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了一宿,快天亮的时候,总算想到一个既不住回702,又能够帮助她的两全其美的方法,Scott不是说只要把我住在702的经历写下来就成吗,那我就写下来就是了。
我立刻行动起来,打开电脑,一边回想一边把在702发生的一切,事无粗细,都一一写了下来。写完后,又是修改又是校对,总算在凌晨六点左右,发到了秦老师的邮箱。
轻轻的按下发送键,我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秦老师,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说完,往后一仰,坠入梦乡。
别墅第三天,周三
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虽然早上6点才睡着,但7点多就醒了,结果刚推开门,准备去主楼尿尿,就看到秦老师推开别墅大门,已经晨跑回来了。她扬了扬手上的塑料袋,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给你带了小笼包,放你桌上哈。”说完,进了我的房间。
我朝她挥手说了句“谢谢”就按部就班地去洗漱。看来,秦老师有晨跑的习惯,可是她每天都工作很迟,怎么还有精力跑步,佩服!
小心翼翼地吃着秦老师带来的小笼汤包,心里更是感慨万分,原本想着住进来要当好保姆的,结果还劳动秦老师天天给我带早点,冲着这份情谊我要不要搬回702?
想到这里,眼前立刻浮现出臭脚男不可一世的邪笑,赶紧告诉自己,算了吧,毛发要紧,我还是找个地方主动搬吧。
吃完小笼包,我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在别墅门口等着,今天秦老师有课,自然会下来的,我就直接跟她说搬走的事,这件事就处彻底了了。
等了一会儿,秦老师下来了,她今天穿的是套装,下面是一步裙,步步生莲。
我立刻殷勤地走上去,“秦老师,谢谢你的小笼包。”
秦老师笑着说:“顺便而已。”
“702发生的事,我昨晚加班赶了出来,发你邮箱了。”
“真的啊,那太辛苦你了,其实用不着这么急的。”
“老师吩咐的事当然是头等大事。”
“那我代我师兄谢谢了呀。”
“小意思,只要能对老师有点帮助就行。”我跟在她后边,朝车子走去,“秦老师,我觉得晨跑非常好,你以后跑步的时候能不能喊我一道?”
秦老师一口答应,“行啊,跑步贵在坚持,你要是坚持不了可不行。”
“保证坚持,绝不睡懒觉。”
秦老师指了指她的车子,“上车吧。”
我摇头道:“不了,我决定从今天就开始,早上没跑步,就自罚跑到教室去,补上。”我何尝不想坐车去学校,可是想到昨天卫桴槎的话,要是她知道我跟秦老师住在一起,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法不清,还是在这些细节上避嫌为好。
秦老师也没坚持,笑着说:“随便你。”
我为她拉开别墅的大门,看着她的车子绝尘而去,这才想起本来要跟她提出搬走的是,结果却提出了要跟她一道晨跑,唉,啊,哦……
一轮白日忽不见,高空都被芙蓉遮。
我掐了下手掌上的劳宫穴,突然发觉卫桴槎提醒的对,秦老师美丽、知性、端庄、体贴,我对她还真有一股发自内心的好感,虽然我很明确这种好感不是爱情,但我也知道这种感觉很危险,并不代表不会往那方面发展。
我告诉自己,我有一个名份上的妻子,她有一个远隔重涯的男朋友,无论是以鹿鸣的身份,还是以鹿立翰的身份我都不能任由这种不正常的感觉茨意漫延下去。
怎么办?离开别墅,另寻住处,似乎是唯一的选择。
走进教室的时候,我特意瞧了眼卫桴槎,谁料她目不斜视,我心中暗笑,这个丫头装蒜的功夫还蛮到位的呢。
下课后,我第一个冲出了教室,直奔图书馆,想找那本《南甸寐言》看看。没让我失望,图书馆里还真有这本书,我找了一个角落,静静地翻阅着。
这本书是明朝一个叫张胜的人写的,他的经历也很奇特,饱读诗书,奈何屡试不中,只好弃儒从商,当了个盐贩子,将川盐运往北方边疆。这本书就是他晚年将南来北往中所遇所闻的事一个回忆和记录,其中既有一些风土人情的介绍,也有一些匪夷所思的怪诞奇事。
在明朝,盐贩子不是每个人都能当上的,没有一定的财力、关系、背景和个人能力,根本干不了这一行,他能有这些奇奇怪怪的经历也很正常。但是不知道是版本不好,还是张胜这个人表达有问题,有些语句非常不通顺,存在大量的漏字漏句现象,不仔细推敲,难以厘清,甚至不知所云。
Scott说的那个壁虎吃头发的故事写的就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并非Scott描述的那么清晰,他甚至写到住持之所以要留下他,是因为他得了一种怪病,要喝一种叫“黄龙汤”的药。而所谓的“黄龙汤”说起来令人恶心,就是某类人的尿,而张胜正好是符合这种条件的人。
类似的记载比比皆是。还有一条也挺有意思,张胜说他在云南的时候,他的仆人长得非常丑,却被一群失去了雄猴的雌猴看中了,跟着他们行走了几天几夜,设下了重重机关将其撸走。智勇双全的张胜化妆成一个丑八怪吸引众雌猴,独闯猴穴,勇救家仆。不料他的仆人却乐不思蜀,美滋美味当上了猴王,不愿跟其回去。
看到这些一本正经却又荒诞不经的记载,读了几篇就看不下去了,因为太不符合常识,太侮辱读者的智商了。我开启了快速extensive reading(泛读)节奏,几乎不停歇地一页一页往后翻,准备翻到末页就还书走人。
但是在快速翻页中,我突然停了下来,因为有两个对我而言非常敏感的字毫无征兆地跳入了我的眼帘。
这两个字就是“包茅”,可想我知,看到这两个字不止让我精神一振,几乎都有心脏停止跳动的感觉,我立即停下翻书的手,坐直了身子,仔细而认真阅读起来。
本来我以为这只是一本没有节操没有下限的胡编乱记的志怪小说,不仅情节乱七八糟,还有许多淫秽描写,比如上面提到的“雌猴撸仆”的故事就有许多人兽大战描写,不堪入目。但是突然出现的“包茅”两个字,却不得不让我对这本书重新审视起来。
我一字一字intensive reading(精读),抱着无限的希望,尤其是在读到他说包茅虽然由楚国进贡,但并不产在楚国的时候,我不仅仅很佩服,而且有点小激动,因为他完全说对了,甚至幻想着能不能在这本书中找到营救王质的办法。
不过看完之后却有些失望,甚至有些好笑,因为他的结论是包茅周朝很稀罕,但是现在(明朝)却很普通,就是茶叶。因为他一次在福建行走时,有个土人说茶叶时,用当地土话的发音,非常像“包茅”二字,所以他大胆推测说,周朝天子用包茅沥酒是假,用其熬制茶水提神醒脑是真,所以才如此重视包茅,不惜发动战争。按照他的说法,周王等于是将茶叶当作兴奋剂在使用,也正因为如此才讳莫如深。
“世人谓包茅之说多矣,实乃闽人之茶而已。”虽然这种说法把我国喝茶的历史大大提前了上千年,但对我这种知道包茅底细的人而言难免不以为然,失望地合上书。
正准备去还书,但就在站起来的一霎那,脑中灵光一闪,似有所悟。赶紧坐下来,又快速翻回到包茅那一段,紧紧地盯着最后那句话---“世人谓包茅之说多矣,实乃闽人之茶而已。”
这句话看上去自然而普通,而我似有所悟的是因为我突然想到一句俗语----此地无银三百两。张胜会不会是故意这样说的?为了打消旁人对包茅的觊觎,才编造了这么一种“包茅是茶”的说法,恰恰是为了隐藏包茅的秘密。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不一定准确,但却令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深厚的兴趣,说不定很多信息正隐伏中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中,只有有心人才能慧眼识珠。
我再次细细地翻阅起来。很快,又有一则故事引起了我的关注。
这个故事也是张胜亲自经历的,说的是他在一次缅甸贩盐的过程中,由于暴雨山崩,道路被阻,无法前行。当时他们而临两种选择, 一是原路返回,这样会折本大亏。二是绕路而行,但会经过许多未开化部落的领地,凶险异常。结果大多数人选择了返回,而张胜和三个伙伴决定冒险一试。
很不幸,在经过一片茂密的树林时,他们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中,成为生番的俘虏。
他们被驱赶到一座山寨中,寨子中央有一棵大树,树上挂满了骷髅。看到这棵骷髅树和那群兴高采烈的生番时,张胜明白自己活不到明天早上了,因为他早就听过这个寨子的传说。
这个寨子的人被称为“生獠”,这种侮辱性的称呼一方面可见作者对他们的歧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对这个未开化部落的恐惧。
“生獠”有一个奇特而残忍的风俗,他们认为与处女交配是不吉利的,会损害男人的灵魂,影响打猎时的收获,所以这个部落的男人在新婚之夜前,必须外出猎捕一个男人回到寨子,然后让这个男人在骷髅树下与自己的新娘交配,并在这个男人最兴奋的时候砍下他的头颅挂在树上,以保全自己以后在与女人的生活中魂魄能完整无损。
作为一个人类学系的毕业生,我知道这种处女禁忌在很多原始部落中都普遍存在,化解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不过“生獠”的这种伤人性命的做法无疑是最血腥残忍的。
那是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篝火旁,“生獠”好酒好肉地招待他们,但是面临死亡的恐惧,他们根本无法下咽。月行中天的时候,四个女人从一间草屋里带出来,从她们惊恐的表情和战栗的身体可以看出,她们也是被撸来的。
“生獠”扒光了他们的衣服,逼着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与那些女人交配。到了这个时候,张胜有些后悔刚才没有大吃大喝做个“饱死鬼”,既然死到临头,那就不如彻底放开,享受最后的狂欢,做一个“风流鬼”吧。
在“生獠”的鼓噪和吼叫中,张胜的三个同伴先后被砍掉了脑袋,当真是“篝火与鲜血同色,精华与头颅齐落”。
张胜彻底疯狂了,他把女人抱起来,……(省略几十个字)仰天长啸!
与此同时,一道霹雳划破黑暗的天空,然后一个重重的东西砸在他和女人之间,瞬间感觉自己被劈成了两半。
就这么身首分离?就这么一命呜呼?四周死一般的寂静,就这么进了地狱?与刚才的喧闹截然不同, 刚刚还是吵闹非凡的现场,一下子鸦雀无声,只有地狱才会如此死寂吧。
他恋恋不舍地睁开眼,想最后回望一眼自己的尸体,咦,怎么还和那个女人在一起?咦,胸前这圆鼓鼓肉乎乎的是什么,难道是自己被砍下的头?他有些不舍地去摸自己的“头”,想安回到颈子上,这样起码在阴间自己还是一个完整的“鬼”。
双手摸上去,才发现自己的“头”已经软化了,像水囊一样,随着他的手起伏着,像一个面团在他手里揉来翻去,不过更准确地说像一个大号的“鼻涕虫”,不仅软乎乎的还粘乎乎的。没想到人死之后变化这么大,但不管怎么样,总之是自己的头颅,还是要“戴”到颈子上,可是任凭他使多大的劲,“头”却又拿不起来。
他感到奇怪,变成鬼难道力气也失了吗?他想喊那个女人帮忙,发现女人已经晕了过去,再朝四周看去,所有的“生獠”个个目瞪口呆,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呆呆地看着他。怪不得如此寂静了!
这时他才觉得方位不对,按说变成了鬼,不应该是飘了起来,从上往下俯视自己的尸体吗?怎么还是原来的视线角度?他习惯性地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却更加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头还在颈子上。他双手齐摸,眼睛、鼻子、嘴巴、耳朵、头发,都在原先的位置,心中又惊又喜,难道自己没有死?难道自己被劈成两半是幻觉?
那么这个在他与女人身上的“鼻涕虫”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他也顾不得去研究这玩意了,既然头还在,既然没有死,当务之急,最紧要的是乘“生獠”们尚在惊呆之际,赶紧逃走。
他再次发力想将“鼻涕虫”从身上推下来,但是那玩意只是晃来晃去,粘乎乎的,却怎么也推不掉。他双手撑地,试图想从下面抽出自己的身体,可是试了又试都未成功。
可怕的是,那些“生獠”们渐渐动了起来,他身后的“新郎”也正在弯腰在捡掉在地上的大刀,恐惧再次包裹着他的身体,令他全省颤抖着。可是毫毛无用处,无论他怎么试,都无法从“鼻涕虫”下脱身,他不由得闭上了眼睛,宿着脖子,等待死神的再次降临。
可是过了一会儿,刀并没有砍下来,倒是四周再次发出噪杂的声音。他小心翼翼地睁开眼,发现“生獠”们都围着他,叽叽喳喳的说着“鸟语”,可惜他一句都不懂,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继续杀他。
这时,“生獠”中一个带着高高的野鸡毛冠的老人大手朝后一摆,所有的“獠”包括那个提刀的“新郎”都朝后退了几步,而老人则一下子跪在他跟前,叽哩咕噜地说着土话,见张胜听不懂,又换了生硬的汉话。
原来此人是寨子里的端公,也就是巫师,会说一点汉话,听他所述,原来他之所以没被砍头,纯粹因为在刀落下来之前,这个“鼻涕虫”突然从天而降,惊呆了新郎和所有的“生獠”,以为是天降异灾,不敢动刀。
张胜心中暗喜,没想到自己命这么大,眼下只要哄好了这个巫师,说不定还能逃出生天。更没想到的是,他还没说出口,端公竟然道:“想活命吗?”
张胜连连点头,“想,当然想。”
巫师道:“想活命,很简单,待会儿配合我就可以。”
张胜还想问怎么配合,巫师已经不再睬他,站起来转身对着众人叽哩咕噜又说了一大段听不懂的话,众人均瞧向一人,似乎在征求他的意见。张胜见此人衣着虽然与众人大同小异,但头上的戴的竟然是孔雀翎,显然比端公的野鸡毛还要尊贵,猜想可能是族长、酋长之类的人。
出乎意料的是端公与酋长之间居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别看两人年纪都挺大,却像两只发怒的老公鸡,争的脸红脖子粗,剑拔弩张。
张胜虽然听不大懂他们争吵什么,但久在江湖,多少也猜出了其中的端倪,说白了就是教权与王权相争,此前可能王权一直占上风,而天上突然掉下这么个“鼻涕虫”,端公认准了这是一个夺权的机会,就想借机发挥,而自己要做的就是随机应变,好好配合而已。
想明白了这一层,张胜有些喜忧参半,喜的是看到了一线生机。忧的是前途未卜,如果端公赢了当然最好不过,但如果酋长赢了,可能还是难逃一死。
这时候,端公又朝“鼻涕虫”跪了下来,随后酋长就指了指“新郞”,随后那人就上来推“鼻涕虫”。张胜猜想端公可能就是以这个“鼻涕虫”为赌注,如果酋长的人能推动,那就是酋长赢,如果最后端公能解决这个问题,那自然是端公赢,怎么说那就随便他了,总之神道设教,只要将这个“鼻涕虫”与打猎的多寡、儿童的健康等联系在一起,在这些未开化部落,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众人的拥护,打败“王权”。
因为之前张胜自己多次试过,这个“鼻涕虫”看上去虽然不大,份量也不重,可是韧性却很大,自己都动不了,他相信寨子里的人也肯定动不了,问题是如果酋长动为了,端公又有什么办法动这个“鼻涕虫”呢?如果他同样做不到,那他怎么证明自己技高一筹,得到神的眷顾,从而从酋长手中夺回权力呢?
可怕的是,那些“生獠”们渐渐动了起来,他身后的“新郎”也正在弯腰在捡掉在地上的大刀,恐惧再次包裹着他的身体,令他全省颤抖着。可是毫毛无用处,无论他怎么试,都无法从“鼻涕虫”下脱身,他不由得闭上了眼睛,宿着脖子,等待死神的再次降临。
可是过了一会儿,刀并没有砍下来,倒是四周再次发出噪杂的声音。他小心翼翼地睁开眼,发现“生獠”们都围着他,叽叽喳喳的说着“鸟语”,可惜他一句都不懂,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继续杀他。
这时,“生獠”中一个带着高高的野鸡毛冠的老人大手朝后一摆,所有的“獠”包括那个提刀的“新郎”都朝后退了几步,而老人则一下子跪在他跟前,叽哩咕噜地说着土话,见张胜听不懂,又换了生硬的汉话。
新郞”毫无意外地失败了,酋长又换了好几个人上来,都是年轻力壮的后生,但无一例外都沮丧而退。最后,酋长亲自上场,脱掉了上衣,在火把的映照下,显摆着他强壮的肌肉疙瘩。
张胜气定神闲地看着酋长,因为他知道这个东西与力量无关,只有使用某种巧劲或勘破其中的机关才有可能。酋长推、拉、搂、提,踢、踹、撞、碰,各种方法都试了一遍,恼羞成怒之际,酋长又拿起一把大刀狠命砍下。张胜吓得闭上了双眼。
这一刀,如果真将“鼻涕虫”辟开了,自己被压着的双腿就就断成两截了,即使砍不中,从旁边滑下,结果也是一样。
张胜听到一大批“啊”声,睁眼一看,那柄大刀已经飞上了天空,酋长满头大汗,脸色苍白,无奈地摘下了头的孔雀翎,放到一根柱子上。
终于轮到端公上场了,他再次跪在“鼻涕虫”前,嘴里念念有词,开始张胜听不懂,但听着听着发现他说的竟然是汉话,“东方王母桃、西方王母桃”,车轱辘似的,说来说去,就这两句话。
张胜听在耳朵里,心里憋不住想笑,这算什么咒语?而看看四周“生獠”的反应,全是严肃而惊恐的神色,不禁恍然大悟,咒语一定要用听不懂的话,否则哪有什么神秘可言!张胜心道,好!该自己发挥了。
他下半身不能动,只能利用双手和头的左右摇晃,随着端公咒语的高低而起伏,嘴里同时也咕噜着“跟我学,跟我学”三个字。对面的女人开始没有反应过来,张胜以为她听不懂汉话,正要放弃,那个女人竟突然跟着他的节奏舞蹈起来。
端公看两个人都动起来,转身朝后面吩咐了几句,很快有人拿了一个瓦盆,将张胜三个伙伴的无头尸体倒悬起来,将体内剩下尚未凝固的血倒进盆子里,然后放到火堆上烧,一边往里面掺水一边用棍子搅拌,制成人血羹,并切成一个个小方块。
端公将一块人血羹放进张胜嘴里,张胜也是一个狠人,虽然知道是伙伴的血,也眼一闭牙一咬呑了下去。而对面那个女人却没有他这种修为,刚一粘唇,就吐得一塌糊涂。端公狂叫一声,抽出腰中的刀,一刀砍下了女人的头,鲜血溅了张胜一脸。
张胜是久在刀口上行走的人,心理素质非常好,虽然在面皮子底下发生这种血淋淋的事,仍然镇定自若,摇摆正常。
端公砍下人头后,提着头,围着“鼻涕虫”一边转一边念念有词,然后面朝众人,又是一番叽哩咕噜,很快上来两个年轻人,上来接过人头,摆在“鼻涕虫”前面,然后剖开女人的肚子,把她的肝、肺、心等一一剜出。张胜担心又要他吃人内脏,好在两人只是把心肝肺肾之类的摆在人头两边。
这时,端公从腰上拿出一个大海螺,开始吹了起来,别看他年纪蛮大,内力倒是挺足,海螺发出悠长的声音,如泣如诉。这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鼻涕虫”竟然从张胜身上滚了下来,摇摇晃晃地滚到人祭面前,竟然跳到人头上面,来回辗压着那些内脏。
压在腿上的“鼻涕虫”虽然滚走了,但是血脉不畅,张胜一时还动不了。他偷偷朝前后左右看着,想着一旦能动,要不要逃走,可是火把之外的地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这时,随着端公一声令下,突然出来四个壮汉,每人手上拿着一把刀朝他走来,他吓了一跳,刚才女人被杀的画面清晰依旧,难不成端公要卸磨杀驴?
不容他多想,四个壮汉已经走到他跟前,分别抓住他的四肢,将他捞了起来。没想到还是难逃一死,而且很大可能,会像刚才那个女人一样,内脏被他们一样一样拿出来当祭品,连个全尸都无法保留,想到这里张胜不由肝胆欲裂,大小便顿时失禁了。
可能是黑夜的问题,四个壮汉完全不在意他的便溺,连鼻子都没有哼一下。这时端公从火堆里拿了根燃烧的棍子走了过来,嘴里念着咒语,在他身上比划了几下,又伸到他身下比划了几下,然后脚一哚,将火把扔到天空中。
四个人壮汉同时重跺一脚,大喝一声,同时发力将张胜抛向空中。唉,只能说运退黄金失色,时来铁亦生辉,命该如此,夫复何言!
天空黑漆麻乌,张胜什么也看不见,但耳边的风声倒令他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不知道飞到多高的天中,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只觉得气温越来越低,四肢冰冷,呼吸不畅,昏死过去。
张胜再次醒来,是被嘈杂的叫声唤醒的,他发现自己仍然被那四个大汉举着,只是这一会不是用他们的手,而是用他们手里的刀,按常理来说他早就被四柄刀穿成四个窟窿了,但此刻竟然一点没事,他躺在四个刀尖上,竟然比睡在竹床上还要稳当。
周围的生獠正围着他一边跳舞一边狂叫,突然,端公又朝天空扔了一根火把,所有的人就又停了下来。四个壮汉用手换下刀,举着他又转了一圈,众人竟都跪了下来,眼巴巴的看着他。
端公继续用生硬的汉话与他对话。“你到天上看到了什么?”
张胜胡胡诌道:“有个巨大的门楼,被祥云环绕着,我看见上面有两个大字:雷府。”
端公道:“雷府?你确定?”
张胜道:“千真万确。”
端公一拍大腿,指着“鼻涕虫”叫道:“原来是雷公掉下来了。”
张胜道:“雷公?”
端公道:“我说是雷公就是雷公。”
张胜从善如流,“原来是雷公,冒犯了。”
端公却突然指着张胜厉声道:“你知罪吗?”
张胜不知道端公为什么突然翻脸,茫然道:“我何罪之有?”
端公叫道:“雷公沾了你的秽物,不能上天,难道不是你的错吗?”
张胜大笑道:“我本天上仙君下凡,之前与雷公本是好友,这家伙偷窥,跌下来也是活该,与我何关?告诉你,此事已经惊动了玉皇大帝,此地三年不会下雨,所有的野兽都会远离此地,你们整个部落连只兔子也不可能打到,活活饿死。”
端公并没有被他吓住,“那又怎样,是你的秽物让雷公不能返回天上,玉帝要惩罚也得先惩罚你。”
张胜心一横,指着新郞道:“又不是我想这样,是他逼着我这样做的。”
张胜本是指着新郞,恰巧新郞与酋长站得很近,端公立刻指着酋长讲了许多话,酋长不服,两个人很快吵了起来,最后酋长一会儿指着“鼻涕虫”一会儿指着黑暗的天空,又说了很多话。
看到这一幕,张胜虽然听不懂,但大致也猜的出来,端公要让酋长背锅,酋长自然要做最后的反抗,大概率是说端公虽然让“鼻涕虫”动了起来,却并未让“鼻涕虫”回到天上。
张胜也想知道端公如何让“鼻涕虫”(他始终不承认这是雷公)回到天上去。
端公点点头,似乎答应了酋长的要求。他转身对众人说了一通,然后跪在张胜面前,众人也都哗啦啦地跪成一片,似乎是将刚才张胜威胁性的话翻译成土话,吓倒了他们。
端公恭恭敬敬,连称呼都变了,道:“冒犯仙君是我们族人的错,还请仙君大人大量,恭请雷公消气上天,饶恕我等罪孽。”
张胜大言不惭道:“雷公他爱上天不上天,关我鸟事?”
端公并不理会他,不等张胜说完,大手一挥,立刻有人拿来了衣服侍候张胜穿上。张胜一看,居然是中原衣冠,猜想是先前遇害之人留下的,但也顾不了许多,毕竟自己还赤身露体呢。
22日开始,到昨天,天涯都登录不上,也发不了文,今天总算可以更新了。
端公恭恭敬敬,连称呼都变了,道:“冒犯仙君是我们族人的错,还请仙君大人大量,恭请雷公消气上天,饶恕我等罪孽。”
张胜大言不惭道:“雷公他爱上天不上天,关我鸟事?”
端公并不理会他,不等张胜说完,大手一挥,立刻有人拿来了衣服侍候张胜穿上。张胜一看,居然是中原衣冠,猜想是先前遇害之人留下的,但也顾不了许多,毕竟自己还赤身露体呢。
22日开始,到昨天,天涯都登录不上,也发不了文,今天总算可以更新了。
穿戴好,又送上瓜果美食,张胜刚才没有吃饱,当下也不客气,狼吞虎咽,一扫而光,心里也不能确定端公到底如何对付他,开口道:“说吧,是杀是剐,悉听尊便。”
端公道:“解铃还须系铃人,你需要念完一千遍《解秽叽》。”
张胜道:“怎么念?你教我吧。“
说也奇怪,等张胜念完一千遍《解秽叽》,那个鼻涕虫“竟然不再左右摇晃,而是上下跳跃起来,而且越跳越高,直至跳入云端,不见踪影。
这段对话转折的有点突兀,似乎中间有缺失的部分,或者张胜故意隐瞒了一些情节,总之不明白到底是他即兴发挥,还是被抛到天上后真有所见闻。
我更倾向于是两个人精不谋而合。
最后张胜不仅大难不死,而且还发了一笔横财。这种荒诞不经的故事,本不值一提,吸引我的无非是“雷公”二字,自打王质在我面前显示过“神宵五雷符”的巨大威力后,我对雷公雷神都有了特殊的印象,但是故事中却将雷公形容一个类似于“鼻涕虫”一样的东西,确实让我有些既好笑又无奈。
但这还不是我在这里啰啰唆唆重复这个故事的本意,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第一感觉居然不是瞎编乱造,而是意犹未尽!整个故事虎头蛇尾,前面编排了那么多情节最后却三言两语就结束了,既没有交待他是怎么知道《解秽叽》的,也没有记载叽语的内容,总觉得张胜没有把完整的过程写出来,最后的结局也隐瞒了什么。
我之所以有这种感觉,纯是因为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王质给我讲的慕容家的故事,时间、地点、人物及至情节都不相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有种两者有关联的感觉。可是张胜是几百年前的人,我虽有疑问,却无从寻找答案。
这本书一开始完全看不下去,没想到仔细阅读,却越看越有名堂,字里行间似乎藏着无数的秘密,每一个故事在荒诞的情节中更似乎别有一番天地,真是一本有意思的书。
看了下手表,时间不早,要去食堂吃饭了,只好意犹未尽地合上书页。
走出图书馆,却意外地看到了卫桴槎,她拦住我的去处,这丫头,上课的时候会的很,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堵我。
她一上来就问道:“昨天下午,你干吗躲我?”
“我没躲你啊,打完球都是汗,不要洗澡啊?”
“得,不跟你计较了,中午一起吃饭吧?”
我一口答应了,如此爽快,连她都有些吃惊,反问道:“真的?”
我调侃道:“你不会叶公好龙吧?”
“当然不会,不过不去昨天的地方了,我选地点。”
“no problem!”
她选的地方果然要高档些,一座名叫“水手”的咖啡店,其实就是喝咖啡的地方,只是装潢上做成码头形状,放了一些锚、风帆、救生圈之类的小摆设,男女waiter都穿着海魂衫,清爽干练,别具一格。
我一口答应了,如此爽快,连她都有些吃惊,反问道:“真的?”
我调侃道:“你不会叶公好龙吧?”
“当然不会,不过不去昨天的地方了,我选地点。”
“no problem!”
她选的地方果然要高档些,一座名叫“水手”的咖啡店,其实就是喝咖啡的地方,只是装潢上做成码头形状,放了一些锚、风帆、救生圈之类的小摆设,男女waiter都穿着海魂衫,清爽干练,别具一格。
卫桴槎也没问我,就直接点了两杯拿铁,她轻轻地搅拌着咖啡,也不说话,仿佛在向空气中输送着暧昧的氛围。我想这样可不好,别人还以为我们是静静享受“在一起”的情侣呢,于是主动打开了话题:“卫桴槎,我问你个事啊。”
她头也不抬地问道:“问吧。”
“你真的和我谈过恋爱?”
她抬起头,“你怀疑?”
“那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问一下,几垒?”
“本垒。”她话不打磕地说,还不忘补充了一句,“你的技术很好。”
我心里只能呵呵了,真是大言不惭,既然都有了鱼水之欢,还能发现不了我和鹿立翰不是一个人,骗鬼吧!
“你看看这些。”似乎猜到我有些不相信,她拿出手机,一张张照片映入眼帘,都是她与鹿立翰的照片,有一起爬山的,有一起坐旋转木马的,有一起戏水的,有一起逛街的。亲密的照片也不少,有鹿立翰背着她的,当然更少不了两人打kiss的。
看到这些照片,我彻底傻眼了,以前我还不相信鹿立翰的眼光这么差,但事实胜于雄辩,他们两个人确实是,或者说曾经是一对情侣。
我尴尬地笑了两声,换了个话题,“你是怎么让产露露不找我麻烦的?”
卫桴槎不屑地说:“这个人人品太差,知道你失忆了,讹你的。”
“她没有怀孕?”
“怀孕了。”我有点失望,多希望她是否定的回答啊。可是紧跟着,她又说,“不过不是你的。”
嘿,这过山车的开的!不过总算让我如释重负,长长吐了一口气,想起产露露让自己提心吊胆的那几天,对眼前这个女孩不由有了几分好感。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她虽然长得不好看,但鹿立翰能看上她自有吸引他的地方,如果以后他们能够重续前缘,作为长辈,我是不会反对的。
没有压力,真是一件舒服的事。我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些,端起咖啡,深深地喝了一大口咖啡,问道:“有一点我很好奇。”
“好奇什么?”
“你们不待见我也就算了,怎么你们三个人是同班同学,而且住在一个宿舍,不说成为闺蜜吧,起码面子上也会过得去,可是为什么我看你们之间一付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我都没看过你们之间说过话。”
卫桴槎这幽怨地看着我,叹气道:“我们之前关系很好,弄成这样,还不是拜你这个搅屎棍所赐。”
看来产露露肚子里的孩子虽然跟鹿立翰无关,但是跟其她几个女生多少还有些瓜葛,我抱着了解儿子情史的心态,静静地等待着卫桴槎跟我吐露更多的信息。心里其实有些嫉妒儿子,我们父子俩既然长得差不多,凭什么他有那么多女人,我就只有格瑞丝一个!
如我所料,卫桴槎喝了一口咖啡,开始了她的回忆,“大一下学期,开学不久,学校就组织我们到福建一个叫骷髅崖的地方上野外实践课。”
我皱眉道:“刚开学,就喊你们上野外实践课,不太可能吧?”
“你又不是不晓得,我们系两年才招一届,大三的学长正好在另外一个地方,抽不开身,而当时福建那儿发现了一个古人类遗址,照片发回来,系主任非常感兴趣,就赶鸭子上架了。”
我颇有兴致道:“什么遗址有这么大的魅力,竟然让大一的学生上?”
“那里有个骷髅崖,是一个古人类遗址,年代并不久远,距今大约三千年左右。”
“夏商时期?”
卫桴槎摇头道:“商周时期吧。不过当地还很落后,只是刚刚显露出文明的曙光。考古系的同学先过去的,但是当他们发回来几张照片后,我们系主任坐不住了,派辅导员领我们先去,他准备准备随后也要赶来。”
我好奇地问道:“什么照片?”
“一个骷髅,头发、眉毛、胡子什么的都有,但是一看就不是人的头毛眉毛和胡子,而是用某种动物的毛编织的。”
我思索道:“也就是说用动物的毛给骷髅编上头毛眉毛和胡子,这倒闻所未闻。”
卫桴槎点点头,“系主任觉得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非常有研究价值,反正我们有野外实践课程,早上迟上而已,所以派我们过去协助考古系的同学。”
我摇头道:“那也不应该,你们才经过半学期的专业训练,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的。”
“导员也这么说,可是考古系那边缺人,听说我们这边有兴趣,天天催。”卫桴槎无可奈何道,“哪晓得我们刚安顿下来,应该是第三天吧,辅导员的父亲病危,他急匆匆地就走了,撇下我们6个学生自生自灭。”
我不以为然道:“什么叫自生自灭?都满18岁了吧,还当自己是小孩啊。”
卫桴槎白了我一眼,“你怎么这么老气横秋啊,我就要这么说不行啊?何况你又不记得,听我说就是了。”
我仍然打断她,“还有咱们班明明只有5个学生,你怎么说成6个,我虽然失忆,难不成你脑子也坏掉了?”
卫桴槎胖胖的小手迅速摸了一下我握杯子的手背,叹气道:“你的脑子果然跟你的手背一样烫,真的什么都忘记了。”
我心里一惊,“我们班以前有6个人?”
卫桴槎点头道:“还有一个男生叫汤楚,当年你们好的能合穿一条裤子,你都不记得了。”
我只好继续装失忆,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苦笑着摇摇头,“不好意思。”
卫桴槎语出惊人道:“产露露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的。”
有了前面的铺垫,知道孩子不是鹿立翰的,管他是谁的!所以我并没有过分的表情,只是若有所思道:“这样啊。”
“我警告她不要缠着你,否则我会跟你讲孩子的父亲是谁,她自然不敢再你麻烦了。”
我拱手道:“谢谢你帮我洗刷了污名,咖啡我请了。”
卫桴槎羞涩地用右手食指轻轻地捻着自己的下唇,嗲嗲地说:“虽然我们分手了,但毕竟你是我的初恋男朋友,不帮你帮谁呢?”
我张口结舌,鹿立翰竟然是她的初恋,如果她有初恋情节的话,那还真不好摆脱。
“人家帮了你这么大的忙,”卫桴槎两手交叉,托着下巴,风情万种道:“光请一杯咖啡就可以啦?”
其实她老老实实的还好,顶多丑一点胖一点,也不是丑到无可救药更不是胖逾相扑选手,反而她在我面前装妩媚就老是让我往东施上联想了。
我实在不忍心破坏她的形象,直接了当道:“还是说回小山村吧,你们辅导员走了以后,发生了什么?”
“到了现场,我们都吓哭了?”
“有那么恐怖?”敢学这个专业的人胆子都不会太小。
“你一个大男人,当时不也吓得目瞪口呆!身处其境,才知道这里为什么叫骷髅崖了,几千平方的崖洞里,大大小小成百上千个陶罐,有的罐子碎了,骷髅露在外面,你说可怕不可怕?”
“这么说来确实有些恐怖,”我附和道,“可是照你这么说这个商周的遗址竟然露天的?不是考古系的同学从地下挖出来的?”
卫桴槎点点头,“我们一开始也以为是从地下挖出来的,到了一看才知道,天啊,这么多罐子这么多骷髅,三千多年了,居然保存基本完好,不过考古系的同学一解释,我们就觉得可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