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澳大利亚西部一家影视制作公司的合伙人莱昂·德尚和谢恩·汤姆森在拍摄一部关于法国探险家尼古拉斯·鲍丁的纪录片时,在西澳一处名为鲨鱼湾的风景区寻找文物。
结果,鲍丁遗留的设备没找到,二人却意外找到了一个颇为稀罕的物件儿——明代婴儿青铜佛像。
这下有意思了。
凭此发现,这二位立马上了澳洲新闻的头条。
悉尼大学艺术和社科系的赵晓寰博士认为,从发现者提供的照片初步判断,该佛像铸造于明代永乐和宣德年间。从该佛像的工艺上看应该不是皇室制品,更像是民间有信仰的人用作个人供奉用的佛像。但由于没有见到实物,所以不能下最后定论。
墨尔本澳华博物馆的文物鉴定顾问杨燕麟也认为,从照片看这尊佛像来自中国毋庸置疑,另外佛像的造型也符合明代特征。
两位发现者则表示,整个发现过程都有照片和录像记录,可以供有兴趣的研究者使用。
中澳历史博物馆副馆长马克⋅王(Mark Wang)表示,在澳大利亚发现明代文物十分罕见,这尊佛像存在一种可能,即15世纪时由环游世界的中国探险家郑和留下。倘若属实,或可证明1421年中国明朝舰队曾来澳大利亚探索过,该时间比欧洲人抵达澳大利亚早了200多年,那么将会彻底改写澳大利亚历史。
这并不是孤例。
近年来,在澳大利亚的达尔文地区,曾陆续出土一些明朝的瓷器和雕像。这其实已经说明了明朝与澳洲之间可能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交往。
如果从地图上来看,达尔文与东帝汶、印尼爪哇岛相隔距离非常近。
此前,已经发文专门说过宋末元初时,陆秀夫之子率领部分水师、以及南下宋人于爪哇岛(巽他海峡)建立顺塔国之事,该政权存在的时间比元朝都长,元兵一路扫荡下来都未能得逞,直到后来西班牙到来才遭覆灭。
双方距离如此之近,会不会有什么往来呢?
答案是肯定的。
实际上,当顺塔国从郑和舰队处得知中原已经易主后,随即遣使上表称臣,并且为途经此地、稍作休整的大明舰队提供了不少有用信息。
想来,对面隔海处有一片大陆之事也十有八九会提及。
由此推断,郑和舰队派出部分人马,前往对面的大陆一探究竟是合情合理的。
查史料文献可知,原来,元代泉州就有一位鲜为人知的大航海家:汪大渊。
1979年版《辞海》中记述:“就清中叶以前有姓名可知的中国航海家而论,其游踪之广远,汪氏当居前列。”
西方学者将他称为“东方的马可•波罗”,其著作《岛夷志略》被收入影响中国的100本书中。680多年前,他便已经走向世界,两次远航东、西洋,足迹遍及亚洲、非洲,,甚至到达了非洲东岸的坦桑尼亚桑给巴尔岛。
汪大渊(1311年~?),字焕章,南昌人。
至顺元年(1330),年仅20岁的汪大渊首次从泉州搭乘商船出海远航,历经海南岛、占城、马六甲、爪哇、苏门答腊、缅甸、印度、波斯、阿拉伯、埃及,横渡地中海到摩洛哥,再回到埃及,出红海到索马里、莫桑比克,横渡印度洋回到斯里兰卡、苏门答腊、爪哇,经澳洲到加里曼丹、菲律宾返回泉州,前后历时5年。
至元三年(1337),汪大渊再次从泉州出航,历经南洋群岛、阿拉伯海、波斯湾、红海、地中海、非洲的莫桑比克海峡及澳大利亚各地,至元五年(1339)返回泉州。
汪大渊第二次出海回来后,应泉州地方官之请,开始整理手记,写出《岛夷志略》。《岛夷志略》分为100条,其中99条为其亲历,涉及国家和地区达220余个。
此书记载了台湾、澎湖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当时台湾属澎湖、澎湖属泉州晋江县,盐课、税收归晋江县。
关于海外华侨
书中多处记载华侨在海外的情况:
1)泉州吴宅商人居住于古里地闷(今帝汶岛);
2)元朝出征爪哇部队有一部分官兵仍留在勾栏山(今格兰岛)。
还记得之前说陆自立带领南宋遗民逃至吕宋、爪哇,元廷得闻消息,派遣水师从吕宋、满剌加、爪哇,一路扫荡下去吗?汪大渊的记述再次证实了这条消息。
详见:崖山之战后,南宋就彻底亡了?不,有个地方叫复宋(陆宋),他们还跑到了美洲,在云花地(佛罗里达)打跑了后来的英国人……
3)在沙里八丹(今印度东岸的讷加帕塔姆),有中国人在1267年建的中国式砖塔,上刻汉字“咸淳三年八月华工”;
4)真腊国(今柬埔寨)有唐人;
5)某泥(今加里曼丹岛上坤甸)“尤敬爱唐人”;
6)龙牙门(今新加坡)“男女兼中国人居之”;
7)马鲁涧(今伊朗西北部的马腊格)的酋长,是中国临漳人,姓陈。
……
关于澳大利亚见闻
《岛夷志略》记载澳大利亚的见闻有两处:
1)麻那里(Marani):
“界迷黎之东南,居垣角之绝岛。石有楠树万枝,周围皆水,有蚝如山立,人少至之。土薄田瘠,气候不齐。俗侈,男女辫发以带捎,臂用金丝,穿五色绢短衫,以朋加剌布为独幅裙系之。地产骆驼,高九尺,土人以之负重。有仙鹤,高六尺许,以榖为食,闻人拍掌,则耸翼而舞,其容仪可观,亦异物也。”
根据韩振华教授考证,麻那里一名是马来语Maharani、Marani的对音,意为女人国,其地在澳大利亚北部达尔文港附近。同时,马来人就称澳大利亚北部为麻那里。这一点确证无疑。
2)罗娑斯。
彼时,中国称澳大利亚为罗娑斯,把达尔文港一带称为麻那里(Marani)。
泉州商人、水手认为澳大利亚是地球最末之岛,将之称为“绝岛”。
书中记述了当时澳洲土著的一些情况:
“男女异形,不织不衣,以鸟羽掩身,食无烟火,惟有茹毛饮血,巢居穴处而已。”
“俗侈,男女辫发以带捎,臂用金丝,穿五色绡短衫,以朋加刺布为独幅裙系之。”
此外,还记载有一种灰毛、红嘴、红腿、会跳舞、身高六尺的澳大利亚鹤:
“闻人拍掌,则耸翼而舞,其仪容可观,亦异物也”。
汪大渊将其称为“仙鹤”,即今日之澳洲鹤。
澳洲白鹤( Ibis )是澳洲最常见的鹤,其红色皮肤,头部黑色光秃,颈部黑色无毛,嘴巴黑色长达16.7厘米,身体的羽毛是白色,羽未尾毛黑色,腿和脚是暗红带黑色,体重1.5-2.5公斤。
汪大洲还把澳洲一种特有的红得象火焰一样的树称为“石楠树”(今日之火焰树)。
根据书中记述,澳大利亚北部某地“周围皆水”,即指今天澳大利亚达尔文港以东一大片沼泽地。所记“有蚝如山立”,即指澳大利亚西北高峻的海岸附着很多牡蛎。
澳大利亚北部海岸的安亨半岛和高达八百米的基培利台地也被记录了下来:
“奇峰磊磊,如天马奔驰,形势临海。”
上述记载,与今相对照,皆真实无误。
《岛夷志略》中有两节详细记载了澳大利亚的风土物产,是世界上有关澳大利亚最早的文字记载。
可是,尽管西方学者一边拼命研究,一边却矢口否认汪大渊到过澳大利亚。他们仍旧声称是西方人首先发现了这块大陆。
针对《岛夷志略》的记载,他们宣称关于罗娑斯是澳洲一说,迄今为止,尚无定论,主要还有两个疑点悬而未决:
其一,书中记载“地产骆驼,高九尺,土人以之负重”,“以朋加剌布为独幅裙系之”,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出现在当时的澳洲。
其二,认为唐代贾耽“广州通海夷道”记载马六甲附近的婆罗斯,与罗娑斯疑似是同一地名。
澳洲北领地本就有沙漠,有骆驼一点儿也不稀奇。怎么就敢百分百肯定680多年前那里没有骆驼呢?
“以朋加剌布为独幅裙系之”,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在澳洲吗?
北领地是澳大利亚古代土著文化的发源地,当地主要人口为澳洲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与太平洋南岛民族关系密切。
当地主要盛行两大土著风俗,一个是歌舞会,一个是成丁礼,是当地非常重大的部落图腾仪式。土著依照“年龄﹣性别”分成三类:成年男子,成年女子,儿童。其境内部民们全部编发束发,妇女穿五色绢短衫,男子以朋加刺布为独幅裙系在身上,其中长老阶层批准的战士带上勇士面具,双臂绑上金丝结。
怎么就不可能出现了?
至于,西人硬把婆罗斯与罗娑斯扯在一起,纯粹是混淆视听,非常牵强。
“界迷黎之东南,居垣角之绝岛”中的“迷黎之”,经过韩振华教授考证,可能是马来语 Ma ' rega 的转音,意即“海参地"。而澳大利亚学者曼宁《澳大利亚简史》记载苏威拉岛的原住民跨过帝汶海,在澳大利亚东北部沿海一带捕捞海参,故有此称。
根据考证,就是澳大利亚北领地的 Melville 梅尔维尔岛。
因此,元代汪大渊就曾到过澳大利亚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那既然元代就知道了澳大利亚这个绝岛的存在,郑和舰队下西洋,到访爪哇时,又岂会不知?又岂会不来一探究竟?
可惜,郑和下西洋的官方档案被耶稣会和东林党人互相勾结,绝大部分已被销毁,没有存世,我们只能看看还有谁与郑和一起下过西洋,有没有笔记或著作留存后世。
目前,能找到的相关原始资料仅有三部:即马欢的《瀛涯胜览》、费信《星槎胜览》、巩珍《西洋番国记》。
马欢,回族,字宗道,自号会稽山樵,浙江会稽(今绍兴)人,因通晓番语(包括波斯语与阿拉伯语)被举荐到郑和舰队之中,以通事的身份参与通译这项重要工作,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永乐十九年(1421年)、宣德六年(1432年),以通事身份(翻译)三次跟随郑和下西洋,访问过亚非20多个国家和地区。
明代宗景泰二年(1451年),年逾古稀的马欢在完成最后一次校对后,落款收尾,为自己多年的海上经历做了总结。这部由其口述、经同僚协助抄写的著作,便是后世了解郑和下西洋这段历史最重要的一部史料——《瀛涯胜览》。
《瀛涯胜览》有两个版本:一个是记录马欢前两次航行的版本,另一个则是马欢在原有文本基础上加入最后一次航行的记录。
马欢随舰队亲历过三次下西洋,分别是第四次(始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至永乐十三年七月,1415年)、第六次(始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至永乐二十年八月,1422年)和第七次(始于宣德六年十二月,1432年,至宣德八年七月,1433年)。
《瀛涯胜览》对海外诸国记录甚详。该书不分卷,共设有占城、爪哇、苏门答腊和天方等二十个国家和地区条目。
序中自述:载岛夷地之远近,国之沿革,疆界之所接,城郭之所置,与夫衣服之异,食用之殊,刑禁制度,风俗出产,莫不悉备。
该书详细记载了从中国到海外诸国的方位、时间,例如:
从福建福川府长乐县五虎门开船往西南行,好风十日可到占城国王舍城;
从占城向正南,好风船行八日至龙牙门,入门往西行,二日可到满喇加国;
自古里国开船,投正西兑位,好风行一月可到阿丹国……等等。
在《瀛涯胜览》中,对于海外诸国的风土人情、奇情异物、山川河流、政治宗教信仰、社会等级、衣着装饰,动植物(很多动植物为中国最早文字记载)等,亦有相当多的记述,如记录占城国的犀牛、阿丹国的麒麟等异兽;记录了爪哇国通行使用中国历代铜钱,或犬食、或火化、或弃水的丧葬之礼。沿途各国风俗沿革,无所不备,成为日后了解海外诸国的指南。
作为随行经历,《瀛涯胜览》采用明朝白话文记载,没有过多文言修饰,读起来毫不费力。
故马欢直言道:
是帙也,措意遗词,不能文饰,但直笔书其事而巳。览者毋以肤浅诮焉。
兹摘录部分如下,以窥一二:
1、占城
当地崇尚佛教,其国王为王三十年,则退位出家,令弟兄子侄权管国事。王往深山待斋受戒,或吃素。独居一年,对天誓曰:「我先为王,在位无道,愿狼虎食我,或病死之。」若一年满足不死,再登其位,复管国事。
记载当时老百姓穿白色衣服是死罪,只有国王可穿。
婚俗也异于中华,男子先到女方家,成亲毕,先在女方家过十日或半月,其男家父母及诸亲友以鼓乐迎取夫妇回家。
书中还记载了糊涂官判糊涂案:
当地有鳄鱼潭。如人有争讼难明之事,官不能决者,则令争讼二人骑水牛赴过其潭。理亏者鳄鱼出而食之;理直者虽过十次,亦不被食。
2、暹罗
在暹罗,当地竟有心甘情愿带绿帽之事。
当地人若有妻与中国人通好者,则置酒饭同饮坐寝,其夫恬不为怪,乃曰:「我妻美,为中国人喜爱。」
另有让人不适的奇特习俗,男子隐私部位嵌珠。
男子年二十余岁则将茎物周回之皮,如韭菜样细刀挑开,嵌入锡珠十数颗皮内,用药封护,待疮口好,才出行走。其状累累如葡萄一般。自有一等人开铺,专与人嵌焊铢,以为艺业。如国王或大头目或富人,则以金为虚珠,内安砂子一粒,嵌之行走,玎玎有声,乃以为美。
不嵌珠之男子为下等人……
3、爪哇
爪哇多地有广东人和福建人流居此地。当地华人建立的村镇已经有相当规模,有千余人,买卖交易行使中国历代铜钱。
当地有天葬习惯。
凡丧葬之礼,如有父母将死,为儿女者先问于父母,死后或犬食,或火化,或弃水。其父母随心所愿而嘱之,死后即依遗言所断送之。若欲犬食者,卽抬其尸至海边,或野外地上,有犬十数来食尽尸肉无遗为好;如食不尽,子女悲号哭泣,将遗骸弃水中而去。
元朝远征爪哇的传说,也被明人马欢记录了下来:
海滩有一小池,甘淡可饮,曰是圣水,传言大元时命将史弼、高兴征伐阇婆,经月不得登岸,船中之水已尽,军士失措。其二将拜天祝曰:「奉命伐蛮,天若与之则泉生;不与则泉无。」祷毕,奋力插轮海滩,泉水随枪插处涌出,水味甘淡,众饮而得全生。
此天赐之助也,至今存焉。
在爪哇(满者伯夷国),马欢指出当地有三种居民:一种是信仰印度教、佛教和当地鬼神信仰的土著;一种是“回回人”,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印度人和波斯人客商;另一种就是来自中国的“唐人”,早期华裔。
这些华裔为了融入当地,大多也是穆斯林:
“一等唐人……多有从回回教门受戒持斋者。”
他们大多数是商人,一部分人在马来群岛组建成小团体:一方面以自身的宗教信仰赢取其他穆斯林客商的支持,扩充财力;另一方面通过自身的文化记忆,协助明朝在东南亚的行动。
4、旧港(今属印尼)
华人为主,海盗头子陈祖义的发家地,国人多是广东、漳、泉州人逃居此地。
昔洪武年间,广东人陈祖义等全家逃于此处,充为头目,甚是豪横,凡有经过客人船只,辄便刼夺财物。至永乐五年,朝廷差太监郑和等统领西洋大宝船到此处。陈祖义竟然想袭击船队,当地华人施进卿,向郑和报陈祖义凶横等情,被郑和生擒陈祖义等,回朝伏诛。
赐施进卿冠带,归旧港为大头目,以主其地。本人死,位不传子,是其女施二姐为王,一切赏罪黜陟皆从其制。
施进卿一家籍贯中国南方,曾定居占城,后来迁居苏门答腊,是华人穆斯林。由于其在旧港的统治,他们家族被马欢记录进来,成为“旧港国”的重要词条。
1403年,郑和始下西洋。郑和到了三佛齐旧港后,准备在这里整修,结果遇到了当时最大的海盗陈祖义。陈祖义祖籍广东潮州人,明朝洪武年间,全家至南洋。陈祖义盘踞在马六甲10多年为海盗,集团成员最鼎盛时超过万人。战船百艘。雄霸于日本、台湾、南海、印度洋等海面。
陈祖义先是诈降,然后袭击郑和的舰队。郑和派舰队击败了他,杀敌五千余人,烧毁敌船十艘,俘获敌船七艘,生擒陈祖义等三人。如此,盘踞南洋十多年的陈祖义就此被抓,为了保证明朝在南洋的地位,郑和任命广东华侨施进卿为旧港之主。
后来,明朝在旧港设立了宣慰司机构,封施进卿为旧港宣慰使。
在明朝的官僚体制中,宣抚使、宣慰使定期朝贡,按年交纳定额赋税,称为差发,战时听供朝廷征调。
旧港宣慰司,管辖范围很大,政府驻地位于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巨港,整个苏门答腊岛大多数都归旧港宣慰司管辖。
因此,这里也成为明朝领土的最南端,和澳大利亚隔海相望。
只可惜,好景不长,施进卿去世后,其女儿施二姐执政期间,为满者伯夷国所灭。
5、满剌加国(现属马来西亚和印尼)
满剌加,即东南亚著名大国马六甲苏丹国。作为明朝在东南亚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和重要朝贡国,马六甲苏丹国一直很重视与中国合作,历代苏丹的更替也如实向明朝汇报。
《瀛涯胜览》书中记述了当时中国少见的鳄鱼。
其海边水内常有鼍龙伤人。其龙高三四尺,四足,满身鳞甲,背刺排生。龙头撩牙,遇人即啮。
6、苏门答刺国(现属印尼)
书中有国内最早的榴莲记录:
有一等臭果,番名赌尔焉,如中国水鸡头样,长八九寸皮,生尖刺,熟则五六瓣裂开,若烂牛肉之臭。内有栗子大酥白肉十四五块,甚甜美可食,其中更皆有子,炒而食之,其味如栗。
7、榜葛剌国(Bengal,即孟加拉)
马欢记录了一场动物表演:
一人同其妻以铁索拴一大虎,在街牵拽而行,至人家演弄。
即解其铁索,令虎坐于地。其人赤体单梢,对虎跳跃,拽拳将虎踢打。其虎性发作威,咆哮势若扑人。其人与虎对跌数交毕,又以一臂伸入虎口,直至其喉,虎不敢咬。其人仍销虎颈,则伏于地讨食。其家则与肉啖之,又与其人钱物而去。
8、裸形国(斯里兰卡)
斯里兰卡岛上的裸形国处于早期巢居阶段:
彼处之人巢居穴处,男女赤体,皆无寸丝。处于采集果实和捕鱼阶段,传说释迦佛过海,于此处登岸,脱衣入水澡浴,当地人盗藏其衣,被释迦咒讫,以此至今人不能穿衣。
9、锡兰国(斯里兰卡)
行至锡兰国(斯里兰卡)时,马欢参加了实地考察。他把锡兰的一座山山顶上的凹陷解释为“阿聃圣人,即盘古之足迹”。马欢是穆斯林毋庸置疑,但将“阿聃”(即伊斯兰教经典中人类创始人“阿丹”)称为“盘古”,这多多少少也反映出马欢自身文化构建中中国文化的影响。
看到了吗?耶稣会伪造开封犹大历史、伪造那弘治碑、正德碑、康熙碑时,阿丹变成亚当、再变成盘古,就是从这里来的。
详见:没有最狠,只有更狠:炮制开封犹大伪史,造假石碑把时间从宋提前至周,一旦条件成熟,就全面窃取整个华夏
此外,马欢对锡兰宝石的说法也采用佛教徒的观点——“佛祖眼泪结成”。
10、古里国(印度)
沿小葛兰、柯枝,马欢随舰队抵达古里(印度西南海岸卡利卡特)。和柯枝一样,古里属于印度西南海岸政治体系,有五种阶层的居民组成:
南昆人(Nair),信仰印度教的本地居民,是古里君主(扎莫林阶层)和大多数普通百姓的所属阶层;
哲地人(Chitti),财主阶层;
革令人(Kling),中介商人阶层;
回回人,穆斯林商贾阶层,协助古里君主;
木瓜人(Mukuva),类似于贱民阶层。
古里有典型文化社群分工,国王国民是印度教徒,不以牛肉为食;中间阶层的“回回人”是穆斯林,不以猪肉为食。
郑和曾在此立石云:「其国去中国十万余里,民物咸若熙皡同风,刻石于兹永示万世。」
当时记录的风俗到了今天,仍未改变:牛是神。
将牛粪烧成白灰,研细,用好布为小袋盛灰,常带在身上,每天洗完脸,取牛粪灰调水,搽涂额头上。
其王位不传于子而传于外甥。
传甥止论女腹所生为嫡族。其王若无姊妹,传之于弟。若无弟,逊与有德之人。世代相仍如此。
11、忽鲁谟厮国(Ormuz,即霍尔木兹,伊朗)
忽鲁谟厮国,即现在的伊朗霍尔木兹,曾经向明朝进贡“麒麟”长颈鹿。
12、祖法儿国
途经“溜山”(马尔代夫),马欢抵达位于阿拉伯半岛的祖法儿(Zufar,位于阿曼西南部)和阿丹(Aden,即也门亚丁)。
马欢抵达“阿丹”的时候,是永乐十九年(1421年),这是他第二次出海的一个重要节点。回程后,由于郑和任职南京守备,加上朱棣、朱高炽父子相继驾崩,下西洋暂时停止。
在到达阿拉伯半岛后,他又首次记录了鸵鸟。鸵鸟也叫鸵鸡。
山中亦有驼鸡,土人间亦捕获来卖。其鸡身匾颈长,其状如鹤,脚高三四尺,每脚止有二指。毛如骆驼,食绿豆等物,行似骆驼,因此名驼鸡。
13、阿丹国(也门)
在阿丹国(今之也门),马欢见到了长颈鹿,误把长颈鹿当做瑞兽“麒麟”,古代伊朗和孟加拉都曾向明朝进贡过“麒麟”。
麒麟前二足高九尺余,后两足约高六尺,头抬颈长一丈六尺。首昂后低,人莫能骑。头上有两肉角,在耳边,牛尾鹿身蹄有三跲,匾口,食粟、豆、面饼。
14、天方国
此次出行,马欢抵达了“天方夜谭”中的天方国,即今日之沙特,详细记载穆斯林朝圣等习俗。
每年至十二月十日,各番回回人,甚至一二年远路的,也到堂内礼拜,皆将所罩纻丝割取一块为记验而去。剜割既尽,其王则又预织一罩,复罩于上,仍复年年不绝。堂之左有司马仪圣人之墓,其坟垄俱是绿撒不泥宝石为之,长一丈二尺,高三尺,阔五尺,其围坟之墙,以绀黄玉迭砌,高五尺余。城内四角造四堆塔,每礼拜即登此塔喝班唱礼。左右两傍有各祖师传法之堂,亦以石头迭造,整饰极华丽。
……
宣德六年(1431年),明宣宗命令郑和等人筹备第七次“下西洋”。
不过,由于郑和年迈体衰,此次远航实际只参加了其中一小段行程。在远航过程中,郑和中途去世,就地落葬,遗命部下将其衣冠及抄本佛经送还明朝。
郑和去世后,接手舰队管理事务的是大太监洪保。舰队沿着既定航线前行,途中马欢得知施进卿于1424年去世、其女接班之事,以此对前文进行增补。
从“榜葛剌”(孟加拉)开始,马欢继续记录相应情况,对前文予以增补。
在“榜葛剌”,马欢记录当地由上至下“俱奉回回教礼”,语言上以孟加拉语为核心、兼用波斯语:“国语皆从榜葛里(Bengali,孟加拉语),自称一家言语,说吧儿西语(Farsi,法尔斯语,即波斯语)者亦有之。”
自古里出发,马欢一行人抵达“忽鲁谟厮国”(霍尔木兹)。霍尔木兹的埃米尔们非常重视当地的商业往来,对大明也不例外。
在霍尔木兹,马欢看到当地“国民皆富”,有“加的”(Qadi)等长官管理政教事务,市集非常繁荣:“其市肆诸般铺面百物皆有。”甚至在此处能目睹精彩的“把戏”,例如“羊上高竿”。
完成在霍尔木兹的任务后,马欢与郭承礼等穆斯林直接前往“天方国”,即穆斯林圣地麦加。
当时的麦加执政官得知舰队前来,告知洪保等人希望能与明朝建立外交联系。但圣城麦加一直仅对穆斯林开放,在古里期间,洪保就已经起草好相应文书,派遣马欢、郭崇礼等七位穆斯林职官直接前往麦加(期间路过霍尔木兹),通过他们的朝觐,顺道向麦加方面转交文书,从而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在此之前,中文文献(例如《岛夷志略》)对麦加虽已有描述,但由于诸位作者没有亲临此处,他们对于麦加的部分描述存在一定疏漏。
汪大渊等人形容麦加气候温和,至费信著述《星槎胜览》之时,对麦加气候的描写直接引用前人的说法,这与麦加常年处于热带沙漠气候的事实其实有着较大出入。
马欢以一个亲历者的感受,在《瀛涯胜览》中描述了麦加的真实气候:
“此国即默伽(麦加)国也……其气候四时常热如夏。”
有意思的是,《瀛涯胜览》中提到了一种火鸡(食火鸡的简称),即鹤驼,不是美国人感恩节时吃的那种火鸡【turkey】 ),也从侧面证明了在1606年荷兰人发现澳洲前,澳洲便与华夏之间有交通联系。
根据李兆良教授的考证,16世纪时,西方国家并无统一美国火鸡的命名,不知道火鸡的原产地,火鸡与土耳其毫无关系。
美国火鸡学名 Meleagris gallopavo ,比鹤驼小,但外观差不多,也有颈下的肉垂,可以飞,但飞不高。
有趣的是, turkey 这名字与土耳其(即突厥)国名同。
西方的说法是,1536年已经有人把火鸡带到德国豢养。
1555年,英国牛津大学校长请客的菜单就有 turkie ( Edwards 1882,586-7)。有人认为土耳其人在中古时代是精明的商人,经常把非洲马达加斯加的禽类售往欧洲各国。后来改售美国火鸡,欧洲人就把火鸡叫做“ turkey ”,又说当时所有奇异的东西都冠以“土耳其”。
这些说法很牵强。
火鸡原产墨西哥尤卡坦半岛( Yucatan )。墨西哥是西班牙占领的,德国人自己认为1683年才来美洲,发行邮票纪念,为什么德国会先得到火鸡?为什么德国人不用 turkey 这词?
为什么西班牙人自己不卖火鸡给欧洲,让土耳其人做买卖?土耳其人又如何来到美洲获得火鸡做买卖?
这些很简单的问题都无从解释。
火鸡的名字,各国不同。土耳其人没有居功,他们叫火鸡作 hindi (印度鸡)。阿拉伯语是 deek Habash (埃萨俄比亚鸟, deek =鸟, Habash = Ethiopia ),埃及语 deek Roumi
2005年出版的汉语动物命名考释有关鹤驼、食火鸡、火鸡、鸸鹋、吐绶鸟诸条,皆只取材于中国文献,没有物种的外国字源(李海霞2005)。
火鸡为什么不是从 turkey 翻译过来?
如果火鸡来自葡萄牙、荷兰和英国,按照外国的名称音译,火鸡名字就会是 peru 、 kalkoen 或 turkey 的译音,或者冠以进口国的名称,例如荷兰薯、洋山芋等名称。
火鸡却唯独例外,用中国明代对鹤驼的称呼。
美洲火鸡的发源地是墨西哥尤加坦半岛( Yueatan )。西班牙人没有入占时,是 Aztec族的国家,首都 Tenochtitlan ,即今墨西哥市。当地的 Nahualt 土语叫美洲火鸡为 huaxolotl(华受洛提)。西班牙人注音的墨西哥土语是不完全准确的,像 hua 念 wa 或 gua , xo 不念 sho ,念 ho ,写成 jo ,就变成今日墨西哥人称火鸡为 guajolote ,念成瓜后洛提( Marden 1896,85-185)( s )。其它中南美洲国家火鸡有别的名字,古巴叫火鸡作 guanajo ,委内瑞拉叫 pavo ,中美洲有些地方用 chompipe ,哥伦比亚叫 pisco 等。
20世纪初,一位终生专门研究美国野火鸡的鸟类学家 Charles L . Jordan 亲自访问美国东部,东南部的原住民 Choctaws 、 Chickasaws 、 Creeks 、 Seminoles 、 Cherokees ,中南部的 Alabams 、 Conchattas 和西部的 Zunis ,他们叫火鸡为“ furkee ”或“ firkee ”,不随火鸡原产地的命名( Mellhenny , Jordan and Shufeldt 1914,22)。
这是没有过滤的第一手数据,最为可靠。
现在许多关于美洲火鸡的书和文章,都知道美洲原住民对火鸡的称呼是 furkee 。
Turkey 基于英文读抄错误。
火鸡,普通话念 huoji ,与 furkee 不太近。但中国南方方言,火鸡念 for - gai (粤、客音)、 fuikey (赣、闽方言),与美洲原住民的发音 furkey 、 furkee 几乎一样。
中国明代出海的很多是粤闽赣人士,因此今天东南亚华裔多操闽、粤、客等方言。上文说过,明史多次从东南亚进贡的火鸡(鹤驼),是食火鸡的简称。
美洲火鸡与食火鸡样子很像,美洲原住民的 firkee 、 furkee 其实是明代中国方言“火鸡”)的发音。
原住民对火鸡也有别的名称, Cherokee 叫 gvna (念 geng - na ), Navajo 叫 Than - zie , Al - gonquin 叫 Pah ! quun , Catawba 叫 watkat - ro , Wyandot 叫 daigh - ton - tah , Sioux 叫 waglek - su 。
可是 Charles Jordan 遇到的原住民都称火鸡为 furkee ,原因可能是原住民认为欧洲人与中国人都是来自外方,就用 furkee 称火鸡,而不用自己的语言了。
以上证明,美洲原住民称“火鸡”,得自明代中国人,说明两者已有交通。
据此,李兆良教授判断,美洲特产的火鸡与亚洲、澳洲的食火鸡(厄薑)相像,原住民与汉语南方方言对火鸡的发音一致。
火鸡的名字,应该是中国人给的。中国郑和时代已有火鸡的命名,非翻译自欧洲文字。
庆幸的是,中国至今保持火鸡这名字,而不是翻译 turkey 为土耳其鸡、印度鸡等西方用的名字,把一线文化的关联保留下来。
《坤舆万国全图》的厄基是中国以鸟声命名,包括三种鸟:鹤驼( Cassowary )、澳洲鸵鸟( Dromaius )和美洲鸵鸟( Rhea )。厄薑这名字比任何西方对同类在澳洲、美洲的走禽都早。西方最早的记录误写为 emia 、 emei 、 eme ,都不是原来的鸟声,应是传抄错误,后来才更正。
《坤舆万国全图》把厄薑也用于美洲鸵鸟,表示中国已经知道南美洲。西方没有 rhea 这名字以前,也随中国的命名,称美洲鸵鸟为厄基 emue
按照这三种鸟的命名优先,加上上述鹦鹉的证据,中国知道东南亚、南美和澳洲比欧洲要早。
鹦鹉不善飞翔,生活环境局限。加上鹤驼、美洲鸵鸟、鸸鹊、火鸡这几种不能飞的鸟类,他们的分布非常局限,不可能自己迁徙。
《坤舆万国全图》的“鹦哥地”、“厄薑”和美洲原住民的“火鸡”,透露了明代中国与美洲和澳洲已经有接触。
李兆良教授经过研究认为,西方地图中拉丁文“Australis”一词,原意是译自中国命名的“南方之地” 。
当然,由于绘图错误,误将此处与南极大陆相连,并画在非洲好望角对面,针对“鹦哥地”还有另一种说法。
《职方外纪》描绘了另一处“鹦哥地”,墨瓦腊尼加卷五称“已尽亚墨利加之界,忽复海峡,亘千余里,海南大地又复恍一乾坤。墨瓦兰(麦哲伦)率众巡行,间关前进,祗见平原漭荡,杳无涯际,入夜则磷火星流,弥漫山谷而已,因命为火地,而他方或以鹦鹉名州者,以其所产有鹦鹉,亦此大地之一隅也”,《坤舆图说》也有类似记载。
《坤舆全图》南亚墨利加南端火地下方海峡注“此地多有鹦哥之鸟,故因名地”,并在墨瓦腊尼加标注鹦哥地。
至此,《职方外纪》《坤舆全图》中的鹦哥地应系火地岛附近岛屿或南极大陆得以明确,由此自然联想到鹦哥(鹦鹉)或许就是企鹅(或某海鸟),鹦哥地也应是南非好望角南部岛屿或南极大陆。
何新也认为鹦哥地即南极,鹦哥即企鹅。
不过,即便搁置有关鹦哥地的争议,华夏与澳洲之间自古以来便有联系也是铁一般的事实。
上世纪50年代,澳大利亚学者菲茨杰拉尔德(C.R.Fitzgerald)经过研究就发表了文章《是中国人发现澳洲吗?》。
近年来,美国学者李露晔(Louise Levathes)对此继续考证,并出版了有关郑和舰队的著作《当中国称霸海上》。
1879年,澳洲达尔文港附近,在一棵两百年的榕树下,发现中国道教三星之一寿星的雕像,具有明代风格,推测极有可能是郑和船队带过去的。
根据《星槎胜览》记载,郑和船队的船只曾经到过达尔文港北方的吉里地闷岛,即今日的帝汶岛,与达尔文隔海相望。
在《郑和航海图》中有一个叫做“哈甫泥”的地方,可能是南太平洋的科尔圭兰岛。
种种迹象表明,郑和船队已经到达了南半球。
郑一钧《郑和全传》也持类似观点,书中称《郑和航海图》所标示的航路,由爪哇、吉利闷延伸至一片“未明陆地”,可能就是澳洲。
此图绘于第六次下西洋之后,极有可能在第六次航行中,有一支小分队在爪哇岛东南海域进行探索时,曾到达澳洲。
此外,郑一钧还援引明代人慎懋赏的《海国广记》来证实这种可能性。
《海国广记》提到郑和下西洋时曾经到达一个名叫“伽里耶国”的地方,此地绵羊重达二百斤,“颇似盛产绵羊的澳大利亚”。
另有中国学者经过研究,推测抵达澳洲的小分队,应该是由郑和麾下专门绘制航海图的杨敏率领。
永乐十一年(1413年),四月四日,杨敏在安得蛮洋遭遇飓风,沿苏门答腊岛西海域漂流南下,到了澳大利亚西海岸。
中西交通史专家向达在清初抄本残卷中,发现了有关“三宝信官杨敏漂流”的记载。近来,又发现《太上老君说天妃救苦灵验经》(收于《道藏》)中明确记载“大明国奉圣内官杨敏······于永乐十一年四月初四日,行至安得蛮洋,遇值风飓大作”。
故此,有学者将杨敏称为“澳洲大陆发现者”。
当然,如前所述,其实在此之前,元代的汪大渊已经发现澳洲了。
中国人发现澳洲的历史只会比汪大渊、杨敏更早,而绝对不会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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