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天津交通台主持人节目中吵架


上周五,天津交通台两位主持人在节目中起了争执,男主播摔门而去。
我听了网上放出来的音频。摔门声还挺大,明显带着情绪,好像还摔了两下。重重地。
今天看新闻说当事主持人受到处分,被停职检查,不知会不会影响职业前程。我很好奇是摔门的男主持一个人受了处分,还是女主持人也有责任,同时被停了职。
看通报“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处理”,看不出是不是也包括女主持人。

我以为女主持人也是有责任的。虽然在男主持摔门后,她还算淡定从容,继续念网友留言,插播音乐,一个人完成了整个节目的主持。
这场”由乾隆白菜惹发的血案“被播音中国定性为中国播音史上“前所未有的播出事故”。
男主持当然有问题,负主要责任。摔门的行为极不职业,甚至可以上升到职业道德层面。表面是情绪爆发摔了女主持,背后”受惊吓“的却是收音机前的广大听众。
女主持也有责任。不是”各打五十大板“。
俩人主持同一档节目,应该是一体的,是”死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作为听众,在她问男主持人”为什么每一句话都要跟着杠一下“之前,我还真没觉得男主持有明显的”杠“,声音一直很平和。男主持的情绪爆发是有点太突然,莫名其妙,令人瞠目结舌。
直播啊。
就这?演员的自我修养呢?
不,主持人的自我修养呢?
不知电台有没有类似企业《员工手册》功能的《主持人手册》。
我编写过公司的《员工手册》,在那之前,阅读过包括麦当劳开封菜(KFC)万科苏宁等十多家中外企业的员工手册,还买过一本《德胜员工手册》。
时隔多年,我不记得人家的员工手册里有没有“高压线”之说,在我负责编写的手册里,明确规定了“高压线”。就是员工在这里工作,有几个高压线是不能碰的,一碰即死——指严重违纪,立刻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补偿的那种。
至今记得的有两条:
一是财务,如虚报费用等是绝不允许的,虚报费用、损公肥私等行为,属严重违纪;二是不团结,如果两个员工在客户面前吵架(打架),公司不会评判谁对谁错,因为公司不是司法机关,领导也没时间给谁评理……吵架属严重违纪,俩人同时会被辞退。
据说公司曾有过两主管吵架事件的发生。当年我还没入职。听说那两人都很优秀,但领导还是“忍痛割爱”了。写进《员工手册》的制度条文中,是企业文化(习俗)的延续。
这些,都是在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第一天就要讲清楚的——规则。可以确保每个员工都知晓且能够遵守。
基于这一点,我以为天津交通广播主持人”节目中吵架“是两个人的事,明显的不团结啊。不仅仅是男主持摔门的问题。
难道电台领导、主管部门要给男女主持人判定事故责任的占比是一九、二八、三七、四六,或者就说是男主持一个人的问题,他要负全责?我不知道。
如果电台主持人心里有一条“高压线”,知道什么不能触碰,知道在客户(听众)面前不能吵架、不能情绪化,大概率就不会发生摔门而去的事故了。
摔门简单,你,怎么回得来?
不论是家里,还是社会上。
最讨厌摔摔打打的闹情绪。有个人曾摔过我电话,就是事情没讲完,工作上的事啊,就挂上了,明显带了情绪……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他欠我一个道歉。有个人曾摔过我下属,在复印机前,把要印的文件摔在地上……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她莫明其妙,神经病啊。
有事说事,就事论事啊。摔门,摔电话,摔文件,算什么?
太不职业了。放在主持人身上,不直播离场了,跟战士放弃阵地也没啥区别,太没职业精神。
我开车时也很喜欢听广播,朋友圈至少有五六个也许是七八个电台电视台主持人。最熟悉临沂899,好像也是交通台。
有档节目是小慧和大鹏主持的,偶尔看到小慧朋友圈,就会想起他俩经典的广告对白:哎呀大鹏,恁家那个跑步机在哪买的,怎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俺也要去买个跑步机减减肥……
电台电视台主持人,应该找情绪稳定的,应该找对眼的,相互抬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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