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向奶茶中放虫子,一家店被敲诈8次,网友:别逮着一只羊薅毛


北京朝阳,两位外卖员小伙突然找到赚快钱的方法,订餐后向奶茶里投放虫子然后向店家索赔,竟然屡试不爽。可有一次失手了,店员反映加微信后发现上次索赔记录还在,原因都是奶茶里有虫子,哪有这么巧合的事!

一、案情回顾
王某和金某曾经都是外卖员,虽然每天风吹日晒,但在北京这个大城市里能挣个万把块一个月,收入也不少了。
可一次送餐经历,让两位原本勤勤恳恳的年轻人改变了想法。一位顾客收到奶茶后,以奶茶里有可疑物要求退换,店家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还额外赠送一杯。
王某、金某灵光一现,萌生了一个赚快钱的想法,经过商量后认准一家大型奶茶连锁店。这家店非常重视顾客口碑,服务态度好,向其索赔更容易。

说干就干,二人在软件内下单购买奶茶,收到奶茶后先是喝了一半,然后在路边捉到小虫子放进奶茶里,然后拍照向店家讨要说法。
店家立即向王某赔礼道歉,表示可以将钱退还,然后再给予10倍赔偿,合计190元。

王某想了想,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店家索赔1000元。店员没有拒绝,但表示金额已经超过了自己权限,需要向上级申请。

不久,奶茶店反馈可以赔偿1000元,这让二人乐开了花。此后半年,王某和金某通过更换手机号和收货地点企图隐藏身份,以同样的手法连续向这家门店实施敲诈。

因连续出现卫生问题,门店也开始质疑,二人则以曝光门店威胁。为了息事宁人,门店只好继续赔钱。
因店家本着客户第一的原则,一个月的时间王某、金某就这家门店连续成功敲诈8次,金额从最初的1000元逐渐演变到3000、5000甚至10000元。


连续出现顾客投诉,而且都是奶茶里有小飞虫,这种可疑现象也引起了店家的注意。
店家调查后发现,顾客收取赔偿金均为同一个微信账号,甚至上次索赔的聊天记录还在,觉得事有蹊跷,便以赔偿金额较大需要前往门店领取为由将王某引至店内。
在王某踏进店内表明来意时,就被守在门店的民警抓获,得知事情败露的金某也自动投案。

法院查明,半年时间内二人多次采取向饮品内添加飞虫等方式,并以饮品内有异物为曝光店铺存在卫生问题为由,强行索要钱款2万余元,二人均构成犯罪。
最终,王某被判处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罚金2万元。金某被判处一年,缓刑两年,罚金2万元。

二、法律分析
问题1:王某和金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还是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规定在《刑法》第274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规定在《刑法》第266条。
二者区别就在于行为人采取的是什么方式,被害人是基于什么心理处理财物。诈骗罪着重于“骗”,被害人是基于错误认识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着重于“敲”,被害人是基于恐惧心理交出财物。
本案,王、金二人向奶茶里投放小虫向店家索赔,其行为同时具有欺骗和恐吓性质,但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二人以曝光门店卫生状况为由威胁,门店基于恐惧心理被迫交出财物,因此定敲诈勒索罪没有问题。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还可处3-10年,甚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题2:王某和金某还需要坐牢吗?
大概率不用。《刑法》第72至77条规定了缓刑制度,缓刑实质上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王某到案后认罪认罚,金某主动投案属于自首,且二人主动退还了敲诈钱款,应当从轻处罚。
如果在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不再犯罪,二人就免除了牢狱之灾。
三、作者评论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两男子把店家优质的服务和对顾客的信任当作是赚快钱的门道,在一次次成功后越陷越深,胃口越来越大,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虽然二人认罪悔罪,退还诈骗钱财,法院也适用了缓刑,但罪犯的标签将伴随他们走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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