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一审宣判,保姆判刑但不用坐牢!


“幼小的生命被保姆带没了,竟然不用坐牢!还有哪一家敢请保姆啊?”法院门口,樱桃父亲情绪激动,而母亲反复哭喊“妈妈没用”。5月18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女童坠亡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保姆)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一出,网友瞬间炸开锅,表示震碎三观,杀人不偿命竟然还不用坐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判决公布,女童父母情绪崩溃
一、案情回顾
家住杭州市拱墅区的陈先生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他和妻子经过多年打拼,在杭州市区安家置业,又育有两女。因工作繁忙,岳母患病,陈先生6月8日以月薪8000元聘请了“高级育婴师”吴某从事保姆工作,可不到一星期就发生了意外。

涉案保姆证件
事发前一天,陈先生还在网络平台上分享小女儿樱桃入托的视频,从陈先生发布的作品看,对这个21个月大的小女儿疼爱有加。
2022年6月14日晚,陈先生夫妇带着两个女儿去同小区的岳母家玩耍,之后妻子赵女士前往医院陪护患癌的母亲。在回家的路上,樱桃玩兴正浓,吴某提议自己带着樱桃在小区玩一会,陈先生先带着大女儿回家辅导作业。
20时许,保姆吴某带着樱桃从2幢3单元十五楼乘坐电梯下行,电梯运行期间吴某一直低头看手机,对身边的小樱桃没有尽到照料义务。

保姆低头玩手机
电梯到了一楼后吴某才放下手机,樱桃触摸电梯内数字面板,吴某阻止,说:“按那么多干嘛,危险”。而后拉着滑板车先行走出电梯,两秒后电梯门开始关闭,吴某猛然发现樱桃还在电梯里,情急之下吴某拿着滑板车试图阻挡电梯关门,但没有成功。

保姆发现樱桃还在电梯里
电梯门完全关上后,樱桃在电梯里哭喊,吴某在电梯外一边安抚情绪:“阿姨来了,不哭”,一边按电梯按钮试图开门。

樱桃在电梯里哭喊
但电梯门依然没能打开,停留约三十秒后电梯开始上行。樱桃在电梯里哭喊,神情很无助,直到电梯升至八楼时门突然打开了。樱桃以为是阿姨接自己,赶忙走出电梯,寻着灯光向外走去,爬上走廊一侧窗台不幸跌落至二楼平台,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樱桃从8楼走出电梯

窗台不符合安全规范
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吴某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
以上情节有电梯监控视频和法院发布的庭审情况佐证,以下细节为陈先生自述。
陈先生讲述,电梯上行后,吴某停在一楼电梯口迟迟没有动作,直至八分钟后才电话告知自己樱桃走丢了,并在电话里含糊不清,没有准确说出樱桃走失的位置。
陈先生一开始从自家楼栋逐层上找至顶楼,大约花费三十分钟,期间吴某故意隐瞒真相,还假装去地下室寻找。陈先生寻找未果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吴某才说出在3单元走丢,陈先生又前往3单元寻找,才在二楼平台找到坠落的女儿。

樱桃坠落位置
陈先生表示自己找到女儿时还有微弱的呼吸,身体还是热的,送往医院后,医生表示送来太晚,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
陈先生认为吴某在一楼电梯口可以听到外面孩子坠落的声音,但吴某依旧没有动作,主观上持放任的故意,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刑。
二、法律分析
问题1:判处一年、缓期两年,吴某还用坐牢吗?
大概率不用。《刑法》第72至77条规定了缓刑制度,缓刑实质上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其中如果又是未成年人、孕妇、已满75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所以本案判一缓二。在缓刑期内实行社区矫正,如果吴某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两年考验期满,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也就是说吴某大概率可以免受牢狱之灾。

庭审结束,女童父母接受采访
问题2:吴某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间接故意杀人?
就法院查明的事实看,吴某因疏忽大意将幼儿单独留在电梯里,以致幼儿单独走出电梯并爬窗坠楼死亡的后果。电梯监控显示,在出电梯前,吴某提醒并阻止樱桃触摸电梯按钮;在电梯门即将关上时,用滑板车阻止并在外试图打开门;在电梯门完全关上后又以言语安抚,主观上吴某没有追求其死亡的故意,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并无不妥。
至于陈先生讲述的情节,没有相应证据证明。如果陈先生能拿出相应证据佐证其所述为实,那本案二审存在改判的可能。

拱墅法院发布
三、作者点评
为人父母,非常理解樱桃父母的心情。于情理,吴某被雇主高薪聘请,照料好孩子是应尽义务,因自己疏忽害得雇主家破人亡,却不用坐牢,换谁都不服。于法理,如果仅凭陈先生所述,没有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形成不了证据事实,法庭当然不会采信,保姆也不会受到应有惩罚。
至于开发商、物业有没有责任,由于窗台过低,没有安装防护栏导致悲剧发生,陈先生当然可以向其追责。

陈先生夫妇悲痛欲绝
陈先生表示将上诉,也会追究开发商和物业责任,点击下方关注作者,一起关注本案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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