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代表着伟大无私,但不是所有当妈的人都配得上母亲的称号!湖南益阳一女子为了自己吃喝玩乐,竟然瞒着在外打工的丈夫将亲生的五个月大的孩子以3.6万元卖掉,迷之操作简直毁三观!
一、案情回顾
湖南益阳女子周某(本案人物均为化名)是个年轻好玩的人,但由于生了小孩,丈夫又常年在外打工,不得不一人在家抚养孩子,从怀孕到现在孩子五个月,周某无时无刻不在怀念从前一个人想浪就浪的生活。
另一女子张某,家里条件较好,和丈夫结婚多年,一直想办法怀上孩子可总不能如愿,试管也做了几次,忍受了很大痛苦却总是保不住胎。
2022年4月的一天,两个本没有交集的人在网上意外相识了。周某得知张某想收养一个孩子,想着自己每天带孩子这么辛苦,突然间一个邪念在脑海中产生——那就把自己的孩子卖给她!
经过商议,无辜的孩子被当作交易的商品,最终以3.6万成交。周某拿到钱后非常开心,不仅不用辛苦带孩子了,还把之前的欠款还清,又给自己买了个4000+的新手机。不仅如此,周某五一假期外出旅游,买化妆品,住高档酒店,很快将钱挥霍一空。
张某接到孩子后视如己出,给孩子买了很多新衣服,品牌奶粉,甚至还买了金银饰品。
期间,在外打工的孩子父亲多次提出想和孩子视频,但都被周某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最后,周某懒得应付,说自己带孩子太累了,花了6000元找人代养了。
孩子父亲感觉不对,回到家见不到孩子,周某才说出实情,孩子父亲毫不犹豫选择了报警。幸运的是,孩子在张某家里得到妥善照顾,最终安全地回到了爷爷奶奶身边。
周某因触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3.6万元,处罚金1.2万元。
二、法律分析
问题1:周某还能继续当孩子的监护人吗?
根据《民法典》第36条规定,周某卖掉自己孩子,属于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而且周某属于故意犯罪,根据《民法典》第38条规定,即使其有悔改表现,人民法院也不能恢复其监护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周某即使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民法典》第37条规定,也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问题2:周某属于《刑事诉讼法》256条“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监外执行吗?
不算,应当坐牢。“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应当理解为在一年哺乳期内,亲身哺育和照顾自己婴儿的妇女,只要是亲身哺育,母乳或是奶粉喂养都可以理解为哺乳。
但本案,周某将孩子卖掉完全没有哺育行为,即使处在一年哺乳期,也不能算是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应当去监狱服刑,不能监外执行。
问题3:张某收养周某的孩子犯法吗?
如果张某没有依法登记,办理收养手续,其行为触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情形,张某可能免于徒刑,受到拘役或管制的处罚,但总是留下了案底。
三、作者点评
前有孙海洋14年砸锅卖铁,寻找被拐孩子,前段时间开庭誓要严惩人贩,现在又有狠毒女子卖掉亲生骨肉,只为自己吃喝玩乐,呜呼哀哉!传说孩子出生前都在天上选自己的妈妈,等孩子长大,知道选的妈妈把自己卖了,不知道会不会伤心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