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日本是如何重新武装的?日本自卫队的成立背景和发展轨迹


近年来,日本自卫队快速提升武器装备水平的报道不绝于耳。请看!日本自卫队已经引进4架世界最强KC—46空中加油机,已经拥有3艘世界上最大型柴油常规动力“大鲸级”潜艇,已经购买105架最先进的F-35隐形战斗机,即将改装完成2艘“出云级”轻型航母,正在研发射程1000公里以上的中远程巡航导弹,等等。如此一支先进的日本武装力量为何称作“自卫队”?它有怎样的成立背景和发展轨迹?

(日本自卫队坦克受到夹道围观,1954年)
01/
二战后,战败的日本被彻底解除了武装
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电台播出了裕仁天皇录制的《终战诏书》,宣告日本战败并向同盟国投降。从8月28日到9月6日,打着盟军旗号的46万美军占领了日本。9月2日,日本投降书签字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军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
二战结束后,同盟国在远东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如何防范日本再次威胁他国安全的问题。当时,“同盟国对日本的最大要求,就是实现其无法再次发动侵略战争的‘和平化’,以及断然实行作为其国内保证的‘民主化’。”([日]五百旗头真编:《战后日本外交史》,有斐阁,1999年),1945—1946年期间,美军占领当局对日本进行了“非军事化”和“民主化”改造。

(日本投降书签字仪式,美舰“密苏里号”,1945年9月2日)
“非军事化”的第一要义是解除日本武装。
战败前夕,日本陆军曾组建用于本土决战的53个步兵师团、235万人,2个坦克师团和7个坦克旅。此外,日本还动员了225万陆军非战斗人员,2800万民兵。麦克阿瑟于8月30日乘坐C-54运输机抵达日本厚木军用机场(位于神奈川县)之前,日本海军302航空队的战斗机曾一直在机场上空进行示威飞行,司令小园安名大佐扬言要顽抗到底。然而,在天皇的旨意下,日军还是放下了武器。美军顺利解除了数百万日军的武装,对日军军事装备进行了销毁,其中巨型长门号战列舰被送到比基尼岛当作原子弹试爆的靶子,潜水艇被送到深海凿沉,战斗机则干脆被集中到一起焚烧。一时间,日本成了一个彻底没有军队的国家。

(麦克阿瑟飞抵日本厚木机场,1945年8月30日)
“非军事化”的第二要义是不准日本重新武装。
美军占领当局不仅把日本帝国军队这只魔鬼装进了瓶子,而且还牢牢盖上了瓶盖,再贴上了符咒,那就是,给日本起草了新宪法草案,其第九条叫作“放弃战争”条款。其内容是:“日本国民真诚希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和以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就是说,日本以宪法这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永远放弃了重新武装和行使武力的权利。

(《日本国宪法》第九条)
日本未来将要成为何种国家?
对此,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1880.1.26—1964.4.5)的意向是,把日本改造成为“非武装中立”的“太平洋的瑞士”。
那么,未来日本将如何保障国家安全呢?
对此,各战胜国中出现了如下几种关于日本安全体制的设计方案:一是由同盟国共同监管;二是转交联合国管理;三是日本重新武装;四是日本与其他国家结盟。
1947年3月17日,麦克阿瑟在战后举行的首次记者招待会上称,缔结对日和约后“盟军”应立即撤退,日本应置于联合国管理之下。([日]五十岚武士《对日媾和与冷战》,东京大学出版会,1986年)
02/
美国改变主意,日本迈出了重新武装的第一步
1946—1947年间,美苏之间开始形成争夺世界霸权的冷战格局。美国重新评估了日本的战略价值,其对日本的占领政策开始从“惩治”转向“扶植”,即把日本打造成为对苏冷战的“桥头堡”。其具体思路包括,一是让日本留在西方阵营内,二是美军继续使用日本的军事基地。

(美苏冷战示意图)
1950年1月1日,麦克阿瑟发表《告日本国民的声明》,改变了关于“宪法第九条”中的“自卫权”的解释。他称:“这个宪法的规定,无论罗列何种理由,也绝对不能解释为完全否定对对方的主动攻击进行自我防卫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时任日本首相吉田茂也随之改变了口吻。吉田在1950年1月23日的施政演说中称:“遵守放弃战争的旨趣,决不意味着放弃自卫权。”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把它视为苏联阵营向西方阵营发动的攻势,于是紧急命令驻日美军第8集团军赴朝参战。这样一来,日本本土顿时出现了安全真空,驻日美军最少时只剩下一个师的番号,三千多兵力。麦克阿瑟不仅担心日本的防卫出现空白,而且担心日本出现治安危机和左翼革命。1947年,日本东宝映画公司(电影厂)发生大罢工,那些曾经上过二战战场的演职员们占领了厂区与资方对峙。日本政府派出的警察根本不是这些老兵们的对手,最终靠美军出动才平息了罢工。

(朝鲜战争中,美军在仁川登陆后,麦克阿瑟[前排中]在仁川岸边视察,1950年9月17日)
这时,麦克阿瑟认为,重新武装日本已刻不容缓。1950年7月8日,麦克阿瑟给吉田首相发来《关于增强日本警察力量的书简》,其中称:“准许日本政府为创设7万5千名国家警察预备队和增加海上保安厅定员8千名采取必要措施。”美国给日本的武装力量起了一个“警察预备队”的名称,这是为了回避日本重新武装是否违背“宪法第九条”的争论。
收到信件4天后,吉田首相向临时国会提交了建立警察预备队的议案。议员们纷纷质问,这个警察预备队与现有的警察究竟有何区别?最终,日本政府按照美国的要求提出了“重新武装第一阶段计划”。在这个阶段,吉田首相没有准许日本旧军人担任警察预备队的指挥官,而是通过考试招募了新人。1950年12月29日,日本“警察预备队”成立,日本迈出了重新武装的第一步。警察预备队的最初定员为50,000名,1953年增至130,000名。这支武装力量的名称,从“警察预备队”先后改为“防卫队”和“保安队”。美国把大量二战武器装备提供给了日本,包括250辆M4“谢尔曼”中型坦克250辆,上百辆M24“霞飞”轻型坦克,并由美军顾问指导训练。

(日本警察预备队发放枪支,1951年)
时任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提出:日本警察预备队应当扩充到35万人。吉田茂向杜勒斯解释道:“日本没有多余的经济能力来重新武装。战争的善后工作尚未结束,战争创伤使国民丧失了重新武装的心理基础。国内尚存在军国主义东山再起的可能。国际社会对于日本重新武装之态度会有警觉。因此,日本理应走逐渐武装的道路。”
在朝鲜战场上,美军正筹划在朝鲜东部的元山港进行登陆作战,而当时朝鲜人民军已在苏联帮助下在该海域布满了水雷。美军苦于严重缺乏排雷力量,于是想到了隶属于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原日军扫雷部队。在麦克阿瑟的旨意下,1950年10月2日,美国远东海军司令部副参谋长阿利·A.巴克(Arleigh· A. Burke)少将召见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大久保武雄,要求日本扫雷艇参加元山港海域扫雷。在吉田首相的授意下,日本派出由54艘扫雷艇、1204名官兵组成的扫雷舰队,在1950年10月10日至12月4日在朝鲜近海实施了扫雷。这是日本自战败以来第一次重新“海外派兵”。由于此举明显违反日本宪法第九条,当时日本政府对此严加保密。
除了参与扫雷行动,日本还承担了运输美军及其战争物资的任务。仅1950年夏季的一个月内,日本汽车企业就为美军制造和修理军用卡车6000多辆。美军实施仁川登陆时,47艘坦克登陆舰中的30余艘由日本人驾驶。在日本劳务人员的协助下,福冈县芦屋町的美国空军基地为美军空运了30万名兵员、30万名伤病员和70万吨物资。在1950—1952年期间,美军动用的日本铁路客货运输量远远超过了太平洋战争爆发时日军的运输量。
1950年10月17日,日本MS14号扫雷艇触雷后沉没,有一名扫雷队员丧生,18人受伤。另有三艘扫雷艇临阵脱逃,拒绝参与战争。日本扫雷艇队出发时,还出现了家属到码头试图阻止的画面。这些动向表明,战后的日本已不是军国主义时代,日本民众中的反战情绪十分强烈。1957年,已卸任首相的吉田茂对防卫大学校第1期毕业生训话时称:“各位在自卫队服役很难获得国民的支持和感谢,或许在整个职业生涯都不会受到欢迎,还会遭到非难、诋毁而终老一生,你们辛苦了!”
1951年9月8日,日本与部分战胜国签署《旧金山和约》。在其5小时后,吉田首相与美国代表艾奇逊签署了《日美安全条约》。1952年4月28日,两条约一同生效。日本重新武装进入了在日美安全同盟框架下得到管控和发展的新阶段。

(日本首相吉田茂签署《日美安保条约》)
1951年10月19日,吉田首相与盟军总司令李奇威(麦克阿瑟已于4月16日辞去盟军总司令回国)举行会谈,决定接受美方借给的18艘驱逐舰和50艘大型登陆艇。1952年4月26日,海上保安厅以录用的6038名保安队队员(皆为旧海军人员)组建了海上警备队即海上自卫队的前身,并征集了43艘旧海军舰艇。次年4月,吉田茂向美国提出了租借军舰的要求。1953年11月12日,日美双方签订了《船舶租借协定》,日本共租借了68艘舰艇,包括18艘巡逻护卫舰、50艘大型登陆舰。由于租期为5年,日本政府以此为藉口拨款116亿日元,用于自主建造各类所需舰艇和支援船只。这些举措,为后来海上自卫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日本海上警备队)
1952年7月31日,日本国会通过了《保安厅法案》,于8月1日成立了保安厅,统一管辖陆海武装力量——警察预备队和海上警备队。在此前,警察预备队隶属于总理府,海上警备队隶属于运输省。其后,警察预备队改名为保安队,海上警备队改编成警备队。
保安队沿用了警察预备队的编制,但其性质与维护治安的警察预备队大相径庭,它已成为一支武装部队。保安队使用的武器是从美国租借来的轻武器,另外还于1952年租借了40门105毫米及155毫米火炮、40辆坦克,并借来了20架L-16型联络机。值得注意的是,在保安队中,旧日军的军人卷土重来,已占据了核心地位。
1954年5月7日和6月2日,吉田内阁提出的《防卫厅设置法案》和《自卫队法案》(“防卫二法案”)分别在众参两院通过。1954年7月1日,日本自卫队正式成立,原保安队成为陆上自卫队,海上警备队成为海上自卫队。到1954年,日本海上自卫队已经拥有了157艘各式舰艇,合计58540吨,其中既有美军从日本赔偿中归还的驱逐舰,也有美国无偿援助的各型战舰,人员达到了1.5万人。
二战后的头5年,美国对日本重建空中力量持保留态度。美军参联会主席布雷德利曾表示:“对于日本创建空军的问题,现在和将来美国都不会考虑”。然而,朝鲜战争爆发,美国空军遭受惨重损失。在此背景下,美国于1952年10月改口说,“日本可以保有航空兵力”。由此,日本顺理成章地又成立了航空自卫队。一个包括陆上、海上、航空三支武装力量的日本自卫队正式成形。此时,陆上自卫队的编制兵力增加到18万人,拥有400辆坦克、200余门155毫米榴弹炮、200余门150毫米榴弹炮。其坦克部队的实力甚至比二战末期日军战车部队还要强。到1954年底,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兵力达到1.5万人,拥有各型舰艇150多艘。其中,美国提供的舰艇在主力舰艇中占82%。日本海上自卫队迅速成为亚太地区最强大的海军之一。

(日本自卫队)
与此同时,由于受到宪法第九条的制约,日本自卫队是一支没有军队名分的武装力量。例如,自卫队的重型武器弹药不能在驻地保存,而要存放在各地20个弹药库中,“有事”时再取出。
如果自卫队不是军队,它究竟是什么?对此,1954年12月21日,时任日本内阁法制局长官林修三解释道:自卫队不属于宪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战争力量”。
03/
日本“自卫力量”的持续强化
1957年6月14日,日本政府确定了1957—1961年期间的《第一次防卫力整备计划》(“一次防”)。1960年底,陆上自卫队拥有兵力17万人;海上自卫队拥有舰艇11.7万吨,飞机216架;航空自卫队拥有飞机1115架。这一时期,日本研制了第一代坦克—61式重型坦克。1961年7月18日,日本确定了“二次防”,提出要在1962—1966年间为确立有效应对“使用常规武器的局部战以下的侵略”的防卫体制打基础。1966年11月,日本确定了“三次防”(1967—1971年5年计划),其防卫费比“二次防”翻倍而达到2.53亿日元。在“三次防”期间,海上自卫队发展为3.8万人,200艘舰艇达到14.4万吨位,装备了舰载反潜直升机,拥有了独立反潜作战能力。
1969年7月,尼克松总统在关岛讲话中强调,盟国应当承担更多的自主防卫责任。与此相呼应,1970年1月出任防卫厅长官的中曾根康弘倡导“自主防卫论”,提出了大规模的“四次防”预算计划。在其主持下,日本政府于1970年10月20日发表首部《防卫白皮书》,其中首次提出建立“自主而独立的防卫力量”。

(日本首部《防卫白皮书》,1970年)
20世纪70年代,日本陆上自卫队的装备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研制成功了74式主战坦克、73式装甲车、74式105毫米自行榴弹炮、75式155毫米自行榴弹炮、75式130毫米自行火箭炮等以及火箭和导弹武器。
1976年10月29日,日本国防会议和内阁会议首次确定了《防卫计划大纲》,其中提出了“基础防卫力量构想”。三木内阁决定,把防卫预算规模确定在GNP的1%以内。日本防卫预算的决定方式由原来“×次防”的5年计划改变为单年度决定方式,每3年修订一次。1985年9月,日本防卫预算的决定方式开始采用《中期防卫力整备计划》(“中期防”)。
1970年,日本政府首次提出了“专守防卫”方针。什么是“专守防卫”?按照日本防卫厅的解释,“专守防卫”(或“专守防御”)就是“战略守势”。其要点是:致力于建设一支最小限度的自卫力量,重点发展高性能常规武器,不拥有战略进攻性武器;不实施先发制人的攻击,只有在受到武力侵略时才进行有限的武装自卫,防御作战只限定在日本领空、领海及周边海域,不攻击对方基地,不深入对方领土实施战略侦察和反击;对于小规模的局部入侵依靠独自力量予以排除,对于中等规模以上的战争依靠美军的支援。
20世纪80年代,日本已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依托,日本不再满足于“经济一流、政治三流”的国际地位,确定了从经济大国走向政治大国的目标,而且开始探索实现“海外派兵”的途径。
1991年4月24日,日本政府以“战争结束后派遣自卫队不违宪”为理由决定向海湾地区派遣海上自卫队扫雷舰队。4月26日,由6艘扫雷艇和510名官兵组成的日本扫雷舰队奉命开赴波斯湾,成为1954年自卫队成立以来的首次“海外派兵”。

(日本海上自卫队扫雷舰队派赴海湾地区,1991年4月24日)
1992年9月起,日本以国会通过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案》(“PKO合作法案”)为依据相继向柬埔寨、莫桑比克、卢旺达等多国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派遣了自卫队人员。日本自卫队在联合国旗帜下走出了国门。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日本以“援美反恐”为名制定了“特别措施法”,首次实现了战时的“海外派兵”。
2013年12月17日,第二届安倍内阁通过了二战后第一份《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时隔56年取代了《国防基本方针》。其中提出要从整体上强化日本防卫能力,继续加强日美同盟以及发展同东盟、澳大利亚及韩国的战略合作关系。

(安倍晋三首相主持会议)
2022年12月16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国家防卫战略》《防卫力整备计划》等三份安全政策文件。其中,以“反击能力”的说法正式确认了日本要拥有“攻击敌基地能力”。这标志着,日本的安全政策在由“专守防卫”型向“主动攻击”型转变过程中跨越了又一条红线。
长期以来,日本以“不保持洲际导弹、远程轰炸机、进攻性航母”等“远程进攻性武器”作为“专守防卫”的物化指标。而新的安全政策文件正在使“专守防卫”方针失去可信性。
日本未来5年的防卫开支将增至43万亿日元,其中5万亿日元将被用来构建远程导弹能力,未来还将再追加4000亿日元用于量产先进的高超音速导弹。2027年的日本防卫费将达到11万亿日元,其GDP占比将达到2%,包括从2026年起部署射程改进到1000千米以上的中远程“12式地对舰导弹”和美制“战斧”巡航导弹。

(日本自卫队发射“12式地对舰导弹”)
日本通过“分三步走”致力于建造“轻型航母”。第一步,1993—2003年期间,日本建造了3艘最大排水量13,000吨的“大隅”级运输登陆舰。第二步。2001—20011年期间,日本建造了两艘满载排水量达到19,000吨的“日向级直升机护卫舰”。第三步,2013—2015年期间,日本建造了两艘满载排水量26,000吨的“出云级直升机护卫舰”,分别取名为“出云”和“加贺”。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轻型航母“出云”号)
2018年,日本政府决定对“出云”号和“加贺”号进行改装,使之具备固定翼战机短距起飞/垂直降落的能力,实质上就是改造成轻型航母,并决定从美国购买适合该型舰起降的42架F-35B战机作为其舰载机。2021年10月3日,两架部署在日本岩国基地的美军F-35B战机在初步改装完毕的“出云”号上成功进行了起降测试。

(美军F-35B战机在日本“出云”号轻型航母上垂直着舰,2021年10月3日)
“出云”号预期在2024年左右完成航母化改造任务,全面列装F-35B战机,“加贺”号也将随之完成改装。届时,日本将拥有两艘搭载五代战机的轻型航母,其作战半径将从原来的两百多公里扩大到八百公里以上,从而可以在离海岸较远距离对其他国家陆上和海上目标实施攻击,使日本海上武装力量的两栖作战能力和对外军事干预能力大为增强。
日本的潜艇部队先是从“春潮级”升级到“苍龙级”,然后又升级到“大鲸级”,在排水量和功能上不断得到提升,已拥有了3艘世界上最大型柴油常规动力“大鲸级”潜艇。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世界最大型柴油常规动力潜艇之一“大鲸”号)
日本政府长期标榜坚守“专守防卫”方针,从而不保有进攻性的战略轰炸机、弹道导弹和空中加油机。然而,这一方针早已被侵蚀和突破。近年来,日本建设外向型远程化航空力量的步伐正在加快。
2021年10月29日,日本从美国购买的四架KC-46空中加油机中的第一架降落在日本航空自卫队美保基地。它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加油机,兼具硬管和软管加油能力,弥补了日本已装备的四架KC-767J加油机缺乏软管加油能力的短板,可以为“出云”级航母上的F-35B战机以及MV-22“鱼鹰”运输机加油。日本还与波音公司达成一项协议,从2022年起将日本现役98架F15J战机升级为性能最先进的三代战机JSI的标准。

(日本航空自卫队装备的世界最先进KC-46A空中加油机)
日本早在2011年12月就首次订购了42架F-35A第五代隐形战机。到2018年12月,日本首个F-35中队已经形成了初始战斗力。2019年5月,日本再向美国订购了105架F-35战机,其中包括42架垂直着舰(STOVL)F-35B舰载机型。日本即将改造完成的“出云”级轻型航母就将搭载F-35B隐形舰载机。随着先进加油机和F-35A、F-35B隐形战机的陆续到位,日本航空力量的远程作战能力势必得到大幅提升。这些战机与各类先进的侦察机、地面雷达站、大型预警机以及侦察卫星组成的陆、海、空、天、网侦察预警体系及各类对地、对舰导弹一道,势必大幅度提高日本全方位攻防能力。
当今日本自卫队的武器装备,已经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而且其更新换代速度正日益加快。作为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日本自卫队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它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又在哪里?对此,世人正在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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