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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里克兰是许许多多“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不屑一顾”的追梦人心中的英雄,按毛姆的话说,他是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的诱人“恶棍”。因而《月亮与六便士》无关绘画,而是在探讨怎样活才更有意思与价值……
关于看书该不该先读序言,梁文道打过一个很有趣的比方。他说每当我们翻开一本新书,就好像开始与陌生的朋友寒暄,哪怕再全力以赴,也很难推心置腹。如果对方很热情,又坦率,甚至没遮没拦地谈论起个人隐私——“我和我老婆最近关系不好,主要是晚……”——就更难以招架了。所以理想的社交,总离不开引荐人,相互有了基本的了解,沟通起来会容易些。序言或导读就是书与读者间的引荐人。
梁文道这番话,原本谈的是古典或社科类著作,就像老子的《道德经》或者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导论》,这些书离日常太远,又玄奥,没有导游的指点,恐怕连入口都找不到,更别说遨游其中,学有所得了。而实际上,如今我们读小说,尤其是所谓严肃小说,似乎也越来越离不开各种导读与批评。《包法利夫人》藏在讽刺肤浅背后的反抗庸常,海明威笔下那与硬汉鸡汤融为一体的温情与惆怅,还有《局外人》里关于理智与情感的极限追问,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往往显得破碎又缥缈,就像星座,需要仔细的琢磨与极丰富的想象,才能勉强揣摩出古人命名的道理。但也不是所有好小说都这么难懂的,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就是一例。
《月亮与六便士》是离经叛道的故事。看似古板无趣的股票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感到,胸中有没人画出过的美。这美像鬼魂,它似乎在那儿,却捉不住,也说不准。于是,这位股票经纪人决定前往法国专心画画,毕竟人“到了某个年纪,不能同时保有两个目标”。那意味着,他必须放弃现在的工作与收入,也无力再应付英国中产阶级已婚男性必须承担的责任:供养妻子与儿女。小说叙述者与斯特里克兰的第一次对话,就发生在巴黎的克里希大道上。
“我跟你说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起来,要么就被淹死。”
“你不回去找你的妻子吗?”
“永远不回去了。”
“你不介意别人把你当成彻头彻尾的大混蛋吗?你不介意她和两个孩子沦落到街头去要饭吗?”
“那关我鸟事。”
“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臭流氓。”
“好啦,你郁积在心里的话终于一吐为快了,我们去吃晚饭吧。”
斯特里克兰是个没有同情心的人,他就像农夫与蛇的故事中那卑鄙无耻的爬虫类一样,为了自己,可以吸干救命恩人的血。巴黎不接受斯特里克兰,他卖不掉画,赚不到钱,饥病交加,奄奄一息,最终被德克·斯特罗夫接了回去。斯特罗夫是个平庸画匠(不过他恰好能讨更平庸的顾客欢迎,所以还算富裕),鉴赏力却很出众,他从斯特里克兰的画中辨认出尚未显现的天才,求妻子布兰琪暂时接纳这陌生人,救他一命。谁知却引狼入室。布兰琪迷恋上了斯特里克兰,再也无法与深爱自己的丈夫相处。
“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啊?”
“我控制不住自己,德克。”
“不要走啊,亲爱的。我不能没有你,我会杀了我自己的。”
“起来吧,德克。你这是在丢人现眼。”
“你要去哪里?你不知道斯特里克兰住的地方是什么样。你不能住那里。那太可怕了。”
“我自己都无所谓,你瞎操什么心啊。”
后来,布兰琪自杀了,因为她对斯特里克兰来说,不过是个,呃,模特:“他妈的。我当时就想上她。我之前跟她说过,如果我玩够了她,她就得走,她说她愿意冒这个险。她的身体很美妙,而我正好想要画个裸女。等我完成那幅画之后,我对她就没有兴趣了。”又过了很多年,斯特里克兰自己也死了,他染上了麻风病,在塔西提岛的小木屋里断了气,小木屋四壁涂满了油彩,据说那是他最满意的画,连带屋子一起被烧了。既然已经找到了自己梦中的美,那么生命与绘画都无所谓了,朝闻道,夕死足矣。斯特里克兰死后不久,他的其余作品——自己并看不上的那些——开始在欧洲流行,人们视之为极有趣的装饰品,故事也就结束了。
众所周知,斯特里克兰是以法国印象派巨子高更为原型的。高更放弃都市生活,远赴世外孤岛,用画笔记录食人生番的日常,探索文明与艺术的起源和去向,被“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不屑一顾”的追梦人视作英雄;另一方面,他抛妻弃子,狎妓重婚(在塔西提岛娶了13岁的土著少女,最后死于梅毒),又被许多人不齿。相比之下,毛姆的态度倒坦诚得多,他说,斯特里克兰(高更)是个诱人的恶棍。
恶棍是为法律和规矩所不容的,但对作家来说,把恶棍的形象塑造得合乎逻辑和完整丰满,则别具一种吸引力。我猜莎士比亚在创造伊阿古时的兴趣,肯定要比他在天花乱坠地描绘德斯戴蒙娜时更加盎然。也许作家创造恶棍是为了满足内心深处的某些本能,就是那些在文明世界的礼仪风俗的压迫下退入神秘的潜意识深处的本能。让他创造的人物变得有血有肉,其实就是让他的自我中那个无法借由其他方式表达的部分获得生命。他获得的满足感是一种解放的感觉。
毛姆的意思是,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个“恶棍”。
为什么“恶棍”会“诱人”呢?这要从什么是“恶”说起了。一般认为,动物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因为善恶是人创造出的概念,故只适用于人。当然现在也有新的说法,觉得人也没有善恶,所谓“孩子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不是没有道理。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仍旧忍不住对他人作道德判断,并倾向于认为,“好人会分对错,坏人只看利弊”。即拥有更多牺牲精神、同情心与同理心的会被认为是好人,自私自利从不为他人着想的则不受欢迎。斯特里克兰所以被认作恶棍,就是因为他毫不在乎别人的命运与感受,甚至是那些爱他与需要他的人。与此同时,我们都希望能够成为另一种聪明人:知道怎么平衡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取得双赢。
人对好坏善恶的上述判断倾向构成了毛姆口中的“文明世界的礼仪风俗的压迫”,过程大概是这样的:存在于集体中的我们不希望自己的利益被夺走,于是期待周围全是好人,这种期待构成了一种集体意志,那便是“道德”或“文明”。作为集体中的一员,我们既是道德的监督者,又是其监督对象,我们时刻提醒他人要遵守道德,也被他人的眼睛紧紧盯着,久而久之,就成了“活给别人看的人”。我们需要表演热爱学习,努力工作,关心家人,适龄结婚,生儿育女,从一而终,白头偕老,从而取得集体中的认同与安全感,但代价是无聊与压抑。还记得加缪在《局外人》后的自白吗:“在我们的社会里,一个不在母亲葬礼上哭泣的人是应该被判死刑的。”讲的就是这种“文明世界的礼仪风俗的压迫”。没人喜欢这种压抑,但最终仍不得不屈服于它,因为:
你在生活中的一切都跟别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试图只为你自己,只靠你自己而生活是很荒唐的事情。你迟早会生病、疲倦和变老,到时你会爬着回去求别人帮忙。你内心将会渴望得到安慰和同情,到时你不会感到惭愧吗?你内心深处的人性迟早会渴望正常的人际关系的。
毛姆化作小说叙事者,追问斯特里克兰为什么能够如此冷血,起先他问的是,“你的良心不会痛吗?”最后却变成,“你不恐惧失去旁人的认可吗?”在他看来,被集体接受与保护才是大多数人愿意去做个好人的最根本原因,从这个角度上说,毛姆倒是“大人只看利弊”论的拥趸之一呢。
我不觉得做这种“好人”有多可耻,你肯定听说过马斯洛的人类需求层次理论,根据他画出的金字塔,生存与温饱是人思考的起点,而在一片荒野中——无论是原始丛林还是水泥迷宫——没有什么能比团结的集体、准确的分工更能保护脆弱的个体。一个人想活,又有什么错呢?
但就有极小的一部分人,认为活命并非降生于世后最重要的事,比如斯特里克兰。他说“生命没有意义”,那只是消费品,用来交换他想要画出的心中的美,如果集体的价值观会阻碍他达到自己的目的,那斯特里克兰就不在乎离经叛道。与此同时,布兰琪也不只是斯特里克兰自私自利冷血无情的牺牲品,她与斯特里克兰一样偏执又热血。布兰琪放弃深爱自己的丈夫,放弃富裕的生活、温暖的房子,甚至愿意为了那个根本不爱自己的流浪画家而去卖身,仅仅想求得占有他的心和灵魂的一点点机会。如果她没有被毛姆充满同情地写进书里,而只是出现在社交网络的热门推送里,“贵妇自杀,竟因爱上流浪汉”,我们真的会像现在这样理解她,同情她吗?还是只当她是一个普通的疯子?而高更又与布兰琪有什么不一样呢?的确,他的作品将永远留在艺术史上,但如果没有他,艺术史会变得比较糟糕、无趣或乏味吗?恐怕不见得。事实上我们中的绝大部分人知道高更,或自以为喜欢高更,只是因为他有疯狂的故事,以及好记的名字,就像凡·高或者塞尚。1902年,高更曾想回法国养病,好友蒙佛瑞劝他打消念头,部分原因是他已被政府视为不受欢迎的人,一个“行为败坏,辱没欧洲文明的痞子”。另一方面,是艺术圈希望他离经叛道的故事能够有始有终,以助作品推广,“你最好别回来……你此刻可以荣耀地死亡……你的名字已经在艺术史上……”高更如今被认定为印象派的突围者,但对普通人来说,他的艺术创新远远没有电冰箱和抽水马桶的发明来得重要。高更对我们的意义与其说在艺术层面,不如说是在故事层面。正因如此,毛姆说《月亮与六便士》无关绘画,而关道德,关于怎样活才更有意思与价值:
或许是我的想法比较奇怪吧,反正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强烈地感觉到绝大多数人共有的这种生活是不完美的。我承认这种生活有社会价值,我明白循规蹈矩未必不是幸福。但血气方刚的我想踏上更为狂野不羁的旅程。我认为我应该提防这些安逸的快乐。我心里渴望过上更危险的生活。我随时愿意奔赴陡峭险峻的山陵和暗流汹涌的海滩,只要我能拥有改变——改变和意料之外的事物带来的刺激。
这么想的绝不只毛姆,几乎每个人心里都会有冒险的梦,所以我们才爱看电影,从《夺宝奇兵》《星球大战》到《哈利·波特》,想象自己陷入危险又杀出重围。现实世界里并没有妖怪、光剑与魔法,只有集体的道德惯性——对真正的梦想家来说,那是比前三者更可怕的对手,所以我们大都退缩了,我们认识到自己对冒险的兴趣只是叶公好龙,也可能反过来,世界上本来就只有很少很少的人,才能拥有不惜与全世界为敌的追梦热情。这热情未必堪称礼物,因为个人往往会输。故事里的斯特里克兰死得像个英雄,他终于画出了只有自己才能看到的美,然后身体就如高僧圆寂一般灰飞烟灭了——因为麻风病的缘故。那高更本身呢?他真的画出自己想要的画了吗?他因那些画心满意足了吗?当他深受梅毒折磨,重病在床奄奄一息的时候,有没有过一点后悔呢?
《月亮与六便士》并不是一部劝人冒险的作品,毛姆深知我们有多懦弱又平庸,他只是提醒读者,在享受集体的安定与温暖的同时,要记得自己心中骚动过的火花,给真正有勇气离经叛道的人一点同情。不要成为加缪笔下,那种因一个人不在自己母亲的葬礼表演哭泣,就慷慨激昂地判他死刑的乌合之众。这么说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月亮与六便士》的出版,比《局外人》早了20余年,所以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局外人》会被吹捧为“哲学小说”而流芳小说史,类似主题的《月亮与六便士》却被西方主流批评界视为平庸的通俗文学。或许是因为毛姆太爱把话说清楚,以致令批评界找不到活干了吧?
我瞎说的,才不想与随便什么界为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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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萌芽》2017年11月号。萌芽微信公众号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萌芽杂志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者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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