復曠土,為屯田以廣兵食,水部員外郎賈彬嗣成之。所使典掌者皆非其人,侵擾州縣,豪奪民利,大為時患。及用兵淮南,罷其尤劇者,尚處處有之。至是,悉罷使職,委所屬縣令佐與常賦俱徵,隨所租入,十分賜一以為祿廩,民稍休息焉。(李德明,以尚書員外郎初見乾祐二年七月,無爵里,仕至工部侍郎、文理院學士,誅死在顯德三年二月。闢曠土為屯田在廣順二年。罷屯田害民尤甚者,在顯德三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壬戌,以太后殡,不受朝。
  先是辽南京留守萧思温,以老人星现,乞行赦宥,辽主许之。草赦既成,留数月不出。翰林学士河间刘景曰:“唐制,赦书日行五百里,今稽期弗发,非也。”辽主亦不报。至是月,始赦。
  秋,七月,南唐主丧归金陵。有司议梓宫不宜复入大内,太子从嘉不可,乃殡于正寝。从嘉即位,改名煜,尊母钟氏为太后。后父名泰章,易其号曰圣尊后。立妃周氏为国后。大赦境内。罢诸道屯田务,归本州县。先是南唐主用尚书员外郎李德明议,兴复旷土,为屯田,以广兵食,所使典掌者多非其人,侵扰州县,豪夺民利,大为时患。至是悉罢使职,委所属县令佐与常赋俱征,随所租入,十分赐一以为禄廪,民稍休息。《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1)秋七月壬戌,以皇太后殯,不受朝。《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六月甲午(建隆二年六月初二961/7/7),赦。《辽史卷六 本纪六 穆宗上》
  3)常朝之儀。唐以宣政為前殿,謂之正衙,即古之內朝也。以紫宸為便殿,謂之入閤,即古之燕朝也。而外又有含元殿,含元非正、至大朝會不御。正衙則日見,羣臣百官皆在,謂之常參,其後此禮漸廢。後唐明宗始詔羣臣每五日一隨宰相入見,謂之起居,宋因其制。皇帝日御垂拱殿。文武官日赴文德殿正衙曰常參,宰相一人押班。其朝朔望亦於此殿。五日起居則於崇德殿或長春殿,中書、門下為班首。長春即垂拱也。至元豐中官制行,始詔侍從官而上,日朝垂拱,謂之常參官。百司朝官以上,每五日一朝紫宸,為六參官。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為朔參官、望參官,遂為定制。《宋史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常朝儀》
  4)罷諸路屯田使,委所屬令佐與常賦俱征,隨所租入十分錫一,謂之率分,以為禄廩,諸朱膠牙稅視是。[初屯田,置使専掌,至此罷其官,而屯田佃民絶公吏之擾.]《十国春秋卷十七 南唐三 后主本纪》
  某案:李璟归葬、李煜新政、艺祖七月初一不受朝、辽穆宗下赦令。
  李璟归葬金陵,前则已叙,李煜之新政,罢免屯田使,当是后主为太子时既有是念也,非不能为,不为也。
  艺祖晦朔之常朝,因杜太后之丧,不受拜。某乡之谚:死了老的小三辈。俗礼,老人故后,见人即磕头,毋论辈分大小,盖求人帮忙丧葬老人之礼也;艺祖此不受众官员之拜,或是此礼,俟考。
  辽穆宗下赦令日,《辽史》为六月甲午日,是则移到七月,未知谁对。穆宗怕是有拖延症。沉湎于酒、嗜杀,皆《辽史 萧思温传》言也。
  《续资治通鉴》1957年8月版、1979年6月四印纸张颇差,封面一动即碎,每读皆小心翼翼。
  961-7-2、戊辰(建隆二年七月初六),遣使修北嶽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1)北岳庙原名北岳安天元圣帝庙,俗称窦王殿,是为祭祀北岳恒山之神而建。从北魏宣武帝年间到清朝顺治十七年,这里一直是历代帝王遥祭古北岳恒山(大茂山)的场所。北岳庙始建于北魏宣武帝景明、正始年间(500年—508年),唐朝贞观年间(627年-649年)重建。唐朝开元二十三年(735年)扩建。北宋淳化元年(990年)契丹入侵,庙宇遭纵火焚毁,次年,宋太宗下诏重修。元朝初年,辟为道教活动场所,明朝嘉靖年间规模达到顶峰。清朝顺治十七年(1660年)改祀北岳于山西浑源,曲阳北岳庙逐渐衰落。《百度百科》
  2)周显德四年后,止祭沂山,其诸镇不祭;本朝,建隆二年七月七日,修北岳庙。宋 王应麟《玉海卷一百 祠宫 》
  某案:是则建设北岳庙,是则为七月初六日,《玉海》为七月初七,未知谁对。
  961-7-3、初,上既誅李筠及重進,一日,召趙普問曰:「天下自唐季以來,數十年間,帝王凡易八姓,戰鬥不息,生民塗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為國家長久計,其道何如?」普曰:「陛下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此非他故,方鎮太重,君弱臣強而已。今所以治之,亦無他奇巧,惟稍奪其權,制其錢穀,收其精兵,則天下自安矣。」語未畢,上曰:「卿無復言,吾已喻矣。」
  時石守信、王審琦等皆上故人,各典禁衛。普數言於上,請授以他職,上不許。普乘間即言之,上曰:「彼等必不吾叛,卿何憂?」普曰:「臣亦不憂其叛也。然熟觀數人者,皆非統御才,恐不能制伏其下。苟不能制伏其下,則軍伍間萬一有作孽者,彼臨時亦不得自由耳。」上悟,於是召守信等飲,酒酣,屏左右謂曰:「我非爾曹之力,不得至此,念爾曹之德,無有窮盡。然天子亦大艱難,殊不若為節度使之樂,吾終夕未嘗敢安枕而臥也。」守信等皆曰:「何故?」上曰:「是不難知矣,居此位者,誰不欲為之。」守信等皆頓首曰:「陛下何為出此言?今天命已定,誰敢復有異心。」上曰:「不然。汝曹雖無異心,其如麾下之人欲富貴者,一旦以黃袍加汝之身,汝雖欲不為,其可得乎?」皆頓首涕泣曰:「臣等愚不及此,惟陛下哀矜,指示可生之途。」上曰:「人生如白駒之過隙,所為好富貴者,不過欲多積金錢,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耳。爾曹何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便好田宅市之,為子孫立永遠不可動之業,多置歌兒舞女,日飲酒相懽以終其天年。我且與爾曹約為婚姻,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皆拜謝曰:「陛下念臣等至此,所謂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稱疾請罷,上喜,所以慰撫賜賚之甚厚。庚午,以侍衛都指揮使、歸德節度使石守信為天平節度使,殿前副都點檢、忠武節度使高懷德為歸德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義成節度使王審琦為忠正節度使,侍衛都虞侯、鎮安節度使張令鐸為鎮寧節度使,皆罷軍職。獨守信兼侍衛都指揮使如故,其實兵權不在也。殿前副都點檢自是亦不復除授云。(此事最大,而正史、實錄皆略之,甚可惜也,今追書。按司馬光記聞,云守信等皆以散官就第,誤矣。王曾筆錄皆得其實,今從之。文辭則多取記聞,稍增益以丁謂談錄。太祖與趙普之意,但不欲守信等典禁軍耳,豈不令守信等各居方鎮邪?太祖云為天子不若為節度使樂,是欲守信等出為節度使也。及開寶三年冬十月,乃罷王彥超等節度使,蓋記聞誤并二事為一耳。邵伯溫見聞錄又云王審琦坐擅入禁中救火故罷。不知同時罷者凡四人,初不緣入禁中救火也,今不取。朱文公曰:趙韓王佐太祖區處天下,收許多藩鎮之權,立國家二百年之安,豈不是仁者之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初,帝既克李筠及李重进,一日,召赵普问曰:“自唐季以来数十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计长久,其道何如?”普曰:“陛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此非它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欲治之,惟稍夺其权,制其钱粮,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时石守信、王审琦皆帝故人,各典禁卫。普数言于帝,请授以它职,帝曰:“彼等必不吾叛,卿何忧””普曰:“臣亦不忧其叛也。然熟观数人者,皆非统御才,恐不能制伏其下,万一军伍作孽,彼亦不得自由耳。”帝悟,于是召守信等饮,酒酣,屏左右谓曰:“我非尔曹力,不及此。然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终夕未尝高枕卧也。”守信等请其故,帝曰:“是不难知,居此位者,谁不欲为之!”守信等顿首曰:“陛下何为出此言?今天下已定,谁敢复有异心!”帝曰:“卿等固然,设麾下有欲富贵者,一旦以黄袍加汝身,汝虽欲不为,其可得乎?”守信等顿首涕泣曰:“臣等愚,不及此,惟陛下哀矜,指示可生之途。”帝曰:“人生如白驹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卿等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之业,多致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朕且与卿等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皆拜谢曰:“陛下念臣等至此,所谓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称疾请罢。帝从之,赏赉甚厚。庚午,以石守信为天平节度使,高怀德为归德节度使,王审琦为忠正节度使,张令铎为镇宁节度使,皆罢军职;独守信兼侍卫都指挥使如故,其实兵权不在也。殿前副点检自是亦不复除云。《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1)乾德初,帝因晚朝與守信等飲酒,酒酣,帝曰:「我非爾曹不及此,然吾為天子,殊不若為節度使之樂,吾終夕未嘗安枕而臥。」守信等頓首曰:「今天命已定,誰復敢有異心,陛下何為出此言耶?」帝曰:「人孰不欲富貴,一旦有以黃袍加汝之身,雖欲不為,其可得乎。」守信等謝曰:「臣愚不及此,惟陛下哀矜之。」帝曰:「人生駒過隙爾,不如多積金、市田宅以遺子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君臣之間無所猜嫌,不亦善乎。」守信謝曰:「陛下念及此,所謂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稱病,乞解兵權,帝從之,皆以散官就第,賞賚甚厚。《宋史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石守信》
  2)建隆二年,改歸德軍節度。《宋史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高懷德》
  3)建隆二年,出為忠正軍節度。《宋史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王審琦》
  4)建隆二年,出為鎮寧軍節度。《宋史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張令鐸》
  5)建隆二年闰月,解慕容延钊、韩令坤兵权;七月,解石守信、王审琦等兵权。上召赵普,问曰[吾欲息天下兵,为国家长久之计,其道何如?]普因言[藩镇太重,君弱臣强,莫若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又言[石守信、王审琦非统御才,宜授以它职。]上于是召守信等饮酒,酣曰[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节度使之乐,尔曹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计?我且与尔曹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不亦善乎?]守信等明日皆称疾请罢 。 宋 吕中《宋大事记讲义卷二 处藩镇 收兵权》
  某案:杯酒释兵权也。
  观是则,所释者,禁军军权也,几人皆调为节度使。按照赵普之计策,节度使即无财权、亦无行政权、而精兵皆在汴梁禁军之中,是为徒有名声罢了。李焘言开宝三年皆罢免其人之节度使,方为彻底释去兵权也。
  《石守信传》言此事发生在乾德年,明显失误,其《石守信传》与他三人同一卷,调职不同,更是大谬。繁芜之说,的确如是。
  史书多赞赏艺祖之不动兵戈,开释将领之兵权,谓之美谈,细细思之,此怕是艺祖之心理不坚决之表现也。今人多疑此事之真实发生与否,某以艺祖性格解读,当不谬。
  961-7-4、壬午(将领二年七月二十一961/7/3),以皇弟泰寧節度使、兼殿前都虞侯光義兼開封尹、同平章事,嘉州防禦使廷美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先是,范質奏疏言:「光義、廷美皆品位未崇,典禮猶闕,伏乞並加封冊,申錫命書,或列於公臺,或委之方鎮。皇子、皇女雖在襁褓者,亦乞下有司,許行恩制。」又言:「宰相者以舉賢為本職,以掩善為不忠。所以上佐一人,開物成務。端明殿學士呂餘慶、樞密副使趙普,富有時才,精通治道,經事霸府,歷歲滋深,自陛下委以重難,不孤倚任,每因款接,備睹公忠。伏乞授以臺司,俾申才用。今宰輔未備,久難其人,以二臣之器能,攀附之幸會,寘之此任,孰謂不然。」上嘉納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壬申(将领二年七月十一961/8/24),以光义行开封尹、同平章事,廷美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先是范质奏疏言:“光义、廷美皆品位未崇,典礼犹阙,乞并加封册,或列于公台,或委之方镇;皇子、皇女虽襁褓者,乞下有司,许行恩制。”故有是命。
  质又言:“宰相者,以举贤为职,以掩善为不忠。窃见端明殿学士吕馀庆、枢密副使赵普,精通治道,经事霸府,历年滋深,皆公忠可倚任,乞授以台司,俾申大用。”帝嘉纳之。《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1)壬申,以光義為開封府尹,光美行興元尹。《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太祖初即位,庶事謙抑,至於藩戚尚未崇建,幕府賓佐未列于位。質因上奏曰:「自古帝王開基創業,封建子弟,樹立磐維,宗戚既隆,社稷永固。伏見皇弟泰寧軍節度使光義,自居戎職,特負將材,及領藩維,尤積時望;嘉州防禦使光美,雄俊老成,修身樂善,嘉譽日聞。乞並行封冊,申錫命書。皇子皇女雖在襁褓者,亦乞下有司許行恩制,此臣之願也。臣又聞為宰相者,當舉賢能,以輔佐天子。竊以端明殿學士呂餘慶、樞密副使趙普精通治道,經事霸府,歷歲滋深,覩其公忠,誠堪毗倚。乞授以台司,俾申才用。」帝嘉納之。
  先是,宰相見天子議大政事,必命坐面議之,從容賜茶而退,唐及五代猶遵此制。及質等憚帝英睿,每事輒具劄子進呈,具言曰:「如此庶盡稟承之方,免妄庸之失。」帝從之。由是奏御寖多,始廢坐論之禮。《宋史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范質》
  某案:是则言太宗尹开封也。
  珠江笑笑生兄言开封尹为储君练手之地,此艺祖尹其弟,传位于太宗可见也。范质或有耳闻“金匮之盟”, 否则,以其圆滑性格,必不推言太宗兄弟及赵普也。
  毕沅是则壬申后有小字注,言所见史书,仅李焘之《长编》为壬午,此事不可考证也。
  961-7-5、上謂殿前衛士如虎狼者不下萬人,非張瓊不能統制,乃自內外馬步軍都頭、壽州刺史擢殿前都虞侯、領嘉州防禦使。瓊,館陶人也。(瓊,初見顯德三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1)及即位,擢典禁軍,累遷內外馬步軍都軍頭、領愛州刺史。數日,太宗自殿前都虞候尹開封。太祖曰:「殿前衞士如狼虎者不啻萬人,非瓊不能統制。」即命瓊代為都虞候,遷嘉州防禦使。《宋史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張瓊》
  某案:当为艺祖心腹,其接替太宗之殿前都虞侯也。特别是刚刚解除石守信等人之禁军军职,改由张琼任,其人在艺祖心目中之地位可想而知。《宋史 张琼传》言张琼“”瓊性暴無機,多所凌轢”,是一个一介武夫模样,曾以身护主,得艺祖信任也。
  961-7-6、命內客省使王贊權知揚州軍府事。贊乘舟以往,溺於閶橋。上嗟悼,謂左右曰:「是殺吾樞密使也。」贊嘗為河北諸州計度使,五代姑息藩鎮,有司不敢繩以法。贊振舉綱維,所至發摘姦伏無所忌。上知贊可付以事,因使完葺揚州,蓋將大用之,而贊遽死。贊,觀城人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1)建隆初,始平李重進,太祖素知贊材幹,可委以完葺,即令知揚州。既行,舟覆於閶橋下,溺死,親屬隨沒者三人。上甚嗟悼,謂左右曰:「溺吾樞密使矣!」蓋將大用也。賻其家絹三百匹,米麥各二百斛。《宋史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三 王贊》
  2)。賊平,以處耘知揚州。大兵之後,境內凋弊,處耘勤於綏撫,奏減城中居民屋稅,民皆悅服。建隆三年,詔歸京師,老幼遮道涕泣,累日不得去。拜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賜甲第一區。《宋史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李處耘》
  某案:是时扬州刺史为李处耘,颇为艺祖重用。此次调王赞知扬州,代替李处耘,处耘或有大用。因赞溺亡,处耘一年后方回中枢。
  961-7-7、是月,陳承昭塞棣、滑決河役成,賜錢三十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是月,陈承昭塞棣、滑决河役成,赐钱三十万。《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某案:是则承960-10-4则,建隆元年十月初六,黄河决堤于棣州厌次、滑州灵河,今由陈承昭完成河堤修复。
  《续资治通鉴》网文棣妄改为隶,据书改之。
  961-7-8、唐句容尉廣陵張佖上書陳十事,其一舉簡要,二略繁小,三明賞罰,四重名器,五擇賢良,六均賦役,七納諫諍,八究毀譽,九節用,十屈己。唐主嘉納,擢為監察御史。佖因劾奏德昌宮使傅宏妄毀都城,所創樓堞率多隳壞;禮賓使孟駢建議於星子造大艦以禦敵,累年不能成,蠹國害民,皆請置法。唐主不聽,手詔開諭之。(拜御史從國史。十事之目,據鄭文寶江表志。又載佖上書日乃七月二十八日己丑也,故附見於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1)張泌,事元宗父子,官句容縣尉。建隆二年七月,憤國事日非,上書後主,幾數千言。...... 後主覧書大悅,優詔慰答,然亦未竟用其言,遂至于亡。《十国春秋卷二十五南唐十一 列传 張泌》
  2)張佖,常州人。後主朝仕為考功員外郎,進中書舍人。開寶五年,貶損制度,改内史舍人。後主雅好文事,雖當末運,猶留意于科第,以佖有文,使知禮部貢舉。掲榜之前夕,有程員者,夢人報已與王綸等五人及第,員驚喜,詣省門,遇楊遂、張觀、曾顗,謂曰[榜在雞行街,何忽忽至此?]既寤,則聞遂等三人中選。其夏,後主疑佖頗任私意,命張洎覆試,遂再放王綸等五人。乃知洎雖矯佖之弊,然前定固如此。明年癸酉附榜,則雞行之應也。
  佖隨後主入宋,以故臣見敘。太宗朝,佖在史館,一日問曰[卿家每食多客,敘談何事?]佖曰[臣之親舊,多客都下,困窮乏食.臣累輕而俸優,故常過臣飯,臣不得拒焉,然止菜羮而已。]明日,太宗遣快行者伺其饌客,即坐間取食以進,果止糝飰菜羮,仍皆陶器。太宗喜其不隠,遷官郎中。佖第宅在故里,人稱[菜羮張家]云。
  佖為人長者,後官河南,每寒食,必親拜後主墓,哭之甚哀。李氏子孫陵替,常分俸贍給焉。《十国春秋卷三十 南唐十五 列传 張佖》
  某按:是则张佖,《十国春秋》两传,引1事与是则合而名不合,引2名合而事不合。捡《百度百科》言《十国春秋》有张原泌传,或以为三人为同一人也。就某之感情,引2最好为是,其雪中送炭者,可秉彪千秋。
  961-7-9、吳越自五月不雨至七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吴越自五月不雨至七月。《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1)秋七月丁亥,宋昭憲皇太后崩,遣使來宣告。自五月不雨至于是月,王命取龍湫于天台山以祈雨。《十国春秋卷八十一 吴越五 忠懿王世家俶上》
  某案:是则吴越大旱,钱俶取天台山之水求雨,是时之方法也。钱钟书《管锥编 易林》一则,记述多种求雨之方法,可为资料。然某最喜张宗昌之《求雨》:玉皇爷爷也姓张,为啥为难俺张宗昌?三天之内不下雨,先扒龙皇庙,再用大炮轰你娘。颇有特色,谨记之。

  
  961-7-9,钱钟书《焦氏易林 坤》之解读,谓以虎骨投深涧,诱龙虎斗而引雨也,诸君可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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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1-8-1、八月甲辰(建隆二年八月初三961/9/15),唐桂陽郡公徐邈奉其主景遺表來上。(邈,未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八月,甲辰,南唐桂阳郡公徐邈奉其主景遗表来上。嗣主煜请追复帝号,许之。旋谥景为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庙号元宗。《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1)甲辰,南唐主李景死,子煜嗣,遣使請追尊帝號,從之。《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俄而景卒,其臣桂陽郡公徐邈奉遺表來上,太祖廢朝五日,遣鞍轡庫使梁義吊祭,贈賻絹三千匹。子煜又遣其臣馮謐奉表,願追尊帝號,許之。煜乃謚景為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廟號元宗,陵號順陵。《史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南唐李氏》
  他不引,见961-6-1
  某案:是则前《宋史 太祖本纪》有一条“壬寅(建隆二年八月初二),詔諸大辟送所屬州軍決判。”,两续皆为载,误,是为艺祖改革司法也,规定死刑由州县太守处理,剥夺节度使之司法权。
  李璟之帝号,乃为追封性质,以图好看而。其他读961-6-6.
  961-8-2、義武節度使、同平章事孫行友(行友,初見開運三年五月。宋史及薛應旂續通鑑,皆作易定節度使、同平章事孫行友。)在鎮逾八年,而狼山妖尼深意黨益盛。(深意,亦見開運三年五月。)上初即位,行友不自安,累表乞解官歸山,上不許。行友懼,乃繕治甲兵,將棄其孥,還據山寨以叛。兵馬都監藥繼能密表其事,(繼能,未見。)上遣閤門副使武懷節(懷節,未見。)馳騎會鎮、趙之兵,偽稱巡邊,直入定州。行友不之覺,既而出詔示之,令舉族歸朝,行友倉黃聽命。既至,命侍御史李維岳(維岳,未見。)即訊得實,己酉,制削奪行友官爵,禁錮私第,取尼深意屍,焚之都城西北隅。行友弟易州刺史方進、姪保塞軍使全暉,皆詣闕待罪,詔釋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义武节度使、同平章事清苑孙行友,代兄方简镇易定踰八年,而狼山妖尼深意党益盛。帝初即位,行友不自安,累表乞解官归山,帝不许。行友惧,乃缮治甲兵,将弃其孥,还据山寨以叛。兵马都监药继能密表其事,帝遣閤门使武怀节驰骑会镇、赵之兵,伪称巡边,直入定州。行友不之觉,既而出诏示之,令举族归朝,行友仓皇听命。既至,命侍御史李维岳即讯,得实,己酉,制削夺行友官爵,禁锢私第;取深意尸,焚之都城西北隅。《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1)己酉,執易定節度使、同平章事孫行友,削官勒歸私第。《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宋初,加同平章事。狼山佛舍妖妄愈甚,衆趨之不可禁,行友不自安,累表乞解官歸山,詔不允。建隆二年,乃徙其帑廩,召集丁壯,繕治兵甲,欲還狼山以自固。兵馬都監藥繼能密表其事,太祖遣閤門副使武懷節馳騎會鎮、趙之兵,稱巡邊直入其城,行友不之覺。既而出詔示之,令舉族赴闕,行友蒼黃聽命。既至,命侍御史李維岳就第鞫之,得實,下詔切責,削奪從前官爵,勒歸私第。仍戮其部下數人,遣使馳詣狼山,輦其尼師之屍焚之。行友弟易州刺史方進、兄子保塞軍使全暉皆詣闕待罪,詔釋之。
  方諫、行友介遼、晉間,持兩端以取將相,終以首鼠獲咎,其諸異端之害歟。《宋史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孫行友》
  某案;两书一致,皆为听命归朝。
  孙行友之听命归朝,说明节度使不听朝命,动则造反的时代过去了,是时,赵宋政权则可言其权稳定矣。军方无叛乱,民众无乱心,其政权稳固也。
  961-8-3、辛亥,女真國遣使嗢突剌來貢名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女真国遣使贡名马。女真之先,居古肃慎地,元魏时号勿吉,至隋,改号靺鞨,唐初,有黑水、粟末两部,后粟末盛强,号渤海国,黑水因役属之。五代时,辽尽取渤海之地,黑水部民居混同江之南者,系籍于辽,号熟女真;居江之北者,不系籍于辽,号生女真。至是以马入贡。诏蠲登州沙门岛居民租赋,令专治舟船渡所贡马。《续资治通鉴卷二 宋纪二》
  1)女直國遣使來朝獻。《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某案:女真是时就存在,到明末统一国境,只能托言于天意;如此恶劣之环境,造就此民族之坚韧,时也命也。
  前则停盗马于辽,今开女真贡马,马匹一直为宋之军事短板。

  
  961-8-4、幸崇夏寺,觀修三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1)辛亥,幸崇夏寺,觀脩三門。《宋史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2)舊城周廻二十里一百五十五步。東二門:北曰望春,宋初名和政。南曰麗景。《宋史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京城》
  3)山门意为寺院正面的楼门,寺院的一般称呼。过去的寺院多居山林,故名"山门"。通常寺院为了避开市井尘俗而建于山林之间,因此称山号、设山门。后世造于平地、市井中之寺院,亦泛称山门。一般有三个门,所以又称"三门"。象征"三解脱门",即"空门"、"无相门"、"无作门"。今之寺院或仅有一门,也可称之为三门。《百度百科》
  某案:不料艺祖到各地巡幸,为嘉礼之游观。捡《宋会要辑稿》知仅为一次巡幸崇夏寺,如图,位置在曹、宋两门间。三门见引3,某初次知三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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